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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凉山州2018年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秋光里的黄金树

    这里就正是秋天。

    它辉煌的告别仪式正在山野间、河谷里轰轰烈烈地展开:它才不管城市尚余的那三分热把那一方天地搞得多么萎蔫憔悴呢,它说“我管那些?”说完,就在阔野间放肆地躺下来,凝视天空。秋天的一切表情中,精髓便是:凝神。

    那样一种专注,一派宁静;

    它不骄不躁,却洋溢着平稳的热烈;

    它不想不怨,却透出了包容一切的凄凉。

    在这辉煌的仪式中,它开始奢侈,它有了一种本能的发自生命本体的挥霍欲。一夜之间就把全部流动着嫩绿汁液的叶子铸成金币,挥撒,或者挂满树枝,叮当作响,掷地有声。

    谁又肯躬身趋前拾起它们呢?在这样豪华慷慨的馈赠面前,人表现得冷漠而又高傲。

    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她拾起一枚落叶,金红斑斓的,宛如树的大鸟身上落下的一根羽毛。她透过这片叶子去看太阳,光芒便透射过来,使这枚秋叶通体透明,脉络清晰如描。仿佛一个至高境界的生命向你展示了它的五脏六腑,一尘不染,经络优美。“呀!”那女孩子说,“它的五脏六腑就像是一幅画!”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瘦老头,他用扫帚扫院子,结果扫起了一堆落叶。他在旁边坐下来吸烟,顺手用火柴引着了那堆落叶,看不见火焰,却有一股灰蓝色的烟从叶缝间流泻出来。这是那样一种烟,焚香似的烟,细流轻绕,柔纱舒卷,白发长须似地飘出一股佛家思绪。这思想带着一股特殊的香味,黄叶慢慢燃烧涅磐的香味,醒人鼻脑。老人吸着这两种烟,精神和肉体都有了某种休憩栖息的愉悦。

    这时的每一棵树,都是一棵站在秋光里的黄金树,在如仪的告别式上端庄肃立。它们与落日和谐,与朝阳也和谐;它们站立的姿式高雅优美,你若细细端详,便可发现那是一种人类无法摹仿的高贵站姿,令人惊羡。它们此时正丰富灿烂得恰到好处,浑身披满了待落的美羽,就像一群缤纷的伞兵准备跳伞,商量,耳语,很快就将行动……大树,小树,团团的树,形态偏颇的树,都处在这种辉煌的时刻,丰满成熟的极限,自我完美的巅峰,很快,这一刻就会消失 , 剩下一个个骨架支楞的荒野者。

    但是树有过忧伤么?

    但是树有过拒绝落叶的离开么?

    当然没有。它作为自然的无言的儿子,作为季节的使者和土地的旗帜,不准备躲避或迁徙,这是它的天职。

    当我们在原野上看到一棵棵树的时候,哪怕是远远地,只看见团团的、兀然出现在地面上的影子,我们也会感到这是自然赐给我们的一番美意。当然随之我们就会遗憾太少,要是更多一些该多好,要是有一片森林该多好!但是毕竟是因为有了这几棵树才引起我们内心更大的奢望。

    对森林的奢望,是每个人对远古生活本能的回忆和依恋。

    荒野是那么寥廓;

    荒野上的道路是那么漫长;

    原先驻守在这片荒野上的树呢?它们曾经无比强大,像一支永远不可能消失的大兵团,密集的喧哗的笑声,仿佛在嘲笑一切妄想消灭它们的力量,而且它们拥有鸟类和众多的野兽,这些鸟兽类也不相信森林会消失。

    但是时间被人利用了;

    时间使人成了最强大的;

    人类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斧头砍死一棵树,就像杀死一个士兵,最终,整个兵团消失了,连骨头也不剩。

    后来的人,谁还记得荒原不久以前的童话呢?关于树的呼吁已经很多了,我不打算重复了。我只是觉得,树在中国北方像流窜深山的小股残匪一样悲惨。

    我忽然想到,当地球上砍伐掉最后一棵树的时候,人类肯定是更发达、更神奇了。但是那时人类将用什么办法复制一棵树呢?复制一棵真正的树--会增长年轮的、会发芽、开花、结果、叶子变成金币自动飘落的树--假如有谁可以做到,那无疑会成为科学史上的崭新一页。

    但那将是多么滑稽的一页呀!

    因此,对树充满敬意吧——从现在就开始,对任何一棵树充满敬意,就像对自己的上司那样。

(节选自《周涛散文·伊犁秋天的札记》,有改动)

(1)、认真阅读文章,用词语概括“秋光里的黄金树”的特点。
(2)、文中第⑩段划线句“这一刻就会消失”中的“这一刻”指代什么?为什么会消失?联系全文分析作者此时的情感。
(3)、分析第14段画线句子在文中的含义及表达作用。
(4)、本文文尾有一句“对树充满敬意”,请联系你的生活体验,从生命或自然方面写出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贫寒是凛冽的酒》一文,回答第1—4题。

贫寒是凛冽的酒

①是在我小学毕业时,父母带我来北京玩,在天安门广场,父亲问一个捡瓶子的人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那人说两千。所以父亲说,可以留下来,留下来捡破烂都能活。因为父亲的工资当时才八百。虽然说那时算是处于公务员下海浪潮的尾声,可父亲以优异的业绩炒了公家的鱿鱼,还是震动乡县,以至于我们那个县盛传着谣言说父亲是到北京来贩毒的,否则没法解释。

②可实际上,我们初来乍到,连暖气都烧不起,每天是要砸冰出门的,因为晚上呵出的水蒸气会把门死死封住,这个恐怕很少有人体验过吧?第二年更是穷得过年只剩两百块钱,连老家都回不去。

③但终究没饿死嘛。我母亲说北京人傻,吃鸭子就吃皮,留下个那么多肉的大鸭架子才两块钱一个,所以母亲就买鸭架子给我吃,我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母亲说,当时看着我蹲在门口能吃下一整只,她特别开心,但也总后悔说那时候没给我补好,害我个头没有长得像舅舅那么高。

④母亲还会买将死的泥鳅给我吃。她说泥鳅早上被贩到菜场,颠簸得都会翻白肚子,看起来像死的,所以才卖一块钱一斤。母亲就把它们买回来,用凉水一冲,不一会儿就都活了。

⑤当年住过的小屋,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家里就两张床,一张桌,一个电灯,一口锅,最高级的电器是我学英语不得不用的步步高复读机。那也是我们全家的娱乐工具,一家人吃了饭总能围着它唱歌录音。

⑥还有一次我踩翻了凉在电饭锅里的开水,烫了一脚的泡,母亲抱着我一个劲儿地哭,心肝宝贝地喊着,“真对不起,对不起,好好的干嘛到北京受这份罪呢?要是在老家,哪里会这样烫着脚了。”这倒是真的,我们用电饭锅煮开水,不就是为了省下一个热得快的钱吗?但忧患就是如此,会让亲爱的人抱得更紧,父亲在日后与我散步时曾对我说,那时他与母亲的感情比新婚还要恩爱。有太多的夜晚,他们愁到失眠,但是可以相依为命。

⑦可我毕竟是少年,当时对于贫穷并没有太多的感受,经常都是嬉笑过去了。比如我们没有钱买第二套校服,却需要每天都穿它,没办法的时候就在锅里炒衣服,校服洗过放到锅里去炒干。我很擅长这种技艺,我可以告诉你如何不把衣服炒皱,如何不把拉链炒化。

⑧好在后来富裕了。那是只有苦过拼过的人才知道的滋味。真正的财富,也许不是后来的富有,而是当年的贫寒;不是那些小家子气的冷暖自知,而是破釜沉舟的卧薪尝胆、含辛茹苦。因为,贫寒像凛冽的酒,喝过才敢提着虎拳,往世上走。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永恒的托尔斯泰

    曾经让我激动的小说可真不少,其中当然有托尔斯泰的大作。而后来,我怎么就那么强烈地喜欢上了海明威?他那貌似枯槁的短句竟有那么丰腴的蕴藏,我甚至感到全世界的作家数他最有魅力。还有总是穿了破衣服拍照的福克纳,还有鲁尔弗,还有日本的川端康成。在图书馆里吸了一辈子灰尘的博尔赫斯、托尔斯泰怎么竟显得模糊了?曾经“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后来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现在又终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了。仔细想想,大师是谁,海明威还是福克纳?川端还是谷崎润一郎?心里忽然明白过来.真正的大师应该是托尔斯泰,那个长着大胡子身穿布衣经常和农民一起耙草的伟大的托尔斯泰。

    现代作家如海明威、卡夫卡、马尔克斯,怎么着都觉得散碎了点,思想让人捕捉不住,令人激赏的往往只是语言、细节和叙述手法。现代文学展示着现代的人生?如果说文学仅仅是对人生或社会的展示,那怎么能让人心悦诚服?毕竟,文学不只是展示。仅此一点,海明威怎么能和托尔斯泰比?有人说,托尔斯泰是一面“镜子”,托尔斯泰怎么能仅仅被说成是一面“镜子”?

    是什么让我们觉得托尔斯泰好像是一座山?他笔下的人物总是弥漫着浓浓的忏悔之情,不是白种人或是黑种人或是黄种人的忏悔,而是人类的忏悔?为什么他的小说能让人听到深深的叹息,感觉到对人类灵魂的无情鞭挞?难道这一切不是基于对人的深深的爱?塔吉雅娜·托尔斯泰这样回忆她的父亲:“有一次在雅斯纳亚·波良纳那里,父亲忽然心血来潮,要大家说出人生的三个愿望。父亲想出了两个——爱一切人,被一切人爱。”现代派作家少的是爱,多的是技巧,然而文学毕竟不是技巧的展示会、语言的杂耍或叙事的杂技。

    读托尔斯泰,常常让人想到宗教。但把宗教淘洗一番,祛除世俗附加上去的荒诞,剩下的就是宗教美好的一面:净化人类的灵魂。这话太古老了,但托尔斯泰最动人之处正在于此。阅读托尔斯泰,你会觉得自己的灵魂是那么不干净,每一次阅读都像是一次净化,像是跳进清流洗了一次澡。据说田园牧歌是虚幻的,但难道许多现代派作品中的浮躁、失落、异化和颓唐能成为人类的精神营养?

    我们有时,会觉得托尔斯泰太像一位“教主”。然而他的劝谕总是通过“真正的小说”来实现的。小说就是小说,小说不是哲学,小说是入俗而不是说教。和托尔斯泰比较一下,萨特的小说是不是太“非小说化”了?托翁总是不动声色地通过人物达到他的目的。真理从来都是浅近的,就像太阳,悬在你的头上,就那么一个圆,带给你光和热。读托尔斯泰的作品,你感觉到的是手法?语言?结构?全不是。这一切那么完美地综合着,任何一面都不特别突出,一切均水乳交融,以求突出人物来传达作家所要传达的“教谕”。这才是大师,自然、大方、有力。在托翁面前,现代许多“实验性小说”是不是太喜欢花样百出,因而太有些小气?

    文学上“寻根”的说法往往显得可笑。我们的许多作家像一棵树,站在大地上却喋喋不休:“我们的根在哪里?”而暮年的托尔斯泰还是对来访的朋友说起他正在写一本书:“我的余生不长了,然而生存一刻就要工作一刻,我正在写有关政府和人民关系的书。”散步的时候,托翁常常会突然停下来,“一位老农,刚磨完了一把镰刀。托尔斯泰伯爵和他说了几句话,丢下手杖,一下子夺过镰刀,麻利地割着草以试一试刀刃。”“我们遇见两位香客打扮的老头,背着旅行袋,拄着拐杖,脚上缠着布片,快步走过。托尔斯泰叫住他们,说了一会儿话,又从怀里掏出钱包,给了他们一些钱。”真不知道托尔斯泰和两个老头说了些什么,想必不是“今天天气哈哈哈”。他一生都努力地想使自己不要远离人民。

    阅读托尔斯泰的小说、日记和关于他的回忆录,一次次地让人感动。我想,面对托尔斯泰的著作你就会清清楚楚地知道什么是大师,知道托尔斯泰与某些“大师级”作家分量的不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和我妈

李一诺

    ①我妈38岁那年,和我爸离了婚,带着12岁的我,成了单亲妈妈。我回顾自己的成长,那是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②我爸和我妈都是好人,但从我记事的时候起,他俩就不幸福。离婚时,我妈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己选跟爸爸还是跟妈妈,我那时候其实和她并不是很亲,但我还是选择跟了她。

    ③我妈其实是个“女强人”。40岁不到在3000多人的化工厂做总工程师,副厂长,也是那里第一个女总工程师。我记忆里,她几乎天天加班,到家也经常看书写东西,工作事业对她好像永远比家庭重要。

    ④但是对我,她从来不强势。我小时候不愿意吃药,她就装得很可怜很夸张地哭:“哎呀,孩子不吃药我愁死了,怎么办啊?”(A)我就很大义凛然地一口把药吃了。现在想想,也算“游戏力”的成功实践了。后来我有零用钱,要自己买路边摊上的衣服,她说:“你喜欢就买。”我买了以后发现衣服是质量果然很差,之后我就不买了。从记事起,我自己的事都是自己做决定,从剪什么样的头发,穿什么衣服,穿多少衣服,吃什么,吃多少,更别说以后的上学,工作的各种选择。现在自己当了妈,觉得做到这些其实不容易。

    ⑤我妈爱说的一句话,是“都已经这样了,想办法呗”。这对我其实有很大的影响,就是遇到问题时,第一个反应是想办法。她婚姻失败,但“已经这样了”,愁眉苦脸也没用。不如“该干嘛干嘛”。我记忆里那段时间,她从来没真的低落,或者至少没让我看到。现在想想,我妈妈这种对待失败的态度,也是我后来心理变得“强大”的很重要的一块基石。

    ⑥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一次化工厂出事故大爆炸,听我妈同事说,所有人都往外跑,唯有我妈朝着爆炸现场往里跑。我后来问我妈:“你不怕死么?”我妈说:“那时候就一个想法我是搞技术的,出了这么大事故,我不去谁去?”有决断,敢担当,这是我妈对我很大的影响。

    ⑦我上清华那会儿,我妈搬来北京,偶尔周末从南城来看我。(B)为了省钱,她都是骑自行车来,得骑一个多小时。那时候,我和很多刚进清华的学生一样,压力巨大,每天早出晚归,还是觉得学习时间不够用。我妈看着我愁眉苦脸的样子,想了想,说了一句我现在都记得的话:“哎,去它的吧!生活多美好,走,咱俩出去玩玩,放松放松。”我们骑车往外走的时候,路边有卖猕猴桃的。猕猴桃那时候属于稀罕东西,我还记得,得10元钱一斤。我一直省得很,一顿饭花两三块钱而已。我妈二话没说,掏出钱买了四五个,我们俩像小孩子一样坐在路边,剥皮吃掉。然后骑车去天坛,一路上我就像自由的小鸟,那些压抑在说说笑笑里都烟消云散了。

    ⑧现在回想,那个周末,10元钱一斤的猕猴桃、遥远的天坛、小个子的妈妈骑着有点够不到脚蹬的自行车的那一幕,是我清华时光的一个大亮点和转折点。妈妈没有替我在学习上想办法,而是带我出去撒撒野,现在想想是多大的智慧。

    ⑨写这文章的时候,妈妈在美国帮我带孩子。她每天上午去上英语课,有了进步像孩子一样高兴。我早上开车送她,看着她背着书包穿过马路,走向教室身影,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⑩所以用这篇文章献给我的妈妈,感谢你的智慧、勇气和真性情!

    ⑪我的名字叫李一诺,是我16岁那年,我自己起的。妈妈离婚,我选择了跟妈妈姓。若是没有当年离婚的妈妈,就没有今天的李一诺了。

(选自《读者·校园版》2016年第11期,有删改)

【小说阅读】阅读小说完成任务。

翻浆的心

毕淑敏

①那一年,我“五一”放假回家,搭了一辆地方上运送旧轮胎的货车,颠了一天,夜降临才进入离家百来里的戈壁。正是初春,道路翻浆。突然,在无边的沉寂当中,立起的一根“土柱”,挡住了银色的车灯。

②“你找死吗?你!你个兔崽子!”司机破口大骂。我这才看清是个青年,穿着一件黄色旧大衣,拎着一个系着棕绳的袋子。“我不是找死,我要搭车,我得回家。”“不搭!你没长眼睛吗?司机楼里已经有人了,哪有你的地方!”司机愤愤地说。“我没想坐司机楼子,我蹲大厢板就行。”司机说:不搭!这样的天,你蹲大厢板会生生冻死!”说着,踩了油门,准备闪过他往前开。

③那人抱住车灯说:“就在那儿……我母亲病了……我到场部好不容易借到点小米……我母亲想吃……”“让他上车吧!”我对司机说。青年急忙抱着口袋往车厢里爬。

④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鸣叫。司机说:“我有一个同事,是个很棒的师傅。一天,他的车突然消失了,很长时间没有踪影。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个青年化装成可怜人,拦了他的车,上车以后把他杀死,甩在沙漠上,自己把车开跑了……”

⑤我心里一沉,循着司机身后的小窗,屏住气向车厢里窥探。我看到青年敏捷地跳到两个大轮胎之间,手脚麻利地搬动我的提包。那里装着我带给父母的礼物:“哎呀,他偷我的东西呢!”司机很冷静地说:“怎么样?我说的不错吧。”“然后会怎么样呢?”我带着哭音说。“你也别难过。我有个法子试一试。”只见司机狠踩油门,车就像被横刺了一刀的烈马,疯狂地弹射出去。我顺着小窗看去,那人仿佛冻僵了,弓着腰,抱着头,石像般凝立着,企图凭借冰冷的橡胶御寒。我的提包虽已被挪了地方,但依旧完整。我把所见跟司机讲了,他笑了,说:“这就对了,他偷了东西,原本是要跳车的,现在车速这么快,他不敢动了。”

道路毫无先兆地平滑起来,翻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个青年也觉察到了车速的变化,不失时机地站起身,重新搬动我的提包。司机对我说:“扶好你的脑袋。”我一时没明白过来,但司机凶狠的眼神启发了我。就在他的右脚残忍地踩下油门之前,我采取了最紧急的自救措施:双腿紧紧抵地,双腕死撑面前的铁板,整个身体绷得如原始森林里最古老最强韧的硬木……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个青年,在这突如其来的急刹车面前,可能要被卸成零件。“怎么样?最低他也是个脑震荡。看他还有没有劲儿偷别人的东西!”司机踌躇满志地说。

⑦我想到贼娃子一下子伤了元气,一时半会儿可能不会再打我提包的主意了,心里安宁了许多。只见那个青年艰难地往轮胎缝隙间里爬,把我的提包紧紧地抱在怀里,往手上哈着气,摆弄着拉锁上的提梁。这时,他扎在口袋上的棕绳已经解开,似乎要把我提包里的东西进去呢……

③“师傅,他……他还在偷,就要把我的东西季走了…我惊恐万状地说。“是吗?”师傅这次反倒不慌不忙,嘴角甚至显出隐隐的笑意。“到了。”司机干巴巴地说。我们到一个兵站了,兵站里住着边防士兵。这里也是离那贼娃子住的村最近的公路,他家那儿是根本不通车的,至少还要往沙漠腹地走10公里……司机打亮了驾驶室里的大灯,说:“现在不会出什么事了。”那个青年挽着他的口袋,像个木偶似的往下爬,狼狈地踩着轱辘跌下来,跪坐在地上。不过才个把时辰的车程,他脸上除了原有的土黄之外,平添了青光,额上还有蜿蜒的血迹。“学学啦……学学…”他的舌头冻僵了,把“谢”说成“学”。

⑨我们微笑地看着他,不停地点头。他说:“学学你们把车开得这样快,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在赶路.……….”他抹了一把下颌,擦掉的不知是眼泪、鼻涕还是血。他点点头,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们。看着他蹒跚的身影,我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你停下!”

⑩“我要查查我的东西少了没有。”我很严正地对他说。司机赞许地冲我眨眨眼。青年迷惑地面对我们,脖子柔软地耷拉下来,不堪重负的样子。

⑪我爬上大厢板,动作是从未有过的敏捷。我看到了我的提包,像一个胖胖的婴儿,安逸地躺在黝黑的轮胎之中。我不放心地摸索看它,每一环拉锁都像小兽的牙齿般细密结实。突然触到棕毛样的粗糙 , 我意识到这正是搭车人袋子上那根失踪的棕绳。他把我的提色牢地固在大厢的木条上,如住一般结实。

⑫我的心像凌空遭遇寒流,冻得皱缩起来。

(选自《毕淑敏作品精选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栀子花

魏芳芳

①几天前,我在家门口的绿化地摘了一颗山栀(zhī)实,鲜亮的金红色浆果,一掰开,浓稠的鲜红果汁就流了一手。用水冲洗后,皮肤还是染上了纯净的黄色——“御用黄”果不其然。

②这个“知识点”是好几年前,在西安一个小饭铺获得的。七月,热浪滚滚。等菜的时候,伙计来倒茶,那茶汤金红色,一股淡淡的清香,既不是茶叶的口感,也闻不出什么花的香味。好奇问掌柜,答是秦岭山栀子。栀子花会结果吗?掌柜拿出一包山栀子,指头大小的绛红色果实上面有几条突出的楞线,一端尖尖的,像大肚子小花瓶,闻起来还真有点栀子花香的厚味。掌柜的说:栀子是一味好中药,能降压清脂泻火;还是一种天然染剂,打从秦汉始,皇家御用的黄色布料都是栀子染的。

③初见栀子花,是三十年前了。端午前后,在重庆的一个马路小菜场,忽然微风吹来一种浓稠的香气,既野性又温润,循香觅见茅草叶扎着的几把绿白花,花型像荷,翠绿的叶子油亮亮的,摆在一个古朴的小竹簸箕里。“栀子花咧!”卖白菜的小妹声音又娇又脆:“自家屋头的,五毛钱一把。”都说重庆美人多,美人也都爱栀子花,有的就握在手上,有的随手插进发辫。有的时候,人也没看到,就只有一段香气,告诉你她们刚刚经过。

搬到上海后,我家小区西南角,有几棵大花栀子树,每年初夏,都会开很多花,浓雾般香气从园中升起并且浮动着,像一个迷宫,探进去,就会迷醉其中。栀子花期短,花开满后一两天就萎黄了,最好看的还是将开未开之时。端午节早晨,去门口菜场买了艾草菖蒲,回来的时候,我会折两三朵栀子花。回家后来不及先挂艾蒲,赶紧拿出栀子花,插进小瓷罐。

⑤七年前六月初的黄梅天,突然得知母亲病重,得来上海住院。雨一直下,像是老天知晓一切,先哭给我看。我每天早出晚归,去医院陪她。在母亲身边,我们是彼此的良药。一天,我折了两枝栀子花带过去。母亲爱花,以前我们一起种过牵牛、粉豆、蜀葵和菊花,却从未种过栀子花。栀子花是母亲的稀客,她长久好奇地看着、闻着,眼里有莹澈的喜悦。栀子花香冲淡了来苏水的味道,病房有了鲜活的气息。

⑥没有治疗的时候,娘俩说着话,我给母亲梳头,像从前一样。我是母亲最小的闺女,天生就爱缠着她。只要母亲闲下来,或者坐着干活——剥玉米棒或者哪怕烧锅,我也能爬在她背上给她梳头。红色的塑料梳子,我高一下低一下乱扒,静电把头发扯飞,比不梳更乱。炎夏里母亲在门前树下网床上午休,我钻到网床下反复摆弄她的头发,母亲不胜其烦,却从未打过我,只是笑我“磨人精”。

⑦人到中年,磨人精会梳头了,力道匀净,母亲闭着眼睛,很享受。母亲的头皮有点发红,灰白的头发多像苍茫的岁月——满头青丝怎么就不见踪迹了呢?我问她,是否愿意戴朵栀子花,她羞涩一笑,说这辈子没戴过鲜花呢。四外公曾经跟我们讲过,母亲小时候可爱打扮了,绣花鞋,长辫子,扎个红色蝴蝶结,穿白衬衣黑背带裙,是个洋气的女学生。可是从我记事起,母亲一直是天天忙得脚不沾地、累得腿弯脚软的农妇,最省事的短发,旧得发白的老式衣服,脸晒得黝黑,哪还有洋气的影子?

⑧那就试试!母亲眼睛盈满笑意,上扬的嘴角是鼓励,我懂。挑了一朵刚开的,摘了叶子,别在她的左耳畔。母亲仔细照了一会儿镜子,顾盼之间,转头凄然一笑:“老了,配不上这鲜铮铮的花。”

不!我声音大得吓了自己一跳。栀子花太鲜亮太逼人了,生生放大了母亲的枯萎我哆嗦着,从后背轻轻抱住了她,把脸贴在她散发着栀子花香的脸颊上:妈妈,你真美!

⑩这是她七十九年岁月里第一次戴上栀子花,也是最后一次。

(选自2023年12月22日《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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