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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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肇庆市新桥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小狗包弟》)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包弟在“我”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在“我”“半靠边”时,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我”的身边。最后被打断了后腿,才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B、包弟把巴金一家人当做亲人,当主人不在家时守候在门前,多令人感动!当主人回来时,与主人亲热,仿佛老朋友重逢一般,多么懂感情的小狗。 C、当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时,小狗包弟就成了“我”全家人的一个包袱,使“我们”整日生活在心惊胆战当中,害怕小狗包弟会被红卫兵抄走。 D、送走包弟后,“我”下班回家,虽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但因为它毕竟离开了“我”家,我便感到轻松。 E、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后,“我”便又怀念包弟。
(2)、从文中看,包弟是怎样的一条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3)、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从那位艺术家的遭遇开篇?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练习题。

                                      祝福(节选)

    我因为常见些但愿不如所料,以为未必竟如所料的事,却每每恰如所料的起来,所以很恐怕这事也一律。果然,特别的情形开始了。傍晚,我竟听到有些人聚在内室里谈话,仿佛议论什么事似的,但不一会,说话声也就止了,只有四叔且走而且高声的说:

    “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我先是诧异,接着是很不安,似乎这话于我有关系。试望门外,谁也没有。好容易待到晚饭前他们的短工来冲茶,我才得了打听消息的机会。

    “刚才,四老爷和谁生气呢?”我问。

    “还不是和祥林嫂?”那短工简捷的说。

    “祥林嫂?怎么了?”我又赶紧的问。

    “老了。”

    “死了?”我的心突然紧缩,几乎跳起来,脸上大约也变了色。但他始终没有抬头,所以全不觉。我也就镇定了自己,接着问:

    “什么时候死的?”

    “什么时候?——昨天夜里,或者就是今天罢。——我说不清。”

    “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还不是穷死的?”他淡然的回答,仍然没有抬头向我看,出去了。

    然而我的惊惶却不过暂时的事,随着就觉得要来的事,已经过去,并不必仰仗我自己的“说不清”和他之所谓“穷死的”的宽慰,心地已经渐渐轻松;不过偶然之间,还似乎有些负疚。晚饭摆出来了,四叔俨然的陪着。我也还想打听些关于祥林嫂的消息,但知道他虽然读过“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而忌讳仍然极多,当临近祝福时候,是万不可提起死亡疾病之类的话的;倘不得已,就该用一种替代的隐语,可惜我又不知道,因此屡次想问,而终于中止了。我从他俨然的脸色上,又忽而疑他正以为我不早不迟,偏要在这时候来打搅他,也是一个谬种,便立刻告诉他明天要离开鲁镇,进城去,趁早放宽了他的心。他也不很留。这样闷闷的吃完了一餐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月白湖荡

余显斌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它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这儿的湖泥很软,提一根荷梗,轻轻地扯起来,就带出一根藕来,白嫩嫩的。用水一洗,吃上一口,满嘴都是莲藕的香味。

    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

    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

    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

    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

    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

    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

    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远处的天,近处的水,还有苇草、荷叶、荷花,都一片朦胧。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

    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

    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

    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张叔叔拍拍棒子的肩膀叮嘱,小鬼,注意安全啊。

    棒子点点头,送走了张叔叔,撑着小划子,出没在密密的苇丛里,等着骑兵营的到来。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月光水亮亮的一片,笼罩着湖面。湖面浮荡着淡蓝的雾,苇草和荷叶在雾里如淡墨画的一般,朦朦胧胧的。

    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长介绍给棒子。

    骑兵营长笑着夸棒子是好样的。

    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有可疑人经过,监察哨马上鸣枪报警,对岸的新四军二团听到枪声,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因此,鬼子几次来袭,都大败而归。

    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讯员啊。

    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噗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

    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

    新四军战士划着水,从苇丛里浮出来打扫战场,同时寻找着棒子。一片荷叶下,一个声音道,在这儿呢。随着声音,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摸清一切后,他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讯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做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信号,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告别白鸽

陈忠实

    老舅到家里来,话题总是离不开退休后的生活内容,谈到他还可以干翻扎麦地这种最重的农活儿,很自豪的神情;又说起他还养着一群鸽子,到山坡上放羊时或每月进城领取退休金时,顺路都要放飞自己的鸽子。我当时饶有趣味地询问了几句,没想到一周后舅舅竟带了一对白鸽来,说要让它们直接把蛋下在家里,以后孵出来的小鸽便认我这儿为家。我就这么望眼欲穿地等待了几个月,终于等来了一对通体纯白、如天宫降临的仙女般圣洁的小白鸽。

    于是,在我家那幢破烂失修的房脊上,多了一道四只白鸽们亭亭玉立的风景。

    夕阳绚烂的光线投射过来,老白鸽和幼白鸽的羽毛红光闪耀。我扬起双手,拍出很响的掌声,激发它们飞翔。两只老白鸽先后起飞。小白鸽飞起来又落下去,似乎对自己能否翱翔蓝天缺乏自信,也许是第一次飞翔的胆怯。两只老白鸽就绕着房子飞过来旋过去,无疑是在鼓励它们的儿女勇敢地起飞。果然,两只小白鸽起飞了,翅膀扇打出啪啪啪的声响,跟着它们的父母彻底离开了屋脊,转眼就看不见了。

    我走出屋院站在街道上,树木笼罩的村巷依然遮挡视线,我就走向村庄背靠的原坡,树木和房舍都在我眼底了。我的白鸽正从东边飞翔过来,沐浴着晚霞的橘红。沿着河水流动的方向,翼下是蜿蜒着的河流,如烟如带的杨柳,正在吐絮扬花的麦田。四只白鸽突然折转方向,向北飞去,那儿是骊山的南麓,那座不算太高的山以风景和温泉名扬历史和当今,烽火戏诸侯和捉蒋兵谏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对面。两代白鸽掠过气象万千的那一道道山岭,又折回来了,掠过河川,从我的头顶飞过,直飞上白鹿原顶更为开阔的天空。原坡是绿的,梯田和荒沟有麦子和青草覆盖,这是我的家园一年四季中最迷人最令我陶醉的季节,而今又有我养的四只白鸽在山原河川上空飞翔,这一刻,世界对我来说就是白鸽

    这一夜我失眠了,脑海里总是有两只白色的精灵在飞翔,早晨也就起来晚了。我猛然发现,屋脊上只有一双幼鸽。老白鸽呢?我不由地瞅瞄天空,不见踪迹,便想到它们大约是捕虫采食去了。直到乡村的早饭已过,仍然不见白鸽回归,我的心里竟然是惶惶不安。这当儿,舅父走进门来了。

    “白鸽回老家了,天刚明时。”

    我大为惊讶。昨天傍晚,老白鸽领着儿女初试翅膀飞上蓝天,今日一早就飞回舅舅家去了。这就是说,在它们来到我家产卵孵蛋哺育幼鸽的整整两个多月里,始终也没有忘记老家故巢,或者说整个两个多月孵化哺育幼鸽的行为本身就是为了回归。我被这生灵深深地感动了,也放心了。我舒了一口气:“噢哟!回去了好。我还担心被鹰鹞抓去了呢!”

    留下来的这两只白鸽的籍贯和出生地与我完全一致,我的家园也是它们的家园。它们更亲昵地甚至是随意地落到我的肩头和手臂,不单是为着抢啄玉米粒儿;我扬手发出手势,它们便心领神会从屋脊上起飞,在村庄、河川和原坡的上空,做出种种酣畅淋漓的飞行姿态,山岭、河川、村舍和古原似乎都舞蹈起来了。然而在我,却一次又一次地抑制不住发出吟诵:这才是属于我的白鸽!而那一对老白鸽嘛……毕竟是属于老舅的。我也因此有了一点点体验,你只能拥有你亲自培育的那一部分……

    当我行走在历史烟云之中的一个又一个早晨和黄昏,当我陷入某种无端的无聊无端的孤独的时候,眼前忽然会掠过我的白鸽,心间忽然会闪过我的吟诵,淤积着历史尘埃的胸脯里便透进一股活风。

    直到惨烈的那一瞬,至今依然感到手中的这支笔都在颤抖。那是秋天的一个夕阳灿烂的傍晚,河川和原坡被果实累累的玉米棉花谷子和各种豆类覆盖着,人们也被即将到来的丰盈的收获鼓舞着,村巷和田野里泛溢着愉快喜悦的声浪。我的白鸽从河川上空飞过来,在接近西边邻村的村树时,转过一个大弯儿,就贴着古原的北坡绕向东来。两只白鸽先后停止了扇动着的翅膀,做出一种平行滑动的姿态,恰如两张洁白的纸页飘悠在蓝天上。正当我忘情于最轻松最愉悦的欣赏之中,一只黑色的幽灵从原坡的哪个角落里斜冲过来,直扑白鸽。白鸽惊慌失措地启动翅膀重新疾飞,然而晚了,那只飞在头前的白鸽被黑色幽灵俘掠而去。我眼睁睁地瞅着头顶天空所骤然爆发的这一场弱肉强食、侵略者和被屠杀者的搏杀……只觉眼前一片黑暗。当我再次眺望天空,惟见两根白色的羽毛飘然而落,我在坡地草丛中拣起,羽毛的根子上带着血痕,有一缕血腥气味。

    侵略者是鹞子,这是家乡人的称谓,一种形体不大却十分凶残暴戾的鸟。

    老屋屋脊上现在只有一只形单影孤的白鸽。它有时原地转圈,发出急切的连续不断的咕咕的叫声;有时飞起来又落下去,刚落下去又飞起来,似乎惊恐又似乎是焦躁不安。我无论怎样抛撒玉米粒儿,它都不屑一顾更不像往昔那样落到我肩上来。它是那只雌鸽,被鹞子残杀的那只是雄鸽。它们是兄妹也是夫妻,它的悲伤和孤清就是双重的了。

    过了好多日子,白鸽终于跳落到我的肩头,我的心头竟然一热,立即想到它终于接受了那惨烈的一幕,也接受了痛苦的现实而终于平静了;我把它握在手里,光滑洁白的羽毛使人产生一种神圣的崇拜。

    然而正是这一刻,我决定把它送给邻家一位同样喜欢鸽子的贤,他养着一大群信鸽。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繁 盛

李 娟

    一百多年前最早决定定居此处的那些农人,一定再无路可走了。他们一路向北,在茫茫沙漠中没日没夜地跋涉。走到高处,突然看到前方陷落大地的绿色河谷,顿时倒下,抚地大哭。

    他们随身带着种子,那是漫长的流浪中唯一不曾放弃的事物。他们以羊肠灌水,制成简陋的水平仪勘测地势,开渠垦荒。在第一个春天的灌溉期,他们日夜守在渠边,每当水流不畅,就用铁锨把堵在渠口的鱼群铲开。

    那时,鱼还不知河流已经被打开缺口。更不知何为农田。它们肥大、笨拙,无忧无虑。它们争先恐后涌入水渠,然后纷纷搁浅在秧苗初生的土地上。秧苗单薄,天地寂静。阳光下,枯萎的鱼尸银光闪闪,像是这片大地上唯一的繁盛。

    冬天,河面冰封。人们凿开冰窟,将长长的红绳垂放水中。虽然无饵无钩,仍很快有鱼咬着绳子被拖出水面。这鱼长有细碎锋利的牙齿。即使已被捉在手,仍紧咬红绳不肯松口。它们愤怒却迷惑。世界改变了。春天,鱼群逆流产卵。鱼苗蓬勃,河流拐弯的浅水处如堆满珠宝般璀璨闪烁。若在此处取水,一桶水里有半桶都是细碎小鱼。人们大量捞捕小鱼,晾干,喂养牲畜。世界改变了。

    鱼越来越少,人越来越多。耕地不断扩张,沿河两岸上下漫延。才开始它们如吸吮乳汁般吸吮河流,到后来如吸吮鲜血般吸吮河流。再后来,河流被截断,强行引往荒野深处。在那里,新开垦的土地一望无垠。而失去水源的下游湖泊迅速萎缩,短短几年便由淡水湖变成咸水湖。从此,再也没有鱼了。

    又过去了很多很多年,我们才来到这里。我们面对的又是一片逾万亩的新垦土地。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路也是新的,水渠也是新的,仿佛一切刚刚开始。

    其实这块土地并不适合种植向日葵。它过于贫瘠,向日葵又太损地力。但是,与其他寥寥几种能存活此处的作物相比,向日葵的收益最大。如此看来,我们和一百年前第一个来此处开荒定居的人没什么不同。除了掠夺,什么也顾不上了。

    我妈已经种了三年葵花。各种天灾,各种意外。三年都没赚到什么钱。但第四年她仍坚持播下种子。

    记得第一年,我们全家上阵。我妈和我叔叔两人用铁锨不停翻动种子,使之均匀粘染红色的农药。我在旁边帮忙打手电筒。整夜默默无语,整夜紧张又漫长。手电光芒静止不动,笼罩着黑暗中上下翻飞的红色颗粒,它们隔天就要被深埋大地。而熬过漫漫长冬的荒野鼠类在地底深处遇到这些红色种子,它们绕其左右,饥饿而畏惧。后来这饥饿与畏惧渗入红色之中。

    此时此刻,我妈和我叔叔的紧张与忧虑也渗入红色之中。我一动不动举着手电。手电光芒在无边黑暗中撑开一道小小缝隙。荒野中远远近近的流浪之物都向这道光芒靠拢。一百年前的农人也来了。哪怕已经死去了一百年,他们仍随身带着种子。他们也渴望这红色。所有消失的鱼也从黑暗中现身,一尾接一尾沉默游入红色之中。我仿佛看到葵花盛放,满目金光中充满了红色,黑暗般坚定不移的红色。

    我只跟去地头帮了几天忙,刚播完种子就离开了。听说第一年非常不顺。先是缺水。平时种植户之间都客客气气,可一到灌溉时节,争水争得快要操起铁锨拼命。轮到我家用水时常常已是半夜,我妈整夜不敢睡觉,不时出门查看,后来干脆在水渠的闸门边铺了被褥露天过夜。尽管如此,我家承包的两百亩地还是给旱死了几十亩。接下来又病虫害不断,那片万亩葵花地无一幸免。我妈日夜忧心。她面对的不但是财产的损失,更是生命的消逝。亲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生命,再亲眼看着它们一点点枯萎……是耕种者千百年来共有的痛苦。

    直到八月,熬过病害和干旱的最后二十来亩葵花顺利开完花。她才稍稍松口气。而那时,这片万亩土地上的几十家种植户几乎全都放弃,撤得只剩两三家。有个承包了三千多亩地的老板直接自杀。据说赔进去上百万。

    冬天回家,我问我妈赔了多少钱。她说:“幸亏咱家穷,种得少也赔得少。后来打下来的那点葵花好歹留够了种子,明年接着种!”

    整个冬天,阿克哈拉洁白而安静。我心里惦记着红色与金色,独自出门向河谷走去。大雪铺满河面,鸦群迎面飞起。牛群列队通过狭窄的雪中小路,去向河面冒着白气的冰窟饮水。我随之而去。突然又想起了鱼的事。我站在冰窟旁探头张望,漆黑的水面幽幽颤动。抬起头来,又下雪了。我看到一百年前那个人冒雪而来。我渴望如母亲一般安慰他,又渴望如女儿一样扑上去哭泣。

(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采采蓼花

黎采

秋渐深,蓼花次第开放了。山野里,到处都有她们的身影。一串串,一丛丛,一片片,红艳艳,轻盈盈,娇媚媚。于我而言,低头看见蓼花,就像抬头就遇见彩虹一般美妙。

蓼花是花,也不是花。蓼花也称荭草、水荭、红蓼。“山有乔松,隰有游龙。”蓼花,即那种被古人叫做“游龙”的草,自《诗经》中走来,婷婷袅袅,缤纷了几千年。

秋天里,蓼花再也按捺不住一颗热烈激荡的心,倾尽所有的灵气,乘风破浪般冲入红尘之中,化为朵朵红花,在秋风里摇曳,在秋雨里静默。花朵是那样小巧那样可爱,像羞答答的眼波,如恍惚惚的幽梦。任你心似寒冰,也顿生缕缕温情。

多少次,我在村庄里四处游逛,只为采那惊艳的蓼花。我采呀采,在老家的屋后;我采呀采,在村头的小路边;我采呀采,在山脚下的清溪畔……我的长裙在阳光里映着蓼花的倩影,我的头发和着蓼花一起在风中轻舞,我的思绪散落在蓼花丛中,我的欢欣随着蓼花一同绽放……我采了一束又一束,花影在我眼眸里闪烁,清香在我呼吸里流淌。我举着一束蓼花在田野里如风一般地奔跑,花瓣纷飞,诗语飘洒。带一大束回家,泡在玻璃瓶中。一抹红颜,满屋清雅。我就这样采了好些个秋天的蓼花,童年就过完了。

我采蓼花,是为赏而采。还有一种采,是为吃而采。采些蓼花用来泡柿子。那些年,乡村里许多人家都做过泡柿子。迎着暖暖的秋阳,爬上高高的柿树,摘下一筐青黄青黄的半熟的柿子,再采些蓼花,分别洗净,然后一起装入坛子里,加清水泡着,密封。过二十天左右,蓼花就完成了人交给她的秘密“使命”一令一个个青涩的柿子成为农家人舌尖特有的美味。开坛,拨开蓼花,取出柿子,刮去表皮,咬上一口,柿子的涩味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满口的清脆与甘甜。仿佛平淡的日子一下子都跟着变得甜滋滋。那甜呀,是物质匮乏的年代里一丝甜彻心扉的甜,一尝永难忘。

我好多年不采蓼花了。离开了乡村,久居城市,看见蓼花的日子,越来越难得了。如今,不论在哪里看见蓼花,我都只安安静静地看着那些跟记忆中似乎一模一样的花朵。看着看着,我就看见从前那个采蓼花的我。我想回去,就算是在梦里回去一次也好。去把那些亲亲的蓼花再采一遍,把那些简单的快乐一一拾起来,密封,冻住,保鲜。就像把一部分自己保鲜。

我还看见,村里的玉姐、萍姐、敏姐,七婶、六婶、大婶以及侯婆婆、康婆婆、杨婆婆也在采蓼花。她们在乡村的各个角落采呀采,表情很模糊,动作快狠准。她们采蓼花时在想些什么呢?她们的脚步踩在了谁的心上?她们的身影温柔了谁的苍凉?她们都不知道自己如蓼花一样美,美得朴素又高贵,美得低调又神秘。她们只是低着头弯着腰不停地采呀采,采了一束束蓼花,放在竹筐里,或是拿在手里,慢慢悠悠地往家走一她们就要大显身手,让蓼花去遇见柿子,酿造生活的甜味。她们,各采各花,各做各的泡柿子,各甜各家人。这甜,穿越时空,在一村一村人的唇齿间久久留着清甜。

远去的蓼花,眼前的蓼花,重叠,交织,如梦,如幻。蓼花不语,我不语。有些东西,一出声就碎裂了。有时,静默是最虔诚最质朴也最深刻的交流。

不知从何时起,我对蓼花生出了羡慕之情。每一秋,蓼花都绽放,好像从来不曾枯萎,好像始终活力满满的样子。而我,在人间行走,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啥作为也没有,徒留一纸空文。曾经的理想,如云一般下落不明;曾经的爱恋,如风一样不知所踪。

一朵蓼花,在我眼里,不再只是一朵花,而是一个世界。敬畏之心,油然而生。我的双手,临花轻颤。我的欢喜,更胜从前。蓼花,遍地蓼花,一再枯荣,一秋又一秋,风姿不改,从容自如。蓼花明明是一副不问世事、无忧无虑的样子,却也拥有叫人心潮荡漾、情丝飞扬的本领。不信你看——

“蔟蔟复悠悠,年年拂漫流。差池伴黄菊,冷淡过清秋。”蓼花的雅致,化为郑谷眼里一抹淡淡的清愁。

“秋到梧桐我未宜,蓼花何事已先知。朝来数点西风雨,喜见深红四五枝。”蓼花,在宋伯仁的心中,开成四五枝喜悦。

“老作渔翁犹喜事,数枝红蓼醉清秋。”蓼花数枝,如醇浓的酒,醉了陆游的清秋。

“红蓼花繁,黄芦叶乱,夜深玉露初零。”繁茂的蓼花,温柔了秦观的失意。

……

蓼花,在时光深处的扉页里,在唐诗宋词的笔墨里,摇曳生姿,风采绝然。于诗词中“采”蓼花,每一“朵”都别有韵味。

忽地,我笑了。如秋风里的蓼花一样,笑得了无烦忧。浮生一梦,谁都逃不开命定的羁绊,所有的悲喜,都是生命的底色。正是这些底色的交融、碰撞、沉浮,才于漫漫无尽的时空里,于最纯的欢喜里和最深的孤寂里,悄然绽放出一种真实而绝美的“花朵”——它可能是一首诗、一阕词、一幅画,也可能只是一抹微笑、一滴眼泪、一声叹息……是它们,组成了完整的生命。

是它们,灵动了平淡的生活。你采或不采,它们都在那里,闪耀着人间某些情怀与思想的光辉。你懂得了,你就释然了。

闭上眼,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村庄,那里四野开满蓼花,秋风起,花轻摇,香远飘……采蓼花,悠悠我心。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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