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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1年吉林省长春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淡定的秋色

曾妈妈的平凡故事

 理由

       岳母曾志去世十年,至今仍是家中鲜活的话题。她经过无数次重大革命运动的磨练,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色。由于理念、追求以及生死历练而形成了人格特征的一贯风貌,即使在后来我所见到的常态生活环境中,也深深刻下原先的样子。

       曾妈妈退休以后仍担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享受中组部正部级待遇,但家中私事,她不指使保姆,不麻烦司机,也不有劳家中任何人,每天为买菜而奔波,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

       每当晨曦微露,曾妈妈就提着一个用旧了的布口袋,挤在照熙攘攘的人流中。她买菜既要新鲜,还图个便宜,这样就得顺着摊位细挑慢选,来回一两个小时,署往寒来从不中辍。

       她老人家还有一条规矩,从不接受晚辈上交饭费,这么一来,摆到餐桌上的饭菜水准就成为问题,单调,寡味,五六口人能有两三个菜就不错了,而她总是把上一顿的剩菜拿来自己吃。如想改善伙食,只能自己也去买莱,再把实物送到曾妈妈的厨房,而且要把握分寸。我知道妻子陶斯亮就因买过几样时令菜被她数落。她对我这个女婿似乎宽容一些。

       不光买菜,买家庭日用品的路程更远,曾妈妈也不肯叫公家配备的司机,而是去挤公交车。二十多年前的公交车站秋序混乱,上车全凭强弱相争的丛林法则。一次遇到一群身强力壮的年轻人蜂拥而上,瘦小的曾妈妈落在最后,踩在车厢踏板上,只挤进半个身子,不料司机“叱当”把门关上,重重地夹住她的头部。同车人惊呼:“夹住人啦!”句机才把车门打开。曾妈妈觉得头部不适,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脑震荡”。

       休养时去看她,她认真地问:“你们看看,我的头有没有被夹扁?”看样子不像开玩笑。身为医生的陶斯亮说:“没有,夹扁是不可能的事。”看着老人家将信将疑的神色,我的心里一沉。曾妈妈已是古稀之人,腿脚不复当年。在社会急剧变革的时候,一个原汁原味的共产党员坚持自己的信念,竟然显得特立独行,还有几分悲壮。

       她的家居至今在我眼前仍浮现出那张铺在餐桌上的塑料布,那是一幅白地印着绿色图案的塑料台布,每天吃饭都要面对它。年深日久,中间已发黄、变脆,又被砂锅或水杯烫出许多烙印,终至有一天裂开口子。我本想,去商场挑选一幅漂亮的台布送给曾妈妈,但陶斯亮告诉我,那样的结果一定是被妈妈把新台布叠好后放进箱子里,她还会用旧台布。

       有一天坐在餐桌前,忽然眼前一亮,台布上裂开的大洞没了,细看原来是曾妈妈把中间的破洞剪掉,又将尚未破碎的两头调到中间再缝起来,虽然短了一截儿却还能凑合。陶斯亮有一位台湾朋友来家做客,看看家中陈旧的沙发和摇晃的桌椅,一件像样的东西都没有,又发现了这块台布,大为惊讶地说:“没想到共产党的高级干部这样过日子!’’

       岂止半块台布,就是餐巾纸也被她撕成一半。改革开放后的社会日渐富裕,家中餐桌上多了纸巾。曾妈妈认为取之于木材的纸巾用来太奢侈,她把每张纸巾都撕成半张,再叠成一摞备用。看她耐心地一张张地撕纸巾,我总觉得那动作背后有未曾言喻的象征意义。

       平时来看望她的人不少,甚至门庭若市,有求她办事的,也有纯粹出于关心的,她一概热情招待。她深知自己曾任组织工作的敏感性。当客人临走时,曾妈妈最常见的送客动作就是骤然起身,一溜小跑、疾如迅风地追出门外,把客人送来的礼品坚决奉还。经过一番推拒,总是笑吟吟地婉谢。

       有一年夏天,曾妈妈去北戴河,需要提前返回北京,她擅自买一张硬座票,既不叫司机又不坐中办的专列。当时我和陶斯亮都不在身边,听朋友说,他在人头涌动的车站遇到曾妈妈正站在大太阳地里排队,十分吃惊,连忙要带她去贵宾休息厅,曾妈妈硬是不肯,弄得他进退两难,不得不选择陪曾妈妈在那儿傻硒。

       有六十多位朋友为曾妈妈举办了一次庆祝入党七十周年的活动。当主持人朗诵了一首真挚动人的赞美诗之后,曾妈妈接过话筒,向大家深鞠一躬,说了一番肺腑之言:“今天大家这样热烈地为我祝贺,我实在很惭愧,我为党做得太少,只是一个普通的党员,我跟随党走过七十年,凭的是信仰、信心和坚强,从不动摇。”

       我想,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因信仰而造就的集体性格:勇敢、忠贞、舍己为人、清廉正直、自律内省……这些也是人类社会对人格的审美共识,谁能说没有普甘价值!

       1998年6月21日,曾妈妈走了。当我们清理遗嘱遗物时,发现许多个发黄的工资袋,每个袋里装着老人家每月省吃俭用省下的两三百或三四百元,而且每个袋都注有年份月份,排列有序,以示来源的清白。在遗嘱中说明把这些钱全部捐献。

       看着那些发黄的工资袋,我热泪盈眶,眼前仿佛又浮现出一张拼凑的塑料台布,还有曾妈妈把纸巾撕成一半的动作以及送客拒礼时的一溜小跑。我忱然有悟:这个原汁原味的共产党员,在常态生活中,刻意走向平凡,仿佛一池秋水般淡定安详,心清似水,净无杂尘。这位在战争年代百死一生的传奇女性,几乎用她的后半生去执着地迎接一场新的挑战﹣﹣如何在和平岁月里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有删改)

(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2)、曾妈妈在战争年代里是位传奇女性,在和平岁月中,依然保持着共产党员的一贯风貌。文章记述了她退休后的许多平凡小事,请用自己的语言概括出其中的两件事。

(3)、文章恰当地安排材料,有利于刻画人物形象。作者在写到曾妈妈家居时,详细地写了那块破旧的塑料台布,以此突出了曾妈妈怎样的形象特点?

(4)、台湾朋友环顾曾志家中陈旧的摆设及用品时,大为惊讶地说:“没想到共 产党的高级干部这样过日子“这句话对于刻画曾妈妈来说属于哪个角度 的描写?这样写对表现曾妈妈的品格有什么好处?

(5)、精彩的描写能使人物形神兼备,文中运用多种描写方法塑造曾妈妈的形象,请分析下面句子运用了人物描写的哪几种方法?作用是什么?

当客人临走时,曾妈妈最常见的送客动作就是骤然起身,一溜小跑、疾如迅风地追出门外,把客人送来的礼品坚决奉还。经过一番推拒,总是 笑吟吟地婉谢。

(6)、作者清理曾妈妈的遗嘱遗物时,发现那些发黄的工资袋里,装着老人家每月省吃俭用省下的钱,在遗嘱中老人说明省下的工资全部捐献,这一情景感人至深,它会让你想到前文哪些与“省吃俭用”有关的细节?请你简要地写出其中的两处。

(7)、本文题为“淡定的秋色”,曾妈妈的淡定本色,不仅表现在战争年代,也表现在和平年代。纵观全文,曾妈妈保持的共产党员的淡定本色是什么?文章结尾饱含深情地抒发了作者对曾妈妈怎样的情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走远了再关门

       ①QQ里,好友颇多。那日与一聊友闲谈,忽然收到一好友的信息:夜已深,我先下了。我正欲对她说声“晚安”,却发现她的头像已经变成了灰色。我的双手停在键盘上,只得删除那句已经打出来,却没有来得及发出去的问候。

       ②真的这么急吗?连给我说声“再见”的时间都没有,抑或是我过于矫情?

       ③数日前,我去拜访一位前辈。该翁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最令我佩服的是老人的那份平易近人,那种超脱淡然。攀谈一番后,我起身告辞,老人把我送到门口,握手告别之后,我便向楼下走去。下到一楼时,我忽然想起自己的车钥匙落在他的客厅了,便又“咚咚”往上跑。当我又回到他的门前时,老人才刚准备关门回屋。看我又上来,就问何事。我说明原因,老人走进客厅又折回来,将钥匙递到我的手上。

       ④又是一阵告别。我下了几层台阶,一转身,发现老人正看着我。我既客气又好奇地说:“外面太热,赶紧回屋吧。”老人微笑着说:“我身体不好,不能送你下楼,那就等你走远了再关门。”

       ⑤等你走远了再关门!多么温暖的一句话。

       ⑥去年有一天,我急于外出办事。出门前,孩子拿着刚做完的作业让我检查签字。我大致瞟了一眼,其中有道题是这样的:下课了,同学们纷纷 教室。上面儿子歪歪扭扭地填的词是“跑进”。我立刻火冒三丈,大声呵斥道:“下课了,你跑进教室,你上的什么课?啊!”为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特意把“下课”和“跑进”两个词说得很重。儿子刚想辩解,我一把将他的作业扔在茶几上,然后,摔门而去。事情过了大半年,我早已把那件事忘得一干二净。有一天收拾屋子,无意间看到了儿子的日记:

       ⑦“2008年12月22日,天气阴。今天我让妈妈检查作业,其中有一道题目我并没有做错,上体育课的时候,下课铃一响,我们的确是往教室跑啊。可是妈妈为什么不给几秒钟让我解释呢?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整整一下午。”

       ⑧儿子的话像一道闪电穿过我的五脏六腑,让我浑身顿时有一种触电的感觉。那一刻,我真的感到自己好狭隘。

       ⑨客人走远了再关门,是一种善;留下几秒,听对方把话说完,是一种善;在骄阳的炙烤下耐心等待红灯而不抢行,是一种善;等对方先挂电话,是一种善;路面积水,司机把车速降下来,是一种善。有些善很小很小,并就那么短短几秒钟。然而,正是那么短短的几秒钟,却能在心中氤氲(yīn yūn烟云弥漫)起一份真情的感动。

阅读《后母的三巴掌》,完成小题。

后母的三巴掌

    从六岁至今,跟后母一起生活了30年,烙在我骨血里磨不掉的是后母印在我屁股上的三巴掌。

    第一巴掌是我8岁那年。

    夏天,我同伙伴从卖甜瓜的老头儿筐里偷了一只甜瓜,跑回家躲在门后头吃。

    "哪来的?"后母看出不对劲儿了。

    “偷的。”我还觉得挺得意,挺能耐。

    “啪!”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拽过去照准屁股就是一巴掌,又响又脆。疼得我腿肚儿直转筋,咧开嘴半天没哭出音来。

    “做贼!与老鼠一个祖宗!恨死人!把瓜扔了!不许吃!给,给老头儿送钱去!”后母那严酷的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我怕极了,不敢哭,接过钱扔了瓜咧着嘴给卖瓜的送钱去。

    从此,别人多稀罕的东西我都没动过心。

    第二巴掌是我10岁那年。

    要过年了,父亲交给后母一沓钱说:“准备过年,再给二小买几袋奶粉,别光喝炒面糊糊了。”

    二小是我刚出生的弟弟,后母没奶水,老喂他炒面糊糊。

    我看见后母将钱压在席子底下。

    “阿巧”,邻居二奶奶一大清早叫开我家门,喘着粗气在院子里跟后母说话:“章媳妇要生孩子,生不出来得送医院,你手头有钱不?”

    “有。”我听见后母只说了一个字便往屋里跑。我赶紧把席子底下的钱换了地方。

    “嗯?”后母揭开席子一怔。“兴许是他爹又换了地方了,你先送人上医院,我去找他爹,随后给你送去,200块整。”

    二奶奶小跑着走了。我神秘兮兮地把钱给后母看:“过年呢,不借给她。”

    后母二话没说,一把把我从被窝里薅出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我直蹦高,她却夺过钱跑出去了。

    “小孩子家家的,不学礼性,谁还能没个病灾的。等自己陷在坑里就找不着道儿了。”后母回来后并不哄我,还瞪着眼训我。

    父亲知道了,说该把屁股打碎。

    从此,“帮”字在我的理解里有了深刻而特殊的含义。

    第三巴掌是我14岁那年。

    我考上了县里的重点初中,但吃住自理,家里负担不了。

    “我不上了,帮娘喂猪吧。求人借钱多难。”我吃饭时说。

    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揪起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直钻心,但我没哭,因为我稍懂人事了,知道听后母巴掌后的教训才重要。

    “一指头年纪,还没见事就先低头!抬起来!不念书,大了能中屁用!我去求人借,不用你费心!再有这想法眼睛抠出来喂猪!”

    我哭了,不是因为屁股疼,而是在我理解后母一片心血之后感动得哭了。我在内心发誓:“等我会写文章时,一定先写后母。”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一辆邮电蓝的自行车

阎连科

    岁月是久远地去了,往事如河流上顺水而下的空荡荡的船只,而少年时的一些事情,则好像船头上突兀站立的找不到主人的鹰。

    我总是主动地去寻找它们,总是能首先看到一辆邮电蓝的自行车醒目地朝我驶来。它是那样破旧,不知道已在人生的路上经过多少次命运的轮回,待我成为它年少的主人时,它轮胎上的牙痕都已被磨平,铃铛上的光亮已经黯淡,锈斑像旧雨布一样在那上面披挂着。车圈上倒还有不少亮光,可闸皮落脚的四个地方,却是四条狠狠擦去亮光的黑环,像车圈上四条永远抽着让它不停歇地转动的鞭子。

    这是哥哥给我买的自行车。将近30年之后,这辆自行车还在转着它的轮子,驮运着我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孤零零地朝我驶来,如雨天里找不到父母的孩子。

    那是二十七八年之前,我16岁,读了高中。学校在离我家八九里外的一座山下、一条河边。我每天一早在天色蒙蒙亮中起床出村,急急地沿着一条沙土马路,朝学校奔去,午时在学校吃饭,天黑之前再赶回家里。读书是一件辛苦的事情。辛苦的不是读书本身,而是徒步早出晚归。中午为了节俭,我不在学校食堂买饭,而在校外的围墙下面、庄稼地边,用三块砖头,架起锅灶烧饭煮汤。学校的四周,一片炊烟。那里,早中晚都是炊烟袅袅中夹有读书之声,读书的声音被炊烟熏得半青半黑。

    现在看来似是诗意,然而在那时,却浓缩了一代乡下孩子的学业生涯。所以,每每在上学的路上、在烧饭的围墙下面,看到有骑自行车的同学从身边过去,看到他们可以骑车上学、下学,可以骑一辆车回家吃饭,我就像一个农民站在干旱的田头眼巴巴地望着大山那边的落雨。

    羡慕是不消说的,而最重要的,是感到人生与命运的失落。仿佛,有一辆自行车骑着上学,就等于自己进了人生中的另一个阶层;仿佛,一辆自行车就是一个人的标码,是脱离贫穷与少年苦难的标志。

    我对一辆自行车的渴望,犹如饥鸟对于落粒的寻找,犹如饿兽在荒野中沿着牛蹄羊痕漫行。可我知道,自行车对于那时乡村绝大多数的农户是多么奢侈,尤其对于我家——连一棵未成材料的小树都要砍掉卖了买药的常年有着病人的家庭,想买自行车无异于想让枯树结果。

    我从没给家里人说过我对自行车的热求,但我开始自己挣钱存钱。我到山上挖地丁之类的中药材去卖,我开始不断向父母要上几毛钱说学校要干某事用,我到附近的县水泥厂捡人家扔掉不用的旧水泥袋,捆起来送到镇上的废品收购站去……我用三个多月的课余时间存下了32元钱。我决定到县城买一辆旧自行车,哪怕是世界上最旧最破的自行车。从我家到县城是60里路,坐车要6角钱。为了节约这6角钱,我在一个星期天以无尽的好话和保证为抵押,借了同学一辆自行车,迎着朝阳朝县城赶去。为了能够把买回的车子从县城弄回来,我又请了一位同学坐在借来的自行车的后座上。可就在我们一路上计划着买一辆什么样的旧车时,我们和迎面开来的一辆拖拉机撞在了一起。我的手破了,白骨露在外面。同学的腿上血流不止。最重要的是,我借的自行车的后轮圈被撞得叠在了一块儿,断了的车条像割过的麦茬儿。我和同学把自行车扛到镇上修理,一共花去了28元钱。当手里的32元钱还剩下4元时,我再也不去想拥有一辆自行车的事情了。

    在一个黄昏,我回到家里,忽然发现院落里停了一辆半旧的邮电蓝自行车,说是县邮电局有一批自行车退役,降价处理,哥哥就给我买了一辆,60元钱。我知道哥哥那时作为邮电局的职工,每月只有21元6角的工资,骑车往几十里外的山区送报时,几乎每天只吃两顿饭。

    可我还是为有了一辆自行车欣喜若狂,一夜没有睡觉,还居然在深夜偷偷地从床上起来,悄悄地把自行车推到街上,在村头骑了许久许久。

    这辆邮电蓝的自行车,实在是伴随着我走过了生命中印痕最深的一段行程,我不仅骑着它有些得意地读了一年半的高中,而且高中肄业以后,我每天骑着它到10里外的水坝子上当了两年小工,甚至,我还骑着它到100多里外的洛阳干活挣钱,以帮助家庭度过岁月中最为困难的一段漫长的光阴。

    然而,最重要的似乎还不是这些,而是它满足了我少年的虚荣,使我感到了生活的美好,使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感到一切艰辛都会在我的自行车轮下被我碾过去;感到世界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敢于抬起脚来,也就没有过不去的河;重要的是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景况下,都要敢于把脚抬起来。

    在那几年里,我总是把那辆自行车有锈的地方涂上机油,把有亮光的地方擦得一尘不染,把它收拾得利索舒适,借以抬高、加快自己人生的脚步。直到20周岁我当兵离家以后,因为家里总有病人,急需用钱时又把这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如今,每年回家走在镇街上,我都忍不住要四处寻找张望。

(选自2015年《读者》第2期 有删减)

现代文阅读

江南的花

赵丽宏

很多年前,我客居在太湖畔的一个小村庄,春天降临大地时,我常常一个人躅在田野中,茫无目标地走向远方。我记得河岸和小路两边的那些野花,它们犹如散落在青草中的珍珠,闪烁着晶莹的必光。这都是一些很小的花,大的不过指甲那么一点,小的就像绿豆米粒。它们的色彩也很普通,没有大红大紫的彩色,不是几点雪白,就是几族淡黄,再不,就是儿星细微的雪青。这些野花,我几乎都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也记不清它们的形状,但它们一路清新着我的视线,愉悦着我的心情,使我被一阵又一阵葵名的清香包围着。这样的景象,使我想起古人的诗句:“一路野花开似雪,但闻香气不知名。”写这两句诗的是清代诗人吴舄梁,我想,当年,他一定也有过和我一样的经历,独自一人在江南的田野里踏青,流连忘返,惊异于路边无名野花的烂漫和清新。

在我的记忆中,给人美感最多的江南之花,是两种最普通最常见的花:油菜花和芦花。

油菜花在春天开花。是一些骨朵极小的金黄色小花,花瓣犹如婴儿的指甲般大小,如果一朵两朵地看,它们是花世界中毫不起眼的小可怜。然而没有人会记得它们一朵两朵的形状,在世人的眼里,它们是一个气势浩然的盛大家族,这些小花,不开则已,若开,便是轰轰烈烈的一大片,就像从地下冒出的金色湖泊,波澜起伏,辉映天地。在我的印象里,在自然界中,没有哪一片色彩比盛开的油菜花更辉煌,更耀眼。如果是在阴郁的时刻,面对着一大片盛开的油菜花,就像面对着曜眼夺目的阳光,你的心情会豁然开朗。油菜花的香气也很特别,这是一种浓烈的清香,像是刚开坛的酒,说这香气醉人,一点也不夸张。油莱花,用它们旺盛的气势和明亮的色泽向人们展示着灿烂的生命之光。

芦花在很多人心目中不算什么花。当秋风呼啸,黄叶飘零,江南的大地开始弥漫萧瑟之气时,芦花悄悄地开了。它们曾经是河岸或者湖畔的野草,没有人播种栽培,它们却长得葳旺盛,铺展成生机勃勃的青纱帐,没有人会把它们和娇嫩的花连在一起。然而就在花儿们无可奈何纷纷凋谢时,它们却迎着凛冽的风昂然怒放。银色的花朵仿佛是一片飘动的积雪,纯洁,高雅,洋温着朝气,没有一点媚骨和俗态。在我的故乡索明岛,芦苇是最常见的植物。沿江的滩涂上,高大的江芦蓬蓬勃勃,一望无际。深狄时,芦花盛开,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片银色的海洋,它们和浩荡的长江波澜交相辉映,连成一个浩涉壮阔的整体。走在江边,听着深沉的江涛,被雪浪般的芦花簇拥着,神清气爽,心中的烦乱一扫而尽。前年秋天,我回故乡去。在江岸上散步时,我采了一大把芦花。听说我要把它们插在花瓶里,有人笑道:这样的东西,只配扎扫帚,怎么能插花瓶呢?我还是把家乡的芦花插到了花瓶里。我觉得它们胜过那些色彩艳丽却柔磁短命的花,它们不会凋谢,也不会枯萎,用纯洁的银色,带给我清新的乡野之气,也向我描绘着生命的活力。视着它们,我的眼前会流过汹涌的江水,会涌起雪一般月光一般的遍地芦花,追远的青春岁月,就悄悄地又回到了眼前……

(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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