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辽宁省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犟哑巴

    阿佟姓佟,陈墩镇上的人都叫他犟哑巴。

    犟哑巴阿佟脾性犟,谁都知道,很小的时候,有回跟他爸进城跑亲戚,他爸背着新米上楼,自然让他一个人在后面自己一个人慢慢地往上爬,人小腿短,楼又高,自然爬得很艰难,有同楼好心人把他抱上五楼,一转眼,只见他又下了楼,偏犟着要自个儿爬上来不可。

    阿佟原本是会说话的,到了十四岁那年,邻里有个大女孩丢了原本晒着的说是从大城市专业商店里买回来的心爱的美丽的文胸,偏说是阿佟使的坏,因为她亲见唯有阿佟在晒场上转悠。这是很丢面子的事,阿佟自然不承认,阿佟爸说为啥镇上这么多人,人家不赖别人,偏赖你,总归有你的不是在里面。阿佟便犟,愈犟,大女孩愈是咬定是他,阿佟爸也就狠揍了阿佟,愈揍,阿佟愈死活不承认,直揍得阿佟皮开肉绽,自此一病数日,病愈,阿佟便再也不开口说话,双眼直直的,见谁都是仇人似的,谁也不敢惹他。哑口的阿佟,再也没有进过校口,家访的老师来了一次又一次,等于白搭。不读书的阿佟,从不跟人玩了,不管白天黑夜。总是吃了睡,睡了吃,为此,阿佟妈哭了一场又一场。

    到了二十来岁上,阿佟便出落成身高马大的小伙,阿佟爸妈也开始为阿佟找人说媒,可人家一听是犟哑巴阿佟,头摇得像拨浪鼓。听人劝说,阿佟爸妈带阿佟到大城市里的大医院看专家门诊,专家说的啥,阿佟爸妈其实也不大懂,只是专家说最好趁早让阿佟闯闯社会,兴许有好处,阿佟爸妈觉得也可以试试。

    想来想去,阿佟爸决计让阿佟离开自己随镇上的建筑队去城里闯闯,兴许会好些。

    阿佟这才随着建筑队到了苏城,在开发区造大楼,在工地上,阿佟也只知道闷声不响吃饭,吃了饭睡觉,觉醒了化死力做活。工地上谁都知道他脾性犟,再加上怕他那直直的带着仇视的眼光,谁也不去招他惹他,自然也相处平安。就这么一晃二年过去。

    可是,有这么一天,建筑队放假,工友们都出去逛街,阿佟也随着去了,不料路上走散了,阿佟懵懂中上了一辆不知去往哪里的公交车,车很挤,上车后待发觉同伴不见了,阿佟想下车为时已晚。车行片刻,正逢到站。有人惊叫“丢钱包了”!车厢内大乱,有人嚷着要下车,失主自然不允,混乱中,有人力主直开派出所,可就在此时,有人发现了钱包,而那钱包分明在阿佟的脚跟处,于是四周的眼光刀似的射向阿佟,阿佟两眼直直的,带着仇视回击着众人。突然有人喊了声“是他,打贼啊”!于是便有人扑上去,一边揍他,一边有人说:“看这人两眼神就知道他是个扒贼。”

    绝望之间,阿佟只觉有个漂亮的大女孩拼命地拔开人群,声斯力竭地喊着:“别打了,他不是贼,别打了,他不是贼……”,拳脚少了。

    大女孩说:“我是晚报记者,我可以以人格为他作证!”阿佟见大女孩手里扬着什么,只是血糊着眼,让他看不大清楚。众人歇手,有人说:“记者还是可以相信的。”

    车停了。阿佟跟大女孩下了车。大女孩掏出面纸,让阿佟擦血。

    阿佟没擦,只是向大女孩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像孩儿学话似的说了一声:“谢谢!”

    第二日,阿佟回到了家里,叫了声“爸妈”,这一叫不打紧,却着着实实吓了他爸妈一大跳。他妈一下子搂着他直哭:“孩子啊,我知道你一定肯说话的!”自此,阿佟再也不是犟哑巴了,可镇上人谁也不知道阿佟是怎么又会说话的。

——万芊《犟哑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运用了倒叙的写法,开篇先写阿佟的绰号,之后才详细地交待出故事的开端、发展与高潮。 B、阿佟爸妈托人给阿佟说媒,可对方一听阿佟是个哑巴,都嫌弃阿佟,都拒绝和阿佟相亲。 C、文章通过别人前后对阿佟的不同态度的对比,揭示了本文的主旨: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信任。 D、小说较多地采用、动作、肖像、心理等描写,叙述了一个情节看似寻常却带给人以深刻思考的故事。
(2)、小说在刻画阿佟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写到两个“大女孩”,在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方面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使圆成方

【美】欧·亨利

    自然界的事物是循圆周运动的,人为的事物则沿直线行进。孩子的圆眼睛象征天真,女人卖弄风情时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就说明矫揉造作。

    在大城市里,本性丧失得最快。大城市的街道和建筑的直线,法律和社会风俗的拘泥古板,人行道的循规蹈矩,城市生活方式的严格、冷酷和沉默,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一切都冷漠而鄙夷地对自然界的弧线表示轻蔑。

    这个数学气十足的引子揭示了肯塔基州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的前因后果。

    这个世仇是在坎伯兰山岭的福维尔和哈克尼斯两个家族之间形成的。冤仇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比尔·哈克尼斯的猎狗。哈克尼斯家立刻杀掉福维尔族的头儿作为赔偿。福维尔的亲属急于报复,又让比尔·哈克尼斯跟随他的猎狗到了另一个国度。

    四十年来,这两个家族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哈克尼斯家的人一个个地被枪杀,福维尔家族的成员也给一枝一枝地砍掉。两个家系的树枝经过这样修剪之后,都只剩下一个成员。卡尔·哈克尼斯也许领悟到了什么,便突然离开了坎伯兰山岭,避开了福维尔家族最末一个后裔山姆的报复。

    一年后,山姆听说那个冤家住在纽约市,于是整装准备出发。他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老式而可靠的科尔特左轮手枪。在城市里干冒险和复仇的勾当,这把手枪似乎是最好的武器了。山姆把它放在毡提包里。骑上骡子,向火车站进发。

    山姆到纽约时天色已晚。他的行动和生活仍旧遵循着自然界自由的圆周运动,看不到大城市隐藏在黑暗里的可怕、无情、好动、凶恶的手段,准备向他圆形的心脏和头颅包拢过来。一辆马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一家同他的靴子和毡提包相称的旅馆。

    第二天早晨,福维尔家硕果仅存的后代向那个掩护哈克尼斯家最后一个子弟的城市发起了突袭。他把科尔特手枪藏在上衣里面。他只知道这两个情况:卡尔在这个城市里驾驶运货马车,而他自己,山姆,要来杀他。山姆踏上人行道时,眼珠变红了,心头升起一股世袭的仇恨。

    但是一小时过去了,卡尔没有出现。中午时分,山姆站在城市里两条笔直的大动脉互相交叉的地方。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可怕的喧嚷和轰响把他吓懵了。

    山姆靠在一座石头建筑的尖角上。在他身边经过的人何止千万,可是没有一个转过脸来向他看看。

    一个胖子从人流中滑了出来,站着等汽车,离他只有几步远。山姆挨到他身边,在嘈杂声中嚷着对他说:“兰金斯家喂的猪比我们的肥多啦,不过他们那边的猪草也比我们这边的好——”

    胖子神气活现的样子有所收敛,他走开去买炒栗子,以便掩饰自己的惊惶。

    山姆感到需要喝一点山间露水。对街的人们在弹簧门里进进出出。隐约可以看到门里一个金光锃亮的酒吧和酒吧上面的装饰。这个复仇者穿过街道,打算进去。人为的事物又在这里挤掉了熟悉的圆形。山姆找不到门的把手,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他手足无措,羞红着脸,伤心地从这扇没有用的门前走开;坐到石阶上。一根警棍戳戳他的肋骨。

    “另找个地方去遛遛吧。”警察说,“你在这里闲荡得太久啦。”

    在下一个拐角上,一声锐厉的口哨直刺山姆的耳朵。他赶快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满面怒容的恶狠狠的家伙,在热气腾腾的堆着花生豆的机器后面朝他直瞪眼睛。他穿过街去。一辆庞大的、不用骡子拖的车辆,发着牛吼似的声音和冒烟的煤油灯似的气味,刷地擦过他的膝盖。

    一个马车夫用车毂撞了他一下,还训斥他;一个电车司机使劲踩铃叫他闪开;一个穿着走样的绸坎肩的胖太太用胳臂肘撞他的背脊;一个报童不慌不忙地朝他扔香蕉皮:“我不愿意这样干,可是看到我的人得让路!”

    卡尔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存好运货马车,从一幢房屋旁边拐出来。他在三码开外的地方,在一群匆匆忙忙的行人中间发现了那个仍旧活着的、不共戴天的、世世代代的仇人。

    他猛地站住,犹豫了片刻,因为他身边没有武器,情况又那样突然。山姆锐利的山地居民的眼睛也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来往的人流中间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山姆的声音响了起来:“好啊,卡尔!我见到你真高兴!”

    在百老汇路、五马路和第二十三号街的交岔口,坎伯兰山岭的世仇握手言欢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酒酿王

凌鼎年

    黄阿二的酒酿在古庙镇上老老少少都翘起大拇指,没有不说呱呱叫的。古庙镇人黄、王不分,大伙习惯喊黄阿二为“酒酿黄”,但听起来总像“酒酿王”,其实喊他酒酿王倒也不虚不谬。至少在古庙镇上,还没有谁做酒酿能做得过黄阿二的。

    黄阿二做酒酿,不用大钵头,而是用小钵头。据说小钵头酒酿比大钵头酒酿难做,因此做酒酿小生意的,都习惯用大钵头,不敢轻易改用小钵头,单凭这一点,黄阿二就区别其他做酒酿买卖的。

    古庙镇人只要一听那吆喝就知道是“酒酿王”来了。别人喊“酒酿——酒酿来——”他喊“酒酿——小钵头甜酒酿来哉——”,酒酿王的嗓音很浑厚,有一种穿透力,能穿过门墙,撞入人们的耳膜。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能听到酒酿王的吆喝,他那极有韵味的吆喝可以说已成了古庙镇的一种文化风景。

    古庙镇的人偏好吃酒酿有些年头了,来了客,端碗酒酿小圆子,乃待客的一种,既不破费多少,也还上得台面,那些老吃客十有八九认准酒酿王的酒酿。据他们说,一上口就能吃出是不是酒酿王做的酒酿。每每这时,黄阿二脸上就浮现出一种满足,一种得意来。用他的话说,有老吃客的这些评价,比吃人参还补。

    酒酿王的酒酿从来只有买不到的日子,没有卖不掉的日子。但黄阿二坚持每天只做三十小钵头,一小钵头也不多做,从无例外。通常他九点钟骑了黄鱼车笃悠悠地走街串巷,一路骑过去,一路吆喝过去。黄阿二常说:他做酒酿买卖,一半是为了能吆喝上这几声。只要每日里这么吆喝一嗓子,通体舒畅。若待在家里只吃不做,不吆喝,不出一个月保管憋出病来。

    黄阿二的酒酿常常是不到吃中饭就卖光了。下午,他或茶馆里坐坐,或澡堂城泡泡。天长日久,他有了不少茶友、浴友,每日里聚在一起,嚼起来没有啥话题避讳的。有位老茶友对他说:“你的酒酿,牌子已做出了,生意这么好,何不多做点?”“我只一双手。”黄阿二说了这话再不多言。有位浴友替他出主意说:“那请一两个帮手嘛,你还可过过老板瘾呢。”黄阿二默默半晌后说:“我这人命贱,自己不动手做,比死还难受。再说了,自己做放心。做好做坏,心里有底。”

    黄阿二的酒酿不论斤不论两,论钵头的,一小钵头一买,连钵头买也可,用锅用盆来倒回去也行。他的酒酿打出牌子,不挑不拣,顺着摆放的次序拿,若要比比看,挑挑看,他就不卖。老主顾都知道,黄阿二的酒酿钵钵一样,无需挑挑拣拣的,否则,咋叫“酒酿王”?古庙镇的人都说:如今像黄阿二这样信得过的生意人越来越少了。

    有次,一公司总经理来找他定做五十小钵头酒酿,说有批上海客户慕他酒酿王的名,点名要吃他酿的小钵头酒酿。公司准备连钵头买,钱可以预付。

    黄阿二说:“可以。但每天只有三十钵头,若要五十钵头只能分两天交货。”

    那怎么行。公司总经理表示价钱上可以提高点。

    谁知黄阿二说做五十钵头质量上就难保证了。只能一天三十钵头。要就要,不要拉倒,没啥商量的。

    经理碰了一鼻子灰,一百个想不通。有赚不赚猪头三,这黄阿二死脑子一个。

    听惯了黄阿二的吆喝,几回不听见,就有人问:“酒酿王这两天怎么没来?”往往这话还在耳边,那“酒酿——小钵头甜酒酿来哉——”的吆喝声就传来了。

    最近,连着好几天未听到酒酿王的吆喝声了,生活中仿佛缺了什么。一打听,原来黄阿二病了。大家怪想念黄阿二的,几个老茶友、老浴友结伴前去看望他。进了门,大伙儿一起吆喝了一声:“酒酿——小钵头甜酒酿来哉——”

    黄阿二听后浑身一震,他撑起身子说:“你们这一声吆喝,对我来说,比吃啥药都强,这不,毛病好了一半。”

(摘自《第五届小小说金麻雀奖获奖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狼来了

凌鼎年

    七丫村附近有座狼山,狼山之所以叫狼山,没有什么典故,也没有什么历史传说,仅仅因为这山上早年有狼,村民们就把这山称之为狼山,后来叫顺叫习惯了,狼山之名也就写进了《娄城志》里。

    名不副实的是,这叫狼山的山,早就没有狼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组织过多次搜山打狼,后来不要说狼,连猪獾、狗獾、果子狸、刺猬等野生动物也极少能见到。

    狼山上没有庙宇,没有民居,没有名胜古迹,更没有人住,有的只是老树、灌木、荆棘、杂草,经济价值不大,一直没有开发。

    文革时,有一位老干部,与一位老知识分子先后吊死在狼山的歪脖子树上,等发现时,已腐烂,生了蛆,不但臭不可闻,而且面目狰狞,这以后,老百姓就不大敢随便上山了,父母更是不让孩子上山。不久,就流传起狼山有鬼出现的传闻,还传得有鼻子有眼。这一来,就更没有人敢轻易上山了。

    去年中秋的一个晚上,突然从狼山上传来了“狼来了!狼来了!!救命啊!救命啊!!”的呼声,凄厉而恐惧,但呼救者喊破嗓子,并不见有人上山去救。

    第二天,山下七丫村的村民议论:这山哪有狼啊,几十年都没有狼迹了。假的,百分之百假的,肯定是谁吃饱了撑的,寻开心找乐子忽悠大家,谁上山谁傻子。

    是啊,不救没有人怪;你上山去救了,去打了狼,万一狼没有见着,见着个受伤的,半死不活的,赖上了你,那不是大麻烦吗。再说了,狼如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算有,谁敢打?你打了,打死了,打伤了,有关部门要你罚款,你罚不罚?别没事找事,自找麻烦。

    对对对,村民都这么认为。

    第二天,胆大的山旺说:“走,上山上去看看,大白天去,我们几个人结伙去,还怕撞着鬼吗?”

    山旺等几个在半山腰发现了一条死狼,看样子死了一段时间了,已有点腐烂。

    难道狼山真的又有狼了?

    山旺看了半天说:像狼,也像狗,可能是狼。也可能是狗。

    其他几个反反复复看了,有说是狼,有说是狗,大家吃不准究竟是狼是狗。

    关于狼山到底有没有狼,成了疑问。

    但不知怎么回事,没几天狼山有狼的说法越传越远。

    古庙镇镇政府决定组织人上山考察,看看到底有没有狼。

    娄城电视台决定跟踪拍摄。

    村民甲说:懂了吧,这是策划的,肯定早有人策划。

    村民乙说:看来镇政府准备开发狼山了,要不如此兴师动众干吗?

    多位村民说:幸好那晚上没有上当受骗。

    就在考察队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村民们又听到狼山上有人喊:“狼来了!狼来了!!……”

    这一次,连山旺也彻底不相信了,他对老婆说:“我们管我们,别理他,肯定是为明天考察造舆论,假到底了。”

    第二天,镇政府组织的考察队出发时,镇宣传委员带队,镇党委书记来送行,场面还不小,可惜只有看热闹的,并没有哪个跟着上山。七丫村的山旺等村民对电视台不无调侃地说:“卖力点,好好拍几个狼咬人的画面,也让我们开开眼界……”

    考察的结果说是发现了狼粪、狼毛、狼窝,这都有镜头的,最最出人意外的是拍到了昨晚被狼咬伤的一位中年人,腿上被咬了一口,据他自己讲:后来爬到树上才逃过一劫。电视画面是真真切切的,那中年人腿上的伤口也确确实实留着血,有牙齿印,很痛苦的面部表情给电视观众留下极深刻的印象。

    这中年人村民都没有见过,电视台介绍说他叫赵宇纶,省里的地质工程师。村民们弄不懂的是他晚上跑到狼山干什么?难道勘察到了什么宝贝?村民们奇怪,关于这些,电视台语焉不详,会不会是出于保密?

    至于狼山到底是真有狼,还是需要狼,村民们两派意见,山旺与村民甲、村民乙等说打死也不信狼山有狼。村书记认为电视台都播了有狼,那一定有狼,不相信镇政府,不相信电视台,难道相信你山旺?你山旺算个球。

    不过,除七丫村部分村民以外,娄城全市上下,包括外地的都为狼山高兴,狼山终于又有狼了,狼山名副其实。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听说谁公然质疑狼山发现狼的报道。

很多人都想来狼山一游呢。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比 邻

聂鑫森

    仲夏时节,五点钟的样子,天就露出了鱼肚色。

    七十岁的常惠生,赶忙下床,他的妻子问道:“你到哪里去?”

    “到德山家去看看。”

    “德山被他儿子接到城里治病去了,那座房子空空的,有什么看头?”

    “他临走前把钥匙交给了我,我去开开门,让房子透透气。说不定哪天他就回来了,还来和我们做邻居。”

    常惠生从枕头下摸出钥匙,小心地掂了掂,然后塞到口袋里。这一串钥匙可以打开尹家的大门、卧室门、仓库门……不是情如一家人,不会对他这么信任。他走出卧室,穿过堂屋,再打开自家的大门,跨过高高的门槛,站在台阶上,便望见了几百米开外的尹家老屋。

    常惠生突然觉得眼睛有些润湿,喃喃地说:“德山呀,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他走下台阶,沿着一条被林荫遮蔽的小路,朝尹家老屋走去。

    这个村有三四十户人家,住得很分散,到处是半裸半掩的土石山丘和坡地,稀稀拉拉地只长矮小的杂树、荆棘和野草。常家和尹家住的这一面坡地,原叫秃毛坡,但现在却有了成片的树林,还有了许多自开自谢的野花。常惠生的儿子常凯是个农民企业家,先在城里经营农副产品市场,早几年回到老家创建农业科技园,事业红红火火。他的科技园就在坡下的小河边,呼啦啦沿河排开几百亩地,瓜果蔬菜全是早熟、高产、优质品种。他不喜欢秃毛坡这个名字,遂改名为锦绣坡,单位则称为“湘楚锦绣坡农业科技园”。

    常惠生曾对儿子说:“这面坡是我家和尹家共有的宅基地和自留山,你改名问过他吗?”

    儿子说:“问他做什么?他肯定会同意的。这几十年,你们二老对尹家施惠多多,他报过什么恩?”

    “混账东西!有你这样说话的吗?就算我们帮过人家一点小忙,老想着人家怎么回报,那么原本的动机就歪了。”

    儿子赶忙说:“爹骂得对,我……再不乱说了。”

    常惠生缓缓地走在小路上,不时地见到带露的枝叶横到路中来,他像小孩子一样,用手轻轻拈住枝叶放到嘴边,去舔晶亮的露珠,舌尖似乎有了一点甜味。他和尹德山同年,两家人的上一辈子就是邻居,童年时他们清晨相邀去远处砍柴,见到枝叶上的露珠,也是这样去舔,比谁舔得多舔得快。

    常惠生忍不住哈哈大笑。

    后来,他们都成家了,又都有了孩子。

    尹德山个子瘦小,还有哮喘病,儿子尹忠十岁时得急性阑尾炎,是常惠生催促尹德山,两人连夜轮流背着尹忠赶往几十里路外的镇医院,并代交了医药费,这才保住了尹家的这条根。尹忠读初中、高中、大学时,常惠生不时地资助学费……

    常惠生从不认为邻里之间相互帮个忙,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为什么一定要人家念念不忘。尹忠大学毕业后当了中学教师,经济宽裕了,一定要归还历年来的欠款,常惠生说:“你爹记的账,我不认,是他记错了。”但这满坡的绿意和清凉,悦目清心,常惠生却不拒绝。

    终于到了尹家老屋前,常惠生掏出钥匙打开大门的牛鼻子铜锁,也不急着进去,在高门槛上坐下来,点着一支烟,慢慢地抽。

    尹德山去城里治病,一眨眼就十天了。临别时,他对常惠生说:“我的心脏病有日子了,怕耽误儿子的工作,又舍不得常大哥你,一直没言语,现在看来是拖不下去了。这串钥匙就交给你了,让老屋不长霉不生虫。我会……回来的……”

    仿佛尹德山真的回来了,也坐在门槛上。他们平日里相互走动时,就喜欢坐在门槛上抽烟、聊天。

    风吹满坡树叶,沙啦啦地响,就像他们高高低低的说话声。

    常惠生抽完了烟,起身进了堂屋,打开卧室门,进去后再打开朝南的窗户,屋里顿时明亮起来。

    ……

    这年夏至后,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雨骤然而来,下得昏天黑地,一连下了五天五夜。山洪暴发,各处山体滑坡,不少人家的房子被夷为平地。只有秃毛坡因树木多而密且扎根深,居然岿然不动,常家和尹家的房子毫发无伤。特别是坡下的科技园,因排水系统好,安然渡过这一劫。

    常惠生对全家人说:“你们不是说尹家没有回报我们吗?德山几十年栽树、护树,不言不语地护佑我们!”常凯低下了头。

    常惠生马上打手机给尹德山,没有回应。常惠生忍不住大哭起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 , 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