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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蚌埠局属初中2019-2020学年七年级上学期第三次联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想象鸟鸣的幸福

①我一直认为,鸟声是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缘于它们质朴的乡土味。鸟们是乡村的天使,是乡村用雨水和谷粒喂养出来的。它们总会在某个淅淅沥沥的早晨抑或夜晚,站在我的面前,说很多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话。我知道好多人不知道应该把自己归到城市一族还是乡村一族,既渴望乡村的自然,也期盼城市的奢华,就是这样矛盾的统一体。在接近最乡村的人物或者物什时,我们会习惯地用城市的口吻说:那些乡村老大。

②春天来了,仿佛空气在燃烧。这是一部电影里的对白,这句话让我感动。我想到的不是春天,而是与乡村春天有关联的事物:鸟鸣。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路口抵达另一个路口,从一家的房顶抵达另一家的房顶,从一方树丛到另一方树丛,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鸟的叫声也是这样,只要你认真倾听,你就会情不自禁地飞起来。鸟声透着细瓷的质感清清纯纯地传过来。我只闻鸟声,不见鸟影,我想象那么好听的声音是由树上的叶子发出的。记得看过这样一句诗:鸟声是树的花朵。多好。这样,满树叶子便变成了满树的鸟。这样想就有了一种隐隐的牵挂,隔着暮霭,似乎感觉那鸟鸣在夜风中微微摇动。

③依然回到乡村的视角上来。鸟声,这是个有着古典诗歌般美感的名称,充分体现出了汉语表达的简洁性和准确性,略带暖意的鸟声很快就雾一样地在乡村里弥漫开来,词语里暗含了一个多么生动的过程。对于村庄,我向来怀有这样一种诗意的构图:树荫丛中,水墨画般的村庄在熹微的白光中显现出模糊的轮廓,四周雾霭萦绕,看不出一切具体的具象。一个农家小院木门轻掩,屋檐下半圆碗状的鸟窝里燕子在呢喃,院子里的树枝叶间,成群的麻雀跳跃啁啾,细碎的鸣叫声催醒了昨晚贪玩迟睡的顽皮儿郎……

④之所以是燕子和麻雀在村庄的清晨歌吟,是因为它们是中国古典乡间最常见的两种凡鸟。勤劳的燕子一身黛黑的羽翼,凛然、高贵,令不少孩子敬而远之。而体形更纤小、毛色更灰土、鸣声也更短促琐碎的麻雀,则极像一位调皮、可爱的灰姑娘,成了跟鸡、狗一样深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动物。一位作家这样说,麻雀是鸟类中的“贫民”。我深以为然,平常日子,麻雀在瓦楞、林间,或搭在墙洞里的草窝里,叽叽喳喳地像马路歌手一样地歌唱,单一的音调不停歇地平衡着乡村生活的动与静,它们是最能够与人一起和谐相处及至同存共荣的一种飞翔动物。这些对音乐充满好感的小生灵总能在起飞的瞬间听到树枝“嗡”地一声弹响。假若它们能有机会落在盛中国的那把小提琴的弦上,小爪子也那么划拉一下,我相信其中的美妙一定是不可言说的。

⑤这些可爱的小鸟,在上个世纪50年代,曾被人为地列为“四个坏蛋”之一,几乎被人们赶尽杀绝。这让我想起《瓦尔登湖》中的一段话“要是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树叶,和土地最亲密的联盟。”

⑥兔子也好,鹧鸪也罢,它们是自然的亲近者。仔细想想,在城市蛰居的人们又何尝有一只土拨鼠快乐呢?《幽梦影》言道:“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声,水际听唉乃声,方不虚此生耳。”此种情境,今天的我们已只可在诗中画中略见一二,又哪里还有心静听?因此,对于我来说,对于我生活的城市来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

(1)、阅读前三段,请概括鸟声的特点。
(2)、第⑤段插叙上世纪五十年代鸟遭受迫害一事和引用《瓦尔登湖》中的话,有什么作用?
(3)、作者认可“麻雀”是鸟类中的“贫民”的原因是什么?请用简要的语言加以概括。
(4)、文章末写道,“对于我来说,对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来说,想像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你是如何理解的?请根据文意概括解答。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买馒头
        ①家后面市场里的馒头摊,做的山东大馒头非常地道,饱满结实,有浓烈的麦香。
        ②每天下午四点,馒头开笼的时间,闻名而来的人就会在馒头摊前排队,等候着山东老乡把蒸笼掀开。
        ③掀开馒头的那一刻最感人,白色的烟雾阵阵浮出,馒头——或者说是麦子——的香味就随烟四溢了。
        ④差不多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不管是馒头、花卷、包子就全卖光了,那山东老乡就会扯开嗓门说:“各位老乡!今天的馒头全卖光了,明天请早,谢谢各位捧场。”
        ⑤买到馒头的人欢天喜地地走了。没买到馒头的人失望无比地也走了。
        ⑥山东老乡把蒸笼叠好,覆上白布,收摊了。
        ⑦我曾问过他,生意如此之好,为什么不多做一些馒头卖呢?
        ⑧他说:“俺的馒头全是手工制造,卖这几笼已经忙到顶点了,而且,赚那么多钱干什么?钱只要够用就好。”
        ⑨我只要有空,也会到市场去排队,买个黑麦馒头,细细品尝,感觉到在平淡的生活里也别有滋味。
        ⑩有时候,我会端详那些来排队买馒头的人,有的是家庭主妇,有的是小贩或工人,也有学生,也有西装笔挺的白领阶级。有几次,我看到一位在街头拾荒的人。有一次,我还看到在市场乞讨的乞丐,也来排队买馒头。(确实,六元一个的馒头,足够乞丐饱食一餐了。)
        (11)这么多生活完全不同的人,没有分别地在吃着同一个摊子的馒头,使我生起一种奇异之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因角色不同而过着相异的生活,当生活还原到一个基本的状态,所有的人的生活又是多么相似:诞生、吃喝、成长、老去,走过人生之路。
        (12)我们也皆能品尝一个馒头如品尝人生之味,只是或深或浅,有的粗糙,有的细腻。我们对人生也会有各自的体验,只是或广或窄,有的清明,有的浑沌。
        (13)就像馒头摊的山东人,他在战乱中度过半生,漂泊到这小岛上卖馒头,这种人生之旅并不是他少年时代的期望,其中有许多悲苦与无奈。可是看他经历这么多沧桑,每天开蒸笼时,却有着欢喜的表情,有活力的姿势,像白色的烟雾,麦香四溢。
        (14)每天看年近七旬的老人开蒸笼时,我就看见了生命的庆喜与热望。
        (15)生命的潜能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热气腾腾的,这是多么的好!多么的值得感恩!

阅读《昆虫的拟态》(节选)完成各题:

昆虫的拟态

    为了获得生存的机会,各种形态的昆虫伪装成自然界里的万物,隐蔽自己,吓跑敌人,或者方便自身取食,这就是昆虫的拟态。

    自然界里昆虫的拟态类型很多,主要有贝茨氏拟态、米勒式拟态以及进攻性拟态等几种类型。

    1862年,英国博物学家H•W•贝茨在研究蝴蝶时提出的可食性物种模拟有毒、有刺或味道不佳的不可食物种的拟态现象。贝茨氏拟态中的被拟者分布广、数量众多、显眼并具有不可食性或其他保护方式。拟者和被拟者经常生活在同一地区和时间,这样捕食者便难以将两者分清。

    米勒氏拟态是两种具有警戒色的不可食物种互相模拟的拟态现象。1878年,由德国动物学家弗里兹•米勒提出,故名。比如,蜜蜂和黄蜂之间彼此相似。米勒解释说,因鸟类必须通过亲身尝试才能得知某种昆虫不适口,几种均不适口的昆虫形色相似,这样鸟类一旦吃到一种不适口的昆虫,另一种具有类似形态的不适口昆虫也不会再遭到捕猎,从而有效地降低了死亡率。

    进攻性拟态就是模仿其他生物以便于接近进攻对象的拟态。例如螳螂会模拟兰花或者其他花朵的样子,待昆虫大摇大摆飞来采蜜或者停留的时候把它吃掉,而这个被吃掉的虫子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螳螂的模拟水平之高,可见一斑。

阅读下面的小说节选,完成小题。

    ①学校计划砍些竹木,将草房顶的朽料换下来。

    ②到了行动的前一天。将近下课,我说:“咱们班负责二百三十根料,今天就分好组,争取一上午砍好。”忽然有学生问:“回来可是要作文?不如先说题目,我们今天就写好。”我说:“活动还没有,你就能写出来,肯定是抄。”王福突然望着我,隐隐有些笑意,说:“定了题目,我今天就能写,而且绝对不是抄。信不信?”“我不信!”大家笑起来。王福举起手说:“好,我打下赌!”我说“王福,你赌什么?”学生们纷纷说要我的钢笔,要我的字典。王福听到字典,大叫一声:“老师,要字典。”

    ③我的字典早已成为班上的圣物,学生中有家境好一些的,已经出山去县里购买,县里竟没有,于是这本字典愈加神圣。我每次上课,必将它放在讲桌上,成为镇物。王福常常借去翻看,会突然问我一些字,我当然不能全答出,王福就轻轻叹一口气,说:“这是老师的老师。”我将字典递给班长保管。王福把双手在胸前抹一抹,慢慢地说:“但有一个条件,料要到我们三队去砍。”我说:“可以。明天的劳动,大家作证,过程有与你写的不符的,就算你输。”王福并不泄气,说:“好,明天我在队里等大家。

    ④第二天一早,我集合了其他队来的学生,向三队走去。在山路上走,露水很大。学生们都赤着脚,沾了水,于是拍出响声,好像是一队鼓掌而行的队伍。大家都很高兴,说王福真傻,一致要做证明,不让他把老师的字典骗了去。

⑤走了近一个钟头,到了三队进山沟的口上。远远望见王福慢慢地弯下腰,抬起一根长竹放在肩上,一晃一晃地向我们过来,将肩一斜,长竹落在地下,我这才发现路旁草里已有几十根长竹。王福笑嘻嘻地看着我,说:“我赢了。”我说:“还没开始呢,怎么你就赢了?”王福擦了一把脸上的水,头发湿湿地贴在头皮上,衣裤无一处干,也都湿湿地贴在身上,颜色很深。说:“走,我带你们进沟,大家做个见证。”

    ⑥山中湿气漫延开,渐渐升高成为云雾,太阳白白地现出一个圆圈。林中的露水在叶上聚合,滴落下来,星星点点,多了,如在下雨。忽然,只见一面山坡上散乱地倒着百多棵长竹,一个人在用刀清理枝权,手起刀落。那人是王七桶。“老王,搞什么名堂?”王七桶向我点头,又指指坡上的长竹。王福走到前面,笑眯眯地说:“我和我爹,昨咋天晚上八点开始上山砍料,砍够了二百三十棵,抬出去几十棵,就去写作文,半夜以前写好,现在在家里放着,有知青作证。”王福看一看班长,说:“你做公证吧。宇典。”王福忽然羞涩起来,声音低下去,有些颤,“我赢了。”

    ⑦我呆了,看看王福,看看王七桶。学生们看着百多根长竹,又看看我。我说:“好。王却心里明白过来,不知怎么对王福表示。

    ⑧王福看着班长。班长望望我,慢慢从挎包里取出一个纸包,走过去,递到王福手上。王福看看我,我叹了一口气,说:“王福,这字典是我送你的,不是你赢的。”王福急了,说:“我把作文拿来。”我说:“不消了。我们说好是你咋天写今天的劳动,你虽然作文是昨天写的,但劳动也是昨天的。记录一件事,永远在事后,这个道理是扳不动的。你是极认真的孩子,并且为班上做了这么多事,我就把字典送给你吧。”学生们都不说话,王福慢慢把纸包打开,字典露出来。忽然王福极快地将纸包包好,一下塞到班长手里,抬眼望我,说:“我输了。我不要。我要一一我要把字典抄下来。每天抄,五万字,一天抄一百,五百天。我们抄书,抄了八年呢。”

    ⑨我想了很久,说:“抄吧。”

(节选自阿城《孩子王》,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合欢,合欢

李晓东

    ①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合欢。

    ②我九岁那年七月,母亲去小城开会,带上了我,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我们住在一个一眼看不到头的大院子里,当母亲推开浅绿色的木窗,我来到窗前,一棵大树正对着窗口。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树,开着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树冠在十几米高处平平地铺开,将七月骄阳隔在树外,树下形成天然绿荫。

    ③我雀跃而出,跑到屋后,见十来棵一般模样的大树肩并肩默立,树叶间缀满了粉红色棉絮一样的绒花,远远望去,如雾一般。从那红雾里,飘出丝丝缕缕清甜的香气。我站在树下,看见那香气正倾泻而下,从我的头顶、发梢,直到我的肩膀、我的手、我的脚下,然后那香气蓬勃而起,又从我的脚下蒸腾,沿着我的手、我的肩膀、我的发梢,直到我的头顶,翻翻覆覆,重重叠叠。我在那香气里静悄悄,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但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颊,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澡的缘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像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气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

    ④又五年,我读到了史铁生的《合欢树》,这个名字让我喜欢,但是文章始终没有描摹过合欢的样子。“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可是,史铁生终究没有走近那棵树。“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史铁生的悲伤我那时并不理解,让我失望的是,合欢在哪里呢?

    ⑤我真正认识合欢,是在羊城,那时我十九岁。还是七月,走进烈士陵园时,我大汗淋漓,感觉自己已经奄奄一息。立起身,甩甩头,感觉可以喘气了,头顶,却是一棵大树,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树干上挂着小牌子:“合欢,又名……”合欢,合欢,原来,史铁生笔下那棵始终未曾露面的合欢,我早在九岁的时候就已经遇到了。

    ⑥那是一次仓促的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为什么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下一站在哪里。我茫然地站在羊城街头,看衣着光鲜的人流开开合合,我知道,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在这里邂逅的合欢,与十年前小城的合欢相比,是傲慢的。虽然树是一样的树,花是一样的花,但是,那香气里已然有了本土的居高临下、不屑一顾。

    ⑦又是七月,我已是母亲当年的年纪,依然在小城,依然有合欢,然而母亲再也站不起来了。她整日躺在病床上,医院的颜色,除了白,还是白。但窗外是有颜色的,是有花树的,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我站在窗前,窗外是合欢,床上是母亲。

    ⑧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颊,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澡的缘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像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气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惊回首,病床上的母亲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⑨我知道了,史铁生为什么终究没有走近合欢。

(选自《读者》2017年第2期,有删改)

【注释】史铁生的《合欢树》讲述了作者十岁那年作文获奖、二十岁母亲为他治病和鼓励他写小说以及三十岁以后出名,母亲却已离世七年,从而引出母亲生前种合欢树、细致照顾合欢树的故事。作者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再见一眼那棵合欢树,造成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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