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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九上语文第二单元 A学习区 第7课 就英法联军远征中国致巴特勒上尉的信

读《 就英法联军远征中国致巴特勒上尉的信 》,下面对本文内容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文章首先交代了写信的缘由,然后谴责了英法联军洗劫、焚毁圆明园的野蛮行径,最后热情赞颂了代表东方艺术和亚洲文明的圆明园。 B、本文结尾“先生,以上就是我对远征中国的全部赞誉”照应了开头“而你很想知道,我对英法的这次胜利会给予多少赞誉”,实现了首尾呼应。 C、这是一封义正词严、感情强烈的回信,从中可以看出雨果是一个有正义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的人。 D、本文运用感情激越、对比鲜明的语句给读者以强大的阅读冲击力,赞美圆明园极尽渲染之能事,谴责英法强盗则用入木三分的讽刺语言。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向日葵

刘梅花

    那个村庄,在沙漠里,向日葵呢,都种在沙滩上。我们村的人,都叫它葵花,还不知道它有个名字叫向日葵。

    葵花长到和我一样高的时候,就快要开花了。水渠里的大水已经哗哗地奔涌来了,像没套上笼头的野马,横冲直撞。水冲进葵花田里,我听见十万葵花咕咚咕咚喝水,直喝得打嗝儿。

    十万葵花开,那花儿像火苗一样扑跃,灼灼地燃烧起来,村庄被花攻陷了,沙漠也被花占领了。上学的路上,路两旁都是葵花拥挤的笑脸。葵花开呀开呀,浑身的劲儿都拿来开花。它们这么高兴干吗呢,龇牙咧嘴的,开得一塌糊涂。太阳在哪,花朵就朝着哪。多么神奇的花呀!

    打下来的叶子、花盘,都是灰毛驴鲜嫩的口粮。它幸福地嚼着,嘴角淌着绿色的汁液,浑身闪着油亮的光芒。咴咴地叫两声,身上的皮毛抖动着,颤颤的。

    清晨,阳光倾洒在沙漠里,倾洒在葵花上,那种金黄,简直让人束手无策。十万朵花,面朝东方,似乎可以听见轰轰烈烈燃烧的声音,如火如荼,连沙漠都快要被花儿点燃了。

    万籁俱寂,只有花开的声音。鸟不鸣,花却喧嚣。看一眼,被野性的美击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太美的东西,让人自卑。

    一场盛大的花事席卷而过。花开盛后,就收了。葵花子开始变得饱满,一天天鼓胀起来。花谢是开花的盛事。

    葵花子饱满之后,花盘都要被割下。家家户户都割走花盘,把枝秆留下。留在地里的葵花枝秆,像一地拐杖挺立着。拐杖不绿了,慢慢变得枯黄、黑瘦。叶子在风里瑟瑟地抖,枯萎着,也被风摘走了。

    一地枯瘦的骨头,寂寞,衰老,撑在一天天变冷的天气里。

    前半生荣华,后半生寒碜——你以为这是真的吗?

    不是,那没有花盘的光秆秆,脖子朝前伸着,还是向着东方,一丝不乱。十万拐杖,脖勾都朝前伸着,向着太阳,暗含着一股强大的气势。这疏朗辽远的意境,真有种惊心动魄的美。

    一个初冬的清晨,我出了村子。突然被一种浩大的气势震撼了:大漠里浩浩荡荡的十万葵花秆,仿佛从天空射下来的密密麻麻的箭镞,令人惊诧,枝秆上落了明亮的霜,在阳光下闪着光。葵花脖子勾着,都朝着东方,黑炯炯的,像眼神。一根都不曾乱,肃穆,庄严,苍茫。那种萧萧气势,一下子让我慌乱。我担心,它们会在某一时刻屈膝下跪,叩拜东方。苍茫大地,草木才是主人,我们只是过客。

    光阴里一定藏着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秘密,草木知道,天地知道。就算枯萎了,失去了花盘,内心的坚持还是一样的,还是纹丝不乱。万物生,万物荣。而这肃穆,这萧瑟,都是天意——只有草木自己洞悉。

(选自《读者》2014年1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永远的槐花蜜

赵学儒

    初夏,老乡进城,带来蜂蜜,是槐花蜜,即槐花盛开时蜜蜂采粉酿成的蜜。老乡说,这是头茬槐花蜜,是一年中最好的蜜,是咱太行山区最地道的蜜。老乡的一番话,把我带回到了三十年前的太行山老家。

    我老家是个被大山围起来的村子,因为少雨,山上栽满耐旱的槐树,每年春天柳绿之后,山上的槐树便开了花。近看朵朵串串,远望成片,从空中俯视,沟沟梁梁都是雪色。轻风摇曳,花海泛起股股波浪,吹来缕缕花香。这时,便有无数蜜蜂如天兵天将蜂拥而至,之后趴在花蕊上,再无声息,专心采粉。

    那时老家穷,乡亲们都要采槐花,或自己吃,或喂猪。一次,我跟母亲上山去采花,她用长钩勾下树枝,我把槐花摘下,放到袋子里。母亲的手被槐刺刺破,鲜血直流,母亲却笑笑,甩甩手指上的血,继续采。我家八口人,爷爷奶奶老了,失去了劳动能力,我爸在外地教书,很长时间回家一次,我们兄妹四个都在上学,母亲的辛劳可想而知。

    记得那日母亲穿了一件绿褂子,在白色花海中格外显眼。橘红的阳光也从树缝探下头来,与她的微笑糅在一起,越发灿烂。我摘了一朵小花放到嘴里,咂咂滋味,开始有点苦涩,却越嚼越香、越嚼越甜。我们满载而归,身上还带着香甜的味道。

    母亲把槐花带回家,摊在干净的地上晾晒,便于存放。接着,她开始鼓捣猪食。她把槐花放进大锅,点燃灶膛的火,等锅里的水烧开了,槐花瘪下去了,又把一些谷糠放进去搅拌,再兑些凉水,开始喂猪。圈里是黑白两只猪,一顿吞咽。年终,母亲把一只猪卖掉,还“缺粮款”,另一只杀了,肥肉炼成坨,作为全家一年的油水。

    槐花的吃法多样:炒鸡蛋,把鸡蛋和槐花搅在一起,放锅里炒,鸡蛋熟了,菜就成了;蒸槐花,把槐花和面粉拌匀,再划线儿盐,放笼屉里蒸,出锅便可以蘸蒜吃;蒸包子,把槐花剁成馅儿,搅上些猪油,用棒子面、棱子面或山药面包好、蒸熟。那浓浓的槐花香,伴随着我们成长。

    我成家之后,在附近的水电站上班,家里的事基本落在妻子肩上。我上班是三班倒,一次早上下班回家,知道妻子去采槐花了,便去接她。山上,阳光灿烂,就像舞台上的灯光,槐花漫山遍野地舞蹈。一群群蜜蜂来了走,走了来,嗡嗡声此起彼伏。在这片雪白的花海中,妻子头上的红纱巾分外妖娆。采完花,妻子开始下山。她的肩上背着装满槐花的筐子,筐子上还摞着鼓鼓囊囊的麻口袋。下坡时几乎是一路出溜,妻子的腰杆却总是挺得笔直,抵住筐子和口袋。回到家,她解下被汗水浸透的纱巾,让我替她拔头皮里的槐刺。猛地拔出来,殷红的血也跟着渗出来。

    那年,我们家盖新房,妻子特地养了三只猪,或卖了钱支付材料费,或用来招待帮工。为了让猪吃饱喝足快些长大,妻子采回了很多槐花,晾晒在房前屋后、坡坡台台,吸引了很多蜜蜂前来。

    老乡说,我知道城里什么都有,但这蜂蜜是自己家的,可甜了。我也没客气,认真地对老乡说,这蜂蜜永远是最好的。

《光明日报》(2017年06月)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方寸轮椅  无限宇宙

    “如果宇宙不是你所爱之人的家园,那这个宇宙也没什么值得探索,”英国物理学家斯芬·霍金曾说。2018年3月14日,76岁的他永远停止了对所爱宇宙的探索。

    这位常通过语音合成器讲英式冷笑话的物理学家,虽身困于方寸轮椅,却未停止过对无垠宇宙的思考。

    1942年1月8日,在伽利略去世三百年后,霍金出生于英国牛津。学生时代,霍金并非人们想象中的“天才少年”。他对学校课程不太感兴趣,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排末位的后进学生。但他对物理和天文学格外着迷,从同学中收获了“爱因斯坦”这一昵称。

    “物理和天文学让我们有望真正理解自身起源以及我们为什么在这里。我想彻底弄清宇宙的奥秘,”他说。

    兴趣的驱动力巨大,霍金选择了科学探索之路,开始崭露天赋。17岁,他进入牛津大学攻读自然科学,很快获得一等荣誉学位,随后前往剑桥大学研究宇宙学并获博士学位,最终留校从事研究工作。

    当年轻的霍金正准备在学术上大展拳脚时,一种罕见疾病却几乎击垮了他。1963年,霍金被诊断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医生告诉他最多只能活两年。他在自传中回忆,当时以为生命就要结束了,可能再无机会将自身潜能发挥出来,但到了如今“可以静静地满足于我的生活了”。

    霍金在疾病恶化初期并不愿接受帮助,他固执地希望被当成正常人对待。直到上世纪60年代末,他才最终被说服开始使用轮椅代步。可谁能想到,后来他竟爱上了“轮椅飙车”,经常把电动轮椅开到全速,然后欣赏助理担惊受怕的表情。

    到了70年代后期,疾病已让他的言语功能严重退化,并最终失去说话能力。幸运的是,电脑专家帮他设计了一个特殊装置,可用手指在屏幕上选字,然后通过语音合成器把想表达的内容“说”出来,这也成为他后来的励志形象。

    疾病并未击倒“固执”的霍金,而让他在轮椅中静静探索宇宙的真谛。

    霍金在剑桥时与英国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合作提出了彭罗斯-霍金奇性定理。二人共同发表论文称假若宇宙遵守广义相对论,并且含有足够多的物质,则它必定起始于大爆炸奇点。

    霍金随后又开始了对黑洞的探究。1974年,霍金在英国《自然》杂志发表论文阐述黑洞辐射理论。由于观点激进,不少学者一开始持保留意见。但随着时间推移,论文获学术界认同。剑桥大学教授夏马形容论文为“物理学史上最美丽的论文之一”。

    卓越的学术成果让霍金收获很多荣誉。他当选英国皇家学会院士时才30多岁,是最年轻的院士之一。

    霍金表达学术观点非常直白,上世纪80年代他与几位学者展开“黑洞大战”争辩,他还爱就科学命题与其他科学家打赌。不过,他勇于承认错误。他在198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描述,假如无边界提议正确,宇宙最终会停止膨胀,开始坍缩,这一过程中,时间会朝反方向流逝。他的学生发文驳斥,霍金重新审视后承认自己观点有误。

    霍金不希望做高冷科学家,而是细心深耕科普领域,让更多人爱上科学。他写的《时间简史》被翻译为40多种文字,堪称史上最畅销科普书。全书中只有一个公式——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其深入浅出程度可见一斑。

    他还多次客串影视作品,他在美剧《生活大爆炸》中批改剧中人物谢尔登的论文;在科幻电影《星际迷航》中,他扮演自己,并和牛顿、爱因斯坦的全息影像打牌。探索频道的纪录片《与霍金一起了解宇宙》以及以霍金传记电影《万物理论》都得到了他的鼎力支持。

    剑桥大学副校长史蒂芬·图佩说,霍金对科学知识以及科普作出的杰出贡献为我们留下一笔不可磨灭的财富,“他的故事激励着数百万人,人们将非常怀念他”。

(新华社记者张家伟)

(选自2018年3月15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永恒的托尔斯泰

    曾经让我激动的小说可真不少,其中当然有托尔斯泰的大作。而后来,我怎么就那么强烈地喜欢上了海明威?他那貌似枯槁的短句竟有那么丰腴的蕴藏,我甚至感到全世界的作家数他最有魅力。还有总是穿了破衣服拍照的福克纳,还有鲁尔弗,还有日本的川端康成。在图书馆里吸了一辈子灰尘的博尔赫斯、托尔斯泰怎么竟显得模糊了?曾经“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后来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现在又终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了。仔细想想,大师是谁,海明威还是福克纳?川端还是谷崎润一郎?心里忽然明白过来.真正的大师应该是托尔斯泰,那个长着大胡子身穿布衣经常和农民一起耙草的伟大的托尔斯泰。

    现代作家如海明威、卡夫卡、马尔克斯,怎么着都觉得散碎了点,思想让人捕捉不住,令人激赏的往往只是语言、细节和叙述手法。现代文学展示着现代的人生?如果说文学仅仅是对人生或社会的展示,那怎么能让人心悦诚服?毕竟,文学不只是展示。仅此一点,海明威怎么能和托尔斯泰比?有人说,托尔斯泰是一面“镜子”,托尔斯泰怎么能仅仅被说成是一面“镜子”?

    是什么让我们觉得托尔斯泰好像是一座山?他笔下的人物总是弥漫着浓浓的忏悔之情,不是白种人或是黑种人或是黄种人的忏悔,而是人类的忏悔?为什么他的小说能让人听到深深的叹息,感觉到对人类灵魂的无情鞭挞?难道这一切不是基于对人的深深的爱?塔吉雅娜·托尔斯泰这样回忆她的父亲:“有一次在雅斯纳亚·波良纳那里,父亲忽然心血来潮,要大家说出人生的三个愿望。父亲想出了两个——爱一切人,被一切人爱。”现代派作家少的是爱,多的是技巧,然而文学毕竟不是技巧的展示会、语言的杂耍或叙事的杂技。

    读托尔斯泰,常常让人想到宗教。但把宗教淘洗一番,祛除世俗附加上去的荒诞,剩下的就是宗教美好的一面:净化人类的灵魂。这话太古老了,但托尔斯泰最动人之处正在于此。阅读托尔斯泰,你会觉得自己的灵魂是那么不干净,每一次阅读都像是一次净化,像是跳进清流洗了一次澡。据说田园牧歌是虚幻的,但难道许多现代派作品中的浮躁、失落、异化和颓唐能成为人类的精神营养?

    我们有时,会觉得托尔斯泰太像一位“教主”。然而他的劝谕总是通过“真正的小说”来实现的。小说就是小说,小说不是哲学,小说是入俗而不是说教。和托尔斯泰比较一下,萨特的小说是不是太“非小说化”了?托翁总是不动声色地通过人物达到他的目的。真理从来都是浅近的,就像太阳,悬在你的头上,就那么一个圆,带给你光和热。读托尔斯泰的作品,你感觉到的是手法?语言?结构?全不是。这一切那么完美地综合着,任何一面都不特别突出,一切均水乳交融,以求突出人物来传达作家所要传达的“教谕”。这才是大师,自然、大方、有力。在托翁面前,现代许多“实验性小说”是不是太喜欢花样百出,因而太有些小气?

    文学上“寻根”的说法往往显得可笑。我们的许多作家像一棵树,站在大地上却喋喋不休:“我们的根在哪里?”而暮年的托尔斯泰还是对来访的朋友说起他正在写一本书:“我的余生不长了,然而生存一刻就要工作一刻,我正在写有关政府和人民关系的书。”散步的时候,托翁常常会突然停下来,“一位老农,刚磨完了一把镰刀。托尔斯泰伯爵和他说了几句话,丢下手杖,一下子夺过镰刀,麻利地割着草以试一试刀刃。”“我们遇见两位香客打扮的老头,背着旅行袋,拄着拐杖,脚上缠着布片,快步走过。托尔斯泰叫住他们,说了一会儿话,又从怀里掏出钱包,给了他们一些钱。”真不知道托尔斯泰和两个老头说了些什么,想必不是“今天天气哈哈哈”。他一生都努力地想使自己不要远离人民。

    阅读托尔斯泰的小说、日记和关于他的回忆录,一次次地让人感动。我想,面对托尔斯泰的著作你就会清清楚楚地知道什么是大师,知道托尔斯泰与某些“大师级”作家分量的不同。

文学作品阅读。

飘逝的风筝

徐国平

    三月的暖风一吹,催着万物,都跟长了翅膀一样。

    鹞爷也感觉到了,一大早儿就拿起那只“年年有余”的风筝,迈出了家门。

    整个村庄像被掏空了身子一样,甚至连声犬吠鸡鸣都听不到。鹞爷一边走着,一边四下观望着。若在以往,身后总会尾随着一群欢天喜地的孩子,一个个抢夺着他手中的风筝。

    唉,娃们一个个都去哪儿了?

    一路上,那些残墙断壁、破砖瓦砾、树林和那些废弃的打麦场,被风吹过,尘土飞扬,凌乱不堪。两台从早到晚狂叫不止的挖掘机,正一口口地蚕食着那一排排早已空无一人的院落。

    鹞爷瞧着心痛,就像被抽筋剥皮一般难受。很快,自家那二间旧屋也难逃一劫了,只是满屋子的风筝,又将栖身何处?

    鹞爷忧心忡忡,步履沉缓,一直走出村外。村外的那大片麦地,整整荒废了一个冬天,听说要建飞机场。

    一阵春风吹来,那只风筝有些急不可待地拽紧了他的手。若在过去,鹞爷早就手脚利落地将风筝放飞起来,心也随着风筝,飞到天上去了。如今,鹞爷却攥紧风筝,迟迟不肯撒手。

    鹞爷又想到过去。他自幼就跟师傅扎风筝。这辈子,连他自己也数不清扎了多少只风筝。每只风筝经过他的手,都活灵活现,千姿百态。那些走在归途上的人老远瞅着,就觉得离家近了,浑身的疲惫便飞到九霄云外。

    后来,鹞爷成了民间艺人,还上过电视报纸,甚至大洋彼岸的一些老外都来参观他的手艺。只是,他手艺慢慢失传了,现在的年轻人谁还学这些费事的玩意。而且,大都跑到城里,一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心也收不回来了。

    最初,儿子大龙还跟他学扎风筝。可刚刚学了个皮毛,便被一帮记者吹捧成风筝世家的传人。大龙心高气燥,觉得小村子施展不开,跑到城里开了一家风筝作坊。好几次,大龙苦口婆心劝他也搬到城里去赚大钱,鹞爷却一口回绝了,他知道儿子无非让他去做招牌,糊弄人。

    唉,不想这么多了,趁着天暖风轻,还是放风筝吧。

鹞爷仰着脖梗,望着蔚蓝的天空,正专心致志地操弄着风筝,突然,一声嫩生生的童音传来,老爷爷,放风筝好玩吗?

    你玩一下,就知道了。他连忙将手中的风筝线递给男孩,有些蛊惑地说。

    男孩牵着那只风筝在麦地里奔跑起来,风筝越飞越高。鹞爷远远地望着,眼前一会儿闪过儿子的影子,一会儿又闪过孙子的影子。

    突然,男孩像是被脚下的什么东西给绊倒了,风筝线随之撒手松开。男孩爬起来,紧追了几步,却没有拽住随风筝渐渐升起的风筝线,只好哭着跑回鹞爷跟前。

    鹞爷没有责备,一脸温和地劝慰着男孩,没关系,风筝早晚要飞走的。

    男孩用手抹了一下眼角的泪,问,风筝还能飞回来吗?鹞爷望着那只风筝摇了摇头,没有吱声。

    男孩撅着小嘴,有些难过。许久,鹞爷才开口问男孩,你家在哪里,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男孩晃了晃脑壳说,他的家在很远的城里,学校放假,父亲开车带他回来寻根祭祖的。说着,男孩伸手指了指麦地远处。果真,有一辆轿车,停在一块老坟地前,几个人正在烧香焚纸。

    鹞爷心一动,随口问,告诉爷爷,根是啥?

    男孩一脸迷茫,摇头不知。

    鹞爷就仰头指了指天上的风筝说,根是啥?根就是你手中的那根风筝线,人就是天上的风筝。有根线扯着还能落回来,如果那根线断了,就四处漂泊,永远也飞不回来了。

    男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此刻,就见那只摆脱了束缚的风筝有些飘摇不定地朝下沉落了一会儿,最后猛然折了一个方向,有些留恋地渐渐飞高了,飞远了,最终淡出了鹞爷的视线。

    恍然间,鹞爷觉得手心一湿,低头一看,是一滴滚落的老泪,他揉了揉眼睛,那么困惑,那么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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