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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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莲是我挚爱的意象。在我居住的水乡,有水的地方就有莲的倩影。天性使然,莲看上去要比所有的水生植物美得多。我爱的是莲的优美和慧心。
        ②一湾碧水之上,莲亭亭如盖。整个莲塘像一块绿色的陆地,一层层的远去。间或,有一枝枝或白或粉的花,在翡翠般油绿发亮的叶间忽隐忽现。杨万里的“接天莲叶无穷碧”写尽了莲盛开时大气磅礴的美丽,而我则尤爱月光下的白荷。我疑心那白荷的皎洁晶莹是由月华浸染而成的。(A)我仿佛看见莲瓣怯生生地伸出手掌收集四周的露水和月光。莲于恬静的岁月中给了田园生活一个精致的点缀。
        ③莲塘流动着令人心神摇荡的优美。走过莲塘的人,谁都无法拒绝无法躲避。只有沉浸其中。文人墨客用无比倾慕的眼神和姿态为莲写诗作词绘画,以至于千年之后我依然能从墨迹中感受到他们在莲面前无法自拔的情形。爱莲写莲画莲之人,借莲歌咏自己心志清远,性格高洁,莲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得到了艺术升华。
        ④莲盛开在古今中外的诗文与画幅中,皆为洁净清爽之意。法国印象派画家莫奈在垂暮之年,把莲塘上众多美的瞬间和形象用颜料固定在画布上,让它们永留人间。清淡素雅的莲是他追求至美的理想主题。他最终力竭倒在了莲池旁,躺在了他心爱的莲的怀抱,亘古与莲相依相伴。莫奈与莲的情感相融,魂魄相交,他洞穿了人世的芜杂纷繁,进入了幻化的深处。那是自我的世界,也是无我的世界。混沌散开,污浊逸去,心中的莲瓣缓缓展开。无喜无忧,无生无死。如此境界,物我两忘。
        ⑤众生缘何沉醉于莲如斯!莲是天界与尘世交会顿悟的产物,莲有慧眼,我们见到的佛和菩萨都坐在莲花宝座上,面目慈祥,普度众生。莲的萌生和绽放给人一种茅塞顿开的菩提之悟。(B)碧水之下,是污浊的泥沼,一枝枝莲花挤破浓浓的黑夜从污浊中绽放出一个个美丽的音符。莲仿佛开在天国的梦幻里,它们无视外围的泥沼。究竟要经历怎样的磨砺,我们的心灵才能开出一枝枝洁净之莲呢?我们能像莲一样,从这个充斥着妍媸、清浊的尘世之中,用明朗澄澈的心灵找到智慧吗?如果我们拥有莲的慧心,就能从一切的烦恼与灰暗中觉悟,而一切的纷扰的繁尘琐屑都能使我们感知它的意义和价值,我们的心灵就能从尘埃中开出花朵来。
        ⑥莲的精魄升华在我们的生命中,让生命化做一朵莲花,把功名利禄全抛下……我想,这是莲昭示于人的天启与期待吧!莲是一面心灵的镜子,可以映出清晰的图象,只有纯正的心灵才能看见心灵的纯正,被纯正所感染。愿一切爱莲之人以莲为镜,做洁净的人。洁净的人方为真人。让我们的心灵和生命在世俗的尘埃中开出素雅洁净的智慧之莲吧!

(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从对莲的优美外形的描写和对莲内在品质的赞赏这两个方面表现了对莲的喜爱。 B、第④节中作者用法国印象派画家莫奈的事例是为了证明“莲盛开在古今中外 的诗文与画幅中,皆为洁净清爽之意”,也使人的日常生活得到了艺术升华。 C、第⑥节中“只有纯正的心灵才能看见心灵的纯正,被纯正所感染”可以理解为:虽 然社会险恶,黑暗肮脏的事无处不在,但只要自己的心是纯洁的,善良的,就总能发现社会上好的一面,感受人性的辉煌,而自身也会受到鼓舞。 D、本文的中心句 是“莲是我挚爱的意象”。
(2)、文章“洁净之莲”中莲的“洁净”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3)、请从本文两个画线句中任选一句,结合语境作简要赏析。

(4)、结合生活实际,谈谈怎样才能让我们的心灵开出“洁净之莲”?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碗底香

陈小庆

       终于开饭了,他几乎是跑着奔向食堂的。

       今天做的是他最喜欢的红烧牛肉面,他看到自己饭盆里竟有好几块牛肉,最关键的是有一块还特别大,居然比一只完整的核桃还要大,他似乎觉察到打饭的师傅当时迟疑了一下,但手终于没有抖,还是将那大块牛肉给他妥妥地盛进了饭盆里。

       端着饭,走到外边,坐在一块空心砖上,虽然饿极了,虽然是他最喜欢的牛肉面,他却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享受着美味。不像那个首先急着把饭里的牛肉挑着吃了的二狗子﹣﹣吃那么快会很快吃完,很快吃饱,很快失去享受的时间。尤其是那块最大的牛肉,他毫无疑问地会留到最后吃,等吃完所有的面条、碎肉,喝光所有的汤之后再去细细品味,仔细享受,这叫碗底香。在他,这样吃饭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他一边品味着牛肉面,一边想着自己儿子小虎马上就要娶媳妇了,那个姑娘已经同意嫁给小虎了,嫁到在城里没有房子的他们农村的家了!他得多干活多赚钱,风风光光把儿媳妇娶进家门。

       此时,饭盆里的那块肉,几乎是支撑他力气的最有力的保障,也是他辛苦后的一份安慰。

       从小他就有把好东西留到最后的习惯,过去家里穷,娘做面条时,炒个鸡蛋已属最好的午饭,那时节他总是把饭先吃光,再去吃炒鸡蛋,最后嘴里的炒鸡蛋味儿会留存一下午。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有意义。他还喜欢把最甜的放在最后,把最好的消息在心底憋好久,六年级时,他破天荒地考了个年级第一,回家就一直没有吭,最后竟然没有说,还是娘听邻居小孩说的。娘看着他笑,他也笑,仿佛那最好吃的还在碗里放着,还可以享受那份惊喜。娘告诉过他,先苦后甜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一直不舍得把那些好东西提前吃掉用掉,甚至到该吃该用时仍然还要保留好久。

       他喝了口牛肉面汤,滋味十足,望望那块牛肉,心里踏实极了。十六岁时他拥有了第一双回力球鞋,穿惯了黄胶鞋的他,一直舍不得穿,只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时穿过那么几天,大部分时间还是黄胶鞋,后来他发现鞋小了,自己在十八岁时再也穿不上那尚且八九成新的回力鞋了。那双鞋,至今在家里放着,像是收藏品,曾经他想让儿子穿,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穿。

       他开始品饭盆里的碎牛肉。明天据说会发工资,包工头说了两个月了,一定要在麦收之前把欠大家的去年的工钱发到手里,而他们很多人已经打算后天回乡割麦子了!

       碎牛肉几乎没有口感,他望了望那大块牛肉,原谅了这些碎肉。筷子却不去动一下那大的,从小养成的习惯,使他根本不会在饭还多时去动那些“镇碗之肉”的。也因为这个好习惯,他存到了一些钱,家里才翻盖了房子,儿子才能说上对象。

       过去在乡下,他碗里的肉或者鸡蛋一直是别人眼中的诱惑,大柳树下吃午饭,他总是会在碗里留下最好的,直到吃完了饭,才会认认真真吃掉那些最好的,让一顿饭有了悠长的香味。三十年前,在乡下,碗里有肉或者有鸡蛋,会很有面子,他是那时养成了很慢很慢吃饭的习惯的,他享受着自己碗里有宝的感觉﹣﹣生活就是这么有奔头!

       很多工友都吃完了,在抽烟聊天,他却还有好几口面没有吃完,他一根一根面吃着,碎肉已没有了,但他碗底有香,心里有底儿:镇碗之宝还在,动都没动呢!他们都是端着铁盆盛饭的,都是一步到位,没有再去打饭的麻烦,那么大个铁盆,足可以吃很饱。

       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光最后一口汤,盆里只有那个大块头的牛肉了,那深酱色的肉,吸足了调料,那要一口吞下去,能嚼上两分钟才可以咽下去。

       他停顿了一下,显得郑重地夹起那块肉,多年养成的习惯,尊重食物,更要慎重对待那些最好的,那些都是生活的精华,是我们热爱生活的理由!他每次在享受最后一口美味时,都会停顿一下,调整好味觉、视觉,说高级一点应该还调整好了灵魂,准备接受那种痛快舒爽﹣﹣他夹起那块肉,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也许是自己用劲过于大了吧,他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那块让他期待了一顿饭,瞟了无数眼,几乎支撑了他全部幸福感的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姜!

阅读《与父亲博弈》,完成下列小题。

与父亲博弈

羽毛

    父亲生日将至,给他买点什么呢?

    父亲来这里三年了,背井离乡,只是为了照顾我的生活。亲恩比天大。别人的父亲会打牌,会抽烟,会到处游山玩水,会去广场跳舞。他一样不会。他几乎没有嗜好,除了劳动:成天忙忙碌碌,买菜做饭,洗衣服擦地板,像一台永不疲惫的机器。

    父亲不仅过分勤劳,而且过分节俭。

    有多节俭呢?如果他早上出门,晚上回家,午饭都舍不得吃,顶多在街上买一个两毛钱的馒头。他宁肯胃疼,也不愿花钱心疼。他从不为自己添置一件新衣服,总是拿着针线盒缝缝补补。

    这跟他有没有钱无关。这种节俭起初是不得已,后来是习惯,现在已经深入骨髓,成了他自己的一部分。

    父亲在农村长大,17岁丧母,作为长子,他和他的父亲要用几亩薄田来养活五六个弟妹。吃饭时,最小的弟弟在饭桌上掉一粒米,就得挨上一耳光。草根汤、地瓜粥,一吃十几年,吞噬掉孩子对美食的想象、对美的向往,胃和品位都在贫穷的溃疡里先天发育不足。后来他奋发拼搏,开店赚钱,送孩子上大学,盖起了四层的小楼房。但无论生活境遇怎么变,他只是愈加勤俭。

    这种勤俭就像压榨器,把父亲几乎压榨到只有一个核:只干省钱的事和挣钱的事,只花万不得已的钱。他从不想尝试美食、华服或者欣赏美景,只欣赏钞票本身的油墨味。

    我周末要去公园玩,他会说,我们以前从没有周末!门票还要两元呢。我提水果回家,他会说,我们小时候没有吃过水果,这水果比菜还贵!……

    我说,拜托,爸爸,你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金融风暴,消费也是爱国!

    父亲眼睛一瞪,说,时代再怎么过去,我都是你爸爸!小辈都得听长辈的!

    我闭口。

    多次“战争”下来,父亲有所软化,不再用节俭的标尺要求他人,偶尔也去逛公园,给我买冬枣买核桃,但对自己仍旧一毛不拔。好像全天下的人,就属自己最不重要。

    这次父亲的生日,我不会放弃尝试。

    前几年的尝试,都失败了。

    头一年,我给父亲封了个红包,父亲原封不动地把钱又存了回去。

    第二年,我给父亲买了双品牌布鞋,父亲至今没有穿过。问起来,父亲就说,今后回老家再穿!

    今年,我想好了,就给他买个泡脚的木桶。他总是脚后跟疼,慢慢就爱上了用热水泡脚。我看过中医书,脚后跟疼是肾虚的表现。要带父亲去医院,他坚持不去。

    那就买个木桶吧。我在网上查询,又去店里考察,买了一个香柏木浴足木桶,228元。这和父亲的付出相比,实在微不足道。只要父亲身体舒泰,钱算个啥。

    我把沉重的木桶提回家,放到他的卧室。父亲回家后,视而不见。我嬉皮笑脸地问他喜不喜欢。他冷着脸说,我今后都不泡脚了成不成?

    这是冷幽默?不,这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到底没有用那个古色古香的浴足桶,依旧用边缘破损的塑料盆。我到底无法用物质来取悦父亲,只能用而立之年的顺从来回报他的付出。

    有些无奈……下个月,我准备去买一套新一年的公园门票,这样他不能不接受吧?

    成千上万的礼物,总有一件会适合我亲爱的父亲。日子越来越少,但我还来得及想尽办法,稍稍补偿父辈过分辛劳的岁月……这也是一场博弈,将屈服于绵绵不绝的尝试、耐心和爱。

(选自《读者》2010年第6期)

阅读《成大事者必有静气》,回答小题

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陈常青

       ①“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晚清两代帝师翁同龢教导弟子时所言。他认为:圣贤之人越是遇到惊天动地的大事、险事,越能沉得住气。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必有静气。

       ②淝水之战,谢安率领东晋不足十万的兵力抵御百万虎狼之师,形势不可谓不凶险。可谢安在后方军帐里依然不慌不忙地下棋,可谓“险不惊于心”。前线军报传来,他只随意地看了一眼,又继续下棋。旁边的人实在忍不住了,上前询问前方战况。谢安轻描淡写地说道:“小儿辈已破敌。”可谓“成不喜于色”。谢安用他的表现很好地诠释了静气的内涵!

       ③那么,一个人的静气从哪里来呢?

       ④首先,养静气需要不断地去历练和积累。(一)航天英雄杨利伟,在飞船里戴着航空手套,手持操作棒按电脑键盘,做到了200多次操作没有一次失误。载誉归来时,面对记者,他吐露真情:只有经过十几年如一日地刻苦训练,不断积累经验,才能镇定从容地完成这样的操作。

       ⑤其次,养静气需要多读书。有些人之所以一遇大事就惊慌失措,很大程度是因为心里没底,也就是没有驾驭大事的能力和本领。如何拥有这种能力和本领呢?其中的一个途径就是多读书。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二)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汲取前人的智慧,增长才干,克服恐慌。林语堂先生说的好:“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读书可以安顿好我们那颗动荡不安的心。所以,越是博学的人,视野越开阔,头脑越冷静,处事越镇静。

       ⑥养静气还要善养正气。只有正气在身,才能淡泊名利,才能不为进退滋扰,做到宠辱不惊。其实静气和正气是相互滋养的,正如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写道:“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⑦静生于缝隙,树静立于风雨,人静行于世间。人不能没有静气,就像傲视苍穹的红杉不能没有坚固的根基,就像芳香四溢的鲜花不能没有普照的阳光。(三)有静气的人,就如同巍峨的大山,任脚下花开花落,任世间风云变幻,岿然不动,坚定泰然。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的邻居胡蜂

苇岸

    在一篇同题散文里,我已经写过它们。现在,我所以重复写下这个题目,是由于它们今年再一次,以一种奇迹,与我比邻而居。

    还是在我的书房窗外,上次的空巢,依然悬挂在一角,这次它们将巢筑在了外面窗顶的中央。这一次,我更清晰地目睹了它们的整个建设过程,及它们辉煌灿烂的一生。

    与上次一样,它们的创业,起始于六月。它们具有一种足以令它们在我面前备感骄傲和自豪的建设速度。到了六月的下旬,它们建设中的新巢,已同那只空巢一般大小。

    它们真正的建设奇迹,出现在七月中旬至八月初这段时间里。这期间,它们源源不断扩充的建设大军,使它们的巢以每天一厘米的速度向外围推进。七月十九日,隔着玻璃,我首次用尺量了巢,此时巢的直径为十三厘米。到了八月三日,巢的直径已达二十八厘米。八月三日后,它们的建设便骤然终止,这个尺寸,保持至今。尽管我拥有十八岁前宝贵的乡村见闻和经验,但如此巨大的蜂巢,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在它们半个月的建设高潮期,我多次计数了,巢上每分钟至少有八九只蜂返回或飞离。它们采集巢材、猎食、取水,各司其职,往来不息。它们天一亮即开始工作,直到天黑才会停止。最后回来的蜂,往往已不能准确找到巢的位置。即使一般的阴雨天,也不能把它们的热烈工作中断。

    出猎归来的蜂,行程非常沉重。它们抱着比它们的头部大得多的猎物(一般是由青虫构成的球),艰难地盘旋上升。到了五楼的巢上,它们将猎物分给在家的留守者,由这些蜂逐穴饲喂幼蜂。而它们稍事休整,两只前足捋捋触角,便再次离巢远行。

    我长时间地盯过一只取水的蜂。它的上升,是直线的;口衔的水珠,晶莹耀眼。它上升,降下,一刻不停地往返于巢与楼下雨后的水洼之间。过度的辛劳,使它负重上来时,有时不得不先落在巢下的窗上,然后再爬行完成它的工作。这个感人的情景,使我猛然想到一件我早应为它们做的事情。我拿来一个盘子,盛上水,放在外面的窗台上。但直到傍晚,没有一只取水的蜂,走这个捷径。

    一天上午,我正在书房读一本小书,是里尔克的《给一个青年诗人的十封信》。忽然,窗外传来一阵翅膀的声响,一只灰鸽前所未有地落在了我的窗台上。它收翅站定,仰头看了看窗顶,当它发觉我正在注视它时,便马上飞走了。此时,我才注意蜂巢,我看到全巢的蜂,双翅展开,触角直挺,一动不动:群起而战的自卫,瞬息就要发生。尽管鸽子已经离开了,但它们这种令人震慑的临战姿态,依然保持了数分钟。

    自八月二十三日起,接连几天,巢上都有尚未羽化的乳白色幼蜂掉下。这些脱离襁褓的生命,不久即通体变为一种黑色焦状的东西。起初,我有些不解。当我发现它们出巢的频率显著减少,我才恍然明白:它们对节气的神秘感应,已指引它们全面停止饲喂幼蜂。而这一天,八月二十三日,恰是“处暑”。

    它们不再饲喂幼蜂,也早已终止筑巢,它们自己食用很少。因此,每天除偶有个别蜂出行,它们只在巢上嬉戏打闹。它们不时纠结一团,随后像一滴水那样,重重地砸在窗台上。坐在书房里,我时常会听到它们摔下的声响。它们松开起飞的样子,很像一群满身泥土的乡下儿童。是的,它们的童年,在它们完成一生的使命后刚刚出现。

    到了十月九日,这天,风和日暖。午后,我发现许多蜂意外地起飞了,我明白,这意味着它们告别的日子已到。在依依不舍地环巢飞舞后,第一批蜂开始离去。接着,十月十三日,十九日和二十二日,都有蜂离巢。它们挑选的,都是好天。而最后的几只蜂,在渐渐进逼的寒冷中固守着家园,一直坚持到了十月三十一日。

    它们全部离去了,我不知它们去了哪里,不知它们与上次那群蜂是否有亲缘联系。我不想向昆虫学家请教,也不想查阅有关书籍,我愿意尊重它们对我保守的这些秘密。它们为我留下的巢,像一只籽粒脱尽的向日葵盘或一顶农民的褪色草帽,端庄地高悬在那里。在此,我想借用一位来访的诗人的话说:这是我的家徽,是神对我的奖励。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

(选自《大地上的事情》)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柔软的父亲

    ①清晨,经过小区的池塘边时,见到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中年壮汉,趴在雨后潮湿的木栏杆上,执着一根简易的木勺费力地在水面上舀些什么。

    ②原以为是小区的清洁工,走近一看,不是。不会有清洁工穿一身休闲西装来工作的。这人约莫40岁,面孔和身材都带着北方人的轮廓,显得很硬朗。他另一只手上提着东西--那是一次性塑料袋,灌了点水,里面游弋着一只黑蝌蚪。

    ③这时,另一位好奇的老头儿也背着手凑了过来,开始给他提意见:“这哪有蝌蚪哟,还早哩……”男子唯唯听着,也不辩解,仍旧兢兢业业地沿着栏杆逡巡。

    ④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在小区隔壁的政法大学,有一块大水塘,那里已经是蝌蚪成群了。上周我就带着孩子去过,孩子第一回见到那么多黑溜溜的蝌蚪,欢喜得不得了。但由于天生不善与陌生人搭讪,我并没说。

    ⑤出了小区很久,我还在想,这个粗粝的男人适才捕捉蝌蚪时的那种神情,看起来竟是如此“柔软”。我当然也猜得出来,这位显然并不擅长捕捉蝌蚪的男人,之所以出现在池塘边,必然是为了某个孩子。准确地说,是为了孩子的愿望而来。没有喧哗,没有铺张,甚至于有些笨拙,但这就是父亲啊。父亲大多就是这样的。

    ⑥他的神情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⑦我读初中一年级时,有一位十分要好的同学。我经常去他家玩,很恣肆,但只要他父亲一回家,我就不自觉地收敛了。他父亲是一位拳师,满脸横肉,彪悍异常,我心底十分怕他,从不敢正眼看。然而,有一天,这种感觉被彻底改变了。那是在初夏,我在同学家耍到很晚,干脆留宿。至半夜酣然大睡时,一只手--那是一只非常粗糙强壮的手掌--把我跟同学从蚊帐里轻轻摇醒,我们半睡半醒睁开眼睛,一只手朝我们眼前伸了过来。就像变魔术那样,一个透明的玻璃瓶被放进了漆黑的蚊帐里,亮晶晶的,闪闪烁烁的--里面全是飞舞的萤火虫。

    ⑧从此,我知道了,拳师跟我所见过的另一些父亲并无区别,在那令人畏惧的外貌下面,其实也藏有一颗慈爱而且浪漫的心,那是父亲的柔软之处。

      ⑨年少时,当我们提起父亲,总觉得这是一个坚硬的词,抑或是一个沉默的形象,因为他们总是话不多,总是让你惧怕,让你觉得难以接近。

    ⑩我跟父亲就是如此,从不交流。记得十岁那年的一个黄昏,父亲在后门口为我洗澡,他的手搓在我身上,就像砂纸摩擦在我皮肤上,我极力地压抑着,才没让自己叫出声,没让眼泪流出来。而疼痛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被邻居们笑嘻嘻地围观,才是最令我痛苦的。但我没有告诉他这些,一直到四年前他去世,他也不知道我对这件小事有如此深刻的记忆。

    ⑪很多年来,我总认为自己没有享受过“父爱”。然而,当他离世,当我自己也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终于明白,原来我不是没有得到过爱,而是那时的我根本理解不了--父亲的表达总是很隐晦,隐晦得让你无从察觉。

    ⑫就像那个让我羞耻的黄昏,他可能早已预知到,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洗澡,所以他把全部的不知来处的忧伤和酸楚都积聚在了手掌里。

    ⑬那一种疼痛,现在想来也是一种无以言表的柔软。

(摘自《读者》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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