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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2019年中考语文适应性教学质量检测(二)试卷

记叙类文本阅读。

冬天的忏悔

蒋新

    ①今冬,我惹母亲生气了。

    ②寒露刚过,我把娘从二姐家接来过冬。她这次来,和往年不大一样,常隔三差五嘟嘟囔囔地埋怨姐和姐夫。她绘声绘色地给我描述,有天早上洗完脸,没有拧结实水龙头,结果让水滴滴答答漫出了水盆,流满了地。晨练回来的姐夫见状,顿时阴云密布。本来就因漏水有些忐忑和自责,此时自尊心又受到没有准备的强烈刺激,于是,对姐夫印象极好、评价极高的娘,瞬间被滴出的水刷新和颠覆。

    ③她埋怨姐和姐夫,除了漏水那事,还有烟的事情。

    ④母亲“烟龄”很长,至少在六十年以上。但是“烟瘾”不大,抽得也不勤。

    ⑤看她抽烟的样子,像小孩吃糖那样舒服。抽一口,把烟卷挑在指间瞅一眼;再抽一口,再盯着飘出的缕续清香和顶在烟头上的火星,瞄瞄那段悄无声息地白净烟灰,眯缝着的眼神,如同雕刻艺人端详作品似的那样专注。看烟赏烟,成了娘吸烟过程中一个不能缺的美丽环节,尽管是无意识的。

    ⑥然而,因为抽烟的事儿,我又一次“得罪”了她。

    ⑦去年冬天,她一边抽烟,一边在卧室翻看月份牌。可能过于专注,忘记了手上点燃的烟卷,调皮的烟灰趁她不留神,跳在了椅子座套上。有惊无险。

    ⑧娘自责了好长时间:“我咋忘了手上的烟呢。”

    ⑨今年娘一来,我把去年的话非常郑重地复制给她:“娘,家里有人的时候,您抽烟,若您自己在家,可千万不要抽烟啊。”

    ⑩然而,娘没有记住。

    ⑪那天我骑车去超市买菜,走到半路,忽然发现手机忘带了,便回来取。一开门,一股清香的烟味弥漫在房间里。

    ⑫我脸上大概失去了平和的表情,蒙上了层少有的严肃。

    ⑬娘看我那样子,知道她“违规”了。

    ⑭“您老忘了去年的事了?”我大声问她。

    ⑮“没忘。”

    ⑯“咱们怎么说的,忘了?”我的音量似乎没有降低。

    ⑰“没忘。”

    ⑱没等我说第三句话,娘便有些不耐烦,从高高的马扎上站起来往卧室走,一边走一边嘟囔:“抽支烟怕啥,我又没在睡觉的屋抽。”颤巍巍的背影把我炒了“鱿鱼”,晾在客厅里。

    ⑲从去年发生那件事后,她抽烟变得十分小心。要么在卫生间抽,将烟灰小心翼翼地弹在马桶里;要么在阳台上抽,阳台上放着烟灰缸,但是,娘很少用烟灰缸,总把烟灰一点一点弹在自己的手心里。我问她为什么,她摊开手给我看,幽默说:“比烟灰缸强呢,一热乎我就知道,有火星赶紧用手捻捻,就没事了。这可是我发明的。”脸上透着一种孩童般的天真和骄傲。

    ⑳望着那双在我眼前晃动的手,手的颜色早已为时光打磨成质地粗糙的古铜,上面纵横交错着如同刻划在泥巴上的皱褶,深深浅浅的手纹,完全超越了《红楼梦》对刘姥姥的描写。

     ㉑娘那手如同没有文字的家庭档案,家庭度过的每一个年轮或者每一天,经过的每一事,都清清楚楚地刻在她那粗糙的掌纹和数不清的指纹里。

    ㉒娘曾经以死威胁姥姥不裹脚的刚强与倔强,在少女时代就发芽和成长。然后由心底的秉性凝华在两只不断变化的手上,手付出了义无反顾且超乎想像的能量,还有看不见的平民牺牲。

    ㉓手的粗糙和粗糙的诞生,与日复一日的坚强凝合在一起,维护着一家人挺直脊梁过日子的生活尊严。

    ㉔想不到这双为了家的手,今天又成了感觉烟灰温度的烟灰缸。

    ㉕我看着她那颇有些得意的脸,竟拙劣地不知怎么去表达。

(选自《散文选刊》2019年第四期有删改)

(1)、文中叙述的“漏水”事件能否删掉,为什么?
(2)、文中⑮⑰段中两个“没忘”后的标点为什么不使用“!”?。
(3)、试对文中划线句子作简要赏析。

①可能过于专注,忘记了手上点燃的烟卷,调皮的烟灰趁她不留神,跳在了椅子座套上。

②望着那双在我眼前晃动的手,手的颜色早已为时光打磨成质地粗糙的古铜,上面纵横交错着如同刻划在泥巴上的皱褶,深深浅浅的手纹,完全超越了《红楼梦》对刘姥姥的描写。

(4)、第㉓段语句在文中有什么深刻含义?
(5)、阅读下面的链接材料,结合文章,谈谈你对此类现象的看法

    (链接一)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三国志·魏书》

    (链接二)2014年感动中国人物:田世国——捐肾救母

    颁奖词:“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一个被追问了千年的问题,一个儿子在2004年用身体做出了自己的回答,他把生命的一部分回馈给病危的母亲。在温暖的谎话里,母亲的生命也许依然脆弱,但是孝子的真诚已经坚如磐石。

举一反三
                                                                                       父亲的信

      ①父亲来信了,内容非常简单:“慧:你已经离家归队多日,也没有写信说你平安到达,你妈非常担心,每次归队后都应先写信。父。”

      ②于是,一种深深的愧疚慢慢弥散在心头。

      ③到远离家乡的辽北当兵,有了写家书的必要。但现在老了点,当军官了,潜意识中总认为与做农民的父亲无话可说,而所谓家书其实只是例行公事地报平安而已。父亲却认真得很,不但对我每次报平安的信仔细答复,隔一段时间,还会主动给我写信。父亲的信很短,一般不超过一页纸,有时只有三五句话,无非是告诉我家中一切都好,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等等。

     ④父亲的信是很随意和马虎的,有时写信的纸好像是随手捡来的,正面还有无关的字迹,反面才载有几句嘱托。而且家中好像也没有一支真正能用的笔了,父亲能找到什么样的就用什么样的,所以给我的信中常有各色的笔迹。我曾提醒父亲不要用红色笔写信,但父亲“顽固”依旧。战友们读到家书的时候,往往都是激动异常,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而我读父亲的信很少有这样的感觉。父亲像在无意中写了这封信,从信中我读不到家的温馨,也读不出家里人是否对我有想念之意。我总是平静地读父亲的来信,像读一些与我无关的词句,然后收起来,留意一下这是父亲的第几封信。

      ⑤探家的时候,我开玩笑般对母亲提起父亲的信,想让母亲告诉父亲,如果没事就不必经常写信了。在我看来,父亲那些没有意义的信是不值几角邮资的。而母亲的话却出乎我的预料,“你爸写这些都成习惯了,到时候如果不给你写信,他就觉得像把你丢了一样。”像把我丢了一样?我不禁一怔,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在我心中升起。

     ⑥偶然翻看父亲的抽屉,意外地发现一沓信封,每个信封都贴好了邮票而且都写上了我的名字。我随手把信封一字排开,形成了一条长长的线。此时此刻,我不由泪流满面:我已是高空中的风筝,或许永远没有回归的一天;而父亲却在用信拉起一根长长的线,以便知道他的孩子在何处飞翔啊!

     ⑦到部队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 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 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孙君飞的《满》,回答后面小题。

       ①那时候,母亲总在家里,父亲总在家外。

       ②父亲就像一个客人,前来“拜访”我们的时候,总会带着礼物。

       ③他从不知名的远方挑回的担子里有圆滚滚的卷心菜,红白相间的猪肉块,一块撒满碎花儿的土布,一个快要装满彩色圆球糖的玻璃瓶,轻轻摇动一下,就会发出让我口舌生津的可爱声响……

       ④有一次,父亲拉着满满当当的木板车回来,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大王”,身后还多了一群呐喊助威的“大兵小将”。他欣然卸下一张桌子,说让我写字用;又搬下一条高凳子,凳子下面竟然有个小抽屉,带锁,说可以搬到学校坐,周围无数双眼睛都被它镀亮。这一刻,我无比自豪。

       ⑤可有时候,父亲回家也会两手空空,就像打了败仗的士兵,手无寸铁。

       ⑥他眼睛里的火光熄灭了,灰头灰脸,嘴唇也起了白皮儿,他肯定又饥又渴。脸上什么也没少,但就是让人觉得缺了不少东西。他的腰身弯如无箭可射的猎弓,疲累得好似一件等待浆洗的脏衣服。我心里有些难过。

       ⑦这一天,原来是他做生意亏了本儿,一路风餐露宿,空空荡荡地走回家;他个子越是高大,越显得臂怀里的空旷冷清。

       ⑧母亲看到他,不说话,也不笑,她的个子原本有些矮,这时候却像变得更矮。她神色平静,目光柔和,窸窸窣窣地小步快走,从厨房里捧出满满一碗凉好的开水放到他面前。他“咕嘟咕嘟”一饮而尽,母亲拿走碗,盛来满满一碗饭放到他面前。在我的记忆里,这情景不止一次,这饭有时是面食,有时是白米盖着菜,有时竟是只有节日里才有的大块萝卜炖小块骨头,好像她提前知道他要空着肚子空着手回来似的。当然有时母亲还会特意为他斟上一碗热热的黄酒……看他吃饱喝足、心满意足,我有些不解:母亲怎么像是在犒劳凯旋的将军?

       ⑨父亲并没有上床休息,而是无牵无挂地枯坐着,看母亲从井水中捞出洗净的衣服,拧干,一件接一件地晾晒到院子里的绳子上。还有摊开的被单,母亲将其搭到绳子上,被单慢慢滴出水,水拉着被单,起初还显得紧致,慢慢地灌满了风,吸足了阳光,它们就如巨大的翅膀般,扑扇着发出富有节奏的、鼓舞人心的“鼓点”,那声音灌满了我们的耳朵。那些红的、绿的、青的、蓝的、白的土布啊,在风中扑扇出阳光的温煦芬芳,挂满了院子。我们这些孩子在这个快乐的“迷宫”里穿梭,奔跑,喊叫,躲藏,惊吓他人,最后以甜美的笑声收场。这时候,父亲的眼中也有了光芒。我们沐浴在父亲的目光中有了满足,有了激动。

       ⑩父亲看着看着,就笑了,然后躺到床上,当一块做梦的“石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噜声。

       再后来,父亲放下了担子,也放下了木板车,和母亲一样,总在家里,总在庄稼地里,总想着将家填得更满些,更满些。可是屋子里总是这里还缺一个柜子,那里还少一台收音机,另外一个地方又需要一辆自行车 ……终于有一天,他们都说:“我们老了,那些空着的地方,你们去填满吧 ……”

       ⑪我们会的,会把所有需要填满的地方填满,也包括他们心里梦里空着的地方。

       ⑫但是我又懂得,在那些有他们的地方,其实一直是满满当当的,我们最需要的东西,那里一直不缺不空。

                                                                                                                                                                                  (选自《时文选粹》,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春野的馈赠

洪烛

    ①中国人食笋的历史久远。“其蔌维何,维笋及蒲。”早在《诗经》时代,竹笋就已成为人们餐桌上的食品。晋朝戴凯所著的《竹谱》一书中,曾介绍过70多个竹子品种及不同竹笋的风味。宋代德清僧人赞宁在所著的《笋谱》中,也记有80多中竹笋品种。

    ②有人说,竹笋不仅是一道美食,更是一种雅食。很符合文人雅士的心情与口味,松、竹、梅被称作岁寒三友,竹子自然成为清高的象征。

    ③历来文人墨客多有歌咏,苏东坡有诗:“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诗圣杜甫曾写过“青青竹笋迎船出,白白江鱼入馔来”的诗句,道出他对竹笋风味的喜爱。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在江西品尝过,“猫头笋”,念念不忘珍品美味,写下了“色如玉版猫头笋,味抵驼峰牛尾狸”的有名诗句。清代画家郑板桥对家乡的竹笋也是念念不忘:“江南竹笋赶鲋鱼,烂煮春风三月初。”

    ④有经验的厨师,连煲笋之汤都舍不得倒掉,每做别的菜,就要兑一点进去,相当于味精了:“食者但知他物之鲜,而不知有所以鲜之者在也。”笋之调味,快达到魔法的境地了。连残汤剩汁都能画龙点睛,把一道新菜全“盘活”了。至于这种奇妙的笋汤(又叫笋油)的提炼办法,袁枚在《随园食单》里详细记载:“笋十斤,蒸一日一夜,穿通其节,铺板上,如做豆腐法,上加一枚压而榨之,使汁水流出,加炒盐一两,便是笋油。其笋晒干,仍可作脯。”

    ⑤林洪的《山家清供》,给鲜笋起了个外号,叫“傍林鲜”:“夏初竹笋盛时,扫叶就竹边煨熟,其味甚鲜,名傍林鲜。”根据他的讲授,鲜笋最好现摘现吃,一分钟都别耽误,就在竹林边,用芳香的竹叶为燃料,当场煨烤;可见环境或氛围也能激活新笋那天然的鲜美。这绝对是最正宗的“绿色食品”了,不仅就餐环境是一片绿林,烹饪方法也是返璞归真的。不知竹林七贤之类古老的隐士,是否就地取材,使用这种“叫化鸡”式的吃法?想来只有超凡脱俗的人,譬如隐于山林者,才能体会到竹笋至真的味道。而所谓的“真味”,就是于平淡中见神奇,有一颗淡泊的心,才能遭遇这种潜伏的神奇

    ⑥春天的雨一下,就是春笋旺盛的生长期了。“好竹连山觉笋香”,春笋尝鲜的好时节就在眼前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秋光里的黄金树

    这里就正是秋天。

    它辉煌的告别仪式正在山野间、河谷里轰轰烈烈地展开:它才不管城市尚余的那三分热把那一方天地搞得多么萎蔫憔悴呢,它说“我管那些?”说完,就在阔野间放肆地躺下来,凝视天空。秋天的一切表情中,精髓便是:凝神。

    那样一种专注,一派宁静;

    它不骄不躁,却洋溢着平稳的热烈;

    它不想不怨,却透出了包容一切的凄凉。

    在这辉煌的仪式中,它开始奢侈,它有了一种本能的发自生命本体的挥霍欲。一夜之间就把全部流动着嫩绿汁液的叶子铸成金币,挥撒,或者挂满树枝,叮当作响,掷地有声。

    谁又肯躬身趋前拾起它们呢?在这样豪华慷慨的馈赠面前,人表现得冷漠而又高傲。

    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她拾起一枚落叶,金红斑斓的,宛如树的大鸟身上落下的一根羽毛。她透过这片叶子去看太阳,光芒便透射过来,使这枚秋叶通体透明,脉络清晰如描。仿佛一个至高境界的生命向你展示了它的五脏六腑,一尘不染,经络优美。“呀!”那女孩子说,“它的五脏六腑就像是一幅画!”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瘦老头,他用扫帚扫院子,结果扫起了一堆落叶。他在旁边坐下来吸烟,顺手用火柴引着了那堆落叶,看不见火焰,却有一股灰蓝色的烟从叶缝间流泻出来。这是那样一种烟,焚香似的烟,细流轻绕,柔纱舒卷,白发长须似地飘出一股佛家思绪。这思想带着一股特殊的香味,黄叶慢慢燃烧涅磐的香味,醒人鼻脑。老人吸着这两种烟,精神和肉体都有了某种休憩栖息的愉悦。

    这时的每一棵树,都是一棵站在秋光里的黄金树,在如仪的告别式上端庄肃立。它们与落日和谐,与朝阳也和谐;它们站立的姿式高雅优美,你若细细端详,便可发现那是一种人类无法摹仿的高贵站姿,令人惊羡。它们此时正丰富灿烂得恰到好处,浑身披满了待落的美羽,就像一群缤纷的伞兵准备跳伞,商量,耳语,很快就将行动……大树,小树,团团的树,形态偏颇的树,都处在这种辉煌的时刻,丰满成熟的极限,自我完美的巅峰,很快,这一刻就会消失 , 剩下一个个骨架支楞的荒野者。

    但是树有过忧伤么?

    但是树有过拒绝落叶的离开么?

    当然没有。它作为自然的无言的儿子,作为季节的使者和土地的旗帜,不准备躲避或迁徙,这是它的天职。

    当我们在原野上看到一棵棵树的时候,哪怕是远远地,只看见团团的、兀然出现在地面上的影子,我们也会感到这是自然赐给我们的一番美意。当然随之我们就会遗憾太少,要是更多一些该多好,要是有一片森林该多好!但是毕竟是因为有了这几棵树才引起我们内心更大的奢望。

    对森林的奢望,是每个人对远古生活本能的回忆和依恋。

    荒野是那么寥廓;

    荒野上的道路是那么漫长;

    原先驻守在这片荒野上的树呢?它们曾经无比强大,像一支永远不可能消失的大兵团,密集的喧哗的笑声,仿佛在嘲笑一切妄想消灭它们的力量,而且它们拥有鸟类和众多的野兽,这些鸟兽类也不相信森林会消失。

    但是时间被人利用了;

    时间使人成了最强大的;

    人类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斧头砍死一棵树,就像杀死一个士兵,最终,整个兵团消失了,连骨头也不剩。

    后来的人,谁还记得荒原不久以前的童话呢?关于树的呼吁已经很多了,我不打算重复了。我只是觉得,树在中国北方像流窜深山的小股残匪一样悲惨。

    我忽然想到,当地球上砍伐掉最后一棵树的时候,人类肯定是更发达、更神奇了。但是那时人类将用什么办法复制一棵树呢?复制一棵真正的树--会增长年轮的、会发芽、开花、结果、叶子变成金币自动飘落的树--假如有谁可以做到,那无疑会成为科学史上的崭新一页。

    但那将是多么滑稽的一页呀!

    因此,对树充满敬意吧——从现在就开始,对任何一棵树充满敬意,就像对自己的上司那样。

(节选自《周涛散文·伊犁秋天的札记》,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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