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306 类型:期末考试
材料一:“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材料二:“议会的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内的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的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和询问。
材料三:第一条第一项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
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
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立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
材料一:斯巴达作为希腊最大的城邦,其面积也不过相当于今天北京市的一半,而雅典面积相当于北京市的七分之一,其他小邦则仅相当于现今中国的一个乡镇的大小。
材料二:雅典民主政治顶峰时期的公民大会时间长短不定,处理例行公事仅一个上午,较大议案可能要拖一天,如战争与和平问题,常需开多次会议才能确定。
材料三:克利斯提尼时期:制定“陶片放逐法”,在公民大会上,凡公民认为某人的行为有损公民利益,就把他的名字写在陶片上,如写名的人数超过6000,就意味着多数通过,那个人就要被流放国外10年。
伯里克利时期:五百人会议通过抽签从10个部落中各选50人组成,共500人。陪审法庭由十个部落从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中选举产生,每部落各选600人,共6000人。
材料四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拘禁债务人,甚至可以给债务人戴上脚镣。在拘禁债务人60天后,双方未达成和解则债权人可以连续3次把债务人牵至广场集市出卖。如果第三次没有出卖掉债务人的,或者没有人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和提供保证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把债务人卖到外国甚至是杀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是多数的,就由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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