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2020-2021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昆明的雨》选段,完成下面小题。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枞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枞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枞,他跳下去把鸡枞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枞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做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叫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的溜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1)、阅读选段内容,完成下面的思维导图。

(2)、第⑤段前后两处画线句句末标点采用问号和叹号连用(?!),小麦和小乔觉得很新奇,展开了研讨,请你完成下面的对话。

这东西也能吃?!这东西这么好吃?!

小乔:这问号和叹号连用表达什么语气啊?

小麦:①

小乔:原来如此,不过我联系前后两句话内容反复诵读,感觉这两句表达的情感各有侧重,前一句侧重表达②,后一句侧重表达③

小麦:你如果联系这一段内容来看,你能看出作者运用对比手法,突出了④

(3)、小麦和小乔研读本文。小乔认为第⑤段写得没意思,介绍菌子的种类,写成了说明文;小麦认为写得有意思,却说不出道理来。请你结合文本内容,帮小麦说说第⑤段好在哪里。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①但是,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别的东西延伸得更快,柏油路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一排一排挨过来。所有原来在地面上自然生长的东西都被铲除,被连根拔起。只有那树被一重又一重死鱼般的灰白色包围,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但树顶仍在雨后滴翠,有新的建筑物衬托,绿得更深沉。公共汽车在树旁插下站牌,让下车的人好在树下从容撑伞。入夜,毛毛细雨比猫步还轻,跌进树叶里汇成敲响路面的点点滴滴,泄露了秘密,很湿,也很有诗意。那树被工头和工务局里的科员端详过计算过无数次,但他依然绿着。

       ②计程车像饥蝗拥来。“为什么这儿有一棵树呢?”一个司机喃喃。“而且是这么老这么大的树。”乘客也喃喃。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树旁的公共汽车站搬了,树下的水果摊搬了,不远处的幼稚园也要搬,看何处能属于孩子。只有那棵树屹立不动,连一片叶子也不落下。那一蓬蓬叶子照旧绿,绿得很。

       ③啊,啊,树是没有脚的。树是世袭的土著,是大地的效死者。树离根,根离土,树即毁灭。它们的传统是引颈受戮,即使是神话作家也不曾说森林逃亡。连一片叶也不逃走,无论风力多大。任凭头上已飘过十万朵云,地上叠过廿万个脚印,任凭在那枝丫间跳跃的鸟族已换了五十代子孙,任凭鸟的子孙已栖息青山。当幼苗长出来,当上帝伸手施洗礼,上帝曾说:“你绿在这里,绿着生,绿着死,死复绿。”啊!所以那树,冒死掩覆已失去的土地,作徒劳无用的贡献,在星空下仰望上帝。

       ④这天,一个喝醉了的驾驶者,以60英里的速度,对准树干撞去。于是人死。于是交通专家宣判那树要偿命。于是这一天来了,电锯从树的踝骨咬下去,嚼碎,撒了一圈白森森的骨粉。那树仅仅在倒地时呻吟了一声。这次屠杀安排在深夜进行,为了不影响马路上的交通。夜很静,像树的祖先时代,星临万户,天象庄严,可是树没有说什么,上帝也没有。一切预定。一切先有默契,不再多言。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超级坚强动物
      ①世界上最坚强的动物是什么?最近,欧洲空间局的研究人员宣布,他们利用无人太空舱所得的航天实验数据发现,世界上最坚强的动物是一种我们肉眼看不清楚的水熊虫。
      ②2007年9月,一批水熊虫搭载欧洲航天局发射的“光子-M3”无人飞船进入太空,接受严峻的生存考验。研究人员希望用一些容易生存的物种,来测定太空中严酷环境下的生物反应。他们选择了两种水熊虫——大黄水熊虫和小斑水熊虫进入太空舱。10天之后,在能够立即让人类和其他绝大多数生命体丧命的太空环境中,所有大黄水熊虫和大部分小斑水熊虫都未能通过测试,牺牲在茫茫太空之中。但有10%的小斑水熊虫尽管停止了一切生物活动,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活生生地回到地球,成为了“航天英雄”。
  ③太空的真空和低温对于许多可以休眠的生物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它们最怕的是太空中的超强辐射。比如太空中的紫外线辐射强度是地表的1 000倍,在太空强烈紫外线的照射下,大黄水熊虫的一些细胞遭受紫外线灼伤而坏死,从而导致大黄水熊虫死亡。在完全开放的太空,只有10%的小斑水熊虫能够忍受如此极端的考验。存活下来的小斑水熊虫在结束太空之旅后,甚至仍具有良好的繁殖能力,产下了一些“水熊虫宝宝”。            
      ④研究人员推测,小斑水熊虫肯定有一种独特的细胞机制可以修复辐射造成的伤害,或者它们有办法直接抵御太阳辐射。这是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可以在这类恶劣条件下存活的动物。这种虫子居然能在真空、超低温和强太阳辐射等多重极端恶劣环境下生存10天。
      ⑤除此之外,水熊虫在地球上的超强忍耐力也早就为科学家所熟知。水熊虫虽然生活在潮湿的环境中,但是它们有超强的耐旱能力,能够进入脱水状态。当栖息环境处于干燥状态时,它们停止所有新陈代谢,处于一种假死的休眠之中,甚至能这样“假死”数十年,直到有一滴水来唤醒它。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小麦物语

    “二月初二龙抬头”,在刚刚过去的农历二月初二,大部分的中国北方家庭,都会全家共吃意喻“龙耳”的饺子。或许跟饺子里喷香的肉馅相比,饺子皮不太像是主角,但是没了用面粉做的饺子皮,又怎么能够称作饺子呢?它是安安心心地将一切包裹起来的基础。我愿意把“神奇”二字赋予面粉的来源—小麦。

    大约一万年前,在中东黎凡特新月地区、约旦河谷的某个好奇的人类,在土地里有意或无意地播下了一些野麦的种子。后来,在这片土地丰饶肥沃、气候干爽的冲积平原上,这些种子萌发并生长起来,结出了野麦粒,人们惊喜地发现,自己可以通过劳作,掌控播种和收获,定居下来,不必再逐水草而生,原始农业就此应运而生,农业和耕作使人口开始有了稳定增长,土地、私产的概念出现并强化,随后有了社会分工和统治层级;一言以蔽之,人们通过耕种早期作物,向更高层次的文明迈进。而小麦,就是早期作物的一种。

    我们食用的,其实是小麦的颖果,淀粉主要来源于给胚芽提供营养的胚乳。和其它主食不一样,我们一般不把小麦的果实用来直接食用,而是将它磨碎成面粉,在面粉的基础上再进行加工。其中,未去除表皮麸质、粗糙且颜色较深的,就是我们说的“全麦”,而去除麸质的白面粉则更加细腻。当然,白面最初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得起的。小麦的英语单词wheat来自古日耳曼语,意为“发光的、洁白的”,可见早期白面粉在人们餐桌上的崇高地位。18世纪以后,白面才成为欧洲大部分地区的主食,在这之前,多数人吃的面都是带麸质的全麦、黑麦和燕麦的混合物。

    需要深加工的小麦,之所以能够打败可以直接吃的同行,成为当仁不让的主食,也是有其神奇之处的。首先,是小麦中蕴含的能量密度相对较高,能够和它匹敌的就只有水稻和玉米,这也是为什么玉米、水稻、小麦分居全球主食产量前三甲。小麦强大的适应能力,则是它的另外一个优势。只要在日照充足的季节,有稳定的灌溉水源,就能够生长,凭借发达的根系,小麦甚至可以在高纬度高海拔的高原地区顽强生存。

    小麦的另外一个神奇之处是面筋蛋白。在过去,肉可是稀罕东西,人们需要从天然的作物中获取蛋白质,小麦以仅次于大豆的蛋白含量(大约10%-15%)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这个重任。此外经过磨碎处理的小麦面粉,含水量可以很低,不易腐坏,所以可以长时间贮存。

    占据西方人餐桌的主食面包,是小麦最为常见的面目之一。烤面包的时候,面粉和水形成的面筋蛋白像一张充满弹性的网,把酵母释放出的二氧化碳裹在它的怀抱里,这种由古埃及人最先研发出来的烤面包技艺,让面粉变身成蓬松而富有韧性的食物。也难怪“面包”一次又一次地被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提及,“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是人们对生活的期盼。在天主教圣餐礼时使用的“圣餐面包”,则代表着耶稣基督的身体和圣意。在过去,面包甚至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从小麦到面包,需要磨坊磨面,需要大型的炭炉烘烤,需要面包房师傅的手艺。因此,在欧洲许多村镇和城市,面包房往往位于公共区域的中心。吃这件小事,从而也和社会经济融为了一体。

    小麦的另一个分身,则是面条。有了面筋蛋白,面条的“变型”功能更加强大,可以容易地揉搓、拉成长条。不同的地方小麦,品种不同,面筋蛋白的含量也不同,不同的加工技术让面条呈现出不同的口感。除了面包和面条,小麦的其他分身也让人眼花缭乱,新疆的馕、阿拉伯的皮塔饼、墨西哥卷饼;饺子馄饨包子油条披萨饼干曲奇蛋糕等等等等,简直不胜枚举。这些都是我们人类创造力的非凡体现,把各式各样的风味和文化,以恰到好处的方式,融入小麦的蛋白和淀粉赐予我们的生命建筑原料中,人类的文明才得以延续。

    诞生于新月地区的小麦,通过人类的迁徙、交换和贸易,走向世界各地,并扎根在除南极洲以外世界大部分的地区,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文明。小麦作为一种食物,改变了人类的历史,也见证着人类走向繁荣的脚步。“我们驯化了小麦,小麦也驯化了我们”。

(选文有删改)

阅读秦文君的《红书包》,完成问题。

       20年前,我还是个小学四年级学生。

       有一回,同班的汪丽娜背了一只崭新的红书包,那书包简直美极了,我只看它一眼,心里就发颤。

       那天,我被这美丽的红书包缠绕着,别的一切都退得远远的,我甚至感到,快活与否,就同这书包紧密地连在了一起。放学时,汪丽娜就走在我的前面,我听着大伙都在议论她的书包漂亮,不觉有点儿生她的气。在此同时,一个念头升了起来:我一定也要有一只这样的红书包。

       一连几天,只要一放学,我就上大街,专跑文具店。终于,在一家小文具店的橱窗里,找到了这样的红书包。隔了层光闪闪的橱窗玻璃,我发现它更吸引人了。我在它跟前站了许久,一会儿(    )看,一会儿(    )看,过会儿(    ),单眼看。“没有什么能同它比美。”真的,当时我就那么想。

       我又奔又跑地赶到车站,等了三辆公共汽车,才等到母亲从车上下来。她惊讶地看着我,我什么也不说,拉着她的手就奔那家文具店。到了那儿,就指着红书包说:“给我买吧,妈妈。”

      “可你的书包还挺新的,而且也很漂亮。”

       我不知怎的就想哭,一边死活不肯离开,像是打算在这儿站一辈子。妈妈摸摸我发烫的额头,心就软了。没想到,她摸出钱夹要付钱时,才发觉带的钱不够。可在这时,店要打烊①了。

       夜里,我老做梦,梦见店里的红书包让人用一把大剪刀剪坏了,急得我大嚷大叫起来。爸爸把我唤醒,小声对我说,明天,他下了班就去把我的红书包买回来。

       第二天的整个白天,我都非常快活,而且还很紧张很激动。见了汪丽娜,我就想:我马上就可以背上那只红书包,同你的那只毫无差别。到了傍晚,我突然又变得惴惴不安:万一那店里的书包都让别人买去了呢!于是,我三番五次往那里跑,弄得店里人都开始皱起眉头来打量我。

       晚上,爸爸推着自行车,一手高高举着红书包回来了。我抢过那只鲜红的书包,高兴得打转。等乐过之后,才看见妈妈正在给爸爸搽松节油。原来,为了快点赶到店里,爸爸骑车时同一部黄鱼车撞在一起,膝盖上肿起老大一块。

       我的心情沉重起来:我怎么会不顾一切地迷上这红书包的,竟没看见爸爸的膝盖为了它受伤了呢。

       爸爸说:“爱美不是件坏事,可生活中美的东西太多了,你跟在别人后面,永远也是跟不过来的,能体会美才是最美的事情。”

       第二天,我背着红书包兴高采烈地去学校,在校门口碰见汪丽娜,谁知她已换了一个紫色的新书包,比原来的红书包漂亮不知多少倍。

       从那天起,我似乎更加关注一切美丽,美的旖旎②永远能给予我无限的灵感,可是从此就没有再像过去那样焦躁不安了。能懂得美,懂得美在何处有时就很知足了,也很快乐,世界上最美的莫过于存着的爱美的心。

       后来,那个红书包用旧了,而我一直珍藏着它。不为别的,就为它成了我生活的一个启示录。

                                                                                                                                                                             (选自《秦文君文集》,有改动)

     【注】①打烊:关门停止营业。②旖旎:柔和美好。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问题

“情绪污染”也是病

       所谓“情绪污染”,是指一个人的坏心情影响了几个人的好心情。其实,家庭中的“情绪污染”尤其值得注意。其明显特征,一是“患病的多”:因孩子生气,因家务生气,因性格不合生气,因在外面不顺心生气,回家拿老婆孩子生气等等。总之,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生气。有人研究认为,家庭气氛如果长期压抑、沉闷,很容易使人神经系统紊乱,免疫能力下降,患病机率升高。正所谓“情绪致病”。“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凡患情感失调的人,发病的风险是正常人的2倍。因而发出了‘生气等于自杀’的警告。”

       防止“情绪污染”,主要还是加强品格和心情修养。人心情愉悦,就能分泌更多的内啡肽,使人精神快乐,健康长寿。反之,则会减少这种物质的分泌,使人抑郁寡欢,加速老化。某刊曾登载如下相处金言:“为小事争吵是愚蠢,为大事争吵是无能。做你该干的事,不做无谓的精神消耗。”其次,要善于克制与忍让。不少大腕、政治家都不断警示自己要“制怒”,要“骤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作为普通百姓,更应该“有话好好说”,有事商量着办,切不可动辄争吵、斗气、自家相残。再次,要审视自己,多加交流。人无完人,谁都有毛病。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多交流,多沟通,及时了解对方的意见、看法和心理需求。寻找共同点,扩大共同点,共同构建欢愉和谐的家庭气氛。

       此外,还有扩大宽容,多点幽默。所谓宽容,即互谅互让。幽默不仅体现宽容,而且富有趣味和启示,能调节情绪,宽松气氛,使人步入和谐,感受更为从容乐观的思想境界。有所悟之人曾造出如下箴言:“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性情乐观的人,记住。自己所能干的就是给身边的人带来轻松和愉快。”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北大荒的雪

    肖复兴

    ①在北大荒,我喂过一年多的猪。猪号在我们二队最西头,再外面就是一片荒原,空旷得犹如到了天之外。猪号算我一共四个人:本地老乡老黄,山东汉子小尹,班长老王。班长叫王习凯,待我很好。在他眼里,我还是个孩子。

    ②我到猪号报到是冬天,我和小尹住在烀猪食大屋旁的一间小屋里。每天收工,老王和老黄回家前,都要嘱咐我们,别贪睡,警醒点儿,要是半夜下雪,别忘了起来看看猪栏有没有被风雪吹开了。猪号的冬天,这是最让人头疼也最让人警惕的大事。

    ③这样的大事,在那一年的冬天,让我赶上了。一天半夜里,呼啸而至的暴风雪,像莽撞的醉汉一样,使劲儿扑打着我们小屋的窗户。我睡得死,小尹把我推醒,跑到猪号一看,最让人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猪栏都被吹开了,一群猪八戒正在疯狂地往荒原上拥。暗夜的天空纷纷扬扬的雪片子越来越大。跑到荒原上的猪,我根本看不清,小尹在猪号干了好几年,有经验,我就紧跟着他往前跑。

    ④这时候,老王和老黄也从各自的家里赶了过来,跟着我们一起追猪。在北大荒六年,我是第一次在半夜里跑到荒原上,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雪。可能是因为在夜色的衬托下,风雪显得比白天更为可拍,更为疯狂。

    ⑤不过,老王和老黄一来,我和小尹就有了主心骨,暴风雪也不那么可怕了。就是这样一定心,一走神,我一脚踩空,掉进了雪窝子里。立刻,鼻孔里,嘴巴里,脖领里,全是冰冷的雪花。眼前一片漆黑,脑子里一片空白。

    ⑥我已经不知道,最后我是怎么被老王他们从雪窝子救上来的了。我也不知道最后他们是怎么把那群猪八戒赶回猪栏。那时我已经冻成了雪疙瘩。等我睁开眼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老王家中的炕上了,还盖着他家唯一的一床棉被。老王的老婆抱着一盆雪花,正在用雪给我从头到脚地揉搓。睁开眼睛,我看见的是老王的老婆那一双明澈的眼睛,正笑着看着我。想想,那时候,她也就是四十岁上下的样子。

    ⑦每逢想起暴风雪后的老王一家,想起老王家的那铺热炕,那床棉被,我都会忍不住涌出感既:知青,如今早已经成为一个历史的名词,需要有心人善良地去抚模,才能够感受到它的温度,但是,谁还有当年老王和他老婆这样的耐心与诚意呢?

    ⑧前几年,我重返北大荒。我特意找到老王的家。老王刚刚和一群知青到队部大会议室去了,家里只剩下老王的老婆一个人。 她走近我的身边,用眼睛凑近我,仔细瞅了瞅,认出了我,一把拉住我的手,连声对我说:“我的心脏不好,眼睛也不好,一只眼睛是假的了,我不敢和老王去队部看你们。”

    ⑨握住她那瘦骨嶙峋的手,我说不出一句话,我看见她昏花而浑浊的眼睛里含着泪花。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那年暴风雪夜里地用雪为我擦身时望着我的眼光。那时,她的眼睛,明如秋水,是那样的清澈!

    ⑩走出老王的家,老王的老婆一再坚持要送我。

    ⑪刚刚送出院子,她忽然一屁股就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佝偻的胸脯起伏得很厉害。毕竟七十多岁了,那天,阳光格外地强,热浪涨涌。我赶紧扶她起来,想送她回家,她摇摇头说:“不碍事的,老毛病了,一回儿就好。让我送送你,送你到路上,我看不清,能感觉着你走远。”

    ⑫她就这样一直把我送到队里的土路上,走了老远,我回头看见她站着站着,一屁股又坐在土路上,向我使劲地挥着手,又摆着手。

    ⑬那一刻,我不敢再回头。

    ⑭没有雪的冬天,只是冬天的赝品。没有雪的北大荒,还能叫作北大荒吗?

    ⑮不知为什么:也不知别人怎么想,想起北大荒的雪,总会让我感受到北大荒最寒冷最凛冽,却也是最温暖的那一部分,总会让我感到北大荒最柔软最脆弱,却也是最富有韧性的那一部分。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01月15日,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