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三单元 学情评估试卷
厨师的书法
周华诚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舞得虎虎生风,舞得眼花缭乱,舞得出神入化。而能聊天,就更不一样了。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而是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⑤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⑥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⑦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⑧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做每件事都是在途中?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⑨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之处吗?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⑩这么一想,老余说得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⑪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家王羲之、张旭,有没有参加过省展、国展?肯定没有嘛。人家又说,老余,你的饭店这么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在“途中”。
⑫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①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舞得虎虎生风,舞得眼花缭乱,舞得出神入化。(修辞)
②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加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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