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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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温州市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测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的邻居胡蜂

苇岸

    在一篇同题散文里,我已经写过它们。现在,我所以重复写下这个题目,是由于它们今年再一次,以一种奇迹,与我比邻而居。

    还是在我的书房窗外,上次的空巢,依然悬挂在一角,这次它们将巢筑在了外面窗顶的中央。这一次,我更清晰地目睹了它们的整个建设过程,及它们辉煌灿烂的一生。

    与上次一样,它们的创业,起始于六月。它们具有一种足以令它们在我面前备感骄傲和自豪的建设速度。到了六月的下旬,它们建设中的新巢,已同那只空巢一般大小。

    它们真正的建设奇迹,出现在七月中旬至八月初这段时间里。这期间,它们源源不断扩充的建设大军,使它们的巢以每天一厘米的速度向外围推进。七月十九日,隔着玻璃,我首次用尺量了巢,此时巢的直径为十三厘米。到了八月三日,巢的直径已达二十八厘米。八月三日后,它们的建设便骤然终止,这个尺寸,保持至今。尽管我拥有十八岁前宝贵的乡村见闻和经验,但如此巨大的蜂巢,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在它们半个月的建设高潮期,我多次计数了,巢上每分钟至少有八九只蜂返回或飞离。它们采集巢材、猎食、取水,各司其职,往来不息。它们天一亮即开始工作,直到天黑才会停止。最后回来的蜂,往往已不能准确找到巢的位置。即使一般的阴雨天,也不能把它们的热烈工作中断。

    出猎归来的蜂,行程非常沉重。它们抱着比它们的头部大得多的猎物(一般是由青虫构成的球),艰难地盘旋上升。到了五楼的巢上,它们将猎物分给在家的留守者,由这些蜂逐穴饲喂幼蜂。而它们稍事休整,两只前足捋捋触角,便再次离巢远行。

    我长时间地盯过一只取水的蜂。它的上升,是直线的;口衔的水珠,晶莹耀眼。它上升,降下,一刻不停地往返于巢与楼下雨后的水洼之间。过度的辛劳,使它负重上来时,有时不得不先落在巢下的窗上,然后再爬行完成它的工作。这个感人的情景,使我猛然想到一件我早应为它们做的事情。我拿来一个盘子,盛上水,放在外面的窗台上。但直到傍晚,没有一只取水的蜂,走这个捷径。

    一天上午,我正在书房读一本小书,是里尔克的《给一个青年诗人的十封信》。忽然,窗外传来一阵翅膀的声响,一只灰鸽前所未有地落在了我的窗台上。它收翅站定,仰头看了看窗顶,当它发觉我正在注视它时,便马上飞走了。此时,我才注意蜂巢,我看到全巢的蜂,双翅展开,触角直挺,一动不动:群起而战的自卫,瞬息就要发生。尽管鸽子已经离开了,但它们这种令人震慑的临战姿态,依然保持了数分钟。

    自八月二十三日起,接连几天,巢上都有尚未羽化的乳白色幼蜂掉下。这些脱离襁褓的生命,不久即通体变为一种黑色焦状的东西。起初,我有些不解。当我发现它们出巢的频率显著减少,我才恍然明白:它们对节气的神秘感应,已指引它们全面停止饲喂幼蜂。而这一天,八月二十三日,恰是“处暑”。

    它们不再饲喂幼蜂,也早已终止筑巢,它们自己食用很少。因此,每天除偶有个别蜂出行,它们只在巢上嬉戏打闹。它们不时纠结一团,随后像一滴水那样,重重地砸在窗台上。坐在书房里,我时常会听到它们摔下的声响。它们松开起飞的样子,很像一群满身泥土的乡下儿童。是的,它们的童年,在它们完成一生的使命后刚刚出现。

    到了十月九日,这天,风和日暖。午后,我发现许多蜂意外地起飞了,我明白,这意味着它们告别的日子已到。在依依不舍地环巢飞舞后,第一批蜂开始离去。接着,十月十三日,十九日和二十二日,都有蜂离巢。它们挑选的,都是好天。而最后的几只蜂,在渐渐进逼的寒冷中固守着家园,一直坚持到了十月三十一日。

    它们全部离去了,我不知它们去了哪里,不知它们与上次那群蜂是否有亲缘联系。我不想向昆虫学家请教,也不想查阅有关书籍,我愿意尊重它们对我保守的这些秘密。它们为我留下的巢,像一只籽粒脱尽的向日葵盘或一顶农民的褪色草帽,端庄地高悬在那里。在此,我想借用一位来访的诗人的话说:这是我的家徽,是神对我的奖励。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

(选自《大地上的事情》)

(1)、作者笔下的胡蜂有哪些特点?
(2)、请从A,B两句中任选一句,简要赏析。

A八月三日后,它们的建设便骤然终止,这个尺寸,保持至今。

B它们不时纠结一团,随后像一滴水那样,重重地砸在窗台上。

(3)、这篇散文依据日期来叙述,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
(4)、“这是我的家徽,是神对我的奖励。”联系全文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学习幸福
        ①让人生一定要幸福,                
        ②第一,要用超越平常的心来看世界。人大概有三个层次:物质跟欲望的满足,文明跟文化、艺术的层次,精神的、宗教的、完全超越物质生活意义的层次。境界越高,视野越宽,困难就越小,也就会越来越感觉幸福。
        ③第二,要有一颗平常的心。平常不平凡,单纯不简单,平常心是很难达到的一种境界。我30岁时已经得到了台湾文学讲坛所有的奖项,大家都觉得我是一个成功的人,只有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得到幸福。为了觉悟,我辞掉了所有工作到山区去住。一天我到山下去采购,我在一个水果摊旁边,突然有人跑过来对我说,请问这个水果多少钱?我很气,我这么有气质,你居然说我是卖水果的。我又跑到卖肉的地方,有人跑过来问我说,老板,猪肉多少钱一斤?这次经历给了我很好的启发:你跟所有人是一样的,但是内在是不一样的,幸福的感觉决定你的内心。“在红尘中有独处的心,在独处的时候要有红尘的怀抱”,这样你才可以时时用一颗平常心来看世界。
        ④第三,要有欢喜的心理。其中两个方法,一是快乐活在当下,一是尽心即是完美。有一位弟子问师傅,你怎么修行?师傅说很简单,就是吃饭的时候吃饭,睡觉的时候睡觉。有一位老先生说,他要找一位最完美的女子结婚,结果60年过去了仍在寻找。他说30岁时曾找到一个,但是对方说自己也要找最完美的男人!其实发现人生的不完美才是快乐。最完美的境界是不存的,只有你尽力就好了,尽力之后就可以无恨、无憾、无悔。
        ⑤第四,要有柔和心。柔和心透过慈悲心而来,通过爱己而来。小时候我喜欢读伟人传记,发现一个真理:伟人都喜欢散步。散步可以养成一种从容的态度,因为从容,你可以发现自己的价值,因为尊重,你会发现多元的价值。
        ⑥法国印象派画家雷诺阿,快80岁仍在画画。他得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一动就很痛,最后用两个木板把手绑住,还在画。家人不理解,他就对家人说,痛苦会过去,但是美好会留下来。生命的痛苦、考验都是台阶,是我们走向智慧的营养。只要我们有这样的信心,就会不断走向幸福。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不必在乎你的对手是谁

①当阿德尔曼统领着他的休斯敦火箭队在NBA大赛中凯歌高奏之时,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说:“不要以为我们上场赢球了,下一场想当然也会赢。在NBA中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我不在乎对手是谁,关键是自己在场上一定要有最好的表现,发挥自己最高的水平!”

      ②“不在乎对手是谁”,真可谓是一句豪气四溢的铿锵之语,个性张扬、自信满怀。人生在世,竞争可以说无处不在,只有努力去做最好的自己,我们才有可能超越对手得到“赢”的荣耀,挂在我们生命之树上的期待与梦想的蓓蕾,才有可能绽放她们的美丽。

      ③1990年,大学毕业不久的杨澜到中央电视台去参加主持人的招考,走进化妆室后,她明白了什么叫“美女如云”,当她得知这些美女们大都是来自表演或传媒学院的经过系统训练的学生时,她没有因为自己的专业是英语而被此时此刻的场景吓住,她对自己说:“我是来参加主持人的竞争的,又不是参加选美的,不管对手是谁,我还是先做一个最好的自己吧!”于是,她坦然自信地走进了考场。经过了数轮拼杀,她以出色的表现,从1000多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为她日后成为中国著名的主持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④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也揽不了瓷器活。自己心中没有一点底气的人,恐怕也不敢说“不在乎对手是谁”这样的话。 那么,这底气究竟要来自何处呢?

      ⑤曾经在北京奥运会上一人独揽游泳8块金牌的菲尔普斯,可谓傲视群雄的典范,他曾毫不讳言地说:“我不在乎对手是谁,我只在乎成功!”可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却把那些与自己抗衡的游泳名将的照片帖在床头,每次睡觉前,他都会朝着照片说:“看着吧,我明天就超越你们!”第二天早上醒来,如果他想睡懒觉,只要看看床头照片上的那些对手,就会觉得他们仿佛在对他说:“小子,你落后啦,我们早已开始训练了!”于是,他便飞身起床,立即投入艰苦的训练之中……赛场上的“不在乎”正是来自平日的“在乎”,这或许就是菲尔普斯的底气之源吧!

      ⑥不在乎对手是谁,并不是目中无人、狂妄自大,而是我们不必把对手当成一座大山压在自己的心灵之上,是我们在不断地做好、做大和做强自己的同时,也把自己铸成一座他人难以登高的大山;有了这样的底蕴和气魄,不管面前的对手是谁,我们胸中都能涌起“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在人生的挑战和竞争中,唯有敢于不断地超越自我的人,他才能最终超越自己的对手。所以,我们应该常提醒自己的是:做最好的自己,不必在乎对手是谁!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俺爹俺娘

      爹娘在一起生活了整整72年。

      72年,就人的一生而言,是一段漫长的时光。

      虚岁17的爹和虚岁19的娘,便在吹吹打打声中成亲了。

      成亲那天,娘身穿福义褂、福义袄和福义裙,头蒙红布,脚穿三寸绣花鞋,坐着花轿来到我家。迎亲拜堂的爹,身穿大褂,头戴洋草帽,脚蹬黑布靴。爹回忆说,这顶洋草帽还是从20里以外的他舅家借来的。当拜完天地,进入洞房,给娘掀开蒙头红布的时候,爹才知道娘长得啥样。

      娘当时低着头,眼睛直往脚下看,新郎到底啥模样,她连瞅都没瞅一眼。

      一连几天,新郎新娘不说一句话。爹一大早就外出干木匠活,中午、晚上回来,娘已做好了饭。爹和爷爷奶奶在桌上吃,娘走到锅台边上吃,还是不说话。两年后,两人才开始说话,第三年上有了我大哥,家里才有了点欢乐气氛。

      “你咋能憋那么长时间不跟爹说话呢?”我问娘。

      娘说:“他动不动就吵人,不想答理他。”

爹11个兄妹,就剩了他一个,爷爷奶奶宠着他。他脾气倔,爱吵人,有一次,爹还打了娘两巴掌。娘烦透了,竟喝下一灯煤油。幸亏家里人发现早,给她往嘴里灌绿豆水和白炭土(一种白色的土,传说这种土和绿豆水能解毒),娘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吐出来,才保全了性命。

      我问爹娘,你们想到过离婚吗?

      爹说:“没有,咱家不兴这个。结了婚就像钉子砸到木头里,离啥婚。”

      娘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不都是这样。唉,俺这一辈子也受够他的气了。”

      以后日子长了,他们总算“磨合”好了。“一个巴掌拍不响”,爹烦了,吵几句,娘装作没听见就过去了,不计较言语高低。

      过日子嘛,天天一个锅里摸勺子,也还会出现一些矛盾。

      有一年快过春节了,舅舅到我家,说我姥姥的祭日快到了。娘对爹说,把橱子里那包饼干让他舅捎回去,给他姥姥上坟吧,他姥姥一辈子没见过饼干。爹没说什么,就算答应了。过了几天,爹突然跟娘吵了起来:

      “今天啥日子,你忘了?”

      娘一想,坏了,今天不是我奶奶的祭日吗!趁天还没黑,赶快打发外甥女桂花去上坟。爹觉得不出气,又跟着吵了一句:

      “光想着你娘,忘了俺娘了!”

      娘闷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第二天便病倒了。

      我和姐姐赶回家,商量着怎么说说爹,让他改改爱吵人的脾气,没想到进屋一看,爹守在娘的床前又喂药、又喂饭,还不时拉过娘的手抚摸着。

      “爹,你不是常说‘事多伤心,话多伤人’吗?以后你不要……”

      我还没说完,爹就知道我要说什么,便打断我的话:

      “今年咱那庄稼长得不孬,能过个好年了。”又东扯西扯说开了别的。说完后,又要抢着去烧火做饭。这对 从来不下灶的爹来说,可真难为他了,我和姐姐又赶紧抢着去做。

      娘也猜出我和姐姐要劝说爹的心思,便对我们说:“别怪你爹,谁还没有个脾气,他平时说话就扩着个嗓门喊,就像打架似的,可他心不坏。俺还怕他不吵呢,听他嗓门一小,就是身体有毛病了。”

      听了娘的话,我和姐姐偷偷笑了。

      “少年夫妻老来伴。”年纪大了,爹娘变得形影不离。我和二姐在外工作,把爹娘一块接出来住几天还行,要是只接出一个来,在外的一个就挂念家里的一个。邻居大婶跟爹娘开玩笑说:“你老两口属刺猬的,身上都有刺,却谁也扎不着谁。”

      爹听了,笑着说:“这叫‘秤杆子不离秤砣,老汉不离老婆’,你懂吗?”

      这就是我的爹和娘。

阅读文言文,回答问题

爬山虎

    ①儿子让他去城里住几天。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在城里找了工作,谈了女朋友,结了婚,现在,总算也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这都是儿子自己努力的结果,他这个当爹的,基本上没帮上什么忙。

    ②城里他也是待过的,那还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儿子刚考上大学,这可是整个村庄的骄傲。可是,高昂的学费,让他犯了难,靠土疙瘩里抠点钱,根本担负不起。不得已,他也进城了,加入了农民工大军。他既没文化,又没技术,只能找最脏最苦最累的活。他扫过马路,帮人家看过仓库,做过扛包的苦力,在毒日头下挖过一个个坑,汗流浃背地踩过三轮车,最后,一个做包工头的老乡,将他领了过去,在老乡的施工队里做小工。

    ③还是儿子有出息,工作才五六年,就在城里贷款买了房子。不像自己,虽然也在城里流血流汗打拼了三五年,可是连个小小的印记都没有。施工队盖过那么多房子,但他不是瓦工,没砌过一块砖;不是木工,没刨过一根木;不是电工,没拉过一根电线……他只是个小工,搬来运去,扛东递西,几乎每一颗黄沙,每一粒水泥,每一块板材上,可能都留下过他的汗水,但仅凭这一点,就认为楼房是自己盖的,他可不好意思说。

    ④又要进城了,这让他有点激动。儿子在车站接到他,然后一起坐公交车,回儿子的家。城里的变化太大了,他完全认不得它了。

    ⑤辗转来到儿子住的小区。是个老小区,房子都有点破旧了,很多房子的外墙变得斑驳,与周边的新小区相比,显得有点寒酸。模模糊糊有点印象,但他不能确定,当年他们有没有在这个小区施工过。

    ⑥儿子的家在二楼。只有一室一厅,客厅还正对着另一幢楼的外墙。他拉开客厅的窗帘,突然怔住了,只见对面那幢楼的墙壁上,爬满了爬山虎,从儿子家客厅的窗户望过去,郁郁葱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⑦忽然,一抹浅浅的绿色,从他的脑海深处浮出:那么绿,那么嫩。对了,就是它,爬山虎。那天,在杂乱的工地上,他发现了一株爬山虎的幼苗,从一堆建筑材料中探出了几片嫩芽。他认得它,乡下到处都能见到它的影子,如果是在庄稼地里见到它,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它连根拔起,扔掉。可是,现在是在城里,在到处是砖头水泥和钢筋的建筑工地上,这一抹绿,显得那么无辜,那么脆弱,也那么好看。

    ⑧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将它挖了起来。然后,他找到一幢刚竣工的楼房墙脚,将碎砖碎瓦扒开,种了下去。种下爬山虎不久,他们就搬到了另一个工地去施工了,他也慢慢忘记了它。

    ⑨他问儿子,对面墙上的爬山虎,是谁栽种的?儿子回答,听老邻居说,那幢房子刚交付时,就有了,也许是飞来的种子扎了根,也许是有人无意间种下的。也没人特别在意它,十几年下来,就爬满整面墙了。

    ⑩他的眼睛,忽然有点涩,有点湿,有点热。他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能确定,它就是自己种下的那株爬山虎。

    ⑾但是,不管是谁种下的,它改变了一面墙,也改变了这个世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没有人能够看轻你的梦想

刘继荣

①我曾在暑期吉他班里,替朋友客事半个月的老师。

②点名的时候,竟有个拘谨的中年女人报到。我吃了一惊,按她的年龄和衣着,应该出现在小区的秧歌队,或者公园的健身操行列才对。可是,她却怀抱着吉他,坐在一群青春飞扬的少年中间。少年们纤柔的手指如得宠的精灵,弹拨扫按,轻松洒脱,很快就会弹简单的曲子了。而她的手枯瘦粗糙。显得极为僵硬。一个星期过去了,她还在笨拙地练习爬格子。

③起先,我还担心会有同学笑话她,可大家看上去都特别尊重她,包括那些学生的家长,也对她很客气,我不禁有些诧异。在课程将要结束的时候,我终于从学生口中知道了她的故事。

④五岁那年,她爱上了小朋友家的钢琴,乖巧的孩子大哭大闹起来。家境虽清寒,可她也是父母的豌豆公主。父亲答应,十五岁时一定送她一架钢琴。

⑤她总怕父母会忘记,于是,每个生日都撒着娇,要他们承诺了再承诺。可真的快到十五岁了,她却终于明白,父母肩上的担子太沉了,老老小小一大家人,都靠他们的肩膀撑着呢。十五岁那天,点燃蜡烛后,父亲与母亲对视着,有些欲言又止的尴尬。懂事的她掏出一把口琴,笑着吹起了《生日快乐》。弟妹们抢着吃蛋糕,简陋的屋子里满是笑声。她握着口琴,感觉这就是自己的钢琴,只不过变小了,很乖地贴在掌心。

⑥初中毕业后,她在一家火锅城做了服务员。天天忙到深夜,腿和脚都肿了,头发里全是火锅的味道。可想到自己能减轻父母的负担了,还能慢慢攒起买钢琴的钱,她的心便成了琴键,叮叮咚咚地响着些小小的快乐。

⑦婚后,丈夫深爱善解人意的她,也为她的梦想动容。丈夫为她买来许多钢琴磁带,只要走进小小的家,就会有她爱的音乐。她在音乐里做家务,在音乐里给丈夫发短信,嘱咐他开车要小心。连小小的儿子,听见钢琴曲也会手舞足蹈。

⑧看着陶醉的儿子,她的心有一种幸福的痛惜。她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去一个菜市场,专门给人杀鸡剖鱼。活儿虽苦,可挣得也比从前多。

⑨儿子上小学了,就在他们喜气洋洋去逸钢琴时,老家的舅舅打来了电话,说他的小女儿得了腿病,没钱做手术。全家一致同意,将两代人的梦想,移植到那个十六岁的女孩的腿上。那个花季少女,也应该有许多水晶般的梦想吧。

⑩这时候,两家的老人,也渐渐成了医院的常客。他们夫妻都是家中的老大,照顾老人,帮助弟妹,所有的担子都一股脑地压过来,日子一直过得忙忙碌碌。不知不觉间,几子已上了高中。那是个争气的孩子,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可是,她的手開始莫名其妙地痛。拖了很久才做检查,诊断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指关节已经僵硬变形。吃药,理疗,效果都不太明显,每天早晨都痛到痉挛。儿子用奖学金替她买了一把吉他。儿子说:”妈,你先试试这个,活动活动手指。等以后,我给你买钢琴。 ”儿子长得比父亲还高了,黑黑的眉毛,宽宽的肩膀,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丈夫为她报了这个暑期班,于是,她抱着吉他来了。她笑呵呵地说:“从口琴到吉他,我离钢琴又近了一步。”

⑪接着,儿子以《妈妈的梦想》为题,参加了地区举办的中学生演讲大赛。讲完妈妈的故事后,他深情地说:“妈妈的梦想,就像我幼时叠的纸飞机,被风揉过,被雨泡过,也落满了岁月的尘埃。可是只要举起来,呵一口气用力飞出去,它仍然是一架满载人生喜悦的飞机,而不是一团面容愁惨的废纸。 ”

⑫结业的那天早晨,她也上台表演。尽管她平时练得很熟了,可此时那些调皮的音符,显然不想听命于那双痉挛的手。一首简单的曲子,她弹得艰难无比,额上的汗都微微沁出。我心里默默想:她的手,一定很痛吧!

⑬同学们在台下轻轻为她伴唱:你已归来,我忧愁消散,让我忘记,你已漂泊多年,让我深信,你爱我像从前,多年以前,多年以前……我怔住了,我从未听过这样动人的合唱。

⑭生硬艰涩的弹奏,渐渐变得柔和动人。我端详着这个四十二岁的学生:她的唇微抿,面容安静如水,眼睛里有淡淡的光辉。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执着地爱着音乐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⑮一曲终了,所有的少年都自动起立,并长时间热烈地鼓掌,大家轮流上前拥抱她,像拥抱自己的母亲。我也静静地站起来,向这位大我十九岁的学生,深深地鞠了一躬。

⑯她是个普通人,既懂得抗争,又懂得妥协;她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却从不回避生活的责任;她乐观地活着,什么都不抱怨;她活出了独立的生命个体特有的精彩,所以没有人能够看轻她的梦想。

(选文内容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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