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三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月考试卷
作为“仁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孔子的文艺观主要通过他对《诗经》的评论提出,因此又被称作“诗教”观。一般认为,孔子“诗教”文艺观重“教”,即侧重于“诗”(文艺)的社会教化作用与伦理实践意义。从文艺的社会作用层面讲,身处“礼崩乐坏”的春秋动荡年代,出于实现社会理想的需要,孔子尤为看重文艺的道德教化功能,力图发挥文艺在蓄养健全人格、构建和谐社会上的独特功用。从文艺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层面讲,要求两者完善和谐,甚至更重内容。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武》《韶》两乐相比,《武》颂攻伐,虽然形式也完美,但不如歌颂仁政的《韶》乐那样“尽善尽美”。从文艺批评标准的层面讲,孔子明确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无邪”即“中正和雅”,要求的是作品在缘情、言志时不要太直露,而应适度。同样,“无邪”仍然是从突出“文治合一”的社会教化论申发的,关涉孔子对文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美理想的追求。
孔子“诗教”文艺观在重“教”的同时并不忽视“诗”。一方面,孔子并非就文艺论文艺,而是将其作为培植理想人格、建立和谐社会的一种途径;另一方面,他又并非简单将文艺视为教化的工具,而是充分认识到了其所具有的“文以发蒙”“以美养善”的社会效益。正是以上两点,构成了孔子文艺观的鲜明特色,并对整个中国传统文艺思想产生了根本影响。“兴观群怨”的例子最能说明这一特色。“兴”即“引譬连类”“感发志意”,强调通过譬喻喻,使人联想、领会到某种类似的深微曲隐的思想感情,受到感染和熏陶;“观”即“观风俗之盛衰”“考见得失”;“群”指“群居相切磋”“和而不流”;“怨”指“怨刺上政”“怨而不怒”。其中,“兴”是“观”“群”“怨”的基础,四者虽均以实现“诗教”的社会功用为目的,但又必须以尊重文艺独特的审美规律为前提。
我们可以从“教”与“诗”两个层面洞悉其对重塑当代中国文化的智慧启迪。首先,孔子“诗教”文艺观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它的“在地性”或实践品格。基于对现实生活的反省和总结,《论语》言“诗”都十分接地气,目的都在强调文艺树正气、凝人心的社会教化意义。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最重要一脉,孔子儒学在此不仅彰显出开创性、典范性价值,更淬炼岀后世文艺载道安邦、经世致用的实践品格和人文精神。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生不息,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孔子及儒家的文化自觉。
其次,孔子尤为看重“以诗为教”“以美养善”的“会通性”。“诗教”必须以尊重文艺自身的特殊性、审美规律性为基础,否则就会失去它所特有的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的魅力。孔子十分重视文艺“不言之教”的特质,在讲文艺的社会作用时,始终把“兴于诗”作为前提和基础。由此以来,中国文艺逐步确立“诗缘情”“诗言志”的主流传统,汇聚刘勰、王昌龄、王夫之、王国维等人智慧的中国特色的“意境”理论,也正是賡续孔子的文艺思想发扬所得。
今天的文艺家们按照美的规律去激活文论传统的生命力,进而在兼收并蓄古今中外异质文化因子的基础上,再续中华民族自信、自觉和自豪的心魂。
(选自王杰泓《诗与教》,《光明日报》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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