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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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清远市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听朗诵

孙犁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五日晚间,收音机里,一位教师正在朗诵《为了忘却的记念》。

        这篇散文,是我青年时最喜爱的。每次阅读,都忍不住热泪盈眶。在战争年代,我还屡次抄录、油印,给学生讲解,自己也能背诵如流。

        现在,在这空旷寂静的房间里,在昏暗孤独的灯光下,我坐下来,虔诚地、默默地听着。我的心情变得很复杂,很不安定,眼里也没有泪水。

        五十年过去了,现实和文学,都有很大的变化。我自己,经历各种创伤,感情也迟钝了。五位青年作家的事迹,已成历史:鲁迅的这篇文章,也很久没有读,只是偶然听到。

       革命的青年作家群,奔走街头,振臂高呼,最终为革命文学而牺牲。这些情景,这些声音,对当前的文坛来说,是过去了很久,也很远了。

      是的,任何历史,即使是血写的历史,经过时间的冲刷,在记忆中,也会渐渐褪色,失去光泽。作为文物陈列的,古代的宗教信徒,用血写的经卷,就是这样。关于仁人志士的记载,或仁人志士的遗言,在当时和以后,对人们心灵的感动,其深浅程度,总会有不同吧!他们的呼声,在当时,是一个时代的呼声,他们心的跳动,紧紧连接着时代的脉搏。他们的言行,就是群众的瞩望,他们的不幸,会引起全体人民的悲痛。时过境迁,情随事变,就很难要求后来的人,也有同样的感情。

      时间无情,时间淘洗。时间沉淀,时间反复。历史不断变化,作家的爱好,作家的追求,也在不断变化。抚今思昔,登临凭吊的人,虽络绎不绝,究竟是少数。有些纪念文章,也是偶然的感喟,一时之兴怀。

     世事虽然多变,人类并不因此就废弃文学,历史仍赖文字以传递。三皇五帝之迹,先秦两汉之事,均赖历史家、文学家记录,才得永久流传。如果没有文字,只凭口碑,多么重大的事件,不上百年,也就记忆不清了。文字所利用的工具也奇怪,竹木纸帛,遇上好条件,竟能千年不坏,比金石寿命还长。

      能不能流传,不只看写的是谁,还要看是谁来写。秦汉之际,楚汉之争,写这个题材的人,当时不下百家。一到司马迁笔下,那些人和事,才活了起来,脍炙人口,永远流传。别家的书,却逐渐失落,亡佚。

      白莽柔石,在当时,并无赫赫之名,事迹亦不彰著。鲁迅也只是记了私人的交往,朋友之间的道义,都是细节,都是琐事。对他们的革命事迹,或避而未谈,或谈得很简略。然而这篇充满血泪的文字,将使这几位青年作家,长期跃然纸上。他们的形象,鲁迅对他们的真诚而博大的感情,将永远鲜明地印在凭吊者的心中。

       想到这里,我的心又平静了下来,清澈了下来。

       文章与道义共存。文字可泯,道义不泯。而只要道义存在,鲁迅的文章,就会不朽。

                                                                                                                             1985年9月21日晨改抄讫。

(有删改)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本文以收听朗诵开头.迅速切入鲁迅以其真挚的感情和不朽的文笔,使青年作家们青史留名,道义永存的主题,看似随意,实则精心。 B、原文第2段写“我青年时最喜爱”这篇散文,这是如今听到有人朗读此文时心情变得“平静”、“清澈”的原因。 C、第4段“五十年过去了”,“我自己,经历各种创伤,感情也迟钝了”,这是如今听到中这篇文章“眼里还有泪水”的原因。 D、本文以历史事实为依据,论述影响历史与世事流传的原因,紧扣主题,层层深入,比喻生动。
(2)、作者说“想到这里,我的心又平静了下来,清澈了下来。”依据原文,作者想到了什么使自己的心又平静了下来,清澈了下来。请简要分析。
(3)、文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我”对鲁迅的散文《为了忘却的记念》的复杂心情。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嬴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洞庭一角

余秋雨

    中国文化中极其夺目的一个部位可称之为“贬官文化”。随之而来,许多文化遗迹也就是贬官行迹。贬官失了宠,摔了跤,孤零零的,悲剧意识也就爬上了心头;贬到了外头,这里走走,那里看看,只好与山水亲热。这一来,文章有了,诗词也有了,而且往往写得不坏。过了一个时候,或过了一个朝代,事过境迁,连朝廷也觉得此人不错,恢复名誉。于是,人品和文品双全,传之史册,诵之后人。他们亲热过的山水亭阁,也便成了遗迹。地因人传,人因地传,两相帮亲,俱着声名。

    例子太多了。这次去洞庭湖,一见岳阳楼,心头便想:又是它了。一零四六年,范仲淹倡导变革被贬,恰逢另一位贬在岳阳的朋友滕子京重修岳阳楼,要他写一篇楼记,他便借楼写湖,凭湖抒怀,写出了那篇著名的《岳阳楼记》。直到今天,大多数游客都是先从这篇文章中知道有这么一个楼的。文章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句话,已成为一般中国人都能随口吐出的熟语。

    不知哪年哪月,此景此楼,已被这篇文章重新构建。进得楼内,巨幅木刻中堂,即是这篇文章,书法厚重畅丽,洒以绿粉,古色古香。其他后人题咏,心思全围着这篇文章。

    这也算是个有趣的奇事:先是景观被写入文章,再是文章化作了景观。借之现代用语,或许可说,是文化和自然的互相生成吧。在这里,中国文学的力量倒显得特别强大。

    范仲淹确实是文章好手,他用与洞庭湖波涛差不多的节奏,把写景的文势张扬得滚滚滔滔。游人仰头读完《岳阳楼记》的中堂,转过身来,眼前就会翻卷出两层浪涛,耳边的轰鸣也更加响亮。范仲淹趁势突进,猛地递出一句先忧后乐的哲言,让人们在气势的卷带中完全吞纳。

    于是,浩淼的洞庭湖,一下子成了文人骚客胸襟的替身。人们对着它,想人生,思荣辱,知使命,游历一次,便是一次修身养性。

    胸襟大了,洞庭湖小了。

    但是,洞庭湖没有这般小。

    范仲淹从洞庭湖讲到了天下,还小吗?比之心胸狭隘的文人学子,他的气概确也令人惊叹,但他所说的天下,毕竟只是他胸中的天下。

    大一统的天下,再大也是小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于是,忧耶乐耶,也是丹墀金銮的有限度延伸,大不到哪里去,在这里,儒家的天下意识,比之于中国文化本来具有的宇宙,逼仄得多了。

    而洞庭湖,则是一个小小的宇宙。

    你看,正这么想着呢,范仲淹身后就闪出了吕洞宾。岳阳楼旁侧,躲着一座三醉亭,说是这位吕仙老人来这儿,弄弄鹤,喝喝酒,可惜人们都不认识他,他便写下一首诗在岳阳楼上:朝游北海暮苍梧,袖里青蛇胆气粗。三醉岳阳人不识,朗吟飞过洞庭湖。

    他是唐人,题诗当然比范仲淹早。但范文一出,把他的行迹掩盖了,后人不平,另建三醉亭,祭祀这位道家始祖。若把范文、吕诗放在一起读,真是有点“秀才遇到兵”的味道,端庄与顽泼,执著与旷达,悲壮与滑稽,格格不入。但是,对着这么大个洞庭湖,难道就许范仲淹的朗声悲抒,就不许吕洞宾的仙风道骨?中国文化,本不是一种音符。

    吕洞宾的青蛇、酒气、纵笑,把一个洞庭湖搅得神神乎乎。至少,想着他,后人就会跳出范仲淹,去捉摸这个奇怪的湖。一个游人写下一副著名的长联,现也镌于楼中:一楼何奇,杜少陵五言绝唱,范希文两字关情,滕子京百废俱兴,吕纯阳三过必醉。诗耶?儒耶?史耶?前不见古人,使我怆然泪下。

    诸君试看,洞庭湖南极潇湘,扬子江北通巫峡,巴陵山西来爽气,岳州城东道岩疆。渚者,流者,峙者,镇者,此中有真意,问谁领会得来?

    游人把一个洞庭湖的复杂性、神秘性、难解性,写出来了。眼界宏阔,意象纷杂,简直有现代派的意韵。

(节选自《文化苦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不去的是故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到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特殊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花草院落

郑飞雪

    ①一年前去过那家小院,小院里花草的气息从不同的季节飘散出来。

    ②去往乡村的路途其实有些远,也坎坷,先穿越邻县的高速路,再盘旋到寿宁县高海跋的山路,一路翠竹林立,云雾飘缈,很快就忘却了身后的红尘。路愈往山巅,愈陡峭,愈感觉那座院落的离世与神秘。

    ③车子到达乡村后,双脚像兔子着落到青草地,我感觉又回到了出发地——家乡。朴实的村民从村街店铺里探出头,用与我家乡相仿的方言向朋友问候着,有一两句拗耳,只稍慢下语速重复着,也能捕捉出话里的大致意思。错把他乡当故乡,便是此情此景的感觉了。

    ④空气中飘送着稻草香,小院就座落在青青的田野边,田边一条潺潺流水,像是专为客人引路的,沿着水流方向从东向西走小段路,到达宅院门口。那宅院,像临水的花,映照在涧边。寂寞,却有寂寞的言语。探头,可见院子里摇摆着各色花草,像微信里的图照一样春光灿烂,像主人一样熟悉亲切。当然,它们霸着这方水土,霸着这座院落,自然是院落里磊落的主人了。一群风尘仆仆的远客闻着香,蜂蝶一样来寻访芳踪。

    ⑤很普通的一些花草装扮着空旷的院地,院子显出特别的乡村格调,好像在这里遇见儿时的伙伴,笑容从模糊的记忆里慢慢洇开,浮现出往昔熟悉的容颜,猛地,一眼就叫出它们的名字:葵花、丝瓜、辣椒、月季、茄子……这些花,挨挨挤挤站满院子,像左邻右舍聚拢过来瞄一眼稀客。紫茄有些腼腆,见不得生人,静静挨着墙角羞怯着,吐出紫星星一样的花儿,这朦胧的花朵却如星光一样照亮城里人尘封的梦。一片菜花,一片开在院墙内的菜花,如紫云英一样勾起春天的梦幻,这是多么富足的分享。黄瓜很愉悦,纤巧的滕蔓沿着院墙攀升,像一首爱情歌谣,把明亮的心情传达远方。重重碧叶垂挂的瓜,是嫩黄的。这纯净的颜色,一下子唤醒岁月深处单纯的记忆。它从母胚蒂结出来,就是以天然的肤色遗传命名。黄瓜,一个名附其实的乳名。而今市场菜摊上的黄瓜长满癞刺,裹着葫瓜丝瓜一样的绿衣裳,像赶潮的青年装扮星范,让人掂量时无从下手,也无法分辨内在的本质,锋芒毕露,完全改变了最初的基因。

    ⑥玫瑰躲在玉米棒下浅笑,鱼腥草簇拥着石榴花向墙角绵延,吊兰从假山的缝隙里冒出来,争着抢着在池水边摇头晃脑,生命依恋的情怀从缠绕的枝叶间蓬勃而出。让人感叹时光匆忙,也欣赏存在的实意和温暖。与世无争的闲适,正是生命的从容与尊贵。

    ⑦朋友建房时突发奇想,在院里开辟了一块地,不灌溉水泥,花卉、蔬菜、野草可以在泥土里混杂生长,错落有致、和谐生趣,让生活视野呈现出别样的风情。我喜欢这草木群居的院子,像主人相邀南来北往的客,演奏着浪漫的音乐交响曲,提琴、簧管、快板、慢板、大调、小调……或舒缓、或激扬、或沉郁、或热情、或优雅、或荒凉,花草们用执着的深情,绽放成土地上坚定的生命。

    ⑧朋友说,这些花籽菜籽草籽,都是母亲随手撒下的。母亲年迈了,怕她走不上山坡,风雨里走不进田园,保留了这院内的土地,让她随性操持。一位母亲对生活的操持性情,就像蜜蜂在花粉丛中辛劳,像菜们草们执意要从土地里冒出来,没有人会阻遏这天性的执念。子女对母亲的了解如花草与泥土相通,泥土培育花草,草木感知土地深处的脉博。母亲细碎的脚步日转星移,从东边撒下一粒籽,萌发一颗芽;西边栽种一株苗,结出一个瓜。枝叶蓬勃成周边欢愉的生命,年迈的母亲就喜欢这样簇拥的生命,相互牵依,相互缠绕,寂寞滋生出许多热闹。一片瓜菜的季节延伸着一位母亲的时光,母亲的富足就是看着土地上的热闹。手抚过的花朵、瓜果,枝叶,盛开土地的温情,像母亲琐碎的叮咛,牵挂着远程的脚步。

    ⑨宽广的土地多像慈母,容纳远远近近性格迥异的孩子。

(选自2017年第2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戏王

曹洪蔚

    汴梁人爱听戏,听的是梆子戏。那腔调高亢、激越、悲壮,还透着柔媚,带着悠扬,百听不厌。

    刚解放那会儿,汴梁城梆子戏唱得最好的数黑妮儿。黑妮儿不是妮儿,是个大小伙子,演关公,师从全才须生“关大王”王海晏。黑妮儿演戏,唱念做打,有板有眼,章法讲究,口中有词,脚下有步,手眼有戏。一开腔,声震屋瓦,响遏流云,余音绕梁。尤善“噙腔”绝技,让人大呼过瘾。

    黑妮儿生在祥符乡下,家贫。五岁时,爹爹与人签下“任由打骂,死病无关”的契约后,把他留在了学戏的义成班,自此成为梨园弟子,开始艰难地练功学戏。

    黑妮儿似有天赋,唱念做打,样样精湛。唱功尤为奇绝。黑妮儿自创的“脑后音”堪称一绝,高亢豁亮,挺拔圆转,有曲尽而余音不绝之妙。《单刀赴会》《关公挑袍》,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汴梁城有个叫白孩儿的,特喜欢黑妮儿的戏,场场不落。白孩儿住砖桥街.是汴梁城的老门老户,家里开有“白家汤馆”,专卖羊肉鲜汤。白家的羊汤在汴梁城也是一绝。铁锅大灶,木柴烧锅,先大火煮沸,再小火慢炖,自三更熬至日头露脸儿,汤浓肉烂,汁白如奶。喝汤时,滚头儿舀汤,溜边儿添油,再撒上一层香菜末子,加入炸好的辣椒油,那鲜,那香,那辣,扑鼻而来,让人如入仙境。

    黑妮儿的腔,白孩儿的汤。这是汴梁城市井百姓公认的“两大好”。按说,这腔,这汤,互不沾边儿,后来却有了故事。

    黑妮儿在相国寺永安戏院唱红以后,成了戏班子的头牌,就有些飘。深秋的时候,黑妮儿嗓干发疼,茶饭不思,有人撺掇他去喝白家羊汤。黑妮儿去了一喝,如饮天泉,再也割舍不下。白孩儿对黑妮儿心生崇拜,每回喝汤都给予特殊关照。喝了一个礼拜后,黑妮儿自觉神清气爽。喉头生津,不见痛感,连连击掌,“好汤,上等好汤。”

    冬天就到了。这天,一大早就飘起了雪花,赶着喝汤驱寒的人多了起来。白孩儿正忙着盛汤端汤,见一半大小子抱一铜锅过来了,说唱戏的黑妮儿师父嫌天冷,支派他把羊汤打回去喝。白孩儿听了,知是黑妮儿在耍大牌呢,就对来人说:“回去告诉你师父,白家鲜汤需现盛现喝,从不离店卖汤,这是祖上传下的规矩。”

    隔了几日,黑妮儿又来喝汤,脸就有些红,关公一样。临走,对白孩儿说:“戏有戏路,行有行规,祖上的规矩就是不能破。白师傅,黑妮儿佩服您。”说罢,躬身一拜,走了。

    白孩儿依旧爱听黑妮儿的戏,还是一场不落。

    有一阵儿,黑妮儿没来喝汤,也没了演出。白孩儿一打听,说是被发配回老家祥符农村了。上面让他唱样板戏,黑妮儿不从,谎说自己除了演关公,其他演不了。

    白孩儿听了,对黑妮儿心生佩服:好,有骨气,关公气派。他决定去乡下看看黑妮儿。

    见到黑妮儿后,白孩儿的眼泪就下来了:才几天工夫,黑妮儿就成了另一个人,黑瘦,眼窝塌陷,一说话,嗓子像漏气风箱。活关公,不能这样毁掉啊!

    拉着黑妮儿的手,白孩儿说:“你不能这样糟践自己呀,你要相信,老百姓爱听关公戏,早晚有你登台亮嗓的那一天。”

    白孩儿趁天黑,把黑妮儿接回了汴梁城,每天给他盛一碗头道鲜汤,端过去。不到半个月,黑妮儿面色红润,嗓音通透,又找回了一个活关公。白孩儿每天五更起床,陪黑妮儿到城北的黄河滩去吊嗓,听黑妮儿咿咿、呀呀、啊啊,一脸的惬意。

    一晃过去了十多年,古装戏又重返戏剧舞台。活关公黑妮儿也迎来了他的人生第二春。羊汤的滋润,不间断的吊嗓练功,使他的唱功日臻成熟。他扮演的关公,端庄肃穆而不失凛然神威,一登台,便赢得满堂彩。黑妮儿又尝试演新的角色,公演后,再次轰动汴梁。黑妮儿获得了当年的戏剧“梅花奖”,人称“豫东红脸王”。

    领奖回来,黑妮儿直接去了白家汤馆,把奖杯证书往白孩儿的怀里一塞,说:“从明儿个开始,我每天早上在你汤馆门前唱一个小时戏,权当练嗓儿。不过,赏我一碗羊汤喝。”

    如今,在汴梁城,黑妮儿的腔,白孩儿的汤,依然是百姓喜欢的“两大好”。虽说唱戏的不再是黑妮儿,盛汤的也不再是白孩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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