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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天津市红桥区2021届高三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种芦粟,吃芦粟

高明昌

①最小的妹妹打电话给我,说:“哥,芦粟好吃了,你们回家来拿吧!”

②其实,我对芦粟的期待,比起妹妹的电话,要早好几个月。我想大概在母亲播插芦粟秧苗的时候,我就开始期盼了。

③四十多年前,海边村的几十户农家,不管是西高家,还是东高家,没有不种芦粟的。勤谨的人家一般都在五月的开头就开始下种落籽——先用铁鎝翻转土地,过了几天,那块地被太阳晒得熟了,再敲碎泥块——要敲到泥块像沙土般细碎为止,然后开始匀匀地落籽。落籽的那天,如果不下雨,还要用粪桶浇上一些河水,有的甚至还在上面放上一层薄薄的稻柴,这过程叫作培育秧苗。过了二十来天,秧苗长到半尺高了,就拔出秧苗,开始插种。宅前宅后凡是有空隙的地方,包括田头田埂之类的角角落落,还有什边地上,都要种的。种得最多的,是河浜的斜边坡地。

④与任何一种作物一样,芦粟下种以后的管理也是重要的。落籽后的那块地,母亲时不时走过去看看,有时还会蹲下身,翻开稻柴看。种田人都知道,往往该长出来的苗儿还没有出现,这杂草倒先长出来了。母亲经常去拔草,而且这草要连根拔掉,不让土里的营养给草吃光了。拔了草还要浇水——五月天气温差大,太阳有时会成毒日头的。所以,母亲有时会掀掉盖在土上的稻柴,有时又会盖上稻柴,像小时候给我穿衣脱衣一样,全看天气的脸色。待秧苗露芽、露头以后,母亲去看地的次数更加多了,待秧苗长到了四五公分长,就会叮嘱父亲施肥去。那时施的肥就是粪坑里人出恭留下的东西。母亲叮嘱父亲,一要捣碎,二要加水。母亲担心浓了会营养过剩,秧苗会只长叶,不长根,所以要父亲慢慢地加大浓度与次数。待到秧苗长到半尺高,第二天要拔苗的时候,当晚父亲还要去浇一点水。这水是用来松软土地的,因为明天要起秧头了,不蓬松土地,秧苗要拔断的。这些做法,看上去很杂碎,其实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都是依据了芦粟的生长规律来的。

⑤移种拔苗的手法也很有讲究。母亲左手轻轻荡开秧苗,右手的三根手指头捏住植株离地最近的地方,这样拔就不易弄断,或者少断。插播是在另一块地里,不是力气活,但也要用心。母亲先用插刀插入地里,握住插柄左右摇晃几下,扩大洞口,洞内的土蓬松了,再将一棵秧苗放入、扶好,泥土往根部送去,用掌心压,劲儿不重也不轻。一棵种好了,离这棵半尺左右的地方再来一株。这半尺是距离,更是道理。待所有的秧苗插光了,母亲会用粪桶在每一棵秧苗的根上浇一点点的水,再带着笑意离开,像是看到了秧苗的成长。

⑥其实,不是所有的成长都能如人所愿的。芦粟苗从此地移种到那地,是真正的连根拔起,再人性的拔也是伤筋动骨,所以插种后的开头几天,叶苗总是耷拉着叶片,一副恹恹的情状。如果叶片焦黄、打卷,最后垂落到根部,这秧苗就死了,就需要补种。所以母亲在移种的开头几天,早上总要去看看望望。补种也是移种,也是一样的繁琐。不过补种的苗儿成活率很高,因为原地的土松了,移种时受的影响小。而一旦成活,苗儿们的生长速度也是惊人的,真的是一天一个样,分分钟在成长。母亲也还会去看一看,在秧苗的下面除除草,除好草后再请父亲浇点粪。那时母亲最担心的是芦粟是否生虫,如果看见青虫就捉掉,如果是蚜虫,就要用药水喷了——蚜虫是一团一团的,像涂在叶片上的污泥一样,掰也掰不清爽,必须喷药才见效。一般喷一次就够了,喷过以后的芦粟像清水清洗过的一样,叶片儿绿得哑静,茎是根根绿里带白,且笔直,直抵天空。

⑦半月不见,它可以长得和你一般高了,一月不见,它比你高出一头了。那时的芦粟不是吃的,而是用来看的。那矗立在路边、岸头的一两排芦粟,就像竖插了一面面绿色彩旗,在风势的鼓动下,飒飒招展,叶片儿随风摇动,击碰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像在奏一部田间的交响曲。河斜边上的最好看,排排对对,对对串串,风吹过顺势此起彼伏,像一波波的绿浪,再倒映在河里,就像镶嵌了一大块碧玉,灿烂至极。到了这个时候,各个人家就被芦粟包围了,耳听的是芦粟的声响,鼻闻的是芦粟的清香。乡下说,只要农家的宅前宅后种满了芦粟,人就不生毛病了。到了这样的地方,糊涂的人会变清爽,清爽的人更爽朗。这个话是一代代传下来的,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倒是想问:这芦粟与人的毛病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看了芦粟还是吃了芦粟才清爽的呢?还是说看了与吃了都重要?

⑧看归看,芦粟毕竟是拿来吃的,到了七月份,芦粟就熟了,可以一直陆陆续续吃到十一月。判断芦粟好吃不好吃要看穗头和节秆。熟透了的芦粟,穗头已经由青色、淡红色转为黑色了,而且黑得发亮,秸秆也已经长到三十来公分的长短了。剥开秆皮,会看到一层厚厚的白色黏粉,手一撸,粉就会脱落。这些都是成熟的表征。其实,芦粟熟不熟还可以通过闻香来知道——如果闻着有幽幽的甜香味道,这芦粟肯定很甜了。

⑨我们管芦粟熟了叫甜了。芦粟甜了,就要去攀芦粟。这个“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镰刀直接割起芦粟的根,还有一种是用手拔,先将芦粟的头抓到手心,整体弯起来,在顺势朝外推出去的时候一个向里摁,一摁一“啪嗒”,芦粟就连根拔起了,就可以扛到屋里来,或者成捆地放在场地上。先用手剥掉秆上的皮,再用菜刀按节切断。

⑩吃芦粟的“吃”和吃别的不一样,吃别的都是吃下去,吃芦粟呢就是咀嚼——用牙齿把芦粟的秆皮咬掉后,一段一段吃掉节秆,把甜水吸干,再把渣吐出来。这个过程是动牙的过程,牙齿很辛苦,嘴巴却很甜。

⑪母亲也年迈了,却还年年种着芦粟。我觉得这劳作对她像是一种活血化瘀的疗程一样。芦粟甜了的时候,妹妹也就有理由打电话喊我回家看看。就算不再像当年那样,那么多高家人聚在一起集体吃芦粟,但是,也是一个小小的团圆的机会——芦粟给我们的机会。

(节选自2018年11月28日《文汇报笔会》)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①段妹妹的来电与第⑪段的“吃芦粟”形成首尾呼应,说明维系亲情的重要纽带是“芦粟”。 B、文章第④段,作者把母亲管理芦粟苗与养育小时候的“我”进行类比,表现了母亲对芦粟的细心呵护。 C、父母栽培芦粟的过程遵循了芦粟的生长规律,启发读者遵循规律做事方能接近成功,反之则事倍功半。 D、文章第⑦段,对一代代传下来的芦粟与人之间关系密切的说法,作者持有不以为然、姑且听之的态度。 E、芦粟熟了,妹妹就来电让我回家;芦粟甜了,村里人就聚集在一起吃、聊,表达了人间美好的情感。
(2)、第④段写了父母对芦粟的管理过程,请分析这与⑪段中“我觉得这劳作对她像是一种活血化瘀的疗程一样”之间有什么关联?
(3)、请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并加以分析。
(4)、本文题目《种芦粟,吃芦粟》意蕴丰富。综观全文,你如何理解其中的寓意?以此为题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5)、作者说,“这些做法,看上去很杂碎,其实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都是依据了芦粟的生长规律来的。”生活中,像这样需要遵循规律而做事的例子很多。结合你的生活或阅读经历,举例谈谈你对“遵循规律而做事”的认识体会。要求80字左右。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天幕上的舞蹈

刘明霞

    当单位门前那可硕大的木棉树一马当先,开的热热闹闹纷纷扬扬的时候,我就知道春天来了,春天匆匆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上班下班从树下走过,不经意间,“啪”的一声,一朵红艳艳的木棉花就会砸在你的脑袋上、脖子上或脚边。躬身捡起那多水灵灵的花儿,它肥厚丰腴,娇艳无比。我不由伫立仰望:那伸向天空的树枝上,点缀着红彤彤的艳丽,如舞女的长裙凌空飞起,姿态翩然,在天幕上飞舞、摇曳,挑逗着阳光。哦,木棉,如果说那些低矮的灌木开出的叫花的话,那么,天幕上开出的你定是花的精灵了。我想,大喜大悲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而有的时候,灵魂的震撼既不是喜也不是悲,而是一种晕眩,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

    木棉在晴空里蕴足了那种如梦如幻的气质,点染出闹春的意境,这个时候,该有一首曲调轻柔舒缓、歌词婉约优美的歌来伴随她的舞蹈的。木棉,这所有的魅力是源于哪一天呢?是谁亲手把你中在这的?在狭窄的街道上,在对视着屋顶与屋顶之间,你显得独立又不会太孤寂,但你似乎总是在超脱。也许,人们不理解你为何总要高高在上,难道华丽高尚的你喜欢这样曲高和寡?你独树一帜,是不想与俗颜争宠,还是喜欢独自享受孤独?这里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只是一树艳红。红花还要绿叶配,你是真正的红花,真正的红颜,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娇艳没有丝毫造作。你违反了花与叶的辩证关系是想证明自己没有依附心理,还是为了宁缺毋滥呢?你独挡风雨的侵袭又守住生命的质量,你是花中的君子啊!当我看到你舞动长裙在风中吟唱时,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选择。

    把蓝天当背景,把白云做道具,你的舞姿梳理着时间和音乐。木棉,你实在是一个高洁而空灵的舞者啊!

    也许,人间意味浓烈,世俗气息浓郁的灵魂,终是不能升入天堂的,所以,你摆脱世俗,奋不顾身地冲向云天。当春风吹开尚在沉睡的你的惺忪的双眸时,你张开一朵朵圆润饱满鲜活生动的花儿,在天幕上跳起优美的舞蹈,一会儿如慢板徐缓轻悠,一会儿像快板恣意奔放。你那独特的舞蹈词汇是在诉说生命的故事吗?生命的初始该蕴藏着多少的神秘而动人的细节啊!你这活泼灵动、伸展舒畅的生命,你的舞姿搅动了生命的奥秘和底蕴,平淡而单调的生活因了你而有了一丝亮彩,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秘密。那“啪”的一声掉落在地上的,是你的红舞鞋吗?木棉,你的人生如此脆弱又如此美丽,花开花落,全是自己的热闹。伴着风儿翩翩起舞的你,舞出的是现代还是古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瓦下听风

彭家河

    瓦是乡村的外衣。

    当再次提起瓦的时候,我已远在他乡,多年没有回老家那个小山村。想起故乡,眼前还是当年离开时的景象。绿水青山不见苍老,而我却早生华发。

    在延绵而舒缓的群山中,村落就像灌木丛,一簇一簇地分布其间。远远望去,几面灰白的墙壁和青黑的瓦顶在墨绿的草木间若隐若现,仿佛被弯曲山路串起的葫芦挂在重峦之中。看到了瓦,也就看到了家,心里就踏实了。

    在乡下时,盯着瓦顶发呆的时候也不少。早年乡下没有通电,也没有多少书看,特别是感冒生病后,能做的事就只有躺在床上数檩子、椽子和亮瓦。川北多柏树,檩子都是去皮粗略打整的小柏树,椽子则是柏木板,年辰一久,灰尘和油烟就把檩子、椽子染成与老瓦一样的黑色。在漆黑的房顶上,只有几片亮瓦可以透些光亮进来,不过瓦上的落叶和瓦下的蛛网已让光线更加昏暗。亮瓦是玻璃制成的,能透光,但看不到瓦外的天空以及树木,要凭借瓦上的声响,才知道房顶上的过客。如果声音是一路“咵、咵、咵”地传过来,那一定是一只无聊的猫;如果是急促的沙沙声,肯定是心慌的老鼠在顺着瓦沟跑。更多的时候,只是听听瓦上难以理喻的风,听风在房顶与瓦说些悄悄话。

    瓦与风总有说不完的话。人听到的,只是极少极少。瓦与风一般都是轻轻絮语。我想,他们谈论的,无非是坎上庄稼的长势啊、西河里的鱼啊、二帽岭上的花啊,因为每年春节前,我爹都要上房扫瓦,扫下的就是麦子、鱼骨头、小树枝这些。瓦仿佛是从不喜欢外出的主妇,风就是一年四季在外面闯荡的男人,一回来就带些外面的小玩意,讲讲外面的小故事,把瓦哄得服服帖帖。当然,有时候瓦与风也会吵嘴甚至打架,夜里总有些瓦从瓦楞间翻起来,与风纠缠,有的还从房顶上落下,摔得粉身碎骨。听到“啪”的一声刺耳脆响,瓦下的主人都会心头一紧,然后不问青红皂白,对着房顶就大骂风,肯定是风的不对,瓦成天默默不语任劳任怨,风过来一会儿,房顶就不得安宁,瓦还要跳楼寻短,难道不是风的错吗?这些,风能说得清吗?风可能受了委屈,一路呜呜着跑了。落下房顶的瓦摔得四分五裂,抛弃在路边。别的瓦仍然低眉信首,与属于自己的那一绺风继续私语,或许他们对风对瓦的性格早已习惯,总有几片瓦会与风一起私奔,也总有几片瓦会宁如玉碎。乡下的故事,不就是这样的吗?

    瓦只要上了房,盖在檩椽上,往往就是一辈子。要么是仰瓦,要么是扣瓦,仰瓦要上大下小,扣瓦要上小下大。有时,房脊梁上还会垒一排立瓦。每一片仰瓦的大头都要压在上一片仰瓦的小头下,每一片扣瓦的小头都要压在上一片扣瓦的大头下,而且所有的扣瓦都要压住仰瓦的边沿,这样严严实实,一丝不苟,才能遮风挡雨,营造一个温暖的家。瓦有瓦的命运,瓦也有瓦的规矩,乡下人肯定早就读懂了这些。

    一年当中,乡下人待在瓦屋里最长的季节就是秋冬两季。庄稼都收种完毕,梅雨时节或者霜雪天气,无所事事的大人小孩子就团聚在一起烤火做些家务。但更多的时候,我则喜欢钻进温暖的被窝,垫着枕头靠着墙壁看小说,这样身心都温暖如春。我在乡下教书时,有年在南充人民中路一旧书摊上买回了所有的《十月》等文学期刊。有一天,我合上杂志,听着瓦上风声,突然明白,每一个人都在羡慕别人的人生,其实每一个人只能经历一种人生,通过小说,可以品味别人的酸甜苦辣,可以经历各种人生。一个人过好自己的人生,此生才有意义,重复或者模仿别人的人生既不可能也毫无意义。从此,无论是出入瓦屋豪庭、身居陋巷还是穿行都市,我都内心恬淡自信,对世间奢华,心如止水。

    瓦下的孩子都一辈一辈长大,离开了瓦屋,走出了大山。估计都没有多少闲暇回一次老家,更没有多少机会再在瓦下静坐。我相信,每一片青瓦下,都沉睡着一粒怀乡的种子,总有一天,他们会在风中醒来,听听风中的故事。我相信,每一条都市大街上,都有来自乡下的孩子,总有一天,他们会怀念瓦下听风的日子。

(摘自《人民日报》2018年01月10日24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官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她,他是我们这儿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他道:“这是琏嫂子。”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过,大舅贾赫之子贾琏,娶的就是二舅母王氏之内侄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黛玉忙陪笑见礼,以‘嫂’呼之。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你妹妹远路才来,身子又弱,也才劝住了,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转悲为喜道:“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他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受伤的骨头

任林举

    当了大半辈子乡镇书记,担了大半辈子土、抬了大半辈子石头的吴金印,到后来才发现,骨头有时是能够发出声音的

    年轻时,他经常挑着两桶水走在山路上,或担着两箩头土走在乱石滩上。那时,他健步如飞,体态轻盈,身体和意志从来没有须臾的游离。扁担和肩膀的相接处不断传来均匀的吱呀声,他认定那是扁担的呻吟或者对所承重量的抱怨。肩上的皮肉有时红肿、有时酸痛,无非是和扁担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提一些不必理会的抗议,但这些都与骨头没有太大的关系。骨头一直保持着沉默。

    然而,当上海瑞金医院的医生们对着灯光屏讨论吴金印刚刚拍出的骨片时,每个人都惊愕不已。他们断定,吴金印的骨骼曾经出现过多处断裂。也就是说,他的骨头曾经在过去的某些时间里发出过可怕的脆响或闷响。医生们分析,他的骨头如果不是发生了癌变,就一定受过大伤,或多次在外力的冲击、重压下发生折断——肩胛骨和几处肋骨最为明显。

    对此,吴金印也感到有些迷茫。是啊,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骨头,从哪个时间开始,竟然违背了自己的意志,也发出令人担忧的变化和声音呢?30岁?40岁?还是50岁?他躺在病床上,在记忆中那些密如荆条的疼痛里搜寻,搜寻着一个与断裂有关的声音。

    是从县里开会后连夜往乡里赶,途中坠下山崖的那次吗?那时,他刚去山区不久,村庄与村庄之间还没有像样的路。人们行走的羊肠小路,不是在河滩匍匐,就是在山间高悬。虽然在这样的山路上摸黑行走,随时都得提心吊胆,但不管怎么“提”怎么“吊”,也保不准突然来一个“万一”。当那个突然的“万一”来临时,吴金印还是在失足的瞬间失去了清晰的意识,只觉得眼前一黑,倏忽一下,一个惊心动魄的过程就宣告完成,一切都是片刻的事情。当他再次攀着荆条和树枝重回小路时,他已不再记得曾经有过什么声音,山石滚落的声音、树木折断的声音、肌肉撕裂的声音抑或骨头断裂的声音……空空的山谷里,一片寂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拖着绵软无力的身子,走回了住处。无处不在的疼痛让他躺了两天,第三天他咬咬牙,爬起来,照样下田劳动。他相信,只要骨头依然保持着沉默,他就不会倒下。

    是在小店河造桥时,抬石头跌倒的那次吧?吴金印清楚地记得,那是一块十分独特的石头,牛犊般大小,和所有的障碍一样,挑衅般横卧在那里,与行人的目光对峙着。石头的质地细密坚硬,似乎可以让每道遇到它的目光都发出铮铮鸣响。他走到巨石旁边时,群众也跟他走到了巨石旁边。于是,四副绳套、四条木杠、八个人就把千斤的重量放在了肩上。吴金印负重走在右侧的最前面,在人们的呼喊声中,以自己的步幅和频率引领着这个负重群体的节奏

    这一次,重力仿佛穿过薄薄的肌肉直接作用在骨骼上,他都能感到骨头的弯曲和颤抖,但隐隐的疼痛却不是来自骨骼,而是来自骨骼里面的肺腑。至于,骨头们有没有像绳索、木杠一样发出细微的嘶嘶声,吴金印并没有留意。汹涌的汗水和人们的呼喊打断了他对自身的聆听。此时,他要做的正是忽略和忘记,他的意识里只有距离,离开起点和到达终点的距离。

    突然,他感觉双脚一软,大地倏然倾斜。那一瞬间,他已分不清传递、集中到自己身上的重量是众人肩上的重量、石头的重量,还是大地的重量;他也分不清那些混乱而沉闷的声音是人们扑倒的声音、石头落地的声音,还是来自于身体内部的声音。十万颗金星在眼前迸射,旋即熄灭。巨大的黑暗,显影为一段记忆的空白。当吴金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只感觉到了右侧脚踝的剧痛。大面积的肿胀和瘀青,让他和围观的人们只看到和相信了那处“皮肉”之伤……

    医生的推断基于专业和科学,看来已不容置疑,但吴金印身上的多处骨伤,究竟缘何来、发生于何时何地,他本人也已经无法在记忆的地图上准确定位。再认真审视一下那奇怪的骨像吧!在两块光滑的骨头之间,那些粗糙的、疙疙瘩瘩的隆起物,究竟是一些怎样的存在?除了物质成分,是否含有大比例的精神要素?

    一个人一生都经历过什么,才能结出这样的骨像?那些从生命深处、从骨髓里渗出的东西,除了在断骨的衔接处固化为更加坚硬的骨,是否还有一些渗透到血液之中?或许,那些都是骨头们在漫长的进程里,与他头脑中的观念、意志以及外部形形色色的压力与各种重负争论、对话所积攒下的话语吧!

(选自《此念此心》,《人民文学》2017年第7期,有删节)

小说阅读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诃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技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合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樱花时节

郝 俊

    樱花确实有些特别,看一次就难忘。樱花的花瓣较小,颜色多为粉红或白色。我见过的樱花,更多似乎是介于两种颜色之间,嫩红中含着素白的花色是那般淡雅,犹如在水中涤荡之后,有了一种一洗尘埃之后的脱俗,又像是原本色泽浓艳的花瓣在水中浸渍,褪去了几分娇红,多了几分苍白。

    我觉得樱花的美正好印证了“独木不成林”这句话,看樱花就要看繁花锦簇、片片丛林的热闹。其他花则不然,俏皮的红杏只需一枝就可充当报春的使者——“一段好春藏不住,粉墙斜露杏花梢。”一株莲花就是一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凌波仙子,一枝月下的红梅即可绽放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幽逸风姿。若单看一枝樱花便觉得太柔弱,太单薄,甚至让人难以觉出其生命迹象。带着一份怜恤,从地上随手拾起一片花瓣置于掌心,手中的花瓣就像是被折断的蝴蝶的翅膀,在微风中的颤动恰如断翅后隐隐作痛时的挣扎。倘若花树密集,规模盛大,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我记得第一次看樱花看的就是一片花海,近千株樱花竞相绽放,花朵密密匝匝,远看层层叠叠,亭亭如盖。白的如雪堆枝条,粉的似落霞满天。这般情景,才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目不暇接。眼前的樱花灿烂繁华,加之地势起伏,远看,花潮汹涌。是的,当一种美极其繁复,同时又蕴含连绵的韵律时,几乎是汹涌而来,会令人有点眩晕,可能是在记忆中一时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审美经验,所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樱花,不知道从哪里看起,越是想尽收眼底,越是难以穷尽,这样的美来得如此急切,让人振奋,也让人感觉有些压迫,这种不适应会在短时间内激发心灵,使内心的感受能力迅速扩展。这种体验,让我想到在夜间看萤火虫,如果看到零星几只萤火虫,总觉得它们像一盏盏微弱的灯,飘忽不定,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黑夜吞噬,出于同情和怜悯,看一眼就想替它们把光再拨亮些。试想,如果我们看到的不是几只,而是数万只萤火虫在眼前闪烁,这时我们一定不会觉得它们渺小。我们会醉心于它们漫天飞舞时的流光溢彩,会觉得这些小精灵正在尽兴地释放自己的光芒,那么欢快,那么耀眼,那么势不可挡。当我们感觉它们化作繁星点点之时,我们的内心早已阔大辽远,灿若星河。

    看樱花也是如此。一朵樱花甚是娇小,但如果我们置身于一眼望不到边的花海,内心就不只是顿生怜爱了。知道樱花的花期短暂,越看越觉得这些樱花像无数羸弱的生命经过盟约共誓,一起开放,一起凋落。花开,蔚为壮观,有一种试图将一时的绚烂推向极致的意味;花落,悲壮不已,看万花飘零,满地残红,便觉得有一种芳华骤逝的伤悼。或许,当美的事物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会蓄积某种强大的势能,导致内心深处引发的情感突然加剧,久难平复。

    今年看樱花,没有选择白天,友人相邀到近郊的一所植物园,晚上踏月赏樱,感觉甚好。月夜赏花不仅是看花,准确地说是“会花”——与花约会。既是约会,自然不同于白天犹如“花展”一般的喧闹,更不是用贪婪的目光一味地捕获视觉享受。约会是在静谧之中收获惊喜,通过彼此微妙的交流,有了灵魂的相惜和情感的寄托。我看着一树树连绵的樱花,愈发觉得这些繁茂的花枝宛如海底的珊瑚,美得奇异,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变成一条鱼,畅游花海……

    花是草木中生发出来的一抹芳华,其美不在色香之惑。人们之所以赏花、赞花,终究是为了满足内心深处对美的渴求。怜花,惜花,其实是希望如花绽放的韶光久留心间。欣赏着夜色里的樱花,期盼下一个樱花时节的到来。

(选自2018年3月25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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