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嘉兴市七校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言外之意”指话语里暗含着的、没有直接说出的意思。请阅读下列语段,写出画线句的言外之意。
(1)、传达室门口放着一只很雅致的花盆,司机小牛绕着花盆走了一圈,瞅着门卫张大爷问:“张大爷,这花盆挺好看的,放在这儿可惜了啊!”张大爷面无表情地说:“这是公家的东西!

张大爷的言外之意是:

(2)、司机小牛经常把轿车停在单位大门外,张大爷不放心,终于忍不住问小牛:“小牛啊,把车停在这儿,不怕调皮的小孩子砸烂了玻璃、划坏了车子?”小牛不屑道:“张大爷,这是公家的东西!

小牛的言外之意思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爱因斯坦

苗  千

爱因斯坦(A1bert Einstein,1879—1955)这位出生于德国的犹太裔理论物理学家,因为对理论物理学的开创性贡献,早已成为“天才”的代名词和科学界的标志性人物。全世界研究爱因斯坦的专家和书籍多如牛毛,我们不可能通过一篇短文来总结爱因斯坦的天才或他的理论,如果只从科学史的角度去考量这位物理学家,就会发现他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物理学发展过程中的符号意义。

1879年3月14日出生于德国乌尔姆的爱因斯坦,在早期并不像很多传说故事中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智力发育迟缓且有语言障碍的小男孩,他很早就表现出了超强的领悟能力以及对自然界的好奇心。据他自己讲述,他第一次对自然界感到好奇,来自他爸爸送给他的一个小罗盘,那个始终坚定指向一个方向的罗盘指针使他第一次认识到了自然界的神奇。

15岁时爱因斯坦追随做生意失败的父母到意大利求学,后又转学瑞士,在学风开放的阿劳中学补习一年后考取了苏黎世理工学院,接受数学和物理学教育。随后,这位天才留在了充满着让他喜爱的自由气息的瑞士,却因找不到教职而成了专利局的一名小职员。当学术成就开始被全世界认可后,他开始执教于苏黎世大学,随后离开瑞士,执教于布拉格,后来又回到当时的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德国柏林。

回顾爱因斯坦早年的求学和执教经历,与罗曼•罗兰笔下的人物——音乐家约翰•克里斯多夫倒有颇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在少年时期对德国的沉闷空气感到压抑,之后游历欧洲,吸收各国文化的精髓,但最终在他们的作品中仍旧体现了德国思想和文化的条理性和深刻性。

爱因斯坦在少年时代完全无法忍受德国的应试教育,他因此选择在瑞士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在工作轻松的伯尔尼专利局做小职员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对“同时性”进行不懈的、深刻的思考,最终发展成为狭义相对论,改变了人们对时间的认识。正是在瑞士放松自由的氛围中,他和几位好友成立了“奥林匹亚学院”,一起研读哲学和物理学的经典著作,以马赫、庞加莱和休谟等人的思想为后盾,对牛顿经典物理学发起挑战。

爱因斯坦在得到物理学界的认可之后,回到了德国。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认识到德国在彼时仍然是世界物理学研究的中心,柏林聚集了世界上最出色的物理学家;另一方面,成熟的爱因斯坦可能对于表面显得僵化、教条的德国式思维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他的广义相对论,固然有着天才的迸发,但也有对于自然规律深刻的认识和艰苦卓绝的追求,这正是德国精神的体现。这位终生追求物理学和谐统一的物理学家喜欢莫扎特远胜于贝多芬,他认为贝多芬是在创造音乐,而莫扎特只是从天堂中把音乐“拿来”。他做出这个评论的时候,不会知道后人评价他开创广义相对论同样经历了像贝多芬一样孤独而悲壮的奋斗。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爱因斯坦受到德国纳粹政府的胁迫出走美国,他的再次出走成为德国作为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开始凋零和美国科学界崛起的标志。这位一生热爱和平的物理学家作为美国公民度过了他平静的下半生,他的经历,不仅是传奇,俨然成为20世纪人类科学发展的一个缩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伦敦碗里听到了侗族大歌

徐百柯

有这样两份邀请:一份来自世界瞩目的中心,一份来自默默无闻的中国西南边陲。前者邀请你去了解一座3次举办奥运会的城市、一个现代工业文明发源的国度,而后者邀请你去关注“那些时光边缘的村落,那些清泉之上的歌声”——两者会有什么交集吗?

   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展示了英国人引以为傲的东西:工业革命、全民医保、流行音乐……但是在这一切的开始,导演邀请全球观众欣赏的是一派乡村田园景象。显然,这同样是英国人内心珍视的传统。而在世界的另一端,在多数人的目光之外,贵州黎平县的侗族村寨至今还保留着淳朴的乡村田园景象。伦敦奥运会开幕之前数日,一场“重估乡村价值”的论坛在黎平举行。

  这里有侗族大歌——一种古老的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和声的民间合唱形式,被赞誉为“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这里的地扪侗寨,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称为“时光边缘的村落”。这里的肇兴侗寨,其构成本身就像是传统价值的一种象征,分为仁、义、礼、智、信五“团”。论坛会场,就设在其中的义团鼓楼下。

  正是乡村生活及其中蕴涵的价值,使相距遥远、量级似乎也相差甚远的两场人类活动,产生了某种关联——如同伦敦碗里听到了侗族大歌。

  工业革命之前,乡村的价值既在于生活,也在于生产,它要扮演社会演进的物质推动角色。而在工业化或后工业化的当下,乡村的价值则主要在于生活,即作用于人的内心。“重估乡村价值”论坛的举办方信奉这样的原则:以城市文化的善意输入,带动乡村文化的有效输出。实际上,只有在人的内心的意义上,我们才可能去谈乡村价值的输出。

  乡村价值的良性诉求是:在城市文明、现代文明的助力下,让乡村少年建立起一种文化自信,“首先让他们拥有和城里孩子同样的少年阅历,然后告诉他们如何融入外界,最终让他们明白,你有你的骄傲,并传播自己的骄傲”。

  实际上,这意味着一种“处理”乡村生活传统价值的过程。田园生活场景之所以成为伦敦奥运会开幕式的重要桥段,恰恰说明已完成工业化的英国成功地处理了其乡村价值,从而使这种价值有机融入国民心理和当代生活,并且骄傲地向全世界展示和传播。

  相比之下,中国尚处在工业化进程中。一方面,现代化之路必须坚定地走下去,在当下的中国乡村,没有经济提振的乡村文化复兴,注定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对乡村传统价值的保育和处理,必须同时展开,以实现生产和生活的平衡、外在发展指标和人的内心的平衡。

  一种应当避免的悲哀前景是,现代化在中国展示其摧毁性的力量,待到传统的乡村价值已经飘零,待到很多人的内心已经干涸,人们才幡然醒悟,才去进行所谓的抢救。

  要实现平衡的发展过程,切忌有意或无意的不对位——面对现代化的洗礼,试图用陋习陋规去加以阻挡;或者用半吊子的所谓现代观念,去否定基于人性的传统价值。

    伦敦碗里上演的开幕式获得诸多赞誉,给中国人的启迪不少。但许多人忽视了那个长而有力的前奏:英国人其乐融融的乡村生活。如果说承办奥运会是对全世界的一次诚挚邀请,那么开幕式的邀请非常清晰:请看我们内心珍视的传统,那些是构成英国人之为英国人的要素。

  在黎平,肇兴侗寨的义团鼓楼里,老妇在搅拌大瓦缸里的蓝靛染料,孙女在一旁玩耍,公鸡悠闲地踱步。几米之外是寨里的花桥,老乡们坐在桥上,一边抽着长烟斗休憩,一边饶有兴趣地打量一帮外地人热烈地开会讨论。到了晚上,所有人一起欣赏曼妙的大歌,全无大牌教授、村野老人的区隔。这样的建筑,这样的人,这样的生活,是村寨之为村寨的要素,也承载着这样一场论坛所试图唤起的、需要乡人和城里人共同保育的价值。

  期待中国的土地上,各具特色的乡村生活所含蕴的良善价值,能够被这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虚心接纳,并藉此成为国民内心珍视的传统。

(原载2012年8月8日《中国青年报》第9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①会明是三十三连一个火夫。提起三十三连,同时记起国民军讨袁时在黔、湘边界一带的血战。事情已十年了。如今的三十三连,全连中只剩会明一人同一面旗帜,十年前参加过革命战争,光荣的三十三连俨然只是为他一人而有了。旗在会明身上谨谨慎慎的缠裹着,他忘不了蔡锷都督说过“插到堡上去”那一句话。

②这十年来的纪录是流一些愚人的血,升一些聪明人的官。这一次,三十三连被调到黄州前线,会明老早就编好了绳子、铁饭碗、成束的草烟,都预备得完完全全。他算定这热闹快来了。在开向前线的路上,他肩上的重量不下一百二十斤,但是他还唱歌。一歇息,就大喉咙说话。

③驻到前线三天,一切却无动静。这事情仿佛和自己太有关系了,他成天总想念到这件事。白天累了,草堆里一倒就睡死,可是忽然在半夜醒来,他就想,或者这时候前哨已有命令到了?或者有夜袭的事发生了?或者有些地方已动了手?他打了一个冷战,爬起身来,悄悄的走出去望了一望帐篷外的天气,走进哨兵旁边,问:“大爷,怎么样,没有事情么?”“没有。”“我好象听见枪声。”“说鬼话。”他身上也有点发冷,就又钻进帐篷去了。他还记得去年鄂西战役,时间正是六月,人一倒下,气还不断,糜烂处就发了臭。再过一天,全身就有小蛆虫爬行。为了那太难看、太不和鼻子相宜的六月情形,他愿意动手的命令即刻就下。

④然而前线的光景和平了许多。这和平倘若当真成了事实,真是一件使他不太高兴的事情。人人都并不喜欢打扰,但期望从战事中得到一种解决,打赢了,就奏凯;败了,退下。总而言之,一到冲突,真的和平也就很快了。于是,他逢人就问究竟什么时候开火,他那样关心,好像一开火后就可以擢升营长。可是这事谁也不清楚,看样子,非要在此过六月不可了。

⑤去他们驻防处不远有一个小村落,看看情形不甚紧张,就有些乡下人敢拿鸡蛋之类陈列在荒凉的村前大路旁,来同这些副爷冒险做生意的。会明常常到村子里去。一面是代连上的弟兄采买一点东西,一面是找个把乡下上年纪的农民谈一谈话。他一到村落里,找到谈话的人,就很风光的说及十年前的故事,有时也不免小小吹了一点无害于事的牛皮,譬如本来只见过都督蔡锷两次,他说顺了口,就说是四五次。他随后做的事是把腰间缠的小小三角旗取了下来。“看,这个!”看的人露出吃惊的神气,他得意了。“看,这是他送我们的,他说“嗨,勇敢点,插到那个地方去!”你明白到哪个地方去吗?”听的人自然是懦夫,他就慢慢地一面含烟管一面说……

⑥因为这慷慨的讨论,他得到一个人赠送的一只母鸡,带着帐篷,用一个无用处的白本子安置了它,到第二天早晨,其中多了一个鸡腿,第三天又是一个,他为一种数的牵引,把之前的一切完全忘却了,他同别人讨论这只鸡时,也像一个母亲与人讨论儿女一样。他夜间做梦,就梦到有二十只小鸡旋绕脚边吱吱地叫。鸡卵到后当真积到了二十枚,就孵小鸡,小鸡从薄薄的蛋壳里出到日光下,一身嫩黄乳白的茸毛,惆啾地叫喊,把会明欢喜到快成疯子。白天有太阳,他就把小鸡雏同母鸡从木箱中倒出来,尽这母子在帐篷附近玩,自己却赤了脖子咬着烟管看鸡玩,或者举起斧头劈柴,把新劈的柴堆成塔形。遇到进村里去,他把这笼鸡也带去,给原来的主人看,像那人是他的亲家。从旧主人口中得到一些动人的称赞后,他就非常荣耀骄傲还极谦虚滴说:“这完全是鸡好,它太懂事了,它太乖巧了。”看样子,为了这一群鸡雏发育的方便,会明已渐渐地倾向于“非站主义”了。

⑦后来,和议的局势成熟,照例约好各把军队撤退。队伍撤回原防时,会明的财产多了一个木箱,一个鸡的家庭。无仗可打,把旗插到堡子上便一时无从希望。但他喂鸡,很细心地料理它们,他是很幸福的。六月来了,这一连人没有一个腐烂,会明望着这些人微笑时,那微笑的意义,是没有一个人明白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水缸里的文学
    ①我始终认为,我的文学梦,最初是从一口水缸里萌芽的。
    ②我幼年时期自来水还没有普及,一条街道上的居民共用一个水龙头,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储水的水缸,我们家的水缸雄踞在厨房一角,像一个冰凉的大肚子巨人,也像一个傲慢的家庭成员。记得去水站挑水的大多是我的两个姐姐,她们用两只白铁皮水桶接满水,歪着肩膀把水挑回家,哗哗地倒入缸中,我自然是袖手旁观,看见水缸里的水转眼之间涨起来,清水吞没了褐色的缸壁,我便有一种莫名的亢奋。现在回忆起来,亢奋是因为我有秘密,秘密的核心事关水缸深处的一个河蚌。
    ③请原谅我向大人们重复一遍这个过于天真的故事,故事说一个贫穷而善良的青年在河边捡到一只被人丢弃的河蚌,他怜惜地把它带回家,养在唯一的水缸里。按照童话的讲述规则,那河蚌自然不是一只普通的河蚌,蚌里住着人,是一个仙女!也许是报知遇之恩,仙女每天在青年外出劳作的时候从水缸里跳出来,变成一个能干的女子,给青年做好了饭菜放在桌上,然后回到水缸钻进蚌里去。而那贫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青年,从此丰衣足食,在莫名其妙中摆脱了贫困。
    ④我现在还羞于分析,小时候听大人们说了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童话故事,为什么独独对那个蚌壳里的仙女的故事那么钟情?如果不是天性中有好逸恶劳的基因,就可能有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庸众心理。我至今还在怀念打开水缸盖的那些瞬间,缸盖揭开的时候,一个虚妄而热烈的梦想也展开了:我盼望看见河蚌在缸底打开,那个仙女从蚌壳里钻出来,一开始像一颗珍珠那么大,在水缸里上升,上升,渐渐变大,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正规仙女的模样了。然后是一个动人而实惠的细节,那仙女直奔我家的八仙桌,简单清扫一下,她开始往来于桌子和水缸之间,从水里搬出一盘盘美味佳肴,一盘鸡,一盘鸭,一盘炒猪肝,还有一大碗酱汁四溢香喷喷的红烧肉!(仙女的菜肴中没有鱼,因为我从小就不爱吃鱼。)
    ⑤很显然,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这样的阅读一方面充满诗意,另一方面充满空虚,无论是对诗意还是空虚,都要用时间去体会。我从来没有在我家的水缸里看见童话的再现,去别人家揭别人家的水缸也一样,除了水,都没有蚌壳,更不见仙女。偶尔地我母亲从市场上买回河蚌,准备烧豆腐,我却对河蚌的归宿另有想法,我总是觉得应该把河蚌放到水缸里试验一下,我试过一次,由于河蚌在水里散发的腥味影响水质,试验很快被发现,家里人把河蚌从缸底捞出来扔了,说,水缸里怎么养河蚌?你看看,辛辛苦苦挑来的水,不能喝了,你这孩子,聪明面孔笨肚肠!
    ⑥我童年时仅有的科学幻想都局限于各种飞行器,我渴望阅读,但是身边没有多少适合少年儿童的书,我想吃得好穿得光鲜,但我的家庭只能提供给我简陋贫困的物质生活。这样的先天不足是我童年生活的基本写照,今天反过来看,恰好也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我们格外好奇。我们家家都有水缸,一只水缸足以让一个孩子的梦想在其中畅游,像一条鱼。孩子眼里的世界与孩子身体一样有待发育,现实是未知的,如同未来一样,刺激想象,刺激智力,我感激那只水缸对我的刺激。
    ⑦我一直相信,所有成人一本正经的艺术创作与童年生活的好奇心可能是互动的。对于普通的成年人来说,好奇心是广袤天空中可有可无的一片云彩,这云彩有时灿烂明亮,有时阴郁发黑,有时则碎若游丝,残存在成年人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变得功利而深奥,有的直接发展为知识和技术。对人事纠缠的好奇心导致了历史哲学等等人文科学,对物的无限好奇导致了无数科学学科和科技发明。而所谓的作家,他们的好奇心都化为了有用或无用的文字,被淘汰,或者被挽留。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若即若离的族群,他们阅读,多半是出于对别人的好奇,他们创作,多半是出于对自己的好奇。在好奇心方面,他们扮演的角色最幸运也最蹊跷,似乎同时拥有幸运和不幸,他们的好奇心包罗万象,因为没有实用价值和具体方向而略显模糊,凭借一颗模糊的好奇心,却要对现实世界做出最锋利的解剖和说明,因此这职业有时让我觉得是宿命,是挑战,更是一个奇迹。
    ⑧一个奇迹般的职业是需要奇迹支撑的,我童年时期对奇迹的向往都维系在一只水缸上了,时光流逝,带走了水缸,也带走了一部分奇迹。我从不喜欢过度美化童年的生活,也不愿意坐在回忆的大树上卖弄泛滥的情感,但我绝不忍心抛弃童年时代那水缸的记忆。这么多年来,我其实一直在写作生活中重复那个揭开水缸的动作,谁知道这是等待的动作还是追求的动作呢?从一只水缸看不见人生,却可以看见那只河蚌,从河蚌里看不见钻出蚌壳的仙女,却可以看见奇迹的光芒。
(取材于苏儿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飞入芒花

林清玄

    母亲蹲在厨房的大灶旁边,手里拿着柴刀,用力剁香蕉树多汁的茎,然后把剁碎的小块茎丢入灶上大锅中,与潲水同熬,准备去喂猪。

    我从大厅穿过后院跑进厨房时,正看到母亲额上的汗水反射着门口射入的微光,非常明亮。

    “妈,给我两角钱。”我靠在厨房的木板门上说。

    “走!走!走!没看到忙着吗?”母亲头也没抬,继续做她的活儿。

    “我只要两角钱。”我细声但坚定地说。

    “要做什么?”母亲被我这异乎寻常的口气触动,终于看了我一眼。

    “我要去买金啖。”金啖是三十年前乡下孩子唯一能吃到的糖,浑圆的、坚硬的糖球上粘了一些糖粒。一角钱两颗糖。

    “没有钱给你买金啖。”母亲用力地把柴刀剁下去。

    “别人都有,为什么我们没有?”我怨愤地说。

    “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没有就是没有!”母亲显然动了肝火,用力地剁香蕉茎,柴刀砍在砧板上咚咚作响。

    我那一天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冲口而出:“不管,我一定要!”说着就用力踢厨房的门板。

    母亲用尽力气,将柴刀咔的一声立在砧板上,顺手抄起一根竹管,劈头盖脸地就打了下来。

    我一转身,飞也似的奔了出去。平常,我们一旦忤逆母亲,只要一溜烟跑掉,她就不再追究。

    那一天,母亲大概是气极了,并没有转头继续工作,反而快速地追了出来,像一阵风。我心里升起一种恐惧,想到脾气一向很好的母亲,这一次大概是真的生气了,万一被抓到一定会被狠狠打一顿。母亲很少打我们,但只要她动了手,必然会把我们打到讨饶为止。

    边跑边想,我立即选择了那条有火车道的小径,那是家附近比较复杂而难走的小路,整条路都是枕木,通常母亲追我们的时候,我们就选这条路逃跑,母亲往往不会继续追来,而她也很少生气到晚上。

    那一天真是反常极了,母亲提着竹管,快步地跨过铁轨的枕木追过来,好像不追到我不肯罢休。

    “哎哟!”我跑过铁桥时,突然听到母亲惨叫一声,一回头,正好看到母亲扑跌在铁轨上面,砰的一声,显然跌得不轻。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想:一定很痛!因为铁轨上铺的都是不规则的石子,我们这些小骨头跌倒都痛得半死,何况是母亲?

    我停下来,转身看母亲,她一时爬不起来,用力搓着膝盖,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膝上汩汩流出,鲜红色的,非常鲜明。母亲咬着牙看我。

    我不假思索地跑回去,跑到母亲身边,用力扶她站起来,看到她腿上的伤势实在不轻,我跪下去说:“妈,您打我吧!我错了。”

    母亲把竹管用力地丢在地上,这时,我才看见她的泪从眼中急速地流出,然后她把我拉起来,用力抱着我,我听到火车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

    这是我小学二年级时的一幕。每次一想到母亲,那情景就立即回到我的脑海,重新显影。

    另一幕是,有时候家里没有了青菜,母亲会牵着我的手,穿过屋前的一片芒花地,到番薯田里去采番薯叶,有时候到溪畔野地去摘鸟莘菜或芋头的嫩茎。有一次母亲和我穿过芒花地的时候,我发现她和新开的芒花一般高。芒花雪一样的白,母亲的发丝墨一般的黑,真是非常美。那时感觉到能让母亲牵着手,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事儿。

    还经常上演的一幕是,父亲到外面喝酒彻夜未归,如果是夏日的夜晚,母亲就会搬着藤椅坐在晒谷场说故事给我们听,讲虎姑婆,或者孙悟空,讲到孩子们都睁不开眼而倒在地上睡着。

    有一回,她说故事说到一半,突然叫起来:“呀!真美。”我们回过头去,原来是我们家的狗互相追逐着跑进前面那一片芒花地,栖在芒花里无数的萤火虫霍然飞起,满天星星点点,衬着在月光下波浪一样摇曳的芒花,真是美极了。我再回头,看到那时才三十岁的母亲,脸上流露出欣悦之情,在星空下,我深深觉得母亲是那么美丽。

    于是那一夜,我们坐在母亲的身旁,看萤火虫一一飞入芒花地,最后,只剩下一片宁静优雅的芒花轻轻摇动。

    不久前,我回到乡下,看到旧家前的那一片芒花地已经完全不见了。现在那些芒花仿佛都飞来开在了母亲的头上,母亲的头发已经花白了,我想起母亲年轻时候走过芒花的黑发,不禁百感交集。

    童年时候陪伴母亲看萤火虫飞入芒花的情景,在时空无常的流变里已不再清晰,只有当我望见母亲的白发时才想起这些,想起萤火虫如何从芒花中霍然飞起,想起母亲脸上突然缩放的光泽,想起在这广大的人间我唯一的母亲。

(选自《散文选刊》2009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咳嗽天鹅
铁凝

天越来越冷了。刘富鞧在被窝里想,院子里那只天鹅,得赶紧送去动物园。

刘富在镇上给镇长开车,把车拾掇得挺干净。刘富爱干净,后来去外边开过眼界,变得更爱干净,并且滋长着一点从前并不明显的小做气。比如他经常对香改说:“就你,要不是为了让我妈高兴,打死我也不会娶了你。”

香改是刘富的老婆,人长得好看,却生性邋遢,手脚都懒。结婚之后,刘富从来没在自家的大衣柜里找到过要找的衣服。这很让刘富受不了,就为了这个,他和香改闹起离婚。稥改抵抗不住刘富的坚决:“离就离,缺了鸡蛋还不做槽子糕了!”话没说完突然大声咳嗽起来,从此这咳嗽没有一天断过。

现在,刘富钻出被窝,西屋响起香改的咳嗽声。刘富朝东窗根望望,窝棚里的天鹅好似响应着香改的咳嗽,伸出雪白的长颈也“咳、咳、咳”地叫起来。每逢这时刘富就想:怨不得这天鹅名叫咳嗽天鹅呢,一叫还真像咳嗽一样,可真不怎么好听。

这只天鹅是镇长送给刘富的:耷拉着脖子,毛奓着,一看就是只病鹅。他讲究干净,打算过几天把它给出去。女儿正念初中,上网查了这只鹅的学名应该是大天鹅,也叫咳声天鹅,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刘富尤其记住了咳声天鹅四个字,只是听成了咳嗽天鹅,从此没改口。

刘富虽然对它很不耐烦,但还是和女儿研究起怎么给它治病,只两天,这鸼竟然好了起来,也吃也喝了,每天吃家里一个鸡蛋,刘富很心疼。每天早晨刘富一出屋门,它准在东窗根的窝棚里咳、咳、咳地大叫几声,问好似的。常常在这时,西屋的香改也会咳嗽起来,好似迫不及待和天鹅比着赛。刘富不为天鹅的“问候”所动,他只觉得自己倒霉,稀里糊涂家里就添了女人的咳嗽和咳嗽的天鹅。

一天早晨,天鹅步履踉跄地从窝棚里钻出来,站也站不好,走又不敢走。刘富发现它的脚蹼已经干裂。刘富的脚就在这时也突然不自在起来,脚趾缝之间像有利刃在切割,凉嗖嗖的刺痛。原来天鹅只能早养两三个月,离开水过久脚蹼就会鈘裂。哪里能管它的一世呢?女儿想了想说:动物园。

刘富打通了省城动物园的天鹅馆,接电话的是景班长,刘富就说了要送天鹅的,事。晚上,刘富把香改叫到东屋说,明天你也跟我去趟省城。你那咳嗽从来也没好好治过,离婚之前,我得给你把咳嗽治好。

中午之前他们就顺利到了省城,刘富搬下装着天鹅的竹篋对车上的香改说,你就坐在车上等我,一会儿我就出来。

刘富很快就找到了天鹅馆:敢情有这么一大片水啊,三十来亩吧。景班长打量着他怀里的竹筐说,不错,是大天鹅,我们这儿最多的就是大天鹅……刘富想亲眼看见裂了脚蹼的咳嗽天鹅下水入了池,他也就算对得起它了,也就算了了一桩麻烦事。

快中午了,景班长说吃了饭再走。一会儿粉条菜端上来了。一会儿管理员叫景班长出去了。一会儿景班长回来了。

一会儿一只热气腾腾的黑铁锅端了上来,锅里炖着灰褐色的大块的肉。景班长举起筷子冲着铁锅对刘富说,来,尝尝。

刘富说这是鸡呀?景班长说是鹅,你送来的那只天鹅。

刘富放下筷子,似懂未懂的样子。

景班长只好给他解释说,动物园医生已经为这只天鹅做了体检,结果是它太老了,足有25岁了,体内脏器严重老化,基本不再有存活的意义。

刘富说多老算是老啊。

景班长说天鹅寿命在25岁左右,你说它老不老。刘富说可它正活着哪。景班长说我们养这么一只老天鹅所要花费的成本你想过没有?

刘富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天鹅馆的,只记得他摔了眼前一个酒杯。他觉出自己的脚趾缝一阵阵钝痛,像被长了锈的锯子在割锯。他把头伏在方向盘上闭住眼,眼前立刻是黑铁锅里被肢解了的白天鹅。刘富的整个脑袋顿时轰鸣起来。他没有想到,这只麻烦了他几个月的天鹅,竟会让他的心有那么大的说不出的难受。这时后排座上传出一阵咳、咳、咳的咳嗽声,刘富心里一惊:这不是我那咳嗽天鵕吗?难道它没有被送进黑锅它也没有那么衰老?刘富扭转头朝后排座看去,看见了歪坐在那里的香改。

刘富如果不在这时往后看,他就真的记不起香改还在车上等着他。大半天时间他已经把她给忘了,他原本要在离婚前给香改治好咳嗽的。是啊,咳嗽,刘富曾经那么厌恶香改的咳嗽,也同样不喜欢天鹅的咳嗽。每当女人和鹅同时在院子里咳嗽起来,他就觉得他的生活纷杂、烦乱,很没有成色。但是就在刚才,当他听见后排座上突然响起的咳嗽声时,竟意外地有了几分失而复得般的踏实感。

刘富一心想要快些离开省城,路上他只下了一次车给香改买了一套煎饼馃子。香改不挑食,也不抱怨刘富丢她在车上那么长时间,只扎着头吃煎饼。吃了一会儿才冷不丁问刘富一句:“哎,你不吃啊?”刘富摇摇头,香改就又自顾自地吃起来。唉,这就是香改了。刘富叹道。其实香改从来就是这样吧?只是他忘了她从来就是这样。他没有在医院门前停车,也没有征得㕿改的同意。也许他是想,要是从今往后给香改治咳嗽还有的是时间,他又为什么非在今天不可呢。(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