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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丽水市2021年中考语文真题试卷

戏剧社的同学们准备排演萧红的哑剧《民族魂鲁迅》,请你和他们一起研读剧本,揣摩角色,创作剧情。

民族魂鲁迅(节选)

萧红

第一幕  人物

少年鲁迅 当铺掌柜甲、乙 蓝皮阿五 何半仙 单四嫂子 孔乙己

第一幕  剧情

六十年前的八月三日,鲁迅先生生在浙江绍兴府。

他的父亲姓周,母亲姓鲁。鲁迅先生的真姓名叫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

这哑剧的第一幕是说明鲁迅先生在少年时代他亲身所遇的、亲眼所见的周围不幸的人群。他们怎样生活在这地面上来,他们怎样的求活,他们怎样的死亡。这里有庸医误人的何半仙,有孤苦无依的单四嫂子,有吃揩油饭的蓝皮阿五......

鲁迅小时候,家道已经中落,父亲生病,鲁迅便不得不出入在典当铺子的门口。

鲁迅看穿了人情的奸诈浮薄,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就想改良我们这民族性,想使我们这老大的民族转弱为强。

第一幕  表演

舞台开幕时,是一片漆黑。

黑暗中渐渐地有一颗星星出现了,越来越亮,又渐渐隐去。

黑幕拉开,舞台有个高高的当铺柜台,柜台上面摆着一个浑圆的葫芦,一个毡帽大小的一把酒壶。当铺门口西边有一张桌子,桌子裙是一张白布,什么字也没有写。东边是两件破棉袄乱放在那里。近当铺门口有个小石狮子的下马石,是早年给过路人栓马用的,下马石旁边立着一根红色的花柱。柱顶上有块招匾,写个很大的“押”字

开幕后,哑场片刻。

单四嫂子上,手中抱着一个生病的小换,非市的疲倦,坐在小石狮子上休息,擦汗,喘气,叹息,看视小孩,惊惶,将小孩恐惧地放下,左右找人。没有,又将小孩爱抚地抱在怀里。流泪,用手摇小孩,看天,做祈祷的样子,掠发,擦汗,又检视小孩。

蓝皮阿五上,形状鬼票,以背向后退,做手势和别人讲话,手势表示下面的意思;小孤孀,好凄凉,我明天,和你痛痛快喝一场...咸亨酒店,半斤不够,一个人得喝三斤,明天见……正退在石狮子上,差一点没有和单四嫂子相撞。

看见了单四嫂子,又看见了她病了的孩子,故作惊奇的样子,又表同情的样子。国这的国事单四嫂子想找个医生给孩子看病。

蓝皮阿五走到桌子前边,将桌子大声一拍。专来于自己调转过来,桌裙上写“何半仙神医,男妇儿科,老祝由科,专售败鼓皮散,立消水鼓,七十二般鼓胀”。桌于后钻出何半仙来,头戴帽题,身穿马褂,手拿小烟袋,指甲三寸长,满身油清;来上放一个小枕头。单四嫂子走过去,把孩子给他看。

何率仙看了以为没有什么,做手势说得消一消火,吃两帖就好了。

单四嫂子掏钱给他。 何半仙认为还差三十吊。 单四嫂子解下包孩子的袍皮托蓝皮阿五去当。

蓝虔阿五到柜台上大声一拍,柜台上的葫芦和酒壶处就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掌柜甲,一个是掌柜乙,原来葫芦是秃头的秃顶,酒查是那一个的毡帽。

蓝皮阿五当了四十吊钱,自己放了十吊在腰包里,给单四嫂子三十吊,走在小石狮子面前,他用脚一踢,石那子打碎了,出现了已经折了腿的孔乙己,他用手在舞台上滕行着走来走去。

少年鲁迅带着可质的物件上,一直走到柜台上,把质物递上了。

两个掌柜看见鲁迅来了,就非常地不高兴起来,故意习难,故意挪揄。

掌柜甲以为:哈哈你又来了。掌柜己便作态着来数落,昨天来,今天又来,明天还要来的。

掌柜甲认为货色不好,显出很不愿意收的样子。掌柜己以为这已是老主顾,收是可以收,但得典费从廉。

掌柜甲以为,你和他何必斟斤驳两,你反正从廉从优,他都得典的,你索兴摆个面孔给他看就完了。

掌柜己以为这不过还是买卖,便肯出五十吊。掌柜甲认为不值,只肯出四十吊,对掌柜乙大示挖苦。掌柜乙为了保持自己的尊严,所以一定坚持五十吊不可。两个人争起来。掌柜甲不服气,把掌柜乙推开,伸出一只手来表示只肯给四十吊。掌柜己趁势又钻出头来,把掌柜甲推开,伸出手来表示肯出五十吊。掌柜甲又把他推开,神手只肯出四十吊。他们三番五次闹了半天,他们俩都疲倦了,于是他俩互相调和起来,协商的结果,肯出四十五吊钱。

少年鲁迅站在柜台前边,面对着这幕喜剧,不言不动不笑...直到他们要完了,收了钱便走了。

鲁迅走过何半仙那儿的时候,孔乙己追着他讨钱。鲁迅给了他,下。

小孔乙己掏出酒瓶来饮酒,何半仙上前争看他手中的钱。舞台渐暗。

(选自《八月天》,有删改)

(1)、【戏剧冲突】

阅读剧本,围绕“钱”来概括第一幕的戏剧冲突。

(2)、【戏剧语言】

哑剧不用台词而凭借形体动作和表情来表达剧情。参考示例,揣摩句中加点词语,为演员解说怎样将人物的“疲倦”表演出来。

示例:

(剧本)单四嫂子上,手中抱着一个生病的小孩,地显出非常的疲倦,坐在小石狮子上休息,擦汗,喘气,叹息,看视小孩,惊惶,将小孩恐惧地放下,左右找人。

(表演解说)单四嫂子的双手抱着小孩,弓着腰,步子缓慢,踉踉跄跄:头发有些凌乱,脸色凝重,眼神中流露出既绝望又害怕的神情:她慢慢地坐在小石狮子上,大喘着气,头侧向肩膀擦汗。

[剧本]他们三番五次阁了半天,他们俩都疲倦了,于是他俩互相调和起来,协商的结果,青出四十五吊钱。

[表演解说]

(3)、【戏剧形象】

在舞台上少年鲁迅始终是“不言不动不笑”,从观众的角度看,少年鲁迅在舞台上的形象是否显得有此呆板?请说明理由。

(4)、【戏剧评议】

别本写道“少年鲁迅站在柜台前边,面对着这幕喜剧”。读了剧本,你认为整幕剧是喜剧还是悲剧?结合剧本内容,联系阅读积累和生活经验,阐述你的观点与理由。

(5)、【剧情创作】

同学们想把(朝花夕拾)中的其他篇目也搬上舞台,请参考第一幕“剧情”的写法,根据备选篇目内容和剧情要点,撰写一幕“剧情”。(不少于150字)

剧情要点

◎主角的情况

◎配角的情况

◎对这一幕戏的思考

备选:A.《阿长与<山海经>》

B.《五猖会》

C.《藤野先生》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光明行
                                                                                               杨轻抒
      母亲不知出去干什么了,我一个人独自扶墙出了家门,门外下在下着雨,雨打在芭蕉上面,嘀嘀嗒嗒地响。我已经没有心思听雨打芭蕉的美妙音乐了,因为我再也看不见那丛我亲手种植的芭蕉了。
      以前我从没有想过什么叫做黑暗,没有,我抱怨过城市是那样的拥挤,天空有好多的灰尘,抱怨过房间是那样的窄小,人群中有那么多丑陋的面孔,然而当我终于看不见这一切的时候,我才突然发觉这一切是多么的珍贵!
      我从没想过我也许会在黑暗中度过我的大半生,从没!而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一切,我独自走进了雨中。我不想提到那个叫死字的汉字,但我绝不认为这样活着有任何意义。如果这时有一辆车向我撞来,如果身边的建筑物突然倒下,如果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会坦然接受的,我会!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了汽车紧急的刹车声和司机的惊呼声,听到前面迅速移动重物的声音,听到人群急急走过的声音——我竟然畅通无阻地在城市的雨中行走,雨中的城市第一次变得这样宽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狗叫,一种友善的,我能想象出的一种乖乖巧巧的狗的叫声。头顶的雨突然停了。
    “走开!”我咆哮,“我不需要同情,我不需要可怜!”
      我使劲挥动手臂,要甩开身边的一切,但我无论怎样努力,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我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能陪我走一程吗?”一个声音说。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我不做声。
      女孩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阿明——”女孩叫一声,我听见小狗汪汪地叫着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我们在雨中走,雨声在伞外淅淅沥沥地响。女孩的手热乎乎的,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女孩问:“你的眼睛是谁治的?”我说出了医生的名字。“原来你就是我叔叔的那个病人!”女孩有些惊喜地说,“你的眼睛能治好,他还说,治好你的眼睛将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手术之一。”
     “真的?”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母亲说过,我的眼睛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真的,不骗你!”女孩说,语气是那么肯定。
     “你喜欢音乐吗?我拉二胡给你听吧。”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听见女孩试了一下弓,顿一下,一种激越的欢快的的音符突然跳跃而出,是刘天华的著名二胡曲《光明行》!
      女孩拉得真好!我曾经多次听过二胡曲《光明行》,但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过有一大片的光明水一样猛然落满我的头上、肩上,沐浴着我的全部身心。
    “看到阳光了吗?”女孩轻声说,“你一定会看到光明的!到那里你采枙子花送给我吧,我最喜欢枙子花了。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的灿烂光明。”
      手术非常的成功,百分之二十五的奇迹实现了!医生感慨地说:“这个坚强自信的病人不多见啊!”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医生的感慨,拆线那天,我跑到城外的农家院里,折了一大捧栀子花,我要去找那个喜欢栀子花的女孩!
      然而,当我认定我已经走到了我曾经和女孩呆过的地方时,我才发现在我面前的,哪有什么房子,有的只的一片满是砖头瓦块长了青草的废墟。我想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于是我重新回到起点,闭了眼,凭着感觉,走到了,睁眼,仍是那片废墟!
      我见人就问:“这曾有人会拉二胡带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吗?”
      有人想了半天说:“你是问那个卖艺的瞎女孩吗?她早走了,不知上哪儿了。是牵条小狗背把二胡——她曾经在这里搭了一个临时的棚。”
      我说:“她叔叔是眼科医生呢!”
      那人说:“哪有这事!她只是一个卖艺的女孩,胸前常戴朵栀子花。”
      是这样!我发疯似的跑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见人就问,看见一个胸前戴栀子花会拉二胡的女孩了吗?所有的人都冲我摇头。
      我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么多的人呢,那么多的人中没有那个长头发的牵着一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有的只是大块大块的阳光在那个清晨猛然倾泄下来,厚厚的阳光把一座城市,把所有的人都淹没了。
      我把手中的栀子花抛起来,城市的天空中顿时飘满了洁白的栀子花,那一瓣瓣洁白的花像一个个梦,像一瓣瓣梦一样的阳光,像一瓣瓣阳光一样的音符随时风飘荡……
      阳光,真香!所有的人抬起头,他们在寻找那些很香很香的光明呢!
      我泪流满面。                     

                                                                                   ——(选自《中国当代微型小说名篇赏析》,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议论文,回答下列各题。

       ①现代西方教育中有“尝试错误”的理论;五百年前,明朝人沈君烈就提出“终日学终日误,终日误终日中的观点。可见,在错误中学习,勇于尝试,就有机会获得成功。

       ②楚汉相争时,项羽的失败,就在于他不知道在错误中学习。每当他有所主张,左右总是连声称“是”,钦佩拜伏。一直到死他还错误地认为是“天之亡我,非战之罪”。平时在百战百胜中,他愈来愈自负。大难临头了,还在高唱“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难以放下身段,从自负的巅峰走下来,弄到无颜回江东去的地步,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③刘邦的成功,得益于在错误处注意学习。有人当面指责他,不应该一面洗脚一面和长者说话;有人暗暗提示他,不应该在韩信求封齐王的使者面前发脾气;有人诚恳,怎告他,不应该迷恋各国佳丽,要赶快迁都回关中去……他总会翻然醒悟,在错误中学到很多,终于获得事业的成功。

       ④由此想起《替虚》上的一句名言:“项羽日胜而亡,高祖日败而王。”因为缺少学习改进的机会,引台至终固守一套僵化的战略,所以日胜反而灭亡;因为在失败之中善于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所以日败反而称王。

       ⑤古语也有“学书纸费,学医人费”的说法。不费纸,学不好写字;不费人,学不好医术。一位成名的书法家,送你一幅字,在背后不知他撕毁了多少张纸,才成就这一幅字。更不要去细数他当年学习过程中墨池皆黑、废纸成堆的境况了。一位医术精湛的大夫,必然诊治得多、观察得多,也累积了许多误诊的教训。古谚说“巧者不过习者之门”。只要不怕错误,反复学习,便能达到巧妙的境地。

       ⑥“逐日淘沙定有扩,成功的金砖就是从淘洗错误的沙砾中诞生的。有急者,不但不应为错误、失败而气馁,反而应该以失败为师,在错误中汲取教训,从而走向成功的彼岸。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开往春天的列车

曾有情

    列车不知疲倦地飞速奔驰。因为没有买到卧铺票,坐硬座的我已疲倦和难受。作为惟一消遣,我的目光只有与一本杂志里的文字亲密接触,一页页地翻着流动很慢的时光,偶尔拿起小桌上的矿泉水,小呷一口,徐徐咽下。其实,我并不渴,只是借矿泉水的凉爽来驱逐睡意,白天提前支取了睡眠,无梦的夜晚该如何熬过。

    一篇文章几乎没在我脑里留下什么印象,便慢吞吞地到了最后一个句号。我抬起头,习惯性地去拿那瓶矿泉水,这时,我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站在我对面的坐位旁,目光死死地盯着我,活像一尊技艺拙劣的雕塑。她衣服样式很土,上面布满汗渍和污垢,手里攥着一个肮脏的编织袋,里面鼓鼓地装着什么。

    大约半个多小时过后,当我再次取矿泉水时,我发现“雕塑”仍立在原处,那个鼓着砖瓦子的编织袋已经塞到了座椅下面。她目光像一缕从窗户外照射进来的阳光,依然洒在我的身上,眼神里蕴藏着一种让我不解的东西,很浓烈,很急迫。于是,我琢磨她一定是在等座位,车厢里人很多,没有一个空位。我便暗想:老瞧着我干吗?我到终点站北京,等我为你腾位置找错人啦。

    我在“雕塑”的守望下照常看我的杂志。又一次喝水解困时,我见小女孩还站着,只把后背斜靠在对面的座位旁,手里捧着一本皱皱巴巴的书。我瞅了一下封面,是小学四年级的语文课本。她看得极专心,嘴唇微微颤动,像是在默念课文。我慢慢注意到,只有在我每次拿矿泉水时,她才抬头看我一眼,等我重新注视杂志时,她也把目光收回课本。

    过了好久好久,列车又在一个什么站停下了。邻座的男子把车窗打开,我立即感到新鲜空气扑面而来,倦意顿时一扫而光。几分钟后,列车徐徐启动,我拿起矿泉水,猛喝了一口,水已差不多见瓶底,便顺手将空瓶向窗外扔去。此刻,对面的小女孩猛地扑过来,大声喊道:“叔叔,别——”她伸手去抓我的胳膊,而空瓶已落在车外。

    我似乎还没有理解女孩的用意,她却既气愤又委屈,两行泪珠竟然跳出了眼眶:“叔叔,我为了等你这个空瓶子,我都站了三百多公里了,可你……”

    “什么”?我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万分惊讶中我终于明白,苦苦等待了数小时,整整腿脚发软地站了几百公里,她原来不是为了等座位,而是为了一个空塑料瓶,为了一个可以回收的废品,原来她的每一眼,都是在观察我什么时候能够喝完矿泉水!我有些愧疚地说:“对不起,小姑娘。别哭,不就一个空瓶子吗?不值得流泪。”

    女孩一边用脏衣袖擦泪,一边说:“你们这些有钱人可以随便把它扔了,可它是我的学费呀!”

    我愈发惊诧,在我的经历中,我不知扔掉了多少这样那样的饮品包装瓶,可从来没有想到这些随手可弃的垃圾,竟会与学费有啥关联。好奇心让我不得不刨根问底。女孩告诉我,她家很穷,父亲因为车祸截了双腿,肇事司机逃了,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一家人的生活全靠母亲没日没夜的劳作维持。家里实在没有钱供她上学,父亲体谅母亲的难处,要她从下学期开始别再上学了,回家帮母亲一把。她坚决不肯辍学,缠着父亲又哭又闹,说不让她上学还不如让她去死。父亲最后无奈地长叹道,如果你自己能找来学费你就上。为了能圆书读梦,她只好趁放寒假期间,每天天不亮就到离家不远的火车站,买一张站台票混上火车,在列车上捡易拉罐、矿泉水瓶、啤酒瓶等废品,卖钱攒学费。

    她每天都穿梭于铁道线上,早晨随车远去,下午或晚上再乘返回的列车归来。午饭是从家里带来的干馍,渴了就饮别人虽剩下的矿泉水,或者喝车上的凉水。她每天的工作流程大致是这样的:上车后,首先挨个车厢来回“巡视”几遍,把乘客丢弃的废品捡完后,便找一个能够为她提供废品的地方守株待兔。她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抽一点时间复习功课,天天泡在车上,既要挣学费,也不能误了学习。复习一阵功课,然后她再进行下一轮全车“搜察”,如此反复。

    听完女孩的诉说,我的心不仅仅是被感动,更是被强烈地震撼着,一个仅值几分钱的空塑料瓶,对于小女孩竟然有着这么大的用途,竟然关系着女孩的前程,每一个空瓶对于她来说都是一缕希望。我真的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她因为失去一个空瓶而失落的心!作为一个生活十分幸福的孩子的父亲,我为另一个十分不幸的孩子感到难过,同时又对这个过早自强自立的孩子充满钦佩。我掏出二十元钱递给她,算是弥补我的过失,算是一点微不足道的献给希望工程的爱。我想女孩一定会把我当成恩人。

    恰恰相反。我万万没有想到,女孩却执著地摇了摇头,怎么也不肯收我的钱。她坚定地说:“叔叔,谢谢你的好意。我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说,从小要学会一切靠自己,我连爸爸妈妈都不靠,更不能靠别人的施舍。我有手,我有脚,学费我一定能够自己挣来的。我不仅下学期要上学,我还要读高中,上大学。”

    女孩说完,把语文课本卷成筒往裤兜里一插,躬下身子从座位下面拉出编织袋,开始了又一轮全车废品跟踪。

    望着女孩的背影,我的双眼有些湿润。好一会儿,我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我追上一辆从我面前走过的售货车,买了两瓶矿泉水,当即拧开瓶盖,将矿泉水哗哗倒进水池里。我看见售货员疑惑的目光冲我发愣,我只管大步穿过一节又一节车厢窄窄的过道,远远的我看见了那个小女孩。我双手高高举起矿泉水瓶向她晃动,她高兴地朝我走过来。

    “叔叔,哪来的?”她激动地问。

    “我帮你捡来的。”我淡淡地说。

    她接过空瓶装进了编织袋。我见她脸上灿烂的笑容像一朵开得极为饱满的菊花,我庆幸我既弥补了过失,又巧妙地满足了她的自尊。

    “叔叔,你真好。”说完,她提着沉甸甸的编织袋离去。

    此刻,我听到她那编织袋里发出啤酒瓶、易拉罐的碰击声,那是蓬勃的希望发出的清脆的鼓点,那是灿烂的明天传来的美妙的乐曲。对于女孩来说,她踏上的每一趟车,都是开往春天的列车……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6-9题。

蓝色的还是带条的

〔俄〕格里高利·戈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秋天,单位派我来莫斯科出差。我在一家百货商场门前,看见那儿正排着一个长长的队伍。我很高兴,猜想那儿肯定是在卖什么好东西。因为大家都这么认为,只要一排队,那肯定是在卖什么好东西。后来我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确信那儿现在正卖的东西肯定难得一见,因为队伍非常长,从街上就开始了,然后又沿着一楼的楼梯往上排,都看不见尽头。

    我急忙朝队尾走了过去,问边上的一个女人:“谁是最后一位?”

    那个女人回答:“我是最后一个。”

    我又问:“这儿卖什么呢?”

    那个女人说:“到底卖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只是有人出来说,后来的就不要再排了,已经没有这么多了。”

    可我还不死心:“那他们卖的那个东西多少钱啊?”

    那个女人如实相告:“20个卢布。”

    我一听很高兴:“价格还行,就排一会吧。”

    我站在队尾耐心地等待着。

    陆陆续续又来了一些人站在我的后面。现在我站在队伍中间,感觉舒服多了,因为后面有人给我挡风了。

    我就这样一直在队伍中排着。

    只是我心里没底,不知道大家在这儿到底排什么呢?我找机会问了几次周围的人,这儿到底卖什么呢?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没人回答我。一半是跟我一样,不知道;另一半是知道却不说,故意让我们这些不知道的着急。

    那我也还是不想走开。

    突然,上面闪出一个售货员大声说:“大家听清了:只剩下15号的和16号的了!”

    说完,她转身就回去了。

    人群里一阵骚动。我的心也悬了起来,不知道剩下的这两个号是不是合适。不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想,办法总是有的。要是小,就撑大点儿,要是大,就改小点儿。要是用电的东西,我们就安个变压器。

    不管怎么说,我是等定了。

    一个小时后,突然传出来一个消息说,这个东西也可以去一个什么三号柜台买,不用排队。

    既然不用排队,那就挤吧。于是众人蜂拥而上,把我夹在了中间,我被连推带拥地挤到了三号柜台前。

    一个女售货员朝我大喊:“你要什么?”

    我喘着粗气说:“就要你现在卖的这个东西!”

    她一听更火了:“我是问你要蓝色的还是要带条的?”

    我不得不央告她说:“求求你了,你先给我看看什么样吧。”

    可她真不给面子:“你想的倒美!这都包着呢!”

    我已无可奈何:“那就蓝色的和带条的各来一个吧。”

    我交了钱,抱着两个盒子又开始往出口挤。感觉一个盒子重一点儿,一个盒子轻一点儿,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晃动……周围的人还在挤来挤去,推推搡搡,一不留神就得被挤倒。

    突然一个乌兹别克老头拦住了我的去路:“好孩子,你卖给我一个吧。就为这个东西我这都是第四次来莫斯科了!”

    我说:“老爷爷,也许我能卖给你一个,只是你得先告诉我,我买的这是什么东西。”

    可老头的回答让我大失所望:“这个东西用俄语我不会说,用乌兹别克语译不过来。”

    我只好对老头说:“那你还是自己去挤吧。这个东西我自己也需要。”

    老头还想和我商量。我为了躲开老头,往旁边一侧身,结果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第二天我在医院里醒过来后,马上问值班护士:“护士,我的东西呢?”

    “什么东西?”护士问。

    “就是我买的那两个东西。”

    “你买了两个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我说,“我也说不清楚。”

“那你什么时候想起来,我们什么时候让你出院。”

(选自《中外文摘》2014年第22期)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写《围城》的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钟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钟书总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到的小说:李元霸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的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过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捶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棒。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1,2,3都不认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他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发愤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的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的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真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人的记忆力

    ①人一上年纪,就会觉得“记性越来越差”,真是这样吗?

    ②人的脑神经细胞在出生时数量最多,约有1000亿个。随着人的发育,脑细胞逐渐减少,每天要减少数万人,也就是说每秒钟都要减少一个。人们认为,随着脑神经细胞越来越少,记忆力就会降低。但是,在1000亿个神经细胞中,与记忆有关的只占百分之几,而且在人控制记忆的中枢“海马”中,神经细胞在不断增殖。海马是大脑的一部分,位于大脑侧头叶的紧内侧,直径1厘米左右,长10厘米左右,呈弯曲的黄瓜状。

    ③研究人员最初是在老鼠实验中确认海马神经细胞会增殖的。他们在两个老鼠饲养箱中的一个放入了几个可以像水车那样滴溜溜转的玩具,另一个则什么都没放。结果表明,在有玩具,即存在很多刺激的环境中生活的老鼠,海马神经细胞增殖15%。

    ④这并不是在老鼠身上才会发生的特异现象,人脑亦然。英国认知神经学家麦奎尔证实了这一点。

    ⑤他瞄准了伦敦出租车司机的大脑。出租车司机的职业特长是只要乘客告诉他去哪里,他就可以在短时间内作出反应,并在纵横交错的道路中找到驶抵目的地的捷径。在他们的大脑中存储了伦敦市内2.4万条道路的基本情况,需要时可以从这些丰富的记忆中准确地提取出来并在脑海中运行。麦奎尔对出租车司机的调查发现,他们的海马部分比一般人大,而且驾龄越长,海马越发达,干了30年的老司机的海马要比年轻时大出3%。也就是说,在脑的机能中,记忆力通过锻炼会提高,而且这与年龄无关。

    ⑥支配记忆力的是海马,但保管记忆的并不是海马,而是大脑的侧头叶。外界送来的信息通过大脑的侧头叶被送入海马,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海马发挥根据重要性来筛选信息的“调皮”作用,确认必须要记忆的就会被再次送到侧头叶作为记忆保管起来,其余的则会自动删除。

    ⑦大脑中如果没有海马,那会是什么结果呢?在利用猴子进行的实验中,研究人员在猴子记住一些事情后,将其海马摘除,猴子就记不住这些东西了。但是,侧头叶仍在正常地发挥作用,以前记住的东西还完好无缺地保存着。有趣的是,猴子并没有记住海马被切除前一个月的事情,因为这些信息在海马中正处于等待筛选的状态。我们从中得出的结论是,重要的事情在记住后的一个月内,必须要复习一遍。

    ⑧年纪大,记忆力就会减退,这是一种错觉。记忆力减退并不是由于脑神经细胞减少造成的,而是由于对事物的热情减弱了,失去了对未知事物的求知欲。有求知欲的人即使上了年纪,记忆力也不会衰退,而会更加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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