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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清远市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城市文明”问题在当下的提出,我想有两个背景最值得关注:一是从全球范围看,以“国际化大都市”与“世界级都市群”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在极大推动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城市社会学家所谓的“城市问题”大量涌现并不断升级,直接影响到当今世界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对中国来说,这既是城市化进程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必然表现,也是“城市文明”在当下备受关注的直接原因。但另一方面,我们在现实与理论上的准备,却不足乃至匮乏。

    城市文明的研究与建设,有两个问题需要先行解决。首先,什么是文明,它有哪些具体的层面与内涵,这些具体层面与内涵的相互关系为何?这是建构一个科学的发展框架,是城市文明和谐、健康地发展的基础。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文明”最早见于《易·乾·文言》和《尚书·舜典》,是指一整套用来区别“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形式符号系统”,具体地说就是先秦儒家津津乐道的“礼乐制度”。“礼乐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为政治服务,所以中国古代的“文明”概念主要指“政治文明”。马克思、恩格斯对“文明”也多有论述,核心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成果,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方面。由此可知,“文明”的基本内涵决定了其功能相应有三:在“物质文明”层面,以生产工具的发明与使用为标志,它是一种人类特有的物质生产方式;在“政治文明”层面,以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创造与运用为标志,它表现为一种与野蛮时代或野蛮民族有着本质差异的社会生活方式;在“精神文明”层面,以伦理、艺术等人文精神的创造为最高目标与理想,它是一种在大自然、动物界及野蛮社会中不可想象的艺术生活方式与审美精神境界。

    其次,要弄清“文明”与“城市”的关系。在起源上讲,“文明”与“城市”关系密切,中西皆然。英语的“文明”(civilization)源于拉丁文的“civitis”(城市),最初指城市居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的高贵。荷兰学者彼德·李伯庚在研究欧洲文化史时就指出,在16,17世纪,欧洲城市与农村的区别是“农村里没有城市里那么文雅”。早在中国的周代,人们就把祭祀与礼仪中心看作是“城市”建立的标志,这意味着,按照礼仪制度组织起来的人类社会,既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同时也是最初的城市文明形态。

    尽管城市文明的内涵也主要有三层,但它的核心无疑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讲的“礼”与“乐”。用今天的话说,是“城市的善”与“城市的美”。文明与城市发展史告诉我们,越往上追溯,城市的重心就越依靠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因为只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与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才能顶住野蛮人或外来文明的军事压力,以及维护好内部的安定团结。但随着城市在当代的发展,基础性的物质文明建设与基本的政治、法律制度建设,已不再是城市文明发展水平的最高理想。或者说,由于“文明病”、城市问题更多地与人的精神文化生态相关,因而中国古人最看重的“礼”与“乐”,在当下具有了越来越重要的意义。还可以说,在“礼”与“乐”之间,由于“乐”的目的在于生产和谐,目标是建设和谐城市,所以,“城市的美”比“城市的善”更高一层,代表了人类城市文明的最高目的。

(选自《艺术与城市文明》刘士林  有删节)

(1)、下列对于“文明”这个概念的理解,与原文内容不相符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文献认为,“文明”是指一整套用来区别“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形式符号系统”。 B、中国古代的“文明”主要指“精神文明”,是因为精神文明在野蛮社会中是最高的艺术生活方式与审美精神境界。 C、在起源上讲,“文明”与“城市”关系密切。早在中国的周代,人们就把祭祀与礼仪中心看作是“城市”建立的标志。 D、按照礼仪制度组织起来的人类社会,既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同时也是最初的城市文明形态。
(2)、下列理解与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城市化进程,在极大推动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 “城市问题”大量涌现并不断升级,直接影响到当今世界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B、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是“城市文明”在当下备受关注的直接原因,但我们在现实与理论上的准备却不足甚至匮乏。 C、随着城市在当代的发展,物质文明建设与政治、法律制度建设,已不再是城市文明发展水平的最高体现。 D、“文明病”、城市问题更多地与人的精神文化生态相关,因而中国古人最看重的“礼”与“乐”,在当下具有了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3)、下列有关“文明与城市关系”的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城市文明的的核心,指的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讲的“礼”与“乐”。用今天的话说,是“城市的善”与“城市的美”。 B、文明与城市发展史告诉我们,城市的重心要依靠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因为只要倚   靠强大的物质基础与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能维护好内部的安定团结。 C、在“礼”与“乐”之间,由于“乐”的目的在于生产和谐,目标是建设和谐城市,所以 “城市的美”比“城市的善”更高一层,代表了人类城市文明的最高目的。 D、建构一个科学的发展框架,并使城市文明和谐、健康地发展的基础,是要弄清文明的基本内涵和它包含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功能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四时之外

朱良志

   中国人有独特的时间观,我们在过程中看待生命,生命是一绵延的流,绵绵不绝,以时间统空间,世间的一切都在时间的流动中活了。中国人的时间观念中还有一种超越的思想,即所谓“荣落在四时之外”,就是悬隔时间,截断时间之流,撕开时间之皮,到流动时间的背后,去把握生命的真实,拷问永恒的意义,思考存在的价值。它是中国哲学内在超越思想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中国美学中极富价值的思想。

苏州沧浪亭有一小亭,亭廊柱上题有一副对联:“未知明年在何处,不可一日无此君。”亭子不大,景致也无特别之处,但这副对联却令人难忘,只是觉得放在这优雅的处所,格调似过于冷峻。前句是中国诗词中常见的感叹,如欧阳修《浪淘沙》词:“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这是代未来预想,今年很好,当下很好,但来日如何,明年如何?明年不知流转于何处,时间转瞬即逝,人是未来宴席的永远缺席者。后一句引东晋王徽之对竹子的感叹,强调当下此在的感受。两句又有密切的情感逻辑,正因为我们无法把握未来,正因为必将缺席,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当下的人生盛宴。这副对联有无奈,但更有惊悟。中国艺术强调,时间、空间带给我们的是局限,超越时空,领略当下的圆融。这里含有中国人刹那永恒的思考。

   禅家以“万古长空,一朝风月”为妙悟的最高境界,一个悟道者,在一个静寂的夜晚,享受山间之清风、湖上之明月,由当下所见一月,想到万里长空,天下是是处处,都由这一月照耀,由此刻,想到自古以来,无数人登斯山、登斯楼、望斯月,月还是以前的月,山还是以前的山,江湖还是以前的江湖。万古的时间和此顷,无限的长空和此在,就这样交织到一起。这里不是做短长之比、大小之较,也不是强调联想的广泛和丰富,而是在渺小和无垠、短暂和绵久之间流转,作时空的遁逃。强调妙悟就在当下的事实。

   被闻一多称为“泄露了天机”的刘希夷的《代白头翁》诗云:“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诗中表达了在如水的时光中如何抓住一些影象的思考。张若虚以他妙绝人寰的千古叩问震撼着人们的心扉:“江畔何年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而李白一首《把酒问月》传达了更为放荡的思考:“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应如此。”这些天才诗人几乎是在神秘的颖悟中,和合物我,齐同古今,万古同一时,古今共明月。虽短暂并无局限,虽脆弱但并不能随意摧毁,虽渺小并无缺憾,诗人们在超越中占有了无限,与过去晤谈,与未来商兑。正像沈周诗中所说的:“天地有此亭,万古有此月,一月照天地,万物辉光发。不特为亭来,月亦无所私。”(《题天池亭月图》)在颖悟中顿入了永恒。

   瞬间永恒是禅宗最深刻的秘密之一,也是中国艺术的秘密之一。“万古江山在目前”,大道就在今朝,就在此刻,就在此刻所见的十五圆月。明代心学家陈白沙说:“道眼大小同,乾坤一螺寄。东山月出时,我在观溟处。”关键在于“我在”,此在并不因为过去而失去意义,目前不因为广远而丧失可观之处,此顷我在此处,我就是世界的中心,圆满而无缺憾,“我在”,世界因而有意义。

(选自《文艺争鸣》2011年第8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谈谈“循序渐进”与“为而不争”

    中华传统美德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也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当前,认真践行中华传统美德,深入挖掘和阐发其中的思想道德资源,以文化人,以德育人,是我们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应当努力做好的一件大事。这里谈谈中华传统美德中“循序渐进”与“为而不争”的思想。

    中华传统美德之中,有一种可贵的思想,叫做循序渐进。这一思想发端于《老子》,《老子》中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这段话是说,世间万事万物皆有一个发生、发展的演进过程,我们无论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始终如一地保持兢兢业业的态度,而不是虎头蛇尾,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孔子主张的“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讲的也是这个道理。荀子集诸家之说而加以改造,乃化为己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发展到南宋,再经朱熹的创造性总结,遂成“循序而渐进”的至理名言。

    为而不争,是蕴含于中华传统美德之中的又一可贵思想。若究其渊源,这一思想同样可以追溯至《老子》。《老子》最后一章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这里说的“不争”,以“为”作前提。为而不争,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所谓的“为”是“为人”“与人”,即有利他人、给予他人;第二层则是该书二十二章所言四个“不自”,即“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也就是说,人生在世,既要做有利于他人的事,也要做好自己,不要因“争”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品性等,这才叫做“为而不争”。孔子也主张“君子无所争”,只是讲法略异于老子,说的是“矜而不争”。也就是说,不争的前提是“矜”。同一个“矜”字,老子作夸饰、尊大用,主张“不自矜”,孔子则作庄敬持己用,虽讲法各异,但皆从严格律己出发。唯其如此,也就有了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正是弘扬先贤思想,孟子才会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古往今来,循序渐进、为而不争的思想有若春雨润物,融入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先人。然而近些年来,这样的思想被一些人渐渐淡忘了,急功近利、追逐金钱的坏习气蔓延滋长、无孔不入。结果,许多人对无序竞争、损人利己之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有甚者,为了谋求一己私利,竟然践踏道德底线,损害国家、民族利益,弄虚作假,伤天害理。长此以往,势必导致民族道德素质下降。

    凝聚人心、扶正风气,这是中国学人数千年一以贯之的社会责任意识。北宋范仲淹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张载执著追求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早成旷世箴言,不胫而走。清代学者顾炎武著《日知录》,用整整一卷篇幅集中探讨历代社会的人心风俗问题,发出了“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的呐喊。晚近学人据以归纳,遂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时代强音而融入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之中。见贤思齐,亡羊补牢。从当前社会风气的实际出发,学人似有必要多讲讲循序渐进、为而不争的道理,多谈谈中华传统美德中的可贵思想。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经过较长一段时期努力,定然能使中华传统美德深入人心、蔚成新风。

(陈祖武《人民日报》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独表现在物质方面,更表现在精神方面的复杂关联。除了自然界种种物象变化对人心的影响之外,人的现实处境和主体心态也会导致其对自然有不同理解和表现。梁启超在《饮冰室文集》中说:“同一月夜也,琼筵羽觞,清歌妙舞,绣帘半开,素手相携,则有余乐;劳人思妇,对影独坐,促织鸣壁,枫叶绕船,则有余悲。”在不同的人眼中,自然的面貌原本就是不同的,给人的感触也不一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两种形态:一方面,自然摇荡着人的性灵,使人产生或悲或喜之情;另一方面,人将悲喜之情转移、投射到本无情感知觉的自然物上,使其具备了与人同一的感情色彩,从而在自然施与人巨大影响的同时,人也以自我的情志改变着自然物在人们心中的面貌。。

    对这种人与自然之间奇妙的生命共感现象,西方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自然变化、草木荣枯使古人看到自己的影子,觉察到自己的生命,并联想到万物与人的生死。因此,在古人的诗文中,纯粹的自然现象是没有的,流动的水,吹过的风,开落的花,都与人自己的命运休戚相关。

    生命的共感帮助我们理解了自然物与人的生理心理之间的密切关系,却难以解释为什么有的自然物可以引起人的快感,有的则引起人的悲感,更难以解释为什么同样的自然物色在有些人看来充满愉悦,而在另一种人眼中却充满悲伤。这就需要探讨自然与人之间异构与同质的问题。

    异构,指二者之间有不同的结构形式;同质,指两种物质之间本质的相同。前者将两种物体区别开来,后者则将两种物体联系在一起。人类和自然,无论形式差异多大,都遵循生命的规律,如生老病死、兴衰荣枯。只是作为高等动物的人具有更强烈的心理感受和情感介入,因此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所具有的特定精神内涵,都是人赋予它的。但久而久之,这种内涵脱离了人的主观赋予而内化为物的客观属性了。比如,人愤怒的时候就像江海中翻滚的波涛,于是有人便赋予波涛以愤怒的含义;在悲伤的时候泪如雨下,于是有人便赋予雨以悲伤的含义。可是随着这些含义日趋固定,当后人写“峰峦如聚,波涛如怒”时,写“泪飞顿作倾盆雨”时,谁还会为这些自然物的原初含义而大动脑筋?在人们看来,这些自然物所包含的愤怒、悲伤、愉悦等含义似乎是它们与生俱来的。

    自然物之所以能表现人的心理情感,除了人赋予它以意义之外,它本身必定也具有能够使人赋予这种意义的某种特质。这种特质,被西方美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称为“力的结构”。由于人的情感也受着形式不同但实质一样的力的结构的制约,所以,人便自然地从外部事物中观察并提取与自己心理情感相一致的内在意义,从而将该事物作为表现自己某方面的情感的特定载体。

    由此可见,人们观察自然并借以表现自我情感,是一种主客观相互包容、渗透、影响的活动。这个活动中人的心理情感的作用会得到强化,但自然的物性特征也不可忽略。

(摘编自尚永亮《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与异构同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中国古代诗歌理论中,言意关系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对诗歌创作与诗歌欣赏影响至深。注重言外之意,这不仅是中国诗歌的特点,也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共同的特点。诗歌求言外之意,音乐求弦外之音,绘画求象外之趣,其中的美学观念是相通的,都要求虚中见实。《列子·汤问》载:韩娥鬻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那余音似乎更能撩动人的情思,引起人的回味。白居易的《琵琶行》描写琵琶曲暂停时的情景说:“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白居易是深得中国艺术妙趣的。古代的绘画要求在有限的形象之外寄托不尽的意趣,往往在画面上留出大片空白,启发观者自己去想象、补充,正如包世臣《安吴论书·述书上》引邓石如的话说:“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奇趣乃出。”在戏曲舞台上,不设道具或仅设极少的一点道具,也主要是靠演员的动作暗示种种生活场景,给现众留下许多想象的余地。

    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趣,都是以有尽寓无尽。语言作为思维的工具,不可能没有局限性,不一定能够完全表达人们所想的东西。语言实质上只表达普遍的东西;但人们所想的却是特殊的东西、个别的东西。在一首诗里,言总是有尽的,写得再长也有终结。但是这有尽的言所包涵的意味,它们所给予读者的启发却应当是无尽的。任何一首诗都有它的主题,可是不同时代的读者,或同一时代的不同读者,联系各自的生活经验,对它就会有不同的体会。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读同一首诗,也会有不同的感受。中国古代的诗论特别重视诗歌语言的这种启发性,作诗最忌太直、太露,读诗最忌太滞、太凿。一览无余的作品算不上真正的艺术,拘守章句的读者也不是真正的鉴赏家。一个懂得艺术的鉴赏者,可以从吟诵的诗句中看到图画,也可以从画在纸上的图景中听到真意。李白听蜀僧弹琴,联想到万壑古松;杜甫看了刘少府画的山水障,仿佛听到山上的猿声。龚自珍《己亥杂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虽然只有十四个字,却能抽出读者不尽的思绪和想象。

    含蓄不等于隐晦,注重言外之意,追求含蓄不尽,并不是有话不说,而是引而不发。言有尽而意无穷,这是诗人浮想联翩、思想感情的飞跃接近极顶时,自然达到的艺术境界。最后的一跃已经开始,无限的风光即将展现。诗歌语言保持在最饱满、最富有启发性的状态之中,给读者留下了最广阔的想象余地。

    强调含蓄并不排斥痛快。直抒胸臆,淋漓痛快也能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全看诗人的造诣如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国历史上究竟有没有法治思想,有没有法治传统?今天我们回望历史,研究中国自己的法治道路,很多人会想到这个问题。如果按照我们现代人对法治的理解,我国古代立法、司法实践算不算法治文明,与我们当代的法治实践有何关系,能否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益借鉴?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看法。一些人认为,法治是舶来的概念,我国历史上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虽然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法家思想家,他们的学说理论对社会发展、国家统一产生过巨大推动作用,但不少人还是认为,法家的法是刑法,法家只有刑法之治。

    这样的看法有其道理,不过也有过于简单之嫌。我们可以结合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认真听听法家的话语。“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等等,这些都是法家对其基本“法治”思想的表达。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法家思想占据重要位置,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法家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著称,提出了一整套推行“法治”的理论与方法,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根据。法家的“法治”思想产生于我国古代发生社会巨变的历史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下,各诸侯国相继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变法。概括而言,法家的“法治”思想试图改变之前以血缘和宗法关系为根基的社会结构,并着手在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国家之间尽可能建立起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并以此为联结、以地缘范围为依据建立起国家。国家不再是诸侯贵族的血缘联合,法律使得国家的统一有了新的整合基础。

    法家的法是国家制定的成文法。这有别于以往古老社会的习惯或者不公开、不外传、只在统治者内部代代相承的治国典则。这种法律是用老百姓容易明白的文字写成的,写成以后是公布的,以普遍规则的形式明确告诉大家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这些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结果。这些法律公布以后,一方面使民众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预期,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约束官吏,使其不能轻易违背法律而任意侵害老百姓,否则统治者就会丧失威信。在法家看来,法律如果没有信誉就无法得到执行。“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才能更好发挥法作为有效治理工具的作用。

    可以看出,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一种治国理论,强调国家治乱兴衰的关键不在于君主是否仁德,而在于法律制度。可以说,将法律视为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将“法治”视为一种治国的基本方法,是法家“法治”理论的实质内涵。

    不过,法家的“法治”思想,在我们今天来看,仍然属于古典的法治,所以不能直接移植过来为我们所用。今天我们借鉴传统法律文化,必须加以改造,使其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系统工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但也不能闭门造车,而是要汲取一切有益的法治文明成果,包括科学借鉴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从而更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摘编自武树臣《听法家如是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巴蜀文学的发展历经两千余年,在中华文学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间的发展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着多个阶段,呈现出多姿多样的发展面貌。

    巴蜀文化与巴蜀文学的发展并非同轨运行,直到西汉文翁入蜀兴学,巴蜀文学才逐渐发展起来。巴蜀文学刚刚起步时,就出现了以蜀中四贤为杰出代表的作家,掀起了文学高潮,中间没有酝酿期,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汉代巴蜀文学的代表是汉赋,这些辞赋辞采飞扬、体制宏伟,代表了汉帝国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魏晋有南北之分,南朝诗歌创作兴盛,而蜀中却无一知名作家。到了唐代,巴蜀文学重新又焕发出光彩,迎来了又一个文学高峰。陈子昂在唐诗发展史上的贡献如日月高悬,彪炳千秋。唐代两个著名诗人李白、杜甫,前者生长在蜀至二十四岁始离开四川,后者旅居巴蜀达九年,其绝大部分诗歌创作于四川,尤其是律诗名篇。宋代是继唐代之后巴蜀文学创作的另一个高峰。宋代对文官的优待以及崇文轻武政策,加上五代末期大批文人入蜀,使四川人才济济,导致宋代巴蜀文学繁荣昌盛。苏舜钦、三苏、文同、张孝祥等,都是宋代文坛上的名流。从元代到清代,四川遭受多次战争创伤,人口急剧减少,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均遭到重创难以复原。元明清时期巴蜀文坛难以如唐宋时期辉煌,但也出现了元代虞集、明代杨慎、清代张问陶、李调元、彭端淑等著名作家,成为巴蜀文学发展史上的一抹余晖。

    巴蜀作家往往具有创新精神,站在当时文学创作的最前沿,作品代表了整个文坛的最高成就。汉赋是在司马相如手中定型的,他的辞赋创作完成了从骚体赋到散体大赋的转变,为汉代辞赋创作奠定了基础。唐诗中的杰出作家陈子昂、李白,在促进唐代诗风转变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李白的乐府、歌行及绝句成就最高,代表了盛唐诗创作成就。薛涛是唐代最为出名的女诗人,与宋代李清照一样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杰出女作家代表。五代时期西蜀成为词创作的中心,宋代巴蜀作家又一次引领风骚,苏轼的诗、文、词创作代表了宋诗、宋文、宋词的最高成就,成为宋代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人物。

    也有一些作家是入蜀后才声名渐显的,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自古诗人例到蜀”。“初唐四杰”诸人皆曾入蜀,高适和岑参也留下了许多吟咏蜀中山水风物的诗篇。杜甫为避安史之乱到四川定居,足迹踏遍蜀中各地,杜甫的七律是在蜀地定型的,同样也代表了唐诗中七律的最高成就。陆游曾表示自己“心未尝一日忘蜀”,而且还将自己的诗集命名为《剑南诗稿》。巴蜀文学也不乏女诗人,甚至代有其人。如汉代的卓文君,唐代的薛涛,五代的李舜弦、花蕊夫人、黄崇嘏,宋代的蒲芝、谢慧卿,明代的黄峨,清代的王淑昭、林颀、梁清芬等。巴蜀多女作家的一个前提是家族文学的兴旺,从宋代眉山三苏起,直到清代绵州三李,中间出现数量众多的文学家族,这是巴蜀文学发展的一个突出现象。此外,巴蜀自古就是多民族聚居之地,藏羌彝等少数民族与汉族和睦共处,在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中,也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文学作品。

(摘编自王永波《从时空维度看巴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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