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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2015-201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国目前学术界比较公认的可以算作四合式院落的最早实例,发现于陕西岐山凤雏村,是一座距今约3000年的西周时期建筑遗址。它严格意义上还不能称作四合院,四合院应具备四面方正围合的布局和居住功能两个要素,而这组建筑平面布局虽已具备了四合院的基本特征,但使用功能推断为祠堂,不属于住宅。根据史料记载和考古发掘中的证实,这种四面方正围合、轴线对称的院落布局方式的四合院,在汉代已经形成。之后,作为我国住宅建筑布局的一种重要方式历经唐、宋等朝代延续发展。

    到了元代,元世祖忽必烈将全国性质的首都定于今北京,称为大都。大都城经过严格的规划布局,城内用横平竖直的大街将大都城分割成数十个里坊,坊内以八亩为一份住宅的宅基地供居民建造院落,也就是著名的“八亩方宅”。根据20世纪50年代发掘的元代后英房和玉桃园等地的居住遗址判断,元代住宅格局已与现代的四合院非常接近。所不同的是,元代住宅为轴线前端开门,且其前后两进房屋中间有廊子相通,使得前后两座房屋形成“工”字形,称“工字廊”。可以说元代大都城内的院落是目前已知北京四合院的肇始了。明清时期,工字廊逐渐消失,大门开始从轴线前端偏居院落一角,直至清代中后期四合院基本定型。自清代末期开始,随着西方文化大量传入,西方的建筑形式和装饰元素也随之进入了北京四合院,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出现了西洋式大门。这些西洋味基本上没有破坏四合院的格局,也没有打破四合院的尺度和色调,反而为四合院增加了一些新气象。

    北京四合院是我国北方四合院式住宅的代表,它是在北京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和人文环境的双重作用下发展成熟的,因此其院落布局和建筑单体都表现出了宜居性,也处处体现出北京传统文化的内涵。从平面格局上看,北京四合院具有“坎宅巽门”特征,也就是坐北朝南的院子,按照后天八卦方位,正房位于正北方坎位,而大门开在东南角巽位。坎宅保证了住房朝南采光,巽门能防止从大门望见院内情况,保证了宅院私密性,而其庭院的空间接近正方形,则更利于北京天气条件下的采光和家庭成员的活动。作为礼仪之邦,为了更加强调礼制上的内外有别和主客有别,较为讲究的四合院往往在里外院之间建造一道二门作为分割,二门一般做成饰满木雕的垂花门形式,十分美观,增强了四合院的艺术气息。

    四合院的单体建筑尺度是一种较为亲切的建筑风格,其厚重的屋面和墙体营造出冬暖夏凉效果,也表现出其对北京气候的良好适应性。北京四合院色调上表现出外观上砖瓦的灰色调和内向空间油漆彩画、装饰装修的多彩纷呈。一方面,这种灰色调的外观和相对较为低矮的建筑尺度从一个侧面烘托出了整个城内重要建筑如宫殿、坛庙、皇家园林和寺观等的恢宏气势和特殊地位。另一方面,内部空间的多彩带给居住院内的人们比较欢快的氛围。同时,四合院如同中国传统文化一样,将“天人合一”的理念倾注到了它的一草一木,四合院的绿化植物选择不仅注意到了对本地自然气候的适应性,尤其注意到了植物对建筑的影响。那就是,作为院外的行道树会种植高大落叶乔木,不妨碍交通。而庭院内则都是落叶小灌木或者乔木以及花卉,它们的根系都很小,不伤害建筑物。更为重要的是,如同所有中国传统建筑一样,即使是花木,也会被赋予无尽的情感。这些四合院的花木都是中国数千年发展史中被赋予了深刻文化内涵的品种,如常见品种槐树象征了崇高的威望、良好的品德,海棠、石榴象征了家族兴旺、日子红火,丁香和牡丹象征了夫妻好合、富贵荣华,如此等等。正如《论语》云:“和而不同。”四合院在“和”的基础上也表现出了院落布局的不同组合形式、单体建筑形制的差异以及砖雕、木雕、石雕等众多建筑装饰细节上的变化。通过这些“不同”,我们甚至可以读懂宅院主人的社会地位、思想情怀、文化修养和喜怒哀乐。可以说,当我们真正走近和走进北京四合院的时候,我们就不仅仅是在品读一种建筑,更是在了解中华历史,释读传统哲学和文化。

(摘编自李卫伟《留住乡愁——释读<北京四合院志>》)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目前发现最早的四合式院落,一般认为是在陕西凤雏村发现的大概三千年前的一处建筑遗址,它的外形已具备了四合院的基本特征,但还不算真正的四合院。 B、四合院是一种四面方正围合、轴线对称布局的院落住宅建筑,据史料记载和考古证实,在汉代已经形成,到元代时,住宅格局已与现代的四合院非常接近。 C、作为我国四合院式住宅的代表,北京四合院依赖当地独特地理气候和人文环境而发展,例如其“坎宅巽门”特性,既保证了住宅采光,又便于家庭成员的活动。 D、四合院的单体建筑风格较为亲切,屋面和墙体厚重使其冬暖夏凉,表现出对北京气候的良好适应性,内部空间色调多彩,给居住院内的人们营造了欢快的氛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元代大都城将居民住宅建设纳入整个城市规划布局中,城内大街横平竖直,将大都城分割成数十个里坊,坊内提供给居民建造院落,每份宅基地占地八亩。 B、清朝末年以来,由于西方文化传入,西方的建筑形式和装饰元素使得清代中后期基本定型的四合院格局有了新的突破,例如西洋式大门给四合院增加了新气象。 C、与现代的四合院相比,“工字廊”是元代四合院住宅建设的一个特征,即为轴线前端开门,前后两进房屋中间有廊子相通,前后两座房屋形成“工”字形。 D、四合院一般坐北朝南,开在东南角的大门,可以避免从外面望进去看见院内情况,而讲究的四合院还会在里外院之间建造一道二门作为分割,以显示内外有别。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四合院是我国住宅建筑布局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形成于汉代,历经唐、宋等朝代延续发展,到元代,其住宅建筑格局成为现代北京四合院的发端。 B、北京四合院受皇城文化内涵的影响,四面方正围合表示规矩守礼而自我封闭,灰色调的外观和相对低矮的建筑尺度表示一种谦逊卑微的臣服的态度。 C、四合院的绿化植物选择体现出我国“天人合一”的理念,院内花木都凝结着人们的思想感情,如石榴象征着家族日子红红火火,牡丹象征着富贵荣华等。 D、四合院体现着“和而不同”的文化内涵,在其大结构相同的前提下,院落布局有不同的组合形式,单体建筑形制也有差异,在建筑装饰细节上也变化多多。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诗歌批评庸俗化

普冬

    批评对作品的意义不言而喻。好的批评如同灯光,指引着作品从暗处走向前台。近些年的诗歌批评中,不乏这样的经典或中肯之作。但与此同时,诗歌批评庸俗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不少诗歌批评为了应酬需要,违心而作,学术含量可疑,甚至堕落为诗人小圈子里击鼓传花的游戏道具。这类批评对诗歌创作来说类同饮鸩止渴,还不如索性没有的好。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诠释过度,脱离作品文本进行没有限度的“再创造”。一些平庸之作明明直白无味或佶屈聱牙,批评文章却写得天花乱坠,一再上演“皇帝的新衣”闹剧。这些批评牵强附会、肆意升华,外延无限扩张,乃至另起炉灶,使批评成为原创式的畅想,早已失去了与原作品的联系。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一哄而上的羊群效应。有人提到“疼痛”,一时间无痛不成诗,非痛不好诗,翻开诗歌评论集,简直“痛不欲生”;有人说到“底层写作”,于是流水线、小餐馆、地下室和打工妹顿时成为新宠。不论创作还是批评,长期以来已习惯跟风、复制和起哄。对生活我们缺的不是图解,而是用心的关注。诗歌应该是自然与人文背景下的“顺产儿”,诗歌批评同样如此。海洋、浪花、岛屿,应该把这些真实的生活还给诗歌,也还给批评。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概念代替文本,行为代替写作。较之个体性的埋头创作,不少诗人似乎更喜欢混个脸熟,在这样的背景和语境下,诗歌批评基本沦为诗人间的交际和应酬。哪怕是纷纷攘攘的流派或主义之争,也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名目噱头不少,却未见得与文学和读者有何关系。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以偏概全、近亲结缘。某些诗人同时兼有批评家身份,习惯以自己的喜好为唯一或主要标准。比如现实主义视浪漫为虚空,浪漫主义视写实为流水账,废话诗人眼里唯美即为幼稚,至于下半部诗人则一篙子打翻一船人——除我之外都是“伪娘”。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门派偏见之争,批评效果不难预期。

    一切表现形式都应该是创造的成果。今天的浪漫或许是明天的现实,当下的现实也可能是昨天的浪漫。重要的是我们的作品是否揭示生命本质,精神是否向真向善向上,以及手上的“主义”是否与我们的诉求达成一致。而批评要做的,就是把真正的创造性成果点亮,让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创造性诉求的佳作,在反复的研读与辨析中沉淀价值。

    诗歌批评庸俗化趋势亟须扭转。文学批评的职业公信力需要树立,批评家需要贡献学术良知。果真如此,对诗歌和读者,都将是福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韩愈的《师说》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名篇。“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道就是古代圣贤之道,大致可以概括为“仁义礼智信”,其重要载体就是儒家经典“四书五经”,实质上就是古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师为道存,是韩文之主旨。师对于道的依附关系,韩文言之甚详。然而,道对于师的依附,韩文无说。实质上,师与道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共存共亡,缺一不可。师与道的共存关系,决定了师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

    师与道的共存关系,应该从孔子说起。从史籍中可知,教育体制的建立在古代中国具有久远的历史。传言夏、商、周均有学校,孟子曰:“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此言虽不可确证,但至少周朝开办学校是不可怀疑的。《周礼》关于学校有细致描述,不可能出于杜撰。既有学校,则必然有师。早期为师之人虽不可考,但孔子作为有记载的民间教育的第一位师,也不是横空出世,应该是周朝教育体制的延伸和创新。

    据《周礼》,周朝学校已教授学生“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孔子作为闻名当时的老师,也不太可能脱离当时的教授内容,后世因此有孔子以“六艺”教学生之说。但《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庄子》亦云孔子治“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六艺”与社会生活技能相关,“六经”则是儒家经典。“六经”是否为孔子所作,后代说法甚多,但是皆不能否认孔子与“六经”的密切关系。与孔子同时或稍后的诸子百家,大多也都开科授徒,聚众讲学,成为硕学名师。最著名者莫过墨子,曾使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可见其规模和影响。而孔子之后,特别是汉代之后的古代中国,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经学,成为学校教育的唯一选项,“四书五经”是学校教育的基本教材。后代经常把师与“经师”混称,表明二者不可分割的关系。

    韩愈把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受业、解惑”,“传道”为首,不仅指出了师的使命,也揭示了师在古代中国极为重要的位置。从古代中国人所供奉的牌位“天地君亲师”,就可以看出师极为崇高的地位。“天地君亲师”是一切人间价值之源起和本根。天地是万物之本,君是国家之本,亲是家族之本,师是“成人”即教养之本。除了天地之外,帝王是政治生活的轴心,父亲是家庭生活的轴心,师是教化的轴心。孔子就是师的代表——“至圣先师”“万世师表”。这三个轴心是安定社会生活的“铁三角”,是古代中国社会稳定结构的基石。

    道统是社会秩序的理论表述,是社会理想和社会价值的集中体现。作为中国大众教育的真正创始人,孔子教育的目的首先在于树立社会政治、道德理想,培养君子人格。从《论语》中的核心观念,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中庸之为德也”“克己复礼为仁”等即可看出,他教育学生的重点是在人生观、价值观及治国安邦的社会理想方面,而不是一般的生产技术(技艺)。对于那些关注耕种稼穑谋生手段之类事情,孔子很不以为然(例如“樊迟问稼”)。孔子的教育理念,奠定了古代中国教育的基本范式,并形成了悠久的传统。教育的根本在于育人,而不是教学生技艺以谋生。这是师与工匠的本质区别。孔子的伟大也正在于此。韩愈所云“师者传道”,正揭示了古代中国教育的本质特征。

    我们不禁设想,倘若没有那些振铎舌耕的师,数千年华夏道统何以承继?源远流长的煌煌学术何以存留?由此可谓:道之所存,亦赖之以师也。

(摘编自章启群《“师”与中国文化——关于中国教育大战略的一点思考》)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近年来,《我们的乡愁》《返乡笔记》《回不去的故乡》等“乡愁”类文章不断出现,其视角也不尽相同。“去农进城”正成为主导性趋势,随着乡村及其所承载的物、景、情的逝去,城市化已经成为裹挟绝大多数“农二代”的巨大势能。而城市自身也在大规模旧城改造扩容中日新月异,“乡愁”不仅发生于某个具体乡村,也是当前这种剧烈城市化过程中原有居民普遍而又自然的反应,失落与无奈相互交织。而在多维乡愁之中更具有传播力和话语权的中产阶级,往往对乡村进行选择性美化与静态孤立处理,删除了生活张力,只留下精致意向和“纯真的替换物”。对于他们来说,与其说是对“三农问题”有所触碰,不如说更是在既有生活方式不减损状态下,对已经或正在消失的事物的怀旧与惆怅;与其说是对现实不合理“城乡关系”展开质疑,不如说是以“乡村”为名、在主流框架内不失优雅优越的修饰与抚慰。这些想象性的解决携带着更加隐蔽的偏好 , 让真正的“三农”被挤出“乡愁”论述,乡村被抽象为无“人”的风景与新的欲望空间。好在,对于近代以来的中国城乡来说,不仅有着关于乡村与城市的多元化论述尝试,还存在着进一步迈开双脚,解放双手的“百年乡村建设”实践。而当代乡村建设,更应引导人们“眼光向下、脚步向前”,无论下乡还是返乡,都希望可以在关注“三农”中重新塑造“自我”,为乡愁提供一个积极且建设性的安放之地与发挥空间,并在此过程中让更多参与者改变视角,重新认识充满多样性和复杂性的乡土社会。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学者的本分

胡成

    ①学术研究的要旨,在于知识创新意义上的发现和发明。就其成败得失来看,如果套用托尔斯泰的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那么似可以说成功的学者都很相似,不成功的学者各有各的烦恼和伤心。一般说来,学术上能够成功之人,是在正确的时间里研究正确的问题,需要天赋、训练、勤奋,当然还要有点运气。这就注定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脱颖而出,成为学术研究的佼佼者。毕竟,在未知世界里的探索,前面充满了太多不确定性,大多数人终生只是在黑暗中跌跌撞撞,虽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却不见得能有收获。

    ②当然,有幸做出点成绩者大有人在。不过,倘若不能进入学术史意义上的“发凡起例”,或者说带来科学革命意义上的“范式转换”,那点成绩也只是为他人建造巍峨大厦增砖添瓦。这就像吾人进到北京故宫,首先映入眼帘而赞叹不已的,是炫丽的房顶、威严的大殿、堂皇的拱门、挺拔的圆柱;不会有多少人注意修造这些建筑所用的青砖绿瓦。好在,终生以学术为业之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病态的自恋情结。即使生不逢时、身处逆境,也没有太多想到知难而退。

    ③由此说来,学术生涯确如马克斯·韦伯所说是“一场疯狂的冒险”,多数人注定一无所获,失意而归。韦伯语重心长地质问那些年轻学生:“你能够年复一年看着平庸之辈一个接一个爬到你的前面,而既不怨怼也无创痛吗?”在他所谓学术生涯是“一场疯狂的冒险”的讲述里,很难说没有自己心理不平衡和受挫感的投射。

    ④韦伯的这一质问怕还有实实在在物质生活上的羞涩和失落。目前很多大学的薪酬制度,采行的是“竞赛制”,教授分为“基底工资”加“岗位津贴”。就基底工资而言,几乎所有学者都无法过上体面的生活。作为补偿,基底工资之上加了一定数量的“岗位津贴”,评定标准是所谓数字化的业绩考核。所以,当下“不成功”的学者,最终如果能够坚持下来而不至于魂不守舍,一定比当年的韦伯更能经受住各种“折腾”。

    ⑤人生的坎坷和困蹇,本来就不只是单一负能量。尤其上天赐予学者的一小点睿智,是普通人对不幸多默默承受,而他们则能咀嚼、回味、反思,乃至言说自己的伤痛和苦恼。就像尼采把思想者称为“有病的动物”,认为人的尊严只在感受巨大痛苦的精神之中——即痛苦使灵魂敏感,当灵魂不愿屈服之时,意志愈加激昂,思想也就愈发活跃。实际上,孟子在两千多年前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就已经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古代学人作为自由职业者,运蹇时乖而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可将自己不为当下接受的创世之作,“藏诸名山,传之其人”。然而,现代学者作为职业研究人员,参与的是一种集众的工作。他的任何研究都需要经过同行仔细验证,以及学术共同体的认真审查,故不太可能“朝闻道夕死可矣”。重要的是,“不成功”的学者置身底层和边缘,较多发愤之作,难免没有一点离经叛道,自然比成功的学者更期待一个能够鼓励自由表达意见,公开交换观点的外在宽容环境。

    ⑥除此之外,“不成功”学者还应比成功的学者,更注重学术共同体的内在环境。这也是因为现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注重同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谁也不会否认,与杰出之人作为同事相处,可能将永不停止地追求卓越;如果周围都是些平庸之人,则会让自己变得乏味而无生气。这也可以理解当年的韦伯,尽管很长时间里辞职而离开大学,却时刻关心学术共同体的坚持和恪守。一九○八年他在《法兰克福报》刊发文章,尖锐批评普鲁士教育部大学事务部门将曾在地方大学任教之人,擅自任命为柏林大学经济学正教授。韦伯认为这一任命不合法,践踏了十九世纪德国业已确立的大学教师聘任的自治传统。因为让当局反感的一位学者占据了教授职位,执事者会惩罚性地任命另一位迎合上级之人,在学者之间制造矛盾和争斗。

    ⑦讲这些,是想让那些“不成功”学者,或那些将要毅然步入这一“疯狂的冒险”之年轻学人,能有稍微多一点的从容不迫和气定神闲。面对那么无奈的现实世界,学者最重要的责任或许不是拯救这个世界,而是首先设法拯救自己。既然尽了自己的本分,肯定拥有一个自由的灵魂;纵使在职业生涯结束之时,吾人仍然无所建树,壮志未酬,那又何妨?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长期以来,中国流行的几乎所有法学理论教科书都把法律上的“义务”解释为国家通过法律强加给法律主体的负担和不利。这种对“义务”做出的价值定位是武断的,因为根据自然法学传统,法律上的义务并不能由国家随意规定,而是源自于自然法的义务,即源于道德义务。源自于道德义务的法律义务是远比“权利”重要得多的正价值概念。

    ②与“义务”一语准确对应的概念是“应当”。“应当”是一个表达精神现象的用语,是指社会群体对某种行为的看法——正确的且必须的。当社会群体用“应当”这一概念把某主体同某行为具体联系起来时,就意味着,该主体负有作(或不作)某行为的义务。义务就是主体作(或不作)某行为的应当性。

    ③“应当”并不是社会群体随意的看法,而是群体的每一个个体成员依据自身的良心体验形成的对外界行为的看法。一个人在外地听说自己的爷爷生病了,他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应当回去照顾爷爷!”这里的“应当”完全产生于主体自我良心的内省式要求。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由自我良心自发地产生这种原始的义务要求。但是,如果某A比较另类,在听说爷爷生病之后毫无反应、沉迷于各种娱乐活动,与其相处的群体其他成员就会告 他:“你应当回去照顾爷爷!”群体成员对A提出的“应当”,就是赋予A一项义务。社会群体成员们之所以对 A提出这种要求,是因为,该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从自我经历的爷爷生病时的良心感受出发认为:回去照顾爷爷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

    ④人类社会实践中,在国家这种组织出现之前很久,社会群体成员就通过对一个一个行为的评价形成规定道德义务的道德规则。由于社会群体成员绝大多数人的良心、理性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以至相似,                         , 即能形成基本共识。譬如,对于杀人行为、盗窃行为,人们一致认为“不应当做”;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行为,人们一致认为“应当做”,等等。人们用语言将这些共同判断表述出来,就形成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口口相传的道德规则:不应当杀人,不应当盗窃,应当赡养老人,应当抚养孩子,等等。人类社会通过道德规则向社会每一个个体成员提出道德义务要求,使每个个体成员赋有道德义务。

    ⑤人类社会的道德规则包括4个不同层次的规则:禁止损他类规则;倡导利他类规则;劝导自善类规则;引导入圣类规则。其中以不应当杀人、不应当放火、不应当抢劫等规则为 主要内容的禁止损他类规则最为重要,它们通常被认为是道德底线规则。这类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道德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履行这类义务是维系人类最低限度文明、保持社会最低限度秩序的要求。换句话说,没有对这类义务的履行,人类就会处于丛林状态。所以说,义务是人类文明维系之根。

    ⑥道德规则自身并不具有保证规则赋予的义务得到履行的手段,以致一旦有人违反上述底线道德规则赋予的义务,道德规则自身并无有效应对手段。为了确保人们履行底线道德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义务,人们将道德底线规则加以强化、改造:在底线道德的每一具体义务性规则之后附加针对违反义务的制裁规则,并由一定的社会权威机构对这些制裁规定加以执行,这就使道德底线规则演变为法律规则。

    ⑦人类超越野蛮状态跨入文明门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引导。人类在进入文明状态之前相当长时间内就形成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在国家组织形成之后相当长时间里,国家作为执行制裁的权威机构,其适用的仍然是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只是在国家适用习惯法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出现由国家组织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做法,以致最初的成文法主要源自于习惯法,其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

    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耕文明时代法律规则的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来自于底线道德义务规则,但是,由于农耕文明各国普遍实行全权君主制度,君主拥有立法权,这使君主代表的国家立法很容易在法律中混入大量的不合理、不适当的义务设定。从农耕文明国家立法到商工文明国家立法都存在大量的国家片面强加给民众的限制。我们把这种国家武力基础上的强制视为“伪义务”。我们不能把“伪义务”视为义务本体,不能因伪义务的存在而否定义务的真正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自古各个王朝的核心区域(中国)很小,但与当时王朝之外的文化,有着或密切或疏远的交换关系。即使在过去认为相对封闭的上古时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与周边的文化、种族、宗教、物品上的交融也相当密切。上古三代,各王朝血统都未必像古史传说中“黄帝之苗裔”那么单纯,比如商代,它真的是一个“汉族”或“华夏族”吗?傅斯年就不那么认为,他说,殷人就是“夷人”,殷商建立的王朝,是东夷与西夏冲突交融,甚至是“夷人胜夏”的结果。他还提醒人们,向来被认为是后来中国文化源头的齐鲁,其实也是夷人的中心。还有人更说,殷商的文化渊源“与日后的通古斯族群文化,有相当的关系”。

    在我看来,那种整齐同一、秩序井然、边界清楚的“周文化”,恐怕更多地是后世的追怀和想象,就像把周礼归之于周公制作一样。其实,大体能够称为周文化核心的,主要是两个传统的交织,即“礼乐传统”与“巫史传统”。现在看来,春秋战国之前,人们对于所谓“文化”或“传统”,其实处在一种并不“自觉”而只是“自在”的状态,看上去“混沌”的和谐,其实包孕着种种“七窍”的差异。正因如此,“礼崩乐坏”的时代,恰恰成为“文化启蒙”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到来,便导致“百家往而不返,必不合矣”的分化现象,孔子、墨子和老子等学者,儒、墨、道等等潮流,加上各种各样冲突的知识、信仰和风俗,正是在这个多元而分裂的时代产生的,如同余英时先生所说,“道术将为天下裂”的时代,正是中国思想的“轴心时代”,也恰恰提供了后世各种思想与文化的无尽资源。

    因此,秦汉一统王朝继承下来并且扩而大之的“中国”,原本是一个杂糅了各种种族、思想、文化和地域,彼此混融交错的空间。不过,汉族“中国”的民族认同、国家意识和文化取向,却在秦汉大一统时代,将这些杂糅的元素第一次凝固重铸起来,从《吕氏春秋》到《淮南子》的思想兼容,从《春秋繁露》到《白虎通》的思想整合,开始形成“中国的”文化世界,而“中国的”文化认同,也逐渐在来自“匈奴”、“西域”、“西南夷”等等的压力下,开始浮现。

    应该承认,由于秦代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汉代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想象与传说中“九州”为中心区域的“中国”开始出现,以“华夏”为核心的汉民族开始形成,以天下中央的意识、阴阳五行的观念、王霸道(儒法)杂之的政治、汉字书写的习惯、宗族伦理的秩序等等为基础的“中国文化”开始成型。那个时代的“中国”,既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所说的“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也是《史记·货殖列传》中“汉兴海内为一”一句对中国的自我描述,说明古代中国对于“中国”的认知,到了司马迁那个时代,西面是关中、巴蜀、天水,南面到番禺、儋耳,北面是龙门碣石、辽东、燕涿,东面是海岱、江浙,这已经大体划出“疆域”,它表明“中国”的初步形成。

(摘编自葛兆光《叠加与凝固——重思中国文化史的重心与主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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