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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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神秘的植物自燃

      ①在奥妙无穷的大自然中,常有一些植物会神秘的自燃,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原本生长得很茁壮的植物突然化为一堆灰烬呢?

      ②在南美洲的大森林里,有一种名叫“看林人”的杜鹃树,花色金黄,枝干挺直。这种植物的花朵和茎叶里,饱含着具有挥发性的芳香油脂,当森林炎热干燥时,这种芳香油脂极易引火燃烧,酿成森林火灾,所以当地人又称它为“纵火花”。

      ③非洲赤道地区和欧洲的西班牙有一种自焚树。它材质优良,很受当地人喜爱。但当它长到十四五年时,树内就会分泌出许多低燃点的树脂。骄阳的照射,常常把树脂点燃,使自焚树变成巨大的火炬。一株大树只需1小时,即会连枝带叶化成一堆灰烬。

      ④1984年2月的一天,澳大利亚南部发生了上百起森林大火,吞没了近50万公顷的林地,烧死了成千上万的动物。这些突然爆发的大火是怎样引起的呢?科学家经过调查研究发现,这是由于森林中的桉树自燃引起的。原来,这年2月份的平均气温达40摄氏度以上,桉树分泌出比平时多几倍的易燃物质—香油精,再加上长时间干燥无雨,所以造成大片森林“自焚”。

      ⑤白鲜生长在我国新疆天山地区。春天一到,白鲜的花朵就渐渐变得鲜艳起来;到了夏季,更是越长越美丽、越长越成熟,终于结出丰硕的果实。然而,在炎热干燥的晴天,它却会突然起火燃烧,不长时间,一株白鲜便烧成了一堆灰烬。原来,白鲜的叶子含有醚,醚的燃点很低,在烈日的照射下,很快就会达到它的燃点。当白鲜的果实日趋成熟之际,醚的储量也几乎达到饱和程度,一旦遇上干燥的大晴天,再加上强烈的太阳光直晒,白鲜也就自燃了。

      ⑥此外,物体相互摩擦生电或静电感应,或山石反射聚集阳光,也能引起干枯的植物自燃。一般地说,每隔5~25年,森林会自燃一次。森林的自燃之火,不仅可以控制森林幼树生长的数量,而且能淘汰一些病树、枯枝,为森林中各种树木的快速成材提供适当的空间。著名的美国黄石国家公园里的森林,原来每隔20年都会自燃起火,但是该公园得到人工保护后,80年未发生火灾,导致森林生长缓慢,新生林减少。1988年的那场大火,不仅没有毁灭黄石国家公园,反而让黄石国家公园的森林更加充满了生机。

                                                                                                                                                                              (据《科学之友》)

(1)、阅读全文后,说说植物自燃有哪些原因?

(2)、联系第④段,从说明方法运用的角度,具体说说其表达效果。

(3)、为了充分说明植物自燃的现象,本文在举例子上有什么特色。

(4)、认真阅读第⑥段,结合划线部分和实际生活,写出你的发现或思考。

(5)、下列表述与文意信息相吻合的一项是(    )

A、物体相互摩擦生电或静电感应,也能引起干枯的植物自燃 B、只要气温高,桉树分泌出比平时多几倍的易燃物质﹣﹣香油精,大片桉树林江“自焚” C、大自然中,大部分植物会神秘自燃。 D、当自焚树长到树内分泌低燃点的树脂后,它就会自燃。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美国科学家闭门造人

①在美国马里兰州的洛克维里市有一个神秘的机构——基因研究院(TIGR)。这是一个专门收集分类研究基因的地方。据科学家估计,人类大概有8万余条基因。这显然是个很庞大的数目,但这8万余条基因中有多少是多余的废基因呢?剔除废基因后把有用的基因留下再经组合,人类就可以“造”出来了吗?TIGR主席克莱尔·弗拉斯特领导的小组努力的方向正是如此:在试管中制造生命。

②为了证明废基因的存在,他们选择了一种寄生虫,该虫共有470条基因。他们把基因一条条剥离,结果发现有170条是多余的基因。也就是说,只要把有用的那300条基因一一加入试管,就可能“人造”出一条有生命的寄生虫!“这是多么美妙而又危险的禁区!我们必须停止实验。我们必须等待伦理学家拿出结论。”TIGR老板克莱格·文特下令暂停在实验室制造生命的研究。

③目前一个包括生命生态学家、哲学家、律师和伦理学家等组成的小组对“人造生命”这一命题进行论证。但有一点共识已经达成,那就是他们都认为,该项实验已经可以证实,不存在一种创造了生命的神秘的、魔术般的外力。

④不管怎样,一个可怕的前景已摆在人类面前:往试管中加入一条条的基因,最终这些化学物品却成了活生生的生命,甚至就是人类本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母亲的来信
                                                                                         (苏)克拉夫琴科
       母亲来信了。
       在初来城里的日子里,文卡总是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信,一收到信,便急不可待地拆开,贪婪地读着。半年以后,他已是没精打采地拆信了,脸上露出讥诮的冷笑
       信中那老一套的内容,不消看他也早知道了。
       母亲每周都寄来一封信,开头总是千篇一律:“我亲爱的宝贝小文卡,早上(或晚上)好! 这是妈妈在给你写信,向你亲切问好,带给你我最良好的祝愿,祝你健康幸福。我在这封短信里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感谢上帝,我活着,身体也好,这也是你的愿望。我还急于告诉你:我日子过得挺好……”
每封信的结尾也没有什么区别:“信快结束了,好儿子,我恳求你,我祈祷上帝,你别和坏人混在一起,别喝伏特加,要尊敬长者,好好保重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的亲人,要是你出了什么事,那我就肯定活不成了。信就写到这里。盼望你的回信,好儿子。吻你。你的妈妈。”
       因此,文卡只读信的中间一段。一边读一边轻蔑地蹙起眉头,对妈妈的生活兴趣感到不可理解。尽写些鸡毛蒜皮,什么邻居的羊钻进了帕什卡·沃罗恩佐的园子里,把他的白菜全啃坏了;什么瓦莉卡·乌捷舍娃没有嫁给斯杰潘·罗什金,而嫁给了科利卡·扎米亚金;什么商店里终于运来了紧俏的小头巾,   ——这种头巾在这里,在城里,要多少有多少。
       文卡把看过的信扔进床头柜,然后就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收到下一封母亲泪痕斑斑的来信,其中照例是恳求他看在上帝的面上写封回信。
        文卡把刚收到的信塞进衣兜,穿过下班后变得喧闹的宿舍走廊,走进自己的房间。
        今天发了工资。小伙子们准备上街:忙着熨衬衫、长裤,打听谁要到哪儿去, 跟谁有约会等等。
        文卡故意慢吞吞地脱下衣服,洗了澡,换了衣。等同房间的人走光了以后,他锁上房门,坐到桌前。从口袋里摸出还是第一次领工资后买的记事本和圆珠笔,翻开一页空白纸,沉思起来……
       恰在一个钟头以前,他在回宿舍的路上遇见一位从家乡来的熟人。相互寒暄几句之后,那位老乡问了问文卡的工资和生活情况,便含着责备的意味摇着头说:“你应该给母亲寄点钱去。冬天眼看就到了。家里得请人运木柴,又要劈,又要锯。你母亲只有她那一点点养老金……你是知道的。”
       文卡自然是知道的。
       他咬着嘴唇,在白纸上方的正中仔仔细细地写上了一个数字:126,然后由上到下画了一条垂直线,在左栏上方写上“支出”,右栏写上“数目”。他沉吟片刻,取过日历计算到预支还有多少天,然后在左栏写上:12,右栏写一个乘号和数字4,得出总数为48。接下去就写得快多了:还债——10,买裤子——30,储蓄——20,电影、跳舞等——4天,1天2卢布——8,剩馀——10卢布。
       文卡哼了一声。10卢布,给母亲寄去这么个数是很不像话的。村里人准会笑话。他摸了摸下巴,毅然划掉“剩余”二字,改为“零用”,心中叨咕着:“等下次领到预支 工资再寄吧。”
       他放下圆珠笔,把记事本揣进口袋里,伸了个懒腰,想起了母亲的来信。他打着哈欠看了看表,掏出信封,拆开,抽出信纸。当他展开信纸的时候,一张三卢布的纸币轻轻飘落在他的膝上……

阅读《青果果,紫果果》,完成后面的题目。

青果果,紫果果

      ①立夏一过,桑园里跑进去几个孩子就再也看不见了。孩子们一棵棵巡过来,巡过去,寻找紫了身子的桑果,妈妈在外边喊做事了,不出声,可心一急,红了身子的也塞进嘴去,红桑果怎经得起嚼呢,碰上舌头牙根就冒酸水了,再恋也只好吐出口。好不容易寻上棵不长叶子只结大果的,那是嫁接未成的野桑,会一连几天都去看望,看它青的变红,红的变紫,紫的变黑。桑果发紫的时候,学校也开始午睡了,那边紫果果枝头眺呀眺,这边身子困在教室里躁呀躁,怎么睡得着呢?“老师,我要小便”,教室门一出,跑步飞进“根据地”,不知不觉就忘了小便究竟应该多长时间,返回教室的时候,老师的脸早拉成马脸:“嗯,你小便能把嘴唇都小便紫了?”还是让紫果果打了“小报告”,站半节课那是最轻的惩罚了。

      ②不过,我还是断定桑果树是最喜欢孩子的 , 要不,为什么总是在我们最馋的时候果子结得那么甜?为什么总是把身子压得那么低,让每双小手都够得着?为什么谁家树上的桑果都可以采而不算偷?还长得那么小巧,小小的手采下来塞进小小的嘴里,一口一个。

      ③有同学馋我说,要吃桑果还不容易,去大河沿,爬上树就能吃一饱。我记牢了这句话,不过,那是“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的季节,谁的手上都有事做。一放学,我约了黑皮,背上猪草筐,做个眼神给妈妈,示意外出打猪草,一获批准,直奔大河沿。果不其然,远远的,小同伴早已到了,那时野桑一排,比我们门前的高大多了,傍着水斜着身子倾向河心,红果果紫果果像春节门前的鞭炮,一串串缀遍枝头。枝桠全不刁钻,我和黑皮脚一弹就到了树上,这里桑果都紫成黑的了,我俩像鸡啄米一样尽情尽兴起来。一会,黑皮说瞧你嘴唇,我说瞧你舌头,哈哈大笑,真的是孙悟空钻进蟠桃园了,痛快!

      ④“站牢呵,当心掉进河里。”桑树下一个锄地老人笑眯眯地朝我们说。原来我们只顾巧取豪夺,忘了树边的蚕豆地和蚕豆边上刚放藤的南瓜,蚕豆踏歪了,南瓜墩踩蹋了,老人正在给板结了的土重新刨松。“上西边去采,那棵树上桑果更好。”老人不怪我们,还关照我们,真是天下的大好人,下树,赶另一棵,逮更大更甜的,把口袋装满,把隔天的也储备上。

      ⑤那天,我们真的快活死了,可打的猪草呢?猪草一棵也没进筐。口袋里的桑果,上树下树早成了渣,挤出的果汁把裤子染成了“花脸大侠”,回家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揍了又怎样呢?此后数年,我和黑皮还是每年必去“蟠桃园”。

      ⑥后来晓得,这些野桑都是那锄地的韩老大的,他兄弟3个,茅屋3间,独居河边。兄弟仨心肠好,但饭量大,再勤快也撑不好三人门头,兄弟仨省吃俭用齐心协力,腾出两间茅屋给老三,讨了个瞎子女人,老大老二两个鳏夫(guān fū,老而无妻的人)合住。我一直搞不清楚那排只结果子不长桑叶的野桑为什么一直不锯掉,为什么我们踩板了他的地他还是笑眯眯的,原来他,青果果日子里藏了颗紫果果心。

阅读下文,回答第下列各题。

心中盛开的向日葵

张晴

       记忆中,有一个很大的菜园子,园子的周围,密密地盛开着一圈金黄色的向日葵。

       明亮、灿烂的向日葵,对着太阳,不知疲倦地微笑;一个瘦弱的小女孩,坐在土埂上,仰着小脸,对着向日葵如痴如醉地微笑。当时,如果梵高看到那个画面,相信一定会画下来的。

       那个画面,就是我的童年。

       我童年中最美最暖的花朵,就是向日葵。

       向日葵执著而暖人的微笑,映刻在我幼小的心中,即使冰天雪地的冬天到来之时,也仿佛能感受那灿然的温暖。

       秋天,向日葵相继成熟,我差不多总是忘记了吃饭,每天坐在土埂上,怀抱一个对我来说有点巨大的向日葵,一颗一颗剥着,吃着,那湿润而清香的丝丝甜味,萦绕在唇边,渗透到心里。长大后十分喜欢嗑葵花籽的嗜好,就是从那个时候打下的基础。

       年岁渐长,向日葵盛开的模样在我心中慢慢淡出,那是因为我有机会认识了更多更美的花朵,而嗑瓜子的喜好却一直被保持了下来。每年,我嗑的葵花籽,数量是惊人的,但再也没有嗑那种新鲜的湿湿的葵花籽的机会了。

念大学时的生活费比较拮据,到了月底,那怕哪一天不吃饭都行,葵花籽却万万不能少,每天晚自习时,我一边看书,一边嗑瓜子,或一边嗑瓜子一边做作业,两三个小时过去,常常是作业做完了,瓜子也嗑尽了。起初,我嗑瓜子的声音引起了同宿舍姐妹们的不满,说影响了她们的思维,无法静心学习。我说我要是不嗑瓜子,所有作业都完不成,所有书也看不进去。为了不激化矛盾,更为了我继续顺利的嗑瓜子,我开始在其它方面拼命节俭,用省下的钱,买了更多的瓜子。晚自习前,我就在每位室友的学习桌上,放上一堆瓜子,女孩子嗑瓜子是天性,于是她们不自觉就伸手拿了瓜子嗑,半个多月下来,我发现,她们全都不用我再给她们放瓜子了,因为她们都跟我一样嗑上了瘾,且绝不比我逊色,她们晚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出去买瓜子。每天早晨从我们宿舍扫出去的大量的瓜子壳,常常让邻舍的女生们惊叹不已。

       天底下的事,凡事都要付出代价的,那怕仅仅是一种嗜好。许多年过去,因为嗑瓜子,我自认为很漂亮的两颗门牙,不幸都变成了半颗,看了多次牙医,修了又修,补了又补,钱花出去不少,漂亮的门牙再也没能在我唇边光彩重现。

       一天,一位作家死于癌症,留下许多精彩文章在身后,网上因此而展开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很多很多美丽的花朵,我不假思索,献上去的,竟是梵高的《向日葵》。

       我长时间注视着电脑屏幕上那一望无尽的向日葵,记忆的闸门瞬间打开,我的思绪锁定在童年时的那个大菜园子里,我仿佛看见,密密地盛开着的那一圈金黄色的向日葵,在我眼前热烈绽放﹣﹣向日葵,对着太阳,不知疲倦地微笑;一个瘦弱的小女孩,坐在土埂上,仰着小脸,对着向日葵如痴如醉地微笑……

       哦,向日葵!

       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种花朵,对太阳的爱,如此痴迷,如此执著,如此沉默而专一,从绽放的开始到结束,一直都顽强的积极向上的保持着对光明的追求。

       如今很有幸的是,我卧室的窗前有块小花园,我毫不犹豫种下去的是密密的向日葵。花开季节,我长时间坐在宽阔的飘窗前凝望,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那一片明黄热烈的花朵,那激动人心的画面,让人忘记生活中许多的郁闷与烦忧。

       那一刻,我深深明白了,向日葵在梵高心中的意义,虽然我不认识梵高,我只知道,他生性善良,同情穷人,他是一个为了“抚慰世上一切不幸的人”而执著一生的画家,他生前十分潦倒,去逝留在他身后的《向日葵》,却是价值连城。他的生命只有短短的37年,可他那激情喷薄的《向日葵》,让无数人的心灵为之震颤,在我看来,他笔下的向日葵,不仅仅是植物,而是带有原始冲动和热情的生命体,对光明、希望和自由,充满了积极而永恒的向往与追求。

       现代人活得太沉重太压抑了,实在有必要给自己的心灵花园,也种上一片向日葵,当金色的花朵在心中明亮开放时,生命的脆弱与暗淡,也许会折射出挺拔而美丽的光辉。

       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盛开一片黄灿灿暖洋洋的向日葵吧。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一辆邮电蓝的自行车

阎连科

    岁月是久远地去了,往事如河流上顺水而下的空荡荡的船只,而少年时的一些事情,则好像船头上突兀站立的找不到主人的鹰。

    我总是主动地去寻找它们,总是能首先看到一辆邮电蓝的自行车醒目地朝我驶来。它是那样破旧,不知道已在人生的路上经过多少次命运的轮回,待我成为它年少的主人时,它轮胎上的牙痕都已被磨平,铃铛上的光亮已经黯淡,锈斑像旧雨布一样在那上面披挂着。车圈上倒还有不少亮光,可闸皮落脚的四个地方,却是四条狠狠擦去亮光的黑环,像车圈上四条永远抽着让它不停歇地转动的鞭子。

    这是哥哥给我买的自行车。将近30年之后,这辆自行车还在转着它的轮子,驮运着我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孤零零地朝我驶来,如雨天里找不到父母的孩子。

    那是二十七八年之前,我16岁,读了高中。学校在离我家八九里外的一座山下、一条河边。我每天一早在天色蒙蒙亮中起床出村,急急地沿着一条沙土马路,朝学校奔去,午时在学校吃饭,天黑之前再赶回家里。读书是一件辛苦的事情。辛苦的不是读书本身,而是徒步早出晚归。中午为了节俭,我不在学校食堂买饭,而在校外的围墙下面、庄稼地边,用三块砖头,架起锅灶烧饭煮汤。学校的四周,一片炊烟。那里,早中晚都是炊烟袅袅中夹有读书之声,读书的声音被炊烟熏得半青半黑。

    现在看来似是诗意,然而在那时,却浓缩了一代乡下孩子的学业生涯。所以,每每在上学的路上、在烧饭的围墙下面,看到有骑自行车的同学从身边过去,看到他们可以骑车上学、下学,可以骑一辆车回家吃饭,我就像一个农民站在干旱的田头眼巴巴地望着大山那边的落雨。

    羡慕是不消说的,而最重要的,是感到人生与命运的失落。仿佛,有一辆自行车骑着上学,就等于自己进了人生中的另一个阶层;仿佛,一辆自行车就是一个人的标码,是脱离贫穷与少年苦难的标志。

    我对一辆自行车的渴望,犹如饥鸟对于落粒的寻找,犹如饿兽在荒野中沿着牛蹄羊痕漫行。可我知道,自行车对于那时乡村绝大多数的农户是多么奢侈,尤其对于我家——连一棵未成材料的小树都要砍掉卖了买药的常年有着病人的家庭,想买自行车无异于想让枯树结果。

    我从没给家里人说过我对自行车的热求,但我开始自己挣钱存钱。我到山上挖地丁之类的中药材去卖,我开始不断向父母要上几毛钱说学校要干某事用,我到附近的县水泥厂捡人家扔掉不用的旧水泥袋,捆起来送到镇上的废品收购站去……我用三个多月的课余时间存下了32元钱。我决定到县城买一辆旧自行车,哪怕是世界上最旧最破的自行车。从我家到县城是60里路,坐车要6角钱。为了节约这6角钱,我在一个星期天以无尽的好话和保证为抵押,借了同学一辆自行车,迎着朝阳朝县城赶去。为了能够把买回的车子从县城弄回来,我又请了一位同学坐在借来的自行车的后座上。可就在我们一路上计划着买一辆什么样的旧车时,我们和迎面开来的一辆拖拉机撞在了一起。我的手破了,白骨露在外面。同学的腿上血流不止。最重要的是,我借的自行车的后轮圈被撞得叠在了一块儿,断了的车条像割过的麦茬儿。我和同学把自行车扛到镇上修理,一共花去了28元钱。当手里的32元钱还剩下4元时,我再也不去想拥有一辆自行车的事情了。

    在一个黄昏,我回到家里,忽然发现院落里停了一辆半旧的邮电蓝自行车,说是县邮电局有一批自行车退役,降价处理,哥哥就给我买了一辆,60元钱。我知道哥哥那时作为邮电局的职工,每月只有21元6角的工资,骑车往几十里外的山区送报时,几乎每天只吃两顿饭。

    可我还是为有了一辆自行车欣喜若狂,一夜没有睡觉,还居然在深夜偷偷地从床上起来,悄悄地把自行车推到街上,在村头骑了许久许久。

    这辆邮电蓝的自行车,实在是伴随着我走过了生命中印痕最深的一段行程,我不仅骑着它有些得意地读了一年半的高中,而且高中肄业以后,我每天骑着它到10里外的水坝子上当了两年小工,甚至,我还骑着它到100多里外的洛阳干活挣钱,以帮助家庭度过岁月中最为困难的一段漫长的光阴。

    然而,最重要的似乎还不是这些,而是它满足了我少年的虚荣,使我感到了生活的美好,使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感到一切艰辛都会在我的自行车轮下被我碾过去;感到世界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敢于抬起脚来,也就没有过不去的河;重要的是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景况下,都要敢于把脚抬起来。

    在那几年里,我总是把那辆自行车有锈的地方涂上机油,把有亮光的地方擦得一尘不染,把它收拾得利索舒适,借以抬高、加快自己人生的脚步。直到20周岁我当兵离家以后,因为家里总有病人,急需用钱时又把这车以6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如今,每年回家走在镇街上,我都忍不住要四处寻找张望。

(选自2015年《读者》第2期 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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