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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2018年高考语文真题试卷(北京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水缸里的文学
    ①我始终认为,我的文学梦,最初是从一口水缸里萌芽的。
    ②我幼年时期自来水还没有普及,一条街道上的居民共用一个水龙头,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储水的水缸,我们家的水缸雄踞在厨房一角,像一个冰凉的大肚子巨人,也像一个傲慢的家庭成员。记得去水站挑水的大多是我的两个姐姐,她们用两只白铁皮水桶接满水,歪着肩膀把水挑回家,哗哗地倒入缸中,我自然是袖手旁观,看见水缸里的水转眼之间涨起来,清水吞没了褐色的缸壁,我便有一种莫名的亢奋。现在回忆起来,亢奋是因为我有秘密,秘密的核心事关水缸深处的一个河蚌。
    ③请原谅我向大人们重复一遍这个过于天真的故事,故事说一个贫穷而善良的青年在河边捡到一只被人丢弃的河蚌,他怜惜地把它带回家,养在唯一的水缸里。按照童话的讲述规则,那河蚌自然不是一只普通的河蚌,蚌里住着人,是一个仙女!也许是报知遇之恩,仙女每天在青年外出劳作的时候从水缸里跳出来,变成一个能干的女子,给青年做好了饭菜放在桌上,然后回到水缸钻进蚌里去。而那贫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青年,从此丰衣足食,在莫名其妙中摆脱了贫困。
    ④我现在还羞于分析,小时候听大人们说了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童话故事,为什么独独对那个蚌壳里的仙女的故事那么钟情?如果不是天性中有好逸恶劳的基因,就可能有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庸众心理。我至今还在怀念打开水缸盖的那些瞬间,缸盖揭开的时候,一个虚妄而热烈的梦想也展开了:我盼望看见河蚌在缸底打开,那个仙女从蚌壳里钻出来,一开始像一颗珍珠那么大,在水缸里上升,上升,渐渐变大,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正规仙女的模样了。然后是一个动人而实惠的细节,那仙女直奔我家的八仙桌,简单清扫一下,她开始往来于桌子和水缸之间,从水里搬出一盘盘美味佳肴,一盘鸡,一盘鸭,一盘炒猪肝,还有一大碗酱汁四溢香喷喷的红烧肉!(仙女的菜肴中没有鱼,因为我从小就不爱吃鱼。)
    ⑤很显然,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这样的阅读一方面充满诗意,另一方面充满空虚,无论是对诗意还是空虚,都要用时间去体会。我从来没有在我家的水缸里看见童话的再现,去别人家揭别人家的水缸也一样,除了水,都没有蚌壳,更不见仙女。偶尔地我母亲从市场上买回河蚌,准备烧豆腐,我却对河蚌的归宿另有想法,我总是觉得应该把河蚌放到水缸里试验一下,我试过一次,由于河蚌在水里散发的腥味影响水质,试验很快被发现,家里人把河蚌从缸底捞出来扔了,说,水缸里怎么养河蚌?你看看,辛辛苦苦挑来的水,不能喝了,你这孩子,聪明面孔笨肚肠!
    ⑥我童年时仅有的科学幻想都局限于各种飞行器,我渴望阅读,但是身边没有多少适合少年儿童的书,我想吃得好穿得光鲜,但我的家庭只能提供给我简陋贫困的物质生活。这样的先天不足是我童年生活的基本写照,今天反过来看,恰好也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我们格外好奇。我们家家都有水缸,一只水缸足以让一个孩子的梦想在其中畅游,像一条鱼。孩子眼里的世界与孩子身体一样有待发育,现实是未知的,如同未来一样,刺激想象,刺激智力,我感激那只水缸对我的刺激。
    ⑦我一直相信,所有成人一本正经的艺术创作与童年生活的好奇心可能是互动的。对于普通的成年人来说,好奇心是广袤天空中可有可无的一片云彩,这云彩有时灿烂明亮,有时阴郁发黑,有时则碎若游丝,残存在成年人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变得功利而深奥,有的直接发展为知识和技术。对人事纠缠的好奇心导致了历史哲学等等人文科学,对物的无限好奇导致了无数科学学科和科技发明。而所谓的作家,他们的好奇心都化为了有用或无用的文字,被淘汰,或者被挽留。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若即若离的族群,他们阅读,多半是出于对别人的好奇,他们创作,多半是出于对自己的好奇。在好奇心方面,他们扮演的角色最幸运也最蹊跷,似乎同时拥有幸运和不幸,他们的好奇心包罗万象,因为没有实用价值和具体方向而略显模糊,凭借一颗模糊的好奇心,却要对现实世界做出最锋利的解剖和说明,因此这职业有时让我觉得是宿命,是挑战,更是一个奇迹。
    ⑧一个奇迹般的职业是需要奇迹支撑的,我童年时期对奇迹的向往都维系在一只水缸上了,时光流逝,带走了水缸,也带走了一部分奇迹。我从不喜欢过度美化童年的生活,也不愿意坐在回忆的大树上卖弄泛滥的情感,但我绝不忍心抛弃童年时代那水缸的记忆。这么多年来,我其实一直在写作生活中重复那个揭开水缸的动作,谁知道这是等待的动作还是追求的动作呢?从一只水缸看不见人生,却可以看见那只河蚌,从河蚌里看不见钻出蚌壳的仙女,却可以看见奇迹的光芒。
(取材于苏儿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中划线词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们家的水缸雄踞在厨房一角                雄踞:颇有气势地蹲坐。 B、一个虚妄而热烈的梦想也展开了              热烈:热闹,眼花缭乱。 C、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正规仙女的模样了    正规:与想象的标准吻合。 D、卖弄泛滥的情感                            泛滥:过度,不加节制。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②段把水缸比作“傲慢的家庭成员”,形象地写出了在孩子眼里水缸是家里一个了不起的重要角色。 B、文章第⑤段中“聪明面孔笨肚肠”写出了大人对“我”行为的嗔怪,反映了成人对孩子纯真心理的不理解。 C、第⑦段承接上文,从对童年生活和梦想的感悟转向对成人好奇心的议论,最后揭示了好奇心与文学创作的关系。 D、作者很怀念过去一无所有的生活,因为简陋贫困的物质生活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只有这样的生活才能刺激想象。
(3)、文章第④段对河蚌仙女梦想的描述与第③段的童话故事相比有什么不同?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本文题目“水缸里的文学”意蕴丰富,综观全文,你如何理解其中的寓意?以此为题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5)、作者说:“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实际上,像这样非书本的“阅读”在生活中多种多样。结合你的经历,谈谈你对这类“阅读”的体会。要求:写出具体的“阅读”对象以及获得的体验和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

(二)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黯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梅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黏黏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舌底,心底。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层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挟,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蜗壳上哗哗泻过。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潮泻过,秋意便弥湿旧式的庭院了。

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单调而耐听的音乐是室内乐是室外乐,户内听听,户外听听,冷冷,那音乐。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 , 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

  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生活的视角

李林荣

①在课堂上常教训学生,立论作文一定要有一个特定的视角。其实何止纸上谈兵写论文、发议论,需要视角,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一定的出发点和观察位置。别的不说,就以这几年我外出上班从骑车到挤公共汽车的交通形式变化而论,同一个北京城就因此而在我的感觉里有了很多改观。

②住在北四环外龙王堂时,因为多次经受自北太平庄坐公共汽车回家几乎被别人的前胸、后背和膀子、胳膊肘挤成薄片的苦难,所以下定决心骑车出门。到了东三环麦子店安家之后,我的骑车生涯达到了一个小小的巅峰状态。最辉煌的一次纪录是在2002年冬的一天,从早到晚马不停蹄跑了一大圈,将大半个北京城区尽收眼底。

③直到近一年前突然调到二外,把家搬到远郊通州,在大货柜车和小汽车密集交织的车流和它们吐出的浓烈尾气、卷起的阵阵尘土合力的排斥、包围中,我的亲爱的自行车,实在是有点黔驴技穷,再也无从施展它的身手了。

④于是,我不得不改以坐公共汽车为主要的外出方式。也许正因为换了交通方式,先前骑自行车上下班的那种生活所特有的感触 , 现在倒越发清晰、明确起来。骑车人的视角,比挤在公共汽车上的人,要开阔得多,也自由得多。跨在小小的自行车上,每一步行程都得自己出力气,这是真实的;每一处眼前的人、物、景观,也都是行迹所至,自然扑近的,这也是真实的;路面上每一个坑坑洼洼的细节,也都是必须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及时小心予以应对的,这同样是真实的。自行车使我们获得了一种与一个城市近距离接触、甚至水乳相融的真实感和细腻感。

⑤骑在自行车上,大概是一座城市里只比坐着、躺着和随便走着的时候高一点的一种生活姿态。骑在车座上,一个人看不到比自己站着时更远的一片视野。但是感谢会旋转的车蹬和车轮吧,它会把一个人原本很平常、很狭小的这片随意往那儿一站就可以得到的视野无限放大、无限铺展,最终,使一个经常骑自行车的人赢得远胜过一个只满足于步行和原地彷徨的人的丰富见识和宽广心胸。当然,这判断仅限于城市生活,要是有人像徒步探险家那样勇于迈步走出城市,双脚走路也是完全可能走出一片无边的天地的。

⑥这么一想,挤在沙丁鱼罐头甚至压缩饼干桶一样的公共汽车里,就成了一种最没出息、最没诗意的生活状态。靠着这么一种状态,自然也可以在一个城市里四处出没、东游西荡,但对于公共汽车上的常客,就算他有永不消退的热衷于挤车的饱满激情,他所得到的,至多是一些困在车窗框里的一掠而过的风景片段,一连串似是而非、指鹿为马、南辕北辙的车站名称和行车线路,还有那种成分极其复杂、味道永远可疑的公共汽车车厢里专有的气息。

⑦而在自行车车座上和公共汽车车厢里,即便是同一个人,也不知道是入乡随俗呢,还是象由心生呢,反正总是会有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表情。骑自行车的人,有悠然自得的逍遥派,有越蹬越来劲的自我陶醉派,也有自言自语的思索者,还有横冲直撞外带呼啸的野蛮豪放派。愁眉苦脸面露狰狞的骑车人,大概也是有的,但一般总是难得一见。可在公共汽车上,情形就大为不同。失去了审美必要的距离感,又缺乏流通的空气、敞亮的环境,大家一律油汗涔涔,倦容满面,最低限度也总有一种坐着和站着两种乘客间暗自较劲的心理失衡挂在嘴角眉梢,至于丑恶的抢座和该让座不让座,以及因为挤手踏脚怒颜相向、恶语相加等现象,更是令车厢生态进一步逼近了畜道而远离了人道。

⑧我唯一的奢求是,下一回挤在公共汽车的人缝里,自己的嘴脸能够尽可能地慈祥一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半张纸

奥古斯特·斯特林堡

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他走到走廊上,决定再也不去回想他在这寓所中所遭遇的一切。但是在墙上,在电话机旁,有一张涂满字迹的小纸头。上面所记的字是好多种笔迹写的:有些很容易辨认,是用黑黑的墨水写的;有些是用黑、红和蓝铅笔草草写成的。这里记录了短短两年间全部美丽的罗曼史。他决心要忘却的一切都记录在这张纸上——半张小纸上的一段人生事迹。他取下这张小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条纸。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下面潦草地写着:银行。这里是他工作的所在,对他说来这神圣的工作意味着面包、住所和家庭,——也就是生活的基础。有条粗粗的黑线划去了那电话号码,因为银行倒闭了,他在短时期的焦虑之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家具行,室内装饰商——这些人布置了他们这寓所。搬运车行——他们搬进来了。歌剧院售票处,50,50——他们新婚,星期日夜晚常去看歌剧。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愉快的,他们静静地坐着,心灵沉醉在舞台上神话境域的美及和谐里。

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已经被划掉了),一个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但是由于事业兴隆冲昏了头脑,以致又潦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得不远走他乡。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现在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中 出现了一个新东西。一个女子的铅笔笔迹写的“修女”。什么修女?哦,那个穿着灰色长袍、有着亲切和蔼的面貌的人,她总是那么温柔地到来,不经过起居室,而直接从走廊进入卧室。她的名字下面是L医生。

名单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位亲戚——母亲。这是他的岳母。她一直小心地躲开,不来打扰这新婚的一对。但现在她受到他们的邀请,很快乐地来了,因为他们需要她。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的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已足以说明一切!——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在这两分钟里,他重又度过了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 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⑴~⑷题。

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不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么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的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

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同时骂道:你妈拉个巴子!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广庭众厅下受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侮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很快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 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文本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庄子,会飞翔的人

朱以撒

①深秋,在商丘的土地上走动,抬眼便可望见落光绿叶的枝条。看到挂在树权上的一个个空巢。巢的主人都往南方过冬去了,它们有着矫健弹性的翅膀,随着时节的转凉,毅然起飞,抛弃当时辛劳筑就的巢。巢无法跟着飞翔,随着黄叶落尽而暴露无遗,秋风秋雨扑击着它,空巢就日渐一日地残破了。

②这时,我想起商丘的一个古人——庄子。庄子和远行的鸟儿一样,善于飞翔。

③我接触庄子的文字是在读大学的时候。当时把他的作品和老子、孔子、孟子、韩非子的作品比较起来读。我经常用这样的方法来识别这个古文人和另一个古文人的差异,有时一些很小的差异也别想遮掩。在有了一段时间研读之后,诸家的语言特征就展示出来了。老子的文字词约义丰,简练过了头,就让人恍兮惚兮一时摸不着头脑:孔子的文字要比前者生动一些,有的形象性足以令读者倾倒:孟子学说虽说是孔学的发展,但在描述上走向更精美细腻的刻画:至于韩非子的文字,善以寓言出手,挥洒轻松,笑后颇耐寻思。我一直觉得这些文字如与庄子的文采相比,毫无疑问是素了些。尽管社会后来的发展明显地循孔说来立名立言,可是要让自己怡悦和自在一些,则不妨多多翻动庄子的文墨,在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这只大鸟如何地飞翔。

④飞翔的庄子是因为他极少牵绊,以至于他的思绪上九天下九渊无所不达。他的笔墨华章,我一直以为是梦境行程中的记录,那么窈兮冥兮,总是染上一层梦魇、梦幻般的色彩,创造出超现实的幻觉氛围来。那时候的人自然属性那么浓郁,科学的利器离他们那么遥远,却居然生出这样的浪漫情调。那些千奇百怪的形象,汇聚于庄子笔下,浩渺阔大又幽微蕴藉。也许有人要说庄子一定过着十分优渥的日子,闲来无事爱胡思乱想。错了,庄子的日子潦倒得很,“处穷闾厄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奇妙的想象却由此而生而长。庄子是那般地崇尚宇宙自然自我创造的“天籁”“天乐”,他的自然主义审美情怀得到了很大的释放,无遮无拦,无始无终。

⑤现在我们读庄子,大抵哈哈一笑而过,日子是越过越实在了。

⑥像庄子这般心灵善飞的人,是那个善于表现的时代的硕果。那个时节是我们情感上牵绊颇深的时节,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极一时之秀。庄子是那时的一首诗,一首自由磅礴灵气冲天的长诗。庄子异于常人,他的笔墨里,不时就出现一系列怪状错落的意象,姑射山神人浑沌、水、镜,都成了超时空的象征。而现实中的他,即便是夫人过世,也敲着瓦盆歌唱。他眼中的死与生相等,都无所谓忧乐,这是常人难以理解的。那个时代的人用他们争鸣的高低声响,张扬着他们的个性,让我们难以忘记。

⑦我在记住庄子的这个深秋,也记起了屈原。从生命的状态上说,屈原也算是一个能够飞翔的人。不同的是屈原不像庄子飞翔得那般轻松自如,他的牵挂太沉重了,他的心灵戴着镣铐在飞,他不惜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那已经走向衰败的楚国车轮子。可是谁来顾念他那逝水流年呢,他的放逐成为必然。屈原是在远离朝廷后开始心灵飞翔的,洞庭、沅水、辰阳、溆浦、湘水还有汨罗江,那时是那么的水天相接、地广人稀,他的心境变得阔大起来。朝廷是回不去的,思路却异常发达和奇诡,他的腕下涌现出许多神灵仙人、虬龙鸾凤、香草美人。他让自己也生活在这个由自己想象编织成的意象世界里,自己也能饮朝露、食落英,浑身佩带着江蓠、辟芷、芰荷、芙蓉,散发着清香,宛若神仙一般。这个时候,应该是屈原最快乐的时候。他在这个瑰丽的世界飞翔的时日毕竟短而又短,泽畔行吟,夕阳古道,总是让他听到鼙鼓动地干戈交响,这时他飞翔的翅膀就如同灌满了铅,再也难以动弹了。

⑧如果说庄子的处世有一种怡然自得和自由不羁的平民气味,那么屈原的处世则很有几分英雄主义的色彩。在飞翔的高度上,两人都是乘奔御风一般的高手,这使我们翻开他们的文字,一不小心就坠入字里行间,不能自已。庄子死了,屈原也死了。庄子之死无疑属于喜剧,他的死如同他的梦,化蝶翩翩而去:屈原之死必然是一个悲剧,他是由于绝望而去死的,有责任感的屈原不是让自然界的代谢法则来执行,而是自己中断了生命的延伸,以至今人提起屈原颇感沉重。

⑨在古文人的许多辞章里,我抚摸到了他们各种各样的梦。时光绵长得让人晕眩,庄子和屈原的梦就越发瑰丽诱人,耐得住今人慢慢咀嚼。明显的是,今人的翅膀上牵绊越来越多了,浪漫地飞翔真有些为难。我们也越来越少做梦了,那种岁月深处的古典浪漫已经被现代的潮水浸湿了翅羽,成了一道遥远的梦影。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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