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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苏教版语文高二第三册第二单元《离骚》同步练习题

读课文《离骚》,对“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的分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此句表明屈原出身高贵,是楚王室后裔,所以他必须要为他的应得之位奋斗。 B、从“苗裔”来判断,屈原应是苗族人的后代。 C、由“联”“皇”可以推断,屈原的太祖父曾经是皇上。 D、此句表明屈原出身于楚贵族正室,身世非常人可比。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一个圣诞节的回忆

[美]杜鲁门·卡波特

    请设想一下二十多年前一个十一月的早晨,一个白发剪得短短的妇人站在窗口,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巴迪,去把我们的车推来,我们要烤三十个水果蛋糕呢。”

    那时我七岁,她六十光景,我们是很远的表亲。从我记事起,我俩就住在一起。她叫我“巴迪”,为了纪念她以前最好的朋友。那个巴迪早死了,当时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她现在仍是个孩子。

    我们把童车推进山核桃树丛。童车是我出生时买的,快散了,轮子摇来摆去,像醉鬼的腿。奎尼是我们养的一条小狗,她挺过了一场瘟疫和两次响尾蛇的噬咬,现在一路小跑跟在小车旁。

    三个小时后我们回到厨房,把拉回家的满满一车风吹自落的山核桃的壳剥去。欢快的裂壳声像是微弱的雷鸣,核桃肉散发着甜美的香气。奎尼求我们给她点尝尝,我的朋友时不时偷偷给她一点,但我俩是绝对不可以吃的,“这些山核桃还不见得够做三十个水果蛋糕呢。”明月高照,小车空了,碗满满的。

    第二天,我最喜欢的事开始了:大采购。樱桃,柑橘,香草,葡萄干,威士忌,大量的面粉和黄油……嗬,简直要一匹小马才能把车拉回家。我们没钱,但每年总能用尽各种办法,筹到一笔水果蛋糕基金:卖破烂,卖摘来的一桶桶黑莓、一罐罐自制的果酱、苹果冻,为葬礼和婚礼采集鲜花。

    黑炉子加足了煤和柴火,烧得像一只发光的南瓜。打蛋器旋转着,调羹在一碗碗黄油和糖里搅动,香草让空气变得甜甜的,姜又增加了香味。厨房里浓香扑鼻,弥漫到整栋屋子。四天后,大功告成,三十只蛋糕放在窗台、搁板上晾着。

       蛋糕给谁呢?朋友呗。不一定是邻近的,大半倒是只见过一次,甚至素未谋面的,我们喜欢的朋友。例如罗斯福总统,一年来镇上两次的小个子磨刀人,帕克(班车司机,他每天在尘土飞扬中嗖地一声驶过时和我们互相挥手招呼)。是不是因为我的朋友太害羞了,才把这些陌生人当作真正的朋友?我想是的。我们的纪念册里有用白宫信笺写的答谢信,有磨刀人寄来的一分钱明信片——它们让我们觉得和外面丰富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厨房空了,蛋糕都送走了,我的朋友要庆祝一下——还剩下一点威士忌。奎尼分到满满一勺,倒在她的咖啡碗里(她喜欢菊苣香的浓咖啡),我们平分剩下的。奎尼躺在地上打滚,爪子在空中乱抓。我身子里热烘烘地冒火星,像快要烧成灰烬的木柴。我的朋友围着炉子跳圆舞曲,两只手提起那身蹩脚的花布连衣裙的裙边,就像是舞会上穿的礼服,唱着“指给我回家的路”。

    下一个任务就是准备礼物。我想给她买整整一磅樱桃巧克力,不过,我给她做了只风筝。她希望给我一辆自行车,不过,我肯定她也是给我做风筝——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也一样。我们又凑了五分钱给奎尼买了一大根还有余肉可啃的牛骨头,用彩纸包起来,高高地挂在圣诞树顶上一颗银星边。奎尼知道那是牛肉骨头,馋得坐在树下呆望着,该睡了还不肯走。我的兴奋不亚于她,踢被子,翻枕头,就像是热得不可开交的夏天夜晚。我的朋友手持蜡烛坐到我的床沿:“我一点也睡不着,心像兔子一样乱跳。你说罗斯福夫人会在晚餐时端上我们的水果蛋糕吗?”我俩在床上挤作一团,她在我的手心里写“我爱你”。“你的手比以前大了。我想我大概不愿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还能继续当朋友吗?”我说我们永远是朋友。

    这是我们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

    我上了军事学校。我也有了新家,但那不算数。我的朋友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而我再也没回去过。

    她还待在那里,有奎尼做伴,后来只剩她一个人。(她写道:“昨天,梅西的马踢伤了奎尼,伤得很重。谢天谢地,她没有太痛苦。我把她包在一张条纹床单里,用童车推到草地……”)以后几年的十一月里,她还是做水果蛋糕,她一个人,没有从前做得多,不用说,总是把“最好的那个”寄给我。渐渐地,她在信中把我和早已死去的巴迪混淆起来。

    终于,又一个十一月的早晨来临,一个树叶光光、没有小鸟的冬天早晨,她再也爬不起来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王开岭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

    地址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 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了”易迷路的“新人”,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 或下葬之前,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真相

江峰

    从我住进病房的那一刻起,对面床上的那对夫妻便一直小声地争吵着,女人想走,男人要留。

    听护士讲,女人患的是胶质细胞瘤,脑瘤的一种,致癌率极高。

    从他们断断续续的争吵中,一个农村家庭的影子渐渐在我面前清晰起来:女人46岁,有两个孩子,女儿去年刚考上大学,儿子念高一;十二亩地、六头猪、一头牛,是他们全部的家当。

    医院的走廊里有一部插磁卡的电话,就安在病房门外三四米远的地方,由于手机的普及,已经鲜有人用了。楼下的小卖部卖电话卡,几乎每个傍晚,男人都要到走廊上给家里打电话。

    男人的声音很大,虽然每次他都刻意关上病房的门,可病房里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每天,男人都在事无巨细地问儿子,牛和猪是否都喂饱了,院门插了没有,嘱咐儿子别学得太晚影响了第二天上课,最后,千篇一律地以一句“你妈的病没什么大碍,过几天我们就回去了”作为结尾。

    女人住进来的第四天,医院安排了开颅手术。那天早晨,女人的病床前多了一男一女,看样子是那女人的哥哥和妹妹。女人握着妹妹的手,眼睛却一刻也不离开男人的脸。

    麻醉前,女人突然抓住了男人的胳膊说:“他爸,我要是下不了手术台,用被褥把我埋在房后的林子里就行。咱不办事儿,不花那个冤枉钱,你这回一定要听我的啊!”女人的声音颤抖着,泪,哗哗地淌了下来。

    “嗯,你就甭操那心了。”男人说。

    晶亮的液体一点点地注入了女人的静脉。随着女人的眼皮渐渐垂下,男人脸上的肌肉一条条地僵硬起来。

    护士推走了女人,男人和两个亲戚跟了出去。

    只过了一会儿,男人便被妻哥扯了回来。妻哥把男人按在床上,男人坐下,又站了起来,又坐下,一只手不停地捻着床头的被角。

    “大哥,你说,淑珍这手术应该没事儿吧?”男人定定地瞅着妻哥,脸上的神情看上去像个无助的孩子。

    “医生说了没事就应该没事儿的,放心吧!”妻哥安慰着男人。二十分钟后,男人又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被妻哥扯了回来。如此反复了五六次,终于,女人在大家的簇拥下被推了回来。

    女人头上缠着雪白的纱布,脸色有些苍白,眼睛微微地闭着,像是睡着了。

    手忙脚乱地安排好了女人,男人又出去了,回来时,手里拎了一包东西。一向都是三个馒头几片榨菜便打发了一顿饭的男人,这次破天荒地买回了一兜包子。男人不停地劝妻哥和妻妹多吃点儿,自己却只吃了两个,便端起了水杯。

    那个傍晚,不知是忘了还是其他原因,男人没给家里打电话。

    晚上,病房里的灯一直亮着。半夜,我起来去厕所,看到男人坐在妻子的床头,像尊雕塑般一动不动地瞅着女人的脸。

    第二天上午,女人醒了,虽不能说话,却微笑着瞅着男人。男人高兴地搓着手,跑到楼下买了许多糖,送到了医生办公室,送到了护士台,还给了我和邻床的山西老太太每人一把。

    女人看上去精神还不错,摘掉氧气罩的第一天,便又开始闹着回家。男人无奈,只得像哄孩子似的不停地给女人讲各种看来的、听来的新鲜事儿,打发时间。

    一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每天傍晚,男人又开始站到楼道的磁卡电话旁,喋喋不休地嘱咐起了儿子。

    还是那么大的嗓门儿,还是那些琐碎的事儿,千篇一律的内容我都能背出来了。

    一天晚上,我从水房出来,男人正站在电话旁边大声唠叨着:“牛一天喂两回就行,冬天又不干活儿,饿着点没事儿,猪你可得给我喂好了啊,养足了膘儿,年根儿能卖个好价钱。你妈恢复得挺好,医生说再巩固几天就能出院了……”

    男人自顾自地说着,一边的我看得目瞪口呆。那一刻,我惊奇地发现,电话机上,根本没插磁卡!

    撂了电话,男人下意识地抬头,看到我脸上错愕的表情。

    “嘘——”男人的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别出声。

    “大哥,这会儿不担心你家的猪和牛了?”我一脸疑惑地瞅着男人,小声问了一句。

    “牛和猪早托俺妻哥卖掉凑手术费了!”男人低低地回答,随即冲我做了个鬼脸儿,用手指了指病房的门。

    我恍然大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打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只鹰落在屋项上了

王族

    ①山脚下只有一户人家,房子是黄泥小屋,栅栏用石头全就,显得孤独而又宁静。

    ②我坐在离这户人家不远的地方抽烟,突然看见一只鹰从远处盘统而来,落在了人家的屋顶上 , 我对同行的几位朋友说:“这家人的房顶上有鹰!”但他们因为没有看到刚才的一幕,都不相信鹰会落在房顶上,在他们的观念中,鹰因为高傲,是不会接近人的。但我不怀疑自己的眼睛,我确实看到一只鹰落到了这户人家的屋顶上了,然而我又能如何让自己的这次目睹得到认可呢?大家的观点是从高原存在了多少年的事实中得来的,我说服不了他们,我感到孤独。

    ③过了一会儿,我们准备离去,这时候,我看见从那个黄泥小屋里走出一个人,去屋后骑了一匹马向我们这边跑来。我们坐的是越野车,很快便把他甩到了后面,我从倒车镜中看见他在车后的灰尘中慢慢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我很想等他骑马近前后问问他,是不是有一只鹰落在了他家屋顶上 , 所以便一直观察着他,看他是否一直尾随在我们身后,可是后来,他不见了,我打消了向他询问的念头。

    ④汽车在一个有平整积雪的大平滩上停下,大家下车赏雪。雪很漂亮,将这个大平滩覆盖得犹如帕米尔高原最具神韵的一面镜子。

    ⑤这时候,我一扭头又看见了他。可,他果然一直尾随在我们车后。他向我们使劲挥手,似乎让我们等他。我对大家说:“看,那个人在向我们挥手!”大家看过去,他已拔转马头沿大平滩外沿向我们这边跑来了。这是一个50开外的塔吉克族男人,脸因为长期受紫外线照射而置赤青色,但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看人时目光锐利得像刀子一样。他从马上跳下来,指着一位同行的塔吉克朋友说:“你,我的朋友嘛!刚才,我房子门口你都到了,不进去,为啥?”

    ⑥同行的塔吉克朋友一时想不起他,脸上有了窘迫之色。

    ⑦他的目光更锐利了,紧盯着他说:“刚才,我看见你这骑马的腿了!你忘了,10年前,你来这里,骑我的马,掉下来了,掉伤了。我的马,把你摔伤了,是我的事情嘛!我,还没有,给你赔不是。”

    ⑧同行的塔吉克朋友一时想起了往事,噢了一声,说:“没事,我已经好了。”

    ⑨他忙说:“不,你的腿,好了,是你的事情:我,要不给你赔不是,那就是我的事情。”他总爱用“事情”二字来表达他心中想表达的东西,好在我们在新疆已经生活了好些年头了,知道他说的好是“事情”,不好也是“事情”。

    ⑩同行的塔吉克朋友因他还惦记着10年前的事感动了,而他也因为终于找到了10年前被自己的马摔伤的人而释然了。他和同行的塔吉克朋友握手,临了用手拍了一下他的腿显得无比亲密。我想,这些帕米尔高原上的人,实际上在更多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样的情景而成为朋友的。

    ⑪我看他们之间的事情说得差不多了,便忍不住问他:“有一只鹰落在你家屋顶上了 , 你知道吗?”

    ⑫他一下子用锐利的目光盯住我,问道:“是吗?”

    ⑬我说:“我看见了,这些朋友没看见,他们不相信。”

    ⑭他的目光变得更锐利了,而且由于他的个子很高,所以让我觉得有一种被什么从高处刺中的感觉。他说:“你,看见了,是你的事情;他们,不相信,是他们的事情。”他仍用他那好事坏事都是“事情”的理论回答了我。他和同行的塔吉克朋友互道祝福,然后骑马走了。他用了10年时间,终于了却了一柱心事。

    ⑮他骑着马渐行渐远,在雪野里又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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