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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云南省2020年中考语文真题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多读多写

    ①语文能力的提高要靠多读多写,长期积累,不能速战速决。

    ②俗传一句玩笑话,“千古文章一大抄”,就读他人文章以学习表达方法说,这句话却有相当的道理,一种意思,可用的表达方式(词语及其组织)不只一种,但不管其中的哪一种,都是由前人习用的框架描画或脱化而来。你不读,或读而不熟,有了意思,可用的表达框架茫茫然,拿起笔就难于得心应手。反之,多读,熟了,笔未着纸,可用的多种表达方式早已蜂拥而至,你自然可以随手拈来,不费思索而顺理成章。这是多读作用的初步,因而笔能达意。

    ③进一步,多读,熟悉各种表达方式,领会不同笔调的短长轻重,融会贯通,还可以推陈出新,把意思表达得更圆通,更生动。

    ④多读,所学又不只是表达方面,还有内客方面。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吸收“思想”。学作文,由不会而变为会,由不好而变为好,既要能写,既顺利达意,又要有所写,即有值得研究的内容。这内容,说是思想也好,知识也好,至少就初期说,面壁自然悟不出,自己观察研究也所得有限。要有,就不能不吸收别人的,吸收的方法,主要当然是“读”。还有一种是学“思路”。思想,知识,其出现,其存在,都是有条理的,作文的内容必须合乎这个条理,这条理,成文之前就要有,那就是思路的条理,也就是想得头头是道,才能写得头头是道。这思路的条理也是渐渐培养成的,而培养之道,我个人的经验,就一般人说,主要是来自“学”,即读他人的。其次才是“思”,因为思,至少就早期说,绝大部分是顺着他人(所读之文)的路子走的。

⑤多读,熟了,积蓄在两方面增多,既有内容可写,又熟悉如何表达,作文的困难自然就没有了。这样,专靠多读,不多写是不是可以呢?据我所知,有的人,读的方面修养很高;却不轻易动笔,间或动笔,像是功夫还是相当纯熟。这或许就是俗语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或者引杜甫的诗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吧?我想这意思并不完全对,或者说,话说得过于简略,以致我们理解得不全面,事实是,就是不轻易动笔的人,以及“读书破万卷”的杜甫,至少在学习的时期,也是既勤读又勤写的,读而不写,读多了,自然会写的事是没有的。多写的作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由读来得熟悉,必通过自己的笔才能明朗、巩固,成为熟练,另一方面,写不只随着思路走,还是整理思路的过程,必须常写,内容才可以精粹,更有条理。

    ⑥生而好之者也许没有,培养而成为书淫、诗癖的却所在多有。我还记得老师行辈中的一些人,他们亲口说,“多年了,工作之暇,如果眼前没有书,手里没有笔,总觉得没着没落。”就这样,他们有的未及上寿,一生却读了古今中外无数著作,写了上百万字。他们没觉得烦腻,反以为乐,原因就是多年如此,成了难于改变的习惯。准此理,多读多写并非难事,办法是养成习惯,使之成为乐趣。

(选自张中行《作文杂读》,有删改。)

(1)、请根据文章内容将下面空白处补充完整。

(2)、第⑤段引用“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目的是什么?
(3)、结合自己的读写经历,说说多读多写的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后母的三巴掌
        从六岁至今,跟后母一起生活了30年,烙在我骨血里磨不掉的是后母印在我屁股上的三巴掌。
        第一巴掌是我8岁那年夏天,我同伙伴从卖甜瓜的老头儿筐里偷了一只甜瓜,跑回家躲在街门后头吃。
       “哪来的?”后母看出不对劲儿了。
       “偷的。”我还觉得挺得意,挺能耐。
        “啪!”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拽过去照准屁股就是一巴掌,又响又干脆。疼得我腿肚儿直转筋,咧开嘴半天没哭出音来。
        “做贼!与老鼠一个祖宗!恨死人!把瓜扔了!不许吃!给,给老头儿送钱去!”后母那严酷的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我怕极了,不敢哭,接过两毛钱扔了瓜咧着嘴给卖瓜的送钱去。
        从此,别人多稀罕的东西都没动过我的心。
        第二巴掌是我10岁那年。
        要过年了,父亲交给后母一沓钱说:“准备过年,再给二小买几袋奶粉,别光喝炒面糊糊了。”
        二小是我刚出生的弟弟,后母没奶水,老喂他炒面糊糊。
        我看见后母将钱压在席底下。
        “阿巧”,前邻居二奶奶一大清早叫开我家门,喘着粗气在院子里跟后母说话,“章媳妇要生孩子生不出来得送医院,你手头有钱不?”“有。”我听见后母只说了一个字便往屋里跑。我赶紧把席底下的钱换了地方。“嗯?”后母揭开席一怔。“兴许是他爹又换了地方了,你先送人上医院,我去找他爹,随后给你送去,200块整。”
        二奶奶小跑走了。我神秘兮兮地把钱给后母看:“过年呢,不借给她。”
       后母二话没说,一把把我从被窝里薅出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我直蹦高,她却夺过钱跑出去了。
       “小孩子家家的,不学理性,谁还能没个病灾的,等自己陷在坑里就找不着道儿了。”后母回来后并不哄我,还瞪着眼训我。
       父亲知道了,说“该把屁股打碎。”
       从此,“帮”字在我的理解里有了深刻而特殊的含义。
       第三巴掌是我14岁那年。
       考上了县里的重点初中,但吃住自理家里负担不了。
       “我不上了,帮娘喂猪吧。借人求人多难。”我吃饭时说。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揪起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直钻心,但我没哭,因为我稍懂人事了,知道听后母巴掌后的教训才重要。
         “一指头年纪,还没见事就先低头!抬起来!不念书,大了能中屁用!我去求人借,还用你费心!再有这想法眼睛抠出来喂猪!”我哭了,不是因为屁股疼,而是在我理解后母一片心血之后感动得哭了。我在内心发誓:“等我会写文章时,一定先写后母。”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小题。

钟霄的第九年

王璐琪

    我们画室有一名特殊的学生,在大家只有17岁的时候,他已经26岁了。

    所有的人都在准备美术高考,他也在准备,据说,这已经是第9年了。在艺术生的群体中,他这样的情况很常见。

    他曾经在墙上画了一幅画,只处理了一半画面,另一半像是被人撕掉了,还卷着纸边,所有的人都以为这是一幅贴在墙上的残破画。那天老师来的比较晚,他到画室后巡视了一圈,然后生气了。“昨天的值日生是谁?怎么这里还贴着一幅破……”他抬起手摁住墙的一瞬间愣住了,手指放在上面很久没有拿下来,再回过头的时候,老师目光直视着他,说:“钟霄,别再考了!我聘你当画室老师,做我的副手。”

    全班目光齐刷刷盯着他,我崇拜地看着他。他没有回答,依然专注地挥舞着手里的画笔。我坐的位置刚好在他的侧面,清楚地看到他捏笔的手腕一抖,一块颜色画歪了。谁都知道他要考全国最好的美术学院,因为他不肯将就别的。关于那所北方的美术学院,大部分人是不敢奢望的,包括我。

    我们画室在一栋破旧的七层高的居民楼里,那段时光非常快乐,一群孩子肆意地在残破的墙上涂鸦。一栋即将被拆除的旧楼,被我们装点的犹如“卢浮宫”,格外美丽。

    我们最喜欢的地方是这栋楼的天台,几个伙伴常常三三两两在天台眺望月亮,谈论着明天的梦想。在我们谈天说地的时候,他一定要带着一个速写本,把我们的形态画在纸上。只有提起那所梦想中的美术学院时,他才会插上一两句话。

    美术高考前夕,画室里只听得见笔划过纸面时的沙沙声。忽然有一位同学喊到,“钟霄,外面有人找你。”那是一个年迈的老人,头发几乎全白了,脸晒得土黄,穿着一身蓝色的衣服,背着一个布兜。看见钟霄出来,老人黯淡的脸上现出一丝笑容,犹如点了一盏灯。他们站在画室门口,说了很长时间的话,老人几次把布兜交到他手里,钟霄都不接,硬推回去。这样僵持了一会儿,老人生气了,一跺脚,他才勉为其难地接了过来。

    待他回来后,我问他,“那是你爷爷?”他面无表情地说:“是我爸,他知道我明天要考试,给我送庙里求来的馒头,说是吃了耳聪目明,一准儿能考上大学。”后来,我转身拿铅笔时,发现他正在默默地流泪,我同情地看着他。

    这一年,他没有参加考试,做了老师的副手。他坚持了九年,却在第九年的时候放弃了,我很吃惊。而这一年,我却意外地收到了他梦想的那所美院的录取通知书。所有人都过来祝贺我,他也不例外,那张单薄的纸,被他摩挲了好多遍,“真羡慕你,真的,羡慕你。”他复读机一样,反复讲,反复说,像是在对我说,也像是在对他自己说。

    “你为什么不再试一试呢?”我问他。他为难地笑笑:“我怕今年考上了,家里拿不出学费。任性考了那么多年,是该给家里挣点钱了。等攒够了钱,我再考。”我想尝试着安慰他,却发觉自己词穷了。

    高考后,画室被拆除了,我们的“卢浮宫”倒塌了。

    再去看他时,他气色好了很多,已经成了老师的合伙人。他邀请我去画室看一看。上了顶层后,我震惊了:顶层的墙壁上,全是孩子们的涂鸦,极像当年我们的“卢浮宫”,尤其是天台。他站在一片彩绘前对着我笑,既像从前那个执著的青年,又像一个全新的人。“虽然没有考上那所美院,可美院现在会请我讲课,也值了……”他谈起自己的事业,开始滔滔不绝。不远处有学生喊他,他去学生那里指导了。

    我沿着彩绘墙慢慢地走,忽然发现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幅残破的速写画,走近一看,我笑了,又是他的恶作剧,让人误以为是贴上去的。可是当我看完速写画和画旁边的彩绘时,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那是六、七个少年坐在天台上看月亮,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半空,唯独他,一手拿着画笔,两只眼睛却看向我们。速写画旁边,有那么一个真人比例大小的彩绘,是个蓝色的阿凡达。她手持长矛,满脸警戒的神情,忠心耿耿地守护着他们的潘多拉星球,以及我们曾经的“卢浮宫”。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剔红:天生的贵族

王平

    ①在一些历史古装电视剧中,你有没有注意到后宫中的起居、坐卧、把玩等各种器具大多是种红漆木器,而非金银珠宝。去北京故宫博物院参观,你会看到宫廷内各种用具和摆设器物最多的也是那种红漆木器。

    ②这种红漆木器被称作“剔红”,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工艺品,远比金银珠宝贵重得多,那可是奢侈品中的贵族。2017年5月,在英国伦敦苏富比中国艺术珍品拍卖会上,一件元末明初剔红花卉纹大盘拍出了1568750英镑(约合人民币1400万元)。

    ③剔红何以如此昂贵?这就不得不说说它的材质和制作工艺了。

    ④剔红,又称雕红漆、红雕漆,是中国漆器工艺的一种,常以木灰、金属为胎,在胎骨上层层髹红漆至一定的厚度,待半干时描上画稿,然后再雕刻花纹。

    ⑤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是事实上远不是说的这么简单。

    ⑥首先,既然是漆器,就少不了用到漆。剔红使用的天然漆取自漆树,需要用特定的刀子将树皮划开,用容器一滴一滴地接住。生长16年以上的漆树才可取漆,而一棵生长了20年的漆树一年的产漆量也不过250克。原材料如此来之不易,注定了剔红是天生的贵族。

    ⑦有了漆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它的制作工艺才是压轴大戏。

    ⑧剔红是在器物的胎型上,涂上几十层朱色大漆,待干后再雕刻出浮雕纹样。涂漆就是一道繁杂的工序,必须用真丝麻团沾染,以旋转揉捏的方式在胎型上擦拭。每一分力道都需拿捏准确,才能均匀上漆,相当不容易。涂完一层后,得等它干透,才能涂抹下一层。制作一件剔红漆器,少则八九十层,多则两百层以上。每一道漆层都不能在阳光下暴晒,只能慢慢等其自然阴干。完成一件剔红成品,少则需半年,多则需两三年。想想,这该有多么不容易啊!

    ⑨更不容易的是“剔”。

    ⑩收藏家马未都先生曾这样解释“剔”:“以硬碰硬为雕,以硬碰软为剔。”汉字就是这样奇妙,一个“别”宇既解释了剔红的制作方法,又道出了剔红制作的不容易。以硬碰软,是指剔红雕刻制作工艺——用坚硬的刀子在漆将干未干、呈牛皮糖状态时进行雕剔。漆干则脆,一剔就裂;漆湿则黏,沾刀无型。素胎上涂一层漆后,雕刻师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一将干未干时进行雕剔。这个过程非常考验工匠下刀前的构图设计和刀功,要出刀无悔,运刀如笔才行。一刀出错,前功尽弃,不管你制作到了哪一步,这件漆器都无法挽回了。

    ⑪此外,从工匠手里出来的崭新的别红器具还不算成品。新制的剔红作品颜色过于明艳,略显俗气,还不是它最好的状态,还需要使用者双手摩挲,历经时间打磨,才能呈现成熟温婉的红,剔出的纹样才能活灵活现。也就是说,剔红必须使用多年,才能历久弥新,光彩照人。

    ⑫想想看,这剔红是不是比金银珠宝更不易得?

    ⑬你也许会问,既然能剔红,那能不能“剔”别的?当然可以,根据漆色不同,剔红、剔黄、剔绿、剔黑、剔彩等都是有的。别红技艺起源于唐朝,成熟于宋元时期,发展于明清两代。因明朝皇帝姓朱(大红色),剔红受到宫廷专宠,就发扬光大了。加之早期流传下来的其他作品很罕见,于是我们看到的都是剔红了。

现代文阅读

一日的春光

冰心

        去年冬末,我给一位远方的朋友写信,曾说:“我要尽量地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

        今年北平的春天来得特别晚,而且在还不知春在哪里的时候,抬头忽见黄尘中绿叶成荫,柳絮乱飞,才晓得在厚厚的尘沙黄幕之后,春还未曾露面,已悄悄地远去了。

        天下事都是如此——

        去年冬天特别的冷,也显得特别的长。每天夜里,灯下孤坐,听着扑窗怒号的朔风,小楼震动,觉得身上心里,都没有一丝暖气。一冬来,一切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似乎都冻得蜷伏在每一个细胞的深处。我无聊地安慰自己说:“等着罢,冬天来了,春天还能很远吗?”

        然而这狂风、大雪,冬天的行列,排得意外长,似乎没有完尽的时候。有一天看见湖上冰软了,我的心顿然欢喜,说:“春天来了!”当天夜里,北风又卷起漫天匝地的黄沙,愤怒地扑着我的窗户,把我心中的春意,又吹得四散。有一天看见柳梢嫩黄了,那天的下午,又不住地下着不成雪的冷雨,黄昏时节,严冬的衣服,又披上了身。有一天看见院里的桃花开了,这天刚刚过午,从东南的天边,顷刻布满了惨暗的黄云,跟着千枝风动,这刚放蕊的春英,又都埋罩在漠漠的黄尘里……

        九十天看看过尽——我不信了春天!

        几位朋友说:“到大觉寺看杏花去罢。”虽然我的心中,始终未曾得到春的消息,却也跟着大家去了。到了管家岭,扑面的风尘里,几百棵杏树枝头,一望已尽是残花败蕊;转到大工,向阳的山谷之中,还有几株盛开的红杏,然而盛开中气力已尽,不是那满树浓红、花蕊相间的情态了。

        我想:“春去了就去了罢!”归途中心里倒也坦然,这坦然中是三分悼惜,七分憎嫌,总之,我不信了春天。

        四月三十日的下午,有位朋友约我到挂甲屯吴家花园看海棠,“且喜天气晴明”——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是九十春光中唯一的春天——海棠花又是我所深爱的,就欣然地答应了。

        东坡恨海棠无香,我却以为若是香得不妙,宁可无香。我的院里栽了几棵丁香和珍珠梅,夏天还有玉簪,秋天还有菊花,栽后都很后悔。因为这些花香,都使我头痛,不能折来养在屋里。所以有香的花中,我只爱兰花、桂花、香豆花和玫瑰,无香的花中,海棠要算我最喜欢的了。

 海棠是浅浅的红,红得“乐而不淫”,淡淡的白,白得“哀而不伤”,又有满树的绿叶掩映着,秾纤适中,像一个天真、健美、欢悦的少女,同是造物者最得意的作品。

        斜阳里,我正对着那几树繁花坐下。

        春在眼前了!

        这四棵海棠在怀馨堂前,北边的那两棵较大,高出堂檐五六尺。花后是响晴蔚蓝的天,淡淡的半圆的月,遥俯树梢。这四棵树上,有千千万万玲珑娇艳的花朵,乱哄哄地在繁枝上挤着开……

        看见过幼儿园放学没有?从小小的门里,挤着跳出涌出使人眼花缭乱的一大群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这一大群跳着、涌着的,分散在极大的周围,在生命的四季里定格为永远的春天!

        那在海棠枝上卖力的春,使我当时有同样的感觉。

        一春来对于春的憎嫌,这时都消失了,喜悦地仰首,眼前是烂漫的春,骄奢的春,光艳的春——似乎春在九十日来无数的徘徊瞻顾,百就千拦,只为的是今日在此树枝头,快意恣情地一放!

        看得恰到好处,便辞谢了主人回来。这春天吞咽得口有余香!过了三四天,又有友人来约同去,我却回绝了。今年到处寻春,总是太晚,我知道那时若去,已是“落红万点愁如海”,春来萧索如斯,大不必去惹那如海的愁绪。

        虽然九十天中,只有一日的春光,而对于春天,似乎已得了酬报,不再怨恨憎嫌了。只是满意之余,还觉得有些遗憾,如同小孩子打架后相寻,大家忍不住回嗔作喜,却又不肯即时言归于好,只背着脸,低着头,噘着嘴说:“早知道你又来哄我找我,当初又何必把我冰在那里呢?”

一九三六年五月八日夜,北平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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