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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2018-2019学年七年级上册语文第五单元第17课《动物笑谈》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六月里的一个周末,我从维也纳坐火车回艾顿堡。因为天气好的时候,周末常有别的地方的旅客到艾顿堡来游泳,所以和我一起出站的人很多。我才走了几步,忽然看见前方有一只大鸟,在离地相当远的空中缓缓而飞,它的动作非常之慢,时而振翅,时而滑翔。一时之间,我完全不能确定这到底是哪一种鸟,说它是秃鹰,未免太重;说它是鹳,又不够大,而且鹳在飞到这般高度的时候,颈子和腿应该还看得见才对。这时,它忽然歪斜了一下。落日的余晖照在它巨大的翅膀底部,就像夜空因为星星而发光一般,我看出来这是一只白鸟──老天!这不是可可吗?它的翅膀稳定地动着,不是很清楚地表示它正要去做长途飞行?

    ②我怎么办?该不该喊它一声呢?对了,你听过黄冠大鹦鹉的鸣声没有?假使没有,只要想想用老法子杀猪时猪的嚎声,再用扩音器放大几倍就得了。如果一个人用尽全身之力,把嗓门憋得尖尖的,发出“哦──啊”的叫声,虽说比不上大鹦鹉的气势,听起来也蛮像了。从前我曾试过这样喊它,每次它都听话地回到我的身边,但是它现在飞得这么高,肯不肯听话就不知道了,因为鸟通常不喜欢直直地从上往下飞的。到底叫不叫它呢?那一刻真叫我为难呀,如果我叫了,它竟然理也不理地飞走了,我怎么向旁边的人解释?

    ③不过我到底还是叫了。我四周的人一个个都像生了根似的定在那里。可可伸开了翅膀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敛翼俯冲而下,只一下就停在我伸出的手臂上了。真是谢天谢地,我总算松了一口气。

    ④又有一次,这只鸟的恶作剧把我吓了一大跳。我的父亲那时已经上了年纪,他最喜欢在我们房子西南面的阳台上睡午觉。我虽然很不赞成他在强烈的阳光下晒着睡觉,他却不肯让任何人改变他的老习惯。一天又在他睡午觉的时候,我忽然听见他在阳台上像个大兵似地大声咒骂起来。我连忙赶去,只见这位老先生弯着身子,蹒跚地走过来,两手紧紧地抓住裤腰。

    ⑤“我的天啊,你是不是病了?”

    ⑥“没有,”他生气地说,“我一点病也没有,只是那个坏东西在我睡觉的时候,把我裤子上的扣子全咬掉了。”

    ⑦我跑到“犯罪”现场一看,果然,可可不但把这位老教授身上的扣子全咬下来了,而且还整整齐齐地排在地上:袖子上的扣子做一堆,背心上的做一堆,另外,一丝不错地,裤子上的扣子也排做一堆。

    ⑧这只鹦鹉还有一样好把戏,可以跟猴子和小孩子的丰富想象力比美,也许是因为它对我母亲的热爱而触动了灵机吧。夏天里,我的母亲只要在院子里坐,总是一刻不停地织着毛衣。可可似乎很清楚那一团团柔软的毛线是干什么用的,它总是一口咬住露在外面的活线头,很快地飞到空中,把一整团线都打开来,就像一个纸风筝拖着一条极长的尾巴。它总是蹿得高高的,然后就绕着我们屋子前面的柠檬树有规则地打起转来。要是没人在那儿打断它的好把戏,它就把整棵树都缠上鲜艳的毛线,叫你怎样也没法子再解开来。我们家的客人常常会在这棵树前一站半天,想不出我们为什么把它打扮成这个模样,也不知道我们是用什么法子把毛线缠上去的。

(1)、“我”回艾顿堡看到在空中飞翔的“可可”时,想叫它却为什么犹豫不决?
(2)、“我”与“可可”之间发生了哪几件趣事?写出了“可可”怎样的特点?
(3)、从“可可”被“我”收养后的变化中,你有怎样的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珍藏美丽
        ①那是三年前的事,一笔生意出了点事,可能会导致赔偿。我找律师商谈对策,结论是能证明赔偿责任的证据只在我们手里,法庭支持赔偿的证据不充分,赔偿只能是当事人良心上的事。
        ②从律师楼出来,在我要开车门时,几步远一个年轻女子向我走来,问:“请问,这是您的车吗?”“是”我机械地回答。“很抱歉,我把您的车碰坏了。”她指给我看,车的左侧尾灯碎了。“咋搞的,刚买的新车。”我不悦。“对不起,我应该赔偿。”她一脸歉意。我随口说:“咋赔偿?”她说她身上没带多少钱,能不能明天到修车行,她付修理费。
        ③我在考虑如何了结这件事,忽觉蹊跷,便问:“你一直都在等我?”她点点头。我心里惑然:莫不是遇上真人了,能溜脱却不溜,倒在这儿傻等着赔偿。我打量了她,年轻,不粉不饰,气质端庄文静。我对她的诚实萌生了怜香惜玉之心。我说:“算了,你也是无意的,修车的事我自己来吧,以后你也当心点。”她并没有离开,再三征求我的赔偿条件。
        ④我心里掠过一个灰暗的猜测:这女子想干啥,精神上有病?我便随口说:“就按你说的,明天下午,国贸大厦后面的修车行,我的车都在那儿修。”她说她知道那个地方,道了再见,骑上自行车走了。回到公司,我向老总说了律师调查取证后的意见,老总松了口气,说:“要不要给对方老板透点风,让他趁早死心,免得两家伤了和气。”我说:“让我再考虑考虑,过两天咱们再定。’,隔了两天,我才去修车。又隔了两天,修车行黄经理给我打电话,说我修车的事把他弄糊涂了。他说,一个女人知道我在他那儿修车,问花了多少钱,留给我一个信封。放下电话,真猜不透这个女子的一再反常,我很快取回了那信封,里面是她留下的钱和一张字条。看完字条上的话,我真被感动了,说实话,这样的感动已经多少年不曾有过了。
        ⑤在公司讨论是否赔偿的会上,我提出了从公司形象考虑应主动赔偿的意见,但最终还是被否决了。原因非常简单:那毕竟是20万。我感到羞愧。
        ⑥我几次想拿出女教师留下的钱和字条给我的同事看,又不愿女教师的诚实被我的同事所嘲笑。我终于没能站出来向对方说明实情,也没有为此得罪我的同事。我瞻前顾后,竟然保持了沉默。我感到自己的可怜……我又一次从抽屉里拿出了那个信封,信封里依旧装着那480元钱,我又一次展读那张字条——
“给您平添了麻烦,再次向您表示歉意。请收下我应付的赔偿。我这样做从根本上是为了我自己,为我自己能够坦然地面对我的学生,教他们做诚实的人,做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否则,我会一辈子害怕学生们的目光——那每天投给我的充满信任和尊敬的目光,仅此而已。”
        ⑦几年来,我把我的歉疚和那位女教师的形象一同在心底深深珍藏。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头脑中的旅行》

彭程

    ①对当代人来讲,旅行是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但在古代,技术落后,交通不便,旅行经常和冒险联系在一起,另外还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作为后盾,因此,旅行对于很多人来说并非易事。那时候的一些人尤其是文人,愿望难以满足,只好经常借助于幻想,在头脑中旅行。文人许多是贫穷而兼病弱,却拥有敏锐的感受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现实生活中的阻碍反而进一步激发起他们的热情。一幅图画,书里一段并不起眼的描绘,都能够成为点燃他们灵感的火种。借助无限的想象,他们能够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地方的景色氛围,读来有身临其境之感。

    ②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就突出地体现了这样一种才华。他的不少篇章,都表达了对于远方的向往。远方,始终是一个充满魅力和诱惑的巨大泉眼,汩汩涌流出诗意和美。波德莱尔的女友有着一半非洲血统,据说正是她周身所散发出的异域气息令他痴迷,她的秀发,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他恍惚感受到了遥远的、另外一个大陆的奇异魅力。他有一首散文诗《头发中的半球》,其中有这样的描绘:

你的头发蕴藏着一个完整的梦,充满了船帆和桅杆的梦;

它也包藏着大海,海上的季风把我带到那些迷人的地方,

那里的太阳显得更蓝更深,那里的大气充满果实、树叶和人类肌肤的香味。

    ③从这些文字中,你能强烈地感觉到诗人感受力的灵敏和丰盈,视觉、嗅觉等都在全方位地、酣畅地敞开着,借助于一些要素,他生动地描绘出遥远地方的风光气氛,栩栩如生。而这一幅幅巨大的、声色流溢的画面,最终是靠着强大的想象力来加以拼接、连缀和粘合的。

    ④终其一生,波德莱尔都被港口、轮船、铁路、火车以及酒店客房所吸引,因为这些都连接着远方,通向另外的生活。因为很难真正具备出行的条件,波德莱尔更多的是从想象中获得满足。

    ⑤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俄罗斯作家蒲宁,也是一位善于运用想象力的大师。在自传体长篇小说《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中,他回忆了自己在俄罗斯腹地的一个庄园里度过的童年时代。在漫长寒冷的冬夜,《鲁滨逊漂流记》等书里的插图,让他想象遥远的热带。狭窄的独木船、拿着弓箭和长矛的光身子的人、椰子树林,都让他感到甜蜜和陶醉,产生了一种身临其境的幻觉:“我不但看到,而且以自己的整个身子感觉到了那么多干燥的炎热,那么多阳光!”以至于多年后,他有机会来到那些地方时,心中浮现的第一感觉就是:对,对,所有这一切正如我三十年前首次“看到”的那样!

    ⑥拥有这样一种强大的想象能力,堪称是生命中获得的宝贵奖赏。它打通了一条连接诗和美的道路。

    ⑦以上种种都表明,一个善感的灵魂,可以创造出怎样的奇迹。这是一些具有异禀的人,能够通过一棵树想象一片森林,借助一片贝壳想象一片大海。一些零散寒伧的线头布片,到了他们手中,竟被拼接成一幅色彩斑斓的织锦。读这样的作品,与其说是观赏作者借助于想象而描绘出的风景,不如说是欣赏灵魂的奇观。这样的灵魂正是艺术的摇篮和土壤。

    ⑧当然,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具备那样卓越的才华。不过,从他们的这种嗜好中,还是可以悟出一些有益的东西。虽然如今旅行成本大大降低,但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财力等,永远是处于一种短缺的状态。相对去过的地方而言,更多的地方是去不成的。这样,就不妨退而求其次,借助想象的力量来作为一种弥补。

    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必要向那些杰出作家学习,培养和丰富自己的想象力,努力使自己变得细腻善感:欣赏一泓碧蓝的山涧溪水的图片,仿佛感觉到浸入脚底的丝丝寒凉;目光流连于画面上一间江南小城临水的茶楼,似乎嗅到一缕明前龙井的清香。对于气氛、情调的细腻感知和把握,才堪称旅行最重要的收获。

    ⑩如今技术的快速进步,为这种想象的旅行提供了极好的帮助,鼠标轻轻一点,你可以从白雪皑皑的北极冰原,到花木葳蕤的热带海岛。瞩目于图片,充分调动想象力,把感受的旋钮调到最高档,庶几可以获得几分真切的、身临其境般的体验。

    ⑪当然,对于这种替代的旅行,你尽可以不以为然,但我只需要用一句话来辩护:人生奄忽,步履真正踏及的地方,能有几处?

(本文有删改)

阅读《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回答小题。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划线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kūn)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qíu)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阅读《拾穗的脚步》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拾穗的脚步

李良旭

       ①迈着匆匆的脚步回到乡下,已是晌午时分,午后的阳光,火辣辣的,没有一丝阴凉。正是稻子收割的季节,空气中,散发着刚收割下来的稻谷的清香味,袅袅娜娜,沁人心脾。

       ②路过一块田地,我忽然看见母亲还在收割好的稻田里拾稻穗。那一刻,我忽然僵住了,站在田埂上,直愣愣地看着稻田里正在拾稻穗的母亲。母亲的身上洒满了金色的阳光,泛着金色的光芒,斑斑驳驳的,很晃人眼。母亲70多岁了,可是她却在家呆不住,她牵挂的是收割好的稻田里那些散落的稻穗。那些黄澄澄的谷粒,在她心里,就像金子般地散发着眩目的光泽,熠熠生辉。

       ③只见母亲挎着一只篮子,目光在地下仔细寻找着。母亲岁数大了,眼睛早已模糊了,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到了田里,看到那些散落在田地里的稻穗,却一目了然,看得分外明亮。而我却看不见那些散落在稻田里的稻穗,看到的只是一簇簇稻茬。

       ④我想起小时候,每当到了稻子收割的季节,母亲就会叫我到收割好的稻田里拾稻穗。我兴奋地撒着欢,在稻谷飘香的稻田里四处奔跑。说是到田里拾稻穗,可是,疯了一天,却没捡回几根稻穗,多的是身上被刮破的道道血痕和泥泞。

       ⑤母亲拎着满满一篮子拾来的稻穗,看到这一幕,脸上总是露出一丝嗔怪和爱怜,说道:“你看看,稻穗没拾几根,身上倒刮破了这么多血痕,快让我帮你擦擦药水。”

       ⑥我睁着一双懵懂的眼睛,对母亲说道:“我怎么看不见稻田里有掉落的稻穗,您是怎么看见的?”

       ⑦母亲含嗔道:“你拾穗的脚步太慌乱了,只知道在稻田里疯跑,哪能拾到掉落的稻穗?”

       ⑧母亲的话,让我好生困惑:我拾穗的脚步太慌乱了?

       ⑨此时,看着母亲顶着这么烈的太阳出来拾稻穗,我心里不禁有些埋怨。稻田里散落的这几根稻穗拾它干什么?现在生活比过去要好多了,家里米缸里,又不缺这几粒谷子,呆在家里休息多好。

       ⑩母亲不经意地抬起头,发现我站在田埂上,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她大声地招呼道:“孩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⑪我答道:“刚回来,正在看您拾稻穗呢!”

       ⑫母亲笑道:“那你下来,和我一块拾稻穗!”

       ⑬听了母亲的话,我不由地抬头看了看天空,心里直犯嘀咕,在这么烈的太阳下拾稻穗,真是活受罪。可是,看着母亲那殷殷期待的目光,我踟躅了一会儿,才悻悻然走下田地里。

       ⑭母亲笑着说道:“孩子,我们将剩下的一半稻田走完,就回家。”

       ⑮母亲边说,边弯下腰,拾起一根散落在稻田里的稻穗。我眼睛漫无目标地看着,似乎看不到一根稻穗。

       ⑯母亲看着我眉头紧锁,心浮气躁的样子,说道:“孩子,不要急,拾穗的脚步不能慌乱,要将心沉下来,才能发现散落在田地里的那些稻穗,步伐总是急急躁躁,恨不得一下走到头,这哪能看到那些稻穗。”

       ⑰拾穗的脚步?母亲又一次说起这句话,让我心里微微一愣,恍如昨日。我不禁注意到母亲的脚步:只见母亲的脚步,始终不急不躁,有种踏实和稳健。尽管艳阳高照,口干舌躁,可母亲依然不受干扰,她的心全部沉浸在这拾穗中。如果用“心无旁鹜”这句来形容,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⑱我跟在母亲的身后,学着母亲拾穗的脚步。走着走着,我忽然感到,太阳,已不再那么火辣;口舌,也不再那么干燥;心情,也不再那么郁闷,似乎还有一丝清凉滋入心田,眼前变得明媚、清澈起来

       ⑲生活中,我的脚步早已变得匆忙、慌乱起来。一直在向前奔跑,须臾不敢停留,以为美景总是在前方。当再次体会到母亲拾穗的脚步,我忽然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美好。

       ⑳我缺少的不是永往直前的勇气,缺少的是这种沉稳的脚步。从容、淡定、心态平和,才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选自《作文与考试(初中版)》,2012年29期10月中旬刊)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王世虎

    ①看见这只手,他的心“咯噔”颤抖了一下。

    ②尘封的记忆就像发黄的电影胶片徐徐拉开了序幕。

    ③这只手不白,肤色还有些黝黑,想必小时候也是个“淘气鬼”吧。那时,村庄前流过一条河,每年一到暑假,吃过午饭,趁大人们午睡后,他和小伙伴就像脱了缰的野马,扑通跳进河里抓鱼、嬉戏、游泳,不亦乐乎地玩到夕阳西落,一个个被晒成了一条条小泥鳅。母亲常被气得火冒三丈,一边拿鞋底追他一边责骂,我让你淘气!我让你淘气!

    ④这只手不大,食指明显要粗一些,大概曾经也是个爱学习的孩子吧。虽然顽皮,但他却天资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他尤其喜欢写作,作文屡屡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诵。他还有写日记的习惯,每天睡觉前,趴在床上把一天发生的事情认真记录下来,先后写满了十多个笔记本。久而久之,他握笔的食指关节就显得有些突兀。

    ⑤这只手不滑,手掌上还有一层厚厚的茧子,看来也是个吃过苦的人。初一那年,母亲上山采药时意外跌落山谷不幸去世,家里的重担全都落在了父亲一个人肩上。上有卧病在床的奶奶,下面还有弟弟妹妹,懂事的他毎天放学后就飞奔回家,喂猪、放牛、劈柴、做饭,然后辅导弟妹做作业。他要用稚嫩的身躯,帮父亲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⑥这只手小心地向前游走,但显得有些踌躇不定。高考后,他跟着村里的大人进城打工,因为学历不高,又没有技能,找工作四处碰壁。在本家叔叔给包工头买了一包好烟后,他进了建筑工地做小工。第一天下来,他累得全身都快散架了。晚上,躺在工地简易的木板床上,他流下了酸楚的泪水,他想放弃……但一想到家人,他又咬牙告诉自己,要坚持!

    ⑦这只手轻轻一拉,慢慢打开了一个黑洞。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个叫“黑皮”的老乡黑皮开着豪车,穿着名牌,问他想不想发财。他点点头。黑皮带他去了一处偏僻的小区,说是公司的“培训基地”。听完第一堂课,他就什么都明白了。他内心很挣扎,但讲台上那一叠叠厚厚的人民币,就像一个诱人的“旋涡”,把他的欲望搅得蠢蠢欲动…

    ⑧这只手缓缓伸进了黑洞 , 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第一次执行任务,他万分紧张,虽然身边站满了“同事”,他还是害怕不已,仿佛周围有一万只眼睛在盯着自己。黑皮递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他深呼了一口气,借着公交车的颠簸走上前…没想到一切那么顺利,他成功了。“不错,是个好苗子!”黑皮拍拍他的肩膀,讪笑着把一叠钱塞进他手中。

    ⑨这只手忽然停了下来,似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在黑皮的带领下,公司的业务越做越大,他的腰包也越来越鼓。渐渐地,黑皮开始不满足于街头巷尾的小业务了,而把目光盯向了别墅区。最后一次行动,他们做了周密的计划,收获丰厚。可刚出小区,就被埋伏的警察一网打尽了——原来警察早就盯上了他们,人赃并获,无可狡辩。带上手铐的那一刻,他猛然间觉得世界都塌了……

⑩这只手开始慢慢抽出,一个黑色的皮夹露了出来。三年后,他出来了。回到老家,父亲朝他叹气,弟弟妹妹看他的眼神有些怪异,亲朋好友们也都有意无意地疏远他。那是他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一个月后,他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服又返回城里,从最初的搬运工、泥瓦匠,到服务员、销售员,如今的他,自考本科,开了一家广告公司,有了家庭和孩子,才更真实地懂得脚踏实地的珍贵。

    ⑪这只手继续往外抽,皮夹的大半个身子都出来了……他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

    ⑫“嗨,兄弟,真是你啊!”突然,他一把抓住这只手,寒暄道。

    ⑬这只手一惊,皮夹又滑落了回去,一双清澈而又充满惊恐的眼睛看向了他。

    ⑭“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表哥啊!”话刚落,车到站了,他拉着这只手飞快地下了车。

    ⑮“大哥,我是第一次,真的!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了……求你千万别报警!”他感觉这只手在颤抖。

    ⑯“好好做人,人生的路还长!”他用力握紧了这只手,然后松开了。

    ⑰望着这只手渐渐消失在人海中,他如释负重的松了一口气。

    ⑱曾经,他也有这么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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