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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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重复)2016-2017学年广东省深圳市沙井中学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魔盒

(英)大卫•洛契佛特

    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一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碰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敲门声。

    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纤细,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般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景……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你的心境不佳。”

    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地殷勤献上的热茶所驱散了。

    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有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给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凯撒的空袭,后来德国法西斯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我感到十分好奇,贝格斯太太任然津津乐道地说:“此外,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面有什么吗?”

    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似乎①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当做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40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似乎②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这时我朗声大笑了起来——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究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

    “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40年前,我妈将这盒子合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呢。”

    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相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褪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包裹,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着伦敦城。灯火在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似乎③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升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本文有删节)

(1)、对本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故事发生在伦敦的一个黄昏,那时初次离开家乡的作者遭遇了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 B、贝格斯太太从来没有打开过她珍藏的盒子,却断定里面什么也没有,可见她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老人。 C、小说首尾的景物描写在结构上遥相呼应,浑然一体,然而两处景物描写表现的情感却不尽相同。 D、小说题目为“魔盒”,虽然文中没有一处提到“魔盒”两字,却是隐含“魔盒”的影子,成为小说的重要线索。 E、这篇小说写的抒情动人,它不是靠曲折跌宕的情节引人入胜,而是以温暖的情感和深刻的思想感染读者。
(2)、概括第一段所写景物的特点并简析其作用。

(3)、指出三处画线词语“似乎”在句中所起的作用。

(4)、联系全文,在空格内写一句话,要求连贯、生动,能揭示主旨。(不超过15字)

(5)、赏析文中贝格斯太太的形象。(不超过100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讲最后一个故事

裘山山

    不知是谁提议的,每人讲一个故事。

    当这个提议摆上桌面时,桌前坐着的八个人都已经喝得差不多了。

    简班长叫简单,如今早已是简处长了,他醉意浓浓地说,我可是天天看报的,大小报都看,从上班看到下班,谁要剽窃报上的现成故事,我马上就能知道,罚他喝酒!

    大家一个个说着自己的故事,引来一阵阵笑声。简单说,严亮,你讲讲吧,让我们也了解了解你。他一边说一边看着米晓岚,米晓岚若无其事的样子,但看得出,她的内心并不轻松。

    严亮和米晓岚上高中时就挺要好的,上大学后依然情深意长。没想到严亮从军医大毕业后,一下分到了西藏。两人就此分了手。

    孙家杰见严亮不讲,就说,这样吧……没等他说完话,张平均自顾自地说,有一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自己的酒楼喝酒,喝高兴了,就站起来大声宣布,今晚所有的客人都免单!这下可好,欢声雷动,夸我是个豪爽的老板……

    严亮说,比起你们讲的这些故事,我的生活实在太平淡了。我们团驻守的那个地方,叫察隅,海拔跟成都差不多,一年四季都能看到绿色,还有花。

    米晓岚插话说,察隅怎么会和成都海拔一样呢?差得太远了。

    严亮看她一眼说,你怎么知道?

    这是他们俩今晚第一次搭话。严亮说,当然,也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我们那儿有一种毒蚊子,它只要在你手上叮一下,你整条胳膊都会肿,半个月才能好。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蝎子煮熟了吃可以消毒,要是生吃会不会更好些呢?我就决定试试。

    简班长说,你小子胆子还挺大。他注意到,米晓岚抬起头来,有些担心地看着严亮。

    严亮笑笑说,我找来一个卫生员,让他观察我的情况。结果吃下去后,没有任何中毒反应。我这才大胆地用到临床上,当天就能止疼止痒,三天就能消肿。把我们团长高兴的,给我记了一功。

    简单说,严亮,我认为你讲的这个吃蝎子的故事,是今晚最精彩的故事。

    大家哄地笑起来,纷纷说,同意!同意!

    一个细细的声音突然响起,说,我还没讲呢,你们怎么就评出最精彩的了?

    米晓岚笑笑说,我来讲最后一个吧。

    米晓岚说,我认识一个女人,读中学时爱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男生也很爱她。他们彼此说了许多山盟海誓的话。后来,男生大学毕业分到了西藏。在家人的坚决反对下,她只好和他分手了,其实坦率地说,家人不反对,她自己也缺乏勇气,也害怕面对西藏……

    可是分手后,她怎么也忘不了他,怎么也无法开始新生活。去年暑假,女人终于决定去西藏找那个男生。她想也许见到他,发现他还爱着自己,自己也还爱着他,她就有勇气面对西藏了。

    女人坐飞机到了邦达机场,一下飞机,她就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像要死掉一样。到分区后得知,去他那个边防团的路被洪水冲断了,而且断了不止一处,正在抢修。她只好住在分区的招待所等。在招待所,她见到了许多要去那个边防团探亲的家属,不少人还带着孩子。那些日子,她听到了太多关于军人家属的故事,那些故事让她非常具体地明白了当一个军人妻子的艰辛和不易,她有些害怕了。

    分区司令员请沿线的地方政府协助,先把这些女人送到道路中断的地方,女人们步行走过塌方处后,再由下一段路的地方政府接上,继续往前走。就这样,一段一段地往前移。可是最后来接应她们的拖拉机无论怎么挤,也挤不下所有人。护送她们去的分区干事非常为难。政委的家属见状说,我回分区慢慢等着吧。这时,那个女人拦住了政委的家属,说,还是我下去吧,我不是家属,没道理挤这个座位的,我只是去看一个朋友。她和那些女人分开后,返回了分区,又返回了成都……

    严亮直直地看着米晓岚,好像被她的故事定住了似的。米晓岚艰难地笑笑,说,我承认,我没有勇气面对,所以我就……半途而废了。

    严亮忽然说,不,不是这样的,这个故事还有个结尾。结尾是,当那些女人到达时,所有的丈夫们都等在路口,他们呼啦一下冲上去,和自己满身风尘的妻子孩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作为医生,我当时也站在那里等她们。当我看到这一场景时,忽然想,幸好我没结婚 。

    苗娜忽然大声说,不是说好了不许讲伤心故事的吗?

    她的眼泪和话同时涌出。

    没有人说话。

(选自《北京文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显得如此冷漠、如此无情,仿佛他们抬着我穿过一座死城博物馆,穿过一个与我无关的、我所陌生的世界,虽然我的眼睛认出了这些东西,但这只是我的眼睛。这是不可能的事:三个月前我还坐在这里,画花瓶,描字,休息时带上我的果酱黄油面包下楼去,经过尼采、赫耳墨斯、恺撒、西塞罗、马可•奥勒留的画像前,再慢慢地走到楼下挂着《美狄亚》的过道里,然后到门房比尔格勒那里去,在他那间昏暗的小屋里喝牛奶,甚至可以冒险地抽支烟,尽管这是被禁止的。这怎么可能呢?他们一定把躺在我旁边的那个人抬到楼下放死人的地方去了。也许那些死人就躺在比尔格勒那间灰蒙蒙的小屋里,这间小屋曾散发着热牛奶的香味、尘土味和比尔格勒劣等烟草的气味……

    抬担架的终于又进来了,这回他们要把我抬到木板后面去。我躺在手术台上,看见自己的身影清晰地映照在上面那只灯泡的透明玻璃上,但是变得很小,缩成一丁点儿的白团团,就像一个土色纱布襁褓,好似一个格外嫩弱的早产儿。这就是我在玻璃灯泡上的模样。

    医生转过身去,背朝着我站在桌旁,在手术器械中翻来翻去。身材高大而苍老的消防队员站在木板前,他向我微笑着,疲倦而忧伤地微笑着,那张长满胡子茬的肮脏的脸,像是睡着了似的。我的目光扫过他的肩膀投向木板上了油漆的背面。就在这上面我看见了什么,自来到这个停尸间之后,它第一次触动了我的心灵,震撼了我内心某个隐秘的角落,使我惊骇万状,我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黑板上有我的笔迹。在上端第一行。我认出了我的笔迹,这比照镜子还要清晰,还要令人不安,我不用再怀疑了,这是我自己的手迹!其余的一切全都不足为凭,不论是美狄亚还是尼采,也不论是迪那里山地人的侧面照片,或是多哥的香蕉,连门上的十字印痕也不能算数。这些在别的学校里也都是一模一样的,但是我决不相信在别的学校有谁能用我的笔迹在黑板上写字。仅仅在三个月以前,就在那绝望的日子里,我们都必须写下这段铭文。现在这段铭文还依旧赫然在目:“流浪人,你若到斯巴……”哦,我现在想起来了,那时因为黑板太短,美术教师还骂过我,说我没有安排好,字体写得太大了。他摇着头,自己却也用同样大的字在下面写了:“流浪人,你若到斯巴……”

    这里留着我用六种字体写的笔迹:拉丁印刷体、德意志印刷体、斜体、罗马体、意大利体和圆体。清楚而工整地写了六遍:“流浪人,你若到斯巴……”

    医生小声把消防队员叫到他身边去,这样我才看见了整个铭文,它只差一点就完整无缺了,因为我的字写得太大,占的地方也太多了。

    我感到左大腿上挨了一针,全身猛地震颤了一下,我想抬起身子,可是坐不起来;我向自己的身子望去,现在我看到了,因为他们已经把我的包扎解开了,我失去了双臂,右腿也没有了!我猛地仰面躺了下来,因为我不能支撑自己。我失声呼叫,医生和消防队员愕然地望着我。可是医生只耸了耸肩膀,继续推他的注射器,筒心缓缓地、平稳地推到了底。我又想看看黑板,可是现在消防队员就站在我跟前,把黑板挡住了。他紧紧地按住我的肩膀,我闻到的是一股烟熏火燎的糊味和脏味,这是从他油腻的制服上发散出来的。我看到的只是他那张疲惫忧伤的面孔,现在我终于认出他来了——原来是比尔格勒!

    “牛奶,”我喃喃地说……

(节选自《流浪人,你若到斯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围墙

陆文夫

    昨夜一场风雨,建筑设计所的围墙倒塌了。

    这围墙要倒,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它至少百年了,几经倒塌,几经修补。历次的修补都不彻底,三十多米长的围墙高低不平,弯腰凸肚,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何况一场风雨!

    早晨,开碰头会。“现在我们研究一下围墙的问题。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吴所长用圆珠笔敲敲桌面:“原来的围墙和我们单位的性质不协调,新围墙一定要新颖别致,达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古典派”黄达泉接茬儿了:“围墙不但有实用价值,而且富有装饰意味,它对形成建筑群落的风格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现代派”朱舟把茶杯一放,“我们考虑问题要从实际出发,要造得高大牢固。”两派之外的何如锦开口了:“最合理的办法就是把塌下来的再垒上去,这在围墙的历史上是有例可循的。”

    “我想问一下,这围墙到底怎么修啊!”这是行政科的马而立。

    这个三十七岁、非常干练的办事员,却有着一张不那么令人放心的娃娃脸。某些人见到他就疑虑:整天衣冠楚楚,活儿没有少干,身上却不见泥污,这就形迹可疑。如果整天穿工作服、劳动鞋在人前走来走去,那就另有一种效果:“这人老成持重,艰苦朴素。”稳妥往往是缓慢的同义语,这马而立却灵活得像自行车的轮盘,一拨便能飞转。

    “到底怎么修嘛,我提出了原则,同志们也提供了许多很好的意见,这就看你的了。”吴所长拍拍马而立的肩膀,“好好干!”

    一支烟还没有抽完,马而立已登起自行车直奔房屋修建站……

    星期六晚上,设计所门前拉起了临时电线,四只两百兆的灯泡把马路照得灼亮。砖瓦、石灰、琉璃砖装过来;垃圾、碎砖运出去。星期天清早开始砌墙。马而立忙得飞起,还拉住看门的洪老头做帮手。泡茶,敬烟,寻找各色小物件,有时还飞车直奔杂货店。电灯直亮到夜间十一点。

    夜色中看这堵修好的围墙,颇有诗意。白墙,黑瓦,宝蓝色的漏窗泛出晶莹的光辉。树枝摇曳,灯光闪烁,好像童话般的世界深藏在围墙的里面。抬起头来,可以看到主建筑的黑色屋顶翘在夜空里,围墙带着和主建筑相似的风格进入了整体结构。附近的马路也变样了,好像是到了什么风景区的入口。

    马而立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办得最完美的一件大事!他在会议室的长沙发上睡了下去。这一觉睡得很沉。

    星期一早晨,上班的人们被突兀而起的围墙惊呆了,虽然人人都希望围墙赶快修好,如今却快得叫人毫无思想准备。如果工程是在人们的眼皮子底下进行,今天加一尺,明天高五寸,人来人往,满地乱砖泥水,工程结束时人们会跟着舒口气。如今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不习惯,太扎眼。谁都看得出,这围墙比原来的好,可有些人左看右看,总觉得有点“那个”,吴所长始终不发表意见,他觉得这围墙似乎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又像在想象之外。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哎,没想到马而立的手脚这么快!”

    被征求过意见的人很不满,觉得这围墙吸收正确的意见太少!他们指指点点:“这围墙不中不西,穿西装戴瓜皮帽,缠绿围巾,这打扮是哪个朝代的?”“是呀,围墙是墙,造个大屋顶干什么呢?”“太单调啦,应当在中间造两个方如意!”“两头应该造尖角,翘翘的。”所有感到有点“那个”的人都把围墙的缺点找了出来,他们批判能力总是大于创造能力。

    “马而立”,吴所长叫人了。“洪老头,你看见马而立上班没?”有人嚷嚷着帮忙找了,要对这个罪魁祸首当场质疑。

    看门的洪老头火气很大:“别鬼叫鬼喊的啦,人家两天两夜没有休息,像你!”洪老头对那些轻巧话儿很反感,“人家马不停蹄,衣服都和上泥水和汗了,那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来来往往的路人都说这围墙很好看。”

    马而立揉着眼睛爬起来了,朦朦胧胧挨了一顿批……

    冬天,设计所召开建筑学年会,几位专家一进门便被这堵围墙吸引住了,左看右看,都赞不绝口。会议上专家们以围墙为话题:这围墙回答了城市建筑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既有民族风格,又不盲目复古;经济实用,和原有建筑物的风格统一。

    设计所的到会者喜出望外,想不到金凤凰出在鸡窝里!吴所长说:“这主要是指导思想明确,同时发动群众进行充分的讨论。”各派代表人物也沾沾自喜地夸耀自己的贡献。

    马而立没权参会,只是在围墙门口进进出出,忙得飞起。不知道他又从什么地方弄来四只熊熊的炭火盆,使得房间里温暖如春,人人舒展。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志者(节选)

茅盾

    睁开眼来,两片嘴唇轻轻一松,就有一个烟圈儿从他嘴边腾起,摇摇摆摆去了一段路,然后停住,好像不知道上前好呢转弯好,得站住了转一转念头,这当儿,那圈子一点一点扩大,那烟色也一点一点变淡起来,大到不能再大,淡到不能再淡,烟圈子也就没有。

    他有点失望。这当儿,他夫人的脚步声从房门外来了,决不会错。老是像拖着鞋皮——拖噜拖噜。他一听见就会头痛。他会立刻想象到自己的脑髓摊平了成为地板,而他夫人的鞋底——拖过!而且,他好像已经是地板了,他看得见夫人鞋底粘着的煤屑、鱼鳞、青菜梗。他两手捧住了脑袋,睁圆着一对恨极了的眼睛。

    “又是我打搅你了。”夫人是一目了然的,“可是,你看,阿大撒了我一身尿,不换件衣服怎么成?”

    他苦笑。夫人进来总是有理由的。然而,他讨厌他夫人屡屡进来,也是有理由的:他不趁这暑假的期间写成一篇“创作”,难道等开了学一星期二十小时的课,百来本作文簿那时倒写得成么?难道因为阿大会撒尿,夫人要换衣,他就活生生“牺牲”了稳可以到手的“创作家”的头衔么?不成的!那怎么对得起他自己呢!——他的“人生经验”,他的“天才”,他的五年来朝思暮想的一鸣惊人的大抱负大计划!五年前他毕业的当儿,不是早已在师长和同学面前——简直是在全世界面前,宣言他要精心结构“创”一部“作”么?已经蹉跎了五年了呀!不成的!那个——简直不成话!

    他无可奈何地往床上一躺,叹口气,喃喃地说:“哎,总得有个书房——书房;没有书房,产生不出——哎,伟大的——”

    他没有说完全,就觉得喉咙头梗住了。阿大要撒尿,夫人要换衣服,当真比他的“事业” 还重要么?笑话!

    过了几天,他居然独个人住到庙里去了。

    第一天是要布置出一个适宜于“创作”的书房来,一眨眼便已经天暗。自觉得“灵感”还没来,就上床睡觉。他有梦。当然是“创作”成功的梦。他从梦中笑醒了。他揉了揉眼睛,把小指头放到嘴里轻轻咬一下。不错,他感觉得痛,他不是在梦中。“品一会儿茗提提神是好的,”然而因为茶,他就联想到咖啡。对了,咖啡是不可少的。不是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全仗了二万几千杯咖啡?

    “怎么从前就忘记了呢!天大的损失!不然,我的杰作早已产生了,何待今日!”

    夫人将他指定要的黑咖啡买好寄了来时,已经是他在庙里的第四个黄昏。三天来他原稿纸撕掉过十几张,但是摊在书桌上的原稿纸依然只标着一个大大的“一”字。这怪得他么!夫人还没把黑咖啡寄来呢!这个责任自然是夫人负的!

    然而现在黑咖啡终于寄到了,他的脑细胞又立刻下了全部紧急动员令。那一晚,他开了第一次的夜工。

    似乎黑咖啡当真有点魔力的。他坐在原稿纸前面不到十分钟,便觉得文思汹涌,仿佛那未来的“杰作”的全部结构蓦地耸现在他脑子里;“哈,原来早已成熟了在那里!”——他夹忙中还能自己评赞了一句。他像大将出阵似的捋起袖子,提起笔来,就准备把那“原来早已成熟了的”移到纸上去。他奋笔写了一行。核桃大的字!然而脑袋里“早已成熟了的”东西忽然逃走!

    于是他不能不捧着脑袋了,不能不搁笔了。约莫又是十分钟。他脑子里的“杰作”的形体渐渐又显形。他眼睛里闪着光芒,再奋起他的自来水笔,又是核桃大的字,然而,不到半行,猛可地腿上来了一锥,他反射作用地拍的一下,半手掌的红血!就在这当儿,脑子里的东西就又逃走。现在他觉到占有这书房的,不是他而是蚊子。无数的蚊子,呐喊着向他进攻。他轻轻叹一口气站起身来,看看原稿纸,还是第一张,十来行核桃大的字;看看地上,香烟屁股像窗外天空的星!

    很委屈地躺在床上的时候,十分可惜那第一杯黑咖啡召来的第一次“灵感”没有全数留住。“怪不得人家说汉字应当废除呢!要不是为的笔画太多,耽搁了工夫,我那第一次的想像岂不是全可以移在纸上么?——至少是大部!”

    “听说西洋的大文章,从来不作兴自己动笔的;他们有女打字。他们拿着咖啡杯,一面想,一面口说,女打字就嚓嚓地打在纸上。那自然灵感逃不走!”他一面搔着腿上背上的蚊虫疤,一面这么想着,觉得有点悲哀了。

    他诅咒又诅咒,终于在诅咒中睡去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欢乐颂

陈毓

    天赐我一个婆婆,我婆婆赐给我一大串亲戚。缘着那条脉摸索去,一个,一个,又一个……我用了几年时间,总算弄明白彼此间复杂的称谓。

    有个大妈,我最喜欢。每年清明前,大妈就会捎信来:今年的春茶下来了。油菜花黄了。再不来,林子里的笋子可老了。这些话经我婆婆转达,我会立即催促婆婆:明天我就陪您去一趟吧。

    大妈表达亲情总是从饭桌上开始,清炒菜薹、油焖竹笋、韭黄爆河虾、桃花豆腐、白果焖腊肉、笋干煲鸭汤……只有我们吃满足,大妈才觉得我们是见过面了。

    有什么吃什么,大妈总说。语气一定不是表达谦卑,是对生活的知足和感激。看见我们那么欢喜吃她做的饭菜,大妈的厨艺展示越发地才华横溢。一顿,又一顿。我感叹大妈把春天装进我身体里了。大妈说,你能多来就多来,这里的青山绿水,也不委屈你。

    大妈像个磁场,在她身边,我就觉安静、快乐、知足。我想这好比香樟树的周围不滋生蚊虫,在大妈身边我就不浮躁不定了。

    大妈爱唱歌,老了也没消弱这爱好,对人唱,对山唱,在菜地摘菜时唱,下河浣衣时也唱。是地道汉水民歌的调子,曲调婉转悠长,借景状物,从心所欲,真是情从心生,歌从口出,那么的自然而然,如万物生。蓝的天,白的云,山峰青,江水碧。简单却隽永的日子,我在那短暂的相逢里似乎过了一生,又恍惚只是打了个盹醒来。

    所谓幸福,也不过是依着这个蓝本画的吧?我端着大妈自酿的米酒,迷迷糊糊地想。大妈像看透了我的心思,淡淡地说,留你久住这里,你也会不惯,会着急。你小住几天合适。

    “妹是鲜花香千里,哥是蜜蜂万里来,蜜蜂见花团团转,花见蜜蜂朵朵开。”

    不知谁的歌声从河面飘过来。

    “太阳落坡四山黄,唱起山歌送阿郎,阿郎回家慢慢走,妹儿泪珠湿衣裳”。

    立即就有另一歌者在后坡呼应。我倾耳听。在这悠长欲睡的春日午后。大妈停住针线,悠然起歌:“大路边上栽南瓜,我把萝卜当娃娃。四季豆儿两头尖,当中一个闪弯弯……”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对身边咕咕啄食的小母鸡说。

    这样的大妈让我们忽略她的年岁。

    但是大妈七十三岁了,这年的春天我去看她,她告诉我她活不过七十四岁,谁都不在意她的话,我也不信,因为她依然清、瘦、硬朗。

    大妈的身体忽然弱起来,大家才想起她春天的话,几个哥嫂都不明白是什么给了她暗示,但大妈的表情从容自然,如落叶树木进入冬天。初冬的第一场风过后,大妈躺下,大哥通知该通知的亲戚,其中有我,大哥说大妈疼爱的人,都得回来给她唱歌。我以为是那一带老人故去后守灵人唱的孝歌,说我不会。大哥说,就是唱歌,欢乐的歌。

    我到时大妈已经弥留。大妈躺在床上,她要重新启程,回到三十一年前和她分别的大爹、四十年前从她怀抱离去的三弟身边。那是宋氏家族墓地,那里还长眠着大妈挚爱的她的婆婆,她在大妈五岁时收养了流落异乡的孤儿,养大妈到十八岁,然后从大妈的养母变成大妈的婆婆。没有通常人哀叹身世飘零的悲苦,大妈说,她从一个家走丢就是为了进另一家门的。现在,她回到她生命中几个重要的亲人那里,在那里继续看护她留在世上的亲人,她的遗言就是嘱咐她的亲人用歌声给她送行。

    歌声在大妈弥留的那一刻响起。都是大妈熟悉喜欢的汉水民歌的调子。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四妹、四妹夫一个接一个唱,直到这个家族的晚辈都加入到这唱歌的队伍里来,低缓、悠长、重重叠叠,让我再次看见那根血脉的藤,弯转绵延,生生不止。歌声伴大妈渐行渐远。

    我忽然惭愧,大哥说我是大妈疼爱的人,我当然得给大妈唱歌,我搜索心海,想起不久刚学会的一首民歌,我在大妈床前的席子坐正身子,端庄而歌。

    “太阳歇歇么?歇得呢。月亮歇歇么?歇得呢。女人歇歇么?歇不得。女人歇下来,火塘会熄掉呢。冷风吹着老人的头么,女人拿脊背去门缝上抵着。刺棵戳着娃娃的脚么,女人拿心肝去山路上垫着。有个女人在着么,老老小小就拢在一堆了。有个女人在着么,山倒下来男人就扛起了……”

    灯火摇曳,我看见大妈脸上恍惚积满笑意,仿佛说,大妈喜欢这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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