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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松原市乾安县第七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文数期末考试试卷

下表是考生甲(600分)、乙(605分)、丙(598分)填写的第一批 段3个平行志愿,而且均服从调剂,如果3人之前批次均未被录取,且3所学校天津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分别差1人、2人、2人未招满.已知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位次依次检索考生的院校志愿 ,按照下面程序框图录取.执行如图的程序框图,则考生甲、乙、丙被录取院校分别是( )

A、天津大学、中山大学、中山大学 B、中山大学、天津大学、中山大学 C、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 D、中山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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