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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七年级下第二单元《唐宋大诗人诗中的物候》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2)、仔细品读下面的句子,说说它在语言表达上的表达特点。

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3)、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4)、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苍蝇可能感觉自己活了很久》,完成第后面的题。
      ①苍蝇的寿命比大象短,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假如苍蝇对时间有感觉,它真的感到自己的生命那么短暂吗?
      ②地球上的生物,对时间的感知是由神经传导的快慢决定的,也可以说每个生物个体对时间的感知是不同的。最新的研究显示,体积愈小的动物,新陈代谢率愈快,时间过得愈慢。这意味着小动物比大动物更能在极短时间内观察到动态行为,它们眼中的世界就像慢动作回放。譬如昆虫和小鸟,它们在1秒钟所看到的信息,要比诸如大象等大动物看到的更多。
     ③研究人员利用“临界闪光融合频率”的技术,来测量不同动物的眼睛处理闪光的速度。这项技术简称为CFF,它提供了一种感知时间的方法。【甲】它由快速闪耀的闪光点组成,看起来像一个连续光源。被测试个体如果能识别出个别的闪光,那么时间对它而言流动就较慢。通过对测量数据的分析,研究人员发现,躯体的大小与眼睛对视觉信息反应的速度之间,有非常紧密的关系。体积愈小的动物,看到的世界就愈“慢动作”。【乙】对人类来说,平均的CFF是60赫兹(即每秒60次),这是通常设置的电视图像的刷新率。狗眼睛的刷新率是80赫兹,对狗来说,电视图像看起来像一系列快速变化的幻灯片。【丙】苍蝇的CFF是250赫兹,这就是说苍蝇眼睛对刺激动作的反应,比人类的眼睛快4倍以上,所以苍蝇很难被拍死,因为在人类看来迅速落下的一卷报纸,在苍蝇的眼中就像是慢动作。
      ④大象能活60年,但是它们的生活节奏比苍蝇慢几十倍。对大象来说,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而对苍蝇而言,一天的时间过得很慢。苍蝇对人类来说是很短命,但是从苍蝇的角度来说,它们可能活了很长。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捕风者

彭家河

①我曾经想看到风的形状,可它形无定式来去无踪;我也曾想捕捉风的味道, 可是, 风静隐于虚无之中, 风动, 带来的却是他处的味道;我也曾琢磨过风的声音,才知道风本无声,只是有许多声音都被风一路带来又一路带走……

②在我离开农村进入小县城之后,仿佛进入一个听觉和味觉的荒漠。身处日 益膨胀和来不及完善的城市, 我成天浸泡在城市污秽的味道和繁杂的声音之中,只能独自怀念着风清气正的乡下时光。

③虽然风的形状不可看见,但是风经过之处,也总有从静到动的提示。草倒 叶飞、云转幡动, 这都是风在说它来了。 可能风还在远处,我们就远远地发现了 风的脚印。在乡下, 如果站在木格的窗子背后,只要看到对面青山上的树在摇摆, 山路上的雨衣在飘动, 瓦房上的炊烟在扭腰,这些都是在说,那就是风。当然, 居住在高高的电梯公寓,隔着双层的玻璃窗子,也只有那些粗壮烟囱上方的烟雾 或者花花绿绿的商铺彩旗,在天空中写着“风”, 如果没有这些烟囱或者旗子,应该是看不到风的身影的。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外云卷云舒,本是件简单的事,然而,要在城市灰蒙蒙的天底下看看云,实在是十分奢侈的想法。 当然,在行色匆匆的人流中, 没有谁会停下来静静看一会儿风的来去和风的大小,都是在奔波行走讨价还价的间隙,偶尔由鼻翼、肌肤、耳朵听闻风的踪迹。

④多年前的一个五月,我在农忙时节回到乡下,刚下过暴雨,溪里池里水都 涨起来了。在那个雨过天晴的黄昏, 我坐在青草地上乘凉, 阵阵温和的晚风吹过, 风中满载着布谷的歌唱、虫子的嘶鸣, 还有牛的长调, 我突然觉得, 这样的五月, 才算是完整或者完美的。之.后, 我也时常回乡下去, 更多的时候就在春节前后, 等到天黑定了,山里山外全是静默的,偶尔有人家点燃一串鞭炮,响过之后, 夜晚更显得寂静了。

⑤对于风中味道的触摸,主要依靠鼻翼, 舌头无须过多参与。风中的味道,在乡下,更多的是花花草草传出的消息。当然, 花要把消息告诉的不是人, 而是 那些远远近近的虫子, 只不过让人也无意中捕获了。 花的消息,风在以一种更加 隐秘的方法传播,也是一种不可看见不可听闻的方式。因而,在乡下, 一个人的嗅觉是十分灵敏的。

⑥村口人家的饭熟了, 村尾的人都知道是些什么菜。如果是在饥饿的年代,就有不少无事的孩子过去串门了。 如果闻见有腊肉的味道,那一定是家里来了远 客;如果是酸菜红苕的味道,就不过去凑热闹了。 每年端午,家家都会用新面蒸 馒头,一大早,村子就全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馒头香味中, 虽然各家各户还把馒头 扣在蒸笼里, 但是只要鼻翼轻微动一下, 就知道哪家的包子是肉馅的, 哪家是菜馅的,还有哪家用的是洋槐花作瓢。

⑦乡下,风的味道不仅四季各异,而且一天之中也不断变换。早上凉,中午 热,晚上冷。当然, 如此简单的词语无力把乡村的风在纸上再现,或者将其描述得原汁原味。

⑧封闭在厚厚的水泥墙里, 百无聊赖地想到了乡下的风声和风味。风中遥远的声音和淡淡的味道,正如我刻骨的乡愁和莫名的悲伤。

(选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光明日报》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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