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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14《外国小说欣赏》第四单元《娜塔莎》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娜塔莎》的片段,完成小题。

“三天,”娜塔莎说。“我觉得,我爱了他一百年了。我觉得在爱他之前,我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你不会懂得这个的,索尼亚,等一下,坐到这里来,”娜塔莎又抱她又吻她。“我听说过,这种事是常有的,你当然也听说过,但我直到现在才感受到这种爱情。这不是从前那样的。我一看见他,我就觉得,他是我的主人,我是他的奴隶,并且不能不爱他。是的,奴隶!他命令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你不懂得这个。我要怎么办呢?我要怎么办呢,索尼亚?”娜塔莎带着幸福的惊惶的面色说。

“但你要想想看,你在做什么,”索尼亚说。“这件事我不能够让它这样的。这些秘密的信……你怎能让他弄到这个地步?”她带着恐惧和难以掩饰的憎恶说。

“我向你说过,”娜塔莎回答,“我没有意志了,你怎么不懂得这个:我爱他!”

“这件事我决不让它这样的,我要说的,”索尼亚眼泪迸流,大声地说。

“你是什么意思?为了上帝的原故,假使你要说,你就是我的敌人,”娜塔莎说。“你想要我不幸。你想要我们分裂……”

看到娜塔莎的这样的恐惧,索尼亚为她的朋友流下了羞耻和怜悯的泪。

“但是你们当中发生了什么?”她问。“他向你说了什么?为什么他不到家里来?”

娜塔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为了上帝的原故,索尼亚,不要告诉任何人,不要折磨我,”娜塔莎请求。“你记着,人不能够干预这类事情的。我向你公开了……”

“但是为什么有这些秘密?为什么他不到家里来?”索尼亚说。“为什么他不直接来向你求婚呢?要知道安德来公爵给了你完全的自由,假使是如此;但我不相信这个。娜塔莎,你想过没有能有些什么样的秘密的原因吗?”

(1)、索尼娅清楚地知道阿那托尔的为人,可娜塔莎为什么不相信朋友?

(2)、索尼娅和娜塔莎都“恐惧”,她们害怕的内容相同吗?试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文明起源的研究中,社会复杂化常常被提及。早期复杂社会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人类社会群体内部出现了制度化的不平等.二是社会群体之间有了等级分化、主从关系。仰韶文化历时约两千年,其社会形态也经历了从简单的平等社会到复杂社会的转变。

    作为仰韶文化早期的遗址.半坡村的发掘第一次向人们展示了6000多年前黄河流域的原始村庄。考古发掘表明.仰韶早期半坡文化的聚落形态表现出氏族社会的特征,迄今已知所有的居址和墓地都显示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较为平等的简单社会形态。社会并没有出现明显分化。到了仰韶中期的庙底沟类型.社会分化逐渐凸显,聚落社会内部越来越分化,与其他地区史前文化的交流、融合也越来越密切。大聚落、大型公共建筑、缺少奢侈品的大墓,构成了庙底沟社会复杂化过程的显著特点,也体现了与中国其他主要史前文化区的不同。仰韶文化后期,在经历了庙底沟时期强劲的发展之后,仰韶文化出现了衰落迹象,南方的屈家岭文化和东方的大汶口文化从两个方向分别进入中原腹地,其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呈现出一种衰落趋势。由于受环境限制和文化中保守因素的束缚。当太湖地区已经进入古国文明阶段时。仰韶文化分布区仍处于文明前夜·成为被周边文化影响的区域。

    从社会复杂化的角度看。从距今6000年开始,仰韶文化图内的社会分化日渐明显,即从半坡类型向庙底沟类型的过渡时期。数次重大遗址的发掘证实.这一时期大小聚落内基本的社会组织单元都逐步向小型化分解。由从前规模较大的氏族等大集体转变为家族或大家庭等较小群体。半坡类型时期.无论是西安半坡遗址,还是宝鸡北首岭聚落遗址.都表现出向心的凝聚式的聚落形态.反映的是平等的社会形态:而到了庙底沟类型时期,聚落中出现了建筑工艺很高的特大型房址,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出现了分化。西坡遗址考古发现。大墓和中小墓交织在一起,同时,在西坡墓地中发现了玉钺,这在以前的仰韶中期文化中没有发现过。一般而言,玉钺象征着武力和权力。这些都表明当时的社会分化达到了相当程度。一些考古学家认为·这一时期是该区从氏族到国家发展的转折点,从那时起,生产技术有很多新突破,社会出现了真正的分工,氏族社会发展至鼎盛,由此进入解体时期,同时随着文明因素的出现,开始了文明、国家起源的新历程。

    近年来,伴随考古领域的一批重大发现,人们对仰韶文化又产生了许多新认识。西坡遗址大型房址和墓地的发现、杨官寨遗址大型环壕的发现,为在仰韶文化中探索中华文明起源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资料。未来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仰韶文化的聚落形态、社会制度等有望得到全面揭示。

(选自《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泅渡兹勃鲁契河

【俄】巴别尔

    ①六师师长电告,诺沃格拉德·沃伦斯克市已于今日拂晓攻克。师部当即由克拉毕夫诺开拔,向该市进发。我们辎重车队殿后,沿着尼古拉一世用庄稼汉的白骨由布列斯特铺至华沙的公路,一字儿排开,喧声辚辚地向前驶去。

    ②我们四周的田野里,盛开着紫红色的罂粟花,下午的熏风拂弄着日见黄熟的黑麦,而荞麦则宛若处子,伫立天陲,像是远方修道院的粉墙。静静的沃伦,逶迤西行,离开我们,朝白桦林珍珠般亮闪闪的雾霭而去,随后又爬上野花似锦的山冈,将困乏的双手胡乱地伸进啤酒草的草丛。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云缝中闪耀着柔和的夕晖,落霞好似一面面军旗,在我们头顶猎猎飘拂。在傍晚的凉意中,昨天血战的腥味和死马的尸臭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③黑下来的兹勃鲁契河水声滔滔,正在将它的一道道急流和石滩的浪花之结扎紧。桥梁都已毁坏,我们只得泅渡过河。庄严的朗月横卧于波涛之上。马匹下到河里,水一直没至胸口,哗哗的水流从数以百计的马腿间奔腾而过。有人眼看要没顶了,死命地咒骂着圣母。河里满是黑乎乎的大车,在金蛇一般的月影和闪亮的浪谷之上,喧声、口哨声和歌声混作一团。

    ④深夜,我们抵达诺沃格拉德市。我在拨给我住的那间屋里,看到了一个孕妇和两个红头发、细脖子的犹太男人,还有个犹太男人贴着墙在蒙头大睡。在拨给我住的这间屋里,几个柜子全给兜底翻过,好几件女式皮袄撕成了破布片,撂得一地都是,地上还有人粪和瓷器的碎片,这都是犹太人视为至宝的瓷器,每年过逾越节才拿出来用一次。

    ⑤“打扫一下,”我对那女人说,“你们怎么过日子的,这么脏,一家子好几口人……”

    ⑥两个犹太男人应声而动。他们穿着毡底鞋,一蹦一跳地走动着,收拾掉在地上的垃圾。他们像猴子那样不发一声地蹦跳着 , 活像玩杂耍的日本人。他们把一条破烂的羽绒褥子铺在地板上,让我靠墙睡在第三个犹太人身旁。怯生生的贫困在我们地铺上方汇聚拢来。

    ⑦万籁俱寂,只有月亮用它青色的双手抱住它亮晶晶的、无忧无虑的圆滚滚的脑袋在窗外徜徉。

    ⑧我揉着肿胀的腿,躺到破褥子上,睡着了。我梦见了六师师长。他骑着一匹高大的牡马追赶旅长,朝他的眼睛连开两枪。子弹打穿了旅长的脑袋,他的两颗眼珠掉到地上。“你为什么带着你的旅掉转枪头?”六师师长萨维茨基冲着脑袋瓜开花的旅长怒吼道,就在这时我醒了过来,原来那个孕妇在用手指摩挲我的脸。

    ⑨“老爷,”她对我说,“您在梦里又是叫又是踢。我这就给您的地铺挪个角落,省得您踢着我爹……”

    ⑩她的两条骨瘦如柴的腿,支着她的大肚子,打地板上站了起来。她把那个睡着的人身上的被子掀开。只见一个死了的老头儿仰面朝天地躺在那里,他的喉咙给切开了,脸砍成了两半,大胡子上沾满了血污,藏青色的,沉得像块铅。

    ⑪“老爷,”犹太女人一边抖搂着褥子,一边说,“波兰人砍他的时候,他求他们说:‘把我拉到后门去杀掉,别让我女儿看到我活活死去。’可他们才不管哩,爱怎么干就怎么干,――他是在这间屋里断气的,临死还念着我……现在我想知道,”那女人突然放开嗓门,声震屋宇地说,“我想知道,在整个世界上,你们还能在哪儿找到像我爹这样的父亲……”

背景:1920年6月,列宁发动了苏波战争,推动德国工人起来暴动,将革命传遍欧洲和全世界。26岁的巴别尔,作为俄国南方通讯社的战地记者跟随第一骑兵军记录了沿途的所见所闻,据此整理写作而成的《红色骑兵军》出版后,举世震惊。本文是《红色骑兵军》的第一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祝福

(鲁迅)

    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我回到了我的故乡鲁镇。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他是我的本家,比我长一辈,应该称之曰“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他比先前并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但也还未留胡子,一见面是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借题在骂我:因为他所骂的还是康有为。但是,谈话是总不投机的了,于是不多久,我便一个人剩在书房里。   

    第二天我起得很迟,午饭之后,出去看了几个本家和朋友;第三天也照样。他们也都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家中却一律忙,都在准备着“祝福”。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的。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绞丝银镯子。煮熟之后,横七竖八的插些筷子在这类东西上,可就称为“福礼”了,五更天陈列起来,并且点上香烛,恭请福神们来享用;拜的却只限于男人,拜完自然仍然是放爆竹。年年如此,家家如此,——只要买得起福礼和爆竹之类的,——今年自然也如此。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我回到四叔的书房里时,瓦楞上已经雪白,房里也映得较光明,极分明的显出壁上挂着的朱拓的大“寿”字,陈抟老祖写的;一边的对联已经脱落,松松的卷了放在长桌上,一边的还在,道是“事理通达心气和平”。我又无聊赖的到窗下的案头去一翻,只见一堆似乎未必完全的《康熙字典》,一部《近思录集注》和一部《四书衬》。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况且,一想到昨天遇见祥林嫂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住。那是下午,我到镇的东头访过一个朋友,走出来,就在河边遇见她;而且见她瞪着的眼睛的视线,就知道明明是向我走来的。我这回在鲁镇所见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她的了: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①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我就站住,豫备她来讨钱。

    “你回来了?”她先这样问。

    “是的。”

    “这正好。你是识字的,又是出门人,见识得多。我正要问你一件事——”②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

    我万料不到她却说出这样的话来,诧异的站着。

    “就是——”她走近两步,放低了声音,极秘密似的切切的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我很悚然,一见③她的眼钉着我的 , 背上也就遭了芒刺一般,比在学校里遇到不及豫防的临时考,教师又偏是站在身旁的时候,惶急得多了。对于魂灵的有无,我自己是向来毫不介意的;但在此刻,怎样回答她好呢?我在极短期的踌蹰中,想,这里的人照例相信鬼,然而她,却疑惑了,——或者不如说希望:希望其有,又希望其无……。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

    “也许有罢,——我想。”我于是吞吞吐吐的说。

    “那么,也就有地狱了?”

    “阿!地狱?”我很吃惊,只得支梧着,“地狱?——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谁来管这等事……。”

    “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唉唉,见面不见面呢?……”这时我已知道自己也还是完全一个愚人,什么踌蹰,什么计画,都挡不住三句问,我即刻胆怯起来了,便想全翻过先前的话来,“那是,……实在,我说不清……。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

    我总觉得不安,过了一夜,也仍然时时记忆起来,仿佛怀着什么不祥的豫感,在阴沉的雪天里,在无聊的书房里,这不安愈加强烈了。不如走罢,明天进城去。福兴楼的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现在不知增价了否?往日同游的朋友,虽然已经云散,然而鱼翅是不可不吃的,即使只有我一个……。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戈壁绝尘

严风华

    在山水秀丽的南方,我们实在很难想象戈壁是什么样子。

    当我飞临甘肃的上空,从飞机舷窗往下一看,我立即目瞪口呆。

    飞机下面全是山,是我从没见过的如此辽阔无边、连绵成片的群山。但山山皆秃,没有林木遮掩,没有河水流淌,仿佛一群肌肉发达的或蹲或卧的虎豹全都被扒光了皮毛,光着身子任由太阳炙烤,而导致皮肤干裂,变得全身灰黄,毫无光泽和血色。

    噢,大西北,裸露的大西北,灰黄的大西北。

    落到地面,戈壁滩的苍茫赫然入目,我的感觉就不仅仅是目瞪口呆了。

    四周环顾,没有人影。天和地之间,是一条平直的线。遍地里,每一颗沙粒、石块,每一堆沙土、乱石,每一条干枝、枯草,忽然都活了起来,仿佛就是词典里挣扎着跳出来后散落一地的词,一个个都代表着孤寂、干渴、饥饿、迷失、慌乱、恐惧、死亡这样的词义。捡起来读,心会发毛,手脚颤栗。

    我知道我来到了曾经的古道——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最早是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命名的。想必当年肯定是一条充满灵性充满浪漫的路吧,常常是驼队不断,马蹄声脆,绸缎拖地,五彩缤纷,轻柔而曼妙。也许我站立的地方,就曾经有驼队小憩过。夜色里,篝火灿烂,奶茶飘香,烤肉诱人,说不定地面上还残存着当年的残骨或木炭。

    望茫茫旷野,已经看不出半点当年的喧嚣,看不出轻柔而曼妙的景况。一种苍凉的气急如同空气一样,弥漫在戈壁的地面和上空。当我被戈壁的苍凉淹没了全身之后,很快就对这片辽阔的苍凉产生了敬意。

    我听到了脚步声,一阵一阵的,由远及近。西汉的张骞,第一个穿过了西域的苍凉。

    建元三年,张骞告别汉武帝,率随从百人,首次出使西域。张骞的队伍,一字排开,夹杂着马蹄声、驼铃声和人的脚步声,一路浩荡,经陇西,过敦煌,日行夜息,让这不曾出现过人烟的戈壁第一次留下了一串串人的脚印。元狩四年,张骞第二次奉命出使西域。张骞几经周折,前后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终于用脚步打通了中原通往西城的孔道,丈量出了一条惠泽四方的丝绸之路。

    张骞无疑成了功臣,名垂青史。但两千年了,丝绸之路的砾石、风沙早已把张骞的脚印埋没得毫无踪影。而且,这条古路也早已停止了运行,但张骞的故事依然流传在这一片辽阔的苍茫里。

    很幸运,在这条古道上,在这一片荒漠里,有一些事物竟能经受住风沙的冲刷,留下了足迹。玉门关玉树临风,最为坚贞和强悍,这是我的戈壁之旅最强烈的印象。

    玉门关是汉武帝为确保丝绸之路安全与畅通,大约于公元前121—107年间下令修建的。这是一座四方形小城堡,周边无一建筑,唯见茫茫沙砾,空旷无人。尽管日月侵蚀,已经显出破败,但它那种孤傲和霸气,依然镶嵌于城墙中,巍然不动。唐边塞诗人岑参曾作《玉门关益将军歌》:“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其时,守关甲兵多达五千,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但今天它难免寂寞了。当年的热闹不再,当年的雄关已成文物。它只能作为历史的见证,为后人努力地与日渐一日的衰败和冷清抗争。

    丝绸之路所经之处多是无边无际的荒漠,但因为有这么一些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自张骞之后,穿越过戈壁滩、大沙漠的人,还有大司马霍去病,西域第一任都护郑吉,西域行军司马班超,高僧法显、唐玄奘,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当然还有许多的无法记入史册的无名小卒。他们当中,有的是丝绸之路的开拓者、守护者,也有一些掠夺者、破坏者。正因为有了这些人,丝绸之路才有了悲喜交加的历史。

    但一切都归为苍凉。那些人来时,步履匆匆,搅得沙飞石走,尘烟骤起。但时间一长,尘埃终要落地。后来者,看着前人留下的废墟,一番唏嘘之后,却找不到他们的脚步了。谁都是戈壁的过客。我长久地站在那儿,感受着那一片苍茫,渐渐又被苍凉淹没。戈璧如果没有丝绸之路贯穿,那只是一片荒漠;丝绸之路要是没有那一群人走过,那条路就必然寂寞;那一群人如果没有留下悲喜,那就没有了苍凉;人要是没有经历苍凉。那就是苍白。

    苍凉是戈璧的神。

(节选自《2011中国年度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怀念鲁迅先生

巴金

    四十五年了,一个声音始终留在我的耳边:“忘记我。”声音那样温和,那样恳切,那样熟悉,但它常常又是那样严厉。我不知对自己说了多少次:“我决不忘记先生。”可是四十五年中间我究竟记住一些什么事情?

    四十五年前一个秋天的夜晚和一个秋天的清晨,在万国殡仪馆的灵堂里我静静地站在先生灵柩前,透过半截玻璃棺盖,望着先生的慈祥的面颜,紧闭的双眼,浓黑的唇髭,先生好像在安睡。两次我都注视了四五分钟,我的眼睛模糊了,我仿佛看见先生在微笑。我想,要是先生睁开眼睛坐起来又怎么样呢?我多么希望先生活起来啊!

    四十五年前的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不管我忘记还是不忘记,我总觉得先生一直睁着眼睛在望我。我还记得在乌云盖天的日子,在人兽不分的日子,有人把鲁迅先生奉为神明,有人把他的片语只字当成符咒;他的著作被人断章取义、用来打人,他的名字给新出现的“战友”“知己”们作为装饰品。在香火烧得很旺、咒语念得很响的时候,我连纪念先生的权利也给剥夺了。在作协分会的草地上有一座先生的塑像。我经常在园子里劳动,拔野草,通阴沟。一个窄小的“煤气间”充当我们的“牛棚”,六七名作家挤在一起写“交代”。在“牛棚的一个角落,我又看见了他,他并没有改变,还是那样一个和蔼可亲的小小老头子,一个没有派头、没有架子、没有官气的普通人。

    我想的还是从前的事情,一些很小很小的事情。

    我当时不过是一个青年作家。我开始写作的时候,只是为了倾吐个人的爱憎。可是走上这个工作岗位,我才逐渐明白:用笔作战不是简单的事。鲁迅先生给我树立了一个榜样。我仰慕高尔基的英雄“勇士丹柯”,他掏出燃烧的心,给人们带路,我把这幅图画作为写作的最高境界,这也是从先生那里得到启发的。我勉励自己讲真话,卢梭是我的第一个老师,但是几十年中间用自己的燃烧的心给我照亮道路的还是鲁迅先生。我看得很清楚:在他,写作和生活是一致的,作家和人是一致的,人品和文品是分不开的。他写的全是讲真话的书。他一生探索真理,追求进步。他勇于解剖社会,更勇于解剖自己;他不怕承认错误,更不怕改正错误。他的每篇文章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他的确是把心交给读者的。人们说他的笔像刀一样锋利,但是他对年轻人却怀着无限的好心。一位朋友在先生指导下编辑一份刊物,有一个时期遇到了困难,先生对他说:“看见你瘦下去,我很难过。”先生介绍青年作者的稿件,拿出自己的稿费印刷年轻作家的作品。先生长期生活在年轻人中间,同年轻人一起工作,一起战斗,分清是非,分清敌友。先生爱护青年,但是从不迁就青年。先生始终爱憎分明,接触到原则性的问题,他决不妥协。有些人同他接近,后来又离开了他;一些“朋友”或“学生”,变成了他的仇敌。但是他始终不停脚步地向着真理前进。

     “忘记我!”这个熟悉的声音又在我的耳边响起来,它有时温和,有时严厉。我又想起四十五年前的那个夜晚和那个清晨,还有自己说了多少遍的表示决心的一句话。说是“决不忘记”,事实上我早已忘得干干净净了。但在静寂的灵堂上对着先生的遗体表示的决心却是抹不掉的。我有时感觉到声音温和,仿佛自己受到了鼓励,我有时又感觉到声音严厉,那就是我借用先生的解剖刀来解剖自己的灵魂了。

     “忘记我!”经过四十五年的风风雨雨,我又回到了万国殡仪馆的灵堂。正因为我又记起先生,我才有勇气活下去。正因为我过去忘记了先生,我才遭遇了那些年的种种不幸。

    假如鲁迅先生还活着……当然我们都希望先生活起来。每个人都希望先生成为他心目中的那样。但是先生始终是先生。

    为了真理,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敢追求……

(选自巴金《随想录》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各题。

狗知道

[比利时]乔治·西默尔

    在巴黎市郊,从一户人家走出一个人来。他西装革履,分头油光发亮,左腋下夹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包,东张张,西望望,显得鬼鬼祟祟的样子。

    这个男子刚要加快脚步,猛然听见一声喝叫:“喂,站住!”

    他顿时一怔,收住了脚步,两眼打量着突然出现的人:一米八的个子,体壮如牛,身着长大衣,头戴一顶礼帽,嘴上叼着烟斗,一对闪亮的眼睛,在逼视着自己。

    “你,你是什么人?”他有些胆怯,不由自主地后退几步。

    来人掏出了证件。原来此人是老练的巴黎司法警察梅格雷。

    梅格雷问道:“你是不是趁人不在家,想偷东西啊?”

    “哪里的话!”

    “那你为什么鬼鬼祟祟的样子?”

    “鬼鬼祟祟?我怎么会鬼鬼祟祟呢!”男子说,“你也太神经过敏了!”

他说完就要走,但梅格雷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叼着灭了火的烟斗,用严厉的目光,上上下下审视着男子,心里想道:“难道我真的怀疑错了吗?”

    梅格雷侧耳听听屋里的声音,然后摇摇头。

    “外面人在说话,而屋里却无任何反应,说明屋里没有人。这人根本不像屋子的主人。如果他是主人的话,出屋时是不会那样一种神态的。”梅格雷觉得没有怀疑错。他决定把这个男子带回去细细盘诘。

    “走,跟我走一趟。”

男子急了,大声嚷嚷起来:“我就是这家的主人。难道我会偷自己家里的东西吗?”

    “什么?你说你是这家的主人?真是天大的笑话!”话音刚落,一只浑身长毛的狗,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嗅男子的脚。

男子摸着狗的头,对梅格雷说:“这是我家的看门狗玛丽。”

    梅格雷愣了愣。

    “这么说,确实是我怀疑错了?他如果不是主人,那狗是不会对他这般亲热的。”

    这时,玛丽对着他“汪汪”乱叫,龇牙咧嘴地表示敌意。

    “喂,玛丽,别叫!”男子发出制止的命令后,狗就不叫了。

    梅格雷非常尴尬。他是个朴实而稳重的人,回想起来,在办案中还不曾出过这样的洋相呢。

    玛丽离开男子,跑到电线杆旁,抬起一条后腿,撒了一泡尿。

    梅格雷向那男子道了歉,正要转身离开,猛然间,第六感觉提醒了他。

    “喂,你到底还是一个小偷!”梅格雷不由分说,就把男子逮捕了。

回到办公室,男子仍然叫屈不迭:“冤枉啊!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偷?你这人也太武断了!”男子一面嚷嚷着,一面望着梅格雷的脸色。

梅格雷同审讯别的犯人一样,习惯地用骑马的姿势跨在椅子上,注视着罪犯,口气十分平静:“你问我凭什么说你是小偷吗?就凭你管那条长毛狗叫玛丽!”

    “它是叫玛丽呀!”

    “你说谎!我问你,它是雌狗还是公狗?”

    “这个……”

    “我再问你,雌狗和公狗在小便时的姿势有什么不同?”

    “这个……”

    “嘿嘿,你现在想起那只长毛狗小便时的姿势了吧!是这条狗戳穿了你的谎言!”梅格雷叼着烟斗,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不用说你、我,就连小孩子也都知道,公狗是抬起一条后腿叉开来撒尿的,而母狗不是。试问,它明明是条公狗,怎么会叫‘玛丽’这种女性的名字呢?”

    “这个……”

    “这是你临时给胡乱起的!因为它一身长毛,从外表上看,根本分辨不出它是公是母。你随机应变,叫它‘玛丽’来骗人。想想吧,狗的主人竟然不知道自家狗的性别,岂不是天大的怪事吗?”

    “这个……”

    梅格雷步步紧逼,小偷步步后退。他除了”这个……”再也回答不出什么了。

    “你一定还想叫我解释一下,既然你不是狗的主人,那狗为什么会对你表示亲热呢?那是因为你进屋时给它好吃的东西,对不对?”

    “是,是的。我喂了它肉片。”

    小偷把偷到的东西,乖乖地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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