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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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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无锡市丁蜀学区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低头与昂首》,完成小题。

低头与昂首

    ①富兰克林被称为美国之父。在谈起成功之道时,他说这一切源于一次拜访。在他年轻的时候,一位老前辈请他到一座低矮的小茅屋中见面。富兰克林来了,他挺起胸膛,大步流星,一进门,“砰”的一声,额头重重地撞在门框上,顿时肿了起来,疼得他哭笑不得。老前辈看到他这副样子,笑了笑说:“很疼吧!可这是你今天最大的收获。一个人要想洞察世事,练达人情,就必须时刻记住低头。”

    ②富兰克林把这次拜访当成一次悟道,他牢牢记住了老前辈的教导,把谦虚列为他一生的生活准则。

    ③要取得成功,首先就要学会低头。这恰如演奏一支高昂的曲子,起首往往是低调的。低头,既是正确认识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什么时候都高昂着头,实际上是抬高自己,看低别人。你瞧不起别人,人家干嘛要瞧得起你呢?因此,你再优秀,再有名,也没有人愿意与你合作。

    ④当然,低头并不意味着把自己不当人。低头不应该是流水,越流越低。一支曲子,越唱越低,就会唱不下去。有人把低头理解为唯唯诺诺、忍让一切,理解为逆来顺受、低声下气,这是不正确的。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公司招聘员工,门外排着长长的队伍,应聘者一个接一个进去接受考试。每进去一个,主考官不由分说,凌空劈来一记耳光。主考官问:“这是什么滋味?”捂着脸出来的人都落选了,他们是低头的人。后来有个年轻人进去,主考官同样劈来一记耳光,说:“这是什么滋味?”年轻人定了定神,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力量,给主考官同样一记耳光,说:“就是这个滋味。”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被录用了。

    ⑤富兰克林以低头抵达成功,年轻人却以昂首被录用,这是不是矛盾的呢?

    ⑥不,其实为人处世真正的法则是把自己摆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在摆放自己处的位置时,我们应该是富兰克林;而在摆放我们自己心的位置时,我们必须是那个年轻人。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低头处世,昂首做人。

(1)、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2)、第③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内容,说说应该怎样把握“低头”的尺度和“昂首”的尺度。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爸爸教我读中国诗

程怡

      ①十个月的时候,我得了一场可怕的脑膜炎,到了一岁半还不会说话,父母非常担心。一天,爸爸看报,我坐在他的膝上,指着某一个标题中的“上”字,爸爸说:“上?”我对他表示满意,赶紧从他的膝上爬下来,拽着他走到书箱前,得意洋洋地指着书箱外“函上”的“上”字,表明我认识这个字,这件事对父母而言,真是“上上大吉”!他们不再担心我有智力障碍了。之后,爸爸开始教我读诗。

      ②爸爸常教我念两个人的诗: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陆游。

      ③依稀记得,孩提时的一个夏夜,我困极了,趴在爸爸的膝上,爸爸摇着大蒲扇,满天的星斗朦朦胧胧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突然,爸爸那江西乡音很重的诵读声使我睁开了眼睛,我不知道那奇特的吟啸中有什么,但我一下子记住了这首诗。

      ④上学前我已经会背那首《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爸爸问我懂不懂最后那句,我很得意地嚷嚷说:“那意思就是烧香磕头的时候别忘了告诉你爸爸!”当时,爸爸高兴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⑤1959年秋,我上小学。那年冬天,爸妈因故很长时间不能住在家。姐姐是长女,照顾我和弟弟。一天晚上,爸爸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令我们欢天喜地,难以入眠。躺在床上跟爸爸念杜甫的诗:“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爸爸问我懂不懂这诗句,我说:“我懂的,不过,爸爸想念我们的时候,我们也想念爸爸的。”爸爸不再说话,只是听我继续背他教我的诗。

      ⑥爸爸生命的最后几年,完全卧床不起。每当德沃夏克的大提琴协奏曲悲鸣的旋律在蕉影婆娑的窗边响起的时候,爸爸就会喃喃吟诵杜甫的诗。他告诉我,那一刻让他想起了故乡老宅,想起了祖母和母亲。

      ⑦那时我已在大学教中国古代文学,我理解父亲:人生无非家国之情,杜甫、陆游,我父亲他们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对家国,都有一种深情。父亲吟诗的声音,永远留在了我心底。

      ⑧很多年后,我看见报上某篇文章引了一首绝句,感觉就像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我没有念过那首诗,但我熟悉那种风格。回来一查,果然是陆游的诗,“征车已驾晨窗白,残烛依然伴客愁。”我当时的感受真是难以名状。爸爸在我童年时便种在我生命里的东西,突然宣告了它的无可移易的存在!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驼峰上的哈萨克姑娘

王宗仁

       ①夏日的沙漠里zào热得像一口大蒸锅,人置身其间,会蒸得晕头转向。为了免受这种煎熬,我特地把去翡翠岛采访的时间安排在太阳落山之后。

       ②一听到“翡翠岛”这三个染绿带水的名字,你心里大概就润滋滋的了。其实,那里还是一片风沙咆哮的荒野世界呢。牧民们组成的植树大军正在憋足劲改变它的旧貌,他们按捺不住向往绵延绿杨翠柳的渴盼,便起了这么个富有诗情画意的名字。

       ③沙漠的夜,空荡荡,黑洞洞,四周寂寞荒凉得有点怕人。沙滩上到处是拦路的流沙。脚一踩下去,沙子就扑哧一声埋到了脚脖根。我费劲拔出脚,慢慢地走着。大概走了不到一个小时,我忽然看见一颗拳头大的光亮出现在夜幕上,点缀在这星群之中。啊,好大的一颗亮星!我站住,出神地看着……

       ④借着夜的微光,我隐约看见,面前是一个黑乎乎的什么东西。它三高两低,像一座小山峰,不住颤动的光芒犹如一把剪刀,剪开了漫漫夜幕……这颗亮星原来是盏灯,风灯!那三高两低的东西在徐徐移动,风灯跟着在行进。啊,是骆驼,驼峰上坐着一个姑娘,风灯就提在她的手中。骆驼驮着姑娘,驮着风灯,不紧不慢地走着……

       ⑤这是一个哈萨克姑娘,顶多十三四岁。她吆喝着让骆驼停下,和我搭话。“我叫娜仁花,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学校的老师和同学都来参加植树。我跑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嘛。打仗跟植树一个理。没有驼队运树苗,风沙线上栽树的叔叔、阿姨,就只好停工待料,就像解放军叔叔冲锋时枪膛里没有了弹一样。”娜仁花,好样的后勤兵!

       ⑥我们一路同行。月儿升起了一竿高,大地一片银辉。直到这时,我才看清娜仁花坐的驼峰上驮着两大捆树苗,青勃勃、嫩鲜鲜的叶芽儿一下子就把我的心给染绿了。娜仁花对我说:“这些树苗有杨树、柳树、雪松、洋槐……”点了这一大串树名以后,她又扬了扬手中的一小扎树苗,说:“还有它,叫昆仑藤。”

       ⑦“昆仑藤?”这是个新鲜品种,我第一次听说。

       ⑧“这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栽培成功的一种耐寒树种,因为它是在昆仑山的冰雪地培育成功的,为啥叫藤?就是把树栽在沙滩上,让它们像藤一样一直爬到昆仑山顶……”说到这儿,她不再吭声了,显出一副沉思的样子。我知道,娜仁花一定在思谋着,怎样使他们这“青藤爬昆仑”的宏伟规划得到实现。思想插上了翅膀,向理想境界飞翔,这是不含糊的。但是,飞翔的征途上会遇到各种险阻。

       ⑨借着朦胧的月色,我看见了骆驼留在沙滩上那一行深深的蹄印。我坚信,不久,这每片蹄窝里会漂来清水,长出绿色……

       ⑩“瞧,我们的大队人马赶上来了,我得赶路了。再见!”娜仁花吆喝起骆驼起程了。

       ⑪我朝她的身后望去,啊,多么壮丽的戈壁夜景,只见每隔十来步,就有一峰骆驼,每个驼峰上都有一个人影(那一定是娜仁花的同学),也有一盏风灯,足足有二三十峰骆驼。这一串“星星”,镶嵌在夜的沙漠上,像神女给沙漠的胸脯戴上了一串银练,漂亮极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傅雷家书(节选)

傅雷

    1956年2月29日夜

    ①亲爱的孩子:昨天整理你的信,又有些感想。

    ②关于莫扎特的话,例如说他天真、可爱、清新等等,似乎很多人懂得;但弹起来还是没有那天真、可爱、清新的味儿。这道理,我觉得是“理性认识”与“感情深入”的分别。感性认识固然是初步印象,是大概的认识;理性认识是深入一步,了解到本质。但是艺术的领会,还不能以此为限。必须再深入进去,把理性所认识的,用心灵去体会,才能使原作者的悲欢喜怒化为你自己的悲欢喜怒,使原作者每一根神经的震颤都在你的神经上引起反响。否则即使道理说了一大堆,仍然是隔了一层。一般艺术家的偏于intellectual[理智],偏

于cold(冷静],就因为他们停留在理性认识的阶段上。

    ③比如你自己,过去你未尝不知道莫扎特的特色,但你对他并没发生真正的共鸣;感之不深,自然爱之不切了;爱之不切,弹出来当然也不够味儿;而越是不够味儿,越是引不起你兴趣。如此循环下去,你对一个作家当然无从深入。

    ④这一回可不然,你的确和莫扎特起了共鸣,你的脉搏跟他的脉搏一致了,你的心跳和他的同一节奏了;你活在他的身上,他也活在你身上;你自己与他的共同点被你找出来了,抓住了,所以你才会这样欣赏他,理解他。

    ⑤由此得到一个结论:艺术不但不能限于感性认识,还不能限于理性认识,必须要进行第三步的感情深入。换言之,艺术家最需要的,除了理智以外,还有一个“爱”字!所谓赤子之心,不但指纯洁无邪,指清新,而且还指爱!法文里有句话叫做“伟大的心”,意思就是“爱”,这“伟大的心”几个字,真有意义。而且这个爱绝不是庸俗的、婆婆妈妈的感情,而是热烈的、真诚的、洁白的、高尚的、如火如荼的、忘我的爱。

    ⑥从这个理论出发,许多人弹不好东西的原因都可以明白了。光有理性而没有感情,固然不能表达音乐;有了一般的感情而不是那种火热的同时又是高尚、精练的感情,还是要流于庸俗;所谓sentimental(滥情,伤感],我觉得就是指的这种庸俗的感情。

    ⑦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不论是作曲家,是文学家,是画家……)必然兼有独特的个性与普遍的人间性。我们只要能发掘自己心中的人间性,就找到了与艺术家沟通的桥梁。若再能细心揣摩,把他独特的个性也体味出来,那就能把一件艺术品整个儿了解了。——当然不可能和原作者的理解与感受完全一样,了解的多少、深浅、广狭,还是大有出入;而我们自己的个性也在中间发生不小的作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守山人

张小萌

    ①甘河镇的山,初见的人定是不会喜欢的,偏大的土包罢了,不巍峨,不峥嵘。时间久了,就明白这山的好了,一座连着一座,仿佛是看不到头的远。她是安静的,平和的,像母亲的怀抱,温暖舒适。山与山之间有时会出现一处缓坡,往往有溪水流过,一股炊烟在大山深处的山脚下突兀而出,青天白云下,十分扎眼,一座木制的房静静地立在小河旁。

    ②“老康呦,我退休了,明个儿回镇上。”看不见人影,苍老的声音从密林深处传来。屋里的老康听到这话,顿了一顿,发出一声叹息,出了屋子,半倚在门上,看看前方的树林,又是一声叹息。恰好林间的小路上现出个人影,头发花白,颤颤巍巍地行着,弓着腰,看到老康,直了身子冲他一笑。“哈哈,你那点蘑菇是留不下了吧,我可是把我养了一年的鸡都带来了,哈哈——”老朱笑得很开心,快走几步,奔着老康去了。“哼,你这死老头子,没多大个出息,除了吃,你还有啥念想?给你吃,都给你吃,可是只怕你的牙无福呦。哈哈……”老康也离了门,走向老朱,两个人拥抱在一起。

    ③“老康,我老了啊。”

    ④“老朱,我也老了。”

    ⑤山间的风很少,这一刻却是舞动着,摇动着这山上的树,松树,杨树,桦树,高的,矮的,发出哗哗的声响。

    ⑥两人拍了拍肩膀,不愿分开。良久,老康接过老朱手上的鸡,进屋去了。老朱一屁股坐在树桩上,光滑油亮,树是盖房子时伐的,好大的树,当年他们数了数年轮,大概百年多吧,决不是一百年,他们却是没数清的,这样的树在这里好多,数不清的多。掏出烟袋子,装上一袋烟,火一燃,蓝色的烟雾飞了起来。“老康啊,我是不中用了,咱们仨上山那年,跟着魏大叔山上山下地不知跑了多少趟,虽然累但是有劲儿啊,现在是又……”

    ⑦“闭上你的臭嘴,哪三个,不就咱们俩吗?哪三个,哪里有三个?”老康放下手里的松枝,不看老朱,却是一脸的不高兴。老朱的烟枪停在了空中,不一会儿老朱呵呵地笑了,把烟枪放到嘴里大口地吸了起来。

    ⑧也不知过了多久,老朱惦记的小鸡炖蘑菇发出诱人的香味儿。老康也坐在树桩上,折几个柳条,递给老朱一双,自顾自地喝了起来。老朱笑了笑,也不示弱,自己也喝得欢。他俩之间,也有个树桩,也有过打磨的痕迹,只是不像他俩坐的那般油亮。“伙计,你算算咱们来了多少年了?”闻听此言,老康放下酒杯,看着铁锅,一言不语,老朱眯上眼,筷子停在空中。

    ⑨“三十七年了。”老康说。

    ⑩“三十七年啊!”老朱说。

    ⑪“大家都没忘啊。”老康顿了一下又说道,“我总是不愿正视他的离去,你也要走了,我就想想过去吧,当年,咱们仨刚来,我至今还记得这镇上的人的好。”

    ⑫老朱点了点头,“这里的人淳朴,风景也好,当时魏大叔让咱们来守山,咱们还不愿意,这里真是好地方……”

    ⑬老康喝了口酒,接过老朱的话,“大叔带着咱仨走遍了山,这里的好东西真多,蘑菇,木耳,以前哪见过这么大的,野果也好多,山丁,山杏,榛子,吃也吃不完。”老康看着锅中的菜,唏嘘不已。

    ⑭“你真的舍得?”老朱不说话,只是喝了杯中的酒,“都走了,走了好啊。”老康似乎是哭了。

    ⑮第二天清晨,老康爬上了山,看着老朱走的方向,不一会儿,一个老人走了出来。今天老朱走得很直,像松树一样挺拔,像山杨一样沉稳。老朱确实走了,走的时候,向着山顶挥手,像是知道老康在这里,或许他在向大山告别。

    ⑯蓝天,白云,清脆的树林。一个月过去了,老康的房前多了两个年轻人。

    ⑰“老康叔,老康叔——”老康闻声而出,那日没白尽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你们是……”老康显然是不认识他们的。“老康叔,我叫朱明泽,你大概听过我的名字,父亲回去后,不到半月就去世了,他得了癌症,他告诉我,这里还有山,还有树,让我来帮您。”明泽的眼圈红了,转过头,看着山,又是那么坚定。

    ⑱“老康叔,我叫陈遗志,当年父亲为了救火牺牲的时候,我还没出生,母亲给我起名遗志,告诉我长大后,帮父亲看着这山。”遗志也看着这山,他的父亲就埋在这里。

    ⑲老康看着两个青年,笑着哭了……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城市人的压力

(英)克瑞斯·罗斯

    我在大街上走着,步履匆匆,因为我快要迟到了,但是我想不起来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我注意到我手中拿着一根香蕉,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拿着这根香蕉,只是隐约觉得这根香蕉对我十分重要,而且肯定与耽误我的事有关。

    然后,在一个拐弯口,我碰到了艾丝尔姨妈。这应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姨妈,你好。”我对她说,“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了!”艾丝尔姨妈见到我后并不惊奇。“小心你手中的香蕉!”她说。我大笑,因为我知道这是一根重要的香蕉,我会小心的。她提出与我同行,这让我很为难,因为我快要迟到了,必须加快步伐,艾丝尔姨妈走得实在太慢了。

    拐了一个弯,一头大象挡在我们面前。大象出现在别的城市大街上也许不算是奇怪的事,可这是曼彻斯特呀!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我想的是:“糟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艾丝尔姨妈和我在一起,我手里还有一根重要的香蕉……”

    我十分着急,然后就醒了。

    “只是一个梦。”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会梦到大象、香蕉和艾丝尔姨妈呢?收音机还在播放着节目,它每天早晨6点钟自动开启,起到闹钟的作用。我抬头看了一眼表,已经是7点7分了。我必须加快行动,我洗漱时听到一则新闻: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大街上,给行人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恍然大悟,或许我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听到了这则新闻,然后就梦到了大象。

    我吃完早饭,准备去上班。我在一家电影公司上班,负责策划、创意、写剧本。我突然想,如果有一部关于大象出现在曼彻斯特大街上的电影,效果肯定会不错。我拿包的时候。发现包旁边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是我妻子的笔迹:“下班回家时,不要忘了顺路买一些香蕉!”我忽然明白梦中的香蕉为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因为我妻子最近在减肥,好几次让我买香蕉回家,而我每次都忘了。我想,我今天肯定会把香蕉买回家的。

    在我刚出门时,手机响了。是我母亲的电话。“有一个坏消息,”母亲说。“你还记得你的艾丝尔姨妈吗?”“记得。”我说,“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是的,她昨天晚上去世的。她两周前就病得卧床不起,我对你说过的。”奇怪的梦终于得到了解释。

    我匆匆赶路,但是发现我越是想走快,却走得越慢。我看了看手表,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手表的指针往逆时针方向旋转。“这很有意思。”我想,“如果手表是逆时针旋转,这说明我上班就不会迟到了……”然后,我又醒了。这太奇怪了。我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确定这一次不是在梦境里,而是真的醒了。时间是五点半,收音机还没有自动开启呢。我不会迟到。

    我看到了妻子。就问她:“你今天还需要买香蕉吗?”“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她显得很诧异。“我以为你要减肥呢。”“减肥?”她说,“我胖吗?”“哦,不……那么,你听说过大象的事吗?”我问。“大象?”“对,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出来了。”

    “曼彻斯特没有马戏团,更没有大象。你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也许你需要在家里休息一下。”妻子说。“不过,我先要给母亲打一个电话。”我说。“现在才五点半,你为什么要去打搅母亲呢?”妻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嗯,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说。“好了,放松一点,行吗?”妻子说完就出去了。

    我立即给母亲打了电话。“妈妈。”“哦,亲爱的,这么早打电话有什么事呀?”“你还记得艾丝尔姨妈吗?”“当然,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她还好吗?”我打断母亲。“我不知道,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她了?”“哦,没什么,再见!”

    放下电话,我想.也许妻子说得对,我需要好好休息一天,于是我拨通了老板的电话。“是这样的。”我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可能是这几天策划剧本过于劳累了。”“你病的真不是时候,”老板说,“我们刚刚有了一个很好的创意,我本想今天和你好好谈论的。这是一个动作片。故事情节也非常有意思。我简单说给你听一听: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了一个大城市,它吃了一根被恐怖分子注射了具有放射性物质的香蕉后,变得焦虑暴躁……”“我的艾丝尔姨妈什么时候在这部片中出现?”“姨妈?什么姨妈?”老板很生气。我挂断了电话。希望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城市人生活压力太大的症状。

(选自《小说中的小说》,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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