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2018届高三语文二诊热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

树上的男爵

【意】卡尔维诺   吴正仪译

    吃饭时,首席上端坐着我们的父亲,阿米尼奥·皮奥瓦斯科·迪·隆多男爵。他头上戴着路易十四式的假发,这像他的许多物品一样已经过时。

    “怎么样?”父亲厉声问道。

    “不吃,还是不吃!”柯希莫把头扭向一边。

    “从饭桌上滚开!”

    这时柯希莫已经转过身去,背对着我们,正要走出餐室。

    我们从玻璃门里望见他正在门廊那儿取他的三角帽和佩剑。

    “我知道!”他朝花园跑去。

    我们从窗户里看见他很快爬上那裸圣栋树。他穿戴得非常整齐,是按照父亲的要求打扮妥帖后来吃饭的。尽管他只有十二岁,但头发上扑着粉,穿戴着三角帽、针织领带、绿色燕尾服、浅紫色短裤、佩剑、白色长护腿套,如果没有眼神里的反叛,单从外形上看,他拥有不折不扣的男爵气派。

    柯希莫向来厌恶煮熟的蜗牛的味道。就在他出走的前几天,他让我和他一起把厨房里饲养的蜗牛偷偷放走了。事情败露后,我们俩被关了三天的禁闭。当我们再次回到餐桌上时,面对蜗牛汤和用蜗牛做的主菜,父亲呵斥道:“你们要么吃下去,要么再被关进小房间!”我屈从了,开始吞咽那些软体动物。可柯希莫仍无法忍受,他的愤怒里一定还包含着对我的失望和杭议。

    圣栋树的树枝向上伸到与餐室窗户相同的高度,使得全家人都能看见他的委屈和愤慨。

    “你在那里待腻了就会改变主意的!”父亲从窗口探出身对他喊道。

    “我绝不会改变主意。”柯希莫已经爬上了树冠。

    “只要你下来,我就让你好看!”

    “我绝不下树!”他说到做到。

    他爬到圣栋树的顶端,看到一片茂密的丛林:葱郁的花园尽头是一面山坡,边上种植着大片果树。沿果园往上,开始出现一片橄榄树木,接着是一片松林,沿着山势向上伸展,望不到尽头。

    眼前的景象让柯希莫惊喜不已,他发现这的确是属于自己的领地。只要树林始终相连,他就可以从一裸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他就可以一直不下地,生活在树上。

    生活在树上不是件容易的事,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柯希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需要食物,需要保暖的衣物和睡觉的床板。幸好他还有我这个弟弟,尽管他还在生我的气。

    而我为了请求他的原谅,整个下午都守候在圣栋树旁。一直到天黑,疲惫的柯希莫才出现在圣栋树最下端的枝丫上。“我要考验你,”他吞咽了几口我为他准备的蛋糕,然后说,“你应当证明你是站在我这一边才行。”

    “你只管吩咐吧。”

    “你必须替我弄来一些绳子,长的、结实的,还有被子、木板、木棒、钉子……”

    “你要在树上过夜吗?”

    柯希莫的固执让父亲大人更加愤怒。他决定不再让柯希莫因为感觉到我们的关心而得意,准备坐等饥饿和夜间的寒冷将他驱赶下来。只有我知道,柯希莫是铁了心要待在树上了,而且,我哥哥表现出的拗劲头中蕴藏着更深厚的东西

    父亲错了。柯希莫自从爬上树后,就一直生活在树上,而且不再下来,也没有再回来。尽管我们焦急地到处寻找,但没有发现他的踪迹。后来,一个住在山坡上的人告诉我们,他看到一个肌肤黝黑、衣衫破旧、戴着三角帽的男孩像猴子一样在树上跳蹿,越过山坡,到了另一边。

    我失声痛哭起来,那肯定是我的哥哥,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的男爵父亲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他目光呆滞,说不出话来。我期待哥哥突然出现,可是,直到我长大、求学、结婚、生子,我都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过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后来又有了柯希莫的消息。来往的旅人说,他们见过一个生活在树上的人。他使一个凶残的大盗爱上了艺术;他帮助小城建成了防火系统,挫败了土耳其海盗;他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组织当地人发动革命,连拿破仑都慕名来拜访他……我对这些传闻将信将疑,不过这至少说明,柯希莫还活在世上。我默默地期待,有一天他会回来。

    终于有一天,柯希莫真的回来了,不过,此时他已是一个老人了。他仍然生活在树上。他对我说:“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是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因为想看清尘世,就应当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

    我们的家族墓地上竖起一块纪念他的墓碑,上面刻着:“柯希莫·皮奥瓦斯科·迪·隆多——生活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升入天空。”

(摘自译林出版社《我们的祖先》一书,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的前部分细腻地描写了柯希莫的外貌,是为了突出他的贵族身份,而一个贵族少年的冲动和叛逆更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B、小说中的父亲形象是专制、冷酷、无情的,当他的权威受到挑战时,他只会采用高压政策来威胁、逼迫,对别人的感受也是毫不关心的。 C、小说的叙述者“我”虽然是柯希莫的弟弟,但这兄弟俩不仅在性格上完全相反,而且在思想观念上也是格格不入的。 D、小说中的父亲和哥哥具备不同的人生轨迹,这是他们各自的性格特征造成的,同时与当时急剧变革的社会环境也有一定关系。 E、划线词语“深厚的东西”既表达了哥哥对父亲专断独行的反抗,也体现了他对自我独立人格的维护、对,朦胧理想的追求。
(2)、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
(3)、怎样理解柯希莫的墓碑上说他“生活在树上”,又“热爱大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家徽

余华

①国有国徽,校有校徽,厂有厂徽。奇怪吗?我家竟有家徽。我家的家徽是一条鱼,一条画在门板上的鱼。那条鱼的图案画得很笨拙,线条零乱而粗糙,只能让人意会到是条鱼而已。但它却有不寻常的来历。

②祖父在世时,膝下有父亲他们弟兄四个,个个都是牛高马大的男子汉。民国初年,战乱频繁,家庭仗着几个男人下死力气勉强维持温饱。

③一天夜半,父亲起来小解,发现一个人影蹿进了厨房,他便喊叫起来,同时马上守住厨房门口。不一会儿,父亲弟兄几个都起来了,他们点着灯,拿着大木棒子和斧头,仔细地搜索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那时粮食就是性命,大家决心不把这窃贼打死,也得让他残废。厨房的旮旮旯旯都搜遍了,却没发现人。父亲弟兄几个说父亲定是半夜眼花,父亲赌咒发誓说肯定有人。还在大家争辩时祖父来了,祖父让儿子们都去睡觉。等他们走了之后,祖父走到水缸边,敲敲盖子,说:“你不用躲了,出来吧。”只见水缸里水淋淋地站起一个人。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

④祖父望着窃贼,叹口气说:“算了,你走吧,要是让我的儿子们看见了,你今天非残废不可。”

⑤贼傻望着祖父,他不敢相信祖父就这样轻易地让他走,但祖父分明是平静地挥了挥手,贼便从水缸里爬出来。祖父又把那水淋淋的米袋子交给他说:“带上它吧,它可帮你家度几天日子。”贼要说什么,眼眶却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走到门口。“慢着,”祖父又叫住他,塞给他一串铜钱,“你拿这钱去做点小生意,再也不要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了。”

⑥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祖父磕了几个响头便走了。

⑦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清晨,祖父一开门,便在门环上发现了一条两斤多的鲜鱼。祖父先是感到奇怪,但他马上就猜到是那贼送来的,那人大约是做了贩鱼的生意。

⑧自此以后,我家门环上经常出现鲜鱼,家里便经常可以改善生活。父亲他们感到奇怪,祖父便舒缓地向父亲弟兄们讲起鱼的来历。

⑨大约吃了几十条鱼后,祖父感到不安,说人家是小本经营,别吃垮了人家。于是连着几天半夜守候着,一直熬了三个夜,终于让祖父遇见了那送鱼人,谁知不是那个贼,却是一个年轻渔人。这渔人是那贼的儿子,贼在临终前嘱咐他要坚持送鱼到我家来。祖父和父亲他们听得连连点头。为了不违亡人遗愿,祖父拿过一把刀子,让年轻人在我家门上刻一条鱼,并说从此不许他再送鱼,就用这条刻下的鱼替代好了。祖父并叮嘱父亲弟兄们要保管好这条“鱼”,牢记这件事。于是,我家按照祖父的意思,一直都保留着这鱼的图案。

⑩它,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家徽。                

(选自《余华作品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文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需要秋天的人

尹向东

    长命的家门前有棵苹果树,结的苹果味道酸,没人喜欢吃,没人采摘。长命抬起头来,看树上又结出不少苹果,这些被人遗忘的苹果半青半红地坠在枝上,被虫叮,被鸟啄,似长了雀斑一样布满斑点,要多丑有多丑。它们的模样和此刻的长命很像,想到这个,长命的心就灰暗了。

    长命的家在农村。他把自己这样的人叫城市的农民。这些年,他们都去城里打工。收入与在城里工作的亲戚相比高出不少,也比单位里的人更自由。不过长命仍然不喜欢农村人的身份,像这名字,村里边许多人叫得富、来富、富贵。

    这些奇怪的想法是长命在工地上闪了腰后才出现的,腰给伤了,长命只能在家干些轻松的事。而养猪种菜却不为支撑家里的生活,干这些杂事儿,只为家人吃上安全食物,但长命总觉得自己没被派上用场,像城市的农民这个群体,生存和土地失去关系,丢掉主业后与千百年来农民的定义相隔甚远。但城里人不管这些,一样坚定地认为他们就是农民,长命常常为此觉得尴尬,虽然生活好了起来,他们却被城市和土地同时忽视。

    养了猪,每日里就得去城里大小餐馆收泔水,这是长命最讨厌的活,得穿上油腻肮脏的衣服,骑上三轮摩托,拖两只大油桶改装的泔水桶穿越城市,这形象活脱就是在头顶顶上“我是农民”四个大字,让他特别难受。

    正值放学的时候,孩子们自校门蜂拥而出,散到街上,散到陡峭的坡边。长命的儿子也在这所小学读书。这时候有可能会碰上儿子,这不是好事,十二岁的儿子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中碰见拉泔水的他。他将头低下来,只看前面的路,快到街口,听见儿子叫他的声音,他有点惊喜,忙刹住车,看见儿子跑上前来,儿子不看他,也不看油腻的摩托车,只望着身边的人流,细声细气地说:“老师让买升学考试的模拟试题,记住了,数学和语文都要,就在新华书店里。”

    长命把三轮摩托车停在一家面馆外。面馆里已经有两三桌客人,长命进面馆的时候他们都回过头来看他。长命熟悉他们的眼神,也就是嫌弃而已,没啥大不了。他直接去了厨房,长命提着桶出来,他看见临门的一个女人独坐一张桌,他走过时女人尽力挤向墙边,女人的眼神中不仅仅是嫌恶,明明白白地表达着讨厌。

    长命骑着摩托车离开时心情糟透了,他不想再去拉泔水,长命忘不了女人隔着玻璃窗瞪他的那一眼,岂止是一个恶毒所能囊括的。

    长命后来把车停好,准备给儿子买模拟题。他看见一个微胖的女人领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女人蹲在书架边,翻着一本画册给小女孩讲,她的神态安详而恬静。长命觉得她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气息,一种让人温暖的气息。长命有了一种强烈的渴望,他想听听女人在给孩子讲些什么,他把车推到边上,进了书店。

    长命踱到儿童书柜的另一侧,他听见小女孩指着画册问:“这是秋天?”

    她母亲说:“是啊,秋天,多漂亮的秋天。”

    小女孩说:“秋天有什么用,秋天一来,气候就一天天冷,我们不需要秋天。”

    她母亲短暂地停顿了一下,小声说:“不是这样的,我们不需要秋天,别人还需要。”

    小女孩说:“谁会需要秋天?”

    她母亲说:“你看,你对面的人,他就需要秋天。”

    他看出小女孩的微笑中包含着对一个需要秋天的人的崇敬。他的心莫名地跳动起来,鼻子深处微微发酸、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买了模拟题,跨出书店时,严谨而和蔼地对那对母女笑了笑。他跨上摩托车,像背负一道使命,向远处驰去。一路上他想他是需要秋天的人,全世界的人都不需要秋天了,而他们需要。这是个沉甸甸的嘱托,这样的使命让他全身都暖洋洋的。他努力在脑子里搜索,要干点秋天的事,收获点什么东西,几亩地支撑不了他这个愿望,他继续想,总算从记忆的角落里将门前那棵被遗忘的苹果树想起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水仙

高璨

    ①水仙在我心中的位置与蜡梅相当,我甚至觉得它比蜡梅更容易亲近。我总是不忍将任何一朵蜡梅花摘下,让它陪在身边,它是那么美丽,蜡质的容颜却没有人类制作蜡像的那种苍白、虚拟感。它开在没有一片叶子的树枝上,具有一种安静的气质。水仙花却可以买来,摆在家里,想它时就可以清晰地观赏到。

    ②我喜欢水仙花的样子,但几年未见我已有些淡忘,在这样的想念下我养了三株水仙。看到它们时,我才准确地忆起水仙这种天使的神态与模样,还是那样甜美的笑靥,还是那样鲜亮而温柔的黄,还是那样随意,会看到任意方向的风景。我一直以自由的原则养着它们,而它们的长势也令我满意,并且在新年第一天的零点绽放了。我并没有刻意希望它们在什么时候开放,但这样的开放时间格外令我惊喜。

    ③它是同窗外的礼花一同绽放的。由于今年的时间实在不够充裕,我也是等到去年的最后一天才点燃了第一支礼花。人们仿佛都变得忙碌了,到点了才出门,到点了才开始在地面铺展鞭炮,谁都没有闲情逸致在临近过年的时候,像以往那样扔几个震耳欲聋的鞭炮,使附近车辆受到惊吓以至呼喊起来。

    ④天空被各种颜色的礼花映照得明亮,轰隆隆的炮声包围了一切。这个时候,人和人的交流变得很困难,好像声音挣扎着要离开我们,好像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将声音挽留。这个时候,我感到的不是喧闹,不是声音的嚣张,而是寂静,是声音的凋零!

    ⑤声音是最空洞的事物。即使炮声垄断了这个世界,即使所有的炮声都这般雷同,也不能否认它们在很快地消逝,死去,不断地消逝,不断地死去。声音死去的无数间隙,就是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我们的耳朵听见的是炮声,心灵听见的却是那些声音死亡的间隙,它让我们在炮声中失去了自己的声音。再加上漫天烂漫的烟花,绚烂得使我们迷醉,以至我们在这样的庆祝时刻,脑中往往一片空白,连祈祷都忘记了。

    ⑥这是声音的魔术。

    ⑦然而,当我看着水仙,周围的一切就都像变魔术般涣散,哑然。一朵小小的花儿教给我们应该怎样安静地走过一年的最后时刻,或是怎样走进新的一年。

    ⑧在这样热闹、温暖与多彩的背景下,构造自己安静的思想才是最幸福的。想一想有什么要对旧年说,有什么要对新年说,与自己的老朋友相当于诀别地告别,还有一位新朋友正微笑着向我们走来,我们就算不准备礼物,也应该准备一份虔诚,而不是仓促。

    ⑨雪花不断飘过我的眼前,烟花绽放时漫天彩色的硕大泪滴令我心碎。我责怪自己的仓促,以至当这一年又要与我告别时,我又没有准备好送给它的诗。但是它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它从不会要求我写一首送别诗,它总是说过去一年的回忆都是送给它的礼物,它说这是可以陪伴它的唯一事物。我曾说要为它写一首诗,但我终究没有写,它也没有为等待这样的一份礼物多停留一会儿,时光的马儿依然飞驰着将它带走。多少个它来,多少个它去,岁月的来去从来不肯停止,永远不肯停息……

    ⑩水仙在我身边安静地散发出清香,这与蜡梅花有几分相像,它们都会在远远的空气里用香味勾勒出自己的样子,它们都会在远远的空气里用香味为所有的陌生人画一条通向自己的小路。我喜爱这种宁静和清香,甚至喜爱花儿们画出的小路。窗外的烟花不是路,它们是同我们一起迈过门槛的脚印,是离海最近的沙滩上的脚印,浪潮一抹就立即消失了。

    ⑪不要崇拜烟火,尤其不要在过年的时候让自己的心灵陷入空洞。这是水仙花穿戴着它的安静告诉我的。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诃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枝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舍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略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