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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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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晋江市永春县第一中学2017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甲文:牡蛎

【俄国】契诃夫

    我跟父亲站在一条人烟稠密的街上,感到一种怪病逐步抓住了我。看来我马上就要倒下,人事不知了。

    我知道,这是因为饥饿。

    父亲挨着我站住。他在五个月前来莫斯科谋求文书的职位,一直在奔走,托人找工作,知道今天才定决心到街上来乞求施舍。

    前面是一所楼房,招牌上写着“饭馆”两个字。我的头无力地往后仰,朝一边歪着,不由自主地看着楼上,看着饭馆灯光明亮的窗子。我凝神细看,认出那是墙上一张招贴。它的白颜色吸住我的目光,我竭力要认出上面那些字来。

    “牡蛎……”我终于认出了。

    奇怪的词!我在世上活了足足八年零三个月,可是一次也没听过。

    “爸爸,什么叫牡蛎?”我费力地把脸扭向父亲,用沙哑的嗓音问。

    父亲没听见。他在注视人群的活动,用眼睛跟踪每一个行人……我看出他想对行人说什么,然而那就要命的话却像沉重的砝码似的挂在他唱头的嘴唇上,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他甚至已经向一个行人迈出了一步,( A碰碰   B拉拉 )他的衣袖,可是等到那个人回过头来,他却说声“对不起”,慌乱地倒退回来了。

    “爸爸,什么叫牡蛎?”我又问。

    “这是一种动物……生在海里……这种东西是要活着吃下肚……”父亲说,“它们有壳,像乌龟一样,不过是由两片壳包住的。”

    “真恶心,”我小声说,“真恶心!”

    原来牡蛎是这么个东西!我就想象一种类似青蛙的动物,藏在两片贝壳里,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朝外看,不住的摆动它那难看的下鄂,伸出几只螯,皮肤粘糊糊的……所有的孩子都躲起来。厨娘厌恶地皱起眉头,提起它的螯,放在碟子上,送到餐厅去。那些成年人,把它活活吃下去,连它的眼睛、牙齿、爪子一股脑儿吃下肚去!它呢,吱吱的叫,极力咬人的嘴唇……

    我皱起眉头,然而……然而我为什么咀嚼起来了?那个动物可恶,吓人,可我还是把它吃了,吃得狼吞虎咽,生怕尝出它的味道,闻出它的气味。我刚吃完一个,却已经看见第二个,第三个的亮晶晶的眼睛……我把这些也都吃了……最后我吃餐巾,吃碟子,吃那张招贴……凡是我见到的东西,统统吃下肚去,因为我觉得,只有不断地吃,我的病才能好。那些牡蛎吓人地瞪起眼睛,样子可憎,我一想到它们就发抖,可我还是要吃!吃!

    “给我牡蛎!给我牡蛎!”这呼声从我胸膛里冒出来,我向前伸出两只手。

    “帮帮忙吧,诸位先生!”这时我听见父亲闷声闷气地说,“真羞于求人啊,可是上帝呀,我熬不下去了!”

    “给我牡蛎!”我叫道,揪住父亲的后襟。

    “你莫非要吃牡蛎?这么小的孩子!”我听见身旁有笑声。

    有两个先生站在我们面前,带着高礼帽,笑呵呵地瞧着我。

    “这倒有趣,你怎么个吃法呢?”

    一只有劲的手把我拖到灯光明亮的饭馆里去,A一群人迅速把我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我挨着桌子坐下,吃一种粘糊糊的东西,有腌过的味道,冒出霉气。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没咀嚼,没看它,也没问一声是什么。我觉得我一睁眼,就会看见亮晶晶的眼睛、螯和尖牙……

    我忽然嚼到一种硬东西,听到碎裂的响声。

    “哈哈!他连壳都吃了!”人群笑道,“小傻瓜,这难道也能吃吗?”

    这以后我渴得厉害,我躺在床上,却睡不着觉,因为胃痛。我觉得滚烫的嘴里有一股怪味。B父亲从这个墙角走到那个墙角,用手比划着。

    “我好像着凉了,”他喃喃的说,“也许是因为今天我没……那个……没吃东西,我。说真的,有点古怪,愚蠢……我明明看见那些先生买牡蛎付出十卢布,那我为什么不向他们要几个钱呢?他们多半肯给的。”

    到第二天早晨我才睡熟,梦见一只有螯的青蛙藏在贝壳里,转动眼珠。中午我渴得醒过来,睁开眼睛找我的父亲:他仍旧走来走去,打手势……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有删改)

乙文:读契诃夫

曹文轩

    我们必须记住契诃夫是个医生。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契诃夫的医生,才会有这样一个叫契诃夫的作家。

    医生职业的眼光,极容易使契诃夫笔下的社会成为一个“病者”。他的文学创作,几乎都是揭露性与批判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与医学的职能是一样的:疗治。

    我们在阅读契诃夫的作品时,总要不时地想到一个词:耐心。

    像契诃夫这样有耐心的作家,我以为是不多的,他在面对世界时,总要比我们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总是有点不耐烦,总满足于一个大概的印象,世界在我们的视野中一滑而过,我们总是说不出太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细节。

    作为医生,耐心是他的职业习惯。这一习惯,很自然地流注到了文学对存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的马车行走在草原上,远远的见到一架风车。风车越来越大,他看到了两个翼片。他居然注意到一个翼片旧了,打了补丁,另一个是前不久用新木料做成的,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文学中的那些好看的字面,就在由这份耐心和获得的细微描写上。

    医生的职业造就了她一种不动声色、不感情用事的“冷漠”态度。后来的人谈到契诃夫的叙事态度,十有八九都会提到“冷峻”。殊不知,这份冷峻的叙述态度,与从医养就的心性有关。他曾对一位作家说:“当你描写不幸的、倒霉的人,并打动读者时,你应当表现得冷静一些。这样才能勾画出不幸的背景,从而更好地突出这种不幸。”

    冷静,让契诃夫常常站在人物的背后,听他们低语,并把它记录成小说。虽然他在叙述故事和表达情感时处处克制,但字里行间已分明沾满血与泪痕,这就让小说产生一种强烈的对于人物的悲悯情怀。

(选在新浪博客,原题为《樱桃园的凋零——读契诃夫》,有删改)

(1)、有人认为把文章标题“牡蛎”改为“父亲”更好,你认为呢?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2)、阅读《读契诃夫》,说说为什么“世界上有一个叫契诃夫的医生,才会有这样一个叫契诃夫的作家。”
(3)、阅读《牡蛎》第⑧段,根据语境为空缺处选择恰当的词语,并说明理由。
(4)、请用一句话概括《牡蛎》第12段的内容,并说说它在文章中的作用。
(5)、请分别从场面描写和人物描写的角度赏析《牡蛎》第20,23段划线句的妙处

A一群人迅速把我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

B父亲从这个墙角走到那个墙角,用手比划着。

(6)、结合《牡蛎》一文,谈谈你对《读契诃夫》最后一段划线句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理解

驯鹿

    驯鹿,雌鹿体重可达150多公斤,雄鹿较小为90公斤左右。雄、雌鹿都生有一对树枝状的犄角,幅度可达1.8米,由真皮骨化后,穿出皮肤而成,每年更换一次,旧角刚刚脱落,新的就开始生长。驯鹿虽然温顺善良,却并非人工驯养出来的。北美的驯鹿是纯粹野生的;而分布于北欧,主要由拉普人管理的驯鹿则属于大范围圈养的。

    驯鹿的冬毛十分浓密,长毛中空,充满了空气,不仅保暖,游泳时也增加了浮力。贴身的绒毛厚密而柔软,就像穿了一身双层的皮袄。

    驯鹿最惊人的举动,就是每年一次长达数百公里的大迁移,也是遇山翻山,逢水涉水,勇往直前,前赴后继。但与旅鼠不同的是,驯鹿的迁移不是集体去自杀,而是一种充满理性的长途旅行。春天一到,它们便离开赖以越冬的亚北极森林和草原,沿着几百年不变的既定路线往北进发。总是由雌鹿打头,雄鹿紧随其后,浩浩荡荡,长驱直入,日夜兼程,边走边吃,沿途脱掉厚厚的冬装,而生长出新的薄薄的长毛。脱掉的绒毛掉在地上,正好成了天然的路标。就这样年复一年,不知已经走了多少个世纪。平时它们总是匀速前进,秩序井然,只有当狼群或猎人追来的时候,才会来一阵猛跑,展开一场生命的角逐,,因此,有人把驯鹿的迁移叫作“胜利大逃亡”。

    对世世代代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来说,驯鹿是他们极其重要的物质来源,肉是上好的食品,跟牛肉的味道差不多,皮是缝制衣服、制作帐篷和皮船的重要材料,骨头则可做成刀子、挂钩、标枪尖和雪橇架等,还可以雕刻成工艺品。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植树的牧羊人

(法)让·乔诺

    ①想真正了解一个人,要长期观察他所做的事。如果他慷慨无私,不图回报,还给这世界留下了许多,那就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难得的好人。

    ②那是在1913年,我长途跋涉走进法国普洛旺斯高原,来到阿尔卑斯山地,做了一次旅行。这里海拔一千二三百米,放眼望去,到处是荒地。光秃秃的山上,一棵树也没有。无边无际的荒野中,我走了三天,终于来到一个废弃的村庄前。一座尖塔倾圮的教堂,显示这里曾经有人居住,但是现在却毫无生命的迹象。那是六月晴朗的一天,太阳快要把人烤焦了。由于我的水在两天前就喝光了,所以急需找到饮用水。我原本以为村子里应该有水井,找到时才发现,它早已干涸。我继续向前走了五个小时,到处是干旱的土地和杂草,心想:要找到水,恐怕是没指望了。

    ③就在我爬上一个山坡时,忽然看见远处山谷似乎有人影,开始我还以为是棵枯树,但不论怎样我还是走了过去。原来是一个牧羊人,他周围还有一群绵羊,懒懒的卧在滚烫的山地上。牧羊人让我喝了他水壶里的水,又带我去了他山上的小屋。他从一口深井里汲水给我,井水甜丝丝的。他很少说话,独自生活的人都这样。但可以感觉得出他是一个充满自信、意志坚强的人。在我眼里,他就像这块不毛之地上涌出的神秘泉水。他不住帐篷,而是住在一座结实的石头房子里。看得出,他是一点一点地在这个荒凉的高地砌起的石头房子,屋顶很严实,风吹过屋顶的瓦片,发出仿佛浪花冲到岸边拍打海岸的声音。房间里收拾得很整洁,餐具洗得干干净净,地板上没有一点灰尘,猎枪刚上过油,炉子上还煮着一锅热汤。他的胡子刚刚刮过,衣服也一针一线地仔细缝过,补丁针脚细密,几乎看不出来。我们一起喝了热汤,饭后,我递上烟草袋,他说他不抽烟。他的那条大狗也像主人一样,安静,忠厚,不张扬。不一会儿,他拿出一个小袋子,倒出一堆橡实,然后一颗一颗仔细地拣着。我好奇地问:“你在做什么?”他回答:“我要选一百颗种子,明天种。”他极其认真地把饱满、无裂缝、个头大的橡树种子挑拣出来,十颗一堆的放好,全部弄好后,我们就去睡了。

    ④第二天清早,我请求他让我在这里再住一个晚上,其实再待一天并非必要,我只是受了好奇心的驱使,想要了解他更多一点儿,他痛快地答应了。我感觉没有什么事能够扰乱他的生活,他要赶着羊儿去吃草了。出发前,他把昨夜精挑细选的橡实,连同袋子,浸到一桶水中,背着那桶水离开屋子。我发现他带了一根铁棒,大概像拇指那么粗,一米半长。我们沿着山路,又向上爬了大约两百米。他停了下来,拿起铁棒向下戳了一个坑,轻轻放入一颗橡实,再仔细覆盖上泥土。他一颗一颗耐心地种下橡实。我好奇地问:“这个山坡是你的吗” “不是。”“那么你晓得这是谁的土地吗” “不晓得,可能是公有地吧!”他一心一意把一百颗橡树都种了下去。吃过午饭,他又开始选橡子。趁这个机会我刨根问底,才从他嘴里知道了一些事。三年来,他一直这样一个人种着树,已经种下了十万颗橡树。这其中只有两万颗发了芽,长成树苗;而在这两万棵树苗之中,又只有一半能逃过干旱的气候和野鼠的啃食,存活下来。他今年五十五岁,名叫艾尔则阿·布非耶,以前在平地有一个自己的农庄,不幸的是他先失去儿子,接着妻子也去世了,他决定搬到高地。“为什么要辛辛苦苦地种树呢?”我问。他说,这块高原因为没有树,就显得没有生机。反正他没重要的事情做,那就种树吧,好给大地上带来些生气。第三天,我和牧羊人道了别。

    ⑤第二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五年的军旅生涯使我差不多忘记了“种树的牧羊人”。

    ⑥大战结束后,我再度踏上那条通往高原的道路。这一带乍看景象大致如昔,只是在没有人烟的村庄尽头,看到了一片薄薄的雾气,像地毯一样,铺在高原上。我不由得想起他。我想,那一万颗橡树应该已经长成一大片树林了吧!在五年的战乱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怎么生活?事实上艾尔则阿·布非耶不但活着,身体甚至比以前更健朗了。现在他不再放羊,因为羊群会啃掉他种的树苗。战争没有干扰他的生活,他一直在心无旁骛地种树。种橡树,种山毛榉,还种白桦树。1910年种的橡树现在已经十岁,长得比我都高,看起来壮观极了。我实在说不出话,而他也还是沉默寡言。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在他种的森林中转悠了一整天。这片树林分为三大块,最大的一块全长十一公里,最宽的地方有三公里。这是从这个男人的双手及心灵中创造出来的,没有任何外界技术的支援。我明白了,人类除了毁灭,还可以象上帝一样创造。

    ⑦牧羊人坚持做着自己想做的事。这片一眼望不到边的山毛榉就是证明,它们长得足足有我的肩膀这么高了。那大片的橡树也非常茂盛,不用再担心被动物吃掉。他指着一片白桦林说,这是五年前种的。他把桦树苗全种到他认为地表湿润的山谷,结果证实他是正确的,这些桦树棵棵挺拔,像笔直站立的少年一样,蔚然成林。当我们回头往村庄走时,途中一条原本干涸已久的河床,现在居然水流淙淙。这是种树的连锁效应,这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奇迹。

    ⑧从1920年开始,我几乎每年都去看望这位种树的老人。我从没见过他有任何怀疑或动摇,只是在执着不懈地种树,只有天知道这有多难!

     ⑨1945年的6月,我最后一次见到种树的老人,那年他已八十七岁了。当我坐车进入高地踏上这条通往荒原的路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树林留住了雨水和雪水,干涸已久的泉水又冒了出来,河水汩汩地流入池塘,池塘边还种了菩提树。原先的废墟上已修复成崭新的房舍,周围的菜圃与花园,井然混栽着各式各样的白菜、玫瑰、韭葱、金鱼草和秋牡丹。这里重新充满了生机,变得富饶了。现在这里的人们生活得幸福、舒适。一路上,我见到许多健康的男男女女,孩子们的笑声又开始在乡村聚会上飘荡。整个高地焕然一新,散发出健康富裕的光芒。这一切都得归功于艾尔则阿·布非耶。

    每当我想到这位种树的老人,靠一个人的体力与毅力,把这片荒漠变成了绿洲,我就觉得人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啊!可是想到要做成一件事,需要怎样的毅力,怎样的无私,就从心底里对这位普通的牧羊人油然升起无限的敬佩。他做到了只有上帝才能做到的事。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悲加欢不等于零

       ①我想用一个数学公式来表达我的人生观:悲+欢≠零。

       ②人生常常出现这样的情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之后,紧接着就来了一件让人不开心的事,这不开心的事把刚才开心的事抵消了,幸福指数变成了零,或者甚至变成了负数,让人沮丧至极。

       ③但我想说的是:悲加欢不等于零,更不等于负数。古语说得好,人生不如意的事常八九,换而言之,人生如意的事仅一二。如果用数理逻辑来推理,人生的幸福指数,自然只是一个负数,而且还是一个大大的负数。那么,人生就根本没有幸福指数可言,只有“痛苦指数”这个概念了。

       ④但人生毕竟不是一道数学题,人生的逻辑也不简单的数理逻辑所能概括的。人生的逻辑是什么呢?苏东坡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是这样说的:“美中不足,好事多魔。”注意,他用的是“魔鬼”的“魔”,不是“磨难”的“磨”。两位绝顶聪明的文学大师,其实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人生是有缺憾的,不能求全责备。对于人来说,我们所能做的,一个是接受,一个是期待。接受现实的残酷,期待未来的美好,并为这个美好的未来,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⑤由此,我们不能仅仅从数理逻辑的角度,用数量看待人生的幸福指数。例如,一天之中,有两件开心的事,却有四件拂心的事,是否我这一天的幸福指数是负二呢?非也。换一个角度,拂心的事,往往能助人成长,甚至比开心的事对人的帮助更大。《菜根谭》中说:“二中常闻逆耳之言,心中常有拂心之事,才是进德修行的砥石。若言言悦耳,事事快心,便把此生埋在鸩毒中矣。”按照洪应明的说法,拂心的事,对人生有正面影响,应该是正数,倒是那些快心的事,容易让人得意忘形,在人生层面上,倒成了负数。这和我们通常把拂心的事看成负数,把快心的事看成正数,完全相反。这样,我举的这个例子,从常人的角度,用数学公式表达,是:(-4)+2=-2,从洪应明的角度,则是4+(-2)=2.

       ⑥其实,生活中逆耳的话、拂心的事,帮助我们进德修行,对我们的人生是正数;那些鼓励的话、开心的事,让我们人生充满信心。我们只要谦虚谨慎,不得意忘形,就可以把那些鼓励的话、开心的事,同样看成是正数。那么,我们的幸福指数用数学公式来表达,就应该是4+2=6。由此可见,悲加欢,绝不等于零,更不等于负数。人生绝非没有意义,更不会让人背上沉重的包袱。事实上,人生的幸福指数,永远是一个整数,那些拂心的事越多,成为正数的可能性就越大。

       ⑦什么叫乐观主义?把拂心的事看成正数,把悲多余欢的人生看成是一个正数,这就是乐观主义。你怎么看待生活,生活就怎么对你。在这个意义上,丰子恺先生的话相当有道理:“不是生活选择了你,是你选择了生活。”

       ⑧悲加欢不等于零,悲加欢一定是一个大大的正数。生活是有意义的,值得我们用心去过。这就是我对生活的信念,我要把这个信念告诉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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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也是一种智慧

    ①放弃,是一种智慧,是一种豁达,它不盲目,不狭隘。

    ②放弃,对心理是一种宽松,对心灵是一种滋润,它驱散了乌云,它清扫了心房。有了它,人生才能有爽朗坦然的心境;有了它,生活才会阳光灿烂。

    ③1998年的诺贝尔奖得主崔琦,在有些人眼里简直是“怪人”:远离政治,从不抛头露面,整日浸泡在书本中和实验室内,甚至在诺贝尔奖桂冠加顶的当天,他还如常地到实验室工作。更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在美国高科技研究的前沿领域,崔琦居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电脑盲”。他研究中的仪器设计、图表制作,全靠他一笔一划完成。而一旦要发电子邮件,也都请秘书代劳。他的理论是:这世界变化太快了,我没有时间赶上!

    ④人的一生很短暂,有限的精力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这时候,放弃就成了一种大智慧。放弃其实是为了得到,只要能得到你想得到的,放弃一些对你而言并不必需的“精彩”,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⑤贪婪是大多数人的毛病,有时候死死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就会给自己带来压力、痛苦、焦虑和不安。往往什么都不愿放弃的人,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⑥放弃是一种睿智。尽管你的精力过人、志向远大,但时间不容许你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完成许多事情,正所谓:“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在众多的目标中,我们必须依据现实,有所放弃,有所选择。

    ⑦如果在放弃之后,烦乱的思绪梳理得分明起来,模糊的目标变得更加清晰,摇摆的心变得坚定起来,那么放弃又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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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母爱

寒江雪

    望着女儿蹦蹦跳跳走进学校的背影渐行渐远,我的心一阵绞痛,眼泪扑簌簌地滚落下来。

    我忽然想去看看母亲。

    记忆中母亲总是头发凌乱,面色蜡黄,几乎天天愁眉不展,唉声叹气。有时还会默默流泪,像极了旧社会受尽生活折磨的底层小市民。但她的眼神却犀利狠辣,鞭子似的抽打着我脆弱的身体和心灵。

    我很怕她,怕她小题大做或者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每当这时,她就会狠狠地揍我,晾衣架、苍蝇拍、笤帚、勺子……能顺手拿起什么就用什么。揍我时,她先用左臂夹住我的上半身,让我无法转身阻挡,然后随手拿起什么东西就开始用力地朝我屁股上招呼。我凄厉的惨叫伴随着沉闷的打击声和她粗重的呼吸声回荡于空旷而冷清的家。往往是上次挨揍的瘀伤还没好利索,她就开始了新一轮殴打。

    我渐渐开始恨她。是我的亲生母亲吗?如此残忍地虐待自己七岁的女儿!

    最让我刻骨铭心的还是那个寒风刺骨的傍晚。现在我根本记不起她为什么揍我,只记得她揍我时非常卖力,几近癫狂。我的屁股一阵阵火灼般地疼痛,钻入五脏六腑。一顿毒打下来,她竟然累得脸色苍白,瘫倒在地。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疲惫地往后拂了拂额前几缕湿漉漉的头发,泪水如断线的珠子般哗啦啦地往下掉。

    我还没有止住悲伤的哭声,她就站起来,哭喊着把我推出门外。

    门外,北风呼啸,似刀割如针刺,寒彻骨冷透心。我又冷又怕,疯狂地捶门,绝望地呼喊。门关得死死的,漏不出一丝缝隙。

    邻居们纷纷赶来隔着紧闭的门七嘴八舌地劝说母亲。她在门后低低地抽泣着,就是不开门。

    天渐渐暗下来,好心的邻居给我披了一件厚厚的棉袄。我的身体有了丝丝暖意,心却更加冰冷绝望!孤独地站在寒风中,周围是无边无际的冷酷的黑暗,我犹如寒冬旷野里一株枯黄的衰草,看不到春天的温暖和阳光。

    恨如雨后的野草般从心底葳蕤蔓延,茁壮成林。

    后来,一位和蔼的女警察来了,我才回到家。警察姓李,我称呼她李姨。之后李姨成了我家的常客,无数次地解救我于水火中。

    从此,我倔强而坚强地成长。即使数月后母亲去世我也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但是现在我却再也无法倔强地坚强,女儿远去的背影如一条丝线拉扯着我线团般的心,抽空了我的身体。

    在母亲的墓碑前,我遇到了李姨。她弯下腰把一束漂亮的花郑重地摆放在墓碑前。

    “还恨你母亲吗?”尽管李姨目光平静,我还是发现她双眼深处丝丝缕缕的岁月沧桑与生命感悟。

    我摇摇头。真的,我不恨母亲了。就在女儿欢快地走进学校的刹那我放下了一切恩怨,除了可爱的女儿。

    李姨紧紧抱住了我。她的怀抱犹如母亲的厚实温暖,我仿佛回到了受尽折磨的童年,那时她曾无数次这样拥抱着遍体鳞伤的我。

    我的眼泪汹涌溢出,打湿了她有些消瘦的肩膀。

    “女儿永远是母亲的心头肉,没有一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李姨拭去我眼里的泪水,“我每次去你家都是你母亲报的警……”

    什么?我的大脑和身体瞬间僵硬,就像母亲的墓碑。

    “那时你母亲已经知道自己到了癌症晚期,没多长时间可活了。她最割舍不下的就是你,怕你不懂人间冷暖,不知权衡进退,怕你没人照顾,受到伤害,怕你有了后妈不能与她和谐相处,更怕你受不了失去母亲的打击,所以她不得不……”

    我早已泣不成声。母亲,我至亲至爱的母亲啊!原来您一次次违心的敲打是在淬炼我,锻造我啊……

    墓碑上母亲温暖地微笑着,就像她面前芬芳的鲜花一样。

    李姨离开后,我坐下来深情地凝望着母亲的遗像,和她进行了一次真挚的情感交流。

    最后,我从包里拿出自己乳腺癌晚期的诊断证明撕成了碎屑,抛向空中。

    有着黑色条纹的白纸屑像一曲歌谣,蝴蝶般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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