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冈实验中学校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10月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传统风俗,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鲁莽好斗。 B、小说对哈桑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语言、动作、肖像等描写,比如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忠诚品格。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比如,第三段“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而且突出了“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在不断地变化。请结合情节简要概括“我”赢得比赛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3)、试从风筝对“我”、对哈桑的意义这一角度探究文本中“风筝”的内涵。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三十年点滴念师恩

琦君

    ①八十七岁高龄的恩师夏承焘教授在北京仙逝已半年,到今天我才为文追念。恩师的道德文章,与他在词学上不朽的贡献,海内外已有多篇文章报导,毋庸我赘述。在我记忆中浮现的,都是在杭州、上海求学时代,他对弟子们传道授业的点点滴滴,与师生们平日相处言笑晏晏的情景。

    ②我进之江大学,完全是遵从先父之命,要我追随这位他一生心仪的学者与词人。他一口字正腔圆的永嘉官话,同学听来也许有点特别,我却非常熟悉。因为父亲说的正是同样的“官话”。他上课时讲解《文心雕龙》,特别强调四六骈文音调之美,组合之严密,便于吟诵,易于记忆。他用铿锵的乡音,朗吟了一段《神思篇》,问我们好听吗?我觉得那么多典故的深奥句子,经他抑扬顿挫地一朗吟,似乎比自己苦啃时容易多了。下课后,与一位最要好的同学一路走向图书馆,一路学着老师的调子唱“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又学着他的口音念“前面有钱塘江,后面有泰望山”,却没想到老师正走在我们后面。他笑嘻嘻地说:“多好呀?在厥(这)样的好湖山里,你们要用功读书哟!”

      ③中文系同学不多,大家熟悉以后,恩师常于课余带领我们徜徉于清幽的山水之间。我们请问他为何自号瞿禅,他说因自己长得清瘦、双目瞿瞿。又请他解释禅的道理,他说“禅并非一定是佛法。禅也在圣贤书中、诗词文章中,更在日常生活中。”后来他教我们读书为人的道理时,在他那平易近人,情趣横溢的比喻中,常常含有禅理,却使我们个个都能心领神会。

    ⑤瞿师常常边走边吟诗,有的是古人诗,有的是他自己的得意之作。他说“作诗作文章,第一要培养对万事万物的关注,能关注才会有灵感。诗文看似信手拈来,其实灵感早在酝酿之中。比如‘松间数语风吹去,明日寻来尽是诗’,看去多么自然,但也得细心去‘寻’呀。”他站在高岗之上,就信口吟道:“短发无多休落帽,长风不断任吹衣。”弟子们看着他的长衫,在风中飘飘荡荡,直觉得这位老师,有如神仙中人。大家都说:“先生的境界实在太高,学生们及不到。”他说:“这两句诗并不是出世之想,而是入世的一份定力。人要不强求名利,任何冲击都不致被动摇了。”在九溪十八涧茶亭中坐定,一盏清茗端来,他又吟起词来:“短策暂辞奔竞场,同来此地乞清凉。若能杯水如名淡,应信村茶比酒香。无一语,答秋光。愁边征雁忽成行。中年只有看山感,西北阑干半夕阳。”这是瞿师的得意之作,也是弟子们背诵得最多最熟的一阕词。

    ⑥瞿师小学毕业后考进有官费补贴的永嘉省立师范,在那一段日子里,他把学校图书馆的古典文学书全部读遍。对于诗词尤感兴趣,已能按谱填词,这就是他立志学词之始。师范毕业后,无钱马上念大学,就暂住乡村小学教书。在幽静的乡村里,他作了不少诗,“昨夜东风今夜雨,催人愁思到花残”,是他少年时的得意之作。瞿师于西北大学归来后,卜居于籀园图书馆附近,几乎翻遍了图书馆全部藏书,打下了历史文化的深厚基础,立定了他一生为人为学的方针。他谦虚地说自己很笨,认为“笨”这个字很有意义,头上顶着竹册,就是教人要用功,用功是人的根本,所以“笨”字从“竹”从“本”。

    ⑦瞿师在抗战八年中,眼看河山变色,沉痛地作过几首慷慨歌词。他也目睹许多读书人,有的为了生活,不得不屈志事敌,有的却是利欲熏心,认贼作父。他曾作《瑞鹤仙》,以“玉环飞舞”讽汪精卫的“辛苦回风舞”。他对于一个士子的出处进退,评定水准是非常严肃的。自民国二十六年至三十一年,四所基督教联合大学借英租界慈淑大楼开课。虽然弦歌不辍,但总不免国破家亡,寄人篱下的感触。瞿师在讲授词选时,常提起王碧山咏物词的沉咽,乃是一份欲哭无泪的悲伤,比起嚎啕大哭尤为沉痛。他回忆杭州,怀念西湖与之江母校,曾有词云:“湖山信美,莫告诉梅花,人间何世。独鹤招来,共临清镜照憔悴。”他看上去笑容满面,可是他内心是憔悴的,忧伤的。

    ⑧师生暌违的一段时日,他总频频赐书嘱我专心学业,勿为人间闲烦恼蚀其心血。他的片纸只字,我无不一一珍藏,时时捧读,有如亲聆教诲。他以毕生心血致力学问,以满怀仁爱,付予人间。以他的佛心佛性,必然往生西方。他临终时听师母吟他自己少年时得意之作,正如摇着短梦,飘然归去,内心必然因不辜负此生,而感到万分欣慰吧!

                                       (摘编自《三十年点滴念师恩》,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 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 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

走正门

王春迪

    老街有句俗语:夏府的地,贺府的房,海府的银子用斗量。贺家发迹早,起初,海爷还是个小油贩子时,贺家就已经钟鸣鼎食,门阔院深,人称“贺丰街”了。

    然而,家有数座金山,不敌一个败子。后来,贺府家道中落,只能靠典当度日。一日,海爷路过贺府门前,看到有个不肖子孙正在卖一只枯瘦的看门狗,海爷不禁喟叹,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昔日金玉满堂的贺府,如今只剩下一个金砖碧瓦做的空壳了。

    贺府后来卖给了海爷。因为地势高,地段好,海爷用它做起了油行的门面。贺府后院有个百步宽的天井,青砖铺就,四周景色幽静。还有几棵松柏,枝繁叶茂,傲然挺拔。如此花园,中间竟然立着贺家的祠堂,迁也迁不走,拆又不能拆,看着让人堵得慌。

    起初,每逢清明,贺家的子孙还三三两两地来祭祖。后来便不再有人来了。常有人跟海爷建议,这帮不肖子孙把老祖宗的家底都给败光了,也没脸来了,干脆把那个祠堂拆了吧。

    海爷却说,不可。

    后院鸽子多,鸽子屎常落得到处都是,海爷吩咐下人,隔些日子把贺家的祠堂打扫干净。到了清明,贺家没人来,海爷还让人烧香点烛,更新一些被老鼠啃坏的牌位。

    转眼几十个春秋,海爷已白发苍苍。一日,日过三竿,一阵锣鼓开道,老街的百姓跟水一样涌过去,随即,又像拍在岩石上一样分在两边。海爷隐约看到,一个八人抬的轿子在人群中似水浪般起伏。鸣锣十一响!这排场,唯京官才有!海爷微微闭着眼,低着头,垂着手,腰杆子挺直地跪在地上。身后的家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自言自语,求佛保佑,有的甚至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半边身子都斜了。

    不一会儿,轿子停在了海爷府前,下来一个官人,下了轿,经过海爷时,像经过一个脚底下的石子儿,啥也没说,径直走进海爷的油行。身后,知府、知县以及各级官都低着头鱼贯而入。街坊们瞧这架势,心想,生意人恩怨多,海爷得罪人了。

    海爷的几个儿子,嘴止不住地叨叨着怎么办,怎么办呀。海爷静静地回过头,眼神一扫,大伙不敢言语了,同时腰杆子也挺了起来。

    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官人从油行里走了出来,到海爷跟前将海爷扶了起来。海爷觉得此人两手温软有力,微微抬头,见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髯须飘逸,两肩圆厚,一副贵人之相。再看那官服,绣的是孔雀,顶戴蓝宝石花翎。未等海爷说话,官人便说,本官乃贺家后人,一别数十年,如今故地重游,旧迹难辨,唯有当年祠堂,托您照料,仿如昨日。本官不胜感激,刚才失礼,颇有得罪。说着,官人要弯腰拜谢,被海爷一把托住。海爷气定神闲地微微一笑,道,举手之劳,荣幸之至。随后,两人有说有笑,一同走进了昔日的贺府。

    当日,老街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谈论着这件事,大伙都觉得,多亏海爷当初的仁义。倘若当初海爷一冲动把祠堂给拆了,保不准今儿个会出什么事情。

    一日,外面下着大雨,海爷闲来无事,把几个儿子儿媳妇叫到跟前喝茶,海爷若无其事地问他们,知道当初为啥我没拆贺家的祠堂吗?

    小儿媳鬼精,抢嘴说,是老爷您仁义。

    海爷笑笑,抿了一口茶,起身,眼睛望着窗外,好似看到了几十年前的情景。海爷说,贺家人搬走后的头几年,贺家还有不少后人来祭祖,其他人来的时候,都跟老鼠似的钻进钻出,拜祭时,有的说说笑笑,有的哭得撕心裂肺,进进出出,都走侧门,怕遇到熟人。

    唯有一年轻女人,一手拎着篮子,一手领着一个孩子,清早最先来。娘儿俩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进来,进来后,先将祠堂里里外外擦洗一遍,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干净的蒲团,让孩子端端正正地跪拜。拜祭完,整理好衣裳,再昂首阔步地走出去。娘儿俩穿的都是粗布衣服,有的地方还带着点补丁,却十分干净。这样的穿着,从富丽堂皇的大门进出,难免会被众人指点议论,但那娘儿俩,始终抬头挺胸,遇到认识的街坊,还让孩子有礼有节地问好。

    海爷说,贺家有这样的娘儿俩,谁还敢拆他家的祠堂?这么些年了,也不知道那天那个官人,是不是当年那个孩子?

    小儿媳没弄懂,嘀咕道,不就是没走侧门走正门吗?这有啥啊?

    海爷听罢,长叹一声,背着手,回屋去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野外理发处

丰子恺

    我的船所泊的岸上,小杂货店旁边的草地上,停着一副剃头担。我躺在船榻上休息的时候,恰好从船窗中望见这副剃头担的全部。起初剃头司务独自坐在凳上吸烟,后来把凳让给另一个人坐了,就剃这个人的头。我凝神纵目,眼前的船窗便化为画框,框中显出一幅现实的画图来。这图中的人物位置时时在变动,有时会变出极好的构图来,疏密匀称姿势集中,宛如一幅写实派的西洋画。有时微嫌左右两旁空地太多或太少,我便自己变更枕头的放处,以适应他们的变动,而求船窗中的妥帖的构图。

    平日看到剃头,总以为被剃者为主人,剃者为附从。故被剃者出钱雇用剃头司务,而剃头司务受命做工;被剃者端坐中央,而剃头司务盘旋奔走。但我看来,适得其反:剃头司务为画中主人,而被剃者为附从。因为在姿势上,剃头司务提起精神做工,好像雕刻家正在制作。听说今春杭州举行金刚法会时,班禅喇嘛叫某剃头司务来剃一个头,送他十块钱,剃头司务叩头道谢。若果有其事,我想当他工作的时候,“活佛”也是默默地把头交付他,任他支配的。被剃者不管是谁,都垂头地坐着,忍气吞声地让他弄。纯粹用感觉来看,剃头这景象中,似觉只有剃头司务一个人;被剃的人暂时变成了一件东西。因为他无声无息,呆若木鸡;全身用白布包裹,只留出毛毛草草的一个头,而这头又被操纵在剃头司务之手,全无自主之权。独有被剃头的人一声不响,绝对服从地把头让给别人弄。因为我在船窗中眺望岸上剃头的景象,在感觉上但见一个人的活动,而不觉得其为两个人的勾当。我很同情于这被剃者:那剃头司务不管耳、目、口、鼻,处处给他抹上水,涂上肥皂,弄得他淋漓满头;拨他的下巴,他只得仰起头来;拉他的耳朵,他只得旋转头去。这种身体的不自由之苦,在照相馆的镜头前面只吃数秒钟,犹可忍也;但在剃头司务手下要吃个把钟头,实在是人情所难堪的!我们岸上这位被剃头者,耐力格外强:他的身体常常为了适应剃头司务的工作而转侧倾斜,甚至身体的重心越出他所坐的凳子之外,还是勉力支撑。我躺在船里观看,代他感觉非常的吃力。人在被剃头的时候,暂时失却了人生的自由,而做了被人玩弄的傀儡。

    我想把船窗中这幅图画移到纸上。起身取出速写簿,拿了铅笔等候着。等到妥帖的位置出现,便写了一幅,放在船中的小桌子上,自己批评且修改。这被剃头者全身蒙着白布,肢体不分,好似一个雪菩萨。幸而白布下端的左边露出凳子的脚,调剂了这一大块空白的寂寞。又全靠这凳脚与右边的剃头担子相对照,稳固了全图的基础。凳脚原来只露一只,为了它在图中具有上述的两大效用,我擅把两脚都画出了。我又在凳脚的旁边,白布的下端,擅自添上一朵墨,当作被剃头者的黑裤的露出部分。我以为有了这一朵墨,白布愈加显见其白;剃头司务的鞋子的黑在画的下端不致孤独。而为全图的主眼的一大块黑色——剃头司务的背心——亦得分布其同类色于画的左下角,可以增进全图的统调。

    船主人给十个铜板与小杂货店,向他们屋后的地上采了一篮豌豆来,现在已经煮熟,送进一盘来给我吃。看见我正在热心地弄画,便放了盘子来看。“啊,画了一副剃头担!”他说:“小杂货店后面的街上有许多花样:捉牙虫的、测字的、旋糖的,还有打拳头卖膏药的……我刚才去采豆时从篱笆间望见,花样很多,明天去画!”我未及回答,在我背后的小洞门中探头出来看画的船主妇接着说:“先生,我们明天开到南浔去,那里有许多花园,去描花园景致!”她这话使我想起船舱里挂着一张照相:那照相里所摄取的,是一株盘曲离奇的大树,树下的栏杆上靠着一个姿态闲雅而装束楚楚的女子,好像一位贵妇人;但从相貌上可以辨明她是我们的船主妇。大概这就是她所爱好的花园景致,所以她把自己盛妆了加入在里头,拍这一张照来挂在船舱里的。我很同情于她的一片苦心。世间颇有以为凡画必须优美华丽的人,以为只有风、花、雪、月、朱栏、长廊、美人、名士是画的题材。我们这船主妇可说是这种人的代表。我吃着豌豆和这船家夫妇俩谈了些闲话,他们就回船梢去做夜饭。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北宋哲学家张载有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既是先贤圣道,亦隐喻家国大义。因此,家国情怀也是中国古典诗词从未缺席的主题,诗词中的家国,既有“边塞况味”,也有“忧国忧民”。

    “边塞况味”,莫如盛唐四大边塞诗人王昌龄、王之涣、岑参、高适,他们开启了中国边塞诗词的巅峰之门。王昌龄有感于汉将李广的英雄气概而作的《出塞》句句宣誓,字字慷慨,尽显盛唐人保家卫国的决心。王之涣留存于文学史的诗作已不多,但《凉州词》的余响不绝于耳,尤其是那两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羌笛与杨柳,春风与玉门关,离家已经平添几分忧思,而更为堪忧的是,面对这茫茫荒漠,连表达思念的杨柳枝都找不到。玉门关,自古就隐喻着边塞情绪,诗人把它放在这里,更显回乡之路漫长悠远。忧愁虽然有,但比忧愁更强烈的是慷慨,乡愁之上,还有家国荣誉,这远远高于个人悲情。边塞将士们的坦荡着实令人叹服。于是,我们不难理解,王之涣的《凉州词》为何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悲壮却不凄凉了。

    “忧国忧民”诗词所体现的则是国与民在争战中的苦难。忧国,既有曹植“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又有辛弃疾“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更有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捐躯赴国难”这面旌旗下,辛弃疾一腔热血奔赴《破阵子》,陆游逝前留下“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殷切期待。忧民,最深情的则非杜甫莫属了。朱熹论杜甫人格,将他与颜真卿、诸葛亮、韩愈、范仲淹并举为“君子”,意为“品格高尚”的人。朱熹认为他们“其所遭不同,所立亦异,然求其心,则皆光明正大,疏畅洞达,磊磊落落而不可掩者也”。杜甫的“磊磊落落”是他对民众生命的人道关怀。他的“三吏”、“三别”像一部史诗,记录着战争中百姓的艰辛。“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的年轻人,“子孙阵亡尽,焉用身独完”的老人,“存者无消息,死者为沉泥”的受难者,这些形象直指人心。杜甫爱民之情丹心耿耿,情义相照。

    家国情怀,成为中国古典诗词积淀于文化中的审美基因。它深隐于华夏灵魂深处,昂而不傲,光而不妖。它内敛、融达,成就了中华文化昂扬的自信:“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这种文化自信与古典诗词偕隐同行,玲珑剔透,流光溢彩,超越了空间,点亮了时代,烛照千秋,辉映未来。

(摘自2018年2月12日光明网《古典诗词与文化自信》)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沙漠玫瑰的开放

龙应台

    ①历史对于价值判断的影响,好像非常清楚。鉴往知来,认识过去才能预测未来,这话都已经说滥了。我不大用成语,所以试试另外一个说法。

    ②一个朋友从以色列来,给我带来一朵沙漠玫瑰。沙漠里没有玫瑰,但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叫做沙漠玫瑰。拿在手里,是一蓬干草,真正枯萎、干的、死掉的草,这样一把,很难看。但是他要我看说明书。说明书告诉我,这个沙漠玫瑰其实是一种地衣,有点像松枝的形状。你把它整个泡在水里,第8天它会完全复活;把水拿掉的话,它又会渐渐的干掉,枯干如沙。把它再藏个一年两年,然后哪一天再泡在水里,它又会复活。这就是沙漠玫瑰。

    ③好,我就把这一团枯干的草,用一只大玻璃碗盛着,注满了清水放在那儿。从那一天开始,我跟我的两个宝贝儿子,就每天去探看沙漠玫瑰怎么样了。第一天去看它,没有动静,还是一把枯草浸在水里头;第二天去看的时候发现,它有一个中心,这个中心已经从里头往外头稍稍舒展开了,而且有一点绿的感觉,还不是颜色;第三天再去看,那个绿的模糊的感觉已经实实在在是一种绿的颜色,松枝的绿色,散发出潮湿青苔的气味,虽然边缘还是干死的。它把自己张开,已经让我们看出了它真有玫瑰形的图案。每一天,它核心的绿意就往外扩展一寸。我们每天给它加清水,到了有一天,那个绿已经渐渐延伸到它所有的手指,层层舒展开来。

    ④第8天,当我们去看沙漠玫瑰的时候,刚好我们的一个邻居也在,他就跟着我们一起到厨房里去看。这一天,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完整的、丰润饱满、复活了的沙漠玫瑰。我们三个疯狂地大叫出来,因为太快乐了,我们看到一朵尽情开放的浓绿的沙漠玫瑰。

    ⑤这个邻居在旁边很奇怪地说,不就一把杂草,你们干吗呀?

    ⑥我愣住了。

    ⑦是啊,在他的眼中,它不是玫瑰,它是地衣啊!你说,地衣再美,能美到哪里去呢?他看到的就是一把挺难看、气味潮湿的低等植物,搁在一个大碗里,也就是说,他看到的是现象的本身定在那一个时刻,是孤立的。而我们所看到的是现象和现象背后一点一滴的线索,辗转曲折、千丝万缕的来历。

    ⑧于是,这个东西在我们的价值判断里,它的美是惊天动地的,它的复活过程就是宇宙洪荒初始的惊骇演出。我们能够对它欣赏,只有一个原因:我们知道它的起点在哪里。知不知道这个起点,就形成我们和邻居之间价值判断的南辕北辙。

    ⑨不必说鉴往知来,我只想告诉你沙漠玫瑰的故事罢了。对于任何东西、现象、问题、人、事件,如果不认识它的过去,你如何理解它的现在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不理解它的现在,又何以判断它的未来?

    ⑩历史就是让你知道,沙漠玫瑰有它特定的起点,没有一个现象是孤立存在的。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