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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湖南益阳箴言中学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哀伤

契诃夫

    刀割一样的冷风迎面吹来,雪花的迷雾在打转儿,田野、电线杆、树木都看不见了。旋匠1注】格里戈里•彼得罗夫,这个当年在加尔钦乡里无人不知的出色手艺人,同时又是最没出息的农民,此刻正赶着一辆雪橇把他生病的老伴送到地方自治局医院去。

    不幸是从昨天傍晚开始的。昨晚他回到家里,像往常一样喝得醉醺醺的,又开始骂人,挥舞老拳。老太婆瞧了一眼她的冤家,那眼神却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往日,她那双老眼里布满了痛苦和温顺,可现在她的眼神严厉而呆板,倒像是圣像上的圣徒或者快要死的人。吓呆了的旋匠赶紧向邻居借了一匹老马,立即把老太婆往医院里送。

    “你呀,玛特廖娜,那个……”他又小声嘟哝,“要是巴维尔•伊凡内奇问起我打不打你,你就说:‘从来没打过!,往后我再也不打你了。我凭十字架向上帝起誓!再说,难道我是生性狠毒才打你的?随手就打了,没有道理。我心疼你哩。换了别人就不会这么伤心,可我现在急着送你去看病……我尽力了。瞧这风雪,好大呀!上帝啊,你发怒吧!只求你保佑我们别迷路……”他感到奇怪,老太婆脸上的雪怎么老也不化。问她什么,她不答应,同样叫人害怕。最后,为了探个明白,他没有回头,只是去摸她的手。手冰冷,拉起后像鞭子一样落下去。

    这下旋匠哭了。他不只可怜老太婆,更感到懊丧。他想:他还没来得及跟老太婆好好过日子,对她表表心意,疼爱她,怎么她已经死了。他跟她共同生活了四十年,但这四十年像在雾里一般过去了。酗酒,打架,受穷,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而且,像故意气他似的,正当他感悟到要疼爱老太婆,离了她就没法生活,他实在对不起她的时候,老太婆却死了。

    “是啊,她还常常去讨饭!”他回想往事,“是我打发她去向人家讨面包的,麻烦事!她,蠢婆娘,再活上十年就好了,要不然,恐怕她以为我当真是那种人。圣母娘娘,我这是往什么鬼地方赶呀?现在不用去看病了,现在该下葬了。往回走!”

    旋匠掉转马头,使劲抽他的马。道路变得越来越难走了。现在,连车轭都看不见了。雪橇有时撞到小松树上,黑糊糊的东西擦伤他的手,在眼前闪过。视野之内又变得白茫茫一片,风雪飞旋。

    “再从头活一次就好了……”旋匠想道。

    他回想起,四十年前玛特廖娜是个年轻、漂亮、快活的姑娘,富裕人家出身。父母把女儿嫁给他,贪图他有好手艺。本来完全可以过上好日子,但不幸的是,婚礼后他烂醉如泥,一头倒在暖炕上,从此就迷迷糊糊,好像直到这一刻都还没有清醒过来。除了喝酒,倒头躺下,打老婆,此外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密密层层的大雪渐渐变得灰暗了。黄昏已经来临。

    “再从头活一次就好了……”旋匠想道,“我要添置一套新工具,接受定货……把钱都交给老太婆……是的!”

    后来他无意中把缰绳弄丢了。他寻找起来,想把缰绳捡起来,却怎么也不行。他的手活动不了了……

    “算了……”他心想,“反正马认路,它会拉回家的。这会儿真想睡一 觉……趁下葬以前,安魂祭以前,最好歇一歇。”

    旋匠闭上眼睛,开始打盹。不久他听到马站住不走了。他睁眼一看,自己面前有一堆黑糊糊的东西,像是小木屋,又像大草垛……

    他真想从雪橇上爬下来,弄清楚是这么回事,可是全身懒得宁愿冻死,也不想动弹了……于是他安静地睡着了。

    他醒过来时,发现已经躺在一间四壁油漆过的大房间里。窗外射进明亮的阳光。旋匠看到床前有许多人,第一件事他就想表明自己是个稳重而懂事的人。

    “请来参加老太婆的安魂祭,乡亲们!”他说,“还要告诉东家一声……”

    “唉,算了,算了!你躺着吧!”有人打断他。

    “天哪,是巴维尔•伊凡内奇!”旋匠看到身边的医生吃惊地说,“老爷哪!恩人哪!”

    他想跳下床,扑通一声给医生跪下,但感到手脚都不听他的使唤。

    “老爷!我的腿在哪儿?胳膊呢?”

    “你跟胳膊和腿告别吧……都冻坏了!唉,唉,你哭什么呀,你已经活了一辈子,谢天谢地吧!恐怕活了六十年了吧——你也活够了!”

    “伤心呀,老爷 ,我伤心呀!请您宽宏大量原谅我!要再活上那么五六年就好了……”

    “为什么?”

    “马是借来的,得还人家……要给老太婆下葬……这世上的事怎么变得那么快!巴维尔•伊凡内奇!卡累利阿榨木烟盒还没有做得,槌球还没有做得……”

   医生一挥手,从病房里走了出去。这个旋匠——算是完了。(本文有删节)

【注】旋匠:对手工艺人的称呼。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通过格里戈里的一系列不幸遭遇,写出了社会底层人民的穷困与孤独地生活境地,直接表明了作者对造成悲剧的黑暗社会现实的不满。 B、小说的心理描写极为成功,如 “是啊,他还常常去讨饭!……往回走!”一段用三个感叹句和一个疑问句,鲜明地写出了人物生活之贫苦、无奈和纠结。 C、小说中格里戈里的妻子玛特廖娜也是一个重要人物,她年轻时漂亮能干,却在嫁给格里戈里后开始了悲惨的命运,她的悲剧与格里戈里分不开。 D、小说中巴维尔·伊凡内奇虽身为一名医生,但面对不幸遭遇的格里戈里,却十分冷酷,甚至见死不救,可以说格里戈里的悲惨遭遇也是他一手造成的。 E、小说最后写“要再活上那么五六年就好了……”,意在表明格里戈里对未来生活还有许多美好愿望,他相信你只要自己能一改之前的酗酒与懒惰,日子就会好起来。
(2)、找出文中的两处环境描写,并结合原文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3)、小说主人公格里戈里·彼得罗夫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以“哀伤”为题,寓意深刻。有人认为重在表现人生的不幸,有人认为重在显示对生命的留恋。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及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司  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

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话别

岳恒寿

    工兵连接到军委命令: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到柬埔寨排雷修公路,五天后出发。

    上级考虑到各种实际问题,决定以“邀请战士家长来部队观光”为名,让每个士兵的父母五天内来队话别。

    军车把兵们拉到县城电信局。发电报。打电话。

    上等兵袁根挤在最前面,第一个填写电报单。他比谁都高兴。笑得比谁都开怀。他家在本省一个边远的村镇。有邮电所。有汽车。他估计,最迟三天,他母亲就来了。

    然而,三天后,都到了。只他母亲没到。

    再等。第四天还没到。

    再等。最后一天。

    可是,等到天黑,车都过尽,还是没有来。

    来的家长该走了。他们一家一堆,各诉衷肠。最后,连里开了个大宴会。父辈们与儿子们济济一堂。共同话别。热泪盈眶。

    袁根没有参加。他站在营门外最高的地方,望着什么也望不见的远方。

    第六个黎明很紧张。

    都在整装。脚步匆匆。言语匆匆。呼吸匆匆。

    号响集合。整队上车。

    袁根有些迟钝。眼睛瞪得牛大:“连长,我拍了电报的。我母亲会来的。一定会来的!”连长惋惜地看看手腕,说:“可是,时间不等人。军令如山倒。任务重千斤。”

    袁根急得捶胸。仍是说:“我母亲会来的。一定会来的!”连长好像故意拖延时间似的。拖了一秒。又拖了一秒。终于不能再拖。无奈地说:“你说怎么办?”

    袁根跺一下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汗辣辣的头直直地别向一边。“那就上车吧!”连长的命令很严厉。

    “上——车——!”袁根几乎是疯一般喊着扑上汽车。又疯一般挤在车箱的前面。张大口喘着粗气。两眼冒着泪花。 紧咬着下巴骨。寂然地,痴痴不动。蔫然地,望着前方。

    军车徐徐启动。

    军车开出山沟。驶过公路交叉口,飞速前进。

    忽然,站在第一辆车上最前面的袁根咚咚地擂打驾驶楼顶:“连长。停车!停车!”

    “什么事?”连长在车门里探出头问。

    “我妈妈来啦!”

    车慢慢停了。后面的两辆车也跟着停了。

    连长跨出车门。站在车踏板上。问:“在哪?”

    “左边那条公路上。那个穿灰布褂子疾走的老娘,是我妈妈!那衣裳是我妈妈的衣裳。那走路姿势更是我妈妈!”

    连长看见了。一个北方农村的老大娘,背着几个大小不等的布袋。她老人家显然是刚下了公共汽车。她的背直不起来。头却像拐杖的托,直直地朝大山翘望着。走得不顾一切。

    “你快喊!”连长焦急地催他。兵们也看见了。也都催他喊。

    袁根却不喊。望着他母亲。光哭。

    连长已经无法忍受,火了:“你是怎么啦你!快喊呀!”

    兵们的心也急得跳出来。也都轰他:“快喊呀!”

    他却把眼闭上,把脸捂住了。手缝中,与泪水一起串出一句话:“我妈,耳聋。”

    连长眉峰猛地攒了一下。又疾疾地揉一下眼。手离时,眼变红了。泪滚出来。完全抑制不住。似乎并不知道她老人家耳聋,听不见。他放开喉咙猛喊:“妈——妈——”。

    兵们噙着泪。也都喊:“妈——妈——”。

    喊声震天动地。山鸣谷应。都是“妈妈”的交响。

    可是,听不见。她仍然执著地向前走。向着山里。向着军营。向着儿子疾奔。

    连长喊毕就举起右手。向着远远的母亲行军礼。

    兵们都举起右手。齐齐地向遥远的母亲行军礼。

    只有袁根没有喊。也没有行礼。他在哭。捶着驾驶楼哭。望着他母亲哭。哭得很痛。在他痛痛哭过几声之后,猛然感觉到时间的紧迫,而部队却为自己一个人的事待在路上。他的心立刻被这种沉重压住了。他仿佛变成一个巨大的秒表,响着急促的嘀嗒声。于是他更重地擂着车顶,给连长下命令:“连长。开车!”

    连长没有动。车也没有动。

    秒表的嘀嗒声愈来愈响。愈响愈烈。声声砸在他的心上。他干脆不叫连长。瞪着发红的牛眼探出头,直对司机擂吼:“开车!快开车!”

    军车启动了。三辆军车都启动了。很慢。

    但连长还没动。没回驾驶楼。仍然站在踏板上。仍然举着行礼的手。仍然望着蹒跚奔走的母亲。

    三辆军车上的兵们,像三个方块队通过检阅台似的,齐齐地举着手。齐齐地向母亲话别。

    直到望不见为止。

    半程没有言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泥斑马

肖复兴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黑漆大门上,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广亮式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台阶上有一个平台,平台显得很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的人,一眼就能望见。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洋画片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泥玩具,多是些小动物,是王大爷自己捏的,涂上颜色,非常好看,活灵活现,卖得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欢迎。我常常一放学就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

    王大爷那时五十多岁,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他人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王大爷的东西很便宜,人们生活不富裕,因此他赚的钱也不多,只能勉强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儿子是抱来的。将近三十,还没结婚,在铁路上开火车,和王大爷两口挤在一间房里。让他头疼的是儿子以后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

    那一年寒假,我常到王大爷小摊前玩。有一天,他在做玩具,问我:“你说做一个什么好?”我随口说了句:“做只小马吧。”他点点头。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捏出了.只小马的样子。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黑的!”“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说:“一色儿黑,不好看,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说。

    第二天,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匹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小斑马,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钱稍微多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很难过,百爪挠心,好像小斑马是我的,会被别人抢去。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了,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的后面,我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了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那一天,小街上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四十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七十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四十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过甘肃,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善人

老舍

    汪太太最不喜欢人叫她汪太太;她自称穆凤贞女士,也愿意别人这样叫她。她丈夫很有钱,她老实不客气地花着;花完他的钱,而被人称穆女士,她就觉得自己是个独立的女子,并不专指着丈夫吃饭。

    穆女士一天到晚甭提多忙。不说别的,就先拿上下汽车说,穆女士——也就是穆女士!——一天得上下多少次。哪个集会没有她?哪件公益事情没有她?换个人,那么两条胖腿就够累个半死的。穆女士不怕,她的生命是献给社会的;那两条腿再胖上一圈,也得设法带到汽车里去。她永远心疼着自己,可是更爱别人,她是为救世而来的。

    穆女士还没起床,丫环自由进来回话。她嘱咐过自由们不止一次了:她没起来,不准进来回话。丫环就是丫环,叫她“自由”也没用,天生的不知好歹。她真想抄起床旁的小桌灯向自由扔去,可是觉得自由还不如桌灯值钱,所以没扔。

    “自由,我嘱咐你多少回了!”穆女士看看钟,快九点了,她消了点气,是喜欢自己能一气睡到九点,身体定然不错;她得为社会而心疼自己,她需要长时间的睡眠。

    “不是,太太,女士!”自由想解释一下。

    “说,有什么事!别磨磨蹭蹭的!”

    “方先生要见女士。”

    “哪个方先生?方先生可多了,你还会说话呀!”

    “老师方先生。”

    “他又怎样了?”

    “他太太死了!”自由似乎很替方先生难过。

    “不用说,又是要钱!”穆女士从枕头底下摸出小皮夹来:“去,给他二十,叫他快走!”

    自由拿着钱要走,又被主人叫住:“叫博爱放好洗澡水。”自由走出去后,穆女士又想起来:方先生家里落了丧事,二少爷怎么办呢?无缘无故的死哪门子人,又叫少爷得荒废好几天的学!穆女士是极注意子女教育的。

    “博爱,开饭!”她赌气似地大喊。

    穆女士的早饭很简单;一大盘火腿蛋,两块黄油面包,草莓果酱,一杯加乳咖啡。吃着火腿蛋,她想起方先生来。方先生教二少爷读书,一月二十块钱,不算少。不过,方先生到底可怜,她得设法安慰方先生:“自由,叫厨子把鸡蛋给方先生送十个去;嘱咐方先生不要煮老了,嫩着吃!”

    穆女士咂摸着咖啡的回味,想象着方先生吃过嫩鸡蛋必能健康起来,足以抵抗得住丧妻的悲苦。继而一想,以后索性就由她供给他两顿饭,那可就得少给他几块钱。他少得几块钱,可是吃得舒服呢。她总是给别人想得这样周到;不由她,惯了。她永远体谅人怜爱人,可是谁体谅她怜爱她呢?想到这儿,她觉得生命是个空虚的东西。工作,只有工作使她充实,使她睡得香甜,使她觉到快活与自己的价值,她到书房去看这一天的工作。

    秘书冯女士已在书房等一点多钟了。冯女士才二十三岁,长得不算难看,一月挣十二块钱。穆女士的交际多么广,做她的秘书当然能有机会遇上阔人;假如嫁个阔人,一辈子有吃有喝,岂不比现在挣五六十块钱强?穆女士为别人打算老是这么周到,而且眼光很远。

    见了冯女士,穆女士叹了口气:“哎!今儿个有什么事?说吧!”她倒在个大椅子上。

    冯女士把记事簿早已预备好了:“穆女士,盲哑学校展览会,十时二十分开会;十一点十分,妇女协会,您主席;十二点,张家婚礼;下午……”

    “先等等,”穆女士又叹了口气,“张家的贺礼送过去没有?”

    “已经送过去了,一对鲜花篮,二十八块钱,很体面。…啊,二十八块的礼物不太薄——下午一共有几件事?”

    “五个会呢!”

    “甭告诉我,我记不住。等我由张家回来再说吧。”

    穆女士不想去盲哑学校,可是又怕展览会像片上没有自己,怪不合适。她决定晚去一会儿,正赶上照像才好。这么决定了,她很想和冯女士再说几句,倒不是因为冯女士有什么可爱的地方,而是她自己觉得空虚,愿意说点什么……解解闷儿。她想起方先生来:“冯,方先生的妻子过去了,我给他送了二十块钱去,和十个鸡蛋,怪可怜的方先生!”穆女士的眼圈真的有点发湿了。

    冯女士早知道方先生是自己来见汪太太,她不见,而给了二十块钱,可是她晓得主人的脾气:“方先生真可怜!可也是遇见女士这样的人,赶着给他送了钱去!”

    穆女士脸上有点笑意,“我永远这样待人;连这么着还讨不出好儿来,人世是无情的!”

    “谁不知道女士的慈善与热心呢!”

    “哎!也许!”穆女士脸上的笑意扩展得更宽了些。

    “二少爷的书又得荒废几天!”冯女士很关心似的。

    “可不是,老不叫我心静一会儿!”

    “要不我先好歹的教着他?我可是不很行呀!”

    “你怎么不行!我还真忘了这个办法呢!你先教着他得了,我亏不了你!”

    “您别又给我报酬,反正就是几天的事,方先生事完了还叫方先生教。”

    穆女士想了会儿,“冯,你就教下去,我每月一共给你二十五块钱,岂不是很好?”

    “就是有点对不起方先生!”

    “那没什么,遇机会我再给他弄个十块八块的事;那没什么!我可该走了,哎!一天一天的,真累死人!”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人生哲学的一课

艾芜

    ①在店里住到第五天的晚上,我被幺厮引到另一间更糟糕的屋子里,介绍给另一个陌生人同睡的时候,我就忍不住问及和我往天(几天前)晚上一块儿睡觉的那个同伴了。因为我虽是讨厌他一身癞虾蟆似的疳疮,但我却忘不了他那待人和善而有礼貌的样子。

    ②“没店钱,赶出店外去了!”幺厮这样粗声粗气地回答,语势里藏着威胁和狞笑。

    ③我打了个寒噤,说不出什么话来,只是这样地想:可怜他还是可怜我呢?

    ④我知道,我不久也会给人赶到街头去的。掉转身,望着小窗外的黑夜——一个广漠的冷酷的昆明的黑夜。

    ⑤这位新同伴呢,睡在床上,脸朝着壁头,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面,看不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来,而我的心里早就制造出这样的公式:“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睡何必曾相识”,也就无须乎详细的观察和询问。我只是默默地倚窗站着,望着无边黑暗闪着小星点的秋空,追想那给店主人赶在街头的旧同伴,这一夜不知蹲在哪儿,含着眼泪,痛苦地搔着他身上发痒的疮疤呢!他的身世,我可不知道,只在夜里听见他一面搔痒一面这样愤激地说过:“家乡活不下了,才来到省城的,哪知道省城还是活不下去呢!”就只是知道这一点子,然而这一点也尽够一个沦落人的注解了,所以我也就不曾追问,而且我也没有追问别人身世的好心绪的。但这时我整个的心却为被赶的他悲哀了。仿佛我已看见他荒凉不堪的家乡,在斜阳中躺着无数烧毁的破屋,没有一缕黄昏的炊烟,只有一队乱鸦,在空中飞鸣一会,散到远处去了……“老兄,吹灯睡吧!”床上睡的那人,看着我尽是那样默默地站着,便忍不住这样说了。这一声,骤然打散了我心中的幻象,同时还觉得他的语气很是柔和、亲切,就无心地向他道:“你老兄可也是来省城找事做的么?”

    ⑥“不,我明天是要到外县去!”

    ⑦等我吹了灯上床睡的时候,他才深深地叹了一声:

    ⑧“这年头儿有什么事可做呢?”

    ⑨安慰的话,对他是没用处的,而我也说不出安慰的话来。于是两人静静地躺着,不作一声。秋夜的黑暗,把我们深深地掩埋着了。

    ⑩第二天早上醒来,约莫九点钟的光景,发现昨夜同睡的伴侣和我的一双旧鞋子,通不见了。没有鞋子穿,我十分地懊恼,但,对于偷去鞋子的人,我并没有起着怎样的痛恨和诅咒。因为连一双快要破烂的鞋子也要偷去,则那人的可怜处境,是不能不勾起我的加倍的同情的。然而,我看着一双赤裸裸的脚板,终于生气了,冒火了。我气冲冲地走到账房去,用着顽强的态度和咆哮的声音,同老板吵闹起来,把四五天来他给我的气闷,通通还给他了。

    ⑪我不管他辩护的话,只觉得在他的屋里掉了东西,做主人的他,是应该首先负这责任的。于是吵闹,吵闹,不息地吵闹。

    ⑫老板到底屈服了,就赔我一双半新的鞋子,鞋面是黑色哔叽做的,自然比我的旧布鞋子漂亮得多。我便马上感觉到偷我鞋子的朋友,倒替我做了一件不无利益的生意。但在老板交鞋子给我的时候,却严厉而忿怒地告诫,也许可以说是等于责骂吧,因为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快要爆出火花的光景。

    ⑬他说:“限你今夜清算店账,不……”气得说不出了。

    ⑭“好的,”虽然我是回答得很不软弱,但心里却有点失悔我的吵闹,太过于凶悍了。然而想到早迟都要给他赶到店外的,捉到一个可以难他的机会的时候,客气的和平那是用不着的了。

    ⑮赔偿的漂亮鞋子,诚然是出乎意外的收获,但等我朝脚上一比的时候,才知道这鞋子比我的脚短了一寸。没有别的方法可想,只有把这双短小的鞋子,无可如何地套在脚上。于是,在这山国的都市上又凭空添上了一个拖着倒跟鞋子的流浪青年,而我在街头走路的样子,也就更加狼狈更加滑稽了。但这些,我全顾不到。我只是一面拐出店外,一面就盘算:在这一夜应该在哪儿寻得一块遮蔽秋风秋雨的地方。

    ⑯同时我想:就是这个社会不容我立脚的时候,我也要钢铁一般顽强地生存!

    1931年冬上海

(节选自《南行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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