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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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四川省泸州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碗底香

陈小庆

       终于开饭了,他几乎是跑着奔向食堂的。

       今天做的是他最喜欢的红烧牛肉面,他看到自己饭盆里竟有好几块牛肉,最关键的是有一块还特别大,居然比一只完整的核桃还要大,他似乎觉察到打饭的师傅当时迟疑了一下,但手终于没有抖,还是将那大块牛肉给他妥妥地盛进了饭盆里。

       端着饭,走到外边,坐在一块空心砖上,虽然饿极了,虽然是他最喜欢的牛肉面,他却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享受着美味。不像那个首先急着把饭里的牛肉挑着吃了的二狗子﹣﹣吃那么快会很快吃完,很快吃饱,很快失去享受的时间。尤其是那块最大的牛肉,他毫无疑问地会留到最后吃,等吃完所有的面条、碎肉,喝光所有的汤之后再去细细品味,仔细享受,这叫碗底香。在他,这样吃饭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他一边品味着牛肉面,一边想着自己儿子小虎马上就要娶媳妇了,那个姑娘已经同意嫁给小虎了,嫁到在城里没有房子的他们农村的家了!他得多干活多赚钱,风风光光把儿媳妇娶进家门。

       此时,饭盆里的那块肉,几乎是支撑他力气的最有力的保障,也是他辛苦后的一份安慰。

       从小他就有把好东西留到最后的习惯,过去家里穷,娘做面条时,炒个鸡蛋已属最好的午饭,那时节他总是把饭先吃光,再去吃炒鸡蛋,最后嘴里的炒鸡蛋味儿会留存一下午。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有意义。他还喜欢把最甜的放在最后,把最好的消息在心底憋好久,六年级时,他破天荒地考了个年级第一,回家就一直没有吭,最后竟然没有说,还是娘听邻居小孩说的。娘看着他笑,他也笑,仿佛那最好吃的还在碗里放着,还可以享受那份惊喜。娘告诉过他,先苦后甜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一直不舍得把那些好东西提前吃掉用掉,甚至到该吃该用时仍然还要保留好久。

       他喝了口牛肉面汤,滋味十足,望望那块牛肉,心里踏实极了。十六岁时他拥有了第一双回力球鞋,穿惯了黄胶鞋的他,一直舍不得穿,只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时穿过那么几天,大部分时间还是黄胶鞋,后来他发现鞋小了,自己在十八岁时再也穿不上那尚且八九成新的回力鞋了。那双鞋,至今在家里放着,像是收藏品,曾经他想让儿子穿,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穿。

       他开始品饭盆里的碎牛肉。明天据说会发工资,包工头说了两个月了,一定要在麦收之前把欠大家的去年的工钱发到手里,而他们很多人已经打算后天回乡割麦子了!

       碎牛肉几乎没有口感,他望了望那大块牛肉,原谅了这些碎肉。筷子却不去动一下那大的,从小养成的习惯,使他根本不会在饭还多时去动那些“镇碗之肉”的。也因为这个好习惯,他存到了一些钱,家里才翻盖了房子,儿子才能说上对象。

       过去在乡下,他碗里的肉或者鸡蛋一直是别人眼中的诱惑,大柳树下吃午饭,他总是会在碗里留下最好的,直到吃完了饭,才会认认真真吃掉那些最好的,让一顿饭有了悠长的香味。三十年前,在乡下,碗里有肉或者有鸡蛋,会很有面子,他是那时养成了很慢很慢吃饭的习惯的,他享受着自己碗里有宝的感觉﹣﹣生活就是这么有奔头!

       很多工友都吃完了,在抽烟聊天,他却还有好几口面没有吃完,他一根一根面吃着,碎肉已没有了,但他碗底有香,心里有底儿:镇碗之宝还在,动都没动呢!他们都是端着铁盆盛饭的,都是一步到位,没有再去打饭的麻烦,那么大个铁盆,足可以吃很饱。

       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光最后一口汤,盆里只有那个大块头的牛肉了,那深酱色的肉,吸足了调料,那要一口吞下去,能嚼上两分钟才可以咽下去。

       他停顿了一下,显得郑重地夹起那块肉,多年养成的习惯,尊重食物,更要慎重对待那些最好的,那些都是生活的精华,是我们热爱生活的理由!他每次在享受最后一口美味时,都会停顿一下,调整好味觉、视觉,说高级一点应该还调整好了灵魂,准备接受那种痛快舒爽﹣﹣他夹起那块肉,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也许是自己用劲过于大了吧,他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那块让他期待了一顿饭,瞟了无数眼,几乎支撑了他全部幸福感的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姜!

(1)、小说中的:“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

(2)、下列句子中划线词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何作用?

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3)、小说结尾写那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姜,其实这并不突然,作者在前文已有几处暗示,请找出并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应进城打工者生存的艰辛,也有人认为是倡导一种先苦后甜的生活观。你认同哪一个观点?请结合小说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丈,回答问题。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痛

       生命中有许多不能承受的痛,那是人生不想直接面对的现实。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我们会哭泣,我们会伤心,我们会逃避。但是,我们又不得不去面对。

       父母在,我们就永远是小孩。在外面遇到了种种的困难和挫折,我们会下意识地到父母那里去寻求安慰,寻找关爱,然后再带着从父母那里吸取到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外面的一切,父母那里好像有我们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直到有一天爸爸突发心肌梗塞病倒了,我们这才发觉白发和皱纹已经爬上了父母的额头,岁月斑驳的阴影已经剥蚀了他们红润的面颊。那一刻,心头漾起的,就是那不能承受的痛。

       爸爸是“文革”前最后一批完成学业的大学生,爱好运动的他在学校就达到了运动健将的标准,毕业至今一直从事体育工作。他的身体特别棒,好多人至今还记得他年轻时在寒冬腊月脱先了衣服用冰雪摩擦身体的情景。不要说这种独特的“洗澡”方式很少有人见过,单是那身在冰雪下闪着光亮的一块块隆起的肌肉,就足以使人惊异得瞪大眼睛,小青年们对他则更是顶礼膜拜。“力大为王”一向是民间不成文的法则,更何况他还是一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有文化有知识的“大王”。

       然而,那天这位“大王”就那样躺倒在医院的急救室里,任医生护士在他身上插着各种各样的管子和针头。他的脸越来越黄,他的手脚也越来越凉,生命的热力似乎正从他的身上慢慢扩散和消失。那一刻,我痛,我的心近乎绝望般的痛。

       我用自己的双手,一遍又一遍地摩擦着爸爸冰冷的双脚,我要把我的信念,把我的激情,把我原本就是从他那里得来的生命活力通过我的手心贯穿到他的脚心,再通过他的脚心传递到他整个的身心。我要他坚强,我要他勇敢,我要他回来——像以前一样回到我的身边来。

       爸爸他真的回来了!生命之花重新在他身上绽放。心脏中一下子装上了四个支架的他,也被医生视为医学界的奇迹。

       不错,他的起死回生,缘于当今高超的医学技术和先进的仪器设备,缘于他自己一向良好的体质和坚忍不拔的男子汉气质。然而在潜意识里,我认为这一奇迹的出现,还缘于爸爸在身处临界的那一刻,读懂了女儿通过手中传递给他的语言。

       那是用血缘凝结而成的语言,那是用亲情浇灌而成的语言。从手心向他传递过去的那生生不息的气息里,爸爸读懂了我向他表达的情感,感受到我们对他的需要和依恋.感受到我们对他深深的爱。他用顽强的毅力挣脱了病魔,回到了我们身边。

       慢慢从惊恐中恢复过来的我们,逐渐变得又只记得从父母那里去吸取我们所需要的东西了,而父母则是更慷慨地给我们提供着源源不尽的食物、关怀和照顾。

       只是,我们也多少发觉了一些变化。每次到家,总见爸爸在忙着,忙着种花,忙着写稿,忙着练字,忙着裱自己觉得比较满意的作品,说是要给自己的同学每人一张以作纪念,还指给我看哪些是给哥哥的,哪些是给弟弟的,哪些又是给我的……

       爸爸永远也不会知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多么强烈地刺痛了我的心,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的这种像交代后事一般的话语,我拒绝承认某种现实,我甚至自私地认为我们还是一群没有长大的小孩,他应该一如既往地保持年轻和健康,一如既往地宠爱我们……

       从上次发病到现在,才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近来感到身体明显不适的爸爸只得重新到南京医院复查,医生得出的结果是模棱两可的“不容乐观”,说是要作进一步的检查,而最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再次进行心脏搭桥手术。

       当这些现象突然出现在自己最为挚爱的亲人身上时,我们就会下意识地作出自欺欺人的反应。拒绝承认这样的现实,要想逃避这样的现实,不敢碰,不能揭,不愿看……

       这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痛苦,它真是我们不想面对的现实啊。

       可是,我们又实在无法回避这样的现实,不得不去面对和承受这样的现实。面对了,承受了,我们才会心安,才会有勇气面对人生之路上或许会有的更大的伤痛,也才会真正成为我们自己。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冯剑华

    雨,应该是一个阴性名词,她,而不是他。雨,完全全是女性化的。

    阳春三月的雨,是少女,正值豆蔻年华。

    她文静、温柔、清新、羞涩。于人不觉间,她轻轻悄悄地走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她如纱如雾,如情似梦,沾衣不湿,拂面不寒。她的裙袂飘过处,天地万物从沉沉昏睡中苏醒过来:种子发出嫩芽,竹林长出春笋,杨柳抽出新枝,睡了一冬的小生灵也

    伸伸懒腰。走出深深的地穴。

    春雨,把青春和生命赠给大地。

    春雨,又是一个爱美的姑娘,一个极擅丹青的画师。她手执神奇的画笔,挥洒出一个美丽的天地。

    “梨花一枝春带雨”,何等脱俗;“杏花春雨江南”,何等淡雅;而“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又是怎样的清幽。这全是春雨的手笔啊。

    春雨,遍体芬芳的少女,爱美写美的画师。

    夏日的雨,是大嫂,她是个急性子,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是个利索干净还带着几分泼辣的中年妇女。

    比起春雨,夏日急雨少了几分温柔和文静,可你知道,她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她是一位多子的母亲。

    江河湖海等待着她补充营养,以丰腴自己的身躯。被太阳烤得口干舌燥的大地渴望着她的滋润。田野上的庄稼禾苗,山坡上的树木果林,像一群群嗷嗷待哺的核子,急盼着她的乳汁。年复一年地,她用自己充溢的乳汁喂饱了结实的高粱,喂鼓了肥胖的豆荚,喂足了圆滚滚的西瓜,喂熟了沉甸甸的稻穗。有了她,才有果实,才有收获,才有各种生物的生生不息。

    夏日的雨,是能干的大嫂,慷慨的母亲。

    秋日的雨,是阅尽沧桑的老妇人。

    她见过了许多,经过了许多,也做过了许多。她曾经年轻过,辉煌过。如今,桃花梨花谢了,高粱玉米收割了。她该做的要做的都已做过,便显得有几分落寞。更有那喜欢悲秋的写出“冷雨敲窗”的诗句,发出“一场秋雨一场寒”的抱怨。可她是宽容的,豁达的。她知道,人们不会忘记她的过去,不会忘记她做过的一切。

    她并不落寞,她正在描画“红于二月花”的霜叶,绘制出层林尽染、色彩绚丽的秋之图。更何况,不久之后,又有三月春雨,少女般姗姗而来。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丁香花

杨明

    ①初识丁香花,是在废品站里。少年时代的我和家长去废品站卖废品,在废纸堆里我发现了一本品相还不算残缺的书,便抽出来翻看,废品站老板挥挥手说,拿去吧,送你了。

    ②那是一本园艺学的专业书籍。书中有一段这样写道;丁香花是木犀科丁香属落叶灌术,属于著名的庭园花木,开花繁茂,花色淡雅,习性强健,栽培简易,因而在园林中广泛栽培应用。丁香花是雅俗共赏的观赏植物,开时芬芳满目,清香远溢。露植在庭院、园圃,用盆栽摆设在书室、厅堂,都会令人感到风采秀丽,清艳宜人。

    ③二识丁香花,是在收音机里,听陈涌泉先生的单口相声,说到乾隆皇帝和刘墉赌赛对联,乾隆出了个上联:冰凉酒,一点二点三点。陈涌全先生说,这个上联出的有相当的难度,抢了先机,你要是在对四点五点六点什么就不新鲜了。刘墉不慌不忙的给乾隆叩了个头,说,皇上,臣给你对:丁香花,白头千头万头。呵呵,这个白头千头万头实在令人豁然开朗:丁是百字头,香的上半部是千字头,花在上半部,是繁体字万字的头,正和行书体冰字的哪一点遥相呼应,异曲同工。百头千头万头不但写意而且烘形,让我不由自主的去回想,丁香树在哪儿?它开花时到底是什么样子来着?

    ④我18岁那年跌入了一生的第一个低谷。我学业优良,高中毕业时踌躇满志的准备选择一所自己称心的高等学府。那是在1985年,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上明确规定患有几种病症者不能投考任何高校,其中一种是重度失聪,两米内听不见耳语。这一条正是为我量身打造的,我完全符合标准。我眼巴巴的看着同学们纷纷从我身旁经过走进考场,明白了唐代刘禹锡为什么写了那两句诗“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根本听不清同学们轻快,自信的脚步声,只能在模糊记忆里搜索幼时的一场高烧,及退了我高烧的同时摧毁了我听力的注射药物——双氢链霉素。我眼睁睁的看着同学们考完一科后有的兴奋有的紧张有的沮丧地从考场出来。嘴里充溢着积年药液的苦味。

    ⑤我当了铁路工务段的一名筑路工人。施工现场在百公里外的隔壁滩上,每天坐着火车哐当哐当的跑出去,在哐当哐当的跑回来,日不出而作,日落也不息。

    ⑥深夜里,我拎着空饭盒儿从火车上下来,先走大马路后钻深胡同,快看到家门时,我先看到了它,丁香树。原来它长在这里,深胡同里的路灯下,原来他开放在这时。春天里,无从考查谁种下了它,却生长的如此恰到好处,眼前浮现出陈涌泉先生那滑稽好玩的脸,乾隆先生那威仪天下的尊容,刘墉先生那高深莫测的锅背。呵呵呵的笑了。

    ⑦放下饭盒坐在丁香树下的马路牙的上,把疲惫不堪的身体在万籁俱寂的花香馥郁中熨帖开来,自然是一种惬意,也带来了浅浅的心酸。少年初识愁滋味,我发现丁香花是一种说话声音不高也不怎么争抢话头的花。它甚至不爱说话,春天是个绚丽的季节,然而又乍暖还寒阴晴不定,急着报春的花枝往往最易落入风尘,人生是美好的,然而人这一生有多少悲欢需要我们去面对?我偶尔抬抬头,望望开成了紫色的树冠,他在微风里微微甩摆。它不看我,我不问它什么,它也没回答我什么。我不说话,它也不说话。它也许在和风说话,我也听不清楚他们在聊什么。我只想这么在花树下坐着,没有理由的一直坐下去,我只想沉浸……

    ⑧我就养成了这个无意中的习惯,无论时光让我走到哪里,美逢春夜,丁香的花期里,我总要在路灯和树影下,停一停。

(选自《散文》2017年第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学作品,完成问题。

老海棠树

史铁生

①如果能有一块空地,不论窗前屋后,我想种两棵树:一棵合欢,纪念母亲;一棵海棠,纪念奶奶。

②奶奶和一棵老海棠树,在我的记忆里不能分开,因为奶奶一生一世都在那棵老海棠树的影子里张望。

③老海棠树近房高的地方,有两条粗壮的枝丫,弯曲如一把躺椅。儿时我常爬上去,一天天地在那儿玩,奶奶在树下喊:“下来吧,你就这么一天到晚待在上头?”是的,我在那儿看小人书、射弹弓,甚至写作业。“饭也在上头吃?”她又问。“对,在上头吃。”奶奶把盛好的饭菜举过头顶,我两腿攀紧树丫,一个海底捞月把碗筷接上来。“觉呢,也在上头睡?”“没错,四周都是花香呢。”奶奶只是站在地上,站在老海棠树下,望着我。她必然是羡慕,猜我在上头都能看见什么。

④春天,老海棠树摇动满树花,摇落一地雪似的花瓣。奶奶坐在树下糊纸袋,不时地冲我唠叨:“就不说下来帮帮?你那小手儿糊得多快!”我在树上胡乱地唱歌。奶奶又说:“我求过你吗?这回活儿紧!”我说:“有我爸妈养着您,您干吗这么累啊?”奶奶不再吭声,直起腰,喘口气。

⑤夏天,老海棠树枝叶茂,奶奶坐在树下的浓荫里,又不知从哪里找来了补花的活儿,戴着老花镜,一针一线地缝。天色暗下来时她冲我喊:“你就不能去洗洗菜?没见我忙不过未吗?”我跳下树,洗菜,胡乱一洗了事。奶奶生气了:“你上学也这么糊弄?”奶奶把手里的活儿推开,一边重新洗菜,一边说:“我就一辈子得给你们做饭?就不能有我自己的工作?”我不敢吭声。奶奶洗好菜重新捡起针线,或者从老花镜上缘抬起目光,或者又会有一阵子愣愣地张望。

⑥有年秋天,老海棠树照旧落叶纷纷。天还没亮,奶奶就起来主动扫院子,“刷拉——刷拉——”邻居都还在梦中,那时候她已经腰弯背驼。我大些了,听到声音赶紧跑出去说:“您歇着吧,我来,保证用不了3分钟。”可这回奶奶不要我帮:“咳,你呀!还不懂吗?我得劳动。”我说:“可谁能看见?”奶奶说:“不能那样,看不看得见是人家的事,我得自觉。”她扫完院子又去扫街了。

⑦我这才明白,曾经她为什么执意要糊纸袋、补花,不让自己闲着。她不是为挣钱,她为的是劳动。什么时候她才能像爸和妈那样,有一份工作呢?大概这就是她的张望吧。不过,这张望或许还要更远大些——她说过:“得跟上时代。”

⑧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几乎每一个冬天的晚上,奶奶都在灯下学习。窗外,风中,老海棠树枯干的枝条敲打着屋檐,擦着窗。一次,奶奶举着一张报纸小心地凑到我的跟前:“这一段,你说说,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不耐烦地说:“您学那玩意儿有用吗?就算都看懂了您就有文化了?”奶奶立刻不语,只低头盯着那张报纸,半天目光都不移动。我的心一下子收紧,但知己无法弥补。“奶奶。”“奶奶!”“奶奶——”她终于抬起头,眼里竟全是惭愧,毫无对我的责备。

⑨但在我的记忆里,奶奶的目光慢慢地离开那张报纸,离开灯光,离开我,在窗上老海棠树的影子那儿停留一下,继续离开,离开一切声响,飘进黑夜,飘过星光,飘向无可慰藉的迷茫……而在我的梦里,我的祈祷中,老海棠树也随之轰然飘去,跟随着奶奶,陪伴着她;奶奶坐在满树的花中,满地的浓荫里,张望复张望,或不断地要我给她说说这一段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形象,逐年地定格成我的思念,和我永生的痛悔。

学校电影社团打算将《老海棠树》拍成小视频,请你完成相关任务。

阅读《春天忆故人》,完成各题。

春天忆故人 

高红十

①春天,第一茬花赶在叶子前铺天盖地地开,河边柳条摇头晃脑得意地绿;远看有近却无的草,白天黑夜加班长,飞快地长得远看近看一样绿了。

②从遍地“毛毛虫”,到绿叶满枝头,杨树终究成了扬脸可见模样的树,也就眼一闭再睁开的时间。

③春季前半季有点慌慌张张,语无伦次,到清明就慢下来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虽说雨水不一定清,视线不一定明,但节气这辆吱呀吱呀哼叫的老车毕竟已然抵达“清明”这重要一站。

④那天听广播,正播《我与地坛》,不能不想起文章的作者——走了六七年的史铁生。我和他同在黄土地插队,我延长,他延川,两县挨着,插队时并不认识。文学新时期初起,我在陕西人民出版社编辑文学期刊《绿原》,通过友人介绍,向史铁生约稿。他给我写街道福利小厂的短篇小说《午餐半小时》,似乎没用,也约了赵振开(北岛)的中篇小说《波动》,和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似乎也没用……一晃,过去快四十年了。

⑤我去过他在雍和宫也就是地坛附近的家,见过他父亲和妹妹。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上第七期文学讲习所(鲁迅文学院前身),一人到他家来过,和同学一起来过。不知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控制哪个机关,院门应声打开,客人得以进了院门,又进了房门。《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除了清新的陕北风光,文字表达也十分别致,想哪写哪,散文式的,随意,放得开又收得拢。我问他,怎么这样写?学谁?他有点不好意思,说,鲁迅。

⑥后来,和陶正一起上史铁生新搬的家,请他参加一家公司准备拍摄讲述插队生活的电视剧,电视剧故事除了土插队,还要延伸至出国洋插队。我们很有诚意地和史铁生一道,轮椅出门,轮椅上出租,轮椅下出租,轮椅进楼上电梯直至“定”到谈事的房间……结果是未遂,关于电视剧的理解双方差得有点远。

⑦再后来,有了令文坛惊艳的《我与地坛》。他说,在出入地坛十五年后写下此文。可见他出入地坛的第一年至第许多年,一定没为文体事先设计,没有想到是写一篇小散文还是大散文,是文化散文,还是争取获奖的散文,或者不吝文体又像写小说(写园子里一对老夫妇和一位练习唱歌的年轻人那章),史铁生只是把心中想写,特别想写的生末净旦丑、狮子老虎狗、山水林田路等一一铺陈纸笔。

⑧文章写了对母亲的愧疚,又岂止是愧疚?写了对生与死的理解,特别悟到死是迟早的事,着什么急——令人顿悟;特别精彩的是园中四季与林林总总的对应,与一天之光景对应,与乐器的对应,与声响的对应,与园中景观的对应,与心绪的对应,与艺术形式的对应,与梦的对应……有些对应可能在史铁生出入地坛时就有了,像春草冒芽,像风吹过几片叶脉好看的落叶——那时就有了文章的碎片。要不是觉得结构、段落排序、语言风格基本成熟可以动笔,还会有什么对应四季的奇思妙想源源不断无限铺排开来呢?

⑨十五年出入地坛,史铁生是在深入生活吗?眼下不少采风式的“深入生活”只能叫擦蹭生活,史铁生似乎高于深入生活。清明时节听此文,一种情感的、文学的浸润,浸润干涸的世道,浸润干涸世道里粗戾的人心。那文字,像摩挲把玩许久许久的手串,都润泽成玉了。相比有的人,人没走,文字就旧了,颓了,蔫巴了。《我与地坛》的作者走了六七年,被广播里的专业人士读起来,新鲜如古筝铮铮作响,清亮无比,深沉无比,余音袅袅。难得的是《我与地坛》全文几无废话。这年头,要想说或者写一些没有废话的话,该是多难的事!

⑩春天来了,春天读好文章,情随声来,声情并茂。春天听好文章,万物生发思念也生发。万物绽放情感也绽放,带起听者所有感觉,却无悲伤。文章在,人就在,文章好好活着,人也就好好活着,并且好好活下去。

⑪记得有一年,史铁生从延安回来,晒得有点黑,他叫着我的名字,欢喜地对我说:“延安有人问你好呢……”

——(选自2017年4月27日《北京日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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