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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外国语学校2020-2021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我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袁隆平

我稍有点名气之后,国际上有多家机构高薪聘请我出国工作,但都被我婉言谢绝了。这跟人生观有很大关系。如果为了名利,我早就到国外去了。如联合国粮农组织在1990年曾以每天525美元的高薪聘请我赴印度工作半年,但我认为,中国人口这么多,粮食始终是头等大事,我在国内工作比在国外发挥的作用更大。

20世纪90年代,湖南省曾了次推荐我参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即现在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可我了次都落选了。当时有人说,我落选比人家当选更轰动。但我认为,没当成院士没什么委屈的。我搞研究不是为了当院士,没评上说明水平不够,应该努力学习;但学习是为了提高学术水平,而不是为了当院士。

有一个普通农民,年轻时对饥饿有切肤之痛,后因种植杂交水稻而改变了缺粮的状况。为了表达对我的感激之情,他写了一封信请求我给他提供几张不同角度的全身照片,说要给我塑一尊汉白玉雕像。在回信中,我这样写道:“谢谢你的好意,请你千万不要把钱浪费在什么雕像上,我建议你把钱用到扩大再生产上去。请你尊重我的意见,并恕我不给你寄照片。”尽管我再三拒绝,但那个朴实的农民还是为我塑了一尊雕像。有人问我见过那尊雕像吗,我笑道:“我不好意思去看。”

至于荣誉,我认为它不是炫耀的资本,也不意味着“到此为止”, 那是一种鼓励,鼓励你继续攀登。

我对钱是这样看的:钱是要有的,要生活,要生存,没有钱是不能生存的。但钱的来路要正,不能贪污受贿,不要搞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另外,有钱是要用的,

有钱不用等于没有钱。该用就用,但是不挥霍不浪费,也不小气不吝啬。够平常开销,再小有积蓄就行了。拿那么多钱存着干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有个权威的评估机构评估,我的身价是1008亿。要那么多钱做什么?那是个大包袱。我觉得现在很好,不愁生活,工资够用,房子也不错。要吃要穿都够,吃多了还会得肥胖症。我从来不讲究品牌,也不认识名牌。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皮肤粗糙,感觉不出好坏来。我觉得只要穿着合适、朴素大方就行,哪怕几十块钱一件都行。我之前最贵的西装是到北京领首届最高科技奖前,抽空逛了回商场,买的打折后七八百块钱一套的西装,还是周围同事叨咕了半天才买的。我不愿当官,“隆平高科”让我兼任董事长,我嫌麻烦,不当。我不是做生意的人,又不懂经济,对股票也不感兴趣。我平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杂交水稻研究,我不干行政工作就是为了潜心搞科研。搞农业是我的职业,离开农田我就无所事事,那才麻烦。有些人退休之后就有失落感,如果我不能下田了,我就会有失落感,那我做什么呢?我现在还下田。过去走路,后来骑自行车,再后来骑摩托车,现在我可以开着小汽车下田了。

学农有学农的乐趣!只要有追求、有理想、有希望,就不会觉得苦!我们研究水稻,要待在水田里,还要在太阳底下晒,工作是辛苦点。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活很苦,吃不饱,但我觉得乐在苦中,因为有希望、有信念。我认为粮食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所以我觉得我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对国家、对百姓都是大好事。我现在身体还不错,老骥伏枥,壮心未已。我还要迎接新的挑战,向新的目标迈进。

(选自《报刊精粹》2020年1月)

(1)、阅读全文,请简要概括文章叙述了“我”的哪几件事?
(2)、文章第三段内容看似与本文无关,能否删去?请说明理由。
(3)、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只要有追求、有理想、有希望就不会觉得苦”的理解。
(4)、读了选文后,请简要分析袁隆平先生哪些精神品质令人敬佩?并结合课文《邓稼先》说说他们品质的相同之处。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并回答问题。
                                                                                                     补丁
      ⑴一天,儿子出去玩时,一双牛仔磨砂鞋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他回家后递给我说:“妈妈,扔了吧。”我默默地接过那双鞋,那是我花了280元买的,穿了还不到一周,我能不心疼吗?
      ⑵我拿着鞋来到小区门口的鞋摊前,老师傅和善地接过鞋子说:“让我试试吧,兴许能补好。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给这两只鞋都打上补丁,这样对称一些,而且更好看些。”看来,也只好这样了,我放下鞋子走了。
      ⑶过了几天,我去取鞋。果然,另一只鞋子也被刻意地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用粗粗的麻绳一左一右地缝合起来,裂缝呈树枝状,针脚也有些歪歪扭扭,与牛仔的质地浑然一体,风格粗犷,比先前多了一种别样的风味。我惊叹老师傅的手艺,真可谓巧夺天工啊!
      ⑷把鞋子拿回家后,我没有立即给儿子,我怕他不肯穿。正好全家人在看电视,是抗日战争题材,我就问儿子:“知道什么叫补丁吗?”
      ⑸儿子郑重地答道:“补丁就是软件当初设计得不完美,后来又设计了一些用来弥补缺陷的程序。”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回答,我想跟他说的是鞋上的补丁啊。
      ⑹儿子还在滔滔不绝地讲他的电脑补丁,我就想用忆苦思甜的方法让他接受那个鞋子上的补丁。我给他讲了我小时候的故事:
      ⑺小时候,家里很穷,孩子也多,往往是老大的鞋子小了,留给老二老三穿,等一双鞋到了我这个老四的脚上,鞋帮都掉了,鞋底也磨薄了。母亲就在灯下给我一遍一遍地缝补。那时,我多么希望有一双属于自己的新鞋啊。
      ⑻不知儿子听懂了没有,我拿出那双鞋子,递给儿子说:“这就是补丁啊。”
      ⑼他接过鞋子左瞧瞧,右看看,欣喜若狂地对我说:“哇,老妈,你真是神来之手,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创意啊!”说着,他奔过来,夸张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笑笑说,老妈没那么伟大,这是门口老师傅的杰作。
      ⑽第二天,我刚踏进门,发现门口齐刷刷地放着五六双鞋,我吓了一跳。每双鞋子好像都是新的,可是,每只鞋子上都有大小不等的口子。我心里纳闷:这小子,不会把老妈当成修鞋的了吧?
      ⑾一群和儿子年龄一般大小的孩子从屋里涌了出来。儿子说:“大家都说我的鞋有创意,都买了新鞋,让你拿给那个修鞋的师傅,尽全力给他们做得有个性一点儿……”
      ⑿儿子还在一边叮咛我,我的心在疼痛,泪水也不知不觉地滑落下来。
      ⒀我想:孩子们思想上的补丁该如何打才好呢?
                                                                                                                    (选自《短小说》2007年第1期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人生的另一种财富
      ①我是在贫穷和耻辱中长大的。父亲是一位蹬三轮车的,他每天蹬车送我上学。这令我的同学羡慕不已,他们说你爸妈真疼你,天天雇车送你上学。同学的话提醒了我,如果他们知道送我上学的不是家里雇的,而是我的父亲,他们又该如何议论呢?我一下子被一种耻辱感击垮了。从此,我再也不让父亲送到校门口,在离校门口很远的地方就偷偷下了车。   
      ②我的母亲四处打工,为我攒钱。她坚信,我能考上大学。从我上学开始,每次学校公布成绩的日子就成了我们约定的节日。那天我们会吃上一顿红烧肉,以示庆祝。在我的印象里,红烧肉是最好吃的东西。没想到大学里的一次红烧肉,却给我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耻辱记忆。
      ③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被巨大的学费数额吓呆了,她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也仅够我一个学期的费用。我只好向学校提出了特困助学申请。
      ④上学没几天,全班都知道了我是特困生,因为我被安排住在便宜而破旧的老楼里。与众不同的我成了他们着重注意的人。他们用好奇和怜悯的眼光看我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上学一年多,前后左右的惊异的目光,让我如万箭穿心。我经常找一个角落,狼吞虎咽地进去一个没有菜的馒头。我用读书来消解难熬的孤独。书是不挑人的,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打开它的人们。但有一个奢侈的行为我却一直不肯放弃,就是每月一次和中学几个好朋友的网上聊天,它给了我孤独的生活以极大的安慰。有一次我在网吧遇上了一个同班同学,他当时惊诧极了。再有就是我在大学里过第一个生日时,我奢侈地买了一份红烧肉……
      ⑤后来就到了让我终生难忘的那个耻辱的日子。那是一次社团活动,大家讨论帮助特困学生的事。有同学当时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特困生应该得到我们的帮助,可我们班有的特困生还上网吧,吃红烧肉……我无地自容。我这才发现了贫穷不在于它本身,更大程度上是对人的精神折磨。我无法忍受这种被打入另类的感觉。
      ⑥当帮助变成了一种施舍,我宁愿不要。我在忍受现实还是退学之间犹豫了很久。我想起了父亲的后背,我想起了母亲在我接到的录取通知书时四处奔走相告的情景,我想起了当时自己的决心……我忽然感到,我无权选择放弃。贫穷本身不是罪过,因贫穷而放弃了自己生存的尊严,这才是罪过。
      ⑦第二天是写作课,老师的作业是感受你生活中的爱。许多同学充满激情地念起了自己的作文,他们感激父母为他们带来的幸福,为他们创造的条件……老师不做一声,直到最后,才失望地问:“还有没有同学要说?”我举起了手,讲了父亲的后背,冬天落在上面的雪和夏天流着的汗;我讲了母亲为我攒钱的情景。我讲了小时候吃苹果,父母把苹果细细地削掉了皮,一口一口地喂我吃,而削下的苹果皮,他们却谦让着,谁也不肯吃,最后,母亲又用它给我煮了苹果水。我说我很庆幸,贫穷只让我生活更艰难些,但它却不能剥夺我爱的权利,我感谢父母的爱。我为小时候对父亲的伤害而忏悔……
      ⑧教室里响起一片抽泣的声音。
      ⑨下课时老师对我说,我非常感谢你,你比我更清楚地告诉了大家,什么是爱的真谛和尊严的意义。
      ⑩从这时起,我走出了耻辱,我用一种正常而不是自卑的心态与同学们相处了。我不再为只有一个馒头的午饭而难为情了,我能坦然地穿着陈旧的衣服走在青春靓丽时尚流行的校园里。在那一个假期到来的时候,我给父母写了一封信……

阅读《小名》一文,完成小题。

                                                                                                                                    小    名

        大约我的出生与水有关,于是颇懂得斯文的外公顺口给我起名叫淼儿。在“淼儿、淼儿”的呼唤中我慢慢长大了,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爸爸觉得该  有个体面的学名才对,便为我取了个挺大众化的名字,可家里人还是“淼儿、淼儿”地叫。特别是妈妈叫得尤为响亮频繁。

        不知为什么,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听到家人唤我小名竞有些不舒服了,好像有一种不被尊重的感觉。终于有一天,我在听到妈妈又一声 “淼儿”的呼唤后,郑重地对她说:“妈妈,我有大名的。别叫我小名好吗?”然后我在妈妈惊愕的表情里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但妈妈终究还是改不了。

        那天是我16岁生日聚会,好多同学都跑来了,家里的小客厅挤得满满的。我一边给大家分发糖果,一边忙不迭地说着谢谢。爸爸妈妈在厨房里忙着做菜,当一碟碟香气四溢的精美小菜端上餐桌时,同学萍将送给我的大蛋糕端了上来。我立村遵声_称谢着打开了蛋糕盒。我喊道:“妈妈,拿刀子来!”

妈妈一边递过来一把瓜刀,一边叮咛:“淼儿,小心点!”

      “咦!你原来叫淼儿呀,挺好玩的名字!”

        萍欢快地叫着,同时在空中打了一个别致的手势。朋友们也善意地哄笑起来,我的脸唰地红到了耳根。 

        晚上,临睡觉时,我推开了妈妈的房门。倚着门框,又一次对她说:“妈妈,我不是说过嘛,别叫我小名!”语气里已有了几分不耐烦。妈妈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复杂的表情,看了走进来的爸爸一眼,叹了口气:“对不起!高翔!”可我听出我的名字在她口中却变得十分生硬,似乎很绕口。

        没多久,我要离开家到数百里外的一座城市去读书。

        不知怎的。妈妈竟在短短的几天内学会了很有味地叫我的大名,而且同以前叫我小名时那样顺口熟练。我自然很高兴。

        分别的那一天,爸妈一起送我去车站,爸爸一直喋喋地叮三嘱四,妈妈则沉默着,显得有些黯然。我大人似的笑笑,反过来抚慰着他们:“放心吧,没事的,我已不是孩子了。”

        火车开动的刹那,我从车窗探出头去,同他们挥手告别,一直不言不语的妈妈突然抬起了头,眼里竟有了泪。她追着,跑着,挥动双手,脱口喊了出来——

         “写信回来。淼儿!”

        我稍稍一愣,心里似’乎被什么东西猛撞了一下,泪水夺眶而出。

阅读《我的母亲》节选,完成下列各题.

       ①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里“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失掉这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30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还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②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③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④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⑤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条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地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

       ⑥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14岁(其实只有12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20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朱铁志

       ①每个人的人生定位不同,生活态度自然就不同。打算把自己置于生活的哪个层次、何种境界,是每一个严肃生活的人都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也决定了这个人基本的生活方式。鲁迅立志揭出劣根性,以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把别人用来喝咖啡的时间用于读书写作。哈佛大学集中了全美甚至全世界最优秀的学生,他们的校训正是“追求卓越”。是的,雄鹰不甘宇下,骏马难守圈栏。一个志存高远的人,必定将追求优秀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作为一种近乎本能的习惯。

       ②所谓习惯,是一种常态,一种下意识,一种自动化,一种经过长期培养历练而形成的自然而然的状态,一种无需思考即可再现的回忆。其程序好像早已置于大脑和肌肉中,成为一种特殊的记忆,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都是优秀的外化和证明,都会使人眼前一亮,为之折服和赞叹。

       ③优秀习惯的养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可以有一个明确的起点,但肯定没有固定的终点。但只要不断追求,每一个阶段性的成果都会成为一个新的起点。即便生命个体终结,后来者依然可以从他倒下的地方起步,向着更高的境界跋涉。

       ④优秀和勤勉是天然的盟友,是孪生兄弟。优秀的人无一不是勤勉的,而勤勉的人即便不是最优秀的,起码是比较优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勤勉本身就是优秀的代名词。所有天才无不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请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天才的神话,那种似乎不需练习就能演奏的神童,那种不费吹灰之力就品学兼优的学子,我们听说过,但没见过,不可太当真。即便有莫扎特那样的特例,于我等也毫无借鉴之可能,不可作为榜样盲目复制。道理很简单,你是你,你不是莫扎特。你我遍地都是,莫扎特只有一个。哲学常识告诉我们,特例不揭示必然性。聪明的人从来不把自己当特例,聪明人只知道下笨功夫。

       ⑤因为追求优秀,做什么都必须有“争创一流”的意识。食人俸禄,尽其本分,是常人的标准,而在优秀的人看来,是起码的德性;考上名牌大学,获得全优成绩,将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是一般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而在优秀的头脑中,仅仅是一个通向优秀的起点而已。因为定位于优秀,别人可以睡的懒觉自己不能睡,别人可以敷衍的责任自己不能推,别人可以视而不见的工作自己不能躲,别人可以心安理得的生活自己不能忍。

       ⑥优秀作为一种品质,当然离不开客观环境。但真正优秀的人懂得:命运只有把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真正的命运。平庸的人总是把别人的成功归结为环境好、条件好、人缘好、运气好,而把自己所有的失败归结为外在原因。优秀的人心里明白成功离不开客观条件,但从不过分依赖客观条件。他们懂得: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他们成功的时候往往以感恩之心面对社会、面对所有帮助过他们的人,把成功的功劳归结于客观条件。他们失败的时候,往往把原因归结为自己努力不够。优秀的人总是说自己不行,认为自己无知;平庸的人总是利用各种机会表白、粉饰自己。在真正优秀的人看来,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事情了。

       ⑦优秀是一种酵母,把它用到生活中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效果。套用一句诗人的话:优秀是优秀人的通行证,平庸是平庸者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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