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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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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铜仁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人生哲学的一课

艾芜

    ①在店里住到第五天的晚上,我被幺厮引到另一间更糟糕的屋子里,介绍给另一个陌生人同睡的时候,我就忍不住问及和我往天(几天前)晚上一块儿睡觉的那个同伴了。因为我虽是讨厌他一身癞虾蟆似的疳疮,但我却忘不了他那待人和善而有礼貌的样子。

    ②“没店钱,赶出店外去了!”幺厮这样粗声粗气地回答,语势里藏着威胁和狞笑。

    ③我打了个寒噤,说不出什么话来,只是这样地想:可怜他还是可怜我呢?

    ④我知道,我不久也会给人赶到街头去的。掉转身,望着小窗外的黑夜——一个广漠的冷酷的昆明的黑夜。

    ⑤这位新同伴呢,睡在床上,脸朝着壁头,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面,看不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来,而我的心里早就制造出这样的公式:“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睡何必曾相识”,也就无须乎详细的观察和询问。我只是默默地倚窗站着,望着无边黑暗闪着小星点的秋空,追想那给店主人赶在街头的旧同伴,这一夜不知蹲在哪儿,含着眼泪,痛苦地搔着他身上发痒的疮疤呢!他的身世,我可不知道,只在夜里听见他一面搔痒一面这样愤激地说过:“家乡活不下了,才来到省城的,哪知道省城还是活不下去呢!”就只是知道这一点子,然而这一点也尽够一个沦落人的注解了,所以我也就不曾追问,而且我也没有追问别人身世的好心绪的。但这时我整个的心却为被赶的他悲哀了。仿佛我已看见他荒凉不堪的家乡,在斜阳中躺着无数烧毁的破屋,没有一缕黄昏的炊烟,只有一队乱鸦,在空中飞鸣一会,散到远处去了……“老兄,吹灯睡吧!”床上睡的那人,看着我尽是那样默默地站着,便忍不住这样说了。这一声,骤然打散了我心中的幻象,同时还觉得他的语气很是柔和、亲切,就无心地向他道:“你老兄可也是来省城找事做的么?”

    ⑥“不,我明天是要到外县去!”

    ⑦等我吹了灯上床睡的时候,他才深深地叹了一声:

    ⑧“这年头儿有什么事可做呢?”

    ⑨安慰的话,对他是没用处的,而我也说不出安慰的话来。于是两人静静地躺着,不作一声。秋夜的黑暗,把我们深深地掩埋着了。

    ⑩第二天早上醒来,约莫九点钟的光景,发现昨夜同睡的伴侣和我的一双旧鞋子,通不见了。没有鞋子穿,我十分地懊恼,但,对于偷去鞋子的人,我并没有起着怎样的痛恨和诅咒。因为连一双快要破烂的鞋子也要偷去,则那人的可怜处境,是不能不勾起我的加倍的同情的。然而,我看着一双赤裸裸的脚板,终于生气了,冒火了。我气冲冲地走到账房去,用着顽强的态度和咆哮的声音,同老板吵闹起来,把四五天来他给我的气闷,通通还给他了。

    ⑪我不管他辩护的话,只觉得在他的屋里掉了东西,做主人的他,是应该首先负这责任的。于是吵闹,吵闹,不息地吵闹。

    ⑫老板到底屈服了,就赔我一双半新的鞋子,鞋面是黑色哔叽做的,自然比我的旧布鞋子漂亮得多。我便马上感觉到偷我鞋子的朋友,倒替我做了一件不无利益的生意。但在老板交鞋子给我的时候,却严厉而忿怒地告诫,也许可以说是等于责骂吧,因为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快要爆出火花的光景。

    ⑬他说:“限你今夜清算店账,不……”气得说不出了。

    ⑭“好的,”虽然我是回答得很不软弱,但心里却有点失悔我的吵闹,太过于凶悍了。然而想到早迟都要给他赶到店外的,捉到一个可以难他的机会的时候,客气的和平那是用不着的了。

    ⑮赔偿的漂亮鞋子,诚然是出乎意外的收获,但等我朝脚上一比的时候,才知道这鞋子比我的脚短了一寸。没有别的方法可想,只有把这双短小的鞋子,无可如何地套在脚上。于是,在这山国的都市上又凭空添上了一个拖着倒跟鞋子的流浪青年,而我在街头走路的样子,也就更加狼狈更加滑稽了。但这些,我全顾不到。我只是一面拐出店外,一面就盘算:在这一夜应该在哪儿寻得一块遮蔽秋风秋雨的地方。

    ⑯同时我想:就是这个社会不容我立脚的时候,我也要钢铁一般顽强地生存!

    1931年冬上海

(节选自《南行记》,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暗示出了“我”所处境地的“难”,字里行间里还透露出“我”的未来更加糟糕。 B、小说通过环境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来呈现主题,使文章更加有深度、更值得品味。 C、从住店换房到获赔离店,从信任放松到欺骗被偷,从平静安宁到愤怒吵闹,主人公领悟到了关于生存的人生哲理。 D、第5段中画线句子“老兄,吹灯睡吧!”富含深意,表达了“我”的新伙伴对于我默默站着、胡思乱想的样子的好奇、关心和同情。
(2)、第9段,主人公感慨“秋夜的黑暗,把我们深深地掩埋着了”,为什么?
(3)、结合文本分析,“我”在这“人生哲学的一课”上学到了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塾师老汪

老汪在开封上过七年学,也算有学问了。老汪瘦,留个分头,穿上长衫,像个读书人;但老汪嘴笨,又有些结巴,并不适合教书。也许他肚子里有东西,但像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头几年教私塾,每到一家,教不到三个月,就被人辞退了。

人问:“老汪,你有学问吗?”

老汪红着脸:“拿纸笔来,我给你做一篇述论。”

人:“有,咋说不出来呢?”

老汪叹息:“我跟你说不清楚,噪人之辞多,吉人之辞寡。”

但不管辞之多寡,学堂上,《论语》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一句,哪有翻来覆去讲十天还讲不清楚的道理?自己讲不清楚,动不动还跟学生急:“啥叫朽木不可雕呢?圣人指的就是你们。”

四处流落七八年,老汪终于在镇上落下了脚。

老汪的私塾,设在东家老范的牛屋。老汪亲题了一块匾,“种桃书屋”,挂在牛屋的门楣上。老范自家设私整,允许别家孩子来随听,不用交束倚,自带干粮就行了。十里八乡,便有许多孩子来随听。由于老汪讲文讲不清楚,徒儿们十有八个与他作对,何况十有八个本也没想听学,只是借此躲开家中活计,图个安逸罢了。但老汪是个认真的人,便平添了许多烦恼,往往讲着讲着就不讲了,说:“我讲你们也不懂。”

如讲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徒儿们以为远道来了朋友,孔子高兴,而老 汪说高兴个啥呀,恰恰是圣人伤了心,如果身边有朋友,心里的话都说完了,远道来个人,不是添堵吗?恰恰是身边没朋友,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呢;这个远道来的人,是不是朋友,还两说着呢;只不过借着这话儿,拐着弯骂人罢了。徒儿们都说孔子不是 东西。老汪一个人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老汪教学之余,有个癖好,每月两次,阴历十五和三十,中午时分,爱一个人四处乱走。拽开大步,一路走去,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顺着大路,有时在野地里。夏天走出一头汗,冬天也走出一头汗。大家一开始觉得他是乱走,但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也就不是乱走了。十五或三十,偶尔刮大风下大雨不能走了,老汪会被憋得满头青筋。一天中午,东家老范从各村起租子回来,老汪身披褂子正要出门。两人在门口碰上了。老范想起今天是阴历十五,便拦住老汪问:“老汪,这一年一年的,到底走个啥呢?”

老汪:“东家,没法给你说,说也说不清。”

这年端午节,老范招待老汪吃饭,吃着吃着,又说到走上。老汪喝多了,趴到桌角上哭着说:“总想一个人。半个月积得憋得慌,走走散散,也就好了。”

这下老范明白了 :“怕不是你爹吧,当年供你上学不容易。”

老汪哭着摇头:“不会是他。”

老范:“如果是活着的人,想谁,找谁一趟不就完了?”

老汪摇头:“找不得,找不得,当年就是因为个找,我差点去了命。”

老范心里一惊,不再问了,只是说:“大中午的,野地里不干净,别碰着无常。”

老汪摇头:“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又说:“碰到无常也不怕,他要让我走,我就跟他走了。”

老汪的老婆叫银瓶,银瓶不识字,但跟老汪一起张罗私塾,老汪嘴笨,银瓶嘴却能说,但她说的不是学堂的事,尽是些东邻西舍的闲话,嘴像刮风似的,想起什么说什么。人劝老汪:“老汪,你是有学问的人,你老婆那个嘴,你也劝劝。”

老汪一声叹息:“一个人说正经话,说得不对可以劝他;一个人胡言乳语,何劝之有?”

银瓶除了嘴能说,还爱占人便宜,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逛一趔集市,买人几棵葱。 非拿人两头蒜;买人二尺布,非搭两绺线,夏秋两季,爱到地里拾庄稼,碰到谁家还没收的庄稼,也顺手牵羊捋上两把,从学堂出南门离东家老范的地亩最近,所以捋拿老范的庄嫁最多。一次老范到后院牲口棚看牲口,管家老季跟了过来:“东家,把老汪辞了吧。”

老范:“为啥? ”

老季:“老汪教书,娃儿们都听不懂

老范:“不懂才教,懂还教个啥?”

老季:“不为老汪。”

老范:“为啥?”

老季:“为他老婆,爱偷庄稼,是个贼。”

老范挥择手:“娘们儿家。”

又说:“贼就贼吧,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

这话被喂牲口的老宋听到了。老宋也有一个娃跟着老汪学《论语》,老宋便把这话又学给了老汪。没想到老汪潸然泪下:“啥叫有朋自远方来?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

(选自刘震云 《一句顶一万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徐迅

    ①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着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

    ②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锃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里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的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③“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了……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当当的小郎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捂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

    ④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人们,在他们的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太阳底下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的秘密:一定是额头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在阳光下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经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曝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

    ⑤“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就象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但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毕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张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做着永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⑥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

(摘自《福建文学》2013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丽乡村

芦芙荭

    那天早上,他刚进办公室,电视台的总导演就找到他。说,电视台准备拍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地点选在你老家的那个村子,你得给我们帮帮忙。

    他的老家距县城有七十多里,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傍水的小山村。村子里的房子、门楼、院墙以及鸡舍、猪圈、牛栏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砌成。虽然没有街道,但户连户、舍连舍勾连成一片,错落有致,看起来特别美。他虽然离开村子多年,每年总会回去转上几次。这些年,他在城里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心里却总是割舍不了那些石板房。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美好的记忆。

    一听说在他老家拍电视片,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总导演说,是这样的,我们已到你老家那个村子踩过几次景了,一切都满意,唯一缺的就是人了。

    缺人?他有些不明白。

    是的。你的老家你知道。这几年村子里的人外出的外出,搬走的搬走。那天我们去村子里踩景时才发现,偌大的一个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是老人。问题是,我们拍纪录片,不能拍个空村子吧,那么好的景致,没有人,拍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明白了总导演的意思,可这比出钱的难度还大。

    别给我说难。我知道你的能耐,凭你在村里的威信,这事对你来说就不算个事。

    送走总导演,他就开始给村子里在外的人打电话。

    一开始,大家听说要在老家的村子里拍电视,都兴奋得不得了。其实,每个人的心里还都装着那个村子。可一说到具体的事情上,问题就来了,有的说生意忙走不开,有的说小孩要上学得照看,推三挡四找各种理由。

    尽管难度大,最终他还是做通了全村人的工作。事情总算定了下来。竟然还有一个意外之喜。村子里一户准备给孩子结婚的人家,也被他说动,决定将婚礼搬回村子里办。

    在摄制组开拍的前两天,他和村里的人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了村子里。

    那时孩子们刚好放寒假。为了还原生活,他还特意买来了红辣椒、玉米棒子,将它们穿起来,挂在各家各户的山墙上。石板墙红辣椒,一下子将所有人的记忆拉回到过去的岁月。

    生活其实是不用导演的。大人们平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火塘里生起火,围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小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在村子里追来跑去。偶尔响起一声两声狗叫,村子就一下子活起来了。

    电视开拍的第二天,那户给孩子结婚的人家,门上贴上红红的对联,场院里摆起了酒席,全村的人都来喝喜酒。主家还请来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地热闹了起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拍电视的事。

    电视片拍得是异常顺利。杀青那天,总导演握着他的手说,多么好的乡村生活呀。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下雪,要是下一场雪,孩子们再在村子里打雪仗,堆上雪人就更有意思了。

    送走摄制组的那天晚上,他让老婆将炕烧热,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些年他在外打拼还真的没有好好睡过一次安稳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真是好呀。

    早上起床,他一打开门,外面竟然下起了雪。转过墙角,他却发现,村子里好多人正将他们带回来的行李往公路上搬。那里停着他们开回来的车。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将车发动了起来。

    怎么就不能在村子里过一个年呢?他回过头往村子看去,此时,整个村庄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雪越下越大,那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要将整个村子掩埋掉。

(选自2016年第23期《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云人家

夏阳

    老刀和老马,我挺好的一对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不到一年,就散伙了。

    朋友做成这样,真没劲,老马太操蛋了。老刀丢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地走了。去哪儿?上白云山种植药材。白云山,云海苍茫,是方圆数百里海拔最高的一座山。

    老刀刚去的那阵子,一天好几个电话打下来:山上太无聊了,要不是看在几个钱的份上,老子早下山了。

    即便如此,这家伙还是隔三差五地躺在我家里,吃饱喝足后,霸在电脑前。

    后来,老刀就来得少了,偶尔下山进城,也是采购一些药材种子,来去匆忙。不仅人来得少,电话也少,十天半个月无音讯。

    我最后一次接到老刀的电话,是两年后的事。那天,老刀告诉我,不想种药材了。是挺来钱的,但开公司欠下的债还清了,不想种了。所以,手机也没有保留的必要。

    挂了电话后,我愣了好一会儿:这家伙怎么了?赚钱的买卖不做,手机也不用,在山上成仙了?

    又过了半年,待到满山泻翠时,我收到老刀的一封信。信在路上走了足足半个月。老刀在信里热情地邀请我上山住几天,还画了一张草图,孩子气十足地写道:不识老刀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外。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我哭笑不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带着满肚子的好奇进山了。

    按照老刀草图的指引,我那辆心爱的路虎越野车,在一条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吭哧了半天,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白云山脚下的一个林场场部。把车寄存后,林场的干部递给我一根木棍,指了指一条悬在头顶的羊肠小道,说:走到头,便是老刀的家。

    老刀的家——山的腰际,白云深处。

    我拄着木棍,胆战心惊,在深山老林里蜗牛一样连滚带爬。四野万籁俱寂,一条小路,绳一般抛向浓荫蔽日的原始森林深处,弯弯绕绕,走了七八公里,一拐弯,眼前突然变得开阔:云朵在脚下快速地流动,云海雾浪下,群山峻岭、城镇村庄、阡陌田野、河流树林,像摆在一个棋盘上一样一览无余。浩阔的地貌让人平静,我的心陡然升起一片清凉。久居城市的我,面对这样一方突然冒出来的世外桃源,如痴如醉。

    老刀站在几间瓦房前笑吟吟地看着我。

    晚上,老刀隆重地烧了几道菜:小鸡炖蘑菇、山笋红焖兔子肉、清炒野菜、凉拌木耳,奇香无比。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群鸟吵醒。一群鸟的嫩嗓子,唤醒了整座白云山。四周影影绰绰,牛奶一样的雾霭在指间流动。空气雨后般清新湿润,我伸了伸懒腰,贪婪地做着深呼吸。

    一碗鲜甜的地瓜粥,一碟爽口的咸萝卜。早餐后,我们隔桌对坐,喝着绿茶聊天。我问老刀,干吗不种药材——不是挺来钱的吗?

    老刀说,这里的气候和土壤特殊,种植的药材,几乎接近于野生的品种,来钱确实挺快的。但你看我现在还需要钱吗?喝的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自产的?

    我心有不甘地说,你这样远离尘世,会远离很多快乐,容易被时代抛弃的。

    老刀挥了挥手,说,抛弃什么?无非是互联网上那些流水线作业的八卦新闻——谁打记者了,谁当总统了,哪个球队输了或者赢了,股票涨了或者跌了。其实想想,那都是傻瓜式的快乐,挺没劲的。我这里完全不插电,没有任何电器设备。但你看看,满天星空比不过城市的霓虹灯?飞禽走兽的啼叫比不过歌星声嘶力竭的吼唱?书上的唐诗宋词比不过电视连续剧里幼稚的缠绵?每天午后一场雨,一年四季盖被子,比不过城市里密密麻麻的空调?出门靠脚走路,双手勤耕细作,比不过打的去健身房跑步?

    我得意地说,哼哼,你这里没有冰箱。

    老刀笑了。拉着我转到屋后,从一口幽深的井里往上拽起一个竹篮。湿淋淋的竹篮里,两瓶红酒和一个西瓜,丝丝地直冒凉气。老刀说,不好意思,这是我们中午享用的。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几天的接触里,我发现老刀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抽烟,偶尔喝点酒,养一条狗几只鸡,种半亩稻田半亩瓜菜。每天早睡早起,晨时,携清风白云荷锄而出,晚霞烧天时,坐在家门口喝茶读书看脚下的行云流水。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俗人,所以还得下山。老刀一直把我送到山脚的林场场部。临别,塞给我五万块钱,叮嘱道,仔细想想,当年公司倒闭的事儿,主要是我的责任,不能怪人家老马。这点钱,算是我赔给他的。另外,我在这里种植药材赚钱的事儿,一定要替我保密,市侩之徒来多了,会污染这里的空气。说到这里,老刀有些忧心忡忡了。

    嗯。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摘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忧虑的表情。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人兄弟的礼物

刘成章

    我居所的后院,杂草之隙,花方种,树初栽,此情势虽然时时引人憧憬,但自知一两年之内绝不会风光醉人。院子的三面是院墙,由一片片竖置的木板连接而成。因为长年累月的日晒雨淋,木板已由黄变黑,有的地方甚至已经破败不堪,遇上刮大风的天气,那些破败的地方有时还会“啪啦啦”作响。

    墙那边是我们的邻人,这儿的老住户,从他家的房子和汽车看,生活并不怎么富格,可是他非常注重庭院的美化,各种花卉姹紫嫣红。他沿墙根种了好多树木,枝梢已隐约闪出墙头。那些树冠就像一包包深绿、浅绿以及紫红 的汁液,全都泼在墙头上了,汁液涌动欲沿墙下流。好一个郁郁葱葱的墙头!

    后来我发现,那碧绿的墙头,播出了淡淡的清香。扁圆的绿叶丛中,绽开了许多星星一样的小白碎花。这棵开花的是什么树呢?是橙子树吗?不敢断定。半个月之后,小白花变成了小果,豆粒似的,通身绿色。随着小果的长大,渐渐地,我认出了:它的确是橙子树!

    到了秋天,橙子熟了,颗颗都像宝石雕成的球体,浑圆,凝重,笑呵呵地在枝头挂着。挂在墙的这边,挂在墙的那边。这边,那边,都有一样的色彩和分量,都闪着光,都把树枝压弯了。作为一个少壮年华已逝的风霜之人,面对如此美、如此灿烂、如此硕果累累的橙子树,我欣然,羨然,甚至有点儿忌妒。

    这期间,我常常看见邻人采摘果实,有时还看见他们登上梯子,去够高处的、树梢上的橙子。好多日子过去之后,他们不再摘了,但他们并没有摘完。我发现其中似有用意,因为一树金橙,墙那边已是光光的了,一片空白;但墙上方和墙这边的,竟悉数留了下来。难道这橙子是留给我的吗?想到此,我一怔,心里有了一种朦朦胧胧的感动。不过又想:邻人究竟是不是这样的意思呢?我又困惑了。然而岁月的河水滚滚奔流,一个月的浪头过去,两个月的浪头过去,整个冬天的浪头都过去了,第二年春天的浪头也过完了,橙子又开花了,星星一样的小白碎花又缀在枝叶间,那几十颗金光耀眼的橙子,却依然高悬在墙头、枝头、我的心头。

    结论,终于明白无误地摆在美利坚四月的天空之下了。

    谢谢你了,我的芳邻!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作礼轻仁义重。你的情意是比洛矶山还要重的,我们全家感谢你!

    不过我只是这样在心里念着,嘴上一直没有说出。而邻人也一直没有向我们表示过馈赠之意。但是可以完全肯定的是,双方的意思互相都明白了。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心照不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境界。浓浓的情意,是无须点破的。

    邻人是地道的黑人,我们的黑皮肤的兄弟。我对自己曾经听信了关于这个族裔的一些偏颇说法感到愧疚。在人性严重扭曲异化的当今世界,黑人兄弟身上保留的这种古朴民风,使我想起了信天游永在山间飘荡的家乡。

    一个周末的上午,大概十点多钟了,一颗橙,一颗熟透了的橙,忽然“咚”地一声落在地上,溅起了春风的屑和阳光的屑。但我顾不上细想这些 , 我注意的只是我6岁的小孙子捡起这颗橙子,要给邻人送去。我毫不犹豫地拦了他,说:“孩子,这是黑爷爷送你的,你剥开吃去吧。不过改曰,咱们要一起去给黑爷爷送套中国茶具。

    说话的时候,我心里冒出一句诗,那诗像我们两家人的友谊一样质朴、洁净。诗曰:“那边的全摘了,这边的永远留着。”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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