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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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高中语文苏教版必修三语言,存在的家园(文本研习)如琢如磨简笔与繁笔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司  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

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微型小说的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

A、小说叙事时,繁简相宜,既有简笔勾画,也有细节描绘,前者如企业改制前的生存状况,后者如老总给孙华敬酒时的“潸然落泪”。 B、孙华驾驶的劳斯莱斯价值五六百万,所以“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这一处心理描写,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孙华对车的爱惜。 C、小说在情节设计上注意了前后照应,“老板会开车”是伏笔,“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是照应。 D、在对比中写人物,可以凸显人物的性格特点,如孙华行为和心理的前后对比,老总和老板不同处事方式的对比,就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E、人物的语言往往体现了人物的个性,这篇小说的特色之一就是人物之间的对话都没有用引号标明,其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2)、孙华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小说结尾处设计“车撞黑狗”这一情节的用意。

(4)、这篇小说虽然情节简单,但意蕴却十分丰富,请对主题作简要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补胎

李恒冲

    良小的老婆要临产了,他早开始了倒计时。天天扳着手指算,已经九个月零一天了,如果不懒月的话,再有六天,就能当上爸爸了。

    良小高兴,有使不完的劲儿。可近些日子,他却老是有劲没地儿使,真叫着急。原因也很简单。早先,通往山里的路很糟,良小就在山口开个修车补胎的铺子,整天有爆胎坏车的来求他,有时一忙起来顾不上吃饭。可现在呢,进山的路修得平平展展的,良小站在铺子门口看着大车小辆从眼前飞驰而过,熟识的司机有意识按一下喇叭,或领一下首,算是打个招呼。可这礼貌的举止却令良小,心里不是滋味。想想,他们跑的都是钱,自己站着干等闲。

    良小清闲了,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去照顾怀孕的老婆。可他总是个闲不住的人,再说,不趁年轻狠狠攒一笔,将来如何供儿子上大学,读研究生,出国留洋呢?良小一准认定老婆怀着儿子,因为他天天都在隔着她的肚皮去享受有力的踢蹬:“小子,好大劲儿哟,再来一下。”那可是发自内心的自豪,无与伦比的幸福。然而,良小越是沉醉幸福,越是双手发痒,一天不动扳手,好比睡觉摸不着枕头。最后,良小实在耐不住清闲,打算去创造点活做。

    其实,从司机们的抱怨中,良小早知道有些地方修车的为自己找活做,在路上撒钉子,撒玻璃。以前他不屑,那是由于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如今,闲下来后也常往那方面想,但毕竟做贼心虚,一次次都没有去行动。然而,终归顶不住闲散和不能挣钱的负重感,这天,他也偷偷向路上撒了钉子。

    傍晚时分,终于等来了倒霉蛋。歪歪抖抖一辆小车停靠门口,下来个中年司机,听口音就知道是外地人,有怨气也不敢大声喘,只是抱怨:“人倒霉了喝口凉水也塞牙,爆了条胎,刚换了备胎,没走五十米,又扎了,真气人。两条胎都补了,要多少钱?”良小说:“一条三十,两条便宜点,五十吧。”司机说:“是否贵了点?”良小说:“嫌贵,前边修去,十里坡有家铺子,少说要你八十。”司机万般无奈:“补吧,补吧。”而后自言自语:“那个路上丢钉子的,一定生了孩子没屁眼儿。”良小心里说:“你甭骂,我早骂你头里了,又现宰你五十,值!”

    良小刚抄了工具要动手,突然,后邻王婶跑来喊:“良小,良小,快去看看吧,你婆娘摔倒了,流了满地血。”良小风一样去了,背了老婆又风一样回来了,站在路中央,等了半天没一辆车过来。地上一大摊血,并有两股开始向低处蜿蜒。

    这时,那个外地司机开口了:“别等了,我送你们。”就见司机拿把改锥,照了左边的那条好胎扎了进去,并用命令的口气说:“快上车,这样平稳。”

    汽车在路上奔驰,发出吟吟吟的响声,拍击着良小咚咚咚的跳。终于到了县医院,进了手术室。两个小时过去了,护士抱出了个胖小子,又两个小时过去了,推出了昏睡的老婆,不过,医生的话字字千斤:“幸亏送来及时,才保住了两条命。”

    良小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去找那个外地司机,要给人家下一跪,赔给人家两条胎,不,十条胎。可四个多小时都过去了,哪寻去?只从医院门卫那儿得到一句话:“不知两条命保住保不住,两条胎能算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落实

许世杰

    不知从哪个角落发出一阵轻微的鼾声,总算打破了会议室里令人窒息的沉寂。在县教育局汪副局长不满的目光下,有个胳膊肘悄悄捅了捅垂头打盹的人。于是,室内空气又凝滞了,连临窗张挂的“全县二十年以上教龄老教师座谈会”红布横幅,都纹丝不动。

    一个低柔的声音:“翁老师谈一谈?”梳着两把短刷子的女秘书终于忍不住了,她脸涨得通红,胆怯地窥察着汪副局长的表情。

    刷——!从全场二十余双老师的眼睛里,立刻射出或热或冷的束束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在翁思茂身上。

    翁思茂却全然没有注意到这一切,依然凝视着什么,呆呆地出神。迎面墙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标语,正牵缠着他的绵绵思绪。

    二十五年了!如今,大学同学有的已经成了大学的副教授、编辑部的副编审、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而他——大学的高才生,由于受父亲历史问题的牵连,被分配在远离省城的县立中学。至今,仍然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学教员。陪伴他的,也仍然是那简陋的校舍,坑洼不平的黑板,夏漏雨、冬灌风的住房。当然,变化也是有的,他已经鬓发斑白、瘦骨嶙峋;他那“银河”对岸的爱妻,也总算熬到了身边,虽然已经瘫痪在床,又吃了劳保,人事关系还在外地……

    一个清脆的声音:“请翁老师谈谈吧!”当女秘书隔着屡屡青烟,看到汪副局长温文尔雅地点着头,肌肉松坠的脸上现出不大明显的笑容时,便鼓起了勇气。

    “啊?”翁思茂从冥思中惊醒,“我——”

    能谈些什么呢?如果是在一个月前,他一定会动情地向大家讲述,汪副局长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多次到家里问寒问暖、同他交朋友的经过。一次,得知他爱人看病竟是自费,原单位不予报销时,汪副局长气愤地站了起来:“岂有此理嘛!这样吧,把医药费单据给我,由组织上帮你交涉好了。”翁思茂眼里闪着泪花,他没有什么奢望,只要能有这样一位贴心的好领导,他的心就暖了,劲就足了,即使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再大,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汪副局长悄悄流露出为了让女儿考上大学,希望请个老师辅导辅导的意思之后,翁思茂便一口应允了。

    “汪副局长同翁老师交朋友的事,省教育厅通报表扬了。请翁老师谈谈体会吧!”女秘书又催了,翁思茂礼貌地欠了欠上身,尴尬一笑,青筋暴露的右手置于胸前,拇指、食指和中指习惯性地拢在一起,就像平日在讲台上捏着一支粉笔那样:“体会嘛……”

    体会?怎么说呢?一言难尽!因为,有两件事使他非常伤心。在高考报名的时候,汪副局长的女儿委屈地说:“翁老师,我想报师范,可爸爸说什么也不让。”

    “噢?不会吧?”

    “不骗您,我爸爸冲我瞪眼说:‘当一辈子老师有什么出息!’”

    没过几天,这个女孩拿着几张医药费单据:“翁老师,这是阿姨的吗?”

    翁思茂接过一看,惊愕了,原来正是去年交给汪副局长的那几张。

    “我在字纸篓里发现的,保准是您给我补课时掉在我们家的。”

    翁思茂双手颤抖,几张单据被撕得粉碎……

    女秘书不耐烦了,蹙眉代替了笑脸:“体会、希望、意见什么的,都可以谈谈。”

    “好吧!”翁思茂严肃、冷静,“我对局领导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提点希望和意见。不多,只十二个字:端正认识、不弄虚假、落到实处!”

    在短暂的沉寂之后,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会议室的空气总算活跃了……

(选自《全国微型小说精选评讲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大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

    “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条缎带

    真正使她来到沃勒商店的,肯定不是什么传奇之类的事。她已经向母亲保证自己买一双长筒靴,可是,当她在商店漫步游逛时,却在渴望地盯着那些她买不起或不让穿戴的东西,比如那件正像莉妮有的游泳衣。

    莉妮,是的,伯特也许正带着她参加募捐舞会呢,在星期六这个美妙的夜晚。

    而她自己呢,有谁曾邀请她到乡村俱乐部去参加募捐舞会呢?当然,没有人会邀请这个害羞的珍妮。她沿着走廊走着,耷拉着头,从她的样子来看,心情很沉重。一块标着“吸睛利器”的招牌挡住了她,牌后放着一些丝带,周围摆着各式各样的蝴蝶结,牌上写着:各种颜色应有尽有,挑选适合你个性的颜色。

    她在那儿站了一会,尽管她有勇气戴,但还为母亲是否允许她戴上那又大又显眼的蝴蝶结而犹豫不决。是的,这些缎带正是莉妮经常戴的那种。

    “亲爱的,这个对你再合适不过了。”女店员说。

    “噢,不,我不能戴那样的东西。”她回答道,但同时她却渴望地靠近一条绿色缎带。

    女店员惊奇地说:“哟,你有这么一头可爱的金发,又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孩子,我看你戴什么都好!”

    也许正是女店员这几句话,她把那个蝴蝶结戴在了头上。

    “不,向前一点。”女店员提醒道。“亲爱的,你要记住一件事,如果你戴上任何特殊的东西,就应该像没有人比你更有权戴它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你应抬起头来。”她用评价的眼光看了看那缎带的位置,赞同地点点头,“很好,哎呀,你看上去无疑地令人兴奋。”

    “这个我买了。”珍妮说。她为自己做出决定时的音调而感到惊奇。

    “如果你想要其他在集会、舞会、正规场合穿着的……”女店员继续说着。珍妮摇摇头,付款后向店门口冲去。速度是那么快,以至与一位拿着许多包裹的妇女撞了个满怀,几乎把她撞倒。当她走到门口时,一位可笑的老人正盯着她。那个人有一双乌黑的眼睛,在绿呢帽下垂着一把灰胡子,你能感觉得到,那灰胡子下的嘴正在笑她的缎带。她瞥了他一眼。尽管它不很贵,但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过了一会儿,她吓得打了个寒颤,因为那个人事实上正在后边追她,不会是为那缎带吧?真是吓死人了。她向四周看看,听到那个人在喊她,她吓得飞跑,一直跑到一条街区才停下来。

    出人意料,她眼前正是卡森的杂货店,她意识到她开始就一直想到这儿来的。

    这儿是镇上每个姑娘都知道的地方,因为伯特每个星期六下午都在这儿。

    他果然在这儿,坐在卖饮料的柜台旁,倒了一杯咖啡,并不喝掉。“莉妮把他甩了,”珍妮暗想,“她将与其他人去跳舞了。”她在另一端坐下来,要了一杯饮料。很快她感觉到,伯特转过身来在望着她。她笔挺地坐着,昂着头,意识得到,非常意识得到头上的那绿色缎带。

    “嗨,珍妮!”

    “哟,是伯特呀!”珍妮装出惊讶的样子说,“你在这儿多久了?”

    “整个一生。”他说,“等待的正是你。”

    “奉承!”珍妮说。她为头上的绿色缎带而感到自负。

    不一会儿,伯特在她身边坐下,看起来似乎他刚刚注意到她的存在,问道:“你的发型改了还是怎么的?”

    “你通常都是这样注意吗?”

    “不,我想正是你昂着头的样子,似乎你认为我应该注意到什么似的。”

    珍妮感到脸红起来:“这是有意挖苦吧?”

    “也许。”他笑着说,“但是,也许我有点喜欢看到你那昂着头的样子。”

    大约过了10分钟,真令人难以相信,伯特邀她去跳舞。当他们离开杂货店时,伯特主动要陪她回家。珍妮忽然想起那条用于参加集会、舞会和正式场合戴的缎带。她不能戴现在这个,因为它和她的夜礼服多不相称呀。她告诉伯特,在沃勒的商店关门前她要去一趟。

    珍妮到那儿时,商店正在关门,她奔向柜台。当女店员看清是谁时,笑着走向柜台。“我知道你会回来的。”她说,“我一直为你保存着它。”可是她取出的不是用于正式场合的那种。

    “它和我刚才买的那条一样呀?”珍妮奇怪地说。

    很快,她惊讶得张开了嘴。

    天哪,当时撞到那人时,它一定是被撞掉了……

    “这就是那条。”女店员说。

    忽然,珍妮笑了起来,笑个不停。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女店员讲述着:“一个好心的戴着绿呢帽的老人,拿着那条绿色缎带来到柜台……”

    她舒畅地昂起头。

(选自《读者文摘》1988年第7期)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搬家

    李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去一趟他的家乡。那时我正在青海参加一个笔会,向主办方请了假便奔向火车站。电话里李城的声音还挺风和日丽的,不像一个肺癌晚期又严重肾衰的患者。挂了电话他又往我手机里发来地址以及坐车线路——其实是多余的,即使没有这些,我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小官庄。李城无数次向我进行描述,好像小官庄也是我曾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以及头顶或缺或圆的月亮,都是我熟悉的。

    认识李城时,我刚开始写小说,妻子去世不久,而我也刚刚退休,为了排遣悲伤和寂寞,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给他们一个最朴素确切的名字,比如,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叫做王彩虹,她们内向而腼腆,追求像彩虹一样的绚烂美好;至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大多沉默木讷,隐忍顽强,无一例外都叫做李城。

    所以,当见到一个瘦精精的他时 , 我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又笑起来。我说,你叫李城?!你确定你叫李城?

    李城也愣了一下,然后也像我那样笑起来,他说,确定,我确定就叫李城。他正在我的小屋里,和一个工人要将一摞书抬出去,清晨通透而明亮的阳光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这个画面很多年后我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他们是搬家公司的,爱心搬家公司。

    这之后,又让他帮我做过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比如移动一下柜子,比如换一个灯泡,甚至是一颗螺丝松了,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李城很乐意,有时晚上来,有时第二天清早。自行车的铃铛在楼下先摁出两声,便噌噌跑上来。每次我会塞给他一些酬劳,他拒绝,只有我说“不收下次就不找你了”,他才会无奈收下,并总以老家的粮食蔬菜作为感谢。有一个傍晚,我去厨房倒水,转身时突然发现角落里有个金黄色的点,打开灯,原来是一朵菜花。那是李城一个礼拜前送来的,我没有吃完,蔫了,一棵已经没有根的青菜居然开出了一串花。我蹲在墙角很长一段时间,这些生命的顽强绽放使我泪水潸然。

    李城很喜欢在干完活后倚在门框上问我小说的事。

    你写过多少个李城?

    李城多大年纪了?

    怎么给他取李城这个名字?

    可以不把他写死吗?

    这篇还有多少字结尾?

    这些问题是不必回答的,很多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之后总是告诉我小说里的李城跟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或者说,这也许就是他的未来呢。

    后来,搬家公司倒闭,他去了一个建筑工地。对于这个工作,他很满意,住工棚,可以省下住铁皮屋的租金。

    李城比以前更黑了,也更瘦。如果不知道年龄,压根猜不出李城只有二十来岁。

    李城说他这些天都在最高的地方干活,风吹得人摇摇晃晃。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李城干活的场景,还有他的工友们,像蜘蛛侠似的攀援在高楼的四壁,他们吊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用混凝土一点点地将楼房喂大。楼长高了,结实了,漂亮了,他们也离开了,城里的人蜂拥而至,他们不会想起这座楼是怎么长大的,他们只会站在窗前向远方眺望。

    当我用“摇摇晃晃”这个词语描述李城时,我也曾想过,李城某一天会不会像一片树叶那样摇摇晃晃飘落下来。不过,我的想法并非完全准确,但相似的是,李城的确从一幢楼上摔下来了。我没有在现场,所以不能准确描述那一时刻。李城形容自己就像小鸟那样飞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想念老家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傻姐姐。

    那些他曾经搬运过的脚手架,救了他一命。从外表看,他几乎完好无损,但体内像经历了一场地震。医生嘱咐他不能再干体力活了,只能休息。李城躺在工棚的钢丝床上,似乎很平静,把我带给他的小说读了又读,甚至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正在写的小说里的李城是什么样儿的呢。

    两个月后,李城有了新工作,在一家化工厂做门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恐怕连这样的“门卫”都干不了了。没到年底,他回到了小官庄。

    按照李城说的路线——下车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向西,过一个小桥,再沿着大堤向前走一段路,便是小官庄了。那片他描述过很多次的梨园,应该就在大堤下,还有桃园,柿子园,还有落满松针的松树。然而,这些,我都没看到,大堤上没有树,草皮之下的沙土已经裸露出来,一辆拖拉机正在挖土。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但地里的庄稼毫无生机。不少树木被砍伐掉了,树桩还是新的,村庄裸露出来,显得胆怯而瘦弱。

    我顿时明白李城向我描述的小官庄,应该是它曾经的样子,是李城记忆里的模样。

    李城特别消瘦,如果用数字形容的话,就是又被削去了二分之一。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十分难过,一路上幻想了很多结果,全部破灭。

    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那个骑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仿佛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春风拂面,一脸笑容,他的声音清脆而干净,他喜欢帮我搬书,总是从高高的人字梯上噌地跳下来;他还和我争论小说里的人物,不能接受我将他们写成懦夫;还有,他的乐观让我从丧妻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那天的阳光很好,一直照到李城床边。屋外特别安静,阳光一点点地移动,爬向我们的身体,仿佛从没感受过的轻柔与温暖。它一点点地攀登上来,向李城的身上移过去,阳光普照着,从不会对谁吝啬。

    我记不请自己后来是怎么离开这间屋子,离开小官庄的,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李城说,他找我……是有一件重要的事,希望能帮帮他。我点头,身体向他倾斜,以便能听清他断断续续的声音。李城说,他想……搬家……,希望我能将他搬进小说里,和之前任何一个“李城”的命运都不一样,他希望,在小说里,他有一个……美好未来,当然,还要有他的父母和傻姐姐。

(取材于汤成难同名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胜

梁鸿

我忍不住想把他写下来。写他和他的花园。

他家就在我家后院隔一条路的位置。我十几岁的时候,他应该是二十多岁,先是当兵,然后到外地参加工作,每年也就回来一两次的样子。

2010年左右,大胜向矿上请假,父亲生病了,他得回家照顾一段时间。父母就他这一个独子。没想到,这一回来,就是十年。

在得了食道癌之后,大胜父亲变得极为衰弱,每日需有人搀扶才能走动一两步,大胜母亲自然无法胜任。大胜回来伺候一段时间,就办了停薪留职,他老婆留在厂里继续工作。

父亲还没去世,母亲又突然中风。办完父亲葬事,大胜又去矿上办了早退,一心一意照顾母亲。妻子一有假期,也会赶回来。大胜母亲一开始整个脑子都糊涂,这两年有所好转,偶尔有村人到他家里去,她还努力一一喊出名字。

此时正是深夏。

大胜家左边院墙的两排月季花开得艳丽异常,旁边的一棵桃树上,每颗桃子上都罩着粉色纸套,紧靠路的位置,是一个长方形的荷花池,荷叶亭亭,随风摇摆,荷叶中心还存有昨夜的雨水,椭圆形的清水随着荷叶的摆动而左右滑动,却并不掉下来,好像荷叶下面有什么磁场一样。花园里面,大丽花开得正浓,牡丹只有旺盛的绿叶,还有一些开着细小粉花的,贴在地边,像是花环,阳光透过玫瑰、月季,照射到这些小花小草上,生出一种耀眼的美。花园正中央,是一个小小的荷花池,一枝粉色的荷花从肥大的荷叶里伸出来,深绿色的池水倒映着蓝天白云、荷花、荷叶,周围瞬间变得安静,蝉声远去,大地清凉无比。

村庄的每户人家,都会在自家门口种几株月季、几棵凤仙花、鸡冠花,靠院墙栽一些牵牛花或凌霄,但是,像大胜这样,如此精心打理,仿佛要把自己精神的某一部分融入其中的,还真是不多。

也许是听到了我们在外面的喧闹声,半闭的院门打开,大胜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脸更黑了,眼睛非常疲倦,人很瘦。他老了很多。

大胜招呼我们进院子里坐坐。

院子里,一个极瘦小的老太太坐在轮椅里,头向一边歪垂着,一只胳膊也软绵绵垂向地面,她脖子上围着个婴儿用的小围巾,接住不断往下流的涎水。看到有人进去,她努力想把头抬起来。

这是大胜母亲。

我们走到她身边,大姐握住她的手,大胜扶着她的头,让她看着大姐。大胜母亲盯着大姐辨认良久,最后犹豫着说,这是梅?

是啊,是啊,你认出来了?大胜和大姐激动地叫。

梅,梅啊,大胜母亲伸出另一只手,使劲握住大姐,梅,梅,你看我啊,成这样子了。

你看,她能认出人了,之前两三年谁都认不得。我每天给她做康复,她可也努力,手一抓住单杠就不松。

大胜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牛角梳子,一下一下梳母亲的头发。

大胜指着旁边的二姐三姐,大胜母亲一一认了出来。到了我,她直直地盯了好长时间,眼睛里一片茫然。

这是小清啊。

大姐把我拉到她身边,蹲下来让她看。

她抓住我的手,手像枯枝一样,瘦得只有骨头,却非常有力,她使劲看着我,最后无望地摇摇头,眼泪从眼角浸了出来,说,我是一点用也没有了,一点用也没有啊。

大胜安慰她说,小清一直在外面上学,要是走在街上,我猛一下都认不出来,别说你了。

大姐问大胜单位那边怎么办?

大胜说以前停薪留职是一分不给,办早退后,按照他的工龄,还可以发个基本工资。不过,老婆还在上班,俩人加在一起算勉强够,老太太现在吃的都是维持的药,也不是很贵。

那你一个人能撑下来吗?

也没办法啊。人病了,谁都没办法。我老婆是每几个月回来一次,回来也能帮一下。

大姐拍着大胜母亲的手说,婶子,你看你这儿媳妇,又给你挣钱,又回来伺候你,以后可别再说人家了。

大胜母亲不喜欢自己的儿媳妇,周围的邻居都知道。当年大胜带老婆回来,大胜母亲觉得她长得不好,人看着又不机灵,配不上自己儿子,就爱理不理,还经常挑刺,批评人家碗刷得不干净,地扫得不好,说话不得体,把一个小姑娘说得哭了一遍又一遍。

大胜母亲头歪着,使劲往下点,她想说话,可是嘴太慢,急得直流眼泪。

大胜扶着母亲的头,说,逗你呢,别急。

整个院子水泥铺地,地面平整光滑,物品简单有序。大胜母亲身上的棉布碎花上衣、裤子、脖子上的围兜都很干净,轮椅的把手、轮子闪着锃亮的光,一切都是经过精心打理过的。没有放弃,没有衰败,没有一丝赘物,简洁到几乎让人不适的地步。

大胜母亲后面,有一个低矮的类似于单杠的东西,这应该就是大胜所说的母亲恢复臂力用的器械。轮椅前面,架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个有吸盘底的碗。大胜说母亲每天吃饭像打仗,她的手不能协调动作,拿勺子非常艰难,大胜要在一旁鼓励加帮助,一顿饭从热到凉,再热热,又凉,往往需要一两个小时。

我们要走了。大胜母亲紧抓着大姐的手,她不愿我们离开。在她眼睛里,我清晰地看到死亡的阴影,看到她的恐惧。这是我从小到大在许多村庄老人眼睛里看到的。在村庄,死亡就是一次次公开的教育,同时,也慢慢习惯这样的无常。

大胜站在母亲旁边,目送我们出去。

在快到门口的时候,我看到院子角落边的桌子上摆着一副牌,看样子是在算命。我很想过去看看,大胜算出来的是什么命。

那张桌子充溢着寂寞,这寂寞释放出来,覆盖整个院落。

就像大胜。他脸上潜藏着忧郁,这是他长年孤独和辛劳所累积出来的气息,和他的花园一样,非常美,美得让人伤心。

(选自《梁庄十年》,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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