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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六单元观潮同步练习

读课文《观潮》,本文重点描写     ,对于      的描写衬托了重点描写的部分 ,主次分明。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题目。

变色龙的“快”与“慢”

①契诃夫的小说《变色龙》中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见风使舵的警官——奥楚蔑洛夫的形象。这样的形象长期地盘踞在我们的印象中,使我们对真正的变色龙没有好感。
②说起变色龙,首先要并清楚它是怎样变色的。变色龙的皮肤是透明的,它的变色取决于皮肤三层色素细胞。最深的一层是由载黑素细胞构成,其中细胞带有的黑色素哥与上一层细胞相互交融;中间层是由鸟嘌呤细胞构成,它主要调控暗蓝色素;最外层细胞则主要是黄色素和红色素。它的色素细胞在神经的刺激下会使色素在各层之间交融变换,实现变色龙身体颜色的多种变化。
③但是,变色龙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常常根据外部的环境时时变色。他们的变色是在遇到同类的时候。遇到另一只变色龙他们会将暗黑的保护色变成明亮的颜色,以警告其它变色龙离开自己的领地;有些变色龙还会将平静时的绿色变成红色来威吓敌人。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免遭袭击,使自己生存下来。而当它们想翻。引异性、引起异性的注意时,就会把自己的外表变成非常柔和的颜色,变成温文尔雅的绅士。他们的变色就是他们的语言,他们变色的重要作用是能够实现同伴之间的信息传递,便于和同伴沟通交流。善于传递信息和沟通交流才是它们生存的最高境界。
④变色龙没有奥楚蔑洛夫一般的狡猾,它的变色是很真实的情感表达。但是,它们也不是我们对龙概念中的那样行动神速、甚至腾空而飞、云来雾去。非洲马达加斯加岛的热带雨林是变色龙的天堂。这里的变色龙几乎做任何事情都是慢腾腾地:慢慢地在树上爬行、慢慢地观察周围的环境、慢慢的寻找猎物
⑤仔细观察,动物学家发现:变色龙的脚像两个大大的钳子,牢牢地抓住树干使它们能在树干上慢慢地爬行。他们不怕其他动物侵袭他们,因为他们有伸缩自如的舌头和随时变色的能力……他们总是一边慢腾腾地爬行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寻找自己的猎物。他们的捕食要从他们的眼睛开始。他们的两只眼睛是爬行类动物中最为独特的,每只眼睛都可以转动,并且能够分别聚焦,双眼可以分别注视不同的方向,既有利于捕食,又能及时发现后面的敌害。他们眼睛的中间都有一个小孔,都具有360度的视角。而它们用以扑食的舌头也是非常独特的。变色龙的舌头覆盖在骨头表面用以支撑,这个如螺旋弹簧状的舌头卷缩在口中,却能在瞬间被推出就像弓箭手拉弓射箭,它伸出的舌头比它自己的身体还要长,是它身体的2倍,而它舌尖上粘稠的唾液如棒球手套一般能将猎物据为已有
⑥行动缓慢的变色龙从来不追捕猎物,都是就近取食。只见它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转动它的头,眼睛也随之灵活地转动,用来判断猎物与自己距离的远近。当它锁定了目标之后,便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伸出它的舌头,只用20毫秒的时间就把猎物收进口中。这是变色龙最快的时候,它瞬间伸出的舌头就像脱鞘而出的宝剑。
⑦变色龙的 “慢”其实就是一种脚踏实地、从容不迫的生活态度,而当它有了目标以后,就会伸出让其他动物猝不及防地“快”的舌头,以实现自己猎获目标的目的。
⑧变色龙的变色、慢与快的有机配合,是它们在动物界赖以生存的基础a
(选自《知识窗》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各题。

一支金色的钢笔

       这是我第五次在她的作业本上愤然留言:“请用钢笔写字!”

       她没有一次照做,一如既往地用铅笔打发着我布置的作业。我不明白,为何在她文静纯真的背后,深藏着那么让人不可捉摸的倔强。

       当我在她的作文本上再次写下那句老生常谈的话时,我决定对她进行点名批评。于是,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便有了这样的场景﹣﹣我一面踱着步子解析优秀作文的词句,一面时不时地用余光安抚在角落默默流泪的她。

       她开始躲我,面色仓皇、神情狠狈,像春花躲着秋风一般,硬生生地要隔一个夏季。我并未从她的躲藏中找到一种老师该有的威严。相反,我内心有了一股悲戚的洪流。

       下午放学后的校园,多了几分静谧与冷清。我独自在窗明几净的走廓上散步,猜想到底该如何化解她心中的惊恐与不安。

       透过窗帘间的缝隙,我能看到,她和她的同桌正在喃喃地说些什么。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男孩,家境十分拮据,经学校减免过的学费都得施上几个月才能勉强缴清。

       我心怀期待地看着他们在空旷的教室里窃窃私语。真怕他们的嬉笑里,有我的名字。正当我准备推门而入时,一幅永生难忘的画面瞬间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她满目感激地收起手中的钢笔,微笑着说了声谢谢。他把书包摊开,接过那支破旧的钢笔,轻轻地将它搁到里面,那神色,如同手捧至宝一般。临行前,他略带豪情地说了一句:“放心吧,这次你是用钢笔写的,老师不会再批评你了!”

       夕阳的余晖透过愈渐宽大的窗帘缝隙,丝丝缕缕地照射在他们脸上。在那一场充满童真的友谊里,我无法找到自己介入的借口,只得暗自逃离。第二天,在宽大的办公桌上,我看到他俩紧紧挨在一起的作业本。同样的本子,同样的笔色,同样的日期。

       市里举行长跑比赛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报了名。接着,他毫无悬念成了代表学校参赛的选手。

       5000米的距离,对于台下这帮稚气未脱的孩子来说,的确是一场艰苦的耐力战。他在人群中穿梭、奔跑,坚持不懈。我和看台上的老师们一起,情不自禁地为他加油并鼓掌欢呼。他如一支离弦的箭,在临近终点的时刻,依然冲劲十足。

       惊人的一幕出现了:他愣愣地站在终点附近的跑道上,看着后来的选手们牙关紧咬、奋力冲刺。人群中一片哗然。没有人明白,在冠军唾手可得的紧要关头,他为何选择了止步。

       当有两人陆续冲过终点后,他才狂喜高呼着奔向终点。毫无疑问,他受到了严厉的批评。要知道,他代表的是整个学校,而不仅仅是他个人。他的无人理解的行为,已然辜负了所有随行老师的希望。

       那是我第一次对他怒吼斥责,我以为,他是想用特立独行的方式来博得众人关注的目光。

       “你明明能跑第一,为什么要在终点前停下来?你知不知道这关乎整个学校的荣誉?”我一遍遍地责问,他则顷刻间泪流满面。

       “老师……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奖品都不是钢笔!我……我只要钢笔。这样,我的同桌就不会再烦恼,也不会因为用铅笔写作业而受到批评了……”他呜呜地悲鸣,诉尽了他在一路奔跑中所受的委屈。

       我恍然觉察到自己的渺小与狼狈……

       校门口的喜报栏上,赫然写着他的名字和获得的奖品。我见过,那是一支精致却又恸哭不止的金色钢笔!面对这样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我内心充满了愧疚。                                                                                                                                                                                     (选文有删改)

阅读《走进天堂的门票》并回答。

       有一对孪生兄弟,同时进入高考考场。结果,哥哥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弟弟则以两分之差名落孙山。兄弟俩长相酷似,性格各异。哥哥忠诚敦厚,弟弟活泼机灵;哥哥拙于言词,弟弟口若悬河。哥哥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面对贫病交加的父母默默无语,弟弟关在房里不吃不喝,长吁短叹“天公无眼识良才”。

       愁眉不展的老爸默思了两个通宵,终于眨巴着眼睛向大儿子开口了:“让给弟弟去读书吧,他天生是个读书的料!”

       哥哥把大学录取通知书送到弟弟手中,并在弟弟身旁说了这么一句话:“这不是走进天堂的门票,别把太多的希望放在它的上面。”

       弟弟不解,问:“那你说这是什么?”

       哥哥答:“一张吸水纸,专吸汗水的纸!”

       弟弟摇着头,笑哥哥尽说傻话。

       开学了,弟弟背着行囊走进了大都市的高等学府。哥哥则让体弱多病的老爸从镇办水泥厂回家养病,自己顶上,站到碎石机旁,拿起了沉重的钢钎……

       碎石机上、有斑斑血迹。这台机子上,曾有多名工人轧断了手指。哥哥打走上这个岗位的第一天起,就在做一个美丽的梦。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对机身进行了技术改造,既提高了碎石质量,又提高了安全系数,厂长把他调进了烧成车间。烧成车间灰雾弥天,不少人得了矽肺病,他同几个技术骨干一起,殚精竭虑,苦心钻研,改善了车间的环保遭施,厂长把他调进了科研实验室。在实验室,他博览群书,多次到名厂求经问道、反复实验,提炼新的化学元素,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创新实验,使水泥质量大大提高,为厂里打出了新的品牌产品,水泥畅销华南几省。再之后,他便成为全市建材工业界的名人……

       弟弟进入大学后,第一年还像读书的样子,也写过几封信问老爸的病;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大款的女儿,就双双堕入爱河。那女孩成了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整整两年他没向家中要过一分钱,却通身脱土变洋,“帅呆”、“酷毙了”。进入大四后,那女孩跟他“拜拜”了,他使整个儿陷入了“青春苦闷期”,泡吧,上网,无心读书,考试靠作弊混得了大学毕业文凭。他像一只苍蝇飞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家乡所在市求职,他还有那么一点羞耻感,不愿在落魄的时候回家见父母。经市人才中心介绍,他到一家响当当的建材制品公司应聘,好不容易闯过了三关,最后是在公司老总的办公室里答辩。轮到他答辩时,老总迟迟不露面。最后秘书来了,告诉他已被录用。不过,必须先到烧成车间当工人。

       他感到委屈,要求一定要见老总。秘书递给他一张纸条,他展开一看,上书八个大字:“欲上天堂,先下地狱。”他一抬头,猛见哥哥走了进来,端坐在老总的椅子上,他的脸顿时烧灼得发痛。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那个春天,很暖

①女儿一岁时,婆婆得了精神疾病,生活基本上能够自理,自己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服,只是一到傍晚,就会出现幻觉,常常会无缘无故地把家里的东西扔掉。记得有一次女儿感冒,婆婆竟然把感冒药全部扔到了池塘里,还振振有词说那些都是毒药。说着说着,婆婆害怕地哭了。女儿在一边也哭个不停。我看着两个泪人,也忍不住哭了。

②那个冬天,很冷……

③女儿五岁那年,有一天她怯怯地对我说:“妈妈,我可不可以换掉我奶奶呀?我要让惜愉的奶奶做我的奶奶!”我说为什么呀?她说:“我的奶奶一点都不好!从来没有疼爱过我!但是惜愉的奶奶对惜愉可好了,每天来幼儿园接惜愉回家,回到家还给他做好多好吃的,冬天灌好热水袋给惜愉捂手,夏天拿着扇子不停地给惜愉赶蚊子。”我把女儿搂在怀里:“这世上每一个做奶奶的都会疼爱自己的孙女。奶奶之所以没有好好疼爱你照顾你,那是因为她病了。从你出生的那天起,她注定是你一辈子的奶奶,这个谁也无法代替的。”女儿失望地低下了头。

④女儿七岁时,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她回家狠狠地把书包扔在桌上,愤愤地说:“我有这么个奶奶真是倒霉死了!害得我天天被同学们嘲笑,抬不起头来!”我问怎么了?她说:“奶奶每天去菜市场买菜,每天都经过我们学校。你说她可笑不可笑,冬天扇扇子,夏天戴个绒线帽,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婆子!”我气得把女儿的书包扔在地上,恶狠狠地说:“别人可以看不起你奶奶,可以嘲笑她,歧视她,但是你不可以!因为你是她最亲的人,你的身上流着她的血!你要想同学们尊重你奶奶,首先要做到自己尊重你奶奶!不管奶奶变成什么样子,她永远是你要去敬重的人!”女儿第一次看到我如此情绪激动,不停地说:“妈妈,我错了。”

⑤女儿九岁那年,有一天我送她去学校。远远地看见在学校门口有三个小男孩子正将香蕉皮扔向婆婆,我刚想制止,却见女儿用力挣脱我的手,飞一般地跑过去,用小小的身体护着她奶奶,大声地喊着:“不许你们欺负我奶奶!”三个男孩愣住了,呆立在那里。我走过去,轻声对他们说:“我不跟你们讲大道理。每个人都会有老的一天,每个人也都会有生病的时候,想想看是不是?”三个男孩愣了一会儿,默默地走到我女儿面前说:“我们再也不欺负你奶奶了。”

⑥女儿十一岁那年,院子里开满了鲜花。她让奶奶手持一根木棍,木棍的一头系着一根漂亮的红丝线,红丝线在风中轻盈地飘着。女儿说她在和奶奶钓蝴蝶。我问,没有钩怎么能钓得着蝴蝶呢?女儿说,她和奶奶不是在钓蝴蝶的身子,而是在钓蝴蝶的快乐!看着她们祖孙俩灿烂的笑容,我也笑了。

⑦那个春天,很暖……

(选自《2015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北大荒的雪

    肖复兴

    ①在北大荒,我喂过一年多的猪。猪号在我们二队最西头,再外面就是一片荒原,空旷得犹如到了天之外。猪号算我一共四个人:本地老乡老黄,山东汉子小尹,班长老王。班长叫王习凯,待我很好。在他眼里,我还是个孩子。

    ②我到猪号报到是冬天,我和小尹住在烀猪食大屋旁的一间小屋里。每天收工,老王和老黄回家前,都要嘱咐我们,别贪睡,警醒点儿,要是半夜下雪,别忘了起来看看猪栏有没有被风雪吹开了。猪号的冬天,这是最让人头疼也最让人警惕的大事。

    ③这样的大事,在那一年的冬天,让我赶上了。一天半夜里,呼啸而至的暴风雪,像莽撞的醉汉一样,使劲儿扑打着我们小屋的窗户。我睡得死,小尹把我推醒,跑到猪号一看,最让人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猪栏都被吹开了,一群猪八戒正在疯狂地往荒原上拥。暗夜的天空纷纷扬扬的雪片子越来越大。跑到荒原上的猪,我根本看不清,小尹在猪号干了好几年,有经验,我就紧跟着他往前跑。

    ④这时候,老王和老黄也从各自的家里赶了过来,跟着我们一起追猪。在北大荒六年,我是第一次在半夜里跑到荒原上,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雪。可能是因为在夜色的衬托下,风雪显得比白天更为可拍,更为疯狂。

    ⑤不过,老王和老黄一来,我和小尹就有了主心骨,暴风雪也不那么可怕了。就是这样一定心,一走神,我一脚踩空,掉进了雪窝子里。立刻,鼻孔里,嘴巴里,脖领里,全是冰冷的雪花。眼前一片漆黑,脑子里一片空白。

    ⑥我已经不知道,最后我是怎么被老王他们从雪窝子救上来的了。我也不知道最后他们是怎么把那群猪八戒赶回猪栏。那时我已经冻成了雪疙瘩。等我睁开眼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老王家中的炕上了,还盖着他家唯一的一床棉被。老王的老婆抱着一盆雪花,正在用雪给我从头到脚地揉搓。睁开眼睛,我看见的是老王的老婆那一双明澈的眼睛,正笑着看着我。想想,那时候,她也就是四十岁上下的样子。

    ⑦每逢想起暴风雪后的老王一家,想起老王家的那铺热炕,那床棉被,我都会忍不住涌出感既:知青,如今早已经成为一个历史的名词,需要有心人善良地去抚模,才能够感受到它的温度,但是,谁还有当年老王和他老婆这样的耐心与诚意呢?

    ⑧前几年,我重返北大荒。我特意找到老王的家。老王刚刚和一群知青到队部大会议室去了,家里只剩下老王的老婆一个人。 她走近我的身边,用眼睛凑近我,仔细瞅了瞅,认出了我,一把拉住我的手,连声对我说:“我的心脏不好,眼睛也不好,一只眼睛是假的了,我不敢和老王去队部看你们。”

    ⑨握住她那瘦骨嶙峋的手,我说不出一句话,我看见她昏花而浑浊的眼睛里含着泪花。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那年暴风雪夜里地用雪为我擦身时望着我的眼光。那时,她的眼睛,明如秋水,是那样的清澈!

    ⑩走出老王的家,老王的老婆一再坚持要送我。

    ⑪刚刚送出院子,她忽然一屁股就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佝偻的胸脯起伏得很厉害。毕竟七十多岁了,那天,阳光格外地强,热浪涨涌。我赶紧扶她起来,想送她回家,她摇摇头说:“不碍事的,老毛病了,一回儿就好。让我送送你,送你到路上,我看不清,能感觉着你走远。”

    ⑫她就这样一直把我送到队里的土路上,走了老远,我回头看见她站着站着,一屁股又坐在土路上,向我使劲地挥着手,又摆着手。

    ⑬那一刻,我不敢再回头。

    ⑭没有雪的冬天,只是冬天的赝品。没有雪的北大荒,还能叫作北大荒吗?

    ⑮不知为什么:也不知别人怎么想,想起北大荒的雪,总会让我感受到北大荒最寒冷最凛冽,却也是最温暖的那一部分,总会让我感到北大荒最柔软最脆弱,却也是最富有韧性的那一部分。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01月15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小题。

草木恩典

李丹崖

    ①草的香,似乎只有在两个时间可以闻出来。

    ②一是在被碾压或拦腰斩断的时候。这时候的草,像是慷慨就义,被镰刀、被车轮,割断、碾压,散发出奇特的生命的香。这香味,让人觉得有一种拿生命才换得来的美。我小时候喂过牛,给牛铡过草,当祖母把成捆的青草放到铡刀下,我奋力挥动胳膊,向下一压,咔嚓,草被斩成了两段,旋即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我追求这种香,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人是具有动物性的,格外爱这些草木滋味。

    ③另一是在草被熬煮的时候。我的父亲是一位中医,小时候,我常常爱在他的中药橱边转悠,可以闻到与众不同的草木香氛。遇到病人前来抓药,父亲把那些或叶,或花,或根,或果的中药材用纱布包起来,放到砂锅内熬煮,满屋子的中药香。在滚沸的高温作用下,我觉得这才能彻彻底底地闻到草木的香味。

    ④秋天到了,草木走向成熟,似一个男孩走向青年,一个女孩发育完善。旧时,在乡间,我喜欢睡在小溪边的草甸子上,一边看蓝天白云,一边嚼草根,我觉得,这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小时候,身小力薄的我干不了农活,放羊是我唯一的活。我把羊拴在溪边的小树上,确保它们只吃草,不会啃食庄稼,我就往地上一躺,看着羊羔吃奶,母羊反刍;我呢,则效仿羊的样子,去尝一尝草根。

    ⑤草木的根深深扎进土地,通过叶面来进行光合作用,它是最能吸纳天地灵气的。所以,维生素多蕴含在很多青菜当中,牛羊通过青草来摄取营养,我们再通过牛羊的肉来摄取营养,然后,牛羊和人的粪便又可作为肥料给青草带去营养。这个循环看起来有些吊诡,实际上,又是多么巧妙的一个轮回

    ⑥青草,在这样的一个轮回中,无疑扮演了“双面人生”。成全人畜,又替人畜打扫垃圾,还这个世界天蓝水碧,它们的一生近乎伟大。

    ⑦我有一位诗人朋友,他有种奇怪的感觉,每次在城市居住久了,吃得大鱼大肉,诗性会逐渐泯灭,会写不出东西。这个时候,他都会到山区的寺院里,找一处周遭长满茂密树木的禅房来住,日日食蔬,这样,就能诗性重返。他说,他获奖最多的诗作,是寺院里的那些草木和蔬菜给予的。

    ⑧这是何其美妙的草木恩典!

    ⑨有时候,我实在羡慕那些古人,居住的全部是木材架构的房子,戴的帽子是斗笠,披的是蓑衣,穿的是木屐或草鞋,这样,才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潇洒。现如今,你披着满是塑料味道的雨衣,穿着不透气的胶鞋,能“任平生”吗?我不是过激,只是想表达,人一亲近草木,就滋生了健康,培育了高雅,构建了和谐。

    ⑩草木的恩典,也许是它们自己都不知晓的义举,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它们一直在照做。也多亏了草木的这份坚守、这种任性,才让我们有机会——食草,刷新自己;闻香,愉悦心智;观色,养眼醒神。

(摘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注】①恩典:旧指帝王按定制给臣子的赏赐。后泛指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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