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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苏北七市2020届高三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诗的源头是歌谣。上古时候,没有文字,只有唱的歌谣,没有写的诗。一个人高兴或悲哀的时候,常愿意将自己的心情诉说出来。日常的言语不够劲儿,便用歌来唱;一唱三叹得回肠荡气。唱叹 再不够的话,手就舞起来了,脚也蹈起来了,反正要将劲儿使到了家。碰到节日,大家聚在一起酬神 作乐,唱歌的机会更多。或一唱众和,或彼此竞胜。传说葛天氏的乐八章,三个人唱,拿着牛尾,踏着 脚,似乎就是描写这种光景的。歌谣越唱越多,虽没有书,却存在人的记忆里。有了现成的歌儿,就可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块垒;随时拣一支合适的唱唱,也足可消愁解闷。若没有完全合适的,尽可删一些改一些,到称意为止。流行的歌谣中往往不同的词句并行不悖,就是为此。可也有经过众人修饰,成为定本的。歌谣真可说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了。

    歌谣可分为徒歌和乐歌。徒歌是随口唱。徒歌新有节奏,手舞脚蹈便是帮 助节奏的;可是乐歌的节奏更规律化些。到了《诗经》时代,有了琴瑟钟鼓,已是洋洋大观了。歌谣的节奏最主要的靠重叠或叫复沓;本来歌谣以表情为主,只要翻来覆去将情感表达到家就成,用不着说多余的话。重叠可以说是原始歌谣的生命,节奏也便建立在这上头。字数的均齐、韵脚的协调,是后来有了文字才发展出来的。有了这些,重叠才在诗歌里失去主要的地位。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人将那些歌谣记录下来,便是最初的写的诗了。

(选自朱,自清《经典常谈》,有删改)

(1)、材料中,原始歌谣有哪些主要用途?
(2)、如何理解歌谣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
(3)、请结合材料,概括歌谣与最初的诗的不同之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现代人的修身、修心与力行

    自古以来,我国先贤们就主张人要修身,最经典的表述是《大学》的“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现代人的生存境遇、生活方式和生命价值观与古人相观照有诸多异同之处,其修身方式自然也不尽相同。

    修身最简要的定义是要修除个体身上的缺点不足,使之成为意志坚定、道德超拔的“君子”。古人的修身在很大的程度上具有境界性,是一种境界修身,鼓励人们不要被眼前艰难的生存状态所击垮。即使处于一种艰难的生存状态,也应有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精神。

    绝大多数的现代人已经不再为生计烦恼,有时人们强调修身是防止过于优裕的生活容易使人失去有意义的生活目标和对生命价值的追求。更多时候,现代人面临的最大生存境遇是激烈的职场竞争压力、复杂的职业环境、严格的职责要求、以及职业发展的起伏与挫折等,于是,他们更需要通过修身来使心理、生理和伦理诸方面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同时,现代人开始追求生活品质,主张工作和生活分殊,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他们追求举家出游或结伴而行的方式以达“休身”和“修心”的目的。诚然,这种修身与古人的境界修身是有差距的,古人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他们的修身是“正心”,现代人是“休心”、“松心”;古人的修身绝不是一件私人的事情,而是具有浓厚的心系天下百姓的政治理想与人文情怀。

    现代人认为生命在于运动,修身健身要处于运动之中。一是与“独”相反的“群”修身健身方式。古人的修身多为“独”和“静”,而现代人独处的时间比古代人更多,心灵的孤寂更深。现代人也相信集体行动比个人行动更能够调节气氛。无论是职场人士还是就读的学生,在闲暇时间,三五成群到“KTV”去“飙歌”的情形时常可见。二是与“静”相对的“动”的修身健身模式。“琴棋书画”是传统的中国式修身方式,其主要特征是以静入胜。毋庸讳言的是,古人“静”的健身方式,表达的首先是修身,然后才是健身的精神追求。现代人的观念则相反,“动”则有活力。近年来,“广场舞”的兴起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健身新理念。或许有人会认为“广场舞”只是大妈们一种健身运动,算不上修身。在笔者看来,“广场舞”是健身为主且有益于修身,属于健身修身型。“广场舞”多数选择与舒缓、低沉的“静”相对的明快欢乐,甚至节奏感强的音乐曲调,其实反映了一个个独立又有些寂寞感的个体对同一时间空间集体交流的精神向往,这无疑也是一种修身。

    古人的修身是一门功课,每天必需花一定的时间进行专门的反省。从前有一种“功过格”,每天做完事情之后,睡觉之前,要静坐思过,有做错的事,用笔墨在格中点一个黑点;如果做了好事、善事,则用朱笔在格中点一个红点,这样天天反省。这样最后达到“修身力行”的圣贤境界。

    现代人的生活环境不一样,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考验伦理道德的境遇。因此,随时力行也是随时修身,修身力行应合二为一,而不是刻意专门找一个时间修身。比如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银行、剧院、商场、公园、地铁等公共场所,都要注意遵守公共秩序,这都是修身。

    值得指出的是,在所有的职业中,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修身最为重要,要求也最高最严,必须“严以修身”。荀子在《非十二子》中讲君子“三耻”,即“耻不修”、“耻不信”和“耻不能”,他将“耻不修”放在首要位置。

(选自2015年9月28日《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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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言下之意,法律法规的制定固然重要,公民是否将法治内化于心,更能衡量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要建设法治中国,就离不开对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

    谈到法治,在现实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人负责写,有人负责学,有人负责讲,有人负责信,但是在学的人不讲,在写的人不用,在用的人不信,出现了分离的倾向。这便是一种“法制”手段与“法治”思维的断裂,是缺乏法治精神的表现。“法治”与“法制”一字之差,却有根本不同。法治,是法治精神的培养,期待着“防于未然之前”;法制,是制度规则的设定,执行着“惩于已然之后”。前者是以教化来实现思维方式上的依法观念,后者是用禁令来规范道德底线上的守法行为。如果仅仅设定了严格的法规制度,却没有依照法治行事的思维,就会出现上面所说的学用分离、讲信分离的倾向。

    “规章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话,其意也是在强调法治精神与法治思维的重要性。那么如何才能使法治精神真正成为“慢慢诞生的风尚”,成为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呢?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首先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公共规则意识,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社会基础。所谓公共规则,就是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公共生活准则。公共规则意识就是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确定每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人们在处理权责问题时,不感情用事,而是依据所定规则作具体分析。法治是对公共规则的制度化提升,是用法律的手段使人们约定的规则得到权威的确认。只有在全社会具有良好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基础上,才可能形成真正的法治精神。大家都知道“中国式过马路”,不必看红路灯,只要凑齐一堆儿人就能过去。这是典型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匮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没有法规吗?不是的,交通法有明文规定:红灯停,绿灯行。所以说,形成法治精神的前提必须是公共规则意识的建立。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其次就是要在全民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思想基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基本要求。之所以把法治纳入到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表述中,一方面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根本问题在于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另一方面是核心价值观建设呼唤并能促进法治的健全和完善,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培育法治精神,不仅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的完善,还要着力在规则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加以深化,透过多途径、全方位的价值观建设,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孙子兵法》讲“朝气锐、昼气惰”。法治精神的涵养应以青年为主体,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影响力。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群众基础。“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正如陈独秀在《新青年》发刊词中所言,青年之于国家,意味着希望和未来;青年人最具朝气,具有感染他人的特殊能量,青年人最具活力,拥有活跃社会氛围的独特魅力;青年人最具可塑性,其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时期,其思想正处于建构时期,能够较快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法治精神的培育应当以青年为主体。

    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选自2014年10月22日《求是》,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文明初起的时代,亚欧大陆的东西两端星光熠熠,照亮了各处的夜空。一边天生仲尼,万古长夜将尽;一边柏拉图走出洞穴,迎接明媚的阳光。虽然两个大陆中间的广漠横无际涯,峻岭层峦叠嶂,但声声驼铃却串起了东西文明汇聚、世界民族交融的动人故事,一卷卷绮丽的丝绸渲染了沿途壮美的风景。这条沟通中西、美丽而又沧桑的文明纽带就是丝绸之路。

    作为古代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一条实际通道,丝绸之路有着多条路线和悠久的历史。春秋战国之际,随着古代游牧民族的脚步,东西方之间贸易往来已经开始,其路线被称为“草原之路”。这就是丝路的前身。草原之路,从黄河中游,北上经蒙古草原,越阿尔泰山脉进入哈萨克草原;再经里海北岸、黑海北岸直达多瑙河流域。正是通过这条道路,当时为中国所独有的丝绸进入西方世界。到两汉时期,张骞受命西进通使西域,正式宣告了陆上丝路主干道的形成。及至唐代社会的繁荣,先进的文明,开放的文化,吸引了世界各国来华贸易,陆上丝路弦歌不绝,海上丝路也逐渐建立起来。

    丝绸之路是一条鲜活的道路,它不仅加强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还加强了彼此间的思想文化交流。

    隋唐时期,中国与波斯一直保持着非常友好的关系,双方使者不断,相互之间的文化交流丰富多彩,不论是作为波斯物质文化代表的金银器,还是作为精神文化的景教、摩尼教,都从波斯传入了中国,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同时,撒马尔罕壁画上手捧丝绢的唐朝使者,波斯、阿拉伯文献对中国物产、工艺传入的记录,以及大量瓷器、丝织品的考古发现,都说明了中国文化向西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事实上,古代中西之间的交流,不论是丝绸、玉器、香料、陶瓷、珍禽等物质层面的物品,还是佛教、景教、伊斯兰教、儒家思想、道教等思想层面的结晶,都是通过这条东西交往的道路双方交流的。

    在丝绸之路汇聚的多种宗教文化既相互碰撞,又和平共处,和谐共存。汉唐时期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国的思想观念以佛教的影响力最为巨大。中华王朝不论迎佛也好,辟佛也罢,都展现了佛教对代表中国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的新塑造。西域的于阗王国是丝路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不仅是商人驻足之处,也是西行东来的僧侣歇脚所在。这里修筑了大量的佛寺,宝殿主尊是佛像,佛像两边上方都是千佛,而下方则往往描绘地方神祇,其外部特征有似祆教神祇。由此可以看出,丝路上的诸神之间并没有战争,而是安然地保佑着各自的信徒。

    按照塞缪尔•亨廷顿的观点,不同文化由于自我认知身份的差异而存在着激烈的冲突。但历史经验表明,在冲突之外,文明之间还有着更为广泛的交流和竞争。公元751年,唐王朝与大食爆发战争,史称“怛罗斯之役”。这件小小的战事插曲迅速被和平交流取代,唐朝大量被俘工匠随大食军队西归,直接导致了以中国造纸术为代表的科技西传。随后,中亚撒马尔罕形成了一个造纸中心,并在以后的岁月中将造纸术从西亚传入欧洲,埃及人的纸草和羊皮纸开始退出舞台。可以说,怛罗斯之战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极具象征性。抛开军事上的胜败不论,中国文明与阿拉伯文明在怛罗斯之外的广阔空间里竞争并共生,对双方文化的发展都极具积极意义。文化多元、文明交往、和谐共存,这正是丝绸之路留给我们今天最可宝贵的财富。

(节选自《丝绸之路与中西文明交流》,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诗词”二字连在一起,成为一个语词。在现代人的文学常识中,它表示两种文学形式:一种是“诗”,它是从商周时代以来早已有了的韵文形式;一种是 “词”, 它是起源于唐、五代而全盛于宋代的韵文形式。但是在宋以前人的观念中,诗词二字很少连用。偶然有连用的,也只能讲作“诗的文词”。因为在当时,词还没有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的名称。

    “词”字是一个古字的简体,原来是“辤”字,后来写作“辭(辞)”。所以,“诗词”本来就是“诗辞”。到了宋代,词成为一种新兴文学形式的名称,于是“诗词”不等于“诗辞”了。诗是一种抒情言志的韵文形式,被谱入乐曲,可以配合音乐,用来歌唱,它就成为曲辞,或说歌辞,其实和现在的歌词是没有区别的。在当时,诗就是辞。不过从文学的观点定名,称之为诗;从音乐性的观点定名,就称之为曲辞或歌辞,简称为辞,例如楚地流行的歌辞——楚辞就是如此。

    到了汉代,五言诗产生以后,诗逐渐与音乐分离成为不能唱的文学形式,于是诗与歌辞分了家。从此以后,凡是能作曲歌唱的诗,题目下往往带一个“辞” 字。这个“辞”字,晋宋以后,都简化用作“词”字,一直到唐代,凡一切凉州词、竹枝词、横江词,这一切“词” 字,都只有歌词的意义而且是一个普通名词,并不表示它们是一种特有的文学形式。

    在晚唐五代,新兴了一种长短句的歌词,它们的句法和音节更能便于作曲,而与诗的形式渐渐地远了,当时把这一类的歌词称为曲子词。每一首曲子词都以曲调名为标题,例如《菩萨蛮》等。从晚唐五代到北宋,这个“词”字还没有成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固有名词。晚唐牛峤《女冠子》云“浅笑含双靥,低声唱小词”,类似的词字,也都是歌词的意思。北宋词家的集名,都不用词字。苏东坡的词集名为《东坡乐府》,周邦彦的词集名为《清真集》,没有一部词集称为“某某词”的。南宋初期,出现诗余这个名词,它指的是苏东坡、秦观、欧阳修的这些曲子词。无论乐府、长短句或近体乐府,这些名词都反映作者仍然把词作为诗的延伸和附属于诗的一种边缘文体。诗余这个名词,就明确地说明了当时把曲子词作为诗的剩余产物,试图把词从诗的领域中离析出来。不久后,当时的出版商编刊了六十家的诗余专集,绝大多数都改集名为“词”,例如《东坡乐府》改名为《东坡词》,《淮海居士长短句》改名为《淮海词》,《清真集》先改名为《清真诗余》,后又改名为《清真词》。从此以后,“词” 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式的固有名称被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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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正在极速转向“人工智能+”时代。中外学者往往用技术“爆炸”“奇点”“革命”等来描述人工智能(以下简称AI)的扩张速度及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英国学者卡鲁斯·蔡斯指出:“智能爆炸的可能性通常被称为技术奇点。对于人类来说,这有可能是惊人的好消息,也有可能是灾难性的一刻。”而全球大众传媒似乎主要在渲染“灾难性”一面。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帕斯卡尔说“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而当今天AI似乎也可以有“思想”的时候,我们人类的尊严正在被机器“冒犯”。除了“思想(哲学)”外,在AI引发的艺术文化生产革命中,这种尊严也正在被“冒犯”:电脑自动作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现在AI也可以作曲了……这其中的“现象级事件”似乎应该是微软AI机器人小冰竟然开始作诗,并且还出版了一本像模像样的诗集。

    现代人对于自己的尊严被冒犯所产生的抵触情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本能反应——对于闯入文艺创作领域的AI,传统意义上的文艺生产主体,尤其是艺术家,目前的总体情绪大抵就是如此,这从他们公开发表的一些言论可见一斑。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抵触可被理解为一种全新的“卢德谬论”。“卢德谬论”是发展经济学中的观点。19世纪,蓝领工人认为在生产中应用自动化机器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进而导致失业率增加。现在这一观念又在人类与AI的关系中得到了更加直观的呈现。

    对未知事物产生恐惧,是人常有的另一种本能反应,这种恐惧与抵触情绪交织在一起,会深刻影响我们对于AI的认知。这种复杂的情绪很早就被好莱坞电影工业充分利用,生产出一部又一部智能机器人威胁乃至取代、毁灭人类的科幻大片。近年来,随着AI的爆炸性发展,有关智能机器人阿尔法狗、索菲亚等的商业噱头在大众媒体上疯狂传播,进一步加强了人们对AI的恐惧和抵触,放大了对AI认知的“卢德谬论”。

    艺术家普遍认为,没有“情感”的冰冷机器所生产的“艺术品”,无法触动人的审美情感并引发心理审美反应,因此不具有欣赏价值。但是,如果我们对上述观点进行深入反思,会发现不少问题。假如没有情感的“自然”所“生产”出的景物能引发人的审美参与,那么由机器创作的“艺术品”未必就不能与人类进行审美互动。根据“图灵测试”原则,一个人和一台拥有智能的机器设备被隔开,在互不相知的情况下进行随机的提问交流,如果超过三成的测试者不能确定对方是机器设备,那就代表了这台设备拥有“人类智能”——这种图灵测试也可用来

    对    AI所生产的艺术品进行测试,以证明AI机器是否具有审美智能。AI可以模拟人的大脑神经或心理反应,其所生产的艺术品也能相应地引发人脑神经或心理的审美反应——这至少在技术层面上是可能的。我们可以质疑当前AI的思想或艺术创作能力,但是应该明白,AI还处于“婴幼儿”期,其自我学习、自我成长的能力具有无限潜能,尽管在其成长过程中还需要人类提供帮助。

    面对全球对AI的认知状况,只有人文主义情怀是不够的,科学的理性反思非常必要——文化理论研究大有可为。

(摘编自刘方喜《从“机械复制”到“机械原创”:人工智能引发文化生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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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能化时代大幕的开启,人工智能正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迎面而来,不仅冲击着各行各业,也改变着我们的认识和观念。军事是对技术变化天生敏感的领域,人工智能在军事上的发展和应用正迅猛发展。当前,信息技术、传感器、大数据和物联网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将在未来战场上贡献独特的“机器智慧与力量”。

    恩格斯曾言,尖端科技的应用最早是从军事领域开始的。新科技显著提升军事作战能力时,便促成军事变革的发生。从军事变革史看,科学技术在历次变革中发挥着源头促发性、基础支撑性作用,谁具有技术变革的敏感性并首先实现技术上的突破,谁就能掌握新的战争规则。对一支军队而言,不能正确预判军事科技突破方向、把握战争形态变化,不仅会导致“技术代差”,更会导致国家安全等危机。美、俄等传统军事强国预见到人工智能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阔应用前景,都把人工智能视为“改变战争游戏规则”的颠覆性技术,认为未来的战争将是智能化战争,并已提前布局,希望抢占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先机,力求与潜在对手拉开“代差”。几个月前,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沙纳汉正式发布关于成立“联合人工智能中心”的备忘录,这将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在美军军事项目上的应用力度。俄罗斯也视人工智能为未来军事竞争的制高点,正加紧研制可以驾驶车辆的类人机器人。

    需要注意的是,人工智能军事应用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成为人类迄今发生过的最好的事,也可能成为最糟糕的事。”霍金对人工智能的这一评价,启示我们面对“来势汹汹”的人工智能军事应用要保持足够的审慎。未来,随着大量智能化无人系统运用于战场,战争成本将大大降低,作战人员的“零伤亡”有望成为现实,这极易导致军事强国在武力使用上更加随意。而在复杂战场环境下,高度智能化的无人作战系统极有可能出现识别错误、通信降级等问题,而诸如滥杀无辜、系统失控等潜在风险更会让智能武器成为人类的无穷隐忧。   由此可见,事关战争的重大问题决不能轻易交由机器做抉择。即便是人工智能军事应用日益完善成熟,也不能放任智能武器的“野蛮生长”,需要警惕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安全、法律、伦理等诸多问题。为应对这些问题,各国应加强社会安全监督管控,形成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军备控制的讨论与谈判,贡献人类智慧;牢固确立人类是人机关系主导者的思想,实现对人工智能的安全有效控制,让其为人类的和平发展服务。

    今天,面对科技发展之“大变局”“大突破”,我国应站在设计战争、掌握制胜规则的高度,深刻把握人工智能对战争形态演变的内在驱动性影响,切实夺取未来战争主动权;我们需要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搞好战略规划,密切跟踪前沿技术以积极主动的作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摘编自《AI军事应用是一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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