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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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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无锡市丁蜀学区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低头与昂首》,完成小题。

低头与昂首

    ①富兰克林被称为美国之父。在谈起成功之道时,他说这一切源于一次拜访。在他年轻的时候,一位老前辈请他到一座低矮的小茅屋中见面。富兰克林来了,他挺起胸膛,大步流星,一进门,“砰”的一声,额头重重地撞在门框上,顿时肿了起来,疼得他哭笑不得。老前辈看到他这副样子,笑了笑说:“很疼吧!可这是你今天最大的收获。一个人要想洞察世事,练达人情,就必须时刻记住低头。”

    ②富兰克林把这次拜访当成一次悟道,他牢牢记住了老前辈的教导,把谦虚列为他一生的生活准则。

    ③要取得成功,首先就要学会低头。这恰如演奏一支高昂的曲子,起首往往是低调的。低头,既是正确认识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什么时候都高昂着头,实际上是抬高自己,看低别人。你瞧不起别人,人家干嘛要瞧得起你呢?因此,你再优秀,再有名,也没有人愿意与你合作。

    ④当然,低头并不意味着把自己不当人。低头不应该是流水,越流越低。一支曲子,越唱越低,就会唱不下去。有人把低头理解为唯唯诺诺、忍让一切,理解为逆来顺受、低声下气,这是不正确的。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公司招聘员工,门外排着长长的队伍,应聘者一个接一个进去接受考试。每进去一个,主考官不由分说,凌空劈来一记耳光。主考官问:“这是什么滋味?”捂着脸出来的人都落选了,他们是低头的人。后来有个年轻人进去,主考官同样劈来一记耳光,说:“这是什么滋味?”年轻人定了定神,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力量,给主考官同样一记耳光,说:“就是这个滋味。”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被录用了。

    ⑤富兰克林以低头抵达成功,年轻人却以昂首被录用,这是不是矛盾的呢?

    ⑥不,其实为人处世真正的法则是把自己摆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在摆放自己处的位置时,我们应该是富兰克林;而在摆放我们自己心的位置时,我们必须是那个年轻人。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低头处世,昂首做人。

(1)、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2)、第③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内容,说说应该怎样把握“低头”的尺度和“昂首”的尺度。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议论文,回答问题。
                                                                                            小的决定大的
         ①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没有一个是经国大计,却为任何一个当政者所不能忽视。一场疯牛病,几乎颠覆了英伦三岛。
         ②中国古典文学巨著以大开大合的情节见长,但感人肺腑,让人记下的却是“石卵化猴”“桃园结义”,以及“玉在匣中”,“钗在奁内”这些生动的细节。
         ③几乎所有动植物繁衍的种子,都是核儿,很小很小的。风可以刮着走,鸟儿可以用嘴衔,被人不经心就可以忽略甚至丢弃的,却负载着生物自然的最伟大传承。
        ④任何庞然大物,都不能忽略小,只有小,才是最具繁衍力的。
        ⑤近代尽人皆知的重大发明、发现,从苹果落地发现地心引力,到开水冒气引发的蒸汽机的利用,无不是由偶发思端的小事影响整个世界的。
        ⑥一位生活在硅谷世界的人告诉我,微电子技术的诞生和发展,是从最初集成电路只包含几个几十个元器件,发展到一个小小硅片上可以制作出几十万个上百万个元件,形成微型电子电路的。正是这个微型电子电路,带来当今世界飓风般的各种生产方式大规模乃至超大规模变化。
        ⑦可见,未来最终改变我们这个世界、影响人们生活的,不在宇宙,乃在毫微。
        ⑧张艺谋初入社会,在生活的最底层当弹棉花的辅助工。那时候仅仅为了调节生活,他买了台照相机,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台小小的照相机,后来竟在他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时派上用场。从此,陕西少了一个苦力,中国多了一个让世界刮目相看的电影导演。美国的麦当劳,就是从吸引小孩,改变幼年的饮食入手,从小让你喜欢我这种快餐方式,然后到你上学长大,多少年,仍然光顾我。这是真正做不起眼的大买卖!
        ⑨由此观之,小事还能致走向。
        ⑩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中国至圣老子说的话,值得我铭记一生。想行千里吗?想成大树吗?那么,从脚下开始,从毫末做起。(选自《经典阅读集萃》,有删改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爸爸教我读中国诗

程怡

    ①十个月的时候,我得了一场可怕的脑膜炎,到了一岁半还不会说话,父母非常担心。一天,爸爸看报,我坐在他的膝上,指着某一个标题中的“上”字,爸爸说:“上?”我对他表示满意,赶紧从他的膝上爬下来,拽着他走到书箱前,得意洋洋地指着书箱外“函上”的“上”字,表明我认识这个字,这件事对父母而言,真是“上上大吉”!他们不再担心我有智力障碍了。之后,爸爸开始教我读诗。

    ②爸爸常教我念两个人的诗: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陆游。

    ③依稀记得,孩提时的一个夏夜,我困极了,趴在爸爸的膝上,爸爸摇着大蒲扇,满天的星斗朦朦胧胧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突然,爸爸那江西乡音很重的诵读声使我睁开了眼睛,我不知道那奇特的吟啸中有什么,但我一下子记住了这首诗。

    ④上学前我已经会背那首《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爸爸问我懂不懂最后那句,我很得意地嚷嚷说:“那意思就是烧香磕头的时候别忘了告诉你爸爸!”当时,爸爸高兴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⑤1959年秋,我上小学。那年冬天,爸妈因故很长时间不能住在家。姐姐是长女,照顾我和弟弟。一天晚上,爸爸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令我们欢天喜地,难以入眠。躺在床上跟爸爸念杜甫的诗:“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爸爸问我懂不懂这诗句,我说:“我懂的,不过,爸爸想念我们的时候,我们也想念爸爸的。”爸爸不再说话,只是听我继续背他教我的诗。

    ⑥爸爸生命的最后几年,完全卧床不起。每当德沃夏克的大提琴协奏曲悲鸣的旋律在蕉影婆娑的窗边响起的时候,爸爸就会喃喃吟诵杜甫的诗。他告诉我,那一刻让他想起了故乡老宅,想起了祖母和母亲。

    ⑦那时我已在大学教中国古代文学,我理解父亲:人生无非家国之情,杜甫、陆游,我父亲他们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对家国,都有一种深情。父亲吟诗的声音,永远留在了我心底。

    ⑧很多年后,我看见报上某篇文章引了一首绝句,感觉就像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我没有念过那首诗,但我熟悉那种风格。回来一查,果然是陆游的诗,“征车已驾晨窗白,残烛依然伴客愁。”我当时的感受真是难以名状。爸爸在我童年时便种在我生命里的东西,突然宣告了它的无可移易的存在!(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女儿喜欢上了枫叶,要集两片熟透了的枫叶,说要鉴赏枫叶上的秋意,写一写秋天的意趣。

       她喜欢读些很欢快的文字,写些稚嫩的小文,老师因鼓励的需要评她为写作能手,因而她也对观察很是热心。一次学校评选写作之星,她很在意,做了许多准备。可是,评选的时候,老师连续点了十一个小朋友名还没有点到她,她有点失望,心想也许榜上无名了。到最后,老师才说,她的作文,立意新,选材新,句子写得很美,被评为特等奖,她是最耀眼的写作之星。她自然是很得意了。回家后对我说:“我说有我,肯定有我,等一会儿一定点我的名字;等了一会儿,郦老师果然点到了我的名字。”脸上还带着自豪的神情。我应付着,嘴里有一句没一句说着好好好。这回要集枫叶,那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就去公园捡拾枫叶。

       进了公园,远远的就望见那醉人的红,像醇厚葡萄酒的浓浓的红,比旁边的白桦的金黄,多了一份沉静与收敛。

       她很兴奋,跑到枫树下,要捡拾心仪的枫叶。在树下转了两圈,回头对我说:“爸爸,阿姨扫得太干净了,一片好看的枫叶也没有剩下”。我到树下看看,还真没有有中意的枫叶。我说,那你就摇晃一下树干不就有树叶落下吗?

       “那还是我要的枫叶吗?”,是的,那不是她要的枫叶。她很认真。

       那就等一等,深秋的早晨总有一片枫叶飘下来。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十分钟过去了,竟然没有一片落下来。十分钟的等待,竟然让我感觉到了漫长,有了些不耐烦。

       “月儿,我们走吧,爸爸还有事呢。”我说。因为还要上班,不能再等了。

       “唉!好吧。”她很失望,少了来时的欢蹦乱跳,不情愿的一步一回头地往回走。

       就在我们刚刚走了二十几米的样子的时候,突然一阵秋风吹来,那棵枫树便向我们欢快地摇头招手,枫叶乘着凉爽秋风飘然而下,轻盈而不失沉静,炫丽中又有质朴。

       “要是再等一等就好了,一定会有漂亮的枫叶。”女儿说。

       “要是再等一等就好了”。

       这句话从稚嫩的孩子口里说出,让我很意外,她还是一个对外面一切有无限兴趣的孩子。它让我思忖良久。是啊,许多事之所以不完美,有缺憾,不就是缺“等一等”吗?

       在这个时代,我们因为迷茫,不知道耐心等待会得到属于自己的枫叶;我们因为有太多的欲望而浮躁,而不愿等待属于自己的那片枫叶;我们有太多的“其他的事”要去办,而错过那片将要落下的枫叶。

       女儿又回到了原来的她,手里拿着那两片红红的枫叶,依然是欢蹦乱跳。那是两片经历过夏天的烈日,秋天的风霜的枫叶。望着女儿那张心满意足小脸,我想,孩子!在等待中成长吧,你一定会拥有一片最红的枫叶。

阅读《老王》选段,完成下面小题。

①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②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③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④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⑤他只说:“我不吃。”

⑥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⑦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⑧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⑨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⑩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⑪“早埋了。”

⑫“呀,他什么时候……”

⑬“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⑭他还讲了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⑮我回家看看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现代文阅读

(二) 追念闻一多先生

冰 心

①闻一多先生是我所敬佩的诗人,他的诗从《红烛》到《死水》,差不多每首我都读过。他学贯中西,对于中国的古诗和西洋诗都有很深的研究和造诣。 中西的诗的格律他都能融会贯通,用起来流畅自如,得心应手。

②我不是诗人,我说不出评诗的内行话,作为一个诗的爱读者,联系闻一多先生的一生,与其说是诗如其人,还不如说他自己就是一首诗——一首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诗,一首伟大的爱国诗篇!

③我和一多先生的晤面谈话,往多里说,也只有七八次。我记得第一次是在1925年春天,我们在美国波士顿的留学生演古典剧《琵琶记》,一多先生从纽约来波士顿过春假,因为他是学美术的,大家便请他替演员化装。 剧后的第二天,一多先生又同几位同学来看我。那天人多话杂,也忘了都说了些什么。第二次我记得很清楚的见面,是1930年的夏天,他同梁实秋先生到我们在燕京大学的新居来看我们。他们一进门来,挥着扇子,满口嚷热。我赶紧给他们倒上两玻璃杯的凉水,他们没有坐下,先在每间屋子里看了一遍,又在客室中间站了一会儿,一多先生忽然笑说:“我们出去一会儿就来。”我以为他们是到附近看别的朋友去了,也没有在意。可是不多一会儿,他们就回来了,一多先生拿出一包烟来,往茶几上一扔,笑说:“你们新居什么都好,就是没有茶烟待客,以后可记着点!”说得我又笑又窘!那时我们还不惯于喝茶,家里更没有准备待客的烟。 一多先生给我们这个新成立的小家庭,建立了一条烟茶待客“风俗”。

④我虽然和一多先生见面的次数不多,但他在我的脑中是个很熟的熟人。吴文藻和他是清华同学,一多先生的同学和朋友,我差不多都认识。从他的和我的朋友的口中,我不断地听到他的名字,和他的名字一同提到的,往往是他的诗,更多的是他这个人! 他正直,他热情,他豪放,他热爱他的祖国,热爱他的亲朋,热爱一切值得他爱的人和物。他是一团白热的火焰,他是一束敏感的神经!

⑤他在留美时期,思念乡土,思念着朋友和亲人,他提早回国来了,他发现在他“尺方的墙内”并没有和平,中国有的是“战壕的痉挛,疯人咬着病榻,和各种惨剧在生活的磨子下”。他没有方法禁止自己的心跳。抗战时期,他兴奋地随着他教学的清华大学,辗转到了昆明,但是国民党政府的“抗战的成绩渐渐露出马脚”,他的兴奋情绪又因为冷酷的事实而渐渐低落下去。但是越到后来,更加冷酷的事实使他更是站在进步的年轻人一边,使他觉悟到“真正的力量在人民,我们应该把自己的知识配合他们的力量”。这个时期他没有写诗,但他认为,“诗是负责的宣传”。他重视诗的社会价值。他把自己的诗人的力量,投入到人民力量的大海怒涛之中,1946年7 月 15 日,他终于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

⑥作为一个诗人,一多先生写的诗并不比别人多,但是他的死是一首最伟大的诗!早在 1926 年 4 月,他在《文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八》那篇文章里,他说:“我希望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热血要流在天安门,流在铁狮子胡同,但是也要流在笔尖,流在纸上。”“也许有时仅仅一点文字上的表现还不够,那便非现身说法不可了。所以陆游一个七十衰翁要‘泪洒龙床请北征’,拜伦要战死在疆场上了。所以拜伦最完美、最伟大的一首诗,也便是这一死……”

⑦一多先生去世快三十三年了,今天我写这篇追念我所敬佩的闻一多先生的文章,回顾过去的三十三年,真是想后思前,感慨无尽! 毛主席说:“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曾经是民主个人主义者,而首先是个爱国者的闻一多先生,一旦找到了和广大人民相结合才能救国的真理,他就昂首挺胸、凛然不屈地迎着“黑暗的淫威”走去,他给我们留下了他的最完美、最伟大的诗篇!

(选自《冰心全集》,有改动)

文学类阅读

扁担的一生 

范宇

①在村庄的记忆里,几乎任何时间、任何角落都能见到扁担的身影。挑粪、挑种子、挑谷子、挑土豆、挑橘子……农人在土地上的所有倾注与收获,都与扁担密不可分。扁担就是农人的精神脊梁,让他们挑起一个家庭重担的同时,也挑起了一个村庄沉重的历史与殷殷期盼。

②____。母亲嫁给父亲时,半背篼谷子便是全部的家当。泥墙茅顶的房子破败不堪,常常在狂风骤雨中摇摇欲坠,只有立于墙角略弯的扁担显得精神抖擞,给人信心与希望。或许,母亲嫁给父亲的勇气,有几分便来自于扁担的抖擞精神。总之,在昼夜有序更替的村庄里,父母用扁担慢慢挑起了生活的担子,就像蚂蚁搬家一样,虽然缓慢,却渐渐挑出了一个家庭的崭新面貌。

③这让我有了探索一根扁担一生的浓厚兴趣。

④20年前,父亲从山里找到一截不错的木材,正想着用来做点什么呢。身为木匠的舅舅几乎脱口而出——扁担。对,扁担!父亲也认为,只有改成一根扁担,才不辜负这上好的木材。说干就干,粗糙的木材到了舅舅手里,不用半天,就变成了一根笔直的扁担。扁担不能太直,太直则易伤肩头和腰。因此,还得将扁担以火烤之后,用外力将之略微压弯成弓形。可这根扁担实在太有骨气了,即便火烤、重压,仍然笔直,没有半点屈服。

⑤这根扁担挑起来更吃力,父亲却爱不释手。之后的许多年里,父亲无论挑什么,都用她。有次在挑玉米时,父亲不小心闪了腰,疼了好长一段时间。但父亲并没有放弃她,用汗水和心血一点点浸润着她,渐渐地,她坚硬的心被融化了,挺直的腰板,也弯了下来。父亲挑起扁担来越来越有默契,像与母亲的婚姻一样,虽偶有磕磕绊绊,感情却越来越深厚。她也没有辜负父亲的良苦用心,苦心经营,以顶天立地般的气慨,让一个家庭从贫穷落后走向富足安逸。

⑥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少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离开村庄,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扁担也渐渐地走向了落寞。不少人再也没有回来,在城里买了房子,过上了舒坦的日子。这也让父亲坚信一根扁担能够挑出一个未来的信念,逐渐土崩瓦解。或许,这背后更多是村庄现实的无奈。

⑦无论如何,父亲最终选择了离开。

⑧曾经朝夕相对的扁担被搁置在了一个冰冷的墙角,孤零零的。说来也奇怪,没有了重压,扁担却一天比一天更弯,弯得像一个苟延残喘的暮年老者。或许,再过几年,抑或十余年,她便将走完一生,彻底告别深爱了一生也奋斗了一生的村庄。

⑨这也是农人的一生。

⑩九月,村庄又迎来冷冷清清的收获季节。我返城时,碰见正挑着谷子从田边迎面走来的大伯。大伯今年已60余岁了,还在田间劳作着。他也曾短暂离开过村庄,却始终没能走出像扁担一样的命运。他仍然坚信着,只要村庄还在,扁担还在,就一定能够扛起生活的重担。甚至,在人烟越来越少的村庄里,不少死守的农人还是坚信——一根扁担仍能挑起一个村庄。

⑪这是一种可贵精神,或许它与现实追求早已背道而驰,却让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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