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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多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张家港塘桥高级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初调研考试试卷

下列对有关名著的说明,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鲁迅的短篇小说《药》的创作以秋瑾的英勇就义为背景,用民间的“人血馒头治痨病”为故事主体,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 B、《老人与海》中的形象具有很强的象征意蕴,他用大马林鱼象征人生的理想和人类作为生命本身的欲望,用鲨鱼象征无法摆脱的悲剧命运。 C、边城》中作者想要表现的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自然、健康,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并且为人类的“爱”作恰如其分的说明。 D、《茶馆》中王掌柜处处小心经营着隆泰茶馆,到头来茶馆还是要被霸占而无奈自尽;常四爷年轻时强干气盛,一心要实业救国,最后一生的家业被政府没收化为灰烬。 E、《欧也妮•葛朗台》中欧也妮的生日,公证人蓬丰一家和初级裁判所所长克罗旭先生到葛朗台家吃饭,还带来稀有的珍品,他们都是来向欧也妮献殷勤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朱友山

杨林海

    在我们瓷片族中,朱友山绝对算得上一个大家。

    朱友山玩瓷片的时候,根本没人意识到古代的碎瓷片能玩──他在市住建局上班,有一次去工地上量土方,忽然看见一个明代的土坑里挖出几块碎瓷片,拿到水下冲洗,他发现上面用青花画了一人一鹿。

    朱友山觉得好玩,把它放进提包里。

    有一次碰到个文博专家。文博专家懒懒地说了一句:“粗大明。”

    什么意思呀?

    明朝的民窑瓷器大多粗陋不堪。

    朱友山当时只觉得这个瓷片好玩,并不知道它的朝代。

    赶紧孙子一样地过去请教,人家告诉了他明朝的瓷器釉色和底足的特点。

    说到上面的青花图案,人家启发他:你看这个人戴的官帽,再看这只鹿在哪里。

    帽子很高,鹿在他的身后只露出一个头。

    对了,这叫“高官(冠)厚(后)禄(鹿)”。

    虽然粗──底足上沾满了瓷渣──可是胎薄釉厚,应该是读书人为求一个好口彩而使用的器物。

    哦?

    哦!

    过去古玩行里有一句行话:瓷有毛,不值分毫。朱友山手里的只是个碗底儿,文博专家虽然说得头头是道,却也并没有觉得有多珍贵。

    但是朱友山喜欢──喜欢,就留着玩呗,他用鞋盒盛好,拿一个小本子把文博专家的话工工整整地记下来。

    再去工地量土方,烟呀酒的就免了。

    工地上的甲方会事先把挖到的碎瓷片捡起来,清洗干净──放到他的自行车上。

    等到别人意识到瓷片也算是个玩意儿的时候,朱友山已经收了十多年,他的瓷片已经有了几万片。

    等到文庙的地摊上开始有瓷片卖的时候,朱友山已经有了几十万片。

    虽然现在“瓷有毛,不值分毫”的话已经不再有人提起,但玩瓷片的人还是像写网络小说的作家一样不被重视──省古陶瓷研究会好歹同意在全省瓷片族中发展一名会员。朱友山成了当然的人选。

    ──古陶瓷研究会的专家那都是什么样的专家啊,人家吃过的盐比我们吃过的米还多呢。

    那时候朱友山早已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我们一边送他去省里面试,一边嘱咐他:“人家愿意吸收你,实在是给了咱瓷片族大面儿了──见了专家们,咱得看人家的脸色行事。”

    八十多岁的朱友山像个孩子似的一脸得意:“我懂,混社会我有一套──当年在住建局,有个领导说我不务正业,最后还不是被我摆得妥妥帖帖的?”

    古陶瓷研究会的专家倒也没有接受我们孝敬的烟呀水呀,人家随手从博古架上捧出一只碗,请朱友山断代。

    朱友山看看碗底,有刮削痕,中间有一个淡淡的凸起(行话:鸡心),笑了笑:“明朝的吧?”

    “能不能再断得具体一点──明朝什么时期的呀?”

    “明晚的──明朝的碗都有鸡心,早期的很重,到了中期,鸡心就不太强调了,这一件的鸡心已经近于无。”

    原来是这样呀。

    “孤证不证──我再来看看青花的发色。”朱友山接过碗来看膛里的图案。

    “扑哧!”他笑了起来。

    “这是明朝人的衣服被现代人穿了──在演戏呢。”

    “啊?”我们能明显地感觉到一个专家的脸色变了:“这是我刚买的,虽然有些疑惑,但我没看出来是假的呀。”

    “你当然看不出来。”我们拼命地朝朱友山使眼色,可他根本不管不顾,“这个碗的胎、釉、形制得都没问题──这是明代的素碗,价格不高,但是现代的窑工们得到后,又在碗心里画了青花,入窑再一次烧制而成。”

    每个时期,烧制出的青花发色是不一样的。

    这样呀。

    我们在心里都暗暗地为片儿朱喝彩,我看到,专家们的脸上也流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看来朱友山进入省古陶瓷研究会是没问题了。

    但是谁也没料到的结果出现了:那个买碗的专家出于对正品的洁癖,把碗扔到了外面的水泥地上。

    就算是现代人在上面画了青花图案,可碗本身是明代的没错呀。

    它能流传到今天,容易吗?

    朱友山急白了脸。

    那个碗碎成了十八瓣荷花,但幸亏碗底子还是好的。

    朱友山捡起碗底,对我们说:“我不想加入这个古陶瓷研究会了,我们回去吧。”

(选自2017年第1期《小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怪人
(乌拉圭)比亚纳
    这是给牲口烙印的日子。早晨的阳光倾泻下来,照得人们头昏眼花。
    在用横木和立柱造的宽大畜栏里,一群小牛犊踢打着蹄子,眼里冒着火光,在弥漫的尘烟中急得团团打转。从那激怒的神色看,这样被囚禁在里头,它们再也不能忍受了。
    畜栏外面,准备套牲口前蹄的人排成两行,中间留一条通道。他们手握绳索,睁大眼睛,等待小牛出栏。
    在畜栏的门旁,巨大的火堆熊熊燃烧,火焰冲天。
    突然,套牲口的人拖出一头小牛来。当它走到场地上的时候,加乌乔②们发出一阵吼叫,吓得它发疯似的埋头奔跑起来。十几条套索在空中发着咝咝声,凶猛的小牛咆哮了一声,扑通倒在地上。勇士们一拥而上,把它捆缚起来,按在了地上。
    “烙!”一个人叫道。
    打烙印的人从火堆那儿跑了过来。
    火红的烙铁烙得小牛毛皮发着吱吱的声响,冒出一股白烟,发出一股臭味。然后,小牛被解下绳索,身上流着血,疼痛而悲哀地跑开了。加乌乔们却又说又笑地走向火堆,去享受他们套捉牲口的奖赏——畅饮那杯美酒去了。
    这种粗野而危险的活计,是加乌乔们最大的乐趣,他们从内心里感到高兴。但是在这一片欢乐的气氛中,只有马乌罗与众不同。他身体高大、粗壮,有点驼背,脑袋硕大,头发蓬乱,脸上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那个大鼻子:鼻梁高高地突起,在浓密的头发衬托下,就像是乱糟糟的黑色胡椒树丛中间的一座小石山。别人交谈的时候,他嘟哝;别人大笑的时候,他吼叫。
    “烙!这回该你了!”伙伴们着急地冲马乌罗喊道。
    他气呼呼地回答:“来了,哼!我又不是火车!”
    转回来的时候,他嘟嘟囔囔,推搡着人群往前走,或给狗一脚,或给一个男童头上一掌,什么借口他都找得到的。“这帮懒鬼!你们不知道给人让路吗?”
    “你们给这个怪物让路!”有人这样应答。马乌罗头也不回,粗言恶语地骂他一句,全是难听的字眼儿。
    老头儿马乌罗的为人一向如此:脾气暴躁,态度冷淡,出言不逊,像青榅桲一样苦酸。所以,人们都管他叫“怪人”。他那毛茸茸的狮子般的大头,他那被头发遮掩着的可憎的面孔,他那目光凶狠的小眼睛,他那嘶哑的嗓音和他那把总是插在腰间的长刀子,令人不禁感到几分敬畏。
    他是从何处来的呢?没人知道。可能是从地狱里来的,也可能是从某个狮子洞里来的。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世,但是大家都猜想:他准是一个有着不幸经历的强盗。一个怪人,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一个心灵干枯、心似铁石的人。他经常冲着大家抱怨,而不对着某个人。
    场地上忽然响起一阵可怕的叫喊。只见一头肢体伤残、秉性暴烈的四岁大公牛从地上爬起来,怒气冲冲地用蹄刨了刨地,接着痛苦而狂怒地向众人发起了攻击。加乌乔们大惊失色,恐惧地四处奔逃。那公牛三蹦两跳地蹿到火堆边。马乌罗还来得及躲开,他噌地一下爬到了畜栏的围墙上。
    但是,当他回头看时,发现下面有一个男童,一个六岁的男童,一只手提着一只吐绶鸡,另一只手抱着一个南瓜,吓得脸色铁青,呆若木鸡。马乌罗毫不犹豫地跳下去,伸手把他抓住,高高地举过头顶,用自己的胸膛挡住了公牛的犄角。
    在场的二十个人异口同声地发出恐怖的叫喊,冒着红色火焰的木柴四处飞溅,烟雾弥漫,尘土飞扬,眼前的一切顿时变得模糊不清。
    当公牛被两条绳索套着犄角从烟雾中拖出来的时候,大家才看清这幅惨景,都惊呆了。
    那男童站在被公牛冲毁的火堆旁,面色如土,但是安然无恙。有着不幸经历的怪人马乌罗却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他的头枕着灰烬,结实的胸膛已经被公牛的凶恶犄角挑开。
【注】①比亚纳(1868~1925):著名作家,其作品多取材于加乌乔的口头传说。②加乌乔:南美潘帕斯草原牧民的统称,意思是“孤儿”“流浪者”,性格强悍而狂放。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风云初记(节选)

孙犁

    第二天清早,她(秋分)就同高翔和李佩钟上了一辆大汽车,回深泽来。她们路过蠡县、博野、安国三个县城和无数的村镇,看到:从广大的农民心底发出的、激昂的抗日自卫的情绪,正在平原的城镇、村庄、田野上奔流,高翔到一处,就受到一处的热烈欢迎。

黄昏的时候,她们到了子午镇。秋分一下车,就有人悄悄告诉她: “庆山回来了,现在五龙堂;你们坐汽车,他赶回来了一群羊!”

秋分没站稳脚,就奔到河口上来。船上的人和她开玩笑说: “不回来,你整天等,整宿盼;一下子回来了,你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在船上,秋分就看见在她们小屋门口,围着一群人。在快要下山的,明静又带些红色的太阳光里,有一个高高的个儿,穿一身山地里浅蓝裤褂的人,站在门前,和乡亲们说笑。她凭着夫妻间难言的感觉,立时就认出那是自己一别十年的亲人。

    她从船上跳下来,腿脚全有些发软,忽然一阵心酸,倒想坐在河滩上嚎啕大哭一场。

    人们冲着她招手、喊叫,丈夫也转过身来望着她,秋分红着脸爬上堤坡。

    乡亲们见她来了,说笑着走散了,庆山望着她笑了笑,也转身进小屋里去。公公从河滩里背回一捆青草,撒给那几只卧在小南窗下面休息的山羊。

    高四海摸着一只大公羊的牴角说:“你也还没有吃饭吧?快到屋里和他一块儿做点吃的。”

    秋分走进屋里来,好像十年以前下了花轿,刚刚登上这家的门限。她觉得这小屋变得和往日不同,忽然又光亮又暖和了。自己的丈夫,那个高个儿,正坐在炕沿上望着她,她忍不住热泪,赶快走到锅台那里点火去了。她家烧的是煤,埋在热灰下面的火种并没有熄灭,她的手一触风箱把,炉灶里立时就冒起青烟,腾起火苗儿的红光来。望着旺盛的火,秋分的心安静下来。她把瓦罐里的白面全倒出,用全身的力量揉和了,细心切成面条儿,把所有的油盐酱醋当了佐料。水开了,她揭开锅盖,滚腾的水纷纷窜了出来,秋分两手捧着又细又长、好像永远扯不断的面条儿,下到锅里去。

    忽然,在炕角里,有一个小娃子尖声哭叫了起来。高庆山吓了一跳,回头一看,一个不到两生日的孩子睡醒了,抓手揪脚的哭着。

    “唔!这是哪里来的?”庆山立起身来,望着秋分。“哪里来的?”秋分笑着说,“远道来的。你不用多心吧,这是今年热天,一个从关东逃难来的女人,在河口上叫日本的飞机炸死了,咱爹叫把这孩子收养下来。要不,你哪里有这么现成的儿子哩!”

    庆山笑了,他把孩子抱了起来,好像是抱起了他的多灾多难的祖国,他的眼角潮湿了。

    吃饭的时候,高翔赶来了,两个老同志见面,拉着手半天说不出话来。庆山从里边衣袋里,掏出一封信,交给高翔说:“这是我的介绍信,组织上叫我交你的,还怕路上不好走,叫我换了一身便衣,赶上一群山羊。路上什么事也没有,没想到和你碰的又这样巧。”

    高翔看完了信说:“你来的正好。在军事上,我既没有经验,新近遇到的情况又很复杂。你先不用到高阳去,就帮我在这里完成一个任务吧!”

    庆山正要问什么任务,高翔的爹领着小女孩来看儿子了。

    秋分拉着小女孩问:“你找谁来了?”

    小女孩慢腾腾的说:“俺爹!”

    秋分指着高翔,小女孩没想到她的爹竟是一个完全面生的人,不敢走过去,高翔过来把她抱起。

    秋分又逗她:

    庆山对高翔说:“我好像从没见过她,长的这样高了!”

    秋分说:“你哪里见过她,你们走的时候,她娘刚刚坐了月子!”

    高翔拍拍怀里的孩子,放在地下,笑着说:“我马上要和庆山哥谈谈这里的情况,开展工作,你们先到外边去玩一会儿。”

    高四海、高翔的父亲抱着孩子出去了,秋分噘着嘴说:“我听听也不行吗?”

    “不行,”高翔说,“我们还没正式接上关系哩,分别了十年,回头我还得考察考察你的历史!”

    “等着你考察!”秋分给他们点着灯,就扭身走了。

    他两个在屋里谈着,秋分她们就坐在堤坡上等着,天上出着星星,高翔的小女孩指着:

    “又出来一颗,爷爷,那边又出来了一颗!”

    一直等到满天的星斗出全了,他们还没有谈完。高翔的父亲对高四海说:“你说盼儿子有什么用,盼的他们回来,倒把我们赶到漫天野地里来了。”

    高四海抽着烟没有说话,大烟锅里的火星飞扬到河滩里去。儿子回来,老人高兴,心里也有些沉重。他们回来了,他们又聚在一起商议着闹事了。那些狂热,那些斗争、流血的景象和牺牲了的伙伴的声音、面貌,一时又都在老人的眼前,在晚秋的田野里浮现出来,旋转起来。老人有些激动,也感到深深的痛苦。自从儿子出走,斗争失败,这十年的日子是怎样过的?当爹娘的,当妻子的是怎样熬过了这十年的白天和黑夜啊?再闹起来!那次是和地面上的土豪劣绅,这次是和日本。人家的兵强马壮,占了中国这么大的地面,国家的军队全叫人家赶的飞天落地,就凭老百姓这点土枪土炮,能够战胜敌人?他思想着,身边的草上已经汪着深夜的露水,高翔的小女孩打着呵欠躺在她爷爷的怀里睡着了。

    (节选自孙犁《风云初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湿漉漉的孤独

陈应松

    ①大九湖的山各有雄姿。从水中看,似乎是从云上蹿出的鹿,正在草场上欢跃。而在湖的对岸,一些牛在深沉的雾气中哞叫,吃草,纯银样的波光围绕着它们。挂甲峰的影子是无比美丽的,这是我唯一能辨识的山峰,其他不知名的山峰有着不知名的美。雾气不仅在水面上,也在山间蒸腾,这让山冈浸润在了水之上,浮着一般,摇晃着,沉入我们的冥想。山与水生成的雾气往往是蓝色的,你会很爱这种蓝,是一种混合的蓝,混合了天空、山冈、树木、湖水、水草和水汽的蓝。它太浓酽,村庄、田垄会洇成这种蓝色,象是一下子跌入染红,小路、沼泽、奔走的牛群,全都掉入这种比梦游更不可思议的蓝色。这里是神话中蓝衣人的出没之地。天空从远处的村子上撕开了一条缝,就像破晓。永远,这片地方,都在薄雾中破晓。它是永远的早晨。

    ②大九湖的晨雾大约是最美的,轻柔得像紫玉,云影和山影一旦明亮就会蹒跚坠入湖中,仿佛宿酒未醒。或者,干脆它们就是一整夜在水里浸泡着。一两株树很好奇,它们走近湖边,窥探这些山影的命运。结果它们探出头看时,发现了自己曾有多么自恋。这个早晨多美啊!

    ③当太阳从山顶出来时,那些雾,就像一层乳液,给草场和牛羊们抹上一层柔软的奶白。雾是大九湖的魂,是这块湖水的精魂,是它点化这湖泊之美的神奇手印,是它袖筒里扬起的魔术的烟雾。雾使山冈、湖沼和树林的层次,在那薄薄的雾缕中被分割,被突出。水把山拉成一片一片的,就像那些会使各种皴法的中国画画师。有一些岸渚,恰到好处地伸进浅沼,把一簇簇棠棣、椴木、红桦、虎皮楠推到那儿,而这时,树和紧挨着它们的村庄无一例外地发白,像是被寒冷所照亮。那种光芒,带着纯粹的沉静,藏在山脚下,和雾一起浮起,一起盘旋上升,撑开雾,像是一场冬雪的传说。水与山的蓝色在这里总是饱满的,一致的,像是一个基因,一种遗传。

    ④那些倒影,还是那些倒影,我不能绕过它们,我不能不与它们共恍惚,同沉浮。除了雾,大九湖的倒影是很值得留恋的。如果你恍惚,它会让你从沉沦中拔起;如果你凝神,它们会展翅飞腾,像诡谲的精灵。但是我们不可能没有这样一个易逝的和揉碎的世界,让水来处理这比现实更迷人的空间,深入到水的深处,稀释我们心中的沉重的阴影。山的纹理,树的繁复,层次和节奏恰到好处,色块明朗,光线阴阳的切割顺着山的走向。这一切,水把它们接纳以后,成为另一个山与树的世界,在水的世界中,它们深情纠缠,融为一体,轻与重,妖与朴,真与幻,共同参与创作了一幅旷世的云水图景,也让山和树有了低头一笑,临风惊鸿的妩媚。

    ⑤最喜欢它的夜色,仿佛等待一个人终于尘埃落定。在天光的覆盖下,树和山的影子呈放射状,那些裂开的纹路千丝万缕,全顺着湖面游荡散发,像无数条游蛇钻进夜的睡巢,像天空中树状的闪电凝固在某个瞬间。

    ⑥大九湖的星空因为水而气象浩荡,水天一体,遥相呼应。四围的群山似乎为星空腾出了一个位置,就在大九湖的头顶。这片天空的星星,正被群峰挺举着,拱卫着,敬奉着。无数双宽厚的手掌,伸向天穹。那些星光,宛如从群山的峡谷间射出的神秘光束,在天空中漫舞。我曾在一个夜晚遥望过大九湖的星空,眼里不由自主地潮湿。我们遭受过什么样的狙击、混乱和惊吓,挣脱出来,赶在一个万籁俱静的时刻与它们相遇?我们的内心有多么惶恐和不安,而星星压下了我们的心悸。与你离得如此之近的水晶天穹,天上星光如絮,水中银河倒悬。我坐在湖边,沉默如亲人的星空就像母亲在村庄擎起的灯,守望着我,引领着我,安慰着我。它们近在咫尺,有着巨大的瀑布般倾泻的温情。在这样壮阔飞腾的夜空,生命有一种青葱生长的力量,有穿行天地,阅尽风霜的惆怅与悲壮。在最黑暗孤独的寂静的地方,会有那么多闪烁的东西。哦,黑暗如此富有,如此奢华,这是你亲眼所见吗?夜空的鲜蓝色,是论语在擦拭它,搁在我们头顶亿万年了,依然没有一点陈旧感,这是何等高贵优秀的品质?

    ⑦月亮突然间升起来了,碾盘似的,光滑,厚重,立体,大九湖遽然间变成了一块大浮冰,像是从大水深处冲上来的。尔后,它荡漾起来,细细的波纹,有头古朴的激情和敦厚的举止。那些荡过来的波浪,从四面八方赶来,从山谷里游来,神秘的水,像是大山聚集起舞的精灵,是野兽、草木、石头和雾岚的魅影。星星在向上腾起,水花在迸射,就像一万个女妖在夜晚的山谷里蹈浪沐浴。这也是山与水悄然融合的时刻,星与浪缱绻的地方,每天夜晚,它们的故事都在这片湖泽上演着。

    ⑧不知怎么,我会忽然想到它的秋天。我在雾霾的城市写着大九湖时,我对它的秋天有一种高朗的信任和寄托。如果我不歌颂秋天,我的内心就会开始寒冷,笔会凝滞抽筋。我写过《神农架之秋》,我的热烈的文字足以抵挡一个又一个寒冬的欺凌。到了秋天,水是一如既往地清澈澄净,像一位道行极深的高人谨慎地碧蓝着。群山之间,红叶泛滥,红色的火泼泻到湖面上,久不能熄。湖上的红叶不知是论语抛洒的,竟覆盖了所有的水,遮蔽了天空,让天空在缝隙中穿梭,支离破碎。辽阔的草甸上,喧闹的夏日已经结束,细长柔软的芦苇,像深山中修炼过的女妖,白着它们的头颅,撑着纤弱的躯干张望着,也绝望着。

    ⑨“湿漉漉的孤独”,这是法国诗人克洛代尔使用一个词。因为大九湖柔和的抚摸,那些钻出水面的浅绿色的蒲芯和芦芽,和从山坡上滑下来的春风,那样清澈潮润,沁入灵肉。一个远行人和独行者,我一直追寻并热爱着这“湿漉漉的孤独”,我此时想起在早晨的薄雾中,湖边那个熠熠闪光的几户人家的村子,它的上空飘浮着漫长的烟霭。哦,山与湖的乐趣让人生情,这是上苍的慈悲。我渴望着有一天能够在这里傍水而居,在傍晚与那些消失的野鹿之魂相遇。躺在满天星空下,手中握着一颗捡拾的陈年橡果。

(有删改)

【注】①皴法:中国画技法名。是表现山石、峰峦和树身表皮的脉络纹理的画法。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堂号

    听母亲讲,我们家从山东东平闯关东落户黑龙江时,发生过一件事。

    当时父辈兄弟三人奔扑同乡至黑龙江苇子沟,立足未稳,即遭遇水灾,全镇子人陷入困顿,几乎家家缺吃少穿。

    一天深夜,我家邻居、造纸厂的会计张爷,突然被鸡叫声惊醒,以为黄鼠狼又来吃鸡,便手拎棍棒冲出门。冲出门的张爷,月色之下定睛一看,哪是什么黄鼠狼,是一窃贼在鸡窝行窃。此时窃贼也听见门外的动静,慌乱中丢物而逃。张爷将其所遗之物拿进屋中,亮灯一看,是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张爷家两只芦花母鸡。

    张爷把母鸡放出之后,凑近灯下看布袋子,发现上面印着三个大字“敦本堂”。张爷想起,前些日子我大伯去他家借一斗玉米,正是用的这个袋子!

    当时听母亲讲这件事时,我还小,对“敦本堂”三个字不甚明白。上小学一年级后,父亲告诉我,“敦本堂”是我们这一支袁氏的堂号。那时候,家族堂号是一个标识或者说符号,更是一个家族自我建设的动力,也就是家风和对外立身的信誉。

    翌日一早,张爷拿着空袋子来到我们家,也不说话,将空袋子掷于地上,瞥我大伯一眼,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我大伯见状,傻眼了,马上让我父亲去看下自家的布袋子在不在。

    当我父亲告诉大伯,我们家的布袋子的确不在了时,我大伯当时就哭了,说,这人丢不起呀!

    我父亲说,丢什么人,又不是我们干的,袋子是让人偷走了。

    我大伯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咱们百口难辩!

    我大伯哭得很伤心,感觉对不起老祖宗,没有保护好家族名声。说着,就安排我父亲和叔叔收拾东西,回山东老家东平去,不在此处丢人现眼了。

    我父亲急了:我们是敦厚本分之家,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冤屈。父亲掉头出去了。

    父亲要把这件事调查明白!事件发生时,正是阴历九月初,早晚有霜冻。夜间野兽出洞都会留下足迹,人畜如果晚间出来,踩出的痕迹也会像石膏一样凝住。我父亲在路上仔细查看,循着一趟可疑的足迹追出镇子,一追就是十几里地,追到了另一个屯子。那天半夜时分,我父亲带着两个人回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三人直奔张爷家。

    原来,偷鸡的是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中年人是他的父亲,一起过来赔罪来了。

    这件事的结果不说大家也能猜得出来,我们家和张爷家的嫌隙弥合了。这件事的发生,非但没有给我们家族抹黑,反而赢得了许多好名声,苇子沟的人一下子就接受了我们家。

    我们家以敦厚本分立家,赢得了远近邻居的信任。这件事之后,张爷在造纸厂的厂长面前,极力举荐大伯哥仨到纸厂上班。

    哥仨到纸厂上班后,专选苦脏累给钱多的活干,两三年间,就挣得一份不错的家业。而且,当时从山东来时,只有大伯一人娶亲,经过几年打拼,我父亲和叔叔每人都娶了一位好姑娘。就这样,我们家不仅没有退回到老家山东,倒是深深扎根在黑龙江了。

    扎根之后,大伯在正堂的一张桌子上,把祖辈牌位供上,并把堂号“敦本堂”三个字的横幅挂于牌位上方的墙上。

    几年后,“文革”开始,“红卫兵”的“破四旧”将我家的牌位、堂号掷于火堆,焚烧一尽。当时,大伯为了保护堂号,和“红卫兵”们撕打起来。结果,大伯的一条腿被“红卫兵”们打伤致残。从此,大伯每天都郁郁不乐。几个月后,大伯去了趟县城,家里人不知他去干什么,问他也不作答,只是从他舒坦的面容上,猜测他可能是到县城做了一件大事。

    这个谜,直到大伯去世时才解开。

    那天,病中的大伯奄奄一息,我大伯母给大伯换寿衣,当大伯母除去大伯身上的旧衣时,我们袁氏家族的大人小孩,都在我大伯的前胸看到了刺上去的三个字——敦本堂。

    大伯母急忙问大伯:那次你去县城就是刺字去了吗?大伯吃力地点点头之后,长嘘一口气,就咽气了。……

    时隔多年,回想自己为官多年,竟一尘不染,这才猛然惊觉——其实,大伯前胸上的那三个字,早已扎在我心里的最深处了。

(选自《安徽文学》2017年第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重新做人

[美]欧•亨利

    看守来到监狱制鞋工场,吉米·瓦伦汀正在那里勤勤恳恳地缝着鞋帮。看守把他领到前楼办公室。典狱长把当天早晨州长签署的赦免状给了吉米。典狱长说:“你明天可以出去啦,以后别砸保险箱了,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吧。”

    第二天,他离开监狱回到自己住处,推开墙壁上的一块暗板取出一只蒙着灰尘的手提箱。那是一套样式俱全,用特种硬钢制造,最新式的工具,有钻头、冲孔器、摇钻、螺丝钻、钢撬、钳子和两三件吉米自己设计,并引以为自豪的工具。半个小时后,他换了一套雅致称身的衣服,手里提着那只抹拭干净的箱子。

    一星期之后,印第安纳州里士满发生了一件保险箱盗窃案。两星期后,洛根斯波特有一只新式防盗保险箱给轻而易举地打开了……本·普赖斯调查后宣布说:“那是‘花花公子’吉米·瓦伦汀的手法,他又恢复营业了。”

    一天下午,吉米·瓦伦汀带着他的手提箱搭了邮车来到艾尔摩尔。一位年轻姑娘穿过街道,在拐角那里打他身边经过,走进一扇挂着“艾尔摩尔银行”招牌的门。吉米·瓦伦汀直勾勾地瞅着她,忘了自己是谁,仿佛成了另一个人。她垂下眼睛,脸上泛起一阵红晕。有吉米这种气宇和外表的年轻人在艾尔摩尔是不多见的。

    吉米用拉尔夫·迪·斯潘塞的姓名在一家旅店登了记,……一阵突如其来,脱胎换骨的爱情之火把吉米·瓦伦汀烧成了灰烬,从灰烬中重生的凤凰拉尔夫·斯潘塞先生在艾尔摩尔安顿下来,开了一家鞋店,买卖很兴隆。

    一年后,他赢得了当地人士的尊敬,也得到安娜贝尔的父亲银行家亚当斯的器重,她非但爱他,并且为他骄傲,他们决定在两星期后结婚。一天,吉米在他的房间里写了如下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朋友:

    下星期三晚九点钟到小石城沙利文家。我已经不干那一行啦。我开了一家很好的店铺。如今我老老实实地过活,两星期后,我将同世上最好的姑娘结婚。她相信我。我非见你不可。工具我送给你并随身带去。

    你的老朋友:吉米

    吉米发出这封信之后的星期一晚上,本·普赖斯乘了一辆租来的马车悄悄到了艾尔摩尔……

    第二天早饭后,家里的人浩浩荡荡地一起到商业区银行去——亚当斯先生、安娜贝尔、吉米、安娜贝尔已出嫁的姊姊和她的两个女儿,一个五岁,一个九岁。路过吉米住的旅店,吉米上楼到他的房间里去拿上了手提箱。等一会儿将由多尔夫·吉布森赶车送他去沙利文那。

    艾尔摩尔银行最近安装了一个新的保险库,亚当斯先生得意洋洋地把它的构造解释给斯潘塞先生听,斯潘塞彬彬有礼地听着,但好像不很感兴趣。这时候,本·普赖斯逛了进来。突然间,女人当中发出了一两声尖叫。在大人们没有注意的时候,九岁的梅好奇地把阿加莎关进保险库。老银行家跳上前去,呻吟着说定时锁没有上,暗码也没有对准。”阿加莎的母亲发疯似地用手捶打着保险库的门。有人甚至提议用枪。安娜贝尔转向吉米,她那双大眼睛里充满了焦急,但并没有绝望的神色。“你能想些办法吗,拉尔夫——试试看,好吗?”他瞅着她,眼睛里露出一抹古怪柔和的笑容……

    他把手提箱打开,敏捷而井井有条地把那些闪亮古怪的工具摆出来,十分钟后,这打破了他自己的盗窃纪录,他打开钢闩,拉开了门。阿加莎几乎吓瘫了。

    吉米·瓦伦汀穿好上衣,来到柜台外面,向前门走去。半路上他模模糊糊听到一个耳熟的声音喊了一声“拉尔夫!”但他没有停下脚步。

    门口有一个高大的人几乎挡住了他的去路。“喂,本!”吉米说道,脸上还带着那种古怪的笑容,“你终于来了,是吗?好吧,我们走。我想现在也无所谓了。”本·普赖斯的举动也有些古怪。“你认错人了吧,斯潘塞先生。”他说,“别以为我认识你。你的马车在等着你呢,不是吗?”

    本·普赖斯转过身,朝街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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