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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天津市红桥区2021届高三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种芦粟,吃芦粟

高明昌

①最小的妹妹打电话给我,说:“哥,芦粟好吃了,你们回家来拿吧!”

②其实,我对芦粟的期待,比起妹妹的电话,要早好几个月。我想大概在母亲播插芦粟秧苗的时候,我就开始期盼了。

③四十多年前,海边村的几十户农家,不管是西高家,还是东高家,没有不种芦粟的。勤谨的人家一般都在五月的开头就开始下种落籽——先用铁鎝翻转土地,过了几天,那块地被太阳晒得熟了,再敲碎泥块——要敲到泥块像沙土般细碎为止,然后开始匀匀地落籽。落籽的那天,如果不下雨,还要用粪桶浇上一些河水,有的甚至还在上面放上一层薄薄的稻柴,这过程叫作培育秧苗。过了二十来天,秧苗长到半尺高了,就拔出秧苗,开始插种。宅前宅后凡是有空隙的地方,包括田头田埂之类的角角落落,还有什边地上,都要种的。种得最多的,是河浜的斜边坡地。

④与任何一种作物一样,芦粟下种以后的管理也是重要的。落籽后的那块地,母亲时不时走过去看看,有时还会蹲下身,翻开稻柴看。种田人都知道,往往该长出来的苗儿还没有出现,这杂草倒先长出来了。母亲经常去拔草,而且这草要连根拔掉,不让土里的营养给草吃光了。拔了草还要浇水——五月天气温差大,太阳有时会成毒日头的。所以,母亲有时会掀掉盖在土上的稻柴,有时又会盖上稻柴,像小时候给我穿衣脱衣一样,全看天气的脸色。待秧苗露芽、露头以后,母亲去看地的次数更加多了,待秧苗长到了四五公分长,就会叮嘱父亲施肥去。那时施的肥就是粪坑里人出恭留下的东西。母亲叮嘱父亲,一要捣碎,二要加水。母亲担心浓了会营养过剩,秧苗会只长叶,不长根,所以要父亲慢慢地加大浓度与次数。待到秧苗长到半尺高,第二天要拔苗的时候,当晚父亲还要去浇一点水。这水是用来松软土地的,因为明天要起秧头了,不蓬松土地,秧苗要拔断的。这些做法,看上去很杂碎,其实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都是依据了芦粟的生长规律来的。

⑤移种拔苗的手法也很有讲究。母亲左手轻轻荡开秧苗,右手的三根手指头捏住植株离地最近的地方,这样拔就不易弄断,或者少断。插播是在另一块地里,不是力气活,但也要用心。母亲先用插刀插入地里,握住插柄左右摇晃几下,扩大洞口,洞内的土蓬松了,再将一棵秧苗放入、扶好,泥土往根部送去,用掌心压,劲儿不重也不轻。一棵种好了,离这棵半尺左右的地方再来一株。这半尺是距离,更是道理。待所有的秧苗插光了,母亲会用粪桶在每一棵秧苗的根上浇一点点的水,再带着笑意离开,像是看到了秧苗的成长。

⑥其实,不是所有的成长都能如人所愿的。芦粟苗从此地移种到那地,是真正的连根拔起,再人性的拔也是伤筋动骨,所以插种后的开头几天,叶苗总是耷拉着叶片,一副恹恹的情状。如果叶片焦黄、打卷,最后垂落到根部,这秧苗就死了,就需要补种。所以母亲在移种的开头几天,早上总要去看看望望。补种也是移种,也是一样的繁琐。不过补种的苗儿成活率很高,因为原地的土松了,移种时受的影响小。而一旦成活,苗儿们的生长速度也是惊人的,真的是一天一个样,分分钟在成长。母亲也还会去看一看,在秧苗的下面除除草,除好草后再请父亲浇点粪。那时母亲最担心的是芦粟是否生虫,如果看见青虫就捉掉,如果是蚜虫,就要用药水喷了——蚜虫是一团一团的,像涂在叶片上的污泥一样,掰也掰不清爽,必须喷药才见效。一般喷一次就够了,喷过以后的芦粟像清水清洗过的一样,叶片儿绿得哑静,茎是根根绿里带白,且笔直,直抵天空。

⑦半月不见,它可以长得和你一般高了,一月不见,它比你高出一头了。那时的芦粟不是吃的,而是用来看的。那矗立在路边、岸头的一两排芦粟,就像竖插了一面面绿色彩旗,在风势的鼓动下,飒飒招展,叶片儿随风摇动,击碰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像在奏一部田间的交响曲。河斜边上的最好看,排排对对,对对串串,风吹过顺势此起彼伏,像一波波的绿浪,再倒映在河里,就像镶嵌了一大块碧玉,灿烂至极。到了这个时候,各个人家就被芦粟包围了,耳听的是芦粟的声响,鼻闻的是芦粟的清香。乡下说,只要农家的宅前宅后种满了芦粟,人就不生毛病了。到了这样的地方,糊涂的人会变清爽,清爽的人更爽朗。这个话是一代代传下来的,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倒是想问:这芦粟与人的毛病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看了芦粟还是吃了芦粟才清爽的呢?还是说看了与吃了都重要?

⑧看归看,芦粟毕竟是拿来吃的,到了七月份,芦粟就熟了,可以一直陆陆续续吃到十一月。判断芦粟好吃不好吃要看穗头和节秆。熟透了的芦粟,穗头已经由青色、淡红色转为黑色了,而且黑得发亮,秸秆也已经长到三十来公分的长短了。剥开秆皮,会看到一层厚厚的白色黏粉,手一撸,粉就会脱落。这些都是成熟的表征。其实,芦粟熟不熟还可以通过闻香来知道——如果闻着有幽幽的甜香味道,这芦粟肯定很甜了。

⑨我们管芦粟熟了叫甜了。芦粟甜了,就要去攀芦粟。这个“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镰刀直接割起芦粟的根,还有一种是用手拔,先将芦粟的头抓到手心,整体弯起来,在顺势朝外推出去的时候一个向里摁,一摁一“啪嗒”,芦粟就连根拔起了,就可以扛到屋里来,或者成捆地放在场地上。先用手剥掉秆上的皮,再用菜刀按节切断。

⑩吃芦粟的“吃”和吃别的不一样,吃别的都是吃下去,吃芦粟呢就是咀嚼——用牙齿把芦粟的秆皮咬掉后,一段一段吃掉节秆,把甜水吸干,再把渣吐出来。这个过程是动牙的过程,牙齿很辛苦,嘴巴却很甜。

⑪母亲也年迈了,却还年年种着芦粟。我觉得这劳作对她像是一种活血化瘀的疗程一样。芦粟甜了的时候,妹妹也就有理由打电话喊我回家看看。就算不再像当年那样,那么多高家人聚在一起集体吃芦粟,但是,也是一个小小的团圆的机会——芦粟给我们的机会。

(节选自2018年11月28日《文汇报笔会》)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①段妹妹的来电与第⑪段的“吃芦粟”形成首尾呼应,说明维系亲情的重要纽带是“芦粟”。 B、文章第④段,作者把母亲管理芦粟苗与养育小时候的“我”进行类比,表现了母亲对芦粟的细心呵护。 C、父母栽培芦粟的过程遵循了芦粟的生长规律,启发读者遵循规律做事方能接近成功,反之则事倍功半。 D、文章第⑦段,对一代代传下来的芦粟与人之间关系密切的说法,作者持有不以为然、姑且听之的态度。 E、芦粟熟了,妹妹就来电让我回家;芦粟甜了,村里人就聚集在一起吃、聊,表达了人间美好的情感。
(2)、第④段写了父母对芦粟的管理过程,请分析这与⑪段中“我觉得这劳作对她像是一种活血化瘀的疗程一样”之间有什么关联?
(3)、请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并加以分析。
(4)、本文题目《种芦粟,吃芦粟》意蕴丰富。综观全文,你如何理解其中的寓意?以此为题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5)、作者说,“这些做法,看上去很杂碎,其实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都是依据了芦粟的生长规律来的。”生活中,像这样需要遵循规律而做事的例子很多。结合你的生活或阅读经历,举例谈谈你对“遵循规律而做事”的认识体会。要求80字左右。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一  耳醒之地

    八溪乡只有四千多人,却一把撒向了极目难尽的广阔山地,于是很多地方见山不见人,任雀噪和蝉鸣填满空空山谷。

    近些年,青壮年又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广东、浙江、福建等以前很少听说的地方,过年也不一定回家,留下的人便日渐稀少。山里更显得寂静和冷清了。很多屋场只剩下几个闲坐的老人,还有在学校里周末才回家的孩子。更有些屋场家家闭户,野草封掩了道路,野藤爬上了木柱,忙碌的老鼠和兔子见人也不躲避。

    外来人看到路边有一堆牛粪,或者田边的一个稻草人,会有一种发现珍稀物品时的惊喜:这里有人!

    寂静使任何声音都突然膨胀了好多倍。外来人低语一声,或咳嗽一声,也许会被自己的声音所惊吓。他们不知是谁的大嗓门在替自己说话,不知是何种声音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闯下这一惊天大祸。

    很多虫声和草声也都从寂静中浮出来。一双从城市喧嚣中抽出来的耳朵,是一双苏醒的耳朵,再生的耳朵,失而复得的耳朵,突然发现了耳穴里的巨大空洞与辽阔,还有各种天籁的纤细、脆弱、精微以及丰富。只要停止说话,只要压下呼吸,遥远之处墙根下的一声虫鸣也可洪亮如雷,急切如鼓,延绵如潮,其音头和音尾所组成的漫长弧线,其清音声部和浊音声部的两相呼应,都朝着我的耳膜全线展开,扑打而来。

    我得赶快捂住双耳。

二  笑脸

    下乡的一大收获,是看到很多特别的笑脸,天然而且多样。每一朵笑几乎都是爆出来的,爆在小店里,村路上,渡船上,以及马帮里。描述这些笑较为困难。我在常用词汇里找不出合适的词,只能想象一只老虎的笑,一只青蛙的笑,一只山羊的笑,一只鲢鱼的笑,一头骡子的笑……对了,很多山民的笑就是这样乱相迭出,乍看让人有点惊愕,但一种野生的恣意妄为,一种原生的桀骜不驯,很快就让我由衷地欢喜。

    相比之下,都市里的笑容已经平均化了,具有某种近似性和趋同性。尤其是在流行文化规训之下,电视、校园、街道、杂志封面、社交场所等都成了表情制造模具。哪怕是在一些中小城镇,女生们的飞波流盼都可能有好莱坞的尺寸和风格,总是让人觉得似曾相识。男生们可能咧咧嘴,把姆指和食指往下巴一卡,模拟某个港台明星的代表动作——有一段时间我就好几次见到这种流行把戏。公园里的一个小孩不幸冲着照相机大笑了,旁边的母亲竟急得跺脚:“怎么搞的?五号微笑!五号!”吓得小孩赶快收嘴巴缩鼻子,整顿自己的表情。

    山里人远离着“五号”或者“三号”,不常面对照相机的整顿要求,而且平目里聚少散多,缺少笑容的互相感染和互相模仿。各行其是的表情出自寂寞山谷,大多是对动物、植物以及土地天空的面部反应,而不是交际同类时的肌肉表达,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无政府和无权成的状态,尚未被现代社会的“理性化”统一收编,缺乏大众传媒的号令和指导。他们也许没有远行和暴富的自由,但从不缺少表情的自由。一条条奔放无拘的笑纹随时绽开,足以丰富我们对笑容的记忆。

    我怀疑,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以后,我在镜中是否也会笑出南瓜或者石碾的味道,让自己大感陌生?

(两篇小品文都选自韩少功的《山南水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泥斑马

肖复兴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黑漆大门上,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广亮式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台阶上有一个平台,平台显得很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的人,一眼就能望见。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洋画片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泥玩具,多是些小动物,是王大爷自己捏的,涂上颜色,非常好看,活灵活现,卖得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欢迎。我常常一放学就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

    王大爷那时五十多岁,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他人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王大爷的东西很便宜,人们生活不富裕,因此他赚的钱也不多,只能勉强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儿子是抱来的。将近三十,还没结婚,在铁路上开火车,和王大爷两口挤在一间房里。让他头疼的是儿子以后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

    那一年寒假,我常到王大爷小摊前玩。有一天,他在做玩具,问我:“你说做一个什么好?”我随口说了句:“做只小马吧。”他点点头。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捏出了.只小马的样子。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黑的!”“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说:“一色儿黑,不好看,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说。

    第二天,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匹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小斑马,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钱稍微多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很难过,百爪挠心,好像小斑马是我的,会被别人抢去。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了,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的后面,我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了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那一天,小街上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四十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七十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四十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过甘肃,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乔治的心愿

(美)亨利·斯莱萨

    “祈求我的心愿赶紧实现,快让第一中心银行遭到抢劫吧。”乔治心中默念着。

    六年来,从他到西威市第一中心银行做助理柜员开始,每天晚上他都要重复这一举动。现在他早已是一名正式柜员了,还有一整只现金箱归他使用。但他发现,自己需求的并不是什么职位或者头衔,而是金钱——发出脆响的绿色美钞。

    可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从眼皮子底下拿走一叠叠厚厚的钞票。那么,只有一个办法:银行遇到劫案。

    很久之前,他就想出了这项简单的计划:如果说有一名劫匪甲抢劫了银行柜员乙,又如果说柜员乙交给劫匪甲一笔钱……谁能知道劫匪甲从柜员乙那儿抢到多少钱?有什么方法能阻止柜员乙私吞了所有剩下的钱,并宣称钱全被劫匪甲抢走了呢?

    下午两点,银行大门忽然打开,乔治满心期昐的劫匪甲走了进来。

    这个戴面罩的男人一进来就摁了手里的一个小盒子,监控镜头开启状态的小红灯都熄灭了。男人用沙哑的嗓音叫道:“抢劫!”说着,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可怕的黑色转轮手枪。

    “快!”劫匪说,“把钱都交出来!”

    乔治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把手伸进现金箱,从最上层的格子里取出所有的纸币,差不多有六万美元。乔治把钱从窗口递了出去,劫匪贪婪地一把夺过来,塞进口袋,转身走了。

    乔治冷静地掀开现金箱,把最下层格子里的大额钞票尽可能多地塞进自己的长裤口袋。

    “欢迎下次再来。”乔治想。然后,他晕倒了。

    当他醒来时,担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是不是被搜过身了。他装作无意识地把手放在长裤上,轻轻拍了拍,还好,都在。然后,他把手放在地板上,对围着他的那些挂念的脸露出微笑。

    主管贝尔说:“乔治,你脸色不太好,看看医生吧。”

    “我没事。刚才的一切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休息一下。”

    一个小时后,他安全地回到自己家中,开始清点口袋里的钞票:七万五千美元。

    第二天早上,他一到银行,就发现银行今天没有对外营业。然而,奇怪的是,所有人的情绪格外高涨,一点也不像遭受过损失的模样。同事告诉他行长伯罗斯先生找他。

    乔治来到伯罗斯先生的办公室:“先生,您找我?”

    “是的!快进来吧。”伯罗斯神情欢快,“想让你见个人,乔治。”

    乔治一眼就认出椅子上的卡拉先生,银行的前任行长,目前担任银行董事会主席。这个快七十岁的老绅士冲着乔治揶揄地笑道:“小乔治,昨天的遭遇把你吓坏了吧?”

    “卡拉先生,我很好。”

    “那就好。”卡拉轻轻笑着,“小乔治,昨天对你来说真是一场冒险啊。你看,抢我们这么一家小银行实在是太容易了,对吧?”

    “先生,您的意思是?”

    “哈哈。”卡拉一边说,一边挠着下巴,“小乔治,真抱歉,我吓坏你了,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好主意。这主意现在看可能比较蠢,但我觉得大家都有收获,对吧?”

    乔治不自觉地摇起脑袋。“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

    卡拉乐得拍了拍椅子,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头套。他把头套蒙在嘴巴上,哑着嗓子说了句:“快!把钱都交出来!”

    伯罗斯放声大笑起来,可此时的乔治却如坠冰窟。

    “那……抢走的钱呢?”他的喉咙仿佛堵住了。

    “哦,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卡拉说,“我把钱统统放回你的现金箱了,六万美元一分也不少。”

    这时,他们身后的门打开了,主管贝尔的脑袋探进来。“伯罗斯先生,”他神色严肃地说,“经过核查,我们发现,现金少了七万五千美元。”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题目。

你演奏吧

(保加利亚)兹德诺夫卡·伊芙提莫娃

    “别拿走我的单簧管,万科,求你了。”伊万说,“你还记得有一回我用这个单簧管为你的爸爸演奏吗?你爸爸的肋骨疼得要命,但我为他演奏了一曲之后,他的身子一下子就舒展开了,关节也能活动了。”伊万穿着一件磨破了的棉衣,手里紧紧攥着一支老旧的单簧管。这乐器已然历经沧桑,褪色的表面上到处都是划印。

    “你已经在我这儿赊了整整几个月的账了,伊万,”柜台后面的男人说,“到现在你连一毛钱都没有还给我。”

    这个男人身处在一个逼仄的房间里,算是咖啡馆、酒馆和便利店三合一的店堂吧。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万科,把稻米、白糖和面包卖给村民就是他平日的营生。

    穿破棉衣的男人抚弄着单簧管黯淡无光的音键,“我会在你儿子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所有表哥表弟堂姐堂妹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族里所有老人的葬礼上免费演奏。别把我的单簧管拿走。我儿子这阵子正在学呢。他在街上听到什么调子,就能在这乐器上立刻摆弄出来。”

    “你不应该这么贪杯啊,伙计。为什么你不去意大利找份工作呢?你早就应该去赚钱。”酒馆老板说着就伸手去拿单簧管,“我儿子还小。他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结婚。”

    “那会儿你为你儿子搞了个生日聚会,我为他演奏,一毛钱没收,你老婆听得都哭了。”单簧管手伊万说,“还有,牙医把你那颗烂牙拔出来的时候,你没求我过来给你演奏吗?你的嘴肿得跟一个枕头似的,是我吹着小曲儿给你止了疼。”

    “你给我止了疼是因为我们一起喝醉了来着。”万科打断了他的话,“而且在你搞定这件事之前,你把我最好的一瓶白兰地给喝了。”酒馆老板嘟哝着,伸手去拿单簧管,“看看这个!它只配扔进垃圾堆。”酒馆老板一脸厌恶地摇着头。

    “你可以拿走……你愿意的话,我去把我的冰箱给你拿来?”

    “那冰箱本来就是我的,伙计。我把它扔出去,然后你去把它捡走了。我才不要那个见鬼的冰箱呢。”

    “那就把我们厨房里的桌子拿走吧。它几乎是全新的。你看怎么样?”伊万问,新的希望让他的嗓门也响了起来,“孩子现在正学着怎么吹单簧管呢。把这玩意儿从他手里拿走该是多遗憾的事情啊。兴许将来他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呢。如果孩子他妈看到孩子没有了单簧管,会把眼睛哭瞎了的。”

    “我可不会喝得烂醉如泥,如果我真的对我儿子能干上音乐这一行特别在意的话。如果我想要我的儿子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我才不会像你这样懒得要命呢,伙计。”

    “你不能把我的单簧管卖给任何人,万科。它有年头了。它是我爷爷的,这你知道。他在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和希腊的雅典都用它演奏过。后来我爸爸在索菲亚用它为矿工们演奏过……”

    “没门儿。再说什么都没用。还有别的什么我能从你这儿拿走抵账呢?”酒馆老板喃喃抱怨道。

    “那我能在晚上过来吗?”伊万问,一边解开破棉衣的扣子,“我把单簧管从墙上拿下来,就演奏那么几分钟,就几分钟。”

    “你觉得我看上去像是疯了吗?你保准会把我的客人们吓跑的。”

    酒馆的门打开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羸弱男孩走进来,他的个头可比酒馆的柜台还矮呢。

    “有其父必有其子。”酒馆老板嘟哝着,“曼诺,去告诉你妈,我不能再赊账卖给她白糖了。你爸爸会把单簧管留在这儿,我会再给你们五天的面包。就这样。”

    男孩沉默了。他的视线沉到了地面上,停留在那里。然后,他在身上的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了一些零钱、四个带着裂纹的玻璃球、一把弹弓和一块干净的手帕。

    “万科大叔,”男孩开口了,“把这些都收下吧。用这些东西够不够把爸爸的单簧管买回来呀?这是村里最好的一把弹弓了。”

    “没门儿,曼诺。回家去。”酒馆老板说着,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然后他给了男孩一块巧克力。“拿着这个,小家伙,回到你妈那儿去。这儿冷得透心凉。快跑吧,不然,你该要得重感冒了。”

    “让我用这单簧管演奏几分钟吧。”男孩说,“让我先演奏一会儿,然后我会把我们家的狗洛克斯带来。我把狗给你,你把我爸爸的单簧管给我。”

    酒馆老板把这破烂不堪的乐器交给男孩。“万科大叔,”他说,“如果你心里痛苦,不要怕。你听到我的演奏之后就不会再觉得痛苦了。我保证。”

    酒馆里很冷。刺骨的寒风在屋外咆哮,房间里弥漫着塑料、香烟和山毛榉的柴火半燃半熄的气味。

    静谧的音乐从老旧的单簧管里流淌出来:如此温柔的旋律,像是一个男人从漫长的病痛中恢复过来,像是一个孩子在街上发现了一把超棒的小折刀,像是你茶里的白糖块,像是你饥肠辘辘时的一碗豆子汤……这小家伙的单簧管吹奏个不停,直到村里最老的爷爷也一跃而起,和年轻女孩们一起跳起舞来。

    终于,这男孩停止了演奏,老旧的单簧管看上去又变得黯淡无光、遍体鳞伤,仿佛伊万的爸爸的手从没触摸过它。伊万的手也没触碰过它。

    酒馆老板不再瞪着柜台上的酒瓶子看了。“小子,”酒馆老板说,“拿上你的单簧管,一路跑回家去吧。告诉你妈,我会给你一个礼拜的面包。算在我账上!我请客!为什么你要演奏成这样呢,小子!”

阅读下文,回答下面问题。

悼念玛丽·居里

爱因斯坦

    在像居里夫人这样一位崇高人物结束她的一生的时候,我们不要仅仅满足于回忆她的工作成果对人类已经作出的贡献。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它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远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

    我幸运地同居里夫人有二十年崇高而真挚的友谊。我对她的人格的伟大愈来愈感到钦佩。她的坚强,她的意志的纯洁,她的律己之严,她的客观,她的公正不阿的判断——所有这一切都难得地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她在任何时候都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公仆,她的极端的谦虚,永远不给自满留下任何余地。由于社会的严酷和不平等,她的心情总是抑郁的。这就使得她具有那样严肃的外貌,很容易使那些不接近她的人发生误解——这是一种无法用任何艺术气质来解脱的少见的严肃性。一旦她认识到某一条道路是正确的,她就毫不妥协地并且极端顽强地坚持走下去。

    她一生中最伟大的科学功绩——证明放射性元素的存在并把它们分离出来——所以能取得,不仅是靠着大胆的直觉,而且靠着在难以想象的极端困难情况下工作的热忱和顽强,这样的困难,在实验科学的历史中是罕见的。

    居里夫人的品德力量和热忱,哪怕只要有一部分存在于欧洲的知识分子中间,欧洲就会面临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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