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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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厦门外国语学校2018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一次(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乔治的心愿

(美)亨利·斯莱萨

    “祈求我的心愿赶紧实现,快让第一中心银行遭到抢劫吧。”乔治心中默念着。

    六年来,从他到西威市第一中心银行做助理柜员开始,每天晚上他都要重复这一举动。现在他早已是一名正式柜员了,还有一整只现金箱归他使用。但他发现,自己需求的并不是什么职位或者头衔,而是金钱——发出脆响的绿色美钞。

    可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从眼皮子底下拿走一叠叠厚厚的钞票。那么,只有一个办法:银行遇到劫案。

    很久之前,他就想出了这项简单的计划:如果说有一名劫匪甲抢劫了银行柜员乙,又如果说柜员乙交给劫匪甲一笔钱……谁能知道劫匪甲从柜员乙那儿抢到多少钱?有什么方法能阻止柜员乙私吞了所有剩下的钱,并宣称钱全被劫匪甲抢走了呢?

    下午两点,银行大门忽然打开,乔治满心期昐的劫匪甲走了进来。

    这个戴面罩的男人一进来就摁了手里的一个小盒子,监控镜头开启状态的小红灯都熄灭了。男人用沙哑的嗓音叫道:“抢劫!”说着,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可怕的黑色转轮手枪。

    “快!”劫匪说,“把钱都交出来!”

    乔治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把手伸进现金箱,从最上层的格子里取出所有的纸币,差不多有六万美元。乔治把钱从窗口递了出去,劫匪贪婪地一把夺过来,塞进口袋,转身走了。

    乔治冷静地掀开现金箱,把最下层格子里的大额钞票尽可能多地塞进自己的长裤口袋。

    “欢迎下次再来。”乔治想。然后,他晕倒了。

    当他醒来时,担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是不是被搜过身了。他装作无意识地把手放在长裤上,轻轻拍了拍,还好,都在。然后,他把手放在地板上,对围着他的那些挂念的脸露出微笑。

    主管贝尔说:“乔治,你脸色不太好,看看医生吧。”

    “我没事。刚才的一切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休息一下。”

    一个小时后,他安全地回到自己家中,开始清点口袋里的钞票:七万五千美元。

    第二天早上,他一到银行,就发现银行今天没有对外营业。然而,奇怪的是,所有人的情绪格外高涨,一点也不像遭受过损失的模样。同事告诉他行长伯罗斯先生找他。

    乔治来到伯罗斯先生的办公室:“先生,您找我?”

    “是的!快进来吧。”伯罗斯神情欢快,“想让你见个人,乔治。”

    乔治一眼就认出椅子上的卡拉先生,银行的前任行长,目前担任银行董事会主席。这个快七十岁的老绅士冲着乔治揶揄地笑道:“小乔治,昨天的遭遇把你吓坏了吧?”

    “卡拉先生,我很好。”

    “那就好。”卡拉轻轻笑着,“小乔治,昨天对你来说真是一场冒险啊。你看,抢我们这么一家小银行实在是太容易了,对吧?”

    “先生,您的意思是?”

    “哈哈。”卡拉一边说,一边挠着下巴,“小乔治,真抱歉,我吓坏你了,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好主意。这主意现在看可能比较蠢,但我觉得大家都有收获,对吧?”

    乔治不自觉地摇起脑袋。“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

    卡拉乐得拍了拍椅子,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头套。他把头套蒙在嘴巴上,哑着嗓子说了句:“快!把钱都交出来!”

    伯罗斯放声大笑起来,可此时的乔治却如坠冰窟。

    “那……抢走的钱呢?”他的喉咙仿佛堵住了。

    “哦,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卡拉说,“我把钱统统放回你的现金箱了,六万美元一分也不少。”

    这时,他们身后的门打开了,主管贝尔的脑袋探进来。“伯罗斯先生,”他神色严肃地说,“经过核查,我们发现,现金少了七万五千美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了乔治的心理活动—默念实现“第一中心银行遭到抢劫”的心愿,扣住题意,也表现了他的天真幼稚。 B、乔治设计的计划中的“劫匪甲”是不确定的任意人,而“柜员乙”就是他自己,他的目的单纯,而计划貌似天衣无缝。 C、计划实施后,乔治进行了一系列的表演,如将美钞装入裤袋后“晕倒了”,醒来后对围着他的那些挂念的脸露出微笑。 D、小说最后由主管贝尔点明“现金少了七万五千美元”,照应了前面乔治“计划”中的行为,小说至此,戛然而止,引人回味。
(2)、小说题为“乔治的心愿”,那么在小说中,乔治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3)、卡拉先生假抢银行却引出了真盗贼,是卡拉的有意设计,还是他的误打误撞?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狂人日记(节选)

鲁迅

    ……

    三

    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最奇怪的是昨天街上的那个女人,打他儿子,嘴里说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眼睛却看着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那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哄笑起来。陈老五赶上前,硬把我拖回家中了。

    拖我回家,家里的人都装作不认识我;他们的脸色,也全同别人一样。进了书房,便反扣上门,宛然是关了一只鸡鸭。这一件事,越教我猜不出底细。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的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户的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睛看我。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

    十一

    太阳也不出,门也不开,日日是两顿饭。

    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晓得妹子死掉的缘故,也全在他。那时我妹子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母亲哭个不住,他却劝母亲不要哭;大约因为自己吃了,哭起来不免有点过意不去。如果还能过意不去,……

    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亲知道没有,我可不得而知。

    母亲想也知道;不过哭的时候,却并没有说明,大约也以为应当的了。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现在想起来,实在还教人伤心,这真是奇极的事!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十三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1918年4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关于多起抢劫案

老邱

    孙警官接到报案后,感觉到了案情的严重:罪犯居然不带凶器,大模大样地坐在路中间,只一句:“把钱和值钱的东西放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就把行人的财物给劫了。

    报案人是个青年女子,她是在下夜班的路上被劫的。那个女子面带惊恐,在孙警官的面前还不断地发抖,她边哭边说:“天也黑,路也黑,那个劫道的,坐在路中间,我骑着自行车,差一点撞了他。他说话的口气并不很横,还有点像商量。”

    “那你就把钱和金项链给他了?”孙警官有些不理解,“他又没拿刀,也没用枪逼你。”“我怎敢不给他?他不带凶器劫道,这说明他肯定是个高手。”

    孙警官做过笔录,跟报案人来到现场,那是周庄到县城必经之路的中段,全长约两公里,路两侧生长着茂密的玉米。孙警官在案发现场查看了好一阵,没发现罪犯留下的任何  踪迹后,又扩大了搜索范围,他想在玉米地里找到罪犯在作案前潜伏过、或作案后穿越玉米地逃跑的路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孙警官决定蹲守。

一连几夜的蹲守,没有出现任何情况,计划便撤消了。孙警官又从周庄开始排查,可周庄连一个有劣迹的人都没有,连周庄公路沿线的县城居民中,有过前科的有几个,可均没有作案时间。案子只好搁下。

    这天早上,孙警官刚到办公室,一位六十几岁的老人,由儿子陪着,来报案,说是昨晚,老人骑自行车夜里从县城到周庄,半路被劫了,1000多元钱归了那个抢劫犯,作案经过和那个青年女子被劫一模一样,罪犯也是坐在路中间,只说一句:“把钱和值钱的东西放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

    孙警官说:“你才六十几岁,身体这么棒,怎么没反抗呢?”

    “你说的轻巧,那贼人胆敢不拿家伙,还坐着,绝对是个高手。”老人心有余悸地说。

    孙警官扩大了排查范围。因罪犯是在夜里作案,又是坐着,被害人无法提供体貌特征,调查陷入僵局。

    时隔几日,又一个男青年报案。他的金戒指和50元钱被劫,作案地点、作案手段,与前两起案件丝毫不差。孙警官有些冒火:“你年轻力壮,怎么不反抗?”男青年说:“他坐着劫道,不拿刀,也不带枪,证明他是有准备的,说不定玉米地里还有他的同伙呢!我可决不会为了一个金戒指搭上一条命。”

    孙警官和办案人员再次蹲守多日,还是无功而返。

    那条路上在平静了数日后,又接连发生了几起抢劫案,罪犯用的都是同样的手段。

    这次孙警官憋足了火,他每天夜里,换上女人的衣服,骑上自行车,沿那条公路往返几次,勾引罪犯上钩。工夫不负有心人,在第6天的夜里,当孙警官骑车至多次案发路段时,路中间黑糊糊坐着一人,那人不动声色,看孙警官近了,就说:“哎!哎!哎!把钱和值钱的东西留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

    孙警官装出吓坏了的样子,哆哆嗦嗦地往怀里掏,他想让罪犯以为是因为害怕掏不出来,从而赢得时间观察一下是否有同伙。孙警官哆嗦了半天,也掏了半天,既没有罪犯同伙的出现,罪犯也极有耐心地等着。孙警官这才放心大胆地掏出手枪,对准罪犯的脑袋,大喊一声:“我是警察,把手举起来,你被捕了。”

    罪犯乖乖地举起了双手,但依然坐着。孙警官的怒火一下就顶了上来:“你还挺牛,站起来!”

    “我早就跟你说了,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罪犯说的很平和,也没有动。

    孙警官顿时警觉起来,以为罪犯站起来是什么信号。他抓紧手枪,掏出手电四下里照照,没发现什么,回头踢了罪犯一脚,说:“你给我站起来,我倒要看看是怎么个麻烦法。”

    在孙警官的逼迫下,罪犯艰难地从屁股底下摸出一副拐杖来,晃晃悠悠地站起。这时孙警官才看清,罪犯原来是个小儿麻痹后遗症的患者。

(选自《感动中学生的100篇微型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观火

梁遇春

    ①火是最可爱的东西。它是单身汉的最好伴侣。寂寞的小房里面,什么东西都是这么寂静的,无生气的,现出呆板板的神气,惟一有活气的东西就是这个无聊赖地走来走去的自己。虽然是个甘于寂寞的人,可是也总觉得有点儿怪难过。这时若使有一炉活火,壁炉也好,站着有如庙里菩萨的铁炉也好,红泥小火炉也好,你就会感到宇宙并不是那么荒凉了。火焰的万千形态正好和你心中古怪的想象携手同舞,倘然你心中是枯干到生不出什么黄金幻梦,那么体态轻盈的火焰可以给你许多暗示,使你自然而然地想入非非。她好像但丁《神曲》里的引路神,拉着你的手,带你去进荒诞的国土。人们只怕不会做梦,光剩下一颗枯焦的心儿,一片片逐渐剥落。倘然还具有梦想的能力,不管做的是狰狞凶狠的噩梦,还是融融春光的甜梦,那么这些梦好比会化雨的云儿,迟早总能滋润你的心田。看书会使你做起梦来,听你的密友细诉衷曲也会使你做梦,晨曦,雨声,月光,舞影,鸟鸣,波纹,桨声,山色,暮霭……都能勾起你的轻梦,但是我觉得火是最易点着轻梦的东西。我只要一走到火旁,立刻感到现实世界的重压一一消失,自己浸在梦的空气之中了。有许多回我拿着一本心爱的书到火旁慢读,不一会儿,把书搁在一边,却不转睛地尽望着火。

    ②那时我觉得心爱的书还不如火这么可喜。它是一部活书。对着它真好像看着一位大作家一字字地写下他的杰作,我们站在一旁跟着读去。火是一部无始无终,百读不厌的书,你哪回看到两个形状相同的火焰呢!拜伦说:”看到海而不发出赞美词的人必定是个傻子。”我是个沧海曾经的人,对于海却总是漠然地,这或者是因为我会晕船的缘故罢!我总不愿自认为傻子。但是我每回看到火,心中常想唱出赞美歌来。若使我们真有个来生,那么我只愿下世能够做一个波斯人,他们是真真的智者,他们晓得拜火。

    ③在《现代丛书》的广告里,我常碰到一个很奇妙的书名——《生命的火焰》。虽然书我从来没有看过,可是我极喜欢这个书名,它是多么含有诗意,真是简洁地说出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确是像一朵火焰,来去无踪,无时不是动着,忽然扬焰高飞,忽然销沉将熄,最后烟消火灭,留下一点残灰,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来了。我们的生活也该像火焰这样无拘无束,顺着自己的意志狂奔,才会有生气,有趣味。我们的精神真该如火焰一般地飘忽莫定,只受里面的热力的指挥,冲倒习俗,成见,道德种种的藩篱,一直恣意干去,任情飞舞,才会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美焰。否则阴沉沉地,若存若亡地草草一世,也辜负了创世主叫我们投生的一番好意了。我们生活内一切值得宝贵的东西又都可以用火来打比。热情如沸的恋爱,创造艺术的灵悟,虔诚的信仰,求知的欲望, 都可以拿火来做象征。火是这么可以做人生的象征的,所以许多民间的传说都把人的灵魂当做一团火。爱尔兰人相信一个妇人若使梦见一点火花落在她口里或者怀中,那么她一定会怀孕,因为这是小孩的灵魂。有些诗人心中有满腔的热情,灵魂之火太大了,倒把他自己燃烧成灰烬,短命的济慈就是一个好例子。可惜我们心里的火都太小了,有时甚至于使我们心灵感到寒战,怎么好呢?

    ④我家乡有一句土谚:”火烧屋好看,难为东家。”火烧屋的确是天下一个奇观。无数的火舌越梁穿瓦,沿窗冲天地飞翔,弄得满天通红了,仿佛地球被掷到熔炉里去了,所以没有人看了心中不会起种奇特的感觉,据说尼罗王因为要看大火,故意把一个大城全烧了,他可说是知道享福的人 , 比我们那班做酒池肉林的暴君高明得多。

    ⑤离开北方已经快两年了,在南边虽然冬天里也生起火来,但是不像北方那样一冬没有熄过地烧着,所以我现在同火也没有像在北方时那么亲热了。回想到从前在北平时一块儿烤火的几位朋友,不免引起惆怅的心情,这篇文字就算做寄给他们的一封信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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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

雨果·克里兹

    写字台上的台灯只照亮书房的一角。彭恩刚从剧场回来,他坐到写字台前,伸手拿起电话要通了编辑部:“我是彭恩,你好!我又考虑了一下,关于《蛙女》的剧评,最好还是发下午版,因为我想把它展开一些……别提啦!太不像话了!所以我才打算写一篇详细的剧评。上午版你只要留出个小方块刊登一则简讯就行了。你记下来吧:‘奥林匹亚剧院:《蛙女》上演,一锅可笑的大杂烩:一堆无聊的废话和歇斯底里的无病呻吟。看了简直要让你发疯。详情请见本报下午版’,你是不是觉得我的措词还不够激烈?这样就行?那好,再见!”

    从他放下话筒的动作可以看出,彭恩的情绪越来越愤慨。可就在这时,他猛然一惊,附近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在光线最暗的角落里,他模模糊糊地看见有个人坐在皮沙发里。陌生人蓄着白胡须,身披风衣,头上歪戴一顶礼帽,闪亮的眼睛逼视着评论家。彭恩心里发虚:“你,你……你是谁?”

    陌生人慢慢站起来,从衣兜里伸出右手。彭恩看见一支闪闪发亮的手枪。“把手举起来”那人命令道,彭恩两手发抖。

    “嘻嘻嘻……”那人像精神病人一样笑着,“你这条毒蛇,现在总算落到了我的手里。再有5分钟就是午夜。12点整,嘻嘻嘻……你将变成一具尸体。文亚明,我的宝贝,”白胡子老头扬起头,“我亲爱的文亚明,5分钟后你将报仇雪恨。这条毒蛇将永远闭上它的嘴!啊,你高兴吗,文亚明!?”说着白胡子老头立刻举起手枪:“别动!”

    “听我说,”彭恩战战兢兢道,“请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我不明白……我对你干了什么?……求你把手枪收起来吧。我们之间肯定有一场误会。”

    “给我住嘴,你这个杀人凶手!”

    “杀人凶手?你弄错了。我不是杀人凶手!”

    “那么请问是谁杀死了我的孩子,我唯一的儿子,亲爱的文亚明?谁呢,彭恩先生?”

    “我根本不认识你的儿子!你怎么会生出这种想法?”

    “我的儿子叫……文亚明•穆勒!现在你明白了吧?”“文亚明•穆勒……我记得,好像是个演员吧?”

    “曾经是!因为他已经死了,他对着自己的头开了一枪。而正是你这个无耻的小人毁了他!你在文章里写过他。‘为助诸君一笑,还有一位文亚明•穆勒先生值得提及,因为他的表演,真可堪称全世界最蹩脚的演员。’你竟敢这样写我的儿子!而他,可怜的孩子,去买了一支手枪,自杀了。就是这支手枪,过一会儿将把你送到西天!”

    彭恩禁不住浑身乱颤:“听我说,这并不能怪我……我感到很遗憾……可我只是尽自己的职责而已。你的儿子真的缺乏才华……你明白吗?我本人跟你的儿子并没有仇,可是艺术……”

    “你别再胡诌关于艺术的废话了!你是杀人犯!因此你得死!昨天夜里,”老头压低嗓门,“文亚明出现在我的梦里。他对我说:“爸爸,拿上手枪去找那毒蛇。午夜12点的时候,杀了他替我报仇!否则,我的灵魂将永远四处飘流,不得安身!”

    “可你不能杀我……看在上帝面上……你简直疯了!……”

    老头大声地嘲笑道:“真叫人恶心,你是全世界首屈一指的胆小鬼!一条罪恶深重的蛆虫,半文不值的小人!你那自命不凡的优越感哪里去了?你那体面威风哪里去了?现在你已面对死神,没有了你,人人都会如释重负。”

    彭恩双手合十,央求道:“亲爱的先生,如果你一定要杀我,至少让我能最后给我的亲人写几句诀别的话……并表明我的遗愿。”

    还可以活15秒钟!”彭恩拿起铅笔,在纸片上写了两三行字……

    午夜的钟声响了。

    老头怪叫一声,举起手枪抠动扳机。

    硝烟散后,陌生人扯下自己的胡子,走近彭恩。

    “先生,现在你对文亚明·穆勒的表演才华有了新的看法吧,对不对?看你那个熊样!哈哈……!我想,今后你在评论别人的时候该会学得谨慎一些了!”

    看着手里拿着铅笔,满脸蜡黄的彭恩,文亚明伸手拿过那张纸条。只见上面写道:“亲爱的文亚明·穆勒,你不仅是全世界最蹩脚的演员,而且是头号傻瓜。你戴的假发套大了一号。彭恩。”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文友

阿成

    鹤岗的梧桐也有我的文友。

    黑龙江境内的业余作者,彼此都是有联系的。看到谁成功地发表作品了,或者征文得了三等奖、优秀奖、提名奖了,就通通信,在血泪般的成绩面前,发泄一下,无比自豪一下。省内的大作家,我们也扯不上。人家裤兜子里的家伙都是玉的,我们怎么能比?

    但是,我们不服他们!

    我们这些业余作者之间经常走动。我们有我们的世界。另外,大家都在省内,走动起来很方便,车票也不太贵,吃住也不敢挑剔。彼此见了面,就是一个聊啊。

    通宵达旦地聊!

    我先是在鹤岗下的火车。从哈尔滨到鹤岗的那趟火车,有一个乘警是我的小学同学,这样,不仅车票钱省了,还白吃了一顿他们的“工作餐”。

    下了火车后,我再转长途汽车去梧桐。都说好了,我的那个文友在车站等我。

    我下了长途车,便和文友像外国人那样拥抱起来,互相叭叭地拍了背。这种样子当地人是看不惯的。

    在附近的一家小饭铺吃饭的时候,文友无奈地跟我说,住他家里是不行了,他的那个娘儿们,又从娘家整来一大堆的亲戚,大人小孩的,人五人六的,连老爹的寿材上都睡了人了。唉,怎么创作呢。

    我吃了一惊说,那我住哪儿?当天返回去可没车了,咋也得明天早晨走哇。

    他说,放心吧,安排妥了,在一家老房子里。事先我都收拾好了,搭了两个板铺。还说得过去。大夏天儿的,还用被褥么?

    我说,不用不用,能聊天就行。我能让住几天?

    他说,两天。

    我说,两天够了。就是想跟你聊啊,都想疯了。

    事后,我们又弄了点酒、烟和吃食,出了小饭铺,就去了那个老房子。

    那个老房子虽然破,但比预想的还要好。我们住进了其中的一个屋子里。屋子里的两个板铺也行,平平的,阔极了。于是我们边吃边聊。

    我们都有很多很多的构思。比如爱情啊,打猎啊,土匪啊,七大姑八大姨,爹妈兄弟呀,还有机关改革,美好的理想,自杀,疯子,流浪汉等等。但是,好像编起来挺困难。目前就是咱们兄弟嘴小,等以后吧……奴隶要翻身哪。不远的将来,也有咱们不断接受采访,不断上电视的那一天!

    我们仰面躺在板铺上聊天的时候,文友说,你也别瞧不起咱们睡觉的这个地方。

    我说,我没瞧不起。我又不是托尔斯泰,我刚才讲的话,也不过是展望未来。

    文友说,这个地方,日伪时期是梧桐伪警察分驻所。赵尚志被俘之后,就死在这里。

    真的?

    文友说,赵尚志可是抗联队伍里的一个大人物啊,他担任过东北游击队哈东支队司令,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军长,北满抗日联军总司令,还有一些衔我记不住了。日本鬼子想抓他想得眼珠子都红了。后来,他们和梧桐警察分驻所共同下了一个套,把赵尚志抓住了。

    什么套儿?

    文友说,挺复杂的。我简单说,就是派了一个假装收山货的特务上山,取得赵尚志的信任后,勾他一同去袭击梧桐警察分驻所,就是现在咱俩住的这个地方中埋伏了,是不是?肯定的。

    对。并且那个特务还冲着赵尚志的腹部干了一枪。我到现在还能背下来当时伪三江省警务厅给满洲国治安部的报告呢。是一个日本人写的。

    我说,你背背我听听。

他开始背:“赵尚志受伤后,仅活八小时。当警察审讯时,他对中国人警察说:‘你们也是中国人吗?你们出卖祖国,犯下了罪行,还不觉得可耻吗?我一个人死去,这没有什么。但要知道,抗联是杀不完的。我就要死了,还有什么可问?’他痛骂审讯官,狠狠地瞪着警察,而对他受重伤所造成的痛苦,却未发一声呻吟。其最后的表现,真不愧一个大匪首的尊严。”

    文友问,咋样?写得挺客观吧?

    我说,写得好!

    后来,我提议,用酒祭奠一下赵尚志。于是,我们翻身下床,把碗斟满了酒,将酒一圈一圈儿洒在地上,并说了些佩服的话。

    第二天一早,我就走了。坐长途车离开梧桐的时候,车又路过了那座老房子。看着它离我们车越来越远了,在灰尘里变得迷蒙起来,心中不禁一阵凄凉。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小题。

喜悦如莲

雪小禅

    喜与悦,两个字都妙。我喜欢这两个字,喜字就是俗世里的好,是馒头上的那点红,透着欢快,透着喜欢。悦是禅意,是初雪的曼妙,是你与我初相见,刹那间的天崩与地裂。

    喜悦是这样的好,大雪压住红尘,一个人在屋子里围炉煮雪问禅意,墙角的梅花透着清香,翻看一本老相册,听一段上世纪30年代录制的老唱片,给朋友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下雪啦。

    喜悦是这样的美,有老友,10年不见,忽然一日扣了门环。见到两下都怔住,从前的那个少年,如今手牵了小儿站在门外,笑逐颜开地介绍:囡囡,快,叫小姨。瞬间,眼睛就湿了。

    喜悦还是,和三五知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半夜里跑到大街上吃烧烤,一人5瓶啤酒摆开,不用杯子,就这样边喝边聊,把爱情说上三千年,直到口也干舌也燥,直到泪眼朦胧。我见喜悦,是薄雾中的荷,淡淡的,旁逸斜出,透着人世间的欢与愁;喜悦见我,是一低头的羞涩,是一举手的婀娜。

    几年前,我曾是那自以为深沉的人,一脸的忧郁与茫然,与人说话,必然引经据典,处处不忘卖弄与显摆;同学聚会,我定要去买新衣做头发,生怕别人说出半句不好。这丝丝虚荣心是我的铠甲,处处透着虚张声势。

    去年,我去旅游,车在高速上飞奔,被撞倒时,我还正听着一段小夜曲。醒来时,大夫伸出一个手指问:这是几?

    我看到两个手指头,然后笑她:你这是干什么?我又不是3岁儿童。旁边一同来的女友抱住我哭,我扭头看周围,全是我的朋友与亲人。他们说,你有一个小时不省人事,我们以为,你不在了。

    刹那间,我恍如隔世。

    我有一个小时,是在天堂了,如果无法醒来,我就是那边的人了。

    我从此懂得,这余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赚来的,我要善待自己,要善待周围每一个人。从前,我对朋友挑三拣四;但现在,我常常以喜悦之心对待所有人、所有事。

    朋友说我变了,变得这样随和喜气;家人说我变了,变得这样体贴与关怀。我才知喜悦的好,喜悦,不是一个人的喜悦,是我把喜悦生于内心,传播于人间的一种暖意。

    早晨上班,我步行。看到有老夫妻相扶着散步,看到孩童背书包上学,看到早春新发的芽,我喜悦。因为,又是一年春来早,又是一天如此美妙。

    上班,我和同事共同做了一个表,喜悦!因为同事说,本来这个表要两天做完,没有想到半天就搞定了。

    下班,去菜市场,黄昏了,出摊儿的都摆了出来,九头鸟炸鸡排第三家最好吃,麻辣鸭脖子是“老武汉”做得最好。卖菜的一溜摆出来,红的红,绿的绿,上面淋了水,更显得那样妩媚,有年轻女子提着一捆菜前面走,我看着女子提着满篮不重不轻的俗绿,竟然觉得她是诗意的。

    一个小女孩子,不停地翻阅着路边每秆草茎的腋下,寻找那种艳红的小浆果,然后将其捏碎,酒红色的汁滴在椭形的指甲上,慢慢染成一圈儿淡淡的蔻丹。那是街道边上的另一景,让我想起自己的少年,也曾经这样染过蔻丹。

    这生活,是这样的美,这样的艳,这样的让人喜悦,我慢慢走着,提着红的红绿的绿的菜,唱着戏。黄昏里,一个喜悦如莲的女子,心情散淡,眼角眉梢间,有情,有义,有爱。如果你恰巧路过我身边,我会说:嗨,你也在这里吗?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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