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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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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江苏省无锡丁蜀学区七年级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泥泞中,要把母亲的头巾举起

      ①一直到我五岁,母亲才肯相信当初医生所说的话——我永远不能说话了!

      ②母亲没有任何表情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她觉得我除了不能说话之外,并没有其他任何缺陷。八岁那年,母亲听村里的人说,“冲喜”也许能让我说话,正好又凑上“八”这个吉利数,就打算办回酒席。为这事,本来生活就很艰苦的家里,爆发了一场大战。最后,母亲和父亲把财产分割了,两头猪,一人一头。母亲二话没说,叫人宰了那头养了将近一年半的大肥猪,摆了几十桌,请了很多人。看到人们碗里满满的都是肉,我心里忽然有些疼痛。我知道,那是母亲每天起早贪黑劳作的结果啊!那天,我使尽了全身力气,也没有叫出“妈妈”两个字。

      ③日子依旧平静地过着,我还是不能说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一直不愿把我带到田野里去。直到有一天,我再三“央求”,母亲才带我来到田野。

      ④田野一望无际,远处是一些树,近处是瓜地。瓜地里,那些繁密青绿的叶子组成一面面高大而严实的墙壁,阻挡了外面的世界。田埂上,一些不知名的小草繁茂地生长着,里面还星星点点地夹着开黄花的蒲公英。这场景真的叫人很爽快。

      ⑤母亲把我安置在一块宽宽的田埂上,又把头上那块血红的头巾摘下放到我手里,然后告诉我,待会儿要是听到她叫我,就举起头巾。这时,我才明白母亲不带我来田野是怕我走失。

      ⑥微凉的风中,母亲朝着深深的田野里走去。每隔一会儿,母亲就要大声地呼喊我几次,我马上就把那块头巾举起来。母亲站在阳光下努力搜寻,直到看见那块血红的头巾在汹涌的绿色中摇荡,她才迅速地弯下腰,继续劳作。

      ⑦后来,我看到远处的水塘,想起村里小孩儿手里提着大鱼的情形,顿时心动不已。于是,我翻下田埂,朝着河塘走去。

      ⑧我蹲在河塘边,呆呆地看着手指般大小的鱼儿游来游去,多可爱啊!我学着记忆中那些小孩儿的动作,用双手去捧,结果一无所获。我有些无奈,又有些恼怒,心想,一定要找一个宽大的、能漏水的东西来。

      ⑨我揉捏着母亲的头巾,有些紧张,可一想,这么好的天气,反正是可以晾干的,就双手撑开头巾向水中放去。看着那些鱼儿在头巾里跳动,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我暗自感谢这头巾,嘴角不自觉地浮现出笑意。

      ⑩正当我开心到忘乎所以的时候,母亲的呼喊声又传来了。我不敢将沾满污泥的头巾举起来,心想,母亲呼喊几声后,应该就不会管我了吧。于是,我屏住呼吸,静静地耗着。哪知道,那几声呼喊一过,母亲见我仍没把头巾举起来,就立即停止劳作,奔上田埂,呼喊声也逐渐变得焦急而凄厉,一声接着一声……

      ⑪我心里万分紧张,不知所措。我很想告诉母亲我在这里,不用担心,可我叫不出来。我想要把头巾举起来,可又怕母亲会责罚我。

      ⑫母亲的呼喊声在寂静的田野里越发悲切了,明显地转向哭腔!我再也忍不住,猛地抓起头巾,一股脑儿地把小鱼倒进水里,拼命摇动那血红的头巾,同时“啊啊”地大声叫着,我只想让母亲知道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只想让她听见后回去继续安心劳作。

      ⑬没想到脚步声、藤草和人的刮碰声响了起来,急促而杂乱,母亲几乎是疯狂地朝着我的方向飞奔而来。

      ⑭突然,“扑通”一声重重的闷响!

      ⑮我猛地站起身来,迅速拨开草丛:跌倒在泥泞中的母亲,正吃力地向上爬着,暴露在外的双手和胳膊被划出一条条血痕,混和着汗水的头发凌乱她贴在脸上。母亲就这么真实地呈现在我眼前!

      ⑯我激动万分,紧紧抱住母亲“啊啊”地大哭起来。母亲一边用沾满泥土的双手替我擦着泪水,一边安慰着我。

      ⑰从那以后,我终于知道,生命里不管遇到何等诱惑与伤痛,都要在母亲的第一声呼喊后,迅速地举起那块血红的头巾。因为,这能让母亲少走些泥泞的路;因为,这是对母爱最简单的回应。

                                                                                                                                                             (选自《最阅读》,有删改)

段落

③——④

⑤——⑥

⑦——⑨

⑩——⑫

⑬——⑯

概括内容

母亲带我到田野

母亲怕我走失呼喊我,我用头巾回应

A

母亲呼喊、寻找

我,我终于回应

B

(1)、请阅读选文③一⑯段,完成下面表格,请将答案写在表格下面的横线上。

A:

B:

(2)、选文第③段在结构方面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3)、请简要分析选文第⑥段划线词的表达效果

她才迅速地弯下腰,继续劳作。

(4)、品评赏析第⑮段中划线的句子。

跌倒在泥泞中的母亲,正吃力地向上爬着,暴露在外的双手和胳膊被划出一条条血痕,混和着汗水的头发凌乱她贴在脸上。

(5)、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一下母亲的性格特征。

(6)、“血红的头巾”在文中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回答。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童年趣事
  我的童年有一段时间是在苏北度过的。那时,我住在一个如画的小村子里,村外有流淌的小河、碧绿的草地和高大的树木。
  不必说我和小伙伴们在小河里游泳、钓鱼、捉螃蟹、捉龙虾,抬来家里的大木盆划船;也不必说我们在草地上打滚、摔跤、捉蛐蛐、捉蚂蚱,看两头大黄牛打架。单是村东头那颗歪脖子的大枣树,就有无限的乐趣。这一切,都给我留下了最美好的回忆。
  春天悄悄地到了,百花相继怒放,而歪脖子大枣树似乎还没有睡醒,直到春末夏初,它才开满了芬芳醉人的小黄花,长出了嫩绿的叶子。不知从哪儿来了一群马蜂,在树上筑起一个莲蓬似的巢。大人们说:“千万不要去惹它们,不然会挨蜇的!”我们当然十分害怕,只敢远远地看着它。一天,我们实在忍不住了,大家拿来弹弓,聚集在歪脖树下,装好石子,对准马蜂窝一齐“开火”。果然,一群马蜂嗡嗡地出动了,冲着我们飞来。我们吓得扔掉了弹弓,捂着脑袋没命地跑。我很不走运,被蜇了一下,肿起一个大包,很长时间才好。从此,我再也不敢去惹马蜂了。
  夏天来了,歪脖树上的知了叫了起来。中午,大家每人拿着一根长竹竿,在竿头粘上一块面筋,来到树下,发现知了就悄悄地把竿头伸过去,瞧准了,用竿头的面筋猛地一粘,它就成了我们的俘虏。傍晚,大家每人拿着一把小铁铲,又来到树下。只要能在地上找到蚕豆大小的洞,就能挖出一只浑身是泥的“知了猴”。把它放在盒子里,第二天,它就神奇地成为一只又黑又亮的蝉。
  秋风送爽,歪脖树上的叶子簌簌地落了。歪脖树上挂满了一颗颗大枣,有红的,有黄的,也有青的,像是一盏盏小灯笼,放着奇异的光彩,真叫人垂涎三尺。这时,我们便每人拿上一个大塑料袋,一根带钩儿的长竹竿,“噼哩啪啦”炒豆子似的把树上的枣全都打下来,每人捡上满满的一袋,拿回家去,洗净,放在锅里煮熟,去掉核,加点面粉,做成薄糕,这就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枣糕。
  秋去冬来,歪脖树上垒起了一个个脸盆大小的喜鹊窝,一垒就是五六个。到了晴天,我们就聚到树下,脱去笨重的棉衣,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掏鸟窝一般要两个人,一个掏,一个接,动作要干净利落,不然,碰到大人是要挨打的,因为大人们说那是益鸟。但那时我们还不懂什么是益鸟,什么是害鸟,只是想尝一尝鸟肉是什么滋味。掏出鸟后,我们先把鸟杀死,拔掉鸟毛,剖开鸟腹,除去内脏,然后浇上酱油,撒上盐。当然,这些都是从家里“偷”出来的。这些都干好了,就把鸟放在火上烤。烤熟后,大家一人一口,津津有味地分享这“野味儿”。那诱人的香味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段快乐的童年生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美丽的小村庄,可爱的小伙伴,那繁茂的树木,绵绵的草地,潺潺的小河,特别是那棵歪脖子大枣树。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白手起家,不能手无寸铁

鲁先圣

    ①我们常常说,“人可以白手起家,但不能手无寸铁”。这里的“铁”,就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资本和能耐,也可以说是你创业的本领。

    ②哈佛大学教授哈恩曼曾经这样说:即使你再羸弱、再贫穷、再普通,你仍然拥有别人羡慕的优势。对于梦想难成真的人来说,不是缺少才能,而是缺少对自己才能的发现,缺少对自己人生价值的开发利用。

    ③美国人马克•吐温作为职业作家和演说家,在文学领域和演说领域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成为世界范围内受人尊敬的文学和演说大师。但是,在他选择文学和演说之前,他曾经试图成为一名商人。他先是投资开发打印机,花费了整整3年的时间,最后把千辛万苦借来的5万美元全部赔光了。他又发现出版商因为发行他的著作而赚了大钱。他很不服气,心想,我自己写了文章自己出版发行,所有的利润不都是自己的吗?为何不自己开一个出版公司呢?他于是又投资开了一家出版公司。但是,他不知道,写作与经商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他很快就因为债务陷入了困境,出版公司破产了,他也陷入了更大的债务危机当中。

    ④经过两次经商失败的打击,马克•吐温终于认识到自己经商的无能,他彻底断绝了经商的念头。痛定思痛,他发现自己没有找到自己的强项,自己有写作和演讲的才能,而自己却没有很好地使用。到全国巡回演讲,在演讲的间隙里埋头写作。很快,风趣幽默的马克•吐温声名大噪,成为全国知名的演说家,脍炙人口的作品也迅速走红。

    ⑤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说:“宝贝放错了地方就是废物。”马克•吐温开始经商的经历就是把宝贝放错了地方。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也许兴趣广泛,掌握多种技能,但是,在所有的长处中,总是有你的强项。成功者的原则是:去选择最能够使自己全力以赴的、最能够使自己的品格和长处得以充分发挥的职业。因为,唯有充分利用了自己的长处,才能够让自己的人生增值;相反,你总是选择自己的短处,你的人生就只能贬值了。

    ⑥很显然,一个人的成功,来自于对自己优势的发现,来自于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专注和投入,来自于对自己事业的无怨无悔!而这些,正是一个成功者必备的人生之“铁”。

    ⑦当你发现培养了自己的手中之“铁”的时候,等待你去采摘的,都是人生甘甜的果实

(选自《意林》2011第5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夜能走多远

       那年我高考落榜,心情糟糕。我想出去打工,多挣点钱给父母,或许那样能弥补我对他们的愧疚。父亲说,等把地里农活儿忙完再做打算吧。

       那时候麦子已经收完,妈妈却病倒了,我家还有一块地没种上苞米。夜里落了一场透地雨,正是种苞米的良机,第二天中午,我和父亲出发了。

       种子盛在塑料桶里,父亲刨坑我点种子,每个坑两粒种子。农历五月毒辣辣的阳光似乎要把昨夜的雨水全部收回,地面热得像蒸笼,我汗流浃背,父亲也直喘粗气。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已经筋疲力尽,口干舌燥。我们还有四垄地没种完,种子却用光了。

       我如释重负地对父亲说,正好天要黑了,咱们收工,明天再带种子来吧。父亲没说话,把锄头藏在地头的麦秸垛里,我们回家了。

       回到家,我喝了水,舒服地躺在炕上想美美地睡上一觉,却看见父亲又在弄苞米种子,我问不是明天才下种吗?现在准备有什么用?父亲笑着说,这块地今晚必须种完,否则将来会欠收。我觉得不可思议,不就差一宿吗?父亲说我们打个盹儿,一宿就过去了,但是种下去的种子不睡觉啊,同地块的苞米晚种一宿,产量差别可就大了。

       见我半信半疑,父亲指指屋檐下挂的苞米说,你看吧,这些和囤里的都是这块地的收成,前后就差一天,我拿起檐下的苞米穗与囤里的比了比,短3厘米左右!我又拿了几个比较,无一例外,檐下的苞米个头普遍偏小!

       原来,去年这片地还没有播种完,突然下了场雨,无法干活,地北头这5垄比其他地块晚种了一天。

       我被这个事实惊呆了。父亲说,大片地玉米同时吐蕊秀穗时,晚种的这几垄还未吐蕊,错过了最好的授粉期,所以收成差了许多。没想到,短短一天差到如此明显。

       一个黑夜,一个白天对于我们人类只算一个片刻,但是对于生命周期只有70多天的苞米,的确是一个不短的时间。我们看似漫长的人生不也像一粒种子般短暂吗?刚开始就落后别人一步,如不努力追赶,到后来就像檐下的苞米一样……那天傍晚,我和父亲又回到田里,把那片地全部种完,回到家时已经满天星斗。

       那年秋天我没有外出打工,而是选择了复读。经过一年的努力,我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一晃12年过去了,我有了稳定的工作,而与我一样落榜外出打工的几个同学,如今还辗转在烈日下的工地上辛苦地劳作,经常为讨要工钱而苦恼。

       那些装满了理想与希望的种子,短短一夜间,已经吸足了水分,早已迈开了“人生”的脚步,一旦错过,机会永不再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渔客芦花

①如果说世界上有永不凋谢的花,那么非芦花莫属。古人之所以折芦花以赠远,除却表达思念外,还因为芦花即使被折下也不会凋零,这是古人对友谊长存这一愿景的最好寄托。

②在创作以东北大地百年历史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刀兵过》时,我曾专程到辽河口采访。辽河口湿地有世界上最大的芦苇荡,旧有“南大荒”之称。我是冬月去的,苇甸上一望无际的芦花让我感到震撼,我曾慨叹杜鹃花满山燎原的烂漫,也曾迷恋十里荷花三秋桂子的诗意,但与冬天辽河口的芦花相比,它们就显得有些局促了。如果说杜鹃花、荷花、桂花是池塘、湖泊,那么这里的芦花则是蔚为壮观的大海。芦花的神奇在于能催生幻觉——当你出神地凝望广袤的芦花海时,会有一种心窗洞开的感觉,你仿佛化身为苇地的一只鸥鸟,在没有羁绊的天空。

③芦花是有性格的,桀骜中透出一分高雅。刚刚下过一场雪,芦苇根部落满厚厚的雪。雪可以裹住芦叶、冻住芦根,却奈何不了芦花。没有一枝芦花被积雪压折,因为芦花白色的柔毛像天鹅绒,雪花和雨水无法沾身。雪只能成为芦花的陪衬。在苇甸边缘一片开阔的雪地上,三株茁壮的芦苇呈品字形立着,似乎在向我招手。我想,我应该把它们带回去,于是走过去折下这三株芦花。我把它们插在一个红酒瓶里,置于书桌的一角。写作有了倦意时,斟一杯红茶,欣赏一番芦花,顿时觉得放松不少,仿佛又置身于辽河口那片广袤的芦苇荡,创作灵感会浪花般涌来。八年过去了,三株芦花依然是当年的模样,姿态、颜色都没有改变,总是用洁白的笑靥望着我。灰尘几乎无所不在,然而它们未被浮尘所染。我想,灰尘不侵芦花,是不是被芦花的暖意所感动了?

④说到芦花的暖意,我不由得想起了“渔客”一词。“渔客”是两种古老职业的结合,即渔雁和苇客。这两种职业都与芦花有关。在一代又一代渔雁和苇客的心里,芦花是常开不谢的生活之花和希望之花。

⑤所谓“渔雁”,是辽河口特殊的打鱼人群体。他们大多来自河北、胶东一带,如同候鸟一样,随季节变化,顺着水陆边缘迁徙,在辽河入海口的滩涂及浅海打鱼捕虾。在辽河口二界沟,我遇到了渔雁的后裔。我问她渔雁最看重的是什么。我以为她会说美味的河刀鱼,抑或苇甸里捉不尽的螃蟹,没想到她的回答是芦花。她说,芦花在渔雁的生活中像月光一样重要。“春天苇尖鸟一叫,青虾结队来投靠;夏天芦苇一抽穗,海蜇捞得最起劲儿;入秋芦花脸一红,河刀满舱不用蒙;立冬芦花赛过霜,摇橹扬帆回家乡。”这几句话概括了渔雁在辽河口的生产生活规律。我想,渔雁的木帆船在驶离辽河口时,肯定会一顾再顾岸上这片与他们朝夕相处的苇甸,他们也许会想,只要芦花年年开,他们就会年年来。

⑥与春夏秋三季在辽河口栖息的渔雁不同,苇客只有在冬季来苇甸打苇子。他们大多来自黑龙江卜奎一带,是闯关东人的后裔。立冬一过,渔雁收起渔网从海上离开,苇客便拖家带口从陆地上赶到。很多苇客会住在渔雁留下的窝棚里,支起炉灶开始为期一个冬天的生活。在二道沟的一户蟹农家里,我见到一把老式苇刀,蟹农告诉我,苇刀是苇客的发明,这一发明大大降低了苇客受伤的概率。在没有这款苇刀时,每年被镰刀割伤身体的苇客无以计数,身上没有刀伤的不能叫苇客。此外,苇茬锋利如刺,苇客的女人孩子也常常被苇茬刺伤。我说,在缺医少药的苇甸里,一旦被割伤可不是小事。老者摇摇头道:“这个你就不懂了,有芦花在,割伤不过小菜一碟。”他告诉我,芦花是苇客眼中的宝,将芦花敷在伤口上能止血,伤口很快就会愈合。

⑦听了关于渔雁和苇客的故事,我耳边似乎响起那首熟悉的歌曲——《芦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其中有段唱词很美:“芦花白芦花美,花絮满天飞,千丝万缕意绵绵,路上彩云追……”我想,对于讨生活的渔雁和苇客来说,他们对芦花的追逐就是一个代代逐梦、生生不息的过程。

⑧我们现在无法完全复原渔雁与苇客的生活情状,然而从他们跋涉的轨迹看,可以想见,如果没有足够的韧劲和恒心,没有一个具有鲜明辨识度的象征符号的指引,是很难做到像候鸟一样年复一年地迁徙的。我想起了明代移民眼中的大槐树,想起了胶东移民心底的“小云南”。或许,洁白的芦花对渔雁和苇客来说,也是一个同样的精神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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