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实验中学2024-2025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9月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 题。

不可战胜的夏天(李晨)

    ①我对故乡的记忆,全部是夏天的。

   ②那是淮北平原上的一个普普通通、古古老老的村庄。虽然说那时候是穷年月, 但故乡之夏给我的记忆是丰盛的。那里有我平时不知道的世界, 目光所及,琳琅满 目。我几乎在用其他所有的时间在渴盼夏天的到来。我就知道,在我暑假抵达前,它们用整个春天、初夏为我备好了一切。

   ③    以往父亲带我们回老家,汽车转火车,再加上徒步,要花上一整天。伴着傍 晚的蝉鸣,天擦黑的时候我们到    了。我一回到老家就全然顾不得斯文,我迫切地等 待沉陷。我知道狂欢季开始 了,按捺不住的欢心开始盘算着今天晚上在哪个露天的地方睡,那是第一项在自由天地的体验。

   ④夏天村里人多半在屋外过夜,除了老人、妇女。木架子撑起的绳编床,篾席 往上一放,清凉又透气。或者干脆铺在地上,平整宽敞的打麦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 睡,蚊子不多的夜里,被单也不用盖。

   ⑤星空下,夏虫声浅,我蜷缩在故园的怀里。啊,这幸福无边的夜!

   ⑥直至次 日,幸福地被太阳晒到屁股。于是起身,篾席上常会留有人形。人睡的地方是干燥的,其他地方已经微湿。原来,一夜酣眠,竟有夜露涂抹了身体。

    ⑦白天,跟伙伴们无止地嬉游。父亲因为要帮着家里做农活,无暇他顾,所以我除了偶尔写作业,其余都在疯玩。草堆、粮垛、牛棚,还有蒙着眼睛的骡子不停 在磨坊里转圈……这都是我们的欢场。

   ⑧夏天雨也不少,一场过后,会有好几天都要踩泥巴地。水泥路是城里才有的稀罕物,那时候村里没有任何一块地面是水泥的,包括屋内。雨天大家都赤脚,我开始不习惯,觉得泥巴会滑得脚心痒痒,后来越来越觉得有趣,特别是脚掌踩下去的时候,软泥浆会从脚趾之间柔柔往上钻。跟现代人形容巧克力的滋味类似,那也是一种连着心的滑爽。

   ⑨饿了,有的是吃的,树上的果子,地里的瓜,信手摘来。蝉蛹、青蛙、蛐蛐 都是野味。作为豪华回报,我也会带他们去偷爸爸带回来的装在铁盒里的饼干或鸡 蛋卷,让他们一尝至味。

   ⑩任何一顿饭都可以在几个叔叔家随机解决,青椒、南瓜、豆角,都美味。大铁锅炒菜,满屋子蒸气 , 和着菜香气、柴火的烟气一起( A )    出来 , (    B    )    出灶 火屋,从房檐向上( C )走。灶火余烬里还可以埋上嫩玉米或红薯,饭后出去玩上一圈稍微有点饿的时候跑回来寻出它们,可作为零食点心。

   ⑪喜乐是有尽头的。夏日接秋,看着村里许多果子从红熟到光秃,已经有树叶 开始随风落下,心情为之黯然。我就知道,要开学 了,我要走了。

   ⑫我每天掰着手指头计算暑假结束的时间,谨慎期待每一个未曾谋面的美丽明 天。还剩四天、三天……直到要离开的当天早上,堂弟们坐在爷爷家的门坎上,看 我们收拾,去坐他们还没有见到过的火车。他们穿着长袖衣服来,纽扣总是扣得不 齐,衣服也不干净,好像去年穿完收起时就没有洗。

   ⑬ “等着我,明年再来。”这般孩童的豪言壮语,每年都在用。我知道是一

句临别时客套的废话,他们肯定等我,我也必定再来。

   ⑭可是,终于在某一年,他们没有在原地等我,我也没有再来。我出去闯世界, 他们也开始出门打工。

   ⑮后来,每每忆起在老家生活的 日子,便觉得那是最好的童年,无以复加。它 有不需要证明的强大。

   ⑯加缪说得极是:“在隆冬,我终于知道,我身上安放了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1)、 阅读文章第④~⑩段,说说在故乡这片自由的天地里,“我 ”有哪些难忘的体验。 请概括回答。
(2)、请将“流 ”“涌 ”“漫 ”填入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中。

大铁锅炒菜,满屋子蒸气 , 和着菜香气、柴火的烟气一起( A )出来 , (     出灶火屋,从房檐向上(    )走。

A.(    )     B.(    )     C.  (    )

(3)、文章第段中加点的“这 ”字指代什么内容?
(4)、第③段划横线的句子写到了“我 ”回老家时的路途境况,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只有那些正在候补朝廷中的重要官职和希望得到皇帝宠幸的人才来表演这种技艺。他们从小就受这种杂技表演的训练。他们并不一定都是贵族出身或者是受过高等教育。一遇到重要官职出缺,不管哪位官员是病死还是失宠撤职(这都是常有的事),五、六位候补人员就会呈请皇帝准许他们给皇帝和朝廷官员表演一次绳上跳舞,谁要是跳得最高,而且没有跌下来,谁就接任这个官职。大官们也常常奉命表演这种技艺,使皇帝相信他们并没有忘掉自己的本领。大家都认为财政大臣佛林奈浦在拉直的绳子上跳舞,跳得比全王国的任何大臣至少要高一英寸。我见过他在一只安装在绳子上的木盘里一连翻了好几个跟头,那根绳子只有英国普通的包扎绳那么粗。如果我并没有偏袒谁,那么据我看来,我的朋友内务大臣瑞颛沙的本领仅次于财政大臣;其余大臣的本领也都不相上下。
        举行这种游戏时往往发生致命的意外事件,过去发生过的许多不幸事件都有记录。我亲眼见过两三个候补人员跌断了胳膊和腿。但是大臣们奉命表演的时候,危险就更大了。因为他们想表现自己比以前更有本领,更想胜过同僚,过分卖弄自己,所以难得有不失事的,有的人甚至跌过两三次。听说在我来到这里以前一两年,佛林奈浦险些儿跌死。要不是皇帝的坐垫恰好摆在地上减轻了跌落的力量,他的脖子早就折断了。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
                                                                                                   元无心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加点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kūn)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qiú)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选自《食品与生活》 有删改)

文学类作品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生命之芯
①庭院的上空是一架纵纵横横的葡萄藤。初春时节,昏睡的葡萄藤醒了,它们先是睁开一粒粒紫红色看似惺忪的叶芽。不久,叶子便很快毛茸茸地伸展开了。它们很快就把庭院里的阳光剪得支离破碎斑斑驳驳,不半月,院子的上空就一片摇曳的苍翠,连一片金黄阳光也漏不下来。清风徐徐地一摇,几片碎碎的阳光偶尔从叶缝间掉落下来,但那是稍纵即逝的,像梦的碎片一样。
②我是十分喜爱这些张张扬扬的葡萄叶子的。清晨推窗一望,绿叶田田,满眼碧绿的饱满苍翠,让人感觉到了新一天的爽朗和清新。
③暮秋时节,满藤的叶子都已枯黄了,飒飒秋风一吹,便不停有三三两两的叶子从藤架上飘飘扬扬地凋落下来,落在庭院里、墙角和台阶上,像一只只再也不能飞的蝴蝶。这时,素爱清爽的妻子便不得不时时清扫那些落叶。但那落叶总像扫不尽似的,往往清晨刚刚扫过,但中午或傍晚时就又落了厚厚一层,有时一天扫了五遍,但还总是扫不净,仿佛你一转身它就又落下了。
④妻子也想了许多的办法,费尽了周折,院子里却落叶依旧,这让妻子又气恼又无奈。这情景往往一直要到落雪时才能结束。
⑤去年的中秋,满架的葡萄又变紫了。剪摘葡萄时,妻子不是挑紫透的先摘,把那些没有熟透的葡萄串子留着,而是一次全早早摘了,不论有没有熟透,摘得一串不留。妻子说,葡萄摘尽了,叶子落得就快,就不用像往年那样总是扫叶子了。
⑥果如妻子所说的那样,葡萄摘下后三四天,满架的叶子一下子就黄了,然后开始汹涌地凋落,一夜的工夫,庭院里就落了厚厚的一层,那些叶子显得十分憔悴,有的叶脉还青着,只是叶缘黄卷了一些,但却早早地凋落了。
⑦不到半月,葡萄藤上的叶子竟全落尽了,只剩下那些灰黑老藤和那些褐色的新条在庭院上空寂寂地缱绻着。偶尔飞来三两只鸟雀,怔怔地栖落在上面,然后啁啾几声就怏怏地飞走了。
⑧难道作物也有它们自己的灵魂吗?它们在泥土和风雨中生长,它们萌芽、抽叶、开花,全都是为了自己的果实,果实是它们生命的灯芯,一旦果实夭折了,它们的生命也就夭折了;一旦果实夭折了,它们的岁月也就黯淡了,无论这世界还有多么美好,无论岁月还有多么漫长,但它们却已走到了自己生命的秋天里。
⑨果实或许就是作物们的梦想,或许就是作物们生命的纯粹使命,或许就是作物们的灵魂,过早丢失了自己的果实,作物们生命的秋天就提前来临了。
⑩坐在静静的葡萄架下,仰望那一簇一簇摇曳的绿叶,我对一切都充满了敬意,无论是生命的,还是被我们视为非生命的,无论是一粒青青的葡萄,还是我们脚下的一粒泥土……
⑪一切都是有着自己的梦想和灵魂的。

阅读《低头与昂首》,完成小题。

低头与昂首

    ①富兰克林被称为美国之父。在谈起成功之道时,他说这一切源于一次拜访。在他年轻的时候,一位老前辈请他到一座低矮的小茅屋中见面。富兰克林来了,他挺起胸膛,大步流星,一进门,“砰”的一声,额头重重地撞在门框上,顿时肿了起来,疼得他哭笑不得。老前辈看到他这副样子,笑了笑说:“很疼吧!可这是你今天最大的收获。一个人要想洞察世事,练达人情,就必须时刻记住低头。”

    ②富兰克林把这次拜访当成一次悟道,他牢牢记住了老前辈的教导,把谦虚列为他一生的生活准则。

    ③要取得成功,首先就要学会低头。这恰如演奏一支高昂的曲子,起首往往是低调的。低头,既是正确认识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什么时候都高昂着头,实际上是抬高自己,看低别人。你瞧不起别人,人家干嘛要瞧得起你呢?因此,你再优秀,再有名,也没有人愿意与你合作。

    ④当然,低头并不意味着把自己不当人。低头不应该是流水,越流越低。一支曲子,越唱越低,就会唱不下去。有人把低头理解为唯唯诺诺、忍让一切,理解为逆来顺受、低声下气,这是不正确的。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公司招聘员工,门外排着长长的队伍,应聘者一个接一个进去接受考试。每进去一个,主考官不由分说,凌空劈来一记耳光。主考官问:“这是什么滋味?”捂着脸出来的人都落选了,他们是低头的人。后来有个年轻人进去,主考官同样劈来一记耳光,说:“这是什么滋味?”年轻人定了定神,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力量,给主考官同样一记耳光,说:“就是这个滋味。”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被录用了。

    ⑤富兰克林以低头抵达成功,年轻人却以昂首被录用,这是不是矛盾的呢?

    ⑥不,其实为人处世真正的法则是把自己摆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在摆放自己处的位置时,我们应该是富兰克林;而在摆放我们自己心的位置时,我们必须是那个年轻人。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低头处世,昂首做人。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蟋蟀出世记

法布尔

    ①想看蟋蟀产卵的人,不必花一个钱做准备工作;他只要有点儿耐心就够了。布封称这耐心是天才;我愿略降一格,称之为观察工作者的最可贵的品质。我们在四月,或最迟五月,把乡野蟋蟀一雌一雄地单独关在盛有底土的花罐里。可以用莴苣叶做它们的食物,隔一段时间换一次新鲜的。容器口上盖一块小玻璃板,防止蟋蟀逃走。

    ②一些很有意义的资料,就是通过这种简陋的设备获得的。需要的话,还可以利用优质金属网做的笼子,作为辅助设备。现在,我们来监视产卵过程,但愿能保持高度警觉,不要错过产卵良机。

    ③时至六月的第一个星期,坚持不懈的观察工作开始收到令人欣慰的成效。我忽然看见母蟋蟀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产卵管垂直插在土里。对我有失礼貌的偷看行为,它毫不介意,依然长时间定在一个点上不动。最后,它拔出自己那把点播种子的小铲,草草扒拉几下,抹掉钻眼的痕迹;它稍微喘口气,又溜达到另一个地点,再度开始往土里插产卵器;它这儿插一下,那儿插一下,所有可以利用的地皮都点播到了。这情形和大家熟悉的白面螽斯一样,只是操作速度比螽斯缓慢。二十四小时过去,我觉得产卵结束了。但为了做到更可靠地掌握情况,我又继续观察了两天。

    ④两天过后,我开始搜索土层。卵粒呈稻草黄色,都是有两个终端的小圆柱体,长约三毫米。它们彼此不接触,竖埋在土里,点播的距离很近。种子数量多少,取决于一个连续产卵过程中的产卵次数。整个土层下都发现了卵粒,它们离土表层大约两厘米。用放大镜观察一堆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根据这样所能观察到的结果估计,每只母蟋蟀的一个产卵过程,大约产出五六百粒卵。这等规模的家庭,肯定要在很短的时间内接受大幅度裁员才行。

    ⑤每粒蟋蟀卵,本身都是绝妙的小小机械系统。卵壳就像一个白色的遮光套,顶部有一个很规则的圆孔;沿圆孔周边扣着一个拱形顶帽,成为一个封盖。封盖不是在新生儿盲目推顶或割划下被划开,而是沿一道特意准备的、质地极其脆弱的线纹自动开启。这奇妙的孵化过程,也应该了解一下。

    ⑥产卵后十五天左右,卵壳前端隐约看得见一对黑里透红的视觉器官的大圆点。之后,在圆柱体顶端,恰好显现出一个微型环状垫圈。这就是正在形成中的断裂线。不久,透过半透明的卵壳,可以看见里面那小动物身体的细小分节。再往后,就要加倍警觉,频频察看了,尤其是上午的时间里。

    ⑦好运气所偏爱的,是那些有耐心的人;它来报答我所付出的艰辛劳动。经过一种精妙绝伦的加工,微型垫圈已经变成一道强度甚低的条纹;就在这个时候,困在卵中的小生命额头一碰,卵盖便沿着自己的周边分离开去,被顶起来。随后落在一旁,其景状与注射剂细颈薄玻璃瓶的顶帽断落一样。蟋蟀从卵壳里出来,犹如从玩偶盒里弹出了个小怪物。

(选自《昆虫记》)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