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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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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高考语文真题试卷(江苏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一个圣诞节的回忆

[美]杜鲁门·卡波特

    请设想一下二十多年前一个十一月的早晨,一个白发剪得短短的妇人站在窗口,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巴迪,去把我们的车推来,我们要烤三十个水果蛋糕呢。”

    那时我七岁,她六十光景,我们是很远的表亲。从我记事起,我俩就住在一起。她叫我“巴迪”,为了纪念她以前最好的朋友。那个巴迪早死了,当时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她现在仍是个孩子。

    我们把童车推进山核桃树丛。童车是我出生时买的,快散了,轮子摇来摆去,像醉鬼的腿。奎尼是我们养的一条小狗,她挺过了一场瘟疫和两次响尾蛇的噬咬,现在一路小跑跟在小车旁。

    三个小时后我们回到厨房,把拉回家的满满一车风吹自落的山核桃的壳剥去。欢快的裂壳声像是微弱的雷鸣,核桃肉散发着甜美的香气。奎尼求我们给她点尝尝,我的朋友时不时偷偷给她一点,但我俩是绝对不可以吃的,“这些山核桃还不见得够做三十个水果蛋糕呢。”明月高照,小车空了,碗满满的。

    第二天,我最喜欢的事开始了:大采购。樱桃,柑橘,香草,葡萄干,威士忌,大量的面粉和黄油……嗬,简直要一匹小马才能把车拉回家。我们没钱,但每年总能用尽各种办法,筹到一笔水果蛋糕基金:卖破烂,卖摘来的一桶桶黑莓、一罐罐自制的果酱、苹果冻,为葬礼和婚礼采集鲜花。

    黑炉子加足了煤和柴火,烧得像一只发光的南瓜。打蛋器旋转着,调羹在一碗碗黄油和糖里搅动,香草让空气变得甜甜的,姜又增加了香味。厨房里浓香扑鼻,弥漫到整栋屋子。四天后,大功告成,三十只蛋糕放在窗台、搁板上晾着。

       蛋糕给谁呢?朋友呗。不一定是邻近的,大半倒是只见过一次,甚至素未谋面的,我们喜欢的朋友。例如罗斯福总统,一年来镇上两次的小个子磨刀人,帕克(班车司机,他每天在尘土飞扬中嗖地一声驶过时和我们互相挥手招呼)。是不是因为我的朋友太害羞了,才把这些陌生人当作真正的朋友?我想是的。我们的纪念册里有用白宫信笺写的答谢信,有磨刀人寄来的一分钱明信片——它们让我们觉得和外面丰富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厨房空了,蛋糕都送走了,我的朋友要庆祝一下——还剩下一点威士忌。奎尼分到满满一勺,倒在她的咖啡碗里(她喜欢菊苣香的浓咖啡),我们平分剩下的。奎尼躺在地上打滚,爪子在空中乱抓。我身子里热烘烘地冒火星,像快要烧成灰烬的木柴。我的朋友围着炉子跳圆舞曲,两只手提起那身蹩脚的花布连衣裙的裙边,就像是舞会上穿的礼服,唱着“指给我回家的路”。

    下一个任务就是准备礼物。我想给她买整整一磅樱桃巧克力,不过,我给她做了只风筝。她希望给我一辆自行车,不过,我肯定她也是给我做风筝——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也一样。我们又凑了五分钱给奎尼买了一大根还有余肉可啃的牛骨头,用彩纸包起来,高高地挂在圣诞树顶上一颗银星边。奎尼知道那是牛肉骨头,馋得坐在树下呆望着,该睡了还不肯走。我的兴奋不亚于她,踢被子,翻枕头,就像是热得不可开交的夏天夜晚。我的朋友手持蜡烛坐到我的床沿:“我一点也睡不着,心像兔子一样乱跳。你说罗斯福夫人会在晚餐时端上我们的水果蛋糕吗?”我俩在床上挤作一团,她在我的手心里写“我爱你”。“你的手比以前大了。我想我大概不愿你长大。你长大了,我们还能继续当朋友吗?”我说我们永远是朋友。

    这是我们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

    我上了军事学校。我也有了新家,但那不算数。我的朋友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而我再也没回去过。

    她还待在那里,有奎尼做伴,后来只剩她一个人。(她写道:“昨天,梅西的马踢伤了奎尼,伤得很重。谢天谢地,她没有太痛苦。我把她包在一张条纹床单里,用童车推到草地……”)以后几年的十一月里,她还是做水果蛋糕,她一个人,没有从前做得多,不用说,总是把“最好的那个”寄给我。渐渐地,她在信中把我和早已死去的巴迪混淆起来。

    终于,又一个十一月的早晨来临,一个树叶光光、没有小鸟的冬天早晨,她再也爬不起来大声说:“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

(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我的朋友”的生活状态。

(2)、文中画线句表达了“我”什么样的情感?

(3)、小狗奎尼在小说中多次出现,简析其对人物刻画的映衬作用。

(4)、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问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搬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有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长发短缨

田洪波

    21岁的孙凤英加入抗联队伍那会儿,一条麻花似的大辫子长至腰间,油旺旺,黑亮亮的。

    她原是宣传小分队的成员,随着战事吃紧就混编到四支队来了。对此孙凤英相当得意:俺也是抗联正规军了!

    的确,正规军的孙凤英有枪了。

    枪是短枪,而且孙凤英还扎上了绑腿,走起路来飒爽英姿。

    每天行军途中,孙凤英总不忘唱上几句《小鬼子把门》什么的。

    她嗓音清细,战士们听着脸上都一扫阴霾和疲惫。

    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她的歌声被从营地上下来的一位营长听到了。

    营长围着孙凤英转了两三圈,把孙凤英转毛了,小脸通红不知营长要干什么。

    “你以为这是在舞台上吗?去,把你的辫子给我剪了!”营长突然发起怒来。

有几个女兵吓得吐了下舌头,拉起孙凤英就走。孙凤英张了张嘴想告诉营长,我这辫子可是留了20来年!可末了,她看了看冲她直摇头的同伴,只是咬紧了嘴唇,什么也没说。

    孙凤英不情愿地被剪成短发了。剪成短发的孙凤英不可抑制地一个人坐在光秃秃的树桩上好顿哭。许久,才把头猛地一甩,继续冲女伴们扬起那张青春的脸说笑。

    孙凤英还是那个爱唱歌的孙凤英,只是歌词换了:红旗飘飘在半天空/好似草堆落火星/妇女姐妹入抗联/长发剪成短缨缨……

    孙凤英好像天生不知道什么愁事,哪怕子弹从她耳边穿过!

    战事紧,可每次打完仗孙凤英都不忘化化妆。用烧过的火柴杆儿、细树枝儿,或者把大红纸蘸点水洇一洇,往脸上、眉上、唇上轻轻一抹、一描、一勾,一个妩媚无比的孙凤英就出现了……对一些女伴的狐疑,孙凤英干脆搬出营长的话给挡回去——咱们是正规军。正规军就要有正规军的样子!把个女伴噎得眼直翻白。孙凤英却仰天大笑,开心无比。

    起始,战士们累了还能听孙凤英亮亮嗓子。可仗越打越激烈,孙凤英就长时间没有尽情亮嗓子的机会了。不过,除了唱歌,孙凤英还懂一点医护常识,也会把饭烧得很香,于是后来,孙凤英的角色就杂了,甚至缝缝补补,浆浆洗洗的活儿也常被她揽下来。

    就是在那会,孙凤英与副支队长刘老顺走到了一起。孙凤英有个被战士称为“百宝囊”的背兜,什么药包、天剪,补衣的碎布、针线等等,用场大着哩。可偏偏就让刘老顺给看在眼里了,就隔三差五找孙凤英,一来二去,两人就有了那层意思。

    是营长作主,给他们两人在营地上举行了婚礼。

    婚后月余,郭塌子战役便打响了。

    郭塌子战役,是抗联三团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尽管有战士在撤退过程中一直注意倒着走,在走过的脚印上撒上辣椒面,破坏敌人狼犬的嗅觉,奈何敌人还是步步紧逼,穷追不舍。

    于是在一个黄昏,六营的战士们撤到了山峰陡峭的七星峰。

    再往前走已经没有路了,而两岸悬崖相距约两米左右。营长指挥众人一个个跳过去,但轮到孙凤英这儿卡壳了——她身上背着铁锅和铁桶,还有那个永远不离身的“百宝囊”。

    把东西都扔了!营长当机立断。

    我不!孙凤英第一次顶撞起营长。

    营长瞪圆了眼睛。

    孙凤英也不瞅他,把“百宝囊”摘下来递给了刘老顺,你先过去,你过去再接应我。刘老顺伸手要摘她的锅,但孙凤英挡住了,锅在我在!说时还冲刘老顺一笑。可是你?刘老顺有点急了。

    少废话!孙凤英狠狠瞪刘老顺一眼。

    无奈,刘老顺只好咬牙跳了过去,然后揪心扯肺地等着孙凤英跳。孙凤英几次试跳都没成功。刘老顺见状,干脆和战士们砍断了旁边的桦树搭向对岸,让孙凤英小心爬过来。孙凤英爬到一半,系铁锅和铁桶的麻绳突然断了,铁锅和铁桶落入悬崖的巨大声响惊起一群山鹰。

    被惊扰的还有敌人。眼见孙凤英快要爬到对岸了,这时,一声枪响,孙凤英掉下了深渊,只留下刘老顺撕心裂肺的哭喊——凤英,凤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裱画徐

马犇

    淮城的装裱市场比较兴盛。淮城南门大街东边的一条巷子里,有个徐姓的裱画师。

    徐家的裱画史不短。他家祖上学裱画时,认识了淮城人边寿民,后也常给边氏裱画,与其交流,向其取经,渐渐地,他的祖上善裱、能画、工篆刻。这几样,裱画徐全盘承继了。

    边寿民,工诗书画,与郑板桥、金农等人齐名,尤善画芦雁,人寐“边芦雁”。裱画徐的祖上当时就给裱画铺起名为“念芦斋”,以纪念徐家与边氏的友谊。

    常言道“三分书画七分裱”,不难看出,装裱之于书画作品的意义。徐家裱画有三规,不丢画,不作伪,按工艺收钱、不因作者高低调价。

    有些不太识货的人,巧得名画抑或祖上有旧藏,是最易受骗的群体。有一回,南门靠西的一户人家,带着画作,慕名而来。裱画徐仔细看了画,不动声色,又看了看来人,议好价钱,即送走来人。

    此画竟是徐渭的画,裱画徐亦善写意,尤以花卉见长。他能模仿个九分像,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差别。但裱画徐除了欣赏时间稍长一些,像裱普通的画作一样,平静地按工艺走。裱完后,他在卷轴旁不起眼的地方钤印,此印极小,表明是裱画徐裱的,以防日后起争议纠纷。在约定的日子,画主交完钱取走了画。此事成了行业里的段子,用来形容裱画的人诚实。

    裱画有原裱和揭裱之分。原裱是裱初次待裱的画;揭裱是重裱已经裱过的画,揭裱最难,很少有人敢接这个活。但揭裱也给部分技艺高超却无良的人有了作伪的机会。一张宣纸可揭出几层,裱画人如存贪念,就会将老旧的名画揭成几幅,这些作品的色彩较原作淡很多,裱画人就上手补救,然后再做旧。一幅变多幅,倒卖给黑市。

    淮城藏家多,很多古画因年代久远,受潮被虫蛀在所难免,对于这些怍品而言,每年的梅雨季节更是火上浇油。淮城几乎所有的揭裱都会送到念芦斋,光揭裱一项,经裱画徐手的,少说也有千幅,但他没弄坏过一幅画,也从未借机作伪。就是把顾恺之、展子虔的画送到念芦斋,画主也可安心回家,按日子去取。不会出意外。

    可惜的是,裱画徐后继无人,孩子们都已迁居国外。晚年,裱画徐独自生活,雇了个人做饭,他仍坚持对外裱画。他不想在有生之年放下祖传的手艺。

    本想平静地过完一生,哪知晚年并不平静。改革开放后,淮城有几个去南方下海的人,禁不起物质诱惑,垂涎于逐渐兴盛的书画市场,而且看中了倒卖赝品这行。他们第一时间想起家乡的裱画徐,他们知道徐老爹裱画、绘画的技艺都很高超。他们或者通过私密渠道搞来原作,请裱画徐借揭裱制假;或者直接报上画名,逼着裱画徐画。

    裱画徐不从,这些人就动粗,见裱画徐想寻死,这些人就留下狠话,“不老实做,我们迟早去海外找你孩子的麻烦。”

    与他们纠缠不起,裱画徐按照要求,完成了一批赝品。这些人拿着这批赝品再次南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多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骂裱画徐早年清高不做假,晚年糊涂,晚节不保。

    不久,裱画徐生了场大病去世了。不久,这几个倒卖赝品的人被抓获。淮城人惊叹不已。

警察通过地方报纸透露了案情。原来,裱画徐临死前给公安局寄了封信,写明事情经过,并说他的仿作在画轴夹层里都盖了一长条印,“身不由己,赝品而已”,还附上了那几个人的肖像,是裱画徐凭印象用毛笔勾画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 题。

那座军营,那群士兵(节选)

杨西景 侯发山

    于是,他们来到当年的“点名台”前。张嵩山整了整衣冠,缓缓走上了“点名台”。看 着排列整齐的方阵,望着一头头白发,一张张沧桑的脸庞,张嵩山心里几多激动,几多感  慨,眼前幻化出了一张张英俊的面孔,一个个鲜艳的、火红的领章、帽徽,仿佛回到了三十五年前……“连长好!”一声震天响的呼喊把张嵩山拉回到现实中,“唰”,两行泪珠从眼 帘飞驰而下。此刻,这一声亲切的、久违的呼喊,蕴含着当年那血浓于水的连队亲情。这就是连队,军人一生一世都难以忘却的灵魂的故乡、青春的故乡。一个锅里抡勺子的生活,一个院子里共迎日月的岁月,是生命和生命的融洽,灵魂与灵魂的沟通,青春和青春的碰撞。纵然在这里哭过、吵过,甚至骂过,然而,在岁月的回忆里,都是人生最珍贵的欢声笑语。虽然部队解散了,他们的豪气未散,心未散……张嵩山清了清嗓子,着力一展当年的豪气,开始点名:“孙雅雅。”

    话一出口,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年近七十的老连长除了身体略显佝偻外,声音还是那样洪亮,还是那样有力,丝毫不减当年。

    张嵩山又叫了一声:“孙雅雅。” “到!”

    “曲高远。”

    “到!”

    “牛飞鸣。”

    “到!”

    ……

    “张文英!”这是张嵩山点的最后一个人。现场一下子沉寂了。

    “张文英!”张嵩山提高了声音。

    当年那一次点名,缺他;今天,又缺他!现场一阵沉默。

    这时,杨伊洛站了出来,阴着脸对大家说:“乡亲们,战友们,去年夏天,几个小孩来到九龙湾游玩,当时天热,他们就跳进黄河洗澡。黄河下边暗流很多,卷走了一个小孩。当时,张文英正在岸边种菜,听到呼救,没有半点犹豫,一下子跳进了黄河,把孩子推到岸边,但他却没出来。”

    啊!张嵩山傻了。

    杨伊洛走到张嵩山身边,解释道:“我怕大家一路上开车分心,在微信上没有说明。”张嵩山点点头,眼角又一次飞出泪花。

    这时,站起来一个孩子。他说:“我是兵兵,张叔叔就是为救我牺牲的。”张嵩山走上前,紧紧抱住了兵兵。

    杨伊洛说:“我看了张文英生前的日记,知道他有百年后把骨灰的一半埋在城垛山的愿望……可惜他出事后,尸体一直没有打捞上来。今天就带来了他的一双鞋子,等会儿我们上山,做个衣冠冢吧,好了却他一辈子的军人情结。”

    张嵩山看到那双鞋子是手工做的布鞋,似乎还没有上过脚。是张文英的老娘做的?可是,听说他的娘早早就去世了啊。

    墨春秀上前一步,看着那双鞋,迟疑了一下,缓缓说道:“这是当年俺娘给他做的。”

    张嵩山记得,当年这个村的妇女给部队的战友每人做了一双鞋,他的,也没有舍得穿, 一直摆放在他的办公室桌,直到退休他才收拾回家,锁进箱子里。

    没有人提议,也没有人说话,大家带着兵兵,带着张文英的那双鞋,朝城垛山走去。同行的人,除了张嵩山的战友,还有“鱼水新村”的全体村民。

    不知道是谁先带的头,唱起了那首《城垛谣》: 叔伯们啊,你们在哪头儿?

    嗨,俺们在嘉峪关这头。兄弟们啊,你们在哪头儿?嗨,俺们在山海关这头。

    你挽着我的胳膊,我拽紧你的手。这万万块秦砖吆,是咱一代代的骨头连骨头!

    你抵着我的肩,我顶住你的头。这万里城墙吆,是咱一代代的血肉筑就!

    拦胡马,挡匈奴,夷狄难近咱家门口。丢了头,抛血肉,长城护家八千秋。

    您的娃,俺的妞,记住叔叔伯伯骨连骨, 记住哥哥弟弟血连肉。

    俺们在关外头,您们在关里头。 十三雄关忠魂守,家园万代无边忧……

    开始时是一个人唱,后来,大家都跟着唱起来。这歌,似云,在每个人心中漂浮着; 似雨,在每个人眼帘中飞落着……

    在城垛山上,选坟茔的时候,张嵩山选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他说:“得让张文英瞧得见咱的老营盘。”

    从未落过泪的杨伊洛,此刻泪水伴着话语:“兄弟们,我和老张明年就七十了,你们也都奔六十了,就让文英兄弟代表咱们,永远看护着老营房,永远呵护着城垛山吧。”

    新坟隆起,全体默哀,天空阴雨四合,飘起了小雨,淅淅沥沥,无声无息。大家垂着头,都不说话,脸上稀里哗啦的,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奔流》2018 年第 9 期、10 期连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的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莎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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