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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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我和父亲的“战争”
       我5岁,他29岁。
      有天我哭哭啼啼地跑回家,边抹眼泪边对他说:“我要改名字,我的名字不好听,而且班上有个小朋友的名字跟我一模一样。我讨厌!”
    “名字是你爷爷取的,怎么能说改就改?不行!”他的态度坚决,脸色铁青。我是这个大家族唯一的女孩,爷爷很宠我,名字当然也是爷爷包办的。
我开始哭闹,可是他无动于衷,根本就不理我。我不得不拿出我的杀手锏——不吃饭。我心里盘算:坚持绝食,直到他答应为止。果然,第三天,他宣布,为我改成单名“廖夏”。我高兴极了。我已经饿了两天,如果他再不做出反应,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下台。
      我16岁,他40岁。
      某天吃晚饭时,我小心翼翼地对他说:“我不要去上高中,我要上职中。”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我的三魂六魄都吓掉了一半。我不敢抬头,只顾低着头往嘴里塞饭。我知道一场“大战”即将拉开序幕。
    “谁唆使你去上职中的?你眼里还有父母吗?这件事到此为止。如果你敢再提,我就揍你。还有你。”他指着我那上小学六年级的老弟,接着说道:“别学你姐,脑子糊了,进水了,好不容易考个好的高中,居然不想去上。”
“    有我什么事,又不是我。”老弟嘴里嘟囔着。我朝他做了个鬼脸。
       这一次,我的抗争以失败而告终。
      我19岁,他43岁。
      黑色的七月终于过去了。走出考场,我长吁一口气。接下来是填志愿。因为这件事,我和他又昏天黑地地吵了好几天,互不相让。我想去外省上大学,脱离他的控制。他则希望我在省内上学,理由是女孩子离家近点好。
      在那几天,我们见面就斗嘴。后来弄得老妈都烦死了:“你们再这样,就给我到大街上去吵。”我们只得马上闭嘴。
      到了填志愿的那天,他跟着我去了学校。一到学校,他就不见人影,后来我发现,他和我的班主任在一个角落里嘀嘀咕咕。再后来班主任找我谈话,说我报省内那所知名大学的中文系是最保险的。我晕倒!班主任居然被他收买了。
      这一次我又以失败告终。不过后来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我23岁,他47岁。
      我刚刚遭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但我最终失去了我的爱情。那段日子,我不吃不喝,不和任何人交流,人瘦了一大圈。家里再也听不到我和他抬杠的争吵声。
     有天深夜,我感觉有人进了房间,他坐在床边,帮我把被子盖好。“孩子,我知道你心里难过,看见你这样不吃不喝,我更难过。从小到大,我都希望把你培养成一个自尊、自爱,自强、自主的女孩子。”他顿了顿。接着说,“你知道我和你母亲是多么心疼你、担心你吗?忘掉以前的一切,重新开始,一定会有更好的,更适合你的人在等着你。”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那声音明显苍老了很多,没了平时的霸道和强势。说完,他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就出去了。我感觉到他在抽泣。
      那夜,我哭得好伤心。
      第二天,我开始出现在饭桌上,依然和从前一样挑三拣四,但这回他没有指责我。我悄悄地瞥了他一眼,看见他脸上闪过一丝笑容。
      现在,虽然我离家在外工作,但我们的“战争”却依然持续着。只不过,现在我们不是面对面,而是靠一根电话线维系着“战争”。我依然喜欢和他抬杠;喜欢挑他写的工作报告中的毛病;喜欢在做错事情后先死不认账,然后道歉;喜欢和他煲电话粥,一煲几个小时;喜欢在某个深夜发条信息给他,上面只有五个字:“老爸,我爱你。”
      我心里清楚,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他就像一盏航灯永远守候着我这艘航船。我一天一天地长大,老爸一天一天地变老。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我希望自己能成为老爸最最贴心的小棉袄。

(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我”和父亲之间的几次“战争”及其结果。

(2)、结合文段内容分析父亲的形象特点。

(3)、揣摩下列句中划横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①我小心翼翼地对他说:“我不要去上高中,我要上职中。”
②我依然喜欢和他抬杠;喜欢挑他写的工作报告中的毛病;喜欢在做错事情后先死不认账,然后道歉;喜欢和他煲电话粥 , 一煲几个小时。

(4)、在“我”和父亲的“战争”中,我们感受到了浓浓的父爱,请在文中找出最能体现这一情感的句子。

(5)、父爱深沉而浓烈,这种爱有时我们并不能立刻理解,请结合你的生活实际,谈谈你对父爱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我与地坛     
                                                                                                                                     徐迅
       地坛仿佛是黑夜为人们精心设置的心灵栖地。大多数时间,我是在夜色降临时才进去的——许多人都在夜的笼罩下悄悄走进这里。斑驳的红墙、古殿檐头上的琉璃瓦,因夜的濡染变得若隐若现,看不清晰。历史尽管在地坛无处不在,但人们已不习惯背这种包袱,地坛以外大家小心地呵护了一天,到这里则需要裸裎自己的灵魂,卸下莫名其妙的精神枷锁。夜的地坛,就这样成了一块儿人们放包袱的所在。
        有了人迹,偌大的园子真的显得丰富而生动。相恋很久的情侣依偎在那白色的石凳上,尽可能地卿卿我我,缠绵爱河。但是不能太出格,否则哪个角落就会钻出个穿制服的家伙,冷不丁吆喝一声。带着孩子的母亲,当然喜欢坐在那曲池亭廊上,看浅水中的游鱼,快乐的孩子心灵里便会伸出一支钓竿,用心垂钓……
远处,一阵响遏行云般的吊嗓声,或是悠扬而高亢的二胡声,如泣如诉,那一阵低沉的旋律,显得格外凄迷,使我们这些异乡人总会想起自己的家。
        我在地坛里独自听到过一回布谷鸟的叫声。 是春四月吧?那声音显得特别的悦耳和明亮,它脆脆地划过地坛,飞旋在都市的上空,像是一颗颗饱满的种子,在我的心里倏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着,许多日子许多声音随风而逝,唯独那声音留下来了……
        有一阵子,我最感兴趣的是两位老人,两人都穿着朴素,手持快板,走到人群密集处,放下手中的行装,没等人欢迎,就京腔京调地说起相声或打起快板,周围就有稀里哗啦的掌声。干脆,有时候就咚咚锵锵,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声,摇红摆绿地,就钻出一溜儿打扮得古典而妖娆的女子,扭着秧歌舞,她们或银发飘动,或老态俨然,但个个身手矫健,步履欢快,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在明亮的灯光照映下,那场面宛如乡村里的社戏。大雅抑或大俗,至于她(他)们的身世、遭遇,人生的种种,没有人会深究。大家萍水相逢,随缘而来,随缘而散,将地坛视为精神家园的史铁生曾说:“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安排”阿门!“上帝”为这个城市留下一块净地祭祀皇天后土,没想到,却还让后人们常常进入到一种历史,追怀到一种故园情结。残留的玉砌雕栏,异常苍幽挺拔的古柏,熏染过一代又一代浩浩荡荡庄严的香火……仪式散处,高古虚空,或许上帝就躲在那里发笑。月光游移着,那时,树木就变得古怪、阴森,有什么怪鸟喋喋地从园中树林里掠起,飞向高远。园中人们欢乐地蹦着、跳着,唱歌或者散步,他们毫无顾忌。心灵开放,灵魂轻松,没有什么比这真实的生命更有力量,更有震慑力。
        经历了夏夜的喧嚣,地坛更多的季节归于荒寂。秋天,秋风刮落了树上片片叶子。园中的甬道和草坪上就铺满了金黄和褐色。夜晚,月光幽幽地照着,红墙脚下草丛里的虫子吱吱叫唤,远处的灯光在园中漾起一层昏黄的雾状,一切都寂然无声。这时候,坚持到地坛来的人就稀少了。但我喜欢这样,静静地穿行地园子里,聆听虫鸣,耽于自己的遐想。到了冬天雪花飘飘的时节,地坛里的声音仿佛让那雪全部吸引了,独自一人沉迷在地坛深处,心灵里真会浮上一些叫历史的东西。历史如美丽的白雪,悄悄洒落在地坛,金黄色的琉璃瓦和白色的殿台如百兽般蛰伏着,泛出洁白而冷峻的光芒。雪里的人像幽灵一般在地坛潜游着,转过身,再看看身后的脚印,竟会生出一份醒目的惊心。“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跑出来玩得很久了。”(史铁生语)在冬天的地坛里,我的这份感受真的非常强烈——有好几次,我想在这里会遇到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但是,没有。
        永远也不会有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题目。
                                                                                                               镜子
       车,被拦在了南门外,原因是无法出示通行手续。拦他的是一名保安,个头很高,脸庞黑黑,站在门外,像尊铁塔。这让应邀来大学作报告的张处长有点尴尬。
       车窗外,露出一张笑脸:“对不起,下次再来讲学一定提前办好通行证。”
       保安表情严肃:“这跟我没关系,您必须出示通行证。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出示保卫科核发的通行证。”
       张处长的脸色变了,此时已有学生在围观。他顾不得仪表了,钻出车,动作迅速地从皮包里掏出一款高端手机,狠狠地摁出一串号码。可是拨出几次都是忙音。张处长急得团团转,冲着保安嚷道:“我是来作报告的,知道吗?是应邀来作报告的!”
       张处长的责备一声高过一声,保安依旧岿然不动:“对不起,我只是在执行学校的规定。”张处长的脸开始涨红:“规定?规定是人制定的,知道吗?”午后的骄阳里,张处长汗涔涔的脸更红了。他上下打量那名保安,又转到他的身后瞅了瞅:“小同志,做事要灵活,别一根筋!”张处长明显拿出教训下属的语气。
       那名保安依然不理张处长,这让张处长更气愤了:“大学是开放的,知道吗?没有围墙的大学才是真正的大学,知道吗?”
       这时的保安居然微微笑了一下:“道理,我说不过您,也希望您别为难我,学校的规定我不能破坏,这是我的职责……实在对不起!”保安的话让张处长愣住了,认真地看看他,还想说点什么,最终还是放弃了。
       张处长只好接着拨电话。这次终于通了。学校领导听说情况万分惊讶,告知他马上派学生到南门接他,并且不住地陪不是。
       张处长的心情好了一点,一种优越感慢慢袭上心头。他瞥了一眼保安:“你很尽责。如果你为人处世的经验再丰富一些就好了。”见保安站在那儿没什么反应,又踱起了方步:“你不知道,你们张校长是我老同学,这次讲座就是他邀请我来的……”
       保安还是无动于衷的一副神态。就在这时,两名学生气喘吁吁地跑来了,一个急忙向张处长道歉,另一个则拉过保安耳语起来。张处长的脸上见了笑,可几秒钟又定格了,他看见保安对那名学生依然摇头。保安再次理直气壮地说:“没有通行证,谁打招呼也不行!”那名学生的脸气白了,狠狠地瞪着保安。
       看热闹的学生窃窃私语。张处长无奈地叹了口气,拎着包走进校园。走进教室很长时间,面对台下黑压压的学生,张处长总是进入不了状态。于是,  他决定来个题外话,就讲他刚才遇到的事。他讲了他的尴尬,讲了他的困惑……台下的议论声很嘈杂,这让张处长更窘迫。
       走出南门时,张处长不由得朝门岗望了一眼。夕阳下,那名保安依然站得笔挺,只是那张黑紫的脸上仿佛有流过泪痕……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各题。

最精的宇宙,最好的地球

    “我快没电了,天色渐暗。”
   2018年6月,一场火星尘暴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收到了来自“机遇”号火星探测车的信息。随后,它与地球失去了联系。
   “机遇”号原本设计工作90天,但它带着人类的期盼,独自在遥远的火星辛劳了14年——它是21世纪初火星探测的双子星之一、“子午线平原”的主人、太陽系第一深的陨石坑“维多利亚”的客人、“火星马拉松”的首个完成者、“奋进”陨石坑的征服者……如果换作人,那该是怎样孤独而英勇的一生。
   当时,NASA给“机遇”号回复了一首美国经典蓝调《再见,后会有期》。歌里唱着:“我们将再次见面/在夏日让人愉快的每一天/去经历明亮鲜艳的一切/……/当夜晚渐渐来临/我看着那月亮/然后我们将再次见面。”
   而下一次见面,或许是在下一个14年。
   2018年8月,NASA宣称要用195亿美元在2033年将人类送上火星。但这将是一次有去无回的单程之旅——先不说火星上是否存在不明的危险,抵达火星需要200天左右,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尚无法提供大规模的物资运输,也就无法解决人类自身的生存问题。
   不只是火星,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也不友好。在月球上,一个穿着宇航服的人只能存活7小时,之后会因氧气不足而死亡;在温度介于零下170℃至430℃的水星,人大约只能支撑2分钟;在超高压强的其他星球如天王星、海王星和土星,人一秒钟都活不了。
   也就是说,当人类最终冲出地球,首先面临的就是死亡这道铁壁,如科幻作家刘慈欣在《流浪地球》中所说:“这墙向上无限高,向下无限深,向左无限远,向右无限远。”
   就算解决了在宇宙中的生存难题,人类也可能最终只得到一个“最糟的宇宙”。《三体》系列的第二部《黑暗森林》认为,如果宇宙中有任何文明暴露自己的存在,它将很快被消灭,所以宇宙一片寂静。这个结论被中国读者称为“黑暗森林猜想”。
   再退一步说,即使人类顺利进入“太空大航海时代”、实现星际开拓大业,也要面对一个大问题:时间。试想,你坐上一艘巨大的宇宙飞船踏上“寻找新家园”的奥德赛之旅,在漆黑寂静的太空中飞向一个遥远的目标。出发时,它花了2000年时间加速;路途中,它保持巡航速度行驶了3000年;快到目标星球时,它再用2000年减速。飞船上一代又一代的人出生又死去,地球成为上古时代虚无缥缈的梦幻。
   而你——星辰宇宙中的蜉蝣,当年对地球投以最后一瞥时,是否意识到自己并非什么高维度的造物主?你一辈子80—100年的寿命,还不够大陆漂移一米。与蜉蝣相比更为不幸的是,你现在就能想象到自己“朝生暮死”的图景。
   那么,人类为何总想着逃离地球呢?
   “‘自己’这个东西是看不见的。人们撞上一些别的什么,反弹回来,才会了解‘自己’。”日本设计师山本耀司说的这句话,很适合用来回答这个问题。
   1968年12月,“阿波罗8号”上的宇航员比尔·安德斯拍下了地球从月球边缘升起的标志性照片《地出》,这是人类史上第一张能看到地球全貌的照片。安德斯回忆起当时绕行月球的情境时说:“这个叫作地球的物体,它是宇宙当中唯一的颜色。”
   有学者认为,这张照片点燃了一场大众环境运动。蕾切尔·卡森在彼时出版了《寂静的春天》,联合国则宣布了第一个“地球日”。地球突然开始占据人类的头脑,仿佛我们从司空见惯中突然警醒一样。
   安德斯不是唯一一个从太空看到地球而感到惊奇的宇航员。最近在国际空间站上执行“远征19号”任务的巴拉特称,俯瞰地球时让他颇感震撼。他说:“毫无疑问,当你从这里俯视地球时,你就会被它的美丽所折服。有两件事你会立刻醒悟,一件是你曾对它有多忽略,另一件是你多么希望能尽最大努力呵护它。”
   对这些宇航员来说,住在太空越久,思念人间烟火之情越浓。解决“乡愁”的法子就是在空间站里干一些在地球做的事儿,例如看电影、听音乐、上网、与妻儿通电话,甚至自己种菜、做比萨和蛋糕。1972年,“阿波罗16号”的宇航员查理·杜克在执行第三次、同时也是最后一次登月任务时,将随身携带的一张全家福照片用塑料膜裹着,放在布满沙粒的月球表面拍照留念。照片里,是他与太太多萝西、两个儿子查尔斯与汤玛斯。
   现在,请重新认识一下地球给予我们的种种特权——磁场和大气层对太阳的双层防御、适温气候、一倍的大气压强、重力、食物遍地……这些因素全部都刚刚好,你才能够不穿宇航服普普通通地过着每一天。
     当然,几分钟后,我们很快就会将这些恩惠忘得一干二净。 

(作者阿饼,选自《新周刊》2019年第5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途中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⑤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⑥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⑦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⑭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⑮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呢?

⑯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老余”的形象特点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㉑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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