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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青海师大附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文后各题。

魏晋新风

李泽厚

    内的追求是与外的否定连在一起的,人的觉醒是在对旧传统旧信仰旧价值旧风习的破坏、对抗和怀疑中取得的。“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与儒家教义显然不相容,是对抗着的。曹氏父子破坏了东汉重节操伦常的价值标准,正始名士进一步否定了传统观念和礼俗。但“非汤、武而薄周、孔”,嵇康终于被杀头,可见思想对立和争斗之改变。从哲学到文艺,从观念到风习,看来是如此狂诞不经的新东西,毕竟战胜和取代了一本正经却更加虚伪的旧事物。人在这里不再如两汉那样以外在的功业、节操、学问,而主要以其内在的思辨风神和精神状态,受到尊敬和顶礼。是人和人格而不是外在事物,日益成为这一历史时期哲学和文艺的中心。

    当然,这里讲的“人”仍是有具体社会性的,他们即门阀士族。由对人生的感喟咏叹到对人物的讲究品评,由人的觉醒意识的出现到人的存在风貌的追求,正以门阀士族的政治制度和取才标准为中介。后者在将这一着眼点转向人的内在精神的社会氛围和心理状况上,有直接的关系。自曹丕确定九品中正制度以来,对人的评议正式成为社会、政治、文化谈论的中心。又由于它不再停留在东汉时代的道德、操守、儒学、气节的品评,于是人的才情、气质、格调、风貌、性分、能力便成了重点所在。总之,不是人的外在的行为节操,而是人的内在的精神性(亦即被看做是潜在的无限可能性),成了最高的标准和原则。完全适应着门阀士族们的贵族气派,讲求脱俗的风度神貌成了一代美的理想。不是一般的、世俗的、表面的、外在的,而是表达出某种内在的、本质的、特殊的、超脱的风貌姿容,才成为人们所欣赏、所评价、所议论、所鼓吹的对象。

    这当然反映在哲学——美学领域内。不是外在的纷繁现象,而是内在的虚无本体,不是自然观(元气论),而是本位论,成了哲学的首要课题。只有具备潜在的无限可能性,才可发为丰富多样的现实性。外在的任何功业事物都是有限和能穷尽的,只是内在的精神本体,才是原始、根本、无限和不可穷尽的,有了后者才可能有前者。而这陆探微便正是“穷理尽性,事绝言象”的。反过来,也可说是,要求树立一种表现为静(性、本体)的具有无限可能性的人格理想,其中蕴涵着动(情、现象、功能)的多样现实性。“言不尽意”“气韵生动”“以形写神”是当时确立而影响久远的中国艺术美学原则。它们的出现离不开人的觉醒这个主题,是这个“人的主题” 的具体审美表现。人的主题是封建前期的文艺新内容,文的自觉则是它的新形式。两者的密切适应和结合,形成这一历史时期各种艺术形式的准则。以曹丕为最早标志,它们确乎是魏晋新风。

(选自《美的历程》,有删改)

(1)、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的魏晋新风的一项是(    )

A、晋朝的何曾以维护“名教”为追求,上书司马氏杀死他认为“纵情背礼败俗”的阮籍。 B、嵇康等人惧早死、求长生、服丹药,饮酒任性,高谈老庄,既纵情享受又满怀哲言。 C、有些人无显赫的功勋,无可称道的节操,但以其个体人格本身成为人们的理想和榜样。 D、《世说新语》记录的有些人扪虱而谈、辩才无碍、言行脱俗、风貌漂亮并有内在智慧、高超精神、脱俗品格。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人的觉醒是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人的内在追求的外在表现,是在怀疑、对抗和破坏中获得的。 B、魏晋时哲学和文艺的中心不是外在的功业、节操、学问等,而是内在的才情、格调等。 C、以门阀士族的政治制度和取才标准为中介的门阀士族在魏晋时期追求人的存在和风貌。 D、从哲学——美学领域分析,人外在的任何功业事物都是有限的,只有精神才是无限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两句诗表现了当时人们在思想上的觉醒,这种做法体现出了与儒家教义的对抗。 B、魏晋时期的魏晋新风是新生事物,表现的形式十分狂诞不经,但这种形式取代了之前所有一本正经的事物。 C、魏晋新风的最高标准和原则是讲究人的内在精神性,讲究脱俗的风度神貌,这完全适应门阀士族的贵族气派。 D、人的主题和文的自觉的密切适应结合成为魏晋时各种艺术形式的准则,形成以曹丕为最早标志的魏晋新风。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文学批评研究中,人们往往以“不平则鸣”来阐释诗人作家的不幸和痛苦生活遭遇对于创作的积极作用,并且把它与“发愤著书”“穷而后工”作为同一理论源流。这种阐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仍需略作辨析,以期比较全面准确地理解“不平则鸣”的原意。

    “不平则鸣”一语的原意是什么呢?假如把“不平则鸣”单纯解释为对于不公平事情的愤慨,则《送孟东野序》中出现了大量难以解释甚至矛盾之处。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认为,韩愈既说“物不得其平则鸣”,而文中却以唐虞时代的皋陶、大禹、殷代的伊尹、周代的周公等等为“善鸣者”,这些人都是成功的政治家,似乎难和“不平”扯到一起;而且文中还说“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等等,这就更谈不上“不平则鸣”了。

    韩愈此文是否有矛盾,关键在于“不平”一词的内涵。钱钟书先生在《诗可以怨》一文中说:“韩愈的‘不平’和‘牢骚不平’并不相等,它不但指愤郁,也包括欢乐在内。”钱先生这个解释是很有见地的,它纠正了以往一些对“不平”的狭隘理解。

    我以为,“平”,是指平常、平静、平衡、平凡等;“不平”则是指异乎寻常的状况,既可指事物受到压抑或推动,也可指事物处于发展变化,或充满矛盾的状况。总之“不平”所指甚广,并不特指逆境;“不平则鸣”应是指自然、社会与人生当处于不寻常的状况之中,一定会有所表现。

    当人类社会处于变革动荡之时,总是会出现一些“善鸣”的人物。这可以是盛世,如唐虞的皋陶、大禹、殷商的伊尹、周代的周公;也可以是乱世衰世,如“周之衰,孔子之徒鸣之”;“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可以“以道鸣”,如孟子、荀子;可以“以术鸣”,如杨朱、老子、韩、张仪、苏秦;也可以以诗文鸣,如司马迁、司马相如、扬雄、陈子昂、李白、杜甫。

    韩愈认为孟郊是一个“善鸣”的诗人,但不知道老天爷是让他“鸣国家之盛”呢,还 “使自鸣其不幸”,不过不管哪种情况都不会影响孟郊的“善鸣”,所以劝他不必为处境顺逆而“喜”“悲”。为什么后来的读者理解“不平则鸣”往往偏重于不幸、愤懑这一方面的含义呢?这是因为孟郊本来就是一个穷苦的诗人,其诗多是贫寒之声,而韩愈对之也寄以深厚的同情。

    赵翼说:“国家不幸诗家幸。”动荡的时代为诗人提供创作的题材和动力,故往往产生感荡心灵的作品,这固然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一个繁荣昌盛又比较自由的时代,也可以产生伟大的诗人作品来“鸣国家之盛”。中国古代的隆汉盛唐也是文学的黄金时代,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就诗人创作而言,“穷而后工”固然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达者只要不是过着平庸的、碌碌无为的生活,只要能敏锐地把握时代与生活的变化,表现自己的喜怒哀乐,也完全可以写出好作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篆刻之美

孙莉莉

    篆刻艺术在狭小的天地中,依靠笔画的技巧,表现出刚柔相济的笔情刀趣,生动优美的造型图形,古朴隽永的金石气韵,给人以情感意蕴的震动和审美艺术的享受。篆刻的起源,笼罩着某些神秘的气氛,除货赂用玺节说、殷墟铜玺起源说等,最有趣味的应该是龙凤授玺说。从甲骨文的卜辞和陶器上的印纹、刻文来探讨其背后的真相,从中能感受到篆刻印章的社会历史地位及文化艺术气息。唯其如此,我们才能让一个长期悬而不决的问题得到破解。篆刻艺术的成熟期为何来得那么早,正是在皇权至上这种社会效用及信物凭证这种实际价值的双重作用下,促成了篆刻艺术在春秋战国及秦汉之际就十分辉煌绚丽的早熟局面。篆刻从发展开始,就是以“文字”的形式存在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特殊的“符号”,经过若干时代的成长,成熟为以文字为主要内容存在的艺术形式,也就是成熟的篆刻艺术。尽管篆刻从唐至宋元曾一度中落,但从明至清,像文彭、何震、黄士陵、吴昌硕等一批有艺术觉悟和创造精神的篆刻家则追踪秦汉,在先民博大的印学宝库中吸纳了丰富的养料,再度汇融于书学画理,从而使篆刻艺术再度振兴,开创了绮丽多姿的流派印。

    篆刻作为一种艺术创作活动,其形式与内涵、价值与效应是积淀在整个文化系统内,活跃在整个社会化过程中的,因而对篆刻艺术的发展产生了综合影响,为篆刻艺术的更新和突破提供能量和契机。如春秋战国玺印的瑰丽奇妙,千姿百态,正是“百家争鸣”时代精神在印面上的折射。又如汉相官印的浑朴持重、沉雄老健,将军印的刚劲豪壮、气势酣畅,体现了雍容大度的相官之风和豪放英武的将军之气。从这个意义上讲,篆刻是一种综合艺术,一种文化现象,一种美学系统。篆刻不是技术操作,工匠制作,而是艺术创作,才情的显现。

(选自《论中国传统浮雕与篆刻艺术的关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北宋元丰元年,苏轼在《庄子祠堂记》中提出了一个在儒学史和庄学史上都颇为著名的命题一一“庄子阴助孔子”,提出“庄子盖助孔子者”,对孔子“阳挤而阴助之”。此说一出,有人击节赞赏,也有人大不以为然,此说遂成为中国学术史上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

    ②我们认为苏轼所说的庄子,并不是历史上真正的庄子,而是一个苏轼化了、士大夫化了的庄子。只有从士大夫精神的视角看,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苏轼“庄子阴助孔子”说的价值。概括地说,苏轼提出士大夫化的庄子具有如下意义:

    ③第一,“庄子阴助孔子”说维护了儒家的正统地位。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不论社会如何动荡,儒家思想一直是封建朝廷的正统思想。苏轼在理论上为维护儒家的正统地位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庄子阴助孔子”说并不是对儒家思想的公然背叛,它的大前提就是以孔为尊,维护孔子在学术史的独尊地位,维持儒学在士大夫精神中的主导地位。

    ④第二,“庄子阴助孔子”说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调和了儒庄矛盾。一般人看来,庄子是一个“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的道家代表。北宋朝廷亦反对庄子思想的传播。《宋史·吕公著传》:“(元祜元年)令禁主司不得出题《老》《庄》书,举子不得以申、韩、佛书为学,经义参用古今诸儒说,毋得专取王氏(安石)。”当苏轼提出“庄子阴助孔子”说之后,庄子成为儒家队伍中的一员,庄子思想从此在儒家殿堂中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此说分化和削弱了道家队伍,把敌方阵营中的二号人物纳入孔子阵营中,壮大了儒家的声势,增强了孔门的势力。

    ⑤第三,将庄子思想引入士大夫精神层面,为士大夫阶层指出了一条通往精神自由的路向。苏轼意在为士大夫阶层构建这样一种精神范式:孔子是大圣,孟子是亚圣,庄子是爱儒尊孔、教外别传的孔门弟子。孟子与庄子,一主一副,从不同的角度弘扬孔子思想。士大夫阶层本具有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政治人格,进入官场之后,在精神层面有诸多压抑焦虑,很容易产生身在庙堂心在江湖的矛盾心态。而庄子思想追求精神的自由和人生的自适,在士大夫精神中引入庄子思想,为士大夫精神增加了新内涵。庄子思想客观上可以缓解士大夫的身心紧张,让他们在精神层面上能够有所舒缓。解决了庙堂与江湖的矛盾,引起后世许多朝廷之士精神层面的共鸣。

    ⑥苏轼提出“庄子阴助孔子”之说乃是出于维护儒家发展的需要,是为了维护儒学的正统地位。此说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儒庄矛盾,为庄子思想的发展开拓了新局面。从这个角度看,“庄子阴助孔子”说自有其历史合理性。

(选自孙明君《苏轼与士大夫化的庄子》,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主流,尤其重视审慎,以避免冤案的出现。先秦时期司法精神的主流,主张司法的审慎与宽和,《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赦小过”,上博楚简《仲弓》作“赦过与辜”,《周礼·秋官司寇·司刺》也主张赦免幼弱、老耄与蠢愚这三种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从夏代的司法精神中,便强调与其造成冤案,宁可达不到执法效果,即宁纵毋枉。周人的《尚书·吕刑》中,尤其强调司法的审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司法中的疑罪,采取赦免从无原则。汉代孔安国的注解认为,刑狱有疑点的,应该改为较轻的处罚,小惩罚有疑点的,应该完全赦免。按照孔安国的解释,这一周代的司法精神同时兼有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两种。

    秦朝的司法思想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底色,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两件事。一次是有人在东郡的陨石上刻诅咒秦始皇的文字,秦始皇便“尽取石旁居人诛之”,陨石旁边所有的居民都被进行了有罪推定,所以杀无赦。类似的例子,秦始皇在梁山宫怀疑身边的人将信息泄露给了丞相李斯,于是便将“时在旁者”全部杀掉。云梦秦简《封诊式》记载,秦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解词,笞讯某”,即一边刑讯逼供,一边要嫌疑人自证清白。这种有罪推定的司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如张家山出土竹简《奏谳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秦代冤案,一个叫“讲”的人,被怀疑偷牛,在严刑鞭打下最终屈打成招,惨遭冤狱,全家遭殃。正是秦朝的这种严酷司法,最终导致“赭衣半道,群盗满山”,路上遇到一半的人都被判定犯罪,漫山遍野都是逃跑的亡命者。

    汉儒继承了先秦主流的司法思想,反对秦朝法律文化。《礼记·王制》:“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即有疑点的案子要拿出来众人讨论,如果大家都认为存疑,便作赦免处理。汉代儒书《孔子家语·刑政》也有:“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者赦之”,主张疑罪从无。汉儒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主张:“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即疑罪从无是仁政的司法要求。汉儒刘向在《新序·杂事第四》中曾经记载一个寓言,据说魏国有疑罪,一半的司法人员主张应该做有罪推定,魏王便请教大商人陶朱公。经陶朱公启发,魏王意识到应该“狱疑则从去”,于是“梁(魏)国大悦”,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因而获得民众的拥护。

    这些汉儒疑罪从无、从轻的司法思想,对汉代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影响。《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学习儒家《春秋》,接受了儒的价值观,所以“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这位司法官员虽然没有实践疑罪从无,但却践行疑罪从轻,比起秦法的有罪推定传统来说,是一种明显的改善。

    相比于秦朝的有罪推定,儒学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无思想都是更合理的。当然,从轻和从无二者之间又有高下之分。明代人梅鹫在《尚书考异》中就指出,“罪疑惟轻,贤人以下。忠厚之事,圣人似不止此”,意思是罪疑从轻原则,只是一般儒者就能主张的水平,而疑罪从无,才是真正圣人的司法思想。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9.2.28《中国古代司法的疑罪从无、从轻》)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诗的源头是歌谣。上古时候,没有文字,只有唱的歌谣,没有写的诗。一个人高兴或悲哀的时候,常愿意将自己的心情诉说出来。日常的言语不够劲儿,便用歌来唱;一唱三叹得回肠荡气。唱叹 再不够的话,手就舞起来了,脚也蹈起来了,反正要将劲儿使到了家。碰到节日,大家聚在一起酬神 作乐,唱歌的机会更多。或一唱众和,或彼此竞胜。传说葛天氏的乐八章,三个人唱,拿着牛尾,踏着 脚,似乎就是描写这种光景的。歌谣越唱越多,虽没有书,却存在人的记忆里。有了现成的歌儿,就可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块垒;随时拣一支合适的唱唱,也足可消愁解闷。若没有完全合适的,尽可删一些改一些,到称意为止。流行的歌谣中往往不同的词句并行不悖,就是为此。可也有经过众人修饰,成为定本的。歌谣真可说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了。

    歌谣可分为徒歌和乐歌。徒歌是随口唱。徒歌新有节奏,手舞脚蹈便是帮 助节奏的;可是乐歌的节奏更规律化些。到了《诗经》时代,有了琴瑟钟鼓,已是洋洋大观了。歌谣的节奏最主要的靠重叠或叫复沓;本来歌谣以表情为主,只要翻来覆去将情感表达到家就成,用不着说多余的话。重叠可以说是原始歌谣的生命,节奏也便建立在这上头。字数的均齐、韵脚的协调,是后来有了文字才发展出来的。有了这些,重叠才在诗歌里失去主要的地位。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人将那些歌谣记录下来,便是最初的写的诗了。

(选自朱,自清《经典常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子在《道德经》中标举的有别于儒家“仁义”道德的“玄德”伦理价值观,不仅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古代文人和文学传统有着重要影响,这一问题需要从哲学到文学作交叉贯通性的深入探究。

老子的“玄德”,作为沟通天人、协和天道与人道、实现天人合一的伦理价值观,不仅是一个哲学、伦理学、价值论、实践论的学说,也是一个影响整个中国古代文化,尤其是文人和文学的文艺理论学说。其核心影响在于,“玄德”以其对中国古代文人道德观的影响,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文学审美境界的生成。早在《尚书》中,“德”就既有天地乾坤之德,也有人生社会之德。然而自老子标举“玄德”和孔子高扬“仁义”之后,逐步形成了儒、道两种具有对立性的伦理道德学说。就古代文人的个体人生修养而言,这两种“德”是可以互补的,并非决然对立和不容。他们既以“明德”精神修养儒家的仁义道德,又以“玄德”观念修炼道家的自然之德,从而形成了“儒道互补”的双重道德人格,进而形成“入世”和“出世”兼容的人生观。他们普遍“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朱光潜)。这样的道德人格境界表现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就是既有诉诸“明德”的家国情怀和道德境界,又有诉诸“玄德”的宇宙情怀和天地境界。

冯友兰先生将人生境界由低到高区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他指出,道德境界相当于儒家的“仁义”境界,“其行为是为义的”;天地境界相当于道家的“道德”境界,“其行为是事天的”。儒家的“仁义”道德境界和道家的“玄德”天地境界都具有超功利性,因而都是审美的境界,但相对于自由平等、无私忘我、超尘拔俗、天人合一、回归自然、独立不羁等极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美学精神来说,以“玄德”品格生成的天地情怀和天地境界,无疑是最高层次的审美境界。

文学史上,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苏轼等一大批优秀文士和他们的作品,正是“玄德”与“明德”兼修的生动体现,他们既以家国情怀、道德人生的书写著称,又以天地情怀、天人相和的歌吟长存,苏轼最为显著,他一生既坚守儒家的家国情怀和道德境界,又始终呈现出宇宙情怀和天地境界。他说“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又说“若使人人祷辄遂,告物应须日千变”,他还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图缺,此事古难全”“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等,都是“天人合一”的玄德心灵在文字中的具体呈现。尤其是他被贬黄冈时写的《赤壁赋》,更是一曲把自我融入天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灵之歌。

文学是心灵的镜子。以“玄德”建构起来的道德人格和心灵境界,是中国古代文人的天地情怀所赖以滋生的心灵之源,呈现在文学作品中的天地境界超越了儒家的仁义道德这些社会性审美价值,走向了天人一体化的“无我之境”。作者在以物观物的观物之乐中,走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审美境界。这正是中国古代文人和文学作品共同呈现出来的极富民族特色的审美文化精神。

(摘编自胡立新《“玄德”的审美境界》,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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