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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2《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一单元《拟行路难》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嬴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1)、概括荆轲的形象并简要分析。

(2)、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事,叙述者“我”(徐夫人)是一把匕首,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构思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问题。

契诃夫轶事    

(俄)布宁

(一)

他的自尊感和独立性都很强。但他没有特别地表现它,因为它就像镭一样从他身上放射出来。他虽然尊敬很多人,却不畏惧他们,而仅仅畏惧托尔斯泰一个人,就像人们害怕他们所热爱的,或者所崇拜的人一样。

有一次,他为了去见托尔斯泰,花了几乎一个钟头的时间来决定穿什么样的裤子。他从卧室里进进出出,一会儿穿这条裤子,一会儿又穿另一条。

“不,这条裤子窄得不像话!”他说,“他会以为我是个下流作家。”

于是他进去换了一条,又走出来,笑着说:

“这一条又宽得跟黑海一样!他会想我是个无赖……”

(二)

我在雅尔达住了很久,几乎是全部时间都在他家度过。我常常在他那儿坐到深夜才离开,他还说:

“明天您早一点儿来。”我有时会拒绝他的邀请。这时,他会摘下眼镜,把手按在胸前,一字一句地重说一遍,苍白的唇上露出隐约可见的微笑:

“布吉尚(契诃夫对布宁的戏称)先生,我恳切地请求您来!您要是觉得和我这个‘被遗忘的、老朽的作家’在一起太无聊的话,那您可以跟我妹妹玛莎,跟我的妈妈(她非常喜欢您)或跟我的妻子――匈牙利女人克尼普西茨坐坐。我们可以一起谈谈文学……”

我很喜欢他。这种固执使人感到亲切。我常常去找他,而且常常是这样的:我们在他的书房里看报,默默地坐整个上午。偶尔也能在报纸上看到一些有关我的话,而且经常是写得很蠢。这时他马上会安慰我,使我很感动。他说:

“他们写我时就更蠢,骂我也更凶。要不然就是一整年一个字也不提起我……”

有这样的事,人们发现我有“契诃夫情调”。他活跃起来,甚至激动了:

“咳,这有多么蠢啊!别人也一直说我有‘屠格涅夫情调’。我和您,就跟一般的狗和机灵的猎狗一样。我从您那儿一个字也偷不过来。您比我更敏锐。看,您能写‘海发出西瓜的香味……’写得真妙,我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您是贵族,是‘俄罗斯一百个文学家中’最后一个。而我呢,却是平民,并‘以此为豪’。”他引用自己讲过的话,笑着说,“至于谈到描写女大学生,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什么女大学生?”

“您记得我和您一块编过的那个故事吧:天气炎热,哈尔科夫附近的草原,一列很长的邮车正在奔驰着……您补充说,一个腰束皮带的女大学生站在三等车厢的窗边,吹着一杯热茶。茶水顺风飘到从另一个窗子探出头来的一个胖绅士的脸上……”

就是这种对艺术细节的构思把我们紧连在一起了。

(三)

他喜欢反复强调,一个人如果不写作,不经常处于那种能打开艺术家眼界的艺术气氛里,那么,即使他有所罗门王的聪明,也会感到自己是空虚和无能的。

有时候,他从抽屉里拿出札记本,扬起头,夹鼻眼镜闪着光,把本子在空中摇着说:

“整整一百个题材!真的,先生!我不像你们年轻人!我是工作者!您想要吗?卖给您两个题材?”

有一个作家诉苦说:他开始写作是那么软弱、差劲,他惭愧得简直要流泪。

“唉,您说什么,您说什么啊!”契诃夫叫道,“开始时差劲,这才好!您要知道,如果一个初起的作家马上就写出好作品,那他就没有前途了,写作就完了。”

他热烈地证明道:成熟得又早又快的人只有那些天才,再不就是有能力的人,也就是说,是那些没有独创性、实际上又无才华的人。因为能力本身多半就是善于适应,它容易生存。而才华却像一切活的东西一样,它生长着,逐步寻找表现它的途径,也常常迷路……

“唉呀,上帝啊,我胡扯了些什么呀!”他说。

【注】:本文节选自《契诃夫轶事》,有删节。布宁(1870-1953),俄国作家,十月革命后流亡巴黎,193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叮叮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狮

何休

    “三十夜的火,十五日的灯。”

    在别处,元宵十五闹花灯,在禾村,作兴的是狮灯,因狮子是森林之王,大家深信狮子能镇邪送福。狮灯分红狮与青狮,面具颜色为红色的是红狮,青色的是青狮。红狮代表友善,青狮带着杀气。扛红狮,来意是向宝地求几个钱谋生,请多关照;扛青狮,那是我凭真本事跑江湖,贵地有高人不服,请随时赐教。

    正月十五清晨,当打禾坪里扎下一队竖有“李”字大旗的舞狮队时,整个禾村却沉默了。

    锵,锵锵!狮子出巡了。

    禾嫂没有心思做早饭,从楼上翻出一个狮头,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放到地面上。狮头的颜色褪得差不多了,眼鼻凹陷等处未来得及褪落的地方,能看到青色。

    十八年前,与禾村相隔八十里路的李村,组了一队青狮来禾村,领头的名叫李长富。当青狮来到禾嫂家时,丈夫何永康朝李长富抱了抱拳。李长富是守方,何永康是攻方,“兵器”就地取材。何永康随手扯了根扁担,李长富随手操了条长凳。比武开始了,一点也不似现在的电影电视里武打片精彩。一阵乒乒乓乓后,李长富被抵进门旮旯。吁吁喘气中,两人都扔了手中的“兵器”,何永康一抱拳,说了声“承让”;李长富还个抱拳礼,说了声“多谢手下留情”,教人将狮头留下,自己换上备用的红狮。

    青狮没了,面子也就丢了,李村的狮队既然栽在禾村,就一定要从那里取回来。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不,十八年后的今天,李长富的儿子李尚武带着青狮队开进了禾村,目的最明显不过,要夺回他父亲留下的青狮,挽回面子。

    早不来迟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禾嫂心里很难受。禾嫂用湿抹布将狮头擦拭好了之后,放在八仙桌上,并用一块红布盖好,然后崴崴地找来一挂百响小鞭炮,用红纸包了十块钱,专等狮子来家里“巡视”。锵锵的锣声却绕过了禾嫂家。禾嫂知道,李村的狮子是要巡视完全村后,最后来她家巡视,然后体体面面地把那只停放在禾嫂家十八年的狮兄给请回去。

    锵锵的锣声由远而近,绕个小弯,狮头就能看得真切了:刚刚喷青的狮头,青得发绿,两颗白色的獠牙露在外边,凶猛得有些吓人。禾嫂忙从灶里点燃一支香,左手捏着那挂小百响,来到门边等候“狮子”大驾光临。队伍渐渐近了,除了李村的舞狮队外,跟着一大群看热闹的禾村半大小伙,也有几个成年人。禾嫂看到禾村人当中,有几张脸上写着愤怒。禾嫂就想,如果丈夫不死,如果儿子不入监,李村的狮队绝对不敢如此猖獗。

    当然,丈夫肯定是要死的,人老了哪有不死的道理?何永康十年前离开了人世,平时感冒都没有患过的丈夫,说走就走。儿子不入监倒是完全有可能的。儿子何代兵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也是一身好功夫,这是李村人迟迟不敢来的原因。但是去年过完端午节,一辆警车呼啸而至,把何代兵带走了。儿子农闲时在建筑工地干活,端午节快到了,大伙等着工钱过节,老板却拒发工资。老板说,发包单位不给钱,我也没办法。何代兵七曲八拐地找到发包方负责人的家,大白天潜了进去,偷出现金与存折及贵重物品一大堆,然后抱着这堆“战利品”到派出所自首。何代兵以为自己这是义举,不必负刑事责任,但他错了,因为他触犯了法律。当然,何代兵偷贪揭贪的事,惊动了市委市政府,节前垫付了民工的工资。

    锵锵锵!锵!锵!锣声震耳欲聋,狮队到了门口。禾嫂赶紧点燃那挂小百响。

    领队的是李长富的儿子李尚武,他提着一个灯笼,引着狮子先在厅里转一圈,然后再到三间正房里转了一圈。

    禾嫂把十元钱的红包递给李尚武,李尚武接过红包,插在上衣的口袋里。李尚武挥挥手,锣声停了。

    焦点聚在李尚武身上。

    李尚武放下手中的灯笼,双手摘下舞狮人的狮头,像捧着满满一碗油,小心翼翼地放在八仙桌上,扯开盖在旧狮头上的红布,将两个狮头并排放在一起。有人递来了香烛和祭品,李尚武把祭品一字排开,点起了香烛。

    人群静得出奇。

    李尚武神色凝重地斟了三杯酒,对着狮头鞠三个躬,然后拿起酒杯,将杯中的酒一一泼在地上。突然,李尚武猛一转身,抱拳朗声说:“各位,大家都看到了,我刚刚与何代兵比了一场武,我李尚武输了,输得很惨,这青狮我给何少侠留下了。”说罢,李尚武朝狮队喊了一声:开路!

    刚才戴着青狮头的小伙子,已经换上了温顺的红狮头。

    锵锵锵!锵锵锵!锣又敲响了,狮队中有人放响了一挂千响电光炮,震得满屋子嗡嗡回响。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子夜(节选)

茅盾

    虽然此时他已经坐在一九三○年式的汽车里,然而并不是他对儿子妥协。他早就说过,与其目击儿子那样的“离经叛道”的生活,倒不如死了好!他绝对不愿意到上海。荪甫向来也不坚持要老太爷来,此番因为土匪实在太嚣张,而且邻省的共产党红军也有燎原之势,让老太爷高卧家园,委实是不妥当。这也是儿子的孝心。吴老太爷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土匪,什么红军,能够伤害他这虔奉文昌帝君的积善老子!但是坐卧都要人扶持,半步也不能动的他,有什么办法?他只好让他们从他的“堡寨”里抬出来,上了云飞轮船,终于又上了这“子不语”的怪物——汽车。

    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吴老太爷向前看。天哪!几百个亮着灯光的窗洞像几百只怪眼睛,高耸碧霄的摩天建筑,排山倒海般地扑到吴老太爷眼前,忽地又没有了;光秃秃的平地拔立的路灯杆,无穷无尽地,一杆接一杆地,向吴老太爷脸前打来,忽地又没有了;长蛇阵似的一串黑怪物,头上都有一对大眼睛放射出叫人目眩的强光,啵——啵——地吼着,闪电似的冲将过来,准对着吴老太爷坐的小箱子冲将过来!近了!近了!吴老太爷闭了眼睛,全身都抖了。他觉得他的头颅仿佛是在颈脖子上旋转;他眼前是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发光的,立方体的,圆锥形的,——混杂的一团,在那里跳,在那里转;他耳朵里灌满了轰,轰,轰!轧,轧,轧!啵,啵,啵!猛烈嘈杂的声浪会叫人心跳出腔子似的。

    不知经过了多少时候,吴老太爷悠然转过一口气来,有说话的声音在他耳边动荡:“四妹,上海也不太平呀!上月是公共汽车罢工,这月是电车了!上月底共产党在北京路闹事,捉了几百,当场打死了一个。听三弟说,各工厂的工人也都不稳。随时可以闹事。时时想暴动。三弟的厂里,三弟公馆的围墙上,都写满了共产党的标语……”

    “啊哟!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许多不要性命的人!——可是,四妹,你这一身衣服实在看了叫人笑。这还是十年前的装束!明天赶快换一身罢!”

    是二小姐芙芳和四小姐蕙芳的对话。吴老太爷猛睁开了眼睛,只见左右前后都是像他自己所坐的那种小箱子——汽车,都是静静地一动也不动。不知从什么高处射来的一道红光,又正落在吴老太爷身上。这里正是南京路同河南路的交叉点,所谓“抛球场”。东西行的车辆此时正在那里静候指挥交通的红绿灯的命令。

    蕙芳偷眼看一下父亲,又看看左右前后安坐在汽车里的时髦女人,轻声说:“可不是。乡下女人的装束也是时髦得很呢,但是父亲不许我——”

    像一枝尖针刺入吴老太爷迷惘的神经,他心跳了。他的眼光本能地瞥到二小姐芙芳的身上。他第一次意识地看清楚了二小姐的装束;虽则尚在五月,却因今天骤然闷热,二小姐已经完全是夏装:淡蓝色的薄纱紧裹着她的壮健的身体,袖口缩在臂弯以上,露出雪白的半只臂膊。一种说不出的厌恶,突然塞满了吴老太爷的心胸,他赶快转过脸去,不提防扑进他视野的,又是一位半裸体似的只穿着亮纱坎肩,连肌肤都看得分明的时装少妇,高坐在一辆黄包车上,翘起了一只赤裸裸的白腿。 “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像鼓槌一般打得吴老太爷全身发抖。然而还不止此。吴老太爷眼珠一转,又瞥见了他的宝贝阿萱(吴老太爷之子,排行第七)却正张大了嘴巴,出神地贪看那位半裸体的妖艳少妇呢!老太爷的心卜地一下狂跳,就像爆裂了似的再也不动,喉间火辣辣地,好像塞进了一大把的辣椒。

    此时指挥交通的灯光换了绿色,吴老太爷的车子便又向前进。冲开了各色各样车辆的海,冲开了红红绿绿的耀着肉光的男人女人的海,向前进!机械的骚音,汽车的臭屁,和女人身上的香气,霓虹电管的赤光——一切梦魇似的都市的精怪,毫无怜悯地压到吴老太爷朽弱的心灵上,直到他只有目眩,只有耳鸣,只有头晕!直到他的刺激过度的神经像要爆裂似的发痛,直到他狂跳不歇的心脏不能再跳动!

    呼噜呼噜的声音从吴老太爷的喉间发出来,但是都市的骚音太大了,二小姐,四小姐和阿萱都没有听到。老太爷的脸色也变了,但是在不断的红绿灯光的映射中,谁也不能辨别谁的脸色有什么异样。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九三几年的冬天,江南的小镇,天色灰沉沉的,似乎要下雪,北风吹着轻轻的哨子。突然间,小学里响起了当啷、当啷的铃声,一个穿着蓝布棉袍的校工高高举起手里的铜铃,用力摇动。课室里二三十个男女孩子嘻嘻哈哈的收拾了书包,奔跑到大堂上去排队。

    男工万盛等在校门口,见到宜官,大声叫:“宜官!”笑着迎过去,接过宜官提着的皮书包,另一只手去拉他的手。宜官缩开手,不让他拉,快步跑在前面。万盛也加快脚步追了上去。

    回到了家,万盛把宜官送到少奶奶跟前,表示平安交差,宜官叫声“姆妈!”就回自己房去,他挂念着他的八只白色瓷器小鹅。

    “月云,月云!拿白鹅出来排队!”

    月云是服侍他的小丫头,答应道:“噢!”拉开抽屉,小心翼翼的把瓷鹅一只一只拿出来,放在桌上。

    在江南这一带,解放之前,穷苦的农民常将女儿卖或押给地主家或有钱人家做丫头。月云是押的,她父母爱她,不舍得卖。

    宜官在睡梦中忽然闻到一阵阵甜香,是烘糖年糕的香气,睁开眼来,见月云拿着一只碟子,送到他面前,笑眯眯地说:“宜官,吃糖年糕吧。”

    宜官接过筷子,吃了一条,再夹一条提起,对月云说:“月云,伸出手来!”月云闪闪缩缩地伸了右手出来,左手拿过一根竹尺,递给宜官,眼中已有了泪水。宜官说:“我不打你!”把烘得热烘烘的一条糖年糕放在月云伸出的右掌里,月云吓了一跳,“啊”的一声叫。宜官说:“烫的,慢慢吃!”月云胆怯地望着宜官,见到他鼓励的神色,似信非信地把年糕送到嘴里,一条年糕塞满了她小嘴。她慢慢咀嚼,向身后门口偷偷瞧了瞧,怕给人见到。宜官说:“好吃吗?吃了还有。”月云用力将年糕吞下肚去,脸上满是幸福满足的神色。她从来没吃过糖年糕,一生之中,连糖果也没吃过几粒。过去烘糖年糕给宜官吃,闻到甜香,只有偷偷的咽下唾液,不敢给人听到见到。

    过了几天,全嫂抱着几个月大的小儿子,来看望女儿。瑞英留她吃了饭,又包了两块肉,让她带回去给丈夫和儿子吃。月云抱了小弟弟,送妈妈出了大门,来到井栏边,月云不舍得妈妈,拉着全嫂的围裙,忽然哭了出来。宜官跟在她们后面,他拿着一个摇鼓儿,要送给小孩儿玩。他听得全嫂问女儿:“月云乖,别哭,在这里好吗?”月云点头。全嫂又问:“少爷少奶奶打你骂你吗?”月云摇头,呜咽着说:“妈妈,我要同你回家去。”全嫂说:“乖宝,不要哭,你已经押给人家了,爸爸拿了少爷的钱,已买了米大家吃下肚了,还不出钱了。你不可以回家去。”月云慢慢点头,仍是呜咽着说:“姆妈,我要同你回家去,家里没米,以后我不吃饭好了。我睡在姆妈、爸爸脚头。”全嫂搂着女儿,爱怜横溢地轻轻抚摸她的头发,说道:“乖宝别哭,我叫爸爸明天来看你。”月云点头,仍是拉着妈妈不放。全嫂又问:“乖宝,宜官打你、骂你吗?”月云大力摇头,大声说:“宜官给我吃糖年糕!”语气中有些得意。

    宜官心里一怔:“吃糖年糕有什么了不起?我天天都吃。”跑上前去,将摇鼓儿摇得咚咚的响,说道:“月云,这个给小弟弟玩。”

    月云接了过去,交在弟弟手里,依依不舍地瞧着母亲抱了弟弟终于慢慢走远。全嫂走得几步,便回头望望女儿。

    后来宜官慢慢大了,读了更多的巴金先生的小说,他没有像《家》中的觉慧那样,和家里的丫头鸣凤发生恋爱,因为他觉得月云生得丑,毫不可爱,但懂得了巴金先生书中的教导,要平等待人,对人要温柔亲善。他永远不会打月云、骂月云,有时还讲小说中的故事给她听。

    宜官上了中学。日本兵占领了这个江南小镇,家中长工和丫头们星散了,全家逃难逃过钱塘江去。妈妈在逃难时生病,没有医药而死了,宜官两个亲爱的弟弟也死了。宜官上了大学,抗战胜利,宜官给派到香港工作。月云没有跟着少爷、少奶奶过江。宜官不再听到她的消息,不知道她后来怎样,乱世中很多人死了,也有很多人失了踪,不知去向。宜官跟家里写信时,不曾问起月云,家里兄弟姐妹们的信中,也不会有人提起这个小丫头。

    从山东来的军队打进了宜官的家乡,宜官的爸爸被判定是地主,欺压农民,处了死刑。宜官在香港哭了三天三晚,伤心了大半年,但他没有痛恨杀了他爸爸的军队。因为全中国处死的地主有上千、上万,这是天翻地覆的大变乱。在宜官心底,他常常想到全嫂与月云在井栏边分别的那晚情景,全中国的地主几千年来不断迫得穷人家骨肉分离、妻离子散,千千万万的月云偶然吃到一条糖年糕就感激不尽,她常常吃不饱饭,挨饿挨得面黄肌瘦,在地主家里战战兢兢,经常担惊受怕,那时她还只十岁不到,她说宁可不吃饭,也要睡在爸爸妈妈脚边,然而没有可能。宜官想到时常常会掉眼泪,这样的生活必须改变。他爸爸的田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他爸爸、妈妈自己没有做坏事,没有欺压旁人,然而不自觉的依照祖上传下来的制度和方式做事,自己过得很舒服,忍令别人挨饿吃苦,而无动于衷。

    宜官姓查,“宜官”是家里的小名,是祖父取的,全名叫做宜孙,因为他排行第二,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宜官的学名叫良镛,“良”是排行,他这一辈兄弟的名字中全有一个“良”字。后来他写小说,把“镛”字拆开来,笔名叫做“金庸”。

    金庸的小说写得并不好。不过他总是觉得,不应当欺压弱小,使得人家没有反抗能力而忍受极大的痛苦,所以他写武侠小说。他正在写的时候,以后重读自己作品的时候,常常为书中人物的不幸而流泪。他写杨过等不到小龙女而太阳下山时,哭出声来;他写张无忌与小昭被迫分手时哭了;写萧峰因误会而打死心爱的阿朱时哭得更加伤心;他写佛山镇上穷人钟阿四全家给恶霸凤天南杀死时热血沸腾,大怒拍桌,把手掌也拍痛了。他知道这些都是假的,但世上有不少更加令人悲伤的真事,旁人有很多,自己也有不少。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汪曾祺

从侉奶奶家旁边向南伸出的后街到往螺蛳坝方向,拐了一个直角。庞家就在这拐角处,门朝南,正对越塘。

庞家兄弟三个,各有分工。老大经营擘划,总管一切。老二专管各处收买生猪。他们家不买现成的肥猪,都是买半大猪回来自养。老二带一个伙计,一趟能赶二三十头猪回来。因为杀的猪多,他经常要外出。杀猪是老三的事,——当然要有两个下手伙计。每天五更头,东方才现一点鱼肚白,这一带人家就听到猪尖声嚎叫,知道庞家杀猪了。猪杀得了,放了血,在杀猪盆里用开水烫透,吹气,刮毛。杀猪盆是一种特制的长圆形的木盆,盆帮很高。二百来斤的猪躺在里面,富富有余。杀几头猪,没有一定,按时令不同。少则两头,多则三头四头,到年下人家腌肉时就杀得更多了。因此庞家有四个极大的木盆,几个伙计同时动手洗刮。

这地方不兴叫屠户。也不叫杀猪的,大概嫌这种叫法不好听,大都叫“开肉案子的”。“开”肉案子,是掌柜老板一流,显得身份高了。庞家肉案子生意很好,因为一条东大街上只有这一家肉案子。早起人进人出,剁刀响,铜钱响,票子响。不到晌午,几片猪就卖得差不多了。这里人一天吃的肉都是上午一次买齐,很少下午来割肉的。庞家肉案到午饭后,只留一两块后臀硬肋等待某些家临时来了客人的主顾,留一个人照顾着。一天的生意已经做完,店堂闲下来了。

店堂闲下来了。别的肉案子,闲着就闲着吧。庞家的人可真会想法子。他们在肉案子的对面,设了一道栏柜,卖茶叶。茶叶和猪肉是两码事,怎么能卖到一起去呢?——可是,又为什么一定不能卖到一起去呢?东大街没有一家茶叶店,要买茶叶就得走一趟北市口。有了这样一个卖茶叶的地方,省走好多路。卖茶叶,有一个人盯着就行了。有时叫一个小伙计来支应。有时老大或老三来看一会。有时,庞家的三妯娌之一,也来店堂里坐着,包包茶叶,收收钱。这半间店堂的茶叶店生意很好。

庞家三兄弟一个是一个。老大稳重,老二干练,老三是个文武全才。

庞家这三个妯娌,一个赛似一个的漂亮,一个赛似一个的能干。她们都非常勤快。天不亮就起来,烧水,煮猪食,喂猪。白天就坐在穿堂里做针线。都是光梳头,净洗脸,穿得整整齐齐,头上戴着金簪子,手上戴着麻花银镯。人们走到庞家门前,就觉得眼前一亮。

到粥厂放粥 , 她们就一人拎一个木量子去打粥。

这不免会引起人们议论:“戴着金簪子去打粥!——侉奶奶打粥,你庞家也打粥?!”大家都知道,她们打了粥来是不吃的,——喂猪!因此,越塘、螺蛳坝一带人对庞家虽很羡慕并不亲近。

越塘边发生了从未见过的奇事。

这一年雨水特别大,臭水河的水平了岸,水都漫到后街街面上来了。地方上的居民铺户共同商议,决定挖开螺蛳坝,在淤塞的旧河槽挖一道沟,把臭水河的水引到越塘河里去。这道沟只两尺宽。臭水河的水位比越塘高得多。水在沟里流得像一枝箭。

流着,流着,一个在岸边做桶的孩子忽然惊叫起来:“鱼!”

不知从哪里来的那么多的鲤鱼。它们戗着急水往上窜,不断地蹦到岸上。桶店家的男人、女人、大人、小孩,都奔到沟边来捉鱼。有人搬了脚盆放在沟边,等鲤鱼往里跳。大家约定,每家的盆,放在自己家门口,鱼跳进谁家的盆算谁的。

他们正在商议,庞家的几个人搬了四个大杀猪盆,在水沟流入越塘入口处挨排放好了。人们小声嘟囔:“真是眼尖手快啊!”但也没有办法。不是说谁家的盆放在谁家门口么?

庞家桶里的鱼最多。但是庞家这两天没有吃鱼。他家吃的是鱼籽、鱼脏。鱼呢?这妯娌三个都把来用盐揉了,肚皮里撑一根芦柴棍,一条一条挂在门口的檐下晾着,挂了一溜。

把鱼已经通通吃光了的桶匠走到庞家门前,一个对一个说:“真是鱼也有眼睛,谁家兴旺,它就往谁家盆里跳啊!”

正在穿堂里做针线的妯娌三个都听见了。三嫂子抬头看了二嫂子一眼,二嫂子看了大嫂子一眼,大嫂子又向两个弟媳妇都看了一眼。她们低下头来继续做针线。她们的嘴角都挂着一种说不清的表情。是对自己的得意?是对别人的鄙夷?

(有删改)

(注)①放粥:犹施粥,政府、富人、寺院等在灾年向贫民免费供给米粥。 ② 木量子:方言,木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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