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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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烟台市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石 魂

杨 建

    ①六爷是村里的能匠,神着哩。山上随意滚下的一块石砣子,六爷看了,都像遇见宝贝似的,原本无神的眼睛便慢慢放出光来,那张打满皱纹的脸上,就像菊花瓣一样舒展开来。他近摸摸,远瞧瞧,左量量,右敲敲。不几日,那石头就不是石头了,交成了谁家楞放看的器物——石磨、石磙、石臼、石杵、石猪槽。古朴,粗粝,简陋。

    ②六爷人很怪,别家工匠上门,得有酒伺候,他不喝人家一滴,就开工前,用一小盏酒,恭恭敬敬浇在那块要开凿的石头上。我问:“六爷,您自己咋不喝呀?”六爷不理睬我。别家工匠打家什,巴不得人家少用几年,好再雇他上门,六爷不这样,人家不小心碰坏一个角,六爷会咕哝你半天。我就说:“六爷,人家用坏了,不正好再使您的手艺嘛!”六爷还是不理睬。

    ③人怪,做出的东西就特别。石臼本是方形或圆形的,六爷却打造成树杈筑鸟窝形状,就是那简陋粗重的石磙,六爷也会在两头刻上飞禽走兽。只是这些雕刻的线条太粗糙,造型也粗劣,在我看来有点不伦不类。有一回,我看着看着就咕哝了一句:“凿上这些玩意儿有何用,再怎么着,它也只是舂米磨浆呀。”六爷斜瞥了我一眼,嘴上依旧不说什么,不拿正眼瞧我。

    ④六爷因有了这一门手艺,村上无论长幼,见着都会打心眼儿里敬着叫声“六爷”。那时候村里人穷,家用的器物,尽是木匠做的,篾匠打的,石匠凿的。六爷的活儿,一年到头就满满的了。再忙,六爷也不会为赶工把活儿做粗了。我每回看到他,他都是满身尘土,石雕般的脸上滚着大颗的汗珠,不紧不慢地凿着,磨着。那姿势,曾经让我很是着迷。

    ⑤村主任看六爷手头活儿多,忙不过来,就劝他收个徒弟。六爷也不想让手艺断在自己手里,就收了一个。那徒弟脑门活络,在入了门道那会儿,东家里来了一个看风水的先生,六爷的徒弟看那风水先生耍耍嘴皮子就来钱,就问风水先生收不收徒弟呀,第二天,六爷就让徒弟收拾东西走人了。

    ⑥六爷从此就再没收过徒弟。手上凿出这么多的石具,他已经知足。村人们一边捣臼一边拉呱儿的场景,会让六爷露出孩子般的笑。六爷从十八岁开始学艺。锤子凿子的跟了他五十年,没停歇过一天。就是到了花锤举不高钢钎拿不稳的岁数,也没歇手的打算。只是,六爷觉得请他的东家越来越少了,他凿的东西越来越没用场了,村里丢弃的石具也越来越多了。“你六爷是不是不中用了?”六爷抬起无神呆滞的双眼,这样问我,有好多次。

    ⑦那时,我常常看到六爷站在石器旁,那些有的被置于阴暗的旮旯儿,任灰尘飞落,有的被弃于屋檐甚至露天处,凭风吹日晒,他时而深情抚触,时而愣愣发呆。好些年过去,六爷都这个样子。

    ⑧那一年,村里开始有古董贩子走动,有人竞盯上六爷凿的那些笨家伙,有的人家还真拿它卖了钱。这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六爷知道有人在卖他凿的石器,跳也似的扛上把锄头,横立村口,怒目圆睁,就是不放古董贩子出村,弄得买卖两家都下不了台。我看了这架势,就劝六爷:“六爷,让他们拉走吧!好歹也有人当宝贝疙瘩藏着,总比让人敲了当墙脚石好呀!”六爷这才极不情愿地挪开身子。

    ⑨随着最后一件石器被运出村去,六爷就大病一场,躺在床上半月起不了身。我六奶奶抹着泪说:“这老头,这关怕是挺不过去了!”

    ⑩病了多天的六爷,忽一日猛地从床上一弹而起,搬出他那已经锈迹斑斑的钎锤,上了南山石场。我六奶奶满脸惊慌:“这老头莫非是石魂附身了?”村里人也惊奇不解:“六爷这是要干啥去呀?”

    ⑪几天后,我上山来到石场里,看到六爷正在夕阳的余晖下,神情肃穆地挥锤凿石。他那躬身举锤凿石的姿势,在余晖里投下个硕大而凝重的身影。我在远处默默地看了好一会儿,我想,如果能把六爷这个造型凝固下来,那也是一件绝好的石艺品啊!

    ⑫十天以后,大伙儿没见到他下山来,上山寻找时,见到六爷安然地伏倒在他那尊石雕上。

    ⑬我是在后来才看到六爷那件尚未完成的石雕的。未到跟前,我就被那尊石雕惊住了,六爷雕刻的,正是我那天看到的,他在夕阳余晖下,心无旁骛挥锤雕出的造型!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标题“石魂”虽然语言简洁,但震撼读者心灵。一个“石”字表明了主人公的身份,一个“魂”字则体现了主人公醉心于石艺的献身精神。 B、小说中写别的工匠与六爷同样被人雇用,前者得有酒伺候,且打的家什巴不得人家少用几年,但后者完全相反,从而衬托了六爷的高尚品质。 C、小说中写“我”多次与六爷进行对话,但他对“我”所说的话总是不予理会,这体现了六爷的个性十分偏执,令人难以亲近。 D、小说中多次对六爷看到他所打的石具因为没用场而被丢弃时的神态进行了刻画,从而突出了六爷对其石刻品被践踏的痛苦心理。
(2)、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的结尾意蕴丰富,试结合全文和现实生活进行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暮 雪

韩少华

下雪了。守在小桌子旁边的那个老者,还揣着手,眯了眼睛,望着窗外。任凭那些打完电话的,把四分硬币放在桌角,看也不看一眼。傍晚,信息高潮过去了,就剩下小伙子,一把抄起话筒,开始拨号。

“K-,K-,K-,K-,K-,K-。”

老者还是眯了眼睛,望着窗外。

“喂……是我呀……甭管友谊俱乐部,民族宫;也甭管用乐队的,用录音机的,只要有迪斯科舞票,给哥们儿弄两张,就齐啦……”

老者的眼光凝住了——窗外,从纷纷的雪花中间,现出个人影来;衣着,体态,面容,都朦胧着;只见一片玫瑰红,正透过飞雪,轻轻地飘来。老人目不转睛——那片玫瑰红,眼看飘到门前了。

“什么?还得等?……得,谁让咱好这个呢……等你的信儿!”

一阵寒气,滑进门来。小伙子挂上电话,在靠墙那条板凳上坐定,闭目养神。那话筒让一只小巧的手,给轻轻地拿了起来。

“K-,K-,K-,K-,K-。”

号盘拨得轻灵,娴雅。话筒,让那只纤手举着,像一枝奇怪的黑色的花。

“喂!”语音,那么轻,那么柔,“是你呀,还是一个人值班?……没事儿——就因为没事儿,才想跟你聊聊……”

小伙子睁眼了。借着窗口映进来的雪光,一个姑娘的侧影依稀可辨。那面容,白,润,冷,让人不能不想起大理石;只是那双眼睛,在望望窗外飞雪的那一瞥间,还闪着光亮。

老者神色不动。小伙子却把眼睛渐渐睁大了。

“复试了,没什么希望……即兴小品还可以。亏了你的那位指点有方……成败无所谓。可你们俩够朋友……当然,咱们仨,聚一聚——在哪儿?‘老莫儿’‘新侨’,还是‘国际’?由你定……”

小伙子的肩膀,慢慢离开了他一直倚着的墙。

“妈妈来信了。她在伯尔尼天堂广场的塞沃伊饭店下榻的……嗯,‘塞沃伊’意思是‘卷心菜’……挺土的一个名字吧?可它是全瑞士顶有名的一家贵族化饭店……西方就这样儿,最贵族的,跟最土气的,常揉在一块儿,形成一种奇特的和谐……”

小伙子还坐在那儿,身子,却不觉倾着了。

“妈妈信里说,巴黎‘卡丹时装研究中心’在圣诞节前夜发布了预测,说‘1984年春季,风靡于整个西欧的女性服装用色,将是以淡淡的丁香紫为主导的变奏色调、多层次色调’……怎么样,要一件吧?……唔,这容易,让妈妈无论托哪位信使叔叔,搭国际班机,给你捎回来呗……”

姑娘说着,随手撩了撩从额头散下来的一绺柔发。

“别生气,你去年春天那件红的,颜色太正了……对,浅丁香紫的魅力就在不那么正,不那么单一,也不那么清晰;穿在身上,就像走在早春的晨雾里似的——美,也就在这儿了……什么?‘谬论’?听着,傻丫头,别林斯基说过,‘艺术不是数学,它越模糊,就越美’!……”

小伙子不知不觉地,站了起来。

“来年么,还要考,还要!……唉,上次复试,糟就糟在了独白上。你的那位本来让我读蔡文姬……对,就是那段;可我觉得太陈旧了。这次么,哦,你先听听好了……”

说着,姑娘微昂起头,望着窗外,低声诵读起来:

“‘快快跑过去吧,踏着火云的骏马,……让阴沉的暮夜赶快降临。展开你密密的帏幕吧,成全恋爱的黑夜!遮住夜行人的眼睛,让罗密欧悄悄地投入我的怀抱’……”

小伙子好像微颤了一下,却还留在原地。

“哦,对不起……我一读朱丽叶,就激动得难以忍耐,……唉,人生,人生也不过就那么回事……可我,还是得一天一天地这么过……抱歉,好朋友,再见了……”

姑娘略低着头,把似乎是两个二分硬币,匆匆地放在桌角上;随后,一转身,任凭长长的玫瑰红头巾披在肩头。又一阵寒气,滑了进来。

“唉……”老者似乎无所动,只长叹了一声。

“她,她是几号几楼的?”小伙子盯着那背影,问。“不知道。”

“她们家里,是干什么的?”“不知道。”“那……那她这是……”“反正是每逢星期六这个点儿,她准来——交给我四分钱,跟她自个说上十分钟的话儿……”

“跟,跟自个儿?”小伙子话音凝在暮色里。“嗯,全北京直拨电话,号码儿都是六位数的;她呢,每回都只拨五个。”

窗外,那片玫瑰红,渐渐隐到纷纷的飞雪中去。雪地上,竟仿佛没留下什么痕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狗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亲爱的……”克纳普斯叹了口气,“您那米尔卡要是一条公狗,也许我会买下它,可是……”

    “米尔卡不是公狗?”中尉不胜惊讶,“克纳普斯,您怎么啦?米尔卡不是公-狗!哈哈!那么照您看它是什么?母狗吗?哈哈哈!这孩子,可真行!连个公狗母狗都分不清!”

    “您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瞎子或者是不懂事的娃娃……”克纳普斯生气了,“当然是母狗!”

    “说不定您还会说我是一位太太吧!唉,克纳普斯,克纳普斯!亏您还专科学校毕业哩!错啦,我亲爱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纯种公狗!而且它比任何一条公狗要强十倍,您却说……不是公狗!哈哈……”

    “对不起,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您……您简直把我当成了傻瓜……真叫人生气……”

    “得了,别生气,去您的……不买算了……您这个人死不开窍!待会儿您还会说,这狗的尾巴不是尾巴,是腿呢……别生气。我对您本来是一番好意。瓦赫拉梅耶夫,拿白兰地来!”

    勤务兵又送来一瓶白兰地。两位朋友各斟一杯,沉思起来。半个小时在相对无言中过去了。

    “就算是母狗……”中尉打破沉默,沉着脸瞧着酒瓶,“真是怪事!不过这对您更好啊。它能给您下崽,一头小狗崽子就是二十五卢布……谁都愿意买您的。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喜欢公狗!母狗比公狗强一千倍。母狗更识好歹,更恋主人……这样吧,既然您这么怕母狗,您给个二十五卢布就带走。”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勤务兵端上煎鸡蛋。两位朋友吃起来,默默地把一平锅鸡蛋吃个精光。

    “您是个好小伙子,克纳普斯,诚实……”中尉擦着嘴说,“就这么放您回去我也过意不去,见鬼去……您猜怎么着?把狗带走吧,我白送您了!”

    “叫我把它弄哪儿去呀,亲爱的?”克纳普斯说完叹一口气,“再说我那里有谁能照看它呢?”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

    “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

    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便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节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当民国范儿遇上物理达人

明心

    80年前,一个有着浓郁民国范儿的23岁才女,踏进了美国伯克利大学的校门,从此开启了一段非凡的人生之旅。她就是有“东方居里夫人”之称的物理学家吴健雄。

    吴健雄出身在典型的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父亲吴仲裔是位有远见卓识的开明士绅。吴健雄“健”字辈,排行第二,父亲以“英雄豪杰”依次命名,故得名健雄。虽为女儿身,父亲希望她不让须眉,胸怀男儿志,积健为雄。吴仲裔一向重视教育,自然不会错过孩子的启蒙教育。但在吴仲裔看来,中国之所以落后,受洋人欺侮,主要原因是科学不发达,因此他时常跑到上海的书店,为孩子们购买一些有关科学知识的图书及报纸杂志。当别的女孩还在为不用裹小脚而庆幸的时候,小健雄已经知道了大气的压力、水的浮力,以及打雷和闪电是怎么回事等自然科学知识,并按照书里看到的、收音机里听到的,开始跟哥哥一起做一些简单有趣的科学实验了。

    等到了上学年纪,在父亲创办的明德女子学校里,十来岁的吴健雄知道了“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大胸怀,明白了“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才是最好的学习态度。

    受父亲教育救国思想的影响,吴健雄后来考上了苏州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其间,她多次到东吴大学听胡适演讲,常使少年吴健雄“思绪潮湃,激动不已”。吴健雄曾说,在一生中影响她最大的两个人,一个是她父亲,另一个则是胡适先生。她的研究“不过是根据胡先生平日提倡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之科学方法”。

    后来,吴健雄从中央大学数学系转到物理系。老师同学大为不解,都认为她在数学领域肯定能有所建树,却不知她对物理学早已“情有独钟”。

    吴健雄知道,全球物理研究的顶尖机构在美国,她决定赴美深造。1936年,吴健雄来到美国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求学。然而想进伯克利物理系并不容易,吴健雄需要接受物理系主任柏基的测试。柏基的能力与贡献虽被人称道,但他对外域人和女性存有偏见,吴健雄两者均占。面试时吴健雄一脸的坦然,身着旗袍,举止端庄,有条不紊地介绍了自己在国内的学习和研究情况。柏基破例接受了吴健雄的入学申请。

    虽然当时西方科学界始终充斥着“物理科学实验是男性领域”的性别偏见,但这种偏见在吴健雄严谨的实验精神和无差错的实验结果面前,一次次被打破。健雄的博士论文导师——193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劳伦斯,得知吴健雄毕业后苦于美国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都拒绝女性作物理教师之时,毫不犹豫地作了她的推荐人,普林斯顿大学破天荒地接纳了第一位物理女教师。

    吴健雄的另一位导师——1959年的诺贝尔奖得主塞格瑞对她更是关照有加。正是塞格瑞引导吴健雄发现了对铀原子核分裂连锁反应有关键影响的惰性气体“氙”,奠定了她在物理界的地位。他评论吴健雄:“她的意志力和对工作的投入,使人联想到居里夫人,但她更加入世、优雅和智慧。”

    1956年,杨振宁和李政道合作研究,提出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理论。理论一提出,便在物理学界引起了很大震动,很多有影响力的物理学家不以为意,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花时间验证。而吴健雄以其非凡的洞察力,认识到此项实验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同年,她便用无懈可击的实验证实了该理论的正确性。这一实验结果,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也把35岁的杨振宁和31岁的李政道推上了诺贝尔物理学奖,但领奖台上唯独缺了这位女物理学家的身影。

    由于性别偏见而与诺奖失之交臂的吴健雄,并没有停下做研究的脚步,她依然穿着自己裁剪的旗袍,在实验室埋头做实验,在她眼里“名利可以无视,实验却不可以停止”。此后,吴健雄先后用实验证明了核β衰变在矢量流守恒定律,以及在β衰变研究的其他贡献,关于量子力学的基本理论方面的实验等重要成果。

    对名利,吴健雄看得很淡,她总认为自己是个平凡的中国女性。她钟爱旗袍,每逢出席各种重要场合,她总是为自己准备得体的旗袍,表示对祖国的尊重;她家的客厅里,悬挂着中国字画,书架上收藏着许多中国古书及一些瓷器;演讲中,她都会忍不住提到祖国……

    离家37年后,吴健雄终于在1973年踏上了回国之路,彼时双亲都已不在。1984年,吴健雄参加母校明德楼落成典礼,独资捐建了明德学校紫薇楼。4年后,又捐出百万美元巨款设立“吴仲裔奖学金”表达自己的寸草之心。1992年,四位华人诺贝尔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李远哲,在台北发起成立“吴健雄学术基金会”,要给八十华诞的吴健雄一个惊喜。她一再婉拒,竟躲了起来。吴健雄说:“我不喜欢出风头,做研究是我的本分,我只是运气好,成果还不错而已,不要以我的名字成立基金会。”

    1997年,吴健雄去世,享年85岁。除了魂归故里,她仅有的遗愿就是向母校捐款200多万元建一座科技大楼。

(选自《环球人物》2017年第四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清净之莲(有删选)

林清玄

    ①偶尔在人行道上散步,忽然看到从街道延伸出去,在极远极远的地方,一轮夕阳正挂在街的尽头,这时我会想:如此美丽的夕阳实在是预示了一天即将落幕。

    ②偶尔在某一条路上,见到木棉花叶落尽的枯枝,深褐色的孤独地站在街旁,有一种萧索的姿势,这时我会想:木棉又落了,人生看美丽木棉花的开放能有几回呢?

    ③偶尔在路旁的咖啡座,看绿灯亮起,一位衣着素朴的老妇,牵着衣饰绚如春花的小孙女,匆匆地横过马路,这时我会想:那老妇曾经是花一般美丽的少女,而那少女则有一天会成为牵着孙女的老妇。

    ④偶尔回到家里,打开水龙头要洗手,看到喷涌而出的清水,急促地流淌,突然使我站在那里,有了深深的颤动,这时我想着:水龙头流出来的好像不是水,而是时间、心情,或者是一种思绪。

    ⑤偶尔在路上的行人陆桥站住,俯视着桥下川流不息,往四面八方奔窜的车流,却感觉那样的奔驰仿佛是一个静止的画面,这时我会想:到底哪里是起点?而何处才是终点呢?

    ⑥偶尔在乡间小道上,发现了一株被人遗忘的蝴蝶花,形状像极了凤凰花,却比凤凰花更典雅,我倾身闻着花香的时候,一朵蝴蝶花突然飘落下来,让我大吃一惊,这时我会想,这花是蝴蝶的幻影,或者蝴蝶是花的前身呢?

    ⑦偶尔在静寂的夜里,听到邻人饲养的猫在屋顶上为情欲追逐,互相惨烈地嘶叫,让人的汗毛都为之竖立,这时我会想,动物的情欲是如此的粗糙,但如果我们站在比较细腻的高点来回观人类,人不也是那样粗糙的动物吗?

    ⑧偶尔在山中的小池塘里,见到一朵红色的睡莲,从泥沼的浅池上昂然抽出,开出了一句美丽的音符,仿佛无视于外围的污浊,这时我会想:呀!呀!究竟要怎么样的历练,我们才能像这一朵清静之莲呢?

    ⑨偶尔我们也是和别人相同地生活着,可是我们让自己的心平静如无波之湖,我们就能以明朗清澈的心情来照见这个无边的复杂的世界,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找到智慧。我们如果是有智慧的人,一切烦恼都会带来觉悟,而一切小事都能使我们感知它的意义与价值。

    ⑩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最要紧的是,使我们自己有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如悉它的意义。

    ⑪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

    ⑫柔软心是大悲心的芽苗,柔软心也是菩提心的种子,柔软心是我们在俗世中生活,还能时时感知自我清明的泉源。

    ⑬那最美的花瓣是柔软的,那最绿的草原是柔软的,那最广大的海是柔软的,那无边的天空是柔软的,那在天空自在飞翔的云,最是柔软的!

    ⑭我们的心柔软,可以比花瓣更美,比草原更绿,比海洋更广,比天空更无边,比云还要自在。柔软是最有力量的,也是最恒常的。

    ⑮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歪 毛 儿

老 舍

    小的时候,我和白仁禄一下了学总到小茶馆去听评书。我俩每天的点心钱不完全花在点心上,留下一部分给书钱。其实,我俩真不够听书的派儿:我那时脑后梳着个小坠根,结着红绳儿;仁禄梳俩大歪毛。孙二大爷用小笸箩打钱的时候,一到我俩面前便低声地说,“歪毛子!”把钱接过去,他马上笑着给我们抓一大把煮毛豆角,或是花生米来。“吃吧,歪毛子!”他不大爱叫我小坠根,我未免有点不高兴。可是说真的,仁禄是比我体面的多。他的脸正像年画上的白娃娃的,虽然没有那么胖。单眼皮,小圆鼻子,清秀好看。

    他不淘气,可是也有背不上书来的时候。歪毛仁禄背不过书来本可以不挨打,师娘不准老师打他。他是师娘的歪毛宝贝:上街给她买一缕白棉花线,或是打俩小钱的醋,都是仁禄的事儿。可是他自己找打。每逢背不上书来,他比老师的脾气还大。他把小脸憋红,鼻子皱起一块儿,对先生说:“不背!不背!”不等老师发作,他又添上:“就是不背,看你怎样!”老师磨不开脸了,只好拿板子打他。

    奇怪,这么清秀的小孩,脾气这么硬。

    一直有十几年的工夫,我们俩没见面。听说,他大学毕了业,到外边去做事。

    去年旧历年前的末一次集,天很冷。我转了一圈,没看见什么对我的路子的东西,本想不再绕,可是集南边有个地摊,摆着几本书,看书的时候,我看见卖书人的脚,一双极旧的棉鞋,袜子还是夏季的单线袜。别人都跺着脚,天是真冷;这双脚好像冻在地上,不动。把书合上我便走开了。

    走了几步,我不由地回了头。他穿着件旧灰色棉袍,很单薄,头上戴着顶没人要的老式帽头。

    我好似被他吸引住了,决定回去。他身上有那么一股高傲劲儿,像破庙似的,虽然破烂而仍令人心中起敬。无论怎说吧,我又立在他面前。

    “是不是仁禄哥?”我大着胆问。

    他又扫了我一眼,又去看山,可是极快的又转回来。他的瘦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腮上微微的动了动,傲气使他不愿与我过话,可是“仁禄哥”三个字打动了他的心。他没说一个字,拉住我的手。

    “走吧,我住的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没有五分钟便到了家。他坐在屋中了,我才放心,仿佛一件宝贝确实落在手中。可是我没法说话了。问他什么呢?我改变了战略,开始告诉他我这些年的经过,费了许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还不都在乎脾气,”他微微摇着头。“那时候咱俩还都是小孩子,所以我没对你说过;说真的那时节我自己也还没觉出来是怎回事。后来我才明白了,是我这两只眼睛作怪。”

    “不是一双好好的眼睛吗?”我说。

    “平日是好好的一对眼;不过,有时候犯病。”

    你不用看人脸的全部,而单看他的眼,鼻子,或是嘴,你就看出点可恶来。特别是眼与嘴,有时一个人正和你讲道德说仁义,你能看见他的眼中有张活的春画正在动。那嘴,露着牙喷粪的时节单要笑一笑!越是上等人越可恶,上等人会遮掩。假如我没有这么一对眼,生命岂不是个大骗局?还举个例说吧,有一回我去看戏,旁边来了个三十多岁的人,很体面,穿得也讲究。我的眼一斜,看出来,他可恶。正在这么个当儿,查票了。这位先生没有票,瞪圆了眼向查票员说:“我姓王,没买过票,就是日本人查票,我姓王的还是不买!”我没法管束自己了。我并不是要惩罚他,是要把他的原形真面目打出来。我给了他一个顶有力的嘴巴。你猜他怎样?他嘴里嚷着,走了。要不怎说他可恶呢。这不是弱点,是故意的找打———只可惜没人常打他。

    “那么你很愿意犯病!”我故意的问。

    他似乎没听见,我又重了一句,他又微笑了笑。“我不能说我以这个为一种享受;不过,不犯病的时候更难堪———明知人们可恶而看不出,明知是梦而醒不了。”

    “以前,我见着可恶的便打,至少是瞪他那么一眼,使他哆嗦半天。我虽不因此得意,可是非常的自信,自信我比别人强。及至一想结婚,与世界共同敷衍,坏了;我原来不比别人强,不过只多着双病眼罢了。很希望别人指着脸子说我可恶,可是没人肯那么办。”他又愣了一会儿。“生命的真文章比人作的文章更周到?耶稣为仇人、为土匪祷告:他是个人物。他的眼或者就和我这对一样,能始终是硬的,因为他始终是软的。普通人只能软,不能硬,所以世界没有骨气。我只能硬,不能软,现在没法安置我自己。人生真不是个好玩艺。”

    他把酒喝净,立起来。

    空中飞着些雪片,天已遮满了黑云。我送他出去,谁也没说什么,一个阴惨的世界,好像只有我们俩的脚步声儿。到了门口,他连头也没回,探着点身在雪花中走去。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青花瓷

裘山山

我在做家务上是个懒人,所以一直请阿姨做,眼下这位阿姨叫小殷,个子瘦小,肤色偏黑,没有文化。有时候她会和我聊她的事。她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有了大儿子,第二次有了小女儿。第三次没有孩子,但在一起已经十多年了,现在这个老公对她不错,有时我给她水果什么的,她会打电话叫他来/接。

有一天我回家时发现她哭丧着脸。她说,老师对不起,我把你的花瓶打烂了。我心里一沉,走过去,果然是我的青花瓷,二十年前我在景德镇买的,薄胎瓷青花瓶,我很喜欢,只剩一个了。我一阵心疼,很不高兴地问,怎么回事啊? 这两个花瓶从我搬家过来就一直摆在那儿,你怎么就把它打碎了? 我瞥了一眼,忽然发现她的双眼红肿,我心软了,讪讪地说,打了就打了,你也不至于哭嘛。她低下头轻声说,是上午哭的。原来,昨天晚上她找老公借钱,儿子买了个二手房,还差八万,她跟老公说你打个借条,等他挣到钱了再还你。她老公说, 自家人打什么借条呀。就从网银上转了八万给儿子。可是今天早上起床,老公忽然生气了,冲她吼,她和老公吵架,老公摔门而去。她哭了一上午,下午来我家做事时,依然心慌手抖,就把我的宝贝青花瓷给打了。

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是八万,不是八千哪。她说,我知道多,所以我好好跟他商量的。我说,是不是你还找他要过别的钱? 她说是,女儿进高中他交了三万。我说你心平气和地想想,如果是你,先拿三万给他女儿,再拿八万给他儿子,你会不会心疼? 她说,他又没有娃娃。我又好气又好笑,他和你孩子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那么痛快地拿钱出来。难道给了钱,还不让人心疼一下? 他好不容易攒了点儿钱,一下子没了,虽然是答应了给你,但睡了一晚上又心疼了,早上起来发两句牢骚,你还不让发,你也太霸道了。她嘴角动了动,终于忍不住笑了。她不再言语,去厨房烧晚饭。晚上八点多,小般忽然转给我一千块钱,还附了一句话:“老师对不起,赔你的花瓶。”我正专心收看埃隆·马斯克第三次发射星舰的直播,直播一直到九点半才结束,发射终于成功了,这才看到小殷转给我的钱。我回复她:“我不会要你赔钱的。”我已经放下了青花瓷,感觉跟着埃隆·马斯克去了一趟太空,心胸也开阔了。

可是第三天她来,依旧情绪低落,不光是面部表情,整个身子都低落。肩膀斜垮着,腰塌着,显得更加瘦小。我起身倒水的时候,按捺不住地问,未必又吵架了? 她说,不是和我老公,是和我儿子。这下我来兴趣了,故事发展出人意料。我端着水杯跟着她扫地。她说,昨天我在回家路上买了卤肉和凉拌兔丁、两瓶啤酒,到家里又炒了两个素菜,等他回来吃饭。哪晓得他一直不回来,发信息也不回,等到九点多他才回来,一嘴的酒气。他说是我儿子请他在外面吃饭。我说,这有啥好生气的,你儿子肯定想调解一下嘛。她愤怒地说,你不晓得老师,我儿子跟他说,叫他不要和我计较,他说我妈就是个小肚鸡肠,气死我了!我很想笑,努力忍着。对了,我儿子还说我是什么……那个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老师你说气不气人?我就骂他混蛋。他一句话不说就把我电话挂了,后来我再打他就不接了。难怪她的脸这么黑。跟儿子吵架肯定比和老公吵架还要心烦。

老实说,他儿子说她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这一点,倒是有那么点儿沾边儿。她不年轻,不漂亮,不富有,脾气还大。跟青花瓶似的,又薄又脆。可是谁规定的丫鬟就不能有脾气呢?我说他不接电话你就发信息骂他。她说,我发了,我发了好几条。然后呢? 他一直不回我,我刚刚来之前把他拉黑了。你别说,我有点儿佩服她了,我连老公都不会拉黑,何况是儿子。血脉这东西又不是靠互联网关联的。不过呢,这儿子也太过分了,起码回个表情符号嘛。于是我大声说,拉黑好,看他怎么办。那口气,有点儿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可是星期二见面,她竟然戴着口罩在做卫圭。难道她被家暴了? 等她把口罩取下来,我一看,嘴唇一圈儿红肿不说,还有好几个小水疱。脸颊上也有很多红点点,虽然有点儿瘆人,但显然不是打出来的。我略微放心一点儿!怎么搞成这样了? 她小声说,我去文了唇。文唇?为什么? 虽然噘着烂嘴巴,她的眼里却满是笑意,我早就想文了,我皮肤又黑又黄,她们说把嘴唇搞红一点儿就精神一点几。我指指脸颊,这些红点点又是怎么回事? 她说,这个是文昏送的祛斑。看她满脸开心的样子,我知道她已经把一地鸡毛理顺了。

原来,星期六下午. 她儿子带着老婆孩子来了,儿子来了说他不是故意不回她信息的,是手机坏了。手机修好才:看到信息,回过去才发现被拉黑了。她不说话,进厨房开始烧菜,还让老公买了啤酒。吃饭的时候,儿媳妇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她,说是单位发的奖励。她打开一看,三千。马上就想到了文唇,最好的差不多就是这价位,以前一个姐妹介绍过的,她一直舍不得。现在终于可以下决心了。于是星期天她就去文了唇。昨天开始肿,今天开始起水疱,但她仍旧一脸开心。

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儿子认错,老公偷偷和儿子使眼色。媳妇拿出红包,然后,她和儿子重新加微信,儿子汇报房子过户情况。再然后,她答应周一继续接送孙女上幼儿园。河水在打了几个漩涡之后,又开始平缓流淌。我没来由地又想起了大侠埃隆·马斯克。老马坦承自己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不善社交,有点儿自闭。如此,小殷虽然和他差十万八千里,总还有一项是强过他的。而且我还意识到,小殷虽然有点儿小姐脾气,却并不是青花瓷。她是貌似青花瓷,实则铁罐子,摔得一身坑坑洼洼的,但绝不会破碎。

(节选自《小说月报》2024年第10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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