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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7-2018学年部编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大师治学

    ①林语堂短暂的执教生涯和他漫长的著述生涯比起来,更像是人生中的一段插曲。但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林语堂却足以成为素质教育的代言人。

    ②林语堂曾经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了一年的英文课。这天是林语堂的第一堂课,他带了一个大包到教室,学生们还以为这里面装的都是教学资料,心想这位拥有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和德国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文凭的老师果然深不可测。

    ③不料,林语堂上了讲台,把包往讲台上一倒,只见一堆带壳花生稀里哗啦全落在了台上。林语堂抓起一把花生,分给前面的学生,并请诸君自便。大家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先动手。林语堂笑道:“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他顿了顿,接着说道:“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

    ④学生们闻言哄堂大笑。林语堂趁机招呼学生:“请吃!请吃!”课堂里立即响起了一片剥花生壳的声音。等到花生吃完,林语堂随即宣布下课。

    ⑤此后林语堂讲课,果然没有学生缺课,而且还有很多外来的学生慕名赶来偷师。

    ⑥更绝的是,林语堂所执教的课程,竟然从不举行考试,每到学期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林语堂便端坐在讲台上,随手捡起学生的花名册一一唱名,念到名字的学生依次站起来。这时,林语堂便如相面先生一般,细细把这个学生打量一番,然后在成绩册上记上一个分数,这就是该生本学期的成绩了。林语堂“相面打分”的故事堪称教育界的一大奇闻,并引起了一些老师的模仿。

    ⑦林语堂这样做的直接原因是他对刻板的考试制度的厌恶。他说:“倘使我只在大学讲堂演讲,一个班56个学生,多半见面而不知名,少半连面都认不得,到了学期终叫我出10个考题给他们做,而凭这10个考题,定他们及格不及格,打死我我也不肯。”他还把考试比成大煞风景的“煮鹤”,说:“恶性考试就是煮鹤艺术,可惜被煮的是我们男女青年。”

    ⑧令人称奇的是,那些被林语堂“相面打分”过的学生接到自己的成绩后个个心服口服,没有一个人上校长那投诉,而且大家公认林语堂相面打下的分数,其公正程度,远超过一般以笔试命题计分的方法。其实,林语堂记忆力超群,他平时在上课的时候,早已对每一个学生知根知底,他的这种相面打分看似随意,实际上是在了解了每一个学生的水平之后做出的合理决断,比起偶然性很大的一次考试反而更显出其公平。

(有改动)

(1)、第①段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2)、本文第③段在描写林语堂时运用了神态描写,还运用了描写、描写。
(3)、林语堂“相面打分”公正公平的原因是什么?
(4)、文中第⑦段画横线的句子浸透着林语堂强烈的情感,极富感染力,请简要分析是如何表达的。
(5)、阅读下面两则林语堂的经典名言,结合本文内容,谈谈作者心目中的好老师应该具有怎样的品质。

名言一: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

名言二: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远是自己的主角,不要总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着配角。

举一反三
阅读尤今的《向日葵》,完成后面问题。
①到伦敦度假,住在女儿的公寓里。那天,约好在她下班后共进晚餐,做事有条不紊的女儿体恤地说道:“餐馆坐落在九曲十八弯的窄巷里,不太好找,你们就在餐馆附近的小公园等我吧。”
②早上出门时,气候温凉,我穿了一袭宽松的棉质衣裙,没带外套。天色愈暗,气温愈低,到了傍晚,气温居然降至6℃。我和日胜提早十分钟来到游人寂寥的小公园,那种砭骨的寒风夺命也似地想把人的脸皮整层刮掉,我冷得几乎连血液也凝结了。到了七点整,一向准时的女儿踪影不见,我们的手机偏又留在公寓里忘了带,无法联系。
③晶莹剔透的寒气肆无忌惮,我冻成了冰湖底下一尾郁悒的鱼。看着时间滴滴答答地流走,怒气像蚂蟥一样往我心里钻。到了七点半,我的脸已幽幽地长出一层青苔。“天气这么冷,她竟不为我们着想!”我口出怨言,“简直就是个工作狂啊!”
④七点四十分,女儿才气喘吁吁地赶到,连声道歉:“爸爸,妈妈,对不起,对不起!工作堆积如山,做不完呀!”我和日胜对看一眼,果然不出所料耶!
⑤冻得有如一片在树梢瑟缩颤抖的枯叶,我的声音,比雪更冷:“工作做不完,不是还有明天吗?你过去守时的好习惯,去了哪里?”说着,径自往前走,不再看她一眼。
⑥到了餐馆,女儿轻车熟路地安排着各种美食。刺身、煎和牛、鳗鱼饭、酱渍豆腐、软蟹手卷、天妇罗……可口的美食一道接一道地上,然而,我觉得心叶冒出了很多冻疮,灼灼地痛,半点胃口也没有。
⑦女儿欢欢喜喜地说着办公室里的一些趣事,我没有答腔,只一筷一筷闷闷地吃,一心只想快点回家盖上厚厚的被子蒙头大睡。
⑧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醒来。薄薄扁扁的阳光从窗隙硬生生地挤了进来,看看钟,哟,九点多了!奇怪的是,厅里竟传来了女儿和她爸爸说话的声音。我翻身起床,走出厅外,还没开口,女儿便说了:“妈妈,我今天请假。”我讶异地问:“咦,你的工作不是堆积如山吗?”她笑嘻嘻地说:“工作做不完,不是还有明天吗?”
桌上,放了一大束精神抖擞的向日葵,黄艳艳,活鲜鲜的,大蓬大蓬的热情源源不绝地释放。向日葵旁边,有个奶油蛋糕,还有一张卡片。
⑩卡片里,装着女儿圆润的字体:“亲爱的妈妈:记得吗?那一年,您到土耳其旅行,看到漫天漫地的向日葵,回来向我出示照片,满脸陶醉地说:那种美啊,简直惊心动魄呢!您每回看到玫瑰花、荷花和桂花,都露出馋馋的目光,想吃它们;唯独向日葵,您打从心坎里爱着它宠着它。妈妈,我和哥哥们,其实都是您的向日葵;而您,就是我们的阳光。”
⑪读毕,抬起头来时,女儿絮絮地说道:“妈妈,昨天下班后,我赶去办公室附近那家花店,不巧它因事休业;匆匆坐计程车去另一家,又碰上塞车,我真的急坏了呀!终于买到了您最喜欢的向日葵后,然后赶回家把它藏好,这样一来一往,才会迟到的呀!”
⑫说着,又笑眯眯地自问自答:“您猜我把花偷藏在哪儿?贮藏室!可是我又担心它难以透气,半夜起来还浇水呢!”
⑬这一天,是我的生日。可是,在这一刻,我的眼眶里,却都是泪。
——选自《读者》2014年第10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带白蘑菇回家

毕淑敏

        妈妈爱吃蘑菇。

        到青海出差,在幽蓝的天穹与黛绿的草原之间,见到点点闪烁的白星。

        那不是星星,是草原上的白蘑菇。

        从鸟岛返回的途中,我买了一袋白蘑菇,预备两天后坐火车带回北京。

        回到宾馆,铺下一张报纸,将蘑菇一柄柄小伞朝天,摆在地毯上,一如它们生长在草原时的模样。

       小姐进来整理卫生,细细的眉头皱了起来。我忙说,我要把它们带回去送给妈妈。小姐就暖暖地笑了,说您必须把蘑菇翻个身,让菌根朝上,不然蘑菇会烂的。草原上的白蘑菇最难保存。

        听了小姐的话,我让白蘑菇趴在地上,好像晒太阳的小胖孩儿,温润而圆滑地裸露在空气中。上火车的日子到了。小姐帮我找来一只小纸箱,用剪刀戳了许多梅花形的小洞,把白蘑菇妥妥地安放进去。

        进了卧铺车厢,我小心翼矍地把纸箱塞在床下。对面一位青海大汉说,箱子上捅了那么多的洞,想必带的是活物了。小鸡?小鸭?怎么不听见叫?天气太热,可别憋死了。

        我说,带的是草原上的白蘑菇,送给妈妈。

        他轻轻地重复,哦,妈妈……好像这个词语对他已十分陌生。半晌后他才接着说,只是你这样的带法,到不了兰州,蘑菇就得烂成污水。

        我大惊失色说,那可怎么办?

        他说,你在卧铺下面铺开几张纸,把蘑菇晾开,保持它的通风。

        我依法处置,摆了一床底的蘑菇。每日数次拨弄,好像育秧的老农。蘑菇们平安地穿兰州,越宝鸡,直逼郑州……不料中原一带,酷热无比,车厢内闷如桑拿浴池,令人窒息。青海汉子不放心地蹲下检查,突然叫道:快想办法!蘑菇表面已生出白膜,再捂下去,就不能吃了!

        我束手无策。大汉二话不说,把我的白蘑菇重新装进浑身是洞的纸箱。我说,这不是更糟了?他并不解释,三下五去二,把卧铺小茶几上的水杯食品拢成一堆,对周围的人说,烦请各位腾出这个小桌来放小箱子。箱子里装的是咱青海湖的白蘑菇,她要带回北京给妈妈。我们把窗户开大,让风不停地灌进箱子,蘑菇就坏不了啦。大家帮帮忙,我们都有妈妈。

        人们无声地把面包、咸鸭蛋和可乐瓶子端开,为我腾出一方洁净的桌面。

        风呼啸着。郑州的风,安阳的风,石家庄的风……穿箱而过。白蘑菇黑色的血液,渐渐被蒸发了,烘成干燥的标本。

        青海大汉坐的窗口是迎风的一面,疾风把他的头发卷得乱如蒿草。无数灰屑敷在他的脸上,犹如漫天抛洒的芝麻。若不是为了这一箱蘑菇,窗子原不必开得这样大。我几次歉意地说同他换换,他一摆手说,草原上的风比这还大。

        终于,北京到了。我拎起蘑菇箱子同车友们告别,对大家说,我代表自己和妈妈谢谢你们!

        大家说,你快回家去看妈妈吧。

        由于路上蒸发了水分,白蘑菇比以前轻了许多。我走得很快,就要出站台的时候,青海汉子追上我,说,有一件很要紧的事,忘了同你交待——白蘑菇炖鸡最鲜。

        妈妈喝着鸡汤说,青海的白蘑菇味道真好!

                                                                                                                                                                                          (选自毕淑敏《我的人生笔记》,有删节)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回答问题。
卖豆浆的孩子
鲁先圣
      ①在我居住的小区门口,有一个天天早晨卖豆浆的孩子,这个孩子大约有十一二岁的年龄。他在这个地方卖了多少天了,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从我不久前搬到这里来住,每天早晨的六点多钟开始,这个小孩子就在小区门口吆喝他的鲜豆浆了。
      ②最初发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以为是孩子的父母正巧这几天有什么事,让孩子代替几天罢了,也没有引起过多的注意。但是,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门口吆喝鲜豆浆的却一直是这个孩子,一种好奇心驱使着我走出了家门,我实在想了解个究竟。
      ③有时候买豆浆的人很多,只见他很用力地用那个很大的铁皮瓢一下一下地从那个大塑料桶里往外舀清水添加到豆浆机里,又很熟练地在豆浆机的出口用塑料袋接豆浆。五角钱一份,他很熟练地算账、找钱、舀豆浆,有条不紊。盛清水的塑料桶有一米多高,放在一辆三轮车上,因而当卖去一半多以后,再舀,他的臂膀就不够长了。这时候,他往往就将半个身子趴在桶边上。我的心中有很多的疑问与不解,在当今这个时候,这么小的孩子,应该是早晨起不了床,被父母吆喝起来吃早点去上学了,而他却早早地在这里卖豆浆了。他一定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家庭,有着许多同龄孩子所没有的经历和背景。我总想找个机会与他攀谈,但看到他辛苦忙碌的样子,我虽然想急于了解却又不忍心打扰他。
      ④这一天,下了小雨,但是,孩子的吆喝声依然准时传来,我从家里走出来,发现他依然像往日一样站在小区的门口磨着豆浆。买豆浆的人很少,到我买的时候,我趁着没有人,就问他:你爸爸妈妈呢,怎么天天就你一个人?他回答说爸爸妈妈在另外两个地方卖。我又问,你卖了多长时间了?他说一年多了,从10岁开始就卖。看着面前这个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10岁,他就开始为生计而早起了。他不是短短的几天代替父母,而是承担了家庭中谋生计的一份责任,或者说,他从10岁开始就有了一种职业。
      ⑤我问他,卖豆浆不影响学习吗,起这么早?他说没事,卖完了再去,在班里还是最早到的呢!孩子生得虎头虎脑,极壮健,很精神,两只眼睛明亮而有神,他已经没有了一个十一二岁孩子所有的那些稚嫩与娇气,而平添了一份成熟,几分老练、一些骨气,而且,我还看到了一种生的勇气与坚强。
      ⑥当时小雨一直在下,他的头发和一件小背心都淋湿了,这个时候走过来一个领孩子去上学的女人。那孩子穿了一件夹衣,女人给孩子打着一把美丽的伞。那个孩子大约也是十一二岁的年龄。
      ⑦站在两个孩子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那个孩子现在是幸福的,但这个卖豆浆的孩子呢?我无言以对。后来,我听别人讲,这个孩子的父母都在一个工厂里上班。工厂停产放假了,就做起卖豆浆的生意。
      ⑧每天见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的心里便有许多苦涩的东西在流淌。我想我不能够责怪孩子的父母让这样小的孩子就担负了生活的责任,或许这个孩子挣的这一份,就是他自己的生活费或学费。没有这一份收入,他就不能去读书了。
      ⑨卖豆浆的孩子天天早上六点钟就在我居住小区的门口响亮地吆喊,这个声音成为了我们居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者起床买早点,去上班,喊孩子起床,或者去做生意。而我,也总是在听到这个清脆的声音之后,放下台上正在读的书或停下写作的思路,走出家门,吸纳新鲜空气,驱除一夜伏案的劳累。
      ⑩我总这样想,这个孩子今天卖豆浆的经历,一定是他将来人生的一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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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

季羡林

    ①老舍先生是我毕生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我对他怀有崇高的敬意。

    ②但是,我认识老舍先生却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三十年代初,我离开了高中,到清华大学来念书。当时老舍先生正在济南齐鲁大学教书。济南是我的老家,每年暑假我都回去。李长之是济南人,他是我的惟一的一个小学、大学“三连贯”的同学。有一年暑假,他告诉我,他要在家里请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受宠若惊。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他谈吐自然,蔼然可亲,一点架子也没有,特别是他那一口地道的京腔,铿锵有致,听他说话,简直就像是听音乐,是一种享受。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③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我们重逢时的情景。但是我却清晰地记得五十年代初期召开的一次汉语规范化会议时的情景。当时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以及曲艺界的名人,都被邀请参加,其中有侯宝林、马增芬姊妹等等。老舍先生、叶圣陶先生、罗常培先生、吕叔湘先生、黎锦熙先生等等都参加了。这是解放后语言学界的第一次盛会。当时还没有达到会议成灾的程度,因此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会上的气氛也十分亲切融洽。

    ④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老舍先生对北京人民生活之熟悉,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戏称他为“北京土地”。结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他能一个人坐在大酒缸旁,同洋车夫、旧警察等旧社会的“下等人”,开怀畅饮,亲密无间,宛如亲朋旧友,谁也感觉不到他是大作家、名教授、留洋的学士。能做到这一步的,并世作家中没有第二人。这样一位老北京想请大家吃北京饭,大家的兴致哪能不高涨起来呢?商议的结果是

    到西四砂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他同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因此饭菜极佳,服务周到。大家尽兴地饱餐了一顿。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老、吕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⑤还有一件小事,也必须在这里提一提。忘记了是哪一年了,反正我还住在城里翠花胡同没有搬出城外。有一天,我到东安市场北门对门的一家著名的理发馆里去理发,猛然瞥见老舍先生也在那里,正躺在椅子上,下巴上白糊糊的一团肥皂泡沫,正让理发师刮脸。这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只寒暄了几句,就什么也不说了。等我坐在椅子上时,从镜子里看到他跟我打招呼,告别,看到他的身影走出门去。我理完发要付钱时,理发师说:老舍先生已经替我付过了。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殊不足以见老舍先生的精神;但是,难道也不足以见他这种细心体贴人的心情吗?

    ⑥老舍先生的道德文章,光如日月,巍如山斗,用不着我来细加评论,我也没有那个能力。我现在写的都是一些小事。然而小中见大,于琐细中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豹窥一斑,鼎尝一脔(luán,切成块的肉),不也是老舍先生整个人格的一个缩影吗?

(本文节选自《季羡林谈师友》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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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的卵

    普通的蝉喜欢在干的细枝上产卵。它选择最小的枝,像枯草或铅笔那样粗细,而且往往是向上翘起,差不多已经枯死的小枝。

    它找到适当的细树枝,就用胸部的尖利工具刺成一排小孔。这些小孔的形成,好像用针斜刺下去,把纤维撕裂,并微微挑起。如果它不受干扰,一根枯枝上常常刺出三四十个孔。卵就产在这些孔里。小孔成为狭窄的小径,一个个斜下去。一个小孔内约生十个卵,所以生卵总数约为三四百个。

    这是一个很好的昆虫家族。它之所以产这许多卵,是为了防御某种特别的危险。必须有大量的卵,遭到毁坏的时候才可能有幸存者。我经过多次的观察,才知道这种危险是什么。危险来自一种极小的蚋,蝉和它比起来,简直成为庞大的怪物。

    ……

    蝉刚把卵装满一个小孔,到稍高的地方另做新孔,蚋立刻来到这里。虽然蝉的爪可以够着它,蚋却很镇静,一点儿不害怕,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在蝉卵上刺一个孔,把自己的卵放进去。蝉飞去了,多数孔内已混进异类的卵,把蝉的卵毁坏。这种成熟很快的蚋的幼虫,在每个小孔内有一个,以蝉卵为食,取代了蝉的家族。

    可怜做母亲的对此一无所知。它的大而锐利的眼睛并不是看不见这些可怕的敌人不怀好意地待在旁边。然而它仍然无动于衷,让自己牺牲。它要轧碎这些坏种子非常容易,不过它竟不能改变它的本能来拯救它的家族。

    我从放大镜里见过蝉卵的孵化。开始很像极小的鱼,眼睛大而黑,身体下面有一种鳍状物,由两个前腿联结而成。这种鳍有些运动力,能够帮助幼虫走出壳外,并且帮助它越过带有纤维的树枝——这是比较困难的事情。

    ……

    不久,它落到地上。这个像跳蚤一般大小的小动物在线上摇荡,以防在硬地上摔伤。身体在空气中渐渐变坚强了。它开始投入严肃的实际生活中了。

    这时,它面前危险重重。只要一点儿风就能把它吹到硬的岩石上,或车辙的污水中,或不毛的黄沙上,或坚韧得无法钻下去的黏土上。

    这个弱小的动物迫切需要隐蔽,所以必须立刻到地下寻觅藏身的地方。天冷了,迟缓就有死亡的危险。它不得不各处寻找软土,没有疑问,许多是在没有找到以前就死去了。

    最后,它找到适当的地点,用前足的钩扒掘地面。我从放大镜中见它挥动“锄头”,将泥土掘出抛在地面。几分钟以后,一个土穴就挖成了。这小生物钻下去,隐藏了自己,此后就不再出现了。

    未长成的蝉的地下生活,至今还是个秘密。不过在它来到地面以前,地下生活所经过的时间我们是知道的,大概是4年。以后,在阳光中的歌唱只有5星期。

    4年黑暗中的苦工,一个月阳光下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当讨厌它那喧嚣的歌声,因为它掘土4年,现在才能够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可与飞鸟匹敌的翅膀,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什么样的钹声能响亮到足以歌颂它那来之不易的刹那欢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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