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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勇气》同步练习

“他们想不到需要再来搜查这间房子,因为他们不理解他们所在对付的这种人民。”这句话的意思是( )

A、德国兵不会说法语,无法进行交流。 B、德国兵没想到法国女人会把美国伞兵藏起来。 C、德国兵的嚣张在像法国女人这样勇敢的人民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D、德国兵没想到美国伞兵这么聪明,居然第二次藏进法国女人的家里。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老母为我“扎红”

冯骥才

    ①今年是马年,我的本命年,又该扎红腰带了。

    ②在古老的传统中,本命年又称“槛儿年”,本命年扎红腰带——俗称“扎红”,就是顺顺当当“过槛儿”,寄寓着避邪趋吉的心愿。故每到本命年,母亲都要亲手为我“扎红”。记得12年前我甲子岁,母亲已86岁,却早早为我准备好了红腰带,除夕那天,亲手为我扎在腰上。那一刻,母亲笑着、我笑着、屋内的人也笑着。所有孩子自出生一刻,母亲最大的心愿莫过于孩子的健康与平安,这心愿一直伴随着孩子的成长而执著不灭;而我竟有如此洪福,60岁还能感受到母亲这种天性和深挚的爱。一时心涌激情,对母亲说,待我12年后,还要她再为我扎红,母亲当然知道我这话里边的含意,笑嘻嘻地连说一个字:好好好。

    ③12年过去,我的第六个本命年来到,如今72岁了。

    ④母亲呢?真棒!她信守诺言,98岁寿星般的高龄,依然健康,面无深皱,皮肤和雪白的发丝泛着光亮;最叫我高兴的是她头脑仍旧明晰和富于觉察力,情感也一直那样丰富又敏感,从来没有衰退过。而且,一入腊月就告诉我,已经预备了红腰带,要在除夕那天亲手给我扎在腰上,还说这次腰带上的花儿由她自己来绣。她为什么刻意自己来绣?她眼睛的玻璃体有点浑浊,还能绣吗?她执意要把深心的一种祝愿,一针针地绣入这传说能够保佑平安的腰带中吗?

    ⑤于是在除夕这天,我要来体验七十人生少有的一种幸福——由老母来给“扎红”了。

    ⑥母亲郑重地从柜里拿出一条折得分外齐整的鲜红的布腰带,打开给我看;终于揭晓了——腰带的一端是母亲亲手用黄线绣成的四个字“马年大吉”。竖排的四个字,笔画规整,横平竖直,每个针脚都很清晰。这是母亲绣的吗?母亲抬头看着我说:“你看绣得行吗,我写好了字,开始总绣不好,太久不绣了,眼看不准手也不准,拆了三次绣了三次,马(馬)字下边四个点儿间距总摆不匀,现在这样还可以吧。”我感觉此刻任何语言都无力于心情的表达。妹妹告诉我,她还换了一次线呢,开头用的是粉红色的线,觉得不显眼,便换成了黄线。妹妹笑对母亲说,你要是再拆再绣,布就扎破了。什么力量使她克制着眼睛里发浑的玻璃体,顽强地使每一针都依从心意、不含糊地绣下去?

    ⑦母亲为我“扎红”时十分认真。她两手执带绕过我的腰时,只说一句:“你的腰好粗呵。”随后调整带面,正面朝外,再把带子两端汇集到腰前正中,拉紧拉直;结扣时更是着意要像蝴蝶结那样好看,并把带端的字露在表面。她做得一丝不苟,庄重不阿,有一种仪式感,叫我感受到这一古老风俗里有一种对生命的敬畏,还有世世代代对传衍的郑重。

    ⑧我比母亲高出一头还多,低头正好看着她的头顶,她稀疏的白发中间,露出光亮的头皮,就像我们从干涸的秋水看得见洁净的河床。母亲真的老了,尽管我坚信自己有很强的能力,却无力使母亲重返往昔的生活——母亲年轻时种种明亮光鲜的形象就像看过的美丽的电影片段那样仍在我的记忆里。

    ⑨然而此刻,我并没有陷入伤感。因为,活生生的生活证明着,我现在仍然拥有着人间最珍贵的母爱。我鬓角花白却依然是一个孩子,还在被母亲呵护着。而此刻,这种天性的母爱的执著、纯粹、深切、祝愿,全被一针针绣在红带上,温暖而有力地扎在我的腰间。

    ⑩感谢母亲长寿,叫我们兄弟姐妹们一直有一个仍由母亲当家的家;在远方工作的手足每逢过年时依然能够其乐融融地回家过年,享受那种来自童年的深远而常在的情味,也享受着自己一种美好的人生情感的表达——孝顺。

    ⑪孝,是中国作为人的准则的一个字。是一种缀满果实的树对根的敬意,是万物对大地的感恩,也是人性的回报和回报的人性。

    ⑫我相信,人生的幸福最终还来自自己的心灵。

    ⑬此刻,心中更有一个祈望,让母亲再给我扎一次红腰带。

    ⑭这想法有点神奇吗?不,人活着,什么美好的事都有可能。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怒从黄河来

蒋建伟

    ①清瘦、苍凉,即使是一棵,也在努力高举着一团白亮亮的雪花,一路裹挟着黄河的怒气——它们如同燃烧的白火焰,撕咬着,拼生赴死,奔向大海……终于,下起了一场大雪。在寒冷中,它们一棵紧挨一棵,一朵雪花开在另一团雪花里,一种倔强生发出另一种倔强,一群群、一群群在黄河口站着,一言不发地站着,站成了一股股排山倒海的雪浪——看哪,那寒风中呼啦啦怒放的芦花,那大批向东、大雪一样咆哮的芦苇荡!

    ②芦苇荡的美,不只春夏时节,更在于晚秋的芦花。当所有的寒冷挥师南下,气温一天比一天凉,百花缓慢地谢了,谢到最后,只剩下了这一种花。风起一刹那,全世界仿佛变成了一个雪的天堂,那么美,那么纯,那么亲!

    ③风,往风的漩涡中心刮,越刮越毒。我们的头发和衣服被刮乱了,我们像一个个棋子似的,在船的甲板上弹跳不止。游船属于中型船,有马达,客舱可乘坐50人,顶上一棚,为特殊加厚钢板,听说上头是一处小型观景台。我们兴奋着爬上去,看黄河入海。

    ④滩涂之上,野生的芦苇荡随处冒出来,每一棵,都高举着雪花一样白的花,不分东西南北地盛开着、怒放着,大风刮过,就像下大雪一样,好家伙,一下子就是15万公顷。尤其,在波涛汹涌的大海边,数不尽的芦花见证了黄河入海时那动人的一瞬:黄河水裹挟着大量黄色的泥沙奔腾向东,迎面冲向一排排隆隆作响的蓝色海浪,蓝色几欲要抱住黄色,黄色不停地向蓝色发泄着怒火,一个劲拼命挣扎,直到渐渐失去了力量……在这个地方,大海把宽容留下,黄河把野性留下。芦花的母性,这个民显现了出来:它们,婷而不媚,挺而不屈,寒而不冷。

    ⑤船颠簸摇晃得厉害,站都站不稳,大风再那么一刮,谁都会担心自己一不上心被风刮跑了。我牢牢抓住白色的铁栏杆,迎着大风呼吸,和旁边的朋友高声说着话,但谁也听不清谁在说些什么,只能借助眼神、手势以及肢体许多的夸张动作,努力想告诉对方什么,想听到对方的一些什么,哪怕是——哪怕一场徒劳。我们此行,是去看黄河入海的壮观景象,感受一下大海的大和黄河的黄,可是,风多么大呀,黑蒙蒙、灰蒙蒙的水色这中,黑色和灰色倒成了主导,哪里有黄?哪里有蓝呢?

    ⑥不,我分明看到了另一副壮烈的面孔,那是至死都在愤怒中煎熬、不甘、不屈的黄河!连大海都敢冲撞的黄河!那河道,那怒吼,那九曲十八弯,那退潮后的河底的龙脊,是铁了心的牛,是犟了性的驴,使出了浑身上下的劲儿,一股股,一阵阵,一声声,一天天,一年年,后浪追赶着前浪,一股脑儿朝前冲……冲!这充满血性、义气的一个字,是黄河的秉性,中国人的秉性!

    ⑦船开始“哒哒哒”着调头、回返,想必船老板看这鬼天气也悻悻然,只得无功而返。不过,很多游客却盼望着好天气能突然出现,船老板回心转意。虽一个个满脸的遗憾,却不肯下到船舱里去,想一想世上的事情,哪有那么多的奇迹发生呢?等了半晌,终究没个什么结果,渐渐地,人群开始稀了,不似刚才那般肩擦肩、脸碰脸了,有人开始下去了,接下来是第二三四五个,直到我猛一抬头,发现只剩下我们一行的五个人了。

    ⑧其中的一个朋友,穿西装、打领带、皮鞋贼亮,他拎了一部专业相机凑过来,也不说话,径自盯着我的脸,5秒钟,想从中寻找出一种遗憾的感觉来,因为他们都来自当地,只我一个外地人,外地人看不到入海的黄河,难道不遗憾得要死?不过很抱歉,他连哪怕一丝也没有找出,后来自己偷偷藏起了尴尬的眼神,仓皇之间丢下我。

    ⑨其实,他不知道我此行的最大收获——我看到了一条喝醉了酒的黄河、咽下血牙的黄河、发了怒的黄河、冲向大海的黄河!他更不知道,正是因了黄河的这种野性,这种大气磅礴的怒气,繁衍出了一片片野性的芦苇荡,凝结成一个民族的血性……

    ⑩这一刻,我多想指着黄河口那么多浩瀚的芦花,把它们骨子里的东西一点一点讲给他听。从大河到大海,从一个烈女子般的芦花到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一路上,到处都在飘飞着芦花大雪,为什么芦花会如此不惧生死?为什么野生的力量会如此排山倒海、不可阻挡?答案只有一个:“怒从黄河来!”

(选自2014年4月21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走进一颗白菜的心里

    ①秋天到了,东北的街头小巷有两样东西格外多,一是密密麻麻的“花大姐”,在墙上埋头织着一张巨大的花毯,在阳光的余温里苟活;二是卖白菜萝卜和土豆的人,精气神儿倍儿足,吆喝声此起彼伏,把日子搅合出许多热闹的光景来。

    ②因为可以选择,所以每次买白菜我都要进行一番比较,挑品相好的、个头大的、硬实的,这样的白菜心儿抱得紧,好吃,也放得住,可以吃得时间久一些。我会趁着卖菜人不注意的当口,就势抖落几片白菜帮儿,至少可以掉几块钱的秤。

    ③精打细算总是好的,那是帮你看管好日子的一条忠犬。

    ④也有例外,有一对卖白菜的中年夫妇就蔫吧着蹲守在角落里,男人低头抽着闷烟,女人也不吆喝。两个人又黑又瘦、无精打采的,看不到一点儿生气。问其缘由,是不允许他们在卖菜的地段卖菜。城里的禁区太多,条条框框也多,他们就像晕头转向的羊,不知道哪里可以站立,哪里可以坐下。一颗热切的心被泼了冷水,就像饱满的白菜没来得及收割,早早就遇了霜寒。

    ⑤我劝着他们,“看,你们家的白菜多好,每一颗白菜心儿都抱得那么紧。一会儿就能卖完。”

    ⑥许是受了我的鼓励,那蹲着的男人站了起来,掐灭手上的烟,直了直腰。

    ⑦我注意到那个女人,自始至终没离开那些白菜半步,时不时地给它们盖盖被子,好像照顾着自己的婴儿,怕它们着了凉似的。这样的举动很让人不理解,天气还没冷到那种程度,即便是很冷,白菜们也不至于那么娇贵,它们差不多是蔬菜里最朴实的一种了。

    ⑧但是那一刻,我理解了。

    ⑨前几天刚刚看到一则简短的新闻:一个骑三轮车卖白菜的妇人被一辆轿车撞飞数米,落地后爬起来淡定地捡菜。这个短新闻的重点在于“淡定”二字,这出乎很多人的预料,因为在生命还没有确保无虞的情况下,一颗白菜竟然还受到如此“重视”!

    ⑩那么多的不解,是因为我们没有走进一颗白菜的心里。

    ⑪廉价的白菜,别说一车,就是几十车也比不得她狠狠地索要一笔赔偿吧。可是她的生活里,一直以来就只有白菜,她常年卖白菜,靠这个营生养活了自己和家人,所以,在她的生命里,白菜这个再平凡不过的事物是和她相依为命的。

    ⑫别人不懂一颗白菜的重要性,而对于她来说,白菜对她是有恩情的。

    ⑬收割白菜的季节,精神饱满的白菜最早被运走,赶个好价钱。最后剩下的白菜,人们称之为“扒拉棵子”。没抱成心儿,单薄得像没长成的少女,畸瘦、平胸,没有一点女人的神采。它们中有一些被主人收回家放到大缸里腌了酸菜,另外一些实在不入眼的,只好在大地里度过寒冬了,等待着牛羊们来啃噬。可是不久之后,剧情就发生了变化,城里人喜欢上了冻白菜的口味,把冻白菜用开水焯一下,炸点儿肉末酱,蘸着吃,味道极好。这下,大地上楚楚可怜的“剩女”们又一次得到了大批量待嫁的好机遇,纷纷走进城里人温暖的厨房。

    ⑭卑微的人就如同这白菜,饱满的、扒拉的,都在广阔的大地里繁衍生息。被栽种、被收获或者被冷落,一茬又一茬。

    ⑮卑微的人没有见过巨款,没有坐过飞机和高铁,他们眼里,更多的是零钱,靠着一颗颗白菜,他们的零钱也可以攒成很多张大额钞票,但转眼就汇去了很远的另外的城市,那里的冬天不冷,四季常青,那是他们的孩子上学的地方。

    ⑯我决定过冬的白菜都在这儿买了。我很小心地搬动一颗颗白菜,轻拿轻放,不会再轻易抖落一片白菜帮儿。我知道,于我,那只是可以让我少付几块钱的白菜帮儿,可是对于那卖白菜的人,那掉落的白菜帮儿是会喊疼的。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书痴悔悟记

彭程

    ①不久前,一次搬新居的经历,让我对拥书过多的弊病,有了切肤的感受。说“弊病”,可能言重了,但它确实是一个问题,一种负担,一重麻烦。

    ②早就明白,书太多的话,一旦搬起家来会十分费事,琐碎繁杂,不像桌子柜子沙发等大个头的家具,几个人一抬就走了。所以在定下搬家日期前半个多月,就开始慢慢倒腾了。每天晚饭后大约两个多小时,都用在这上面了。下架,分类,打捆,堆放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却是要说“书到搬时才知多”。平时也知道自己的书会是个不小的数目,不料在整理的过程中却发现,比估计的数量还要多出许多。好几天过去,眼瞅着客厅那个角落里书堆越来越大,但书柜里却似乎并未明显减少。

    ③这么多年来,买书,藏书,基本上是只进不出。一个人只进食不排泄,早晚要被撑出毛病来。迅速增多的书之于有限的空间,也是如此。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没有想到?时常也会有醒悟的时候,那时节也总是痛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多加注意,但这点儿念头总是虎头蛇尾,难以坚持下去。一经过书店门口,脚步就由不得自己了,看到报纸上介绍哪儿开办书市了,总是心里痒痒的,想去看看。总之,让我故态复萌的环境、因素实在是太多了,防不胜防。

    ④这般日积月累,于是书斋成“书灾”、满坑满谷举目皆书的局面是在所难免了。在原先那间只有几个平方米的小书房里,书先是在书柜里繁衍,一排变为两排,后来书脊上方与隔板间的空隙也横着插满了书。等到书柜里一点空间都没有了,就开始向外面蔓延蚕食。先是层层叠叠摞满了写字台桌面,只留出了放电脑和双手、茶杯的地方,然后,是占据了客厅沙发座位底下和扶手旁边,弄得每次打扫卫生都十分费事。在卫生间里也放了一沓,倒不是仿效欧阳公“三上”的雅好,实在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了。

    ⑤搬到新居后,书房面积比过去是增加了,但由于变分散为集中,实际上放书的有效空间并没有增加多少。夫人下令,只能放在书房里,再不能到处随意乱搁。看她的决心,如果敢于越雷池一步,离婚的心思都有。为新居特意定制了五个书柜,占满了整整一面墙壁,顶天立地颇有气势,本来以为容量足够了,但上架时才发现,撑死了也就能放下七八成的样子,其他的还得另找安身之处。书柜和墙壁之间的空隙,还有书柜上方到天花板之间的地方,也都见缝插针塞上了书。曾希望借这次搬家,让书房变得整齐有序,但一开始就证明这只是痴想而已。

    ⑥我自忖并非习性偏激之人,判断处置事情,基本上还是听从理性的。但在藏书一事上,有时却有点搞不明白自己了。尤其是看到许多书从来不曾翻阅过、将来是否会看也难说,或者为搜寻某一本书费好大气力才如愿以偿时,心中也常常会泛起一缕困惑:买这么多书真的有必要吗?

    ⑦金克木先生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书读完了》,大意是说天下的书籍虽然汗牛充栋,但真正本初意义上的知识和见解其实也有限,绝大部分的不过是注解、阐释和发挥,相互之间大同小异,所以,只要读透那些经典意义上的书籍即可,其他的都可以不管了。而这些必读之书,其实只是有限的数目。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比我染癖更深的朋友转述这个见解,可见并非冥顽不化,但为什么就不能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

    ⑧省察起来,这种习惯该是源自于某种意念的执着。对一件事情,一个目标,大量地投注感情,念之在兹,反复地放大、强化、提升它的位置和重要性,结果就是它变得比一切都重要。这样往往会使得判断力变得可疑,一叶障目,置一些常识于不顾,做出许多让人感到难以理解的行为。譬如说,虽然在平时他们可能会比常人更深切地意识到岁月的匆促、人生的短暂——在书中这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基本的主题——但在逛书店的时候,在购书的片刻,这一点认识却每每遁隐。摩挲着新书光洁的封皮,嗅着纸张散发的清香,心醉神迷之时,他们潜意识里恍惚觉得自己会有几百年的寿命可活,足以慢慢消受自己的藏品。这一点,就其性质而言,该和女人的购物行为差不多。相应地,他们也总是过高地估量了藏书的空间,似乎那原本有限的地方,和变形金刚一样,具有无限地伸展、扩充自身的能力。

    ⑨最匪夷所思的是,随着无限制地积累书籍,他们会逐渐滋生出某种怪异的欲望。这次搬家的过程中,我得以对藏书内容大致清点,发现了某些自己平时习焉不察的现象。只因为心仪某位作家的某一部作品,就将他的全部作品悉数搜购,有这种必要吗?再出名的作家,真正称上杰作的也寥寥可数。倘若我是一名该作家作品的研究者,无论怎样勾罗爬梳,敲骨吸髓,那是职业行为,再过分也都说得过去,但事实并非如此。还有,对自己而言,购买图书一直只是为了阅读,别无他想,但从什么时候开始,却悄悄萌生了版本收集的嗜好?比如已经有了某部外国文学作品,但看到有新的译本问世,也忍不住要买下,却并非为了比较不同版本译文间的高下优劣。这就不免有些走偏了。如此这般的情形,还有一些,不一一而论了。总之,这种种意念和行为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书越来越膨胀,带来的麻烦越来越多了。

    ⑩前后十几天,每天埋在书堆里几个小时,累得不轻,却也得以梳理了一些想法,都是平时无暇去想或不愿去想的,似乎弄明白了许多事情。于是发誓,从现在起,一定要用理性和意志来约束自己,再不要无节制地逛书店和买书了,要把时间和精力用在阅读和消化现有的藏书上。启功先生有诗云:读日无多甚购书。以我现在的年龄,正常情形下还有三四十个年头可活,即便按照一周读一本书的速度,也不会超过两千册,而我书柜里迄今为止买了未看的书,已经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了。每本书,购买之时都曾经摩挲再三,心醉神迷,仿佛多年梦中情人一朝得遇,只想着尽情缱绻,但携回家后,大多数却束之高阁,不再过问,好像后宫的三千佳丽,独自捱过漫长寂寞的岁月。让美人成旷妇,花容月貌暗自凋零!今后再不能这样了。

    ⑪决心既下,感到一阵轻松舒畅。什么叫幡然悔悟,什么叫“觉今是而昨非”,不就是说的这种情形吗?那是一种洗心革面、面对新生活的感觉。不知不觉中,又已经整理了半天,腰酸背痛,便坐下来歇息一下,沏一杯茶,随手拿过一份读书报纸闲翻一下。报纸上在介绍一本新书《书痴忏悔录》,从这个书名揣摸,主人公该和我是同类,他因为什么而忏悔呢?先买回来看看吧。

现代文阅读Ⅱ

老玉米

曹洪蔚

①围着村子的,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玉米地。

②父亲正忙着给玉米施肥除草。麦前套种的玉米,眼下已长到了齐腰深。看到家栋,父亲有些意外:家栋是个大忙人,是单位的顶梁柱,在工作上要强得很,从不甘于人后。这么多年,他节假日都没怎么休息过。父亲问他:“这不逢年不过节的,咋就回来啦?”

③“回来看您啊。”

④回到家,父亲去村头的小酒店买了几样菜,开了一瓶酒,对家栋说:“来,陪爹喝点儿。”家栋平时不怎么喝酒,总担心喝酒会误事。完美、一流,是他给自己定的工作标准。

⑤几杯酒下肚,父亲说:“孩儿,你有心事,瞒不过爹的眼。”家栋猛地饮下一杯酒,脸上立马就泛起了红晕。

⑥他想告诉父亲,这次单位要补缺一名副局长,按学历、资历、能力,或是按工作政绩、岗位需要、群众基础,他都有竞争优势。他很想努力去竞争一把,甚至有了一些以往从未有过的、不太好的念头,这让一向光明磊落的他矛盾而痛苦。于是,他想到了回乡下,听听父亲的意见。父亲已经80岁了,早已不再为“一箪食,一瓢饮”忧心,却依然像一头老黄牛劳作于田间。

⑦看着家栋欲言又止,父亲没再继续追问下去,对他说:“吃罢饭回屋歇一会儿,然后咱爷儿俩一块儿去玉米地薅草追肥。”

⑧这一觉睡得好沉好香。等到日头已经偏西,家栋才醒来,脑瓜子好像也清醒了许多。父亲说:“洗把脸,咱俩下地去,这会儿没了毒日头,趁着凉快,能干俩钟头的活儿。”

⑨玉米地,远看绿油油一片。走近,却又看到下面长着各样杂草。

⑩锄完一趟,父亲和家栋并肩坐在锄把子上小憩。父亲说:“这原本是一块撂荒地,杂草和野棵子有一人多深,看着叫人心疼。那年,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用了一个冬天的时间,开了这片荒地。当年,你爷爷对我说过,怎样才能不让地里长草呀?种上庄稼。只要地里有了庄稼,就不会容许杂草生长了,杂草一露头,就会被锄薅掉。等庄稼铺满了田间,就没了杂草的生存之地。”

⑪这晚临睡前,父亲从矮柜里捧出一个深红色的木匣子,对他说:“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也是刚刚搞明白。你爷爷,你那个种了一辈子庄稼的爷爷,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大功臣啊。解放战争的时候,你爷爷立过一个特等功,两个一等功。战争结束后,你爷爷转业到市里的化肥厂工作。后来上级动员职工离城返乡,你爷爷就回到了村里,当了一辈子农民。要不是前不久上面开展军人普查登记,谁都不知道他这辈子还当过兵、打过仗、立过功。”

⑫木匣子里,军功章泛着深沉的微光,整齐折叠着的退伍证和立功证书也已发黄。家栋看着,鬓角处不知不觉凝出了汗,顺着脸颊慢慢向下流。

⑬躺在床上,家栋又想起爷爷说过的关于杂草和庄稼的道理。他觉得,这些日子,他心里头的那块儿地生了杂草,且横生逞威,若任其野蛮生长,他立志“种好庄稼”的使命和初心,就一定会化为乌有。

⑭第二天,天刚麻麻亮,家栋就起来了。他告诉父亲,他想早点儿赶回单位上班,手头还有一大堆活儿要干呢。

⑮路过父亲的玉米地,家栋停下了脚步。他听父亲说过,这个时节,正是玉米的快速生长期,若是没有杂草,地肥水足,蹲到地头,就能听见玉米吱吱的拔节声。

⑯家栋轻轻地蹲下来,侧耳细听,隐隐地,他似乎真的听到了。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22年第22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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